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医保必须到女55周岁吗

买保险就上大家保!&&& 长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缴费标准
长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缴费标准提交需求,马上获得5家保险公司报价给谁投保:出生年月: 在长春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要缴纳多少年费用才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在长春女性女性要缴纳25年,男性缴纳30年,即可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退休职工待遇。长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男过完60周岁生日(女过完55周岁生日)后一个月之内,单位经办人员可到医保局二楼单位所属区窗口办理退休业务。对年限有以下规定:女性缴纳到55周岁,男性缴纳到60周岁,办理退休时,法定有效连续工龄(参加工作到2001年10月)视同为缴费年限,加上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足:女满25年、男满30年,同时,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不足部分要一次性补齐(用人单位按参保人缴费工资的7%补缴,参保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补缴),以后即可享受退休职工待遇,每年只缴纳大额救助费用即可。长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长春市201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2891元,下限调整为2578.2元。201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金额为2626.6元(含100元大额医疗保险费)。此项调整自日起执行。参保人员需在参保日期之前,按要求足额缴费。据了解,201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为2367.33元(含100元大额医疗保险费)。今年缴费金额与去年相比增加了259.27元。按照《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长人社〔2014〕55号)规定,2014年度成年居民年缴费标准由480元提高为520元,个人仍缴纳200元(各级财政补助为320元);大中小学生和儿童年缴费标准由315元提高为360元,个人缴费由35元提高为40元(各级财政补助为320元)。此项调整自日起执行。前一篇:后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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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网安备2015年乌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15年乌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15年乌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成年居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成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大中专学生(含研究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大中专学生(含研究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儿童和残疾学生(含特教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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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未成功缴纳2015年缴费情况,请在1月10日前及时将缴费存入缴费银行卡中,以便2015年城镇居民一本医疗保险缴费扣缴成功。&2015年元旦前,首府市民王丽收到来自乌市社保局的一条短信后,才想起自己忘给儿子缴纳医保费了。
  事实上,像王丽这么健忘的居民还有不少。1月7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市社保局了解到,考虑到2014年12月部分居民基本医保未成功划扣,乌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银行划扣工作将于1月11日、19日再次进行。参保居民如果还不能及时缴费,将会影响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乌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4年底,乌市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人员为59.25万人,12月集中划扣成功的有35.89万人。按照规定,城镇居民已于2014年度缴款成功的,医疗待遇享受期为2015年全年;在2015年元月-6月缴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期规定为&当月缴费,次月享受&。
  这位负责人提醒参保居民,及时将足额社保费存入指定的代扣银行卡中,以确保缴费成功,方能正常享受2015年度的医疗待遇。如果没有指定代扣银行账户,可及时到各区(县)社保分局进行银行卡绑定或现金缴纳社保费。
  据悉,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年一次性缴费,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财政补助标准这几年也在逐年提高。除此之外,参保人员生病住院,报销标准也大幅提高了。2014年开始,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9万元,超过9万元的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享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且二次报销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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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影响人第A07版:城居医保政策调整
城居医保部分政策调整 中断缴费居民无需补缴
元旦起执行,调整政策中还包括 办理期限延长至90天
&&&&低保居民、重残人员和“三无人员”等个人不缴费  新政策明确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员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和抚养人的“三无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免缴费年度。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居民,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城镇居民(以下简称“低保居民”);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伤残等级达到1级或2级的城镇居民(以下简称“重残人员”);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或赡养人的人员(以下简称“三无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福利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的城镇居民。  按照《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低保居民、重残人员和“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个人免缴费年度就是指上述人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时间段。个人免缴费年度的起始时间为证明材料起始时间次年度1月1日,个人免缴费年度的终止时间为证明材料终止时间所在年度12月31日。以参保居民缴费时的身份类别,确定是否免缴医疗保险费。  新生儿参保缴费办理期限延长到90天  不少新生婴儿体质弱、患病比例高,其医疗费、护理费都要比成年人高很多,一些家庭为此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近几年的实际情况,有很多新生儿父母在孩子出生后,由于需要办理的事务较多,没能够及时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从而导致新生儿的医疗费用不能正常报销。  新规定将新生儿的缴费期限放宽至90天。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需从出生之月起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90天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及其他新参保居民(含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当月起,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连续缴费满一年后(含视同缴费历史),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50%执行;不满六个月的,不予支付。  符合参保条件仍未参保的居民,应抓紧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新转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往年职工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或外地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记录,均视同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历史(但不计算缴费年限),并以此为据计算其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  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已经5年多了,参保人群已基本固定,符合新参保条件的居民基本为新生儿。如果居民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以后每年均在集中缴费期间(每年8月至11月)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会出现医疗待遇等待期的问题。与此同时,市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提醒,距2013年终只剩1天时间,未在集中缴费期间缴费的居民,或符合参保条件仍未参保的居民,应抓紧时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在2014年1月后,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城居医保参保范围有哪些?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和各类全日制大学生,都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具体范围:(一)大、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城镇未成年居民(以下简称未成年居民);(二)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三)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  城居医保筹集标准如何规定?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0元;成年居民每人每年20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50元。2013年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28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员及“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今后,我市拟开展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业务。在本次集中缴费期间,对有身份证件的居民(主要是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对没有身份证件的居民(主要是未成年居民,高三学生和大学生除外),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同时,居民需要在复印件上签字,并注明“本复印件专用于城镇居民银行代扣代缴业务”。  城居医保可支付医疗待遇有哪些?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大病病种及统筹慢性病病种患者门诊医疗费用、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分娩补助。  此外,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统筹病种(大病、慢性病)门诊费用、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费用和住院分娩补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2017年度西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了!怎么缴费看这里!
