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可以继续享受购置税减半公共基础设施“三免三减半”优惠

中国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
&&&&来源:&&&&
&&&&&&字号
原标题:中国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  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记者高立、韩洁)记者1日从中国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企业享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做出进一步补充。   根据两部门《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如码头、泊位、航站楼、跑道、路段、发电机组等)建设的,凡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所谓“三免三减半”,是指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通知,企业须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一是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立;二是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三是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善意回帖,理性发言!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频道精选|精彩博客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企业财税会员
您的位置:&&&&&&&>&正文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来源:转自互联网 &   |
9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建设的,凡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根据通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企业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立;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以及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草案)》中规定,政府将国家重点公共设施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即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 责任编辑:zhwk
相关资讯:
财务经理班
形式:直播班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6您的位置: >
如何确定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的时间?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问: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优惠目录》规定的一个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但该项目是2006年批准的,2010年才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请问该企业能否按规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问题答复:  答:该情况可以按照《部、国家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规定执行,即从2010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编辑部]
税务问答延伸阅读
税务问答推荐阅读
税务问答热点文章
中国会计社区 | 版块推荐
服务中国会计行业 广告合作:010-
E-mail:.cn
Copyright &你现在的位置:> >
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解读
会计城 | 日
来源 : 网络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明确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于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从而解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规定只有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才能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的局限,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解读,以供基层国税干部、相关企业办税人员等在工作中参阅。
  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解读
  一、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内容是什么,涉及哪些文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目录》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该项优惠涉及的文件有:《财税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财税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
  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具体以《目录》规定的为准。
  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从何时开始计算优惠期间?
  企业从事《目录》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即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包括试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开始计算优惠期间。
  四、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之前批准的项目能否享受?
  属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即符合《目录》规定,于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例如:一个2003年经批准投资建设的公路项目,项目在2005年建成通车、投资方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假设其他均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则其计算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的期间为年免征、年按25%减半征收,实际享受优惠的期间是&自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即年减半征收;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则不能享受。
  五、哪些情况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上述承包经营,是指与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法人主体相独立的另一法人经营主体,通过承包该项目的经营管理而取得劳务性收益的经营活动。
  承包建设,是指与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法人主体相独立的另一法人经营主体,通过承包该项目的工程建设而取得建筑劳务收益的经营活动。
  内部自建自用,是指项目的建设仅作为本企业主体经营业务的设施,满足本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不属于向他人提供公共服务业务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六、对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符合《目录》规定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在核算、期间费用承担上有何规定?
  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分开核算,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要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共同费用,期间共同费用的合理分摊比例可以按照投资额、销售收入、资产额、人员工资等参数确定。上述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凡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需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七、受让的符合《目录》规定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受让方承续经营该项目的,可自受让之日起,在剩余优惠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八、企业从事符合《目录》规定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何申请享受优惠?
  税务机关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实行备案管理。从事《目录》范围项目投资的居民企业应于从该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向县级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如下材料后,方可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预缴申报时就可享受):
  (一)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
  (二)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三)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因《目录》调整,不再符合&三免三减半&优惠条件的,企业应当自发生变化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停止享受优惠,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九、主管税务机关如何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管理,应着重于那些方面?
  税务机关应结合纳税检查、执法检查或其他专项检查,每年定期对企业享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事项进行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是否继续符合减免所得税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有关情况证明材料是否真实;
  (二)企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将变化情况报送税务机关,并根据规定对适用优惠进行了调整。
[关注会计城官方微信,获更多新鲜、专业、实用资讯]
你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网站颜色:
郑州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
【栏目: | 更新时间:一周内 | 郑州浏览指数:6669次 | 来源: | 作者:wanmei | 编辑:wanmei | 浏览字体: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郑州中讯财务网讯:郑州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
&&&&咨询标题:企业名称变更所需材料,以及在哪儿下载咨询内容:企业名称变更所需材料,以及在哪儿下载咨询人:咨询时间:回复信息回复内容:你好,名称变更需先行名称预先核准,再办理名称变更,具体请向属地工商局咨询,省工商局咨询电话,杭州市工商局咨询电话.回复部门:企业处
指数:46783
指数:24488
指数:24745
指数:23115
指数:25783
指数:22407
指数:22750
指数:21015
指数:22252
指数:18913
指数:18011
指数:18374
指数:24437
指数:18441
指数:18189
指数:18696
指数:18480
指数:17656
指数:17604
指数:17537
【发布时间: 00:07:46】【】【】【】 【】【】
郑州中讯财务官方网站专业提供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公司转让,公司注销,公司变更,商标注册等财务会计、工商税务服务,致力于为集团、公司、企业、个体机构提供一站式企业金融服务
郑州中讯财务官方网站: 专业提供
郑州外资公司注册 郑州商标注册 郑州天猫入驻 郑州兼职会计
百都集团旗下品牌公司郑州中讯财务官方网站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