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老人独自和邻居签了合同把自家乡下的百年老屋谜语卖了,我是不赞同卖的,

[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子女陪护老人协议
子女陪护老人协议
子女陪护老人协议(一):老年人结伴生活协议书
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相关利害关系人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女方子女: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均系丧偶,现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合。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合,成为老年生活伴侣,目的是老年时有个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顾,但双方协议决定,不领取结婚证。
二、男女双方在此约定,伴侣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收入、所有财产为各自所有,即男方或女方一方的财产,不作为男女双方共同财产。
三、男女双方确立伴侣关系前的债务属个人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变为男女共有债务。在男女双方伴侣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一方明确
书面同意,并且经其亲生子女明确书面同意的所负债务,方可为男女共同债务,除此之外所负债务,均为个人债务,与对方无关。
男方同意每月支付女方人民币
元(伍佰元),作为女方照顾男方,料理家务的适当报酬,该款项必须每月一号按时兑付女方,直至该协议终止。男方子女作为感恩的赠送礼品不在该款项的计算之列。
四、为使家庭和谐,男女双方在此明确表明:我们二人不论谁先去世,另一方均放弃对去世一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双方何时签订赠与协议,在世一方均放弃接受赠与。
男女双方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五、相关厉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均此明确表明:二位老人不论谁先去世,我们作为子女的均放弃对去世的叔父或姨母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叔父或姨母何时签有赠与协议,我们均放弃接受赠与。
我们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六、男女双方确立伴侣关系时,各自子女均已成家,双方于对方子女均无抚养扶助义务,故男女双方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重病,如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定期住院理疗、治疗需高额医药费等情形,亲生子女必须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赡养、照顾,承担医药费缴纳,病时陪护,与第三方维权诉讼等全部责任。另一方子女不负赡养、照顾之责。男女一方基于伴侣之间的扶助义务,可协助进行基础的护理照料,但因男女双方年龄较大,经济基础薄弱,故仍因以各自亲生子女赡养照顾
为主。若女方在男方家中生活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系第三方责任的,应积极追究第三方责任,若系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伤害,双方子女应积极协商,共同承担所需费用及照顾义务。
七、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后的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亲生子女负责,灵柩或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亲生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八、男女双方、相关厉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本协议的目的是:男女双方关系确立前的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归各自所有,不因此次结合,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或男方子女。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对方子女丧事办理,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与另一方子女不再有任何关系。
九、本协议在发生以下情况后将自动终止:
(1)、男女双方在经过一段生活后觉得彼此不适合,无法再共同生活的,经双方同意分手。
(2)、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去世
十、男女双方应本着真挚、坦诚的心态尊重对方,关心对方,感情上有所寄托,生活上相互照顾,幸福快乐的度过晚年时光,别无所求。 男女双方的子女应尊重父母的选择、重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确保本人身份、签名、意识表达真实有效。
十一、此协议经男女双方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男女双方各执二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由自己子女保存)。
如果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协议目的的方式理解。
男方子女:
女方子女:
子女陪护老人协议(二):家庭护理合同(照顾老人)
家 庭 服 理 合 同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照看老人(母亲)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时间
乙方从签定合同之日起,吃住在甲方家里,全天候24小时照顾老人。
二、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为3000.00元/月,甲方于每月 5 日前支付给乙方。
三、服务内容
(一)照看老人
乙方要对老人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和安全等情况全方面负责。
1、对老人要有爱心和耐心,温和且有笑容,不要哄骗、训斥老人,要按时给老人吃饭、服药。
2、逐步养成老人的生活规律,按时吃饭睡觉。老人有异常表现随时与甲方沟通,但最好不要当老人面说。
3、老人清洁方面:每日早晨温水洗脸洗手,每星期给老人洗脚和用毛巾擦洗身体,及时帮助老人接大小便并清理干净。随时清洗老人
的衣服并归类放置。
(二)日常家居清洁
1、在老人睡觉或者有家人照顾时,进行基本家务工作。
2、主要为擦洗工作。擦地、家具灰尘、镜子、卫生间等等。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不强求。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老人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4、乙方如有突发病症出现,或者自己不小心摔倒导致伤残,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老人。
4、有任何新的需求和建议,及时提出。
5、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违法行为,将由司法机关处理。
6、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责任。
8、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证实身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留存,终止协议时取回。
9、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2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10、甲乙双方均就对方隐私事宜负有保密义务。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见证人(乙方儿子):
二o一四年十月
二o一四年十月
子女陪护老人协议(三):2016赡养父母承诺书范文
赡养父母承诺书范文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促进代际和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建设文明家庭,让双方家庭老人安享晚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自觉支持和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现就赡养家庭老人承诺如下:
一、经济上供养老人。我保证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平均基本生活水平。若老人自愿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按期给付赡养费并安排必要的生活物品。若老人患病需要我提供医疗费用,我保证尽力按要求及时提供。
二、生活上照料老人。若老人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我保证承担护理责任;若我确因特殊情况护理有困难,我保证请人代为履行。
三、精神上慰藉老人。若老人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经常看望和问候老人;若我在外地工作,期间保证与老人保持经常联系,并定期回家探望。
四、权益上保护老人。我保证不让老人居住条件简陋的房屋,尊重老人夫妻共同生活意愿,不干涉老人婚姻,不强行索取、骗取或侵占、毁坏老人合法财产。
以上承诺,请所在单位校委会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我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裁或处理。此承诺书单位、承诺人各持一份。
承诺人签字:
(加按手印)
赡养父母承诺书
被赡养人姓名:周文友、徐文英
赡养人姓名:周忠华、周忠祥、周忠仁、周忠娥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子女”)和被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父母”)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子女轮流赡养父母方式及义务
1、因父亲身患重病母亲生活不能自理,现在子女按照事先共同商定的周期每人轮流到父母家中生活照料和护理。一个周期为四个月,其中周忠华为一个月,周忠祥为两个月,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半个月。
2、当值赡养子女应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结构,保证父母吃饱、吃好,其他子女不得过分挑剔指责。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父母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父母的要求。并保证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第二条 当值赡养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当值赡养子女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
2、父母其中如有一人大病住院期间由各子女协商轮流护理,同时照顾好两位老人。
3、当值赡养子女要做好物质赡养(包括衣、食、住、行、医、水、电、煤气、电话、采暖、维修费等),要为父母庆祝生日或春节等节假日聚会,费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承担(其他子女爱心购买的除外)。
第三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支付、给付方式
1、父母大病住院费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负担,出院时及时结算,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等费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一个周期结算一次为宜。商定的费用比例为:周忠华占25%,周忠祥为50%,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占12.5%.
