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子孩子未满18岁能否把房子全委公证的后遗症公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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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未满18岁,房产证带他名字,贷款要公证,请问公证费需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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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您需要去咨询公证处
这个您去公证处问下吧
贷款不需要公正啊!哪个银行要求公正?
上网查查吧
一是监护人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能出售其房屋,并须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且保证书须经公证处公证。还需提交售房人小明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监护人的身份证件,证明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公证费用大概在1000元以里
这个您需要去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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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给子女怎样最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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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房产过户给子女怎样最划算)
上周六,大河公益律师团成员、来自河南元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为读者排忧解难。
买卖房子关注度高,读者听课热情高。
记者贺笑天刘瑶文图
核心提示|房价涨了,限购来了,老百姓奋斗一生,买房不易,把相关的法律问题搞清楚,是头等大事。咋样既能满足住房需求又在国家政策允许之内能炼就“火眼金睛”,在高房价下买房不被坑?咋样把房子划算又省心地传承给子孙后代?上周六,大河公益律师团成员、来自河南元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来到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枣庄供热分公司,为读者排忧解难。
 政策解读
  限购令中的“家庭”不包括成年子女
10月15日上午,近80位读者冒雨来参加大河公益课堂活动,大家都有备而来。国庆假期突然来袭的限购令,成为不少市民热议的话题。大河公益课堂第一个主题,就与它有关,高江坤律师给大家强调了不少一不留神就错过的细节问题。
高江坤律师解释,限购令实施细则里,“家庭”如何理解呢?原来,它仅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不包括成年子女;与之相伴的,还有对“户口”问题的解释,这里只要家庭成员中有一人为郑州市户籍的,就可认定为郑州市户口居民家庭。
高律师还强调,居民家庭在郑州市拥有的住房,不仅包括已完成房屋产权登记或不动产登记的住房,还包括已进行网上签约或网签合同确认,但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的住房;此外,“购房人在限购期间因继承、房改购房、拆迁安置、法院判决等非市场交易行为取得住房的,不在限购范围”。
  限购催生假离婚,风险何在
假离婚并非形式,办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有着重大的意义。党燕丽律师说,现实中还是有弄假成真,离婚登记难以撤销的情况,要搞清楚的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登记,其真实目的不影响登记效力,若离婚时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即便将来复婚,此前分割的房产也会变成约定所有方的婚前财产。
  房本上到底该不该写孩子名字
与上周打热线向大河报求助的读者孙先生一样,好几位市民都为房本该不该写上孩子名字而苦恼。高江坤律师专门为大家对比了利弊,希望父母们好好斟酌。
 写上子女名字的好处是:
1.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既方便又省钱,还能减少不少税费;
2.房子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子女离婚时房子遭分割。
  但是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需要注意以下风险:
1.子女名下的房产,要等到子女年满18岁之后,经其同意,父母才可以出售。如果子女未满18岁,父母还需要签保证书,确保出售子女名下的房产是为了子女的利益。即不能随便出售或抵押子女名下的房子。
2.《物权法》对房屋产权做了明确保护。假如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就算父母想收回房子,也会遇到很大的法律障碍。
3.会受到限购政策的影响。在子女成年前写上了子女名字,由于其也算家庭成员,那么在限购影响下不能再购房了,这种情况下子女成年后如需再独立购房,则需要去做一个公证,将房子确认在父母名下。
  房产咋给子女最划算
活动现场,有一对老年夫妇,考虑到孙辈上学,想把其名下的学区房过户到女儿名下,但不知道采取什么方式比较划算。
党燕丽律师说,有关直系亲属之间房屋过户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其中继承、赠与实践中常会涉及公证,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
