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子,结果买开发商装修的房子十年还没建成,我们许多户一起找买开发商装修的房子协商无果,我们能向政府部门反应?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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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在长沙工作的普通工薪,来长沙工作也5年多了,刚来长沙的时候,是没钱买房。也就租了个单间,凑合着过生活。一直想省钱买个房子。可是,前面两年是房子一直在涨。即使攒了一点小钱,也跟不上的形式。好不容易等到今年上半年,看中一套星沙的房子还不错,主要是价格和房子条件的性价比不错,只是远了点,对于一个在长沙漂泊了将尽5年的人来说,有个家,是我一直的愿望。售楼***说得很好听,房子的形势也一直很好,我怕再不买,等下又涨了。我想也是,那样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房子。于是,我狠了狠心拿出了自己5年的积蓄又向父母要了一笔钱买了这房子,一次性付款,给了32万。当时的价格是毛坯3100元/平方米,因为我选的楼层和户型都比较好,所以价格贵点,我也能接受,我想房子是要住一辈子的,想了想,也值。可是,这几天一直有业主在闹事,说未来蜂巢的房子到团购只要2700元/平方米。本来我还不相信,结果上网一查,我的心凉了一截。甚至有报价2650元/平方米的.在网上公然出售,我们这一批老业主,很多买的都是3千以上的价格,开发商这样做,是很不负责任的。对我们是很不公平的,因此,我强烈要求退房!!!!开发商要赔偿我们的损失!!我们要血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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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逾期交房一年多&开发商承诺成泡影
去年2月,“溺水鱼”在汉口解放大道某公寓式酒店买了一套房。
当时,楼市还处于上升期,这套房的均价过万元。
一年多后,开发商交不了房,而很多像“溺水鱼”一样的业主,还要每月按期还房贷。
与“溺水鱼”的遭遇类似,曾先生2005年初买的房,没有土地使用证,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也是麻烦缠身。
如果你有类似的苦恼,请加入本刊读者QQ群:。本刊记者将邀请律师、验房师等专业人士为你排忧解难。
&◆溺水鱼:我购买了汉口解放大道上某商务酒店式公寓。一期业主2007年下半年购房,合同约定日交房,二期业主在月份购房,合同约定2008年5月份前交房。当时,开发商以酒店标准精装修、配置家电家具并包租部分房屋为由,使均价达到每平米万元以上。一年多过去,目前大部分房屋还是白坯,而建筑施工早已停止。由于房屋不能竣工备案,不能办房产证,更不能入住。现在包租既已无望,贷款每月还得还。我们该怎么办?
答: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读者刘晓俊:我买的房子延期交房后通过法院起诉胜诉已经快6个月了,但开发商到现在都不赔钱,还有交房到现在二年了发票还没开给我,怎么办?
答:你可以持生效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商品房买卖中分期付款时开发商开收据,房款收齐后统一用收据换正式发票是商品房销售中的惯例,如开发商拒绝换发票将造成无法办理房产证,你可以追究开发商由此造成的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另可就开发票问题到开发办或者工商局投诉。&
◆读者caimi428:我购买了黄陂武湖的天昊玫瑰园,合同约定日交房,实际通知交房时间——日。开发商延期交房,而赔付违约金是日到12月29日之间,2个月按照万分之1计算;合同约定开发商逾期不超过30日交房按照万分之1计算,超过30日则没有约定。没有约定逾期超过30日的违约金,应该怎么计算?
答: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故30日后的逾期交房违约金应当参照你房屋评估后的租金计算。&
◆读者曾先生:2005年初,在蔡甸区某老年公寓买了一套房子。到现在只能办产权证,还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导致我不能卖房、退房,也不能取住房公积金和享受房贷七折优惠。为此事,我多次找开发商协商无果。我该怎么办?