第四条 父母财产保护、丧葬费用及遗产继承
1、父母双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况下,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此期间任何子女不得出售,此期间如父母房屋拆迁,其拆迁补偿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占。
2、父母一方如与世长辞,按本地风俗,后事由长子周忠华出资操办,另一被赡养人继续由子女按原先约定分滩比例赡养,直到告终,后事由小儿子周忠祥出资操办。
3、父母全部离世后,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遗产由赡养的子女按承担赡养费用的比例继承(周忠华占25%,周忠祥为50%,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占12.5%)。轮流赡养父母期间拒绝轮流赡养父母一轮以上的子女无任何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
第五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子女各方应友好协商。协(请您支持:#url#)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 子女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子女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父母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六条 附则
1、子女对本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头、书面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其他子女、父母书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包括父母另立遗嘱等)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子女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已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子女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4、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居民委员会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
见证人签字:
赡养老人协议书范本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____________
党支部:____________
村村委会:__________
老龄委:__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赡养父母协议书范本
被赡养人姓名__
赡养人(及侵权第三人)姓名__
被赡养人__抚养赡养人__二十年业已尽到抚养义务,并对赡养人疼爱有加无任何亏欠,现赡养人因不切实际的婚恋纠纷不服被赡养人管教,为自身一己私利,不顾家庭和睦和邻里劝告,严重伤害父母,业已侵犯了第三方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现自愿放弃在职工作并断绝与被赡养人的父母关系,从此双方互不干涉。但其非法决定并不能免除其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为维护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现根据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一致,由赡养人一次性赔付被赡养人以下赡养费用并自愿达成协议:
一:基本养老费《濮阳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x)》00元
二:晚年租房费=30000元
三:必要的精神损失及消费性支出10000元
四:保险金费用4=40000元
五:晚年医疗保障器械费5000元
以上内容由赡养人一次性兑现,赡养权力人以后生老病死不得向赡养义务人提出任何要求。如无兑现赡养义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赡养权力人主张任何权利。
被赡养人(父母)__
赡养人(子女及侵权第三人)__
证明人__
证明人__
_年_月_日
此协议一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发生法律效力。
赡养协议书
为全面推进孝德工程建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融洽,村庄和-谐,根据街道(镇党委)指示精神,经村两委研究,特制定本村赡养协议书: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家各户要进一步提高尊老、敬老、助老意识,自觉践行“孝敬父母、关爱他人”的为人标准,时刻把老人冷暖放在心上。
二、明确赡养标准。和父母一起居住的,每月保障老人不少于50元的零花钱,由夫妻双方当面交给父母;老人与子女分居的,要定期给老人洗澡、换内衣、洗衣服、拆洗被褥,冬天要给老人备足烧炕的柴草,每天为老人扫地、提水。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血亲关系老人健在的,协助父母进行赡养。
三、改善居住条件。和父母一起居住的,把向阳、宽敞、舒适的房间让给老人住。和父母分开居住的,主动承担父母房屋修缮、冬季取暖等费用。
四、保证医疗需要。每年为父母检查一次身体,承担父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父母的医药费用和父母住院医疗费用要主动承担,经济条件好于兄弟姐妹的要多分摊一些。在父母住院期间,要拿出尽量多的时间进行照顾和陪护。
五、给予精神慰藉。关心父母生活,平日常为老人洗头、剪指甲,多帮老人做家务,为老人改善生活,多与他们交流沟通,不和老人论是非,不给老人留遗憾。
__________单位党支部(公章):
职工签字:
子女陪护老人协议(四):2016赡养家庭老人承诺书
赡养家庭老人承诺书
被赡养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 ):
男(女), 岁,住址:
男(女), 岁,住址:
赡 养 人(被赡养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男(女), 岁,住址:
男(女), 岁,住址: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 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 法》、《中共中央、xx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有关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对无经济 收入的被赡养人,根据其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赡养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给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2、被赡养人系单独居住且无固定收的,赡养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给每位被赡养人现金 元,粮食 公斤,食油 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赡养标准 不低于赡养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粮油时间应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个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人应相应提高赡养标准。
3、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4、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者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5、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6、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 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7、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
8、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被赡养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 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10、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11、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 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4、其它(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特殊约定)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12赡养老人承诺书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促进代际和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建设文明家庭,让双方家庭老人安享晚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自觉支持和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现就赡养家庭老人承诺如下:
一、经济上供养老人。我保证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平均基本生活水平。若老人自愿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按期给付赡养费并安排必要的生活物品。若老人患病需要我提供医疗费用,我保证尽力按要求及时提供。
二、生活上照料老人
。若老人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我保证承担护理责任;若我确因特殊情况护理有困难,我保证请人代为履行。
三、精神上慰藉老人。若老人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经常看望和问候老人;若我在外地工作,期间保证与老人保持经常联系,并定期回家探望。
四、权益上保护老人。我保证不让老人居住条件简陋的房屋,尊重老人夫妻共同生活意愿,不干涉老人婚姻,不强行索取、骗取或侵占、毁坏老人合法财产。
以上承诺,请所在单位校委会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我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裁或处理。此承诺书单位、承诺人各持一份。
承诺人签字:
(加按手印)
招女婿上门赡养老人协议书
被赡养人:xx-x,女,52岁,住址:贵州省思南县塘头镇xx-x村。
赡 养 人:
xx-x,男,20岁,是xx-x招的上门女婿,住址同上。
xx-x,女,20岁,是xx-x的女儿,现为xx-x的爱人,住址同上。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自愿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愿意自结婚时日起与被赡养人共同生活。并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2、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由赡养人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4、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荒山,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5、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6、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与被赡养人女儿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或其它要求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权要求赡养人按月给付赡养费。
7、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8、被赡养人的财产和其它合法收入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或私分。
9、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10、本协议生效后,赡养人必须遵守,赡养人必须自始至终对被赡养人的生、养、病、死、葬负责。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
11、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12、本协议经被赡养人xx-x、赡养人xx-x和xx-x、赡养人邀请的长辈到场签字,经xx-x村村委会盖章后生效。
13、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协议履行监督人:xx-x村村委会(盖章)
见证人:xx-x、xx-x夫妻双方及其长辈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赡养老人协议书范本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略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老人赡养协议书范文
父亲:———— 母亲: ————
赡养人姓名