第一种是房产继承,费用较少但程序繁琐。遗产人去世之后,继承才开始。继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市场价格而获得房产。继承又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法定房产继承免契税,遗嘱继承要缴纳契税。目前我国还没有实施征收遗产税。
第二种是房产赠与,如打算再次交易出售、成本较高。相比继承而言,赠与多了评估费,需交评估价3%的契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直系亲属之间可免交。若进行公证,还要产生公证费。必须注意的是,若该赠与所得房屋再次交易时,将会产生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故若有再次出售意向,则此种方式成本较高。
第三种是房产买卖,风险最低。房产买卖过户主要是各种税费。但其对于再次出售的影响较小。新政出台后,直系亲属之间定价,不受当地区域最低评估价影响。这样可以省去公证费、契税等费用。
  大河律师团
卖方坐地涨价咋防范限购假离婚有啥风险房本上该不该写孩子名
 律师支招
  二手房交易,要弄清这12个问题
郑州房价节节攀升,“坐地起价”等纠纷频现,特别是二手房交易,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地方。现场,党燕丽律师向读者做了详细的介绍。
第一,核实卖房者身份
主要核实对方是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务必核对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或者二合一的房地产权证)、契证及身份证件。
第二,核实房屋权属看看房屋权属是否有争议,有没有被抵押等。首先要看的还是房屋所有权证,必要时也可到房管局核对真伪。
第三,留意房屋共有人
若房屋存在共有人,则必须让共有人也在买卖合同上签字,房屋共有人,要以房本登记为准。
第四,注意房屋是否为违建或待拆
购买前,务必多个心眼,先调查清楚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违章建筑或是已被列入了拆迁范围。
第五,注意房屋是否被查封或转让
房屋一旦被法院查封,将无法过户,无法拥有所有权,因此会出现付款后房屋无法交付的情况。至于已转让的房屋,也就意味着“交了钱也无法入住”。
第六,房屋是否被出租
房屋已出租他人的,会导致买方无法实际居住。因此,买方在购房之前,一定要核实房屋是否存在出租的情况。若有,应尽量要求房东在交易前处理好租赁事宜。
第七,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民用房屋土地使用期限最长是70年,商用房屋为40年,房屋年限影响房价,买受人在购买前务必核实清楚。
第八,明确各类税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明确各项税费的承担,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在实际交易中,卖家经常将税费转嫁到买家身上,所以在实践中,需对各项税费的承担作明确约定。
第九,明确违约事项若采取按揭贷款购房的方式进行购房,对没有获得银行贷款审批的后续处理方式也要约定,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第十,明确附属设施若房屋有附属设施(如花园、车库等)的,应明确价款中是否包含这些附属设施。
第十一,明确佣金
在选购二手房时,中介佣金也应明确约定,并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情况作约定。
第十二,避免阴阳合同
有人会为了避税,而签订价款约定不一致的阴阳合同,这种行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较大风险。如产生纠纷诉诸法律,法院会认定真实意思的买卖合同,若签订多份合同,最后一份会优于前一份被认定,因此应尽量避免签订阴阳合同。
另外,关于二手房交易,陈奕臣律师也有一些建议,尽量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细化卖家的违约责任,增加违约金额,前期尽量多支付定金,防止卖家因房价过快上涨而违约。同时,在购买房屋时,特别是学区房,需特别注明卖家须在房屋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后多少日内将户口从该房屋中迁出,以避免购房人在购房后不能落户的情况。
(原标题:房产过户给子女怎样最划算)
本文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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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昨天(11月22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就市民们平时非常关心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突发事件应对两大热点草案听取了市政府的有关说明。
  《修订草案》规定,对土地房屋享有继承权、或可以接受遗赠的市民,需要将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公证,以确定真实性。
  也就是说,今后,如果子女要继承父母的房产或者一方要把自己的房产作为遗产赠送给另一方,要将他们所签订的协议、遗嘱等证明材料公证。
  大家谈一点看法撒
》》》阅读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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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撒
  政府没钱了  想方设法的压榨
  准备出血吧! 公证按房屋市值的一定比例收费. 意外死亡的,手续更麻烦!建议提前写好遗嘱并公证! 公证处赚嗨了!
      苛捐杂税,横征暴敛    王八蛋们注定遗臭万年!  
  公证费按2%收取,100万的房子,公证处他们盖个公章,就要收2万,真是太黑了
  政府这条规定,纯粹是拖裤子放屁!法律对遗赠效力本来就有明确规定,这里就不做普法宣传了,只明确一点:经过公证的赠与和遗赠在证明效力上大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而已!  
不过公证费收2%,的确太黑了点!
  主要是公证处平时没啥子业务,只好求助ZF,属于强制消费那种。吃怕二天结婚,离婚都要公证的个。
  又想起方法来找屁民的钱!
