财务经理离职交接清单提出离职工作没人交接可以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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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辞职,但是老板一直没安排人和我交接,怎么办?
6月20日已向公司老板提出离职,21号老板同意了,但是附属了条件,要把公司成立以来所有账务都跟税审人员配合完成好才让我走,之前账务我完全没有经手,跟我完全没有一点点关系,我不是财务经理不需要对整个财务部门的工作负责,而且账也不是我做的,做账的同事年初就辞职了,现在是财务经理要负责的,可老板跟财务经理因为工资股份的事情没有弄清楚,老板不让财务经理走,也没有分配任何工作给他,现在要把财务经理的工作全部交接给我,我不接受,因为之前的账务有点乱,税审没通过;
& && & 还有一个问题,离职审批同意可以附加条件的吗?
& && & 到目前为止,我口头不止一次说要找人来跟我交接,可完全没有动静,理论上是不是我7.21号就可以走了,可如果走了,不发我工资怎么办?
& && & 我现在该怎么办?
你已经提前申请离职了,时间到就走人呗- -他不找人来交接工作,那是他的事。
不发工资就提劳动仲裁- -
赞同楼上所说的,要不就试试咨询律师
理论上可以走,不过在中国法律还是不够严谨的,如果老板据此不发你工资,最后闹到劳动部门也是扯皮的,最关键不是最后发不发,而是会让你把精力和时间都浪费在调解上。祝你好运喽。
要注意的。。。
作为一个HR,我很负责任地告诉你:自你老板6月21日同意你离职后,满1个月就可以走人,不用管他哪些破事没处理完。如果7月21日他还不让你走,直接找劳动局仲裁,100%你赢。
你已经提前申请离职了,时间到就走人呗- -他不找人来交接工作,那是他的事。
不发工资就提劳动仲裁- -
此观点是正确的
工资未完在老板手里,走人可能就难搞了...........
你已经提前申请离职了,时间到就走人呗- -他不找人来交接工作,那是他的事。
不发工资就提劳动仲裁- -.................................赞成
可以打包走人的,到时老板不发工资,就一哭二闹~~三搬他东西,看他解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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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信息港官方微信会计人员如何合法地进行离职交接? _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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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人员具有法定的交接义务
会计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会计人员离职时如果不进行必要的交接势必影响企业会计信息的延续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不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未来经营情况做出准确判断,也不利于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的财政监督、税收征管及国民经济数据统计。我国法律对离职会计人员的交接义务做了明确规定。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同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二、会计人员的交接程序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之一:整理应移交的资料及未了事项 首先,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其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第三,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注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准备之二:编制移交清册 移交清册应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二)交接时的移交点收和监交工作 1、移交点收工作的七项要求 (1)现金交接要求: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交接要求: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其他资产交接要求: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4)会计资料交接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5)印章票据的交接要求: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电子数据的交接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2、监交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 (三)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依据。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
3、移交清册一般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三、会计人员交接实务 (一)交接项目之一:科目余额及账簿资料交接清单 1、科目余额交接目录 (离职会计所有账本的科目余额应与总账的科目余额持平,并清楚地记录下科目余额的金额。)如: && 现金余额&&&&*** && 银行存款余额
***(其中:A账户余额***,B账户余额***等) && 应收账款余额
*** &&&&…… 等 2、所交账簿交接目录 && 现金日记账 && 银行存款日记账 && 明细分类账 &&&&…… 等 3、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支核对情况说明 (二)交接项目之二:纳税资料交接清单 1、记账凭证(注明起止日期);
2、抵扣联扣税凭证(注明起止日期);
3、纳税申报表,(注明起止日期);
4、发票专用章、发票使用登记簿、税控IC卡等;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
6、其他事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 (三)交接项目之三:其他交接及注意事项 1、各明细科目及总账科目核对清楚; 2、未完事项交接(附明细清单); 3、特别事项交接(附明细清单); 4、前期调整事项明细及原因说明报告; 5、非常规工作明细清单; 6、全面盘点,并核对各资产账项与实物是否相符。 7、上述交接资料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并人手一份。
&&苦也好,乐也好,过去的不再重提。珍惜现有的生活,幸福就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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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全,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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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有几个交接的时候会有这么详细啊,只不过是简单地交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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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做财务工作,辞职申请已打了30天了,但是领导没有同意,也没有人来交接,我可以自动离职吗?
你好,我是做财务工作,辞职申请已打了30天了,但是领导没有同意,也没有人来交接,我可以自动离职吗?
wl9124dexr
律师回复区
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可以申请离职并要求离职经济补偿金。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VIP+版主]
你好,可以自动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可以离职的。。
您好,建议自动离职
可以人社局投诉
你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就可以
你好,建议做好工作交接。如需帮助,可来所面谈或来电详询。
你好,建议保留你提交离职申请的时间和书面证据,然后再离职。
可以自动离职
你好,辞职无需批准,可以自动离职。
[VIP+版主]
可以自动离职。.......................
财务岗位特殊一些,如果需要交接的话,要在交接后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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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会计人员()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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