长子:—————— 次子:————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4、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5、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第二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添置两套外衣、一套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保证每周至少有一顿肉、鱼、蛋以及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5、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6、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 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7、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
8、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9、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10、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三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 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 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四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元。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
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4、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五条 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宴会费用。
4、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六条 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
3、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七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八条违约责任【子女陪护老人协议】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6、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 村民委会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3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居)民委会各执一份。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协助赡养人
长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子女陪护老人协议(五):2015老人投靠子女申请书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书是向当地申请父母迁移户口的落户申请,中国从古至今就有老有所依,意思就是父母年纪到了需要投靠子女,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老人投靠子女申请书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书一
我叫xxx,今年xx岁,住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由于我父母(写清父母的详细情况)年老体弱,身边没有人照顾,特申请将我父母在xxx地的户口,迁移到我户口上。
申请人:xxxx
xx年xx月xx日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书二
(本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父母基本情况。因什么原因与父母分居,现父母年老有病,身边无子女照顾,为照顾父母方便,特申请将父母户口迁移至我处x省x市x县xxx。
申请人:xxx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书三
**派出所:
本人住所地为***,与住在***地的***和***为子女关系,现因***原因,请求将户口迁入本人家中,望批准。
申请人:***
子女陪护老人协议(六):2016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空巢老人调查报告(一)
四川新闻网记者9月13日成都讯(记者蒋亮)9月13日,第三届全国老年心理关爱研讨会在蓉举办,第***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工委主任顾秀莲出席会议。一份来自中国老人及空巢老人数量增长调研报告的数据显示,中国城市空巢老人接近五成,针对空巢老人心理关爱也因此成为本届大会主题。
老年问题迫在眉睫
“关爱空巢老人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空巢老人共享社会发展成功是社会公平公正的具体体现。”顾秀莲指出,中国空巢独居让老人焦虑和抑郁等身心疾病加速发生,使其成为日益凸显的社会问题,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谈到如何提高相关工作水平时顾秀莲强调,要切实增强关爱空巢老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多种方式慰藉空巢老人孤寂的心灵,同时全面构筑为空巢老人服务的社会支持体系,并要用积极心理学帮助老年人打开心灵的快乐之门。
中国老人及空巢老人数量增长调研报告显示,中国目前老年人口增长速度是人口增长比例五倍,占世界老年人口五分之一。“其中49.7%老年人为空巢老人,农村孤独居住老人也已接近四成,解决老有所养和老有所管问题成为涉及千千万万个家庭、牵动社会神经的敏感问题,特别是由于缺少精神慰藉、心理关爱而产生的心理问题尤为突出。”一位与会专家介绍说。
成都经验备受各界关注
当天会上,来自十九名专家学者和一线工作者分别进行了专题报告和主题演讲,成都黄再军爱心护理院题为护理空巢老人心理关爱实践与技巧的主题发言受到与会者的高度关注和认可。
在介绍成都经验时,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爱心护理工程研究发展中心执行主任黄再军特别提到了鼓励老人再婚问题,而成都在军爱心护理院的朱继熹和杨清玉老龄夫妇正是晚年结合的成功案例。“我们是在护理院舞会上认识,后来经常见面研究艺术,就慢慢产生了好感。再后来院长发现了情况就主动为我们牵线,还给我们的子女做通思想工作。”朱继熹夫妇告诉记者,建立新家庭后两位老人的精神面貌都有了非常大的改变,“不但是生病有人嘘寒问暖、端茶送饭,关键是心里的寂寞和孤独感再也没有了。”
空巢老人调查报告(二)
由于农村地区长期以来一直实行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子女供养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但随着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长期两地分离使得外出子女无法为留守父母提供经常性的照料和关怀,家庭养老的基础受到了动摇,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空巢老人的健康和福祉。在老龄化、空巢化现象日益严重的今天,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空巢老人的各种问题,是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能否成功应对老龄化问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农村空巢老人基本情况
全县老年人口7652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99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0.179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逐年加快。
调查显示,全县农村60岁以上空巢老人32753人,占老年人口的39.86%,其中:男性15828人,占48.3%,女性16925人,占51.6%。配偶健在18377人,占56.11%,与孙子们同住20012人,占61.1%,(主要留守照顾孙子所至),单身独居8176人,占25.14%,失能或半失能10900人,占33.27%。(主要是80岁以上空巢老人5534人,占50.77%),必须参加劳动生产的13906人,占42.46%。既要劳动又要照顾孙子11925人,占36.41%。有经济收入4321人,占13.1%,依靠子女提供16887人,占51.5%。感到寂寞孤独8340人,占25.4%,需要生活照顾7454人,占22.7%,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2690人,占3.6%,空巢老人身体健康良好的10523人,占32.13%,健康一般、较差、非常差的占大多数。
二、农村空巢老人家庭现状
1、经济状况
经济支持是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安度晚年的物质基础。农村空巢家庭老人大多依靠田间劳动所得获取经济收入或依靠子女给予的生活费作为生活来源。其收入分布不匀,36.4%的老人收入在3200元以上,24.2%的老人在1200元以下,贫困的还有12925人,占39.4%。享受低保的1231人,占3.75%。因此有78.8%的农村空巢老人仍然经常参加劳动和既劳动又照看孙子。主要原因是:家庭经济状况差(虽然子女外出打工但其收入主要用来供养孩子上学,对家庭里日常生活开销主要还是老人耕种所得)。
2、健康状况
农村空巢老人中96.49%的老人生活能够自理,32.13%的老人身体健康,55.8%的基本健康,12.07%为较差或非常差。当遇到疾病时,多采用简单治疗,小部人因为经济原因放弃治疗。99.3%的空巢老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98%以上的老人对新型农村合作比较满意,认为能解决看难问题,尤其是“复明工程”对农村白内障老人来说是福音,免费摘除白内障,普遍反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真好。
3、需求状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农村空巢老人有权益保障要求8491人,(
4、闲暇状况
农村空巢老人因文化水平较低和经济有限原因,绝大部分老人以串门聊天为主,家庭经济好点的以打牌为次之。加之村级老年协会的文体活动中心、室、场地不健全,不配套等原因,老人们户外活动只好如此。在精神层面上,76.5%的老人感觉生活有压力,压力主要来自经济收入,照顾孙子,忙于种地、又怕生病等几个方面,因为子女多在省外务工,所以子女们主要是给生活费和打电话来慰问老人,很少能亲自照顾,几乎都是一年回来一次,空巢老人中有49.2%的人希望子女能常回家看看。
三、农村空巢老人家庭形成的原因
空巢老人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外出打工
子女外出打工是全县农村空巢老人形成的最重要的原因,全县93.1%空巢老人子女在外打工,在家务农的只有4.2%。所以,78.8%农村空巢老人必须劳动和又要劳动又要照顾孙子,只要身体条件允许,他们都会“活到老,干到老”。
2、自然空巢
所谓自然空巢,就是有的老人终身未婚,有的老人虽已结婚,但未生育子女,有的生有子女,但子女已经去世,有的只一个女儿,女儿一旦出嫁之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回家照顾老人就有次数了,老人就成了空巢户。全县单身空巢老人就有8176人,占25.1%。
3、代际差异
当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老少两代人对独立的活动空间和自由的要求会越来越强烈,传统的大家庭居住方式已经不适应人们的这种需求,小家庭被普遍接受。一旦子女成立了小家庭或进入城市,农村的父母一般都不会与子女生活在一起,而是选择独自居住或留在农村老家。当然,农村老年型“空巢”家庭的产生也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例如儿子在外打工、婆媳、公媳关系的沟通缺少联系的中介和桥梁,家庭不和、矛盾增多,迫使老人同儿媳和孙子分开住,子女赡养老人的观念淡薄、嫌弃老人,从而使老人不得不独守“空巢”等等。
四、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建议
农村老年人问题是突出的民生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老年人能否安享晚年,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因为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所以,我们应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云梦,幸福云梦的重要高度,积极应对,综合治理。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农村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空巢老年人享受到党和国家优待政策,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建议如下:
1、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要得到更一步补充,全面推行协议养老、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同时,商业养老保险应得到推广和发展。逐步落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建立健全高龄补贴制度。扩大农村老年人享受低保范围,“五保”老人全额财政供养。完善乡级养老院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2、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网络建设。从这次调查中看出,全县村级老年人协会建设不足40%,老年活动中心、室、场地更少。村级老龄工作网络建设滞后,严重影响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村级老年协会是关心老年人生活、体贴老年人难处,解决老年人家庭矛盾,检查督促家庭赡养情况的老年人自我管理组织,能直接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生活难处和实际困难。加强乡村两级老龄工作网络建设,积极应对老龄化,各级党委政府应刻不容缓地摆上议事日程。为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老龄工作格局打下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投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健全村级老年活动室、活动中心,老年人图书报刊阅览室、棋牌室等,提高农村空巢老人和所有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3、进一步开展“敬老志愿者”活动。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为农村空巢老人服务。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敬老助老,营造敬老氛围,建立长期服务机制,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在职的年轻人和社会“志愿者”,开展“敬老志愿者”活动,联系一个空巢老人家庭长年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了解他们的需求与困难,帮助他们疏通渠道,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乡村两级可组织低龄“老年志愿服务队”,就近为高龄空巢老人,特困空巢老人、病残空巢老人提供日常照料服务。
空巢老人调查报告(三)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据人社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年城市流动人口达2.67亿人,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老人独守空巢,绝大部分老人留守原居住地,极少数老人跟随子女进城生活。空巢老人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越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打工子女外出挣钱与陪在父母身边成了一个深思之待解决的问题。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分别选取以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都阳村留守老人作为本次调查的个案。
2、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是采取走访及入户典型调查的方法,调查涉及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生活需求、医疗及社保及“老有所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等。在入户典型调查中,从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医疗保障、养老现状和精神文化生活四个方面采用结构式访谈的方法,入户典型访问了20户老人。
二、基本情况
【子女陪护老人协议】
大化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西北的红水河中游。全县幅员面积27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2万公顷,全县总人口45.87万人,
瑶族占21.95%,全县辖13乡3镇。都阳镇位于大化瑶族自治县中部,距县城50公里,地处丘陵。镇人民政府驻地在都阳村都阳街。东接七百弄乡,北连北景乡,西邻岩滩镇、江南乡,南接百马乡、古河乡。20**年全镇总面积189平方千米,总人口24244人。辖都阳、尚武、武城、中武、加城、满江、双福等7个村。都阳镇耕地面积883公顷,其中水田443公顷,旱地440公顷,主要农产品有水稻、玉米等,农产品加工主要有木材加工。
空巢老人(这里说的老年人指的是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县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共57670人,其中留守老人达40369人,占全县60周岁老年人的70%,其中男性人数为17244人,女性人数为23125人。老年人受教育程度情况,其中文盲的占老年总人数的61.7%,受到小学教育的占33%,受到初中教育的占4.6%,受到高中教育的仅占不到0.7%;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日常生活能自理且能从事较轻农活的老年人占老人总人数的78%,半丧失劳动能力的占老人总人数得15%,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占老人总人数得7%;经济来源情况,靠子女供养的占81.9%,自己供养的占9.7%,社会扶助的占8.1%。
三、空巢老人生活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大部门留守老人仍需要体力劳动
子女外出务工使家庭经济条件得以改善,但由于他们的相对收入也不高,且他们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家庭,还要供子女上学,所以大部分老人还要靠自身劳动来维持平时生计。据调查,大部分的留守老人还从事体力劳动,仍然要承担农业生产的重担。一方面,从事农业生产可以增加家庭经济来源,基本解决柴米油盐的日常开支,减轻子女的负担。另外一方面,绝大多数老人不想给自己的田地丢荒,所以坚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由于子女不在身边,许多重农活要雇人,成本比较高,老人们只进行日常的田间管理。
(二)家庭氛围缺失、精神慰藉单调
随着大量子女外出务工,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需要亲情的慰藉和生活照料。据研究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各种身体器官的衰弱,老人在某些方面趋于孩童化,更需要子女的照顾。因此子女在老年人心目中有不可替代的位置。由于子女常年在外,除了春节或清明节能回来几天外,基本上不能回家与老人团聚,有的甚至好几年没有回家,老人们难免有孤寂之感。通过对空巢老人的调查的分析,有80%以上的外出务工子女经常给父母打电话,电话成了老人与子女的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有时甚至连这些基本的精神慰藉都没有。尤其是老人生病时,需要子女陪同上医院治疗时,子女不在身边,只有靠老两口互相扶持,更显得孤独无助。而如果老人丧偶,日子就过得更加艰难。
【子女陪护老人协议】
(三)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
留守老人最担心的就是生病,生病几乎可以导致一切困难:经济拮据,缺少照料,心理负担加重等等。目前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整体较差,很多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其中患慢性病的比例较高。农村老人也基本不进行体检,只有觉得不舒服的时候才去看病。如今,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制度,极大改善了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基层实施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由于合作医疗按比例报销和封顶制度的制约,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患大病的老年人的实质帮助非常有限。由于经济收入不高,有病不医的情况不在少数,由于支出习惯和现实经济能力的考虑,“小病抗、大病挨”仍是多数老人的选择。他们在生病时往往就这么拖着,只有少部分会去看医生。有一些子女因为工作忙或是路途远而没有回来,只是打来电话询问。农村偏远山区曾发生老人病死在家而无人知晓的悲剧。
四、解决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
(一)政策方面
政府在制定政策是应该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敦促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时按量发放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保证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只有这样,农民工才更有能力去赡养老人,尽量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低保范围,从经济上保证留守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政府制定政策定期向社会大众宣传尊老爱老,例如:每年评选出尊老爱老模范家庭,给予该家庭经济上帮助,给予该家庭子女就业就学上的优先选择权利等等。
(三)经济供养
1、增加农业创收,提高农村家庭收入
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当地的特色农业,可由当地的农业致富能手或专门的技术人员真正的“下地”“下乡”为农民讲解有关农业作物的种植方法和作指导。这样就可以减少农村劳动力的外流,为农民发家致富创造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为养老奠定经济基础。
2、增强子女支付养老费用的能力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目前子女供养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保证,所以如果子女不在身边,就应该增加对老人的供养的费用,尤其对于那种身体状况不佳,要照看子孙,帮子女料理红白事的老人。这当然在大的方面需要国家的良好政策,加快和谐社会的进程。
(四)生活照顾
老人的生活很重要,而其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如何在生活上对老人进行照顾,是值得我们进行思考并提出可行解决方案的。而这就要充分考虑老人的生活特点,结合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的力量,给老人创建美好的生活。由于打工子女家庭收入的增加,有些子女更愿意将花部分钱保证老人的生活。政府可对此进行引导,建立老年公寓、敬老院、托老所等,让那些孤寡老人有地方可以去,让他们不再担心生活无依,生活上得到照料,精神上得到安慰,让老年人欢欢乐乐安度晚年。
(五)精神慰藉
经我们走访服务的20家留守老人情况的分析,老人精神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而这一点恰恰是政府部门和外出务工子女忽视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减少他们的孤独与失落感。
1、当地政府可以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心理咨询机构专门为留守老人服务,定期下乡主动了解老人的内心世界,发现问题就及时解决。乡镇政府领导和村委会成员可以经常下乡慰问留守老人。受访者中覃克阳老人,生育1男1女,女儿已出嫁,儿子已外出务工近5年,母亲已是94岁高龄,生活已不能自理,他就希望政府搞好野马河两岸河堤,方便老年人散步。还有黄玉林老人,平时酷爱跳广场舞,但是场地有限,希望政府帮她们硬化场地等等。因此,政府应因地适宜加大农村健身活动场所投入,让喜欢运动在老年人有地方去锻炼身体。多组织娱乐活动,比如组织举办晚会,开展适合老年人在文体活动等,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减少他们的孤独与失落感。作为子女,应该多抽些时间常回家看看养育你的父母,即使再忙也常给家人打个电话,报个平安。
2、还应加强孝道宣传。一是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子女们的思想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使他们真正明白关心老人,尊敬老人,赡养老人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提高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实事求是地揭露一些虐待老人,不赡养老人等丑恶行经。政府以及村委也要对于这些行为进行调解,必要时还应求助于法律手段来解决。二是弘扬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加强农村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表彰敬老养老典型,让村民真正树立起尊重、关心、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更要加强宣传邻里之间要互相帮助的力度。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尊重父母,时时与父母保持联系;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让老人无后顾之忧。
(六)安全知识
留守老人们很多都不懂得用火、用电安全的常识,因此政府要定期派工作人员走村串户,了解农村用电情况,向老人们讲解安全用电常识和当前电价执行标准,使老人们真正用上“明白电”、“放心电”。同时,工作人员还要深入到一些留守老人家里,查看线路,发现异常,就地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发现有安全隐患存在要及时消除。
尊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一直都在倡导要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留守老人是我们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他们很多都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心酸历史,他们是历史的见证者,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社会发展繁荣的今天,我们更不能忘了那些留守在农村的老人们,让他们也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全社会都应一起努力,帮助、关心他们,设身处地为他们的晚年生活着想,让他们衣食无忧,有病得到及时治疗,临终得到关怀,使他们能幸福、快乐、健康地度过晚年,真真切切感到社会、家庭、儿女给予他们的亲情和温暖。
子女陪护老人协议(七):对康复医生的感谢信
对康复医生的感谢信
尊敬的中医院领导:
我是36床病人王胜峰,因脑血栓住院在康复科进行康复训练,取得了非常满意的效果。对此我们家人为你们医院培养了高素质的领军人物吕宝敏医生深表谢意!