  自家的房子要他来公证个球,还不是收钱个嘛,如果是不收取任何费用,我赞成。
  公证处业务少了,养不活那么多公务员的嘛,只得求政府开源噻。
  我个人认为是好事。  亲身经历,前不久,我幺爸一个人到房管所去要求把婆婆生前名下的两处房产过户到他名下,房管所要求去公证处公证,结果公证处调查核实后,得知我婆婆爷爷并非只有我幺爸这个“独子”,还有我爸和我姑,公证处后来通知了爸爸和姑姑,保障了我爸爸和姑姑的合法权益,公证员还很耐心,为我们家化解了这场纷争。  另外,公证费也没有那么高,远远低于房产市场价的2%,好像是收取的30元一个平方米。
  @西部阳光-23 16:14:00    我个人认为是好事。    亲身经历,前不久,我幺爸一个人到房管所去要求把婆婆生前名下的两处房产过户到他名下,房管所要求去公证处公证,结果公证处调查核实后,得知我婆婆爷爷并非只有我幺爸这个“独子”,还有我爸和我姑,公证处后来通知了爸爸和姑姑,保障了我爸爸和姑姑的合法权益,公证员还很耐心,为我们家化解了这场纷争。    另外,公证费也没有那么高,远远低于房产市场价的2%,好像是收取的30元一个平方米。.....  -----------------------------  如果你婆婆不知情,不愿意。你幺爸行为本身就不对。双方当事人到场不需公证也能办理过户。问题是如果立了法那就是必须要公证处公证才能过户。再如果我不愿意公证,而且又是遗产岂不是再打我的劫,刮我的脂膏...。
  公证完了还有遗产税呢
  @不一样的崖崖
16:35:00    @西部阳光-23 16:14:00      我个人认为是好事。      亲身经历,前不久,我幺爸一个人到房管所去要求把婆婆生前名下的两处房产过户到他名下,房管所要求去公证处公证,结果公证处调查核实后,得知我婆婆爷爷并非只有我幺爸这个“独子”,还有我爸和我姑,公证处后来通知了爸爸和姑姑,保障了我爸爸和姑姑的合法权益,公证员还很耐心,为我们家化解了这场纷争。      另外,...........  -----------------------------  别个婆婆已经死了又何来的双方当事人到场?  
  @jcsshp
16:51:00    @不一样的崖崖
16:35:00      @西部阳光-23 16:14:00        我个人认为是好事。        亲身经历,前不久,我幺爸一个人到房管所去要求把婆婆生前名下的两处房产过户到他名下,房管所要求去公证处公证,结果公证处调查核实后,得知我婆婆爷爷并非只有我幺爸这个“独子”,还有我爸和我姑,公证处后来通知了爸爸和姑姑,保障了我爸爸和...........  -----------------------------  根据现行《继承法》就应该依照顺序继承1,你婆婆的丈夫(你爷爷)。2,如果你爷爷已经去世,在没有产权人留有遗嘱的情况下。就该你爸爸的兄弟姊妹都有份额。有何必非要公证枉费钱呢?立成了法,你们就必须,(懂了晒)掏钱办理过户手续。你认为还是好事,不会脑壳进了水吧。
  @不一样的崖崖
17:14:00    @jcsshp
16:51:00      @不一样的崖崖
16:35:00        @西部阳光-23 16:14:00          我个人认为是好事。          亲身经历,前不久,我幺爸一个人到房管所去要求把婆婆生前名下的两处房产过户到他名下,房管所要求去公证处公证,结果公证处调查核实后,得知我婆婆爷爷并非只有我...........  -----------------------------  天!你是拿的那个国家的继承法?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是第一顺序是:父母、子女、配偶!~这都是第一顺序!请问楼上你拿的是哪国法律?台湾继承法也不是这样的呀!难道是美国继承法?