答:法律上所称的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只有两证齐全才是拥有完全物权,开发商只办理一证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根据合同关于办证条款的约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协助办证义务或者要求解除合同。
◆读者293:去年在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面说的是今年5月31日交房。而开发商在5月29日,寄了一封收房通知书给我,上面说如果一个月后不去收房,将被视为“默认收房”。但是我们去收房,却发现房子还没达到收房要求,小区绿化、路面都没完工,小区围墙卫门也没做。我怎样用法律的手段维权?&
答:开发商用邮寄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收房形式上是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并且一般根据合同约定,如果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可以认定“默认收房”,但是前提是房屋已经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合同第九条约定的各项验收证明,如房屋未达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你可以拒绝收房,直至达到交房条件后才可接收房屋。如房屋未达到交付条件你就办理收房手续,将不能再追究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本期解惑人: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江林)
来源:武汉晚报 记者 杨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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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零差评” 这个开发商不可能只是卖房子
来源:新浪乐居 &&发布时间:
感谢微信的发明,让我前两天真切地感受了一把朋友圈的大雨,这中间还有个笑话,是这样:一夜暴雨过后,某品牌的小区准备到地下车库取车,看一眼,我车呢!!!其实作为地貌的,自然灾害不多,因此很少有开发商在地下车库车位上下夫,但有个,长春三十几摄氏度艳阳高照的天儿,却在地下停车场和车库入口两侧堆砌着高高的袋子,提前铺设防洪措施,谁说开发商卖完房子就啥也不管了。要么说衡量一个楼盘好坏,要看交付多年后的模样。上周,《十年好房》来到,这个号称十年“零差评”、“零投诉”的开发商,的确让人眼前一亮。亮的不是别的,是园区的细节,废话不多说,看图!从会展大街一侧东门进入,富腾天下城园区主景观水系岿然在目,不过当天水系的小喷泉并没流水。销售人员是这么说的,“喷泉不定期选择性地流水”。好吧,就当你是为了节约水资源。不过,据我所知,老小区的水系,多年还在流着水喷着泉的,确实不多见,毕竟那是个费时费力还费钱的活儿。沿着园区内板砖路行走,才发现主干路叫做“健康步行街”,上面还有明确的里程指使。晚上业主锻炼遛弯不用去公园和操场了,在自家楼下就能数出个百米千米的。富腾天下城开发较早,人车分流,洋房后期才开发,全部做成了地上的车库。我们发现不管是地下停车场还是车库,两侧都堆砌着水泥袋子,销售员跟我们说,水泥袋子常年都在,车库和停车场地势低,逢大雨极易积水,这些水泥袋子是预做的防洪措施。看完这些“水泥袋子”转头看见几个人”组团”在园区溜达。销售员说,他们是由富腾总部和物业各派一部分人组成的“检查小组”,每月3-4次不定期检查各个小区的园区、物业、楼栋等,在固有模式下针对各个班组的工作细节与漏洞反复梳理,不间断检查、通报与奖惩并行。走到临着洋房的北门时,入口处存放着便民车,是方便业主买东西运回家的,只要到窗口拿了钥匙就能开锁使用,这服务真不是一星半点地贴心。旁边还有收取快递的箱子,据说是第1批“吃螃蟹”引入的。据说,2015年11月,国家领导在长春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陪同下,曾参观富腾天下城项目。作为一个入住多年的老小区,除了良好的产品规划、品质和外,其中的一个细节就是开发商为小区配建业主羽毛球馆、游泳馆、业主餐厅等便民配套设施,也就是图中的“健身核心”,下午3点多的时候,人还不少。该健身核心以业主为主,同时也可对外,收费标准与市场价持平。走到园区,在健身器材场地旁竖立着两个指示牌,上面清晰写明了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及物业有偿收费明细表。明码标价,业主需要修理时完全可以提前比对市场价再做选择,真是不错。富腾地产旗下的楼盘规模都不大,但是“小而精”,园区的水系、景观、塑像、假山、运动器材一样都不少,随处是遛弯休闲的业主,的