我于年8月26号因脑血栓住院治疗,随后在康复科进行康复训练。吕宝敏医师对待病人耐心热情,医术高明,真正的将病人视为亲人,为我的每一点进步感到高兴,使我非常感动,也是促使我锻炼下去的动力,希望中医院领导给予表扬,以资鼓励,发扬光大,使中医院越办越好。
衷心感谢院长给予提供的治疗条件,衷心感谢吕宝敏医师,谢谢你们的付出,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所在!
36床病人王胜峰
写给廊坊老年康复医院的感谢信
廊坊老年康复医院院领导:
您们好,我是病人康新的家属,我父亲因为腰间盘突出和颈椎的毛病造成半个身子不能自理,由于儿女们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无法昼夜陪护,所以送到了贵医院,借助医院的优越条件对老人尽一份子女无法完成的孝道之心。
我的父亲自从来到老年康复医院以后,收到了领导、医师、护士以及陪护人员的无微不至的关怀,我们看到每天医师、护士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对老人进行查房、问候;房间护理人员每天都给老人洗脸洗脚,比我们自己家里顾的保姆还细心认真。由于我父亲自己不能完全自理,所以,护理人员每天还要喂饭、喂水,擦屎接尿,翻身,换洗尿布等等等等。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使我们做儿女的感到格外的欣慰!也很放心!尤其是在我父亲有病的时候,医师为了给我们家属减轻经济负担,从不随便给老人用药,都是在征求家属的意见以后再决定对症用药,这让我们家属万分感激!也打消了我们原来担心老人有病时会随便用药支付高昂医疗费用的顾虑!
我父亲现在住院已经三个多月了,我们觉得尤其值得感谢和表扬的是房间的护理人员,他们不怕脏、不嫌臭,不怕烦,不怕老人没完没了的唠叨,总是耐心细致的对老人做着儿女一般的护理工作。特别是此后我父亲的张文-革女士,她每天上晚班,要此后两个房间的老人,都是80多岁高龄的老人。他们有时候就像小孩子一样情绪波动很大,高兴的时候有说有笑,可不高兴的时候使劲骂人。可张文-革女士从不生气,总是跟哄小孩一样的耐心劝说,直到老人高兴为止。她给老人擦屎接尿,换洗尿布、床单,而且技巧熟练,干干净净。这是我们做子女的自愧不如。她对待老人总是笑脸相陪,这真叫微笑服务。我们做子女的都没有像她那样的耐心、细致。她的工作态度,她的一举一动对我们做子女的在如何孝敬父母、如何护理老人方面也是受了很好的教育和感动。
谢谢!谢谢张文-革女士对我父亲长期以来的关爱和照顾。也希望我父亲在老年康复医院期间,张文-革女士能一直陪伴在他身边。也真诚的感谢医院的所有领导和医护人员,谢谢他们对老年人所付出的爱心和努力!
子女陪护老人协议(八):2015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第1篇: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由于农村地区长期以来一直实行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子女供养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但随着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长期两地分离使得外出子女无法为留守父母提供经常性的照料和关怀,家庭养老的基础受到了动摇,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空巢老人的健康和福祉。在老龄化、空巢化现象日益严重的今天,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空巢老人的各种问题,是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能否成功应对老龄化问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农村空巢老人基本情况
全县老年人口7652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99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0、179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逐年加快。
调查显示,全县农村60岁以上空巢老人32753人,占老年人口的39、86%,其中:男性15828人,占48、3%,女性16925人,占51、6%。配偶健在18377人,占56、11%,与孙子们同住20012人,占61、1%,(主要留守照顾孙子所至),单身独居8176人,占25、14%,失能或半失能10900人,占33、27%。(主要是80岁以上空巢老人5534人,占50、77%),必须参加劳动生产的13906人,占42、46%。既要劳动又要照顾孙子11925人,占36、41%。有经济收入4321人,占13、1%,依靠子女提供16887人,占51、5%。感到寂寞孤独8340人,占25、4%,需要生活照顾7454人,占22、7%,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2690人,占3、6%,空巢老人身体健康良好的10523人,占32、13%,健康一般、较差、非常差的占大多数。
二、农村空巢老人家庭现状
1、经济状况
经济支持是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安度晚年的物质基础。农村空巢家庭老人大多依靠田间劳动所得获取经济收入或依靠子女给予的生活费作为生活来源。其收入分布不匀,36、4%的老人收入在3200元以上,24、2%的老人在1200元以下,贫困的还有12925人,占39、4%。享受低保的1231人,占3、75%。因此有78、8%的农村空巢老人仍然经常参加劳动和既劳动又照看孙子。主要原因是:家庭经济状况差(虽然子女外出打工但其收入主要用来供养孩子上学,对家庭里日常生活开销主要还是老人耕种所得)。
2、健康状况
农村空巢老人中96、49%的老人生活能够自理,32、13%的老人身体健康,55、8%的基本健康,12、07%为较差或非常差。当遇到疾病时,多采用简单治疗,小部人因为经济原因放弃治疗。99、3%的空巢老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98%以上的老人对新型农村合作比较满意,认为能解决看难问题,尤其是"复明工程"对农村白内障老人来说是福音,免费摘除白内障,普遍反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真好。
3、需求状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农村空巢老人有权益保障要求8491人,占25、9%,感到寂寞孤单8340人,占25、4%,需要生活照顾7454人,占22、7%。从老人们的需求程度上看,主要是精神慰籍,子女常回家看看,基本医疗保障,养老金和需要人照顾,分别占52、3%、49、2%、41、3%、33、8%和22、7%。由此可见农村空巢老人最需要的就是精神慰籍,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4、闲暇状况
农村空巢老人因文化水平较低和经济有限原因,绝大部分老人以串门聊天为主,家庭经济好点的以打牌为次之。加之村级老年协会的文体活动中心、室、场地不健全,不配套等原因,老人们户外活动只好如此。在精神层面上,76、5%的老人感觉生活有压力,压力主要来自经济收入,照顾孙子,忙于种地、又怕生病等几个方面,因为子女多在省外务工,所以子女们主要是给生活费和打电话来慰问老人,很少能亲自照顾,几乎都是一年回来一次,空巢老人中有49、2%的人希望子女能常回家看看。
三、农村空巢老人家庭形成的原因
空巢老人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外出打工
子女外出打工是全县农村空巢老人形成的最重要的原因,全县93、1%空巢老人子女在外打工,在家务农的只有4、2%。所以,78、8%农村空巢老人必须劳动和又要劳动又要照顾孙子,只要身体条件允许,他们都会"活到老,干到老"。
2、自然空巢
所谓自然空巢,就是有的老人终身未婚,有的老人虽已结婚,但未生育子女,有的生有子女,但子女已经去世,有的只一个女儿,女儿一旦出嫁之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回家照顾老人就有次数了,老人就成了空巢户。全县单身空巢老人就有8176人,占25、1%。
3、代际差异
当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老少两代人对独立的活动空间和自由的要求会越来越强烈,传统的大家庭居住方式已经不适应人们的这种需求,小家庭被普遍接受。一旦子女成立了小家庭或进入城市,农村的父母一般都不会与子女生活在一起,而是选择独自居住或留在农村老家。当然,农村老年型"空巢"家庭的产生也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例如儿子在外打工、婆媳、公媳关系的沟通缺少联系的中介和桥梁,家庭不和、矛盾增多,迫使老人同儿媳和孙子分开住,子女赡养老人的观念淡薄、嫌弃老人,从而使老人不得不独守"空巢"等等。