  而且你看清楚他幺爸是存心隐瞒他爸爸和他姑姑!想个人独吞
  是公证处查出来他爷爷婆婆还有他爸爸和他姑姑两个娃儿  天涯这个地方NC粉越来越多了  我还是去百度好了- -
  @yangwen914
17:21:00    @不一样的崖崖
17:14:00      @jcsshp
16:51:00        @不一样的崖崖
16:35:00          @西部阳光-23 16:14:00            我个人认为是好事。......  -----------------------------  天你婆婆的爹妈还在,瓦舍1
  看!娃儿!多读点书!不读书不是你的错!不读书又来瞎显摆也不是你的错!  瞎显摆被人指出来了还不接受你就不对了撒
  目的在于进一步节制房屋作为商品的流动能力。    房价还要跌
  @yangwen914
17:21:00    @不一样的崖崖
17:14:00      @jcsshp
16:51:00        @不一样的崖崖
16:35:00          @西部阳光-23 16:14:00            我个人认为是好事。......  -----------------------------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是第一顺序是:1,配偶,。2,父母及子女。请就事论事好不好。这标题是“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公证”,好事还是坏事。与继承法只有
关联,就是=不立这种法也可以办理过户。立了这种法就必须要 要 要要 要 要公证才能办理过户。
  楼上的!不懂能不能百度下?你确定我国继承法是这么规定的?逼我贴法条?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苛捐杂税,横征暴敛
  看见吗?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回“不一样得崖崖”等同学:  看清楚哦,我婆婆已经过世了,是生前房屋,现在是遗产了!爷爷早年死亡了。  如果不公证的话,有以下疑问:1、谁来证明你家有多少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多少,是不是都健在?因为家里扯皮的事情,我去看了继承法,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死了,还涉及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情况。  2、谁来固定各继承的态度,哪些放弃继承权,哪些继承,各继承多少?嘴巴说啊?  反正我支持公证的,不去公证那不乱了套了啊,比如别人家的房子,我就去房管局说我是唯一继承人,那多舒服,不晓得好多纠纷,好多官司要打
  至于公证费,也没有那么高,我才去公证了的,你得几十百把个平方的房子,起码也价值数十万吧,交个一两千两三千有什么嘛,再说人家公证处确实做了很多工作,哪有说就是盖个章那么简单,到时候兄弟姐妹啊扯皮起来那才老火!你去打官司请律师嘛,那才是真正的花钱花时间。
  @不一样的崖崖
17:14:00  作者:不一样的崖崖
回复日期: 17:14:00  @jcsshp
16:51:00      @不一样的崖崖
16:35:00        @西部阳光-23 16:14:00          我个人认为是好事。          亲身经历,前不久,我幺爸一个人到房管所去要求把婆婆生前名下的两处房产过户到他名下,房管所要求去公证处公证,结果公证处调查核实后,得知我婆婆爷爷并非只有我幺爸这个“独子”,还有我爸和我姑,公证处后来通知了爸爸和姑姑,保障了我爸爸和...........    -----------------------------    根据现行《继承法》就应该依照顺序继承1,你婆婆的丈夫(你爷爷)。2,如果你爷爷已经去世,在没有产权人留有遗嘱的情况下。就该你爸爸的兄弟姊妹都有份额。有何必非要公证枉费钱呢?立成了法,你们就必须,(懂了晒)掏钱办理过户手续。你认为还是好事,不会脑壳进了水吧。   -----------------------------  你完全没搞懂状况!  你所说的“在没有产权人留有遗嘱的情况下。就该你爸爸的兄弟姊妹都有份额。”这句话没错。  但在现实生活中,却经常存在某一继承人在其他继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土地房屋过户的情况。出台这个规定就是为了保证(未立遗嘱的情况下)所有法定继承人或(立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受侵犯!  
  @不一样的崖崖
17:14:00    @jcsshp
16:51:00      @不一样的崖崖
16:35:00        @西部阳光-23 16:14:00          我个人认为是好事。          亲身经历,前不久,我幺爸一个人到房管所去要求把婆婆生前名下的两处房产过户到他名下,房管所要求去公证处公证,结果公证处调查核实后,得知我婆婆爷爷并非只有我...........  -----------------------------  请问遗嘱是否必须公证?谢谢.
  @lalacece-24 13:17:00    @不一样的崖崖
17:14:00      @jcsshp
16:51:00        @不一样的崖崖
16:35:00          @西部阳光-23 16:14:00            我个人认为是好事。......  -----------------------------  我认为:有必要就去公证。如果(难料)出现前后两份,甚至出现三份以上遗嘱时,法院判案,就认定有公证证明的那份有效。  没有必要可以不去公证,那就要把握好是不是仅此一份遗嘱,以后不再有第二份遗嘱。  不公证的遗嘱如果出现两份以上的情况,法院就以最近日期那份遗嘱认定有效。
  @不一样的崖崖
14:22:00    @lalacece-24 13:17:00      @不一样的崖崖
17:14:00        @jcsshp
16:51:00          @不一样的崖崖
16:35:00            @西部阳光-23 16:14:00......  -----------------------------  麻烦再问下:老人有两个以上子女,他打算去世后将房产留给其中一位子女,在公证时是否全部子女必须在场且无异义?