​西宁晚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2017年度西宁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了,缴费期为10&月&11&日至12月31日。
●参保范围&
户籍在本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省内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在省内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新生儿。
城乡居民医保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参保,且家庭成员不能重复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
&&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9周岁(不含19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60元;男19-59周岁、女19-54周岁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50&元;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50元。
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9周岁(不含19周岁)以下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60&元;男19-59周岁、女19-54周岁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70&元;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70&元。
各区县城乡居民低保、重度残疾及其他救助对象的参保费用先由个人自行缴费,再凭缴费发票到各区县民政部门按政策规定给予报销。
●三类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城乡居民医保续保缴费:
城镇居民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二代)到农业银行青海省内各营业网点缴费;农村居民持本人身份证(二代)或户口簿到村委会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新参保缴费:
城镇居民须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人户分离的到居住地)、在西宁市居住的具有省内户籍的居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二代)和户口簿(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新参保登记。农村居民具有本市户籍的,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办理新参保登记。新参保的城镇居民在未发放社会保障卡之前,持本人身份证(二代)到农业银行青海省内各营业网点缴纳个人医保费;农村居民持本人身份证(二代)或户口簿到村委会缴纳个人医保费,缴费后索取缴费凭证,并妥善保管。&
城乡居民医保新生儿参保&:
城乡居民出生6个月以内已报户口的新生儿均可随时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局办理参保,并进行社会保障卡信息数据采集。具体程序如下:新生儿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局办理新参保手续并持缴费通知单7日内至指定农业银行缴纳当年参保金。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因疾病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按政策予以报销。新生儿在每年的缴费期内参保的,在缴纳当年参保金后,还须再次缴纳下年度的参保金,缴费后请索取缴费凭证。注意事项
(一)需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签约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我市自2016年起实行新的统一的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城乡居民按政策规定,参保缴费后需在普通门诊签约期内(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二代),按照就近原则自行选择一家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签约,签约后方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签约后的城乡居民因病就诊所产生的门诊费用,剔除自费、部分负担费用后,剩余部分按50%比例予以报销,每人每年最高累计报销120元。
(二)不要错过参保缴费期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者,为不影响下年度享受医保待遇,请城乡居民在参保缴费期内积极参保缴费,逾期将不再办理(新生儿除外)。今年为方便参保人员缴费,城镇居民可在农业银行青海省内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如遇调整,以调整后的新政策为准。
西宁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西宁市社保局 & &
6164431(城镇居民医保) & & &6184628(新农合)
城东区社保局&
8172692 &(城镇居民医保) & &8137633(新农合)
城中区社保局
8231182 &(城镇居民医保) & & 8227058(新农合)
城西区社保局&
6184816 &(城镇居民医保) & &&
7(新农合)
城北区社保局
5133715 &(城镇居民医保) & & 5120217(新农合)
大通县社保局 & &
2724019 &(城镇居民医保) & &2734775(新农合)
湟中县社保局 & &
2230466 &(城镇居民医保) & &2230466(新农合)
湟源县社保局 &
7410705(城镇居民医保) & & &7411220(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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