四、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建议
农村老年人问题是突出的民生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老年人能否安享晚年,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因为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所以,我们应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云梦,幸福云梦的重要高度,积极应对,综合治理。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农村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空巢老年人享受到党和国家优待政策,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建议如下:
1、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要得到更一步补充,全面推行协议养老、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同时,商业养老保险应得到推广和发展。逐步落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建立健全高龄补贴制度。扩大农村老年人享受低保范围,"五保"老人全额财政供养。完善乡级养老院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2、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网络建设。从这次调查中看出,全县村级老年人协会建设不足40%,老年活动中心、室、场地更少。村级老龄工作网络建设滞后,严重影响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村级老年协会是关心老年人生活、体贴老年人难处,解决老年人家庭矛盾,检查督促家庭赡养情况的老年人自我管理组织,能直接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生活难处和实际困难。加强乡村两级老龄工作网络建设,积极应对老龄化,各级党委政府应刻不容缓地摆上议事日程。为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老龄工作格局打下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投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健全村级老年活动室、活动中心,老年人图书报刊阅览室、棋牌室等,提高农村空巢老人和所有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3、进一步开展"敬老志愿者"活动。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为农村空巢老人服务。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敬老助老,营造敬老氛围,建立长期服务机制,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在职的年轻人和社会"志愿者",开展"敬老志愿者"活动,联系一个空巢老人家庭长年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了解他们的需求与困难,帮助他们疏通渠道,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乡村两级可组织低龄"老年志愿服务队",就近为高龄空巢老人,特困空巢老人、病残空巢老人提供日常照料服务。
第2篇: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核心提示:天开始冷了,忙碌中的你是否还记得家中牵挂你的老人?社会中有一个群体值得我们倍加关爱,这就是空巢老人。
空巢老人是指没有子女照顾、单居或夫妻双居的老人,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剧,"空巢老人"越来越多。
据全国老龄委统计和信息工作座谈会公布的数字显示,目前,我国有2340多万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全国城市空巢家庭已达到49、7%,个别老城区的"空巢老人"家庭已达到80%以上。据了解,我市空巢老人在常住老人中的比例也不小。近日,本报记者带着一份关注走访了部分"空巢老人"。
见习记者肖莎莎罗诚浩
空巢老人★★★
精神空虚大于物质匮乏
很多空巢老人都面临一个同样的问题:也许不缺吃不缺穿,但是每天都觉得无所事事,要么在家静静守着空荡荡的房子,要么在养老院里等待吃饭的时间。
在西江南路居委,已独居生活了13年的黄伯昌老人跟其他空巢老人一样,无法与儿女共享天伦之乐,只有闲时与社区工作人员开开玩笑逗逗乐,才是他一天最开心的事情。
住在清宁坊的梁秀霞说,自己今年七十七岁了,退休也已二十七年了,本来可观的退休金足以支撑日常的生活,但是儿子下岗,儿媳妇又身患重病,昂贵的治疗费用致使家里生计困难,后来儿子不得不外出打工,二十年来自己独自生活。平常打扫自己门前的街道和摘晒鸡蛋花是唯一的乐趣。随后,记者走进梁秀霞的家,粗糙的水泥地,破旧的瓦片屋顶,窄小的客厅里摆放着掉了漆的破旧的桌椅,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只有瓶瓶罐罐摆放得整整齐齐。
城西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梁秀霞这样的空巢老人,很少跟周围的老人聊天,即使城区有亲戚也很少走动,因为他们一个人生活惯了,没有什么事,不愿意去麻烦"别人"。
生活依靠★★★
热心乡邻及时相帮
由于没有电话,梁秀霞基本上联系不了自己的儿子,"有什么特别的事,只能去邻居家里“借打”。"梁秀霞说,附近的街坊人都很友善,平常有什么事情,也是邻里互相帮助。
邻里的帮助也许是空巢老人解决一些困难最快捷最有效的办法了。城西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我们的上班时间,许多事情居委会可以帮老人家解决,但是晚上或者周末就很难了,而且老人的病痛发作大多在夜晚,邻里间及时的帮助是最有效的办法。"
而对于黄伯昌老人来说,邻居都是些上班族,所以他只能求助于乡里,倔强好强的他说:"认识的一个乡里住得离我家不近,偶尔他会问我要不要帮忙,有没有困难,但真是有困难了打电话过去,等他赶过来,恐怕也不及了。"
问卷调查★★★
过半空巢老人孤独感强烈
现代生活节奏较快,许多子女忙于工作,对家中老人的关心不够,老年人很容易感到孤独,不良情绪找不到宣泄渠道。"作为子女的我们即使再忙,也应该抽空看望父母,多聊天,多交流感情,尽孝要及时。"市老龄办工作人员说道。
在记者开展的问卷调查中发现,我市的"空巢老人"中,58、6%的老人感到孤独或非常孤独,精神缺乏慰籍;在与子女的交流方面,子女偶尔探望或者很少探望的为37%;在人际交流与健身娱乐参与方面,很少参加或者不参加的达50、6%。由于与子女来往交流不多以及对外互动活动参与率不高,超过半数的"空巢老人"感到孤独,精神生活缺乏慰籍。在入户走访几位"三无"空巢老人时了解到,端州区政府雇请专人每天为其提供免费上门搞卫生、买菜等服务。但是,政府提供的免费服务目前仅限于"三无"老人,绝大部分有此需求的困难"空巢老人"未能享受该项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未能全面铺开。
外地游子★★★
儿女不在家,健康是牵挂
"高中时候的愿望,就是尽自己的能力考一个远一点的大学,越远越好。结果就在这个地方扎根了,结果远离父母了",2002年来到肇庆学院念书的陈女士,如今已经是孩子的妈了,来自山东的她乡音未改,却已经离开家乡10年了,每逢佳节,陈女士总会在电话里给父母道一声节日快乐,因为现在也有了固定的工作,只能是过年的时候回家看望二老,陈女士的孩子已经5岁了,可每次见到外公外婆仍感到很陌生。
"我不在家了,爸妈菜都少吃了几个,炒一次菜要吃上一天",的哥李永生是河南人,来肇庆工作有3年了,他说自己是家中独子,父母对他的牵挂特别强烈,经常打电话要他回家,"现在父母还能自己照顾自己,我出来想多赚点钱。"李永生说他每个月都会寄钱回去给父母,让他们生病了也能够放心去看病,因为不能陪在老人身边,老人健康是他工作时最大的牵挂。
龙应台这么比喻:"父母亲,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人而言,恐怕就像一栋旧房子,你住在它里面,它为你挡风遮雨,给你温暖和安全,但是房子就是房子,你不会和房子去说话,去沟通,去体贴它、讨好它。"记者接触过许多在肇庆定居的外地人,他们其实是很关心家中老人近况的,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父母与游子们的距离也许是一条河、一座山(机制探索★★★
健全制度是"老有所养"的根本