  @lalacece-24 14:28:00    @不一样的崖崖
14:22:00      @lalacece-24 13:17:00        @不一样的崖崖
17:14:00          @jcsshp
16:51:00            @不一样的崖崖
16:35:00......  -----------------------------  只要老两口在,中国的这些条款就是任意性太大了,往左也行,往右也行
  @lalacece-24 14:28:00    @不一样的崖崖
14:22:00      @lalacece-24 13:17:00        @不一样的崖崖
17:14:00          @jcsshp
16:51:00            @不一样的崖崖
16:35:00......  -----------------------------  如果立遗嘱是你家老人,意愿将财产只留给你,而你又是多姊妹。那些姊妹(最好不让他们知道XX立了遗嘱把XX给了XX)。当然就不要让他们去公证处了。  公证时立遗嘱人和继承人到公证处(在场)就行了。如果立遗嘱人(比如瘫痪)不能到场的。公证处的人会上门去取得真实的如,录音,录像,照相等。市区内要收取费用多少我不知道。
  @不一样的崖崖
14:51:00    @lalacece-24 14:28:00      @不一样的崖崖
14:22:00        @lalacece-24 13:17:00          @不一样的崖崖
17:14:00            @jcsshp
16:51:00......  -----------------------------  非常感谢.
  @西部阳光-23 16:14:00    我个人认为是好事。  亲身经历,前不久,我幺爸一个人到房管所去要求把婆婆生前名下的两处房产过户到他名下,房管所要求去公证处公证,结果公证处调查核实后,得知我婆婆爷爷并非只有我幺爸这个“独子”,还有我爸和我姑,公证处后来通知了爸爸和姑姑,保障了我爸爸和姑姑的合法权益,公证员还很耐心,为我们家化解了这场纷争。  另外,公证费也没有那么高,远远低于房产市场价的2%,好像是收取的30元一个平方米。  -----------------------------  每平方米30,那几套房子加起来就要上万,我爸妈就我一个孩子,凭什么要花这冤枉钱。
作为配套服务,可能后面就要考虑规避父母出资,房产证写子女名字的情况了……  
  昨天电台解释说,唯一继承人,不需要公证就可继承。    
  作者:leslie5310303
回复日期: 19:41:00  @西部阳光-23 16:14:00      我个人认为是好事。    亲身经历,前不久,我幺爸一个人到房管所去要求把婆婆生前名下的两处房产过户到他名下,房管所要求去公证处公证,结果公证处调查核实后,得知我婆婆爷爷并非只有我幺爸这个“独子”,还有我爸和我姑,公证处后来通知了爸爸和姑姑,保障了我爸爸和姑姑的合法权益,公证员还很耐心,为我们家化解了这场纷争。    另外,公证费也没有那么高,远远低于房产市场价的2%,好像是收取的30元一个平方米。    -----------------------------    每平方米30,那几套房子加起来就要上万,我爸妈就我一个孩子,凭什么要花这冤枉钱。   ---------------------------------------------------  咬到半截斗开跑,你是唯一继承人的话不需要公证啊。
  代表我个人支持这项立法。    
  苛捐杂税。不公证那房子是不是就要被捐给红十字了?
  @黄金PSG
15:10:00    主要是公证处平时没啥子业务,只好求助ZF,属于强制消费那种。吃怕二天结婚,离婚都要公证的个。  -----------------------------  公证处没业务?呵呵,你太不了解这个部门了
  %@VL01N
7:26:00    作为配套服务,可能后面就要考虑规避父母出资,房产证写子女名字的情况了……      -----------------------------  现在这样做的人,越来越多了,遗产税是按继承总额的比例来收,一套房子按100W,再怎样,遗产税交5% 5万元跑不掉吧!  
  这个真他妈的扯,什么都要公证。  我想问的是我不公正就不能进行权属转移啦?
