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把成品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证转让给别人手续有哪些

成品油变更申请书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成品油变更申请书
上传于|0|0|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0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成品油经营资格许可(转报)
农历丁酉年
成品油经营资格许可(转报)
一、事项名称
成品油经营资格许可(转报)
二、设定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 第五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
第六条:“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山东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试行)》(鲁经信消字[号)第五条:“县级成品油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或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规建设成品油经营设施与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
(2)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
(3)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了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4)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了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2、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4、拥有库容不低于1万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5、拥有下列设施之一:
(1)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
(2)铁路专用线;
(3)公路运输车辆;
(4)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
(二)申请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库容不低于1万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2、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拥有下列设施之一:
(1)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
(2)铁路专用线;
(3)公路运输车辆;
(4)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
4、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三)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山东省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4、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5、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6、农村柴油加油点的设立条件待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设立后另行设定。
四、办理材料
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一)预核准材料:
1、《山东省成品油仓储经营网点新建(迁建、扩建)网点规划确认申报表》;
2、《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或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注明属申请人可以建设和使用的仓储建设用地的证明,其中建设用地若属租赁的,还须提供土地租赁协议;
3、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及成品油仓储经营网点新建(迁建、改扩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拟建仓储网点的地理位置图;
5、成品油仓储迁建、扩建的,还要提供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原件;
6、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材料
、申报材料目录及页码索引。
2、《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表》(原件)。
3、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原件)。
4、油库设施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油库布局规划确认文件。新批建成的油库,要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复给企业或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油库规划确认文件;存续油库,要附本省油库的“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并将油库所在位置予以标明。
5、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
6、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7、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9、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许可文件或港务部门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
10、具备接卸成品油的配套设施的法律证明文件。
11、油库相关验收证照:
(1)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环保部门核发的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6)气象部门核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7)质检部门核发的用于贸易交接的计量器具验收合格证书。
(8)油库设施的建设竣工验收材料。
12、油源证明文件:
①自有炼厂企业
1.1国务院或发展改革委批复建设炼油厂的证明文件。
1.2经国务院或发展改革批复一次原油加工能力在100万吨以上的证明文件。
1.3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汽、柴油年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证明文件。
②与国内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协议
2.1成品油供应方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2.2税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成品油供应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证明文件。
2.3 双方签订的1年以上、与各自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③与成品油进口企业签订协议
3.1进口企业的进口经营资质证明文件。
3.2进口企业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报关单、海关统计证明文件。
3.3双方签订的与各自经营规模相适应、1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原件)。
④进口企业:提供成品油进口经营资质证明文件。
13、商务部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一)预核准材料:
1、《山东省成品油仓储经营网点新建(迁建、扩建)网点规划确认申报表》;
2、《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或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注明属申请人可以建设和使用的仓储建设用地的证明,其中建设用地若属租赁的,还须提供土地租赁协议。
3、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及成品油仓储经营网点新建(迁建、改扩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拟建仓储网点的地理位置图;
5、成品油仓储迁建、扩建的,还要提供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原件;
6、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及页码索引。
2、《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申请表》(原件)。
3、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原件)。
4、油库设施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油库布局规划确认文件。新批建成的油库,要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复给企业或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油库规划确认文件;存续油库,要附本省油库的“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并将油库所在位置予以标明。
5、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
6、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7、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9、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许可文件或港务部门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
10、具备接卸成品油的配套设施的法律证明文件。
11、油库相关验收证照:
(1)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环保部门核发的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6)气象部门核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7)质检部门核发的用于贸易交接的计量器具验收合格证书。
(8)油库设施的建设竣工验收材料。
(9)商务部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预核准材料:
1、《山东省加油站经营网点新建(迁建、扩建)网点规划确认申报表》;
2、新建(迁建)加油站周边区域分布示意图:须标明建设地点周边相邻的现有、在建加油站现状分布示意图,并标出加油站名称及间距;
3、加油站地址的GPS定位数据(由省经信委指定单位测量);
4、商业性质《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或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注明属申请人可以建设和使用的加油站建设用地的证明,其中建设用地若属租赁的商业用地,还须提供土地租赁协议。若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成交确认书未明确土地用途为加油站的商业用地,则必须同时提供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同意选址文件;
5、迁建、改扩建加油站的,还要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原件;
6、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材料
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
2、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油站情况及经营的具体方案等;
3、省经信委核发的加油站预核准批复文件;
4、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5、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任职证明文件;
7、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
8、相关部门有关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
(1)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
(2)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消防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6)气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7)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
(8)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
(9)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10)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1)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
(12)水上加油站(船)还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有效的检验证书及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
(13)加油站(船)的外观数码照片;
(14)企业(公司)章程;
(15)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6)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地点
广饶县政务服务中心经信窗口
六、办理时间
七、联系电话&
八、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人)提交申报材料;
(二)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三)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要求补齐材料;
(四)现场勘探、审核材料并报市经信委;
(五)符合标准的,报省经信委;
(六)省经信委批准文件,依法建设,竣工后申请验收;&
(七)零售经营验收合格,上报省经信委核发证书;验收不合格,不予许可。批发、仓储经营再由省经信委上报至国家商务部,合格核发证书,不合格,不予许可。
九、附件下载
相关表格,从“广饶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填写。关于转让变更成品油经营批准证变更的申请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关于转让变更成品油经营批准证变更的申请
上传于|0|0|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0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转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