高龄老年人口的急剧增长,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以及老人空巢化的进一步凸显,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市老龄委副主任、市民政局jú长黄学武在《年度肇庆市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汇报》中提到,如今全市总人口422万人中,60岁以上的常住老年人口就有50、5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12、9%;到2015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58万人,约占常住总人口的13、8%;8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6、5万人,占常住老年人口的13、8%,空巢家庭老人已经超过30%。
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把"老龄事业"列入了"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明确提出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要求。2015年,全市共投入老龄工作经费104万元。全市城乡贫困老人共有1200多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5年全市已把年人均收入低于2200元的农村家庭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全市城乡人均月低保标准273元、226元;人均月补差173元、108元,能够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全市各级共投入老年福利事业建设资金1500多万元,全市现有老年活动中心(站、室)151个、门球场48个、敬老院11
0间、星光老年之家118间、光荣院6间、老年公寓1间,新成立的市安老康复中心,设置床位有100张,对缓解城区养老床位紧缺问题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位从事民政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认为,建立健全关注空巢老人的制度,是实现"老有所养"的根本所在。
在采访中,许多老人总是说"很怕生病,怕自己走不动路,到那时一边怕远在外地的孩子担心,一边怕自己不能再两地跑"。虽衣食无忧,但亲情的别离让他们的生活总徘徊在一句古话中:"相见时难别亦难",这诗句在空巢老人的生活中不是形容爱情,而是作为现在生活最真实的写照。不管儿孙身在何地,总让老人们牵肠挂肚。其实每一位空巢老人都是这样,心里非常渴望儿孙陪伴左右,思念的煎熬是无法言语的,在外的游子们常回家看看吧。面对这些曾经为儿女奔波辛苦的老人,我总是在想他们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如果我们今天不做好养老工作,那明天我们自己又如何养老呢?
"劳我以少壮,息我以衰老",如何让更多的老年人,甚至是空巢老人得到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服务,将成为今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厄待解决的问题。
第3篇: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农业,目前在很多乡村仍是一种重体力劳动。当需要重体力劳动者的乡村,因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而只剩下老人、妇女和孩子时,老年人--这个体力和健康正走向衰弱的群体,将面临怎样的困难?湖南醴陵市不久前的调查结果,有些沉重,令人感慨,也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不久前,湖南省醴陵市民政局成立20个调查小组,分赴全县各乡村,入户调查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显示: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四难"--生活难、看病难、办事难、得到情感慰藉难。
由于经济欠发达,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全县60岁以上农村老人有4、9万人,其中"空巢老人"1、88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总数的38、39%。
(一)收入不足
近九成仍须从事农业生产
100元能干什么?对城里人来说,可能买件衣服都不够,可在竹溪,很多"空巢老人",一个月的所有"收入"加起来,也就百元左右。
调查队员走进王仙镇油司徒村2组李发普的家。这是一个"冬冷夏热"、年久失修的土房子,81岁的李发普和他84岁的瞎眼老伴生活在这里。虽然有四儿两女,但子女生活都很困难,无力将他们接到身边赡养。"大儿早就下岗了;三儿、四儿多年外出打工,也不富裕;四儿老大不小了还娶不上媳妇;两个女儿也嫁在农村,生活比较困难。"老人一脸无奈地说,"只有二儿有工作,条件好点,现在每月给我们50元养老钱。"这50元孝敬钱,加上老两口每人每月55元新农保和45元农村低保,就是他们的所有收入。算下来,每人每月125元。
李发普夫妇在竹溪县的"空巢老人"中,还算是"富裕户"。调查队员统计,全县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都享受了55元的养老保险金,30%左右的农村困难"空巢老人"享受了农村低保,大多每人每月45元,加上子女提供的少量供养金,一般每人每月100元左右,这点钱用于买油、买盐、穿衣、治病等都很紧张,更不要说其他方面了。从经济上说,王仙镇6200多名鳏寡孤独的老人,在"空巢老人"中待遇相对要好。他们有的被安排到福利院居住,衣食无忧,有的居家养老也享受了国家五保政策。有子女而"空巢"的老人反而生活更为困难。
收入不够靠什么?醴陵1、88万"空巢老人"中,必须从事生产劳动的就有1、68万人,占到近九成。这些六七十岁乃至七八十岁的"空巢老人",如不下地种粮、种菜生活将更加艰难。
政府应进一步调高新农保养老金标准、农村低保标准,解决他们目前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看病太难
"小病拖、大病熬"仍十分普遍
人老了,病痛自然多。虽然农村老人绝大多数参加了新农合,可由于自费部分难以承担,门诊费用又不能报销,竹溪的"空巢老人"仍然普遍存在"小病拖、大病熬"的现象。此外,"空巢老人"生病在家,只能由老伴照顾,老伴年纪大,为患者熬药、喂药等都很费力,帮患者翻身、擦洗等就更困难了。而独身"空巢老人"生病后,则几乎无人照料。
除了收入太低导致"看病难",竹溪是山区,交通不便,更加剧了"空巢老人"的"看病难"。在大山里,有的农户家距村卫生室超过5公里,到乡卫生院、县医院看病就更不方便了。老人们得了急性病常常会耽误治疗,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交通问题不仅加剧看病难,老人们领农保金、低保金等也很不方便。有的边远地区的"空巢老人"到银行代发点领款,所领资金还不够往来车费。交通条件较好的王仙镇油司徒村,"空巢老人"到镇里领款一次往返也要花20元车费。
卫生医疗部门应加强村级医疗网点建设,让"空巢老人"小病不出村。开展巡诊活动,定期为"空巢老人"检查身体,建立"空巢老人"健康档案。提高"空巢老人"医疗费报销比例,减少自费数额,减轻其经济压力;银行代发部门应开展送款上门活动,让行动不便、路途远的"空巢老人"在家领款等。
(三)子女在外
精神"空巢"最难熬
醴陵"空巢老人"外出务工的子女由于忙于生计,有的一年难得回家一次,甚至几年没回过一次家,有的一个月甚至几个月不与老人通一次电话,让老人陷入孤寂之中。王仙镇司徒村1组的郭承全夫妇就是如此,两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并将小孩也带到打工处上学,几年时间不回家探视老人,老人反而天天为儿孙的生活状况担忧着急。
有些老人的子女并未外出,住得也不太远,但由于"代沟"等问题,共同语言少,也就自然而然相互疏远。老人们只能围着自己的"空巢"打转转,生活在封闭的狭小空间里,情感得不到倾诉和释放,整天郁郁寡欢。
除了天伦之乐的缺失,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和日常社交也十分贫乏。受经济发展水平低的限制,醴陵市绝大多数农村没有活动室,没有图书室,更没有健身、康复的器材设备。王仙镇司徒村共有"空巢老人"50户,其中20户家里连电视机都没有。
醴陵市居家养老的"空巢老人"主要依靠和沟通的对象就是村干部。为此,县里要求村干部或老人的亲属与村组签订联系责任书,联系者承诺经常到被联系的"空巢老人"家中走访了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政府还应加强老龄服务机构、队伍、项目建设,保障村级老年协会正常运转,逐步培养专业服务人员。同时,逐步开展村级老人活动室、文化图书室、健身运动场所建设,丰富"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空巢老人"也能老有所乐、安享晚年。