  @西部阳光-23 16:14:00    我个人认为是好事。    亲身经历,前不久,我幺爸一个人到房管所去要求把婆婆生前名下的两处房产过户到他名下,房管所要求去公证处公证,结果公证处调查核实后,得知我婆婆爷爷并非只有我幺爸这个“独子”,还有我爸和我姑,公证处后来通知了爸爸和姑姑,保障了我爸爸和姑姑的合法权益,公证员还很耐心,为我们家化解了这场纷争。    另外,公证费也没有那么高,远远低于房产市场价的2%,好像是收取的30元一个平方米。.....  -----------------------------  给你说嘛,11.8号我去办房屋的公证(离婚分房的事),收费是按房屋买卖价的2%收取的(不是当前的市值价),就在江北公正处。我打电话问了沙坪坝那边的公正处,收费是一样的
  国外有的收税项目,国内一个不少  国外没有的收税项目,国内确实不少
  遗产税收好多?房产加名字又怎么收费
  这个政策是全国的还是只是重庆的
  多年前就是这样子了,楼主是白痴蛮!!~  你才从偏远山区引渡过来的吧。
  公证处要发大啦
  公证处是个中介机构,这些是要发大财。
  说到公证就不得不说到&继承法&,现在法院的案子百分之八十五的都是房屋遗产的官司,搞得兄弟姐妹为了经济利益反目为仇,家庭社会都不和睦和谐.究其原因是:前三十年我国的住房十有八九为公房,也就是说大家只有居住权使用权,后三十年有人以为在中国搞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是一副灵丹妙药,可以救中国,于是搞起了房改,搞房屋私有化商品化,要人们拿钱来买变成私有的,但房子的土地又不属于私人而且也就只管五十年,又归国家.原本不值钱的房子,父母一辈只花了几千万把块钱买下,十年后居然摇身一变身价一下为几十万.老人走了,留下一笔房物遗产,于是人的本能劣也暴露出来了,那就是&人为财&,兄弟姐妹谁也不会放弃这个继承权,原因很简单,现在一套房子不是几千几万,而是几十万.  可是我国的&继承法&是一九八五年出台的,它参照的大多数是私有制国家的&继承法&条款解释,而没有专门的对房物遗产作出专款,只是笼统的规定了第一和第二继承人的顺序,以及逾位继承,但同时又在第二章 法定继承中  十三条里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子女中有对父母尽义务多的,有尽义务少的和没有尽义务的,子女中有大度点和通情达理还好内部处理,反之则上法庭.最值得商榷的是逾位继承者,一般是指孙子辈,他们即使有扶养能力也根本没有扶养过爷婆辈(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同样要等额和少分,这就有些矛盾.  我以为我国的&继承法&应当根据国情作一些房物继承的专款和有些条款的调整.我们中的人很多都是只生一个,三十年后可能公证在房产等方面就无证可做了.    
  不为楼主这样的标题所吸引,也不是被帖子的内容所迷惑。我不是来抢沙发的,也不是来打酱油的。  我不是为楼主呐喊加油的,也不是对楼主进行围堵攻击的。  我只是为了每天30帖默默奋斗。  你是个美女,我毫不关心,你是个怪兽,我决不在意;你是个帅哥,我不会妒忌,你是个畜男,我也不会PS。  你的情操再怎么高尚,我也不会赞美,你的道德如何沦丧,我也不为所动。  在这个处处都要银币的时代,不得不弄个牛B的数字来显眼,于是我抄下了这段话,专门用来回帖    
  @1-11-27 11:14:00    说到公证就不得不说到&继承法&,现在法院的案子百分之八十五的都是房屋遗产的官司,搞得兄弟姐妹为了经济利益反目为仇,家庭社会都不和睦和谐.究其原因是:前三十年我国的住房十有八九为公房,也就是说大家只有居住权使用权,后三十年有人以为在中国搞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是一副灵丹妙药,可以救中国,于是搞起了房改,搞房屋私有化商品化,要人们拿钱来买变成私有的,但房子的土地又不属于私人而且也就只管五十年.....  -----------------------------  真是可笑,就算是独生子女,房产局过户的时候怎么能判断你是独生子女?况且,就算能证明你是独生子女,你的婆婆爷爷和外公外婆同样是你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健在,跟你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你父母曾经结过婚,还涉及到前夫(妻)的儿女的继承权,这当中的情况复杂得不是一般般。都需要公证处进行调查,并出具公证书,房产局凭此公证书办理过户手续。什么“三十年后可能公证在房产等方面就无证可做了”纯属瞎掰!      房产局又怎么
  @唐代芳
20:31:00    真是可笑,就算是独生子女,房产局过户的时候怎么能判断你是独生子女?况且,就算能证明你是独生子女,你的婆婆爷爷和外公外婆同样是你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健在,跟你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你父母曾经结过婚,还涉及到前夫(妻)的儿女的继承权,这当中的情况复杂得不是一般般。都需要公证处进行调查,并出具公证书,房产局凭此公证书办理过户手续。什么“三十年后可能公证在房产等方面就无证可做了”纯属瞎掰!      -----------------------------  你这个女人才真可笑,别说劳资的婆婆爷爷外公外婆就连我妈老汉都转入地下工作了,我两口子就一个娃儿,我不给他未必给你呀?!证明就是三十年前的独生证和户口.他现在有房,产权写的是他的名字,即便以后要卖,他也用不去公证.独子属天然继承人人,你懂不懂?    怎么楼上在骂你?
  @1-11-28 0:08:00    @唐代芳
20:31:00      真是可笑,就算是独生子女,房产局过户的时候怎么能判断你是独生子女?况且,就算能证明你是独生子女,你的婆婆爷爷和外公外婆同样是你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健在,跟你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你父母曾经结过婚,还涉及到前夫(妻)的儿女的继承权,这当中的情况复杂得不是一般般。都需要公证处进行调查,并出具公证书,房产局凭此公证书办理过户手续。什么...........  -----------------------------  他是涪陵白涛镇腐败的镇书记白明宗的儿子,因被我揭露他父亲假喊冤,真逃罪的真面目而老羞成怒!      详见:  http://bbs./tianyacity/Content/45/1/1375190.shtml  
  关于遗产房要过户和买卖交易是住建部和司法部(公证处)勾起来找老百姓的钱.我曾电话上问过房产交易所,为什么遗产房过户非要公证不可?有否住建部的红头文件,对方说不晓得,从来没见过.斩钉截铁的回答是必须要凭公证书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而&继承法&没有任何一个条款提到过公证二字,于是我就去质问公证处,他们明现的理屈词尽,只好说,你愿意公证就公证,不愿公证就算了,言下之意无非是要钱才能公证.  最关键的一点就是:遗产房即使过户也要公证,更不要谈过户后卖的事了.我认为很多事是政府强加在我们头上的.我的理解是,既然是私人遗产,国家单位就不该过多的插手,更不应该在这上面想方设发的找钱.
  热烈祝贺看门狗tangdaifang唐代芳,通过其自身卖力表现终于获得天涯名犬称号
  纯属坑蒙拐骗抢的规定。
没办手续,突然死亡的呢?  
  自然继承都收费?    比TM蒋光头还狠哦,我日!
  变着法收钱啊,公证费好贵
  重庆立法干预个人财产,无法无据。即使有十个百个甚至上千个人,昧着良心非法继承他人的遗产,这也是个人的财产纠纷,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何须公证来插一脚?如果不收费,你公证部门来帮这个忙吗?不能用占公民当中极其少数的个案,而让全民为公证买单!!
  公证处是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按比例提成,职工收入高的惊人。这些会更高啦
公证肯定比不公证的好,这个不用说,法治社会就是要这样    但是收费得符合公证人的收入水平可接受范围内    一句话,多做事,少收钱,公务猿。
应该是在出台这个修订草案半个月前。重庆市公证处和物价局将房屋公正的费用涨价到房价的100分之2,(主要就是针对继承方面的公证)但是,我还奇怪涨了这么高,傻子才去公证啊!结果半个月后,重庆市政府就出台了这个草案,本人才恍然大悟。高!的确是高!(原来的公证费用是80元)
哎!只能说本人愚笨,看不穿,想不透啊!
公证本是个公益性事业单位,但现在按2%收费,除了国家税收外,是最高的事业性收费。完全是剥削老百姓的财富。请问物价部门能否公开公证处的办证成本,让大家看看暴利落入了什么人的口袋。
  收费是几个点?
不过户要不要得  不公证,不让它收税要不要得
大家都晓得王保长噻,故事里就说过,死人、生娃儿、结婚、开茶馆、卖草鞋、甚至打屁都是要収捐哦
@liangqianwen123
21:55:00    大家都晓得王保长噻,故事里就说过,死人、生娃儿、结婚、开茶馆、卖草鞋、甚至打屁都是要収捐哦  -----------------------------  精辟,顶
只有我等平民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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