第4篇:农村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据人社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城市流动人口达2、67亿人,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老人独守空巢,绝大部分老人留守原居住地,极少数老人跟随子女进城生活。空巢老人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越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打工子女外出挣钱与陪在父母身边成了一个深思之待解决的问题。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分别选取以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都阳村留守老人作为本次调查的个案。
2、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是采取走访及入户典型调查的方法,调查涉及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生活需求、医疗及社保及"老有所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等。在入户典型调查中,从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医疗保障、养老现状和精神文化生活四个方面采用结构式访谈的方法,入户典型访问了20户老人。
二、基本情况
大化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西北的红水河中游。全县幅员面积27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2万公顷,全县总人口45、87万人,瑶族占21、95%,全县辖13乡3镇。都阳镇位于大化瑶族自治县中部,距县城50公里,地处丘陵。镇人民政府驻地在都阳村都阳街。东接七百弄乡,北连北景乡,西邻岩滩镇、江南乡,南接百马乡、古河乡。2015年全镇总面积189平方千米,总人口24244人。辖都阳、尚武、武城、中武、加城、满江、双福等7个村。都阳镇耕地面积883公顷,其中水田443公顷,旱地440公顷,主要农产品有水稻、玉米等,农产品加工主要有木材加工。
空巢老人(这里说的老年人指的是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县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共57670人,其中留守老人达40369人,占全县60周岁老年人的70%,其中男性人数为17244人,女性人数为23125人。老年人受教育程度情况,其中文盲的占老年总人数的61、7%,受到小学教育的占33%,受到初中教育的占4、6%,受到高中教育的仅占不到0、7%;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日常生活能自理且能从事较轻农活的老年人占老人总人数的78%,半丧失劳动能力的占老人总人数得15%,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占老人总人数得7%;经济来源情况,靠子女供养的占81、9%,自己供养的占9、7%,社会扶助的占8、1%。
三、空巢老人生活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大部门留守老人仍需要体力劳动
子女外出务工使家庭经济条件得以改善,但由于他们的相对收入也不高,且他们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家庭,还要供子女上学,所以大部分老人还要靠自身劳动来维持平时生计。据调查,大部分的留守老人还从事体力劳动,仍然要承担农业生产的重担。一方面,从事农业生产可以增加家庭经济来源,基本解决柴米油盐的日常开支,减轻子女的负担。另外一方面,绝大多数老人不想给自己的田地丢荒,所以坚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由于子女不在身边,许多重农活要雇人,成本比较高,老人们只进行日常的田间管理。
(二)家庭氛围缺失、精神慰藉单调
随着大量子女外出务工,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需要亲情的慰藉和生活照料。据研究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各种身体器官的衰弱,老人在某些方面趋于孩童化,更需要子女的照顾。因此子女在老年人心目中有不可替代的位置。由于子女常年在外,除了春节或清明节能回来几天外,基本上不能回家与老人团聚,有的甚至好几年没有回家,老人们难免有孤寂之感。通过对空巢老人的调查的分析,有80%以上的外出务工子女经常给父母打电话,电话成了老人与子女的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有时甚至连这些基本的精神慰藉都没有。尤其是老人生病时,需要子女陪同上医院治疗时,子女不在身边,只有靠老两口互相扶持,更显得孤独无助。而如果老人丧偶,日子就过得更加艰难。
(三)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
留守老人最担心的就是生病,生病几乎可以导致一切困难:经济拮据,缺少照料,心理负担加重等等。目前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整体较差,很多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其中患慢性病的比例较高。农村老人也基本不进行体检,只有觉得不舒服的时候才去看病。如今,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制度,极大改善了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基层实施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由于合作医疗按比例报销和封顶制度的制约,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患大病的老年人的实质帮助非常有限。由于经济收入不高,有病不医的情况不在少数,由于支出习惯和现实经济能力的考虑,"小病抗、大病挨"仍是多数老人的选择。他们在生病时往往就这么拖着,只有少部分会去看医生。有一些子女因为工作忙或是路途远而没有回来,只是打来电话询问。农村偏远山区曾发生老人病死在家而无人知晓的悲剧。
四、解决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
(一)政策方面
政府在制定政策是应该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敦促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时按量发放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保证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只有这样,农民工才更有能力去赡养老人,尽量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低保范围,从经济上保证留守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政府制定政策定期向社会大众宣传尊老爱老,例如:每年评选出尊老爱老模范家庭,给予该家庭经济上帮助,给予该家庭子女就业就学上的优先选择权利等等。
(三)经济供养
1、增加农业创收,提高农村家庭收入
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当地的特色农业,可由当地的农业致富能手或专门的技术人员真正的"下地""下乡"为农民讲解有关农业作物的种植方法和作指导。这样就可以减少农村劳动力的外流,为农民发家致富创造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为养老奠定经济基础。
2、增强子女支付养老费用的能力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目前子女供养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保证,所以如果子女不在身边,就应该增加对老人的供养的费用,尤其对于那种身体状况不佳,要照看子孙,帮子女料理红白事的老人。这当然在大的方面需要国家的良好政策,加快和谐社会的进程。
(四)生活照顾
老人的生活很重要,而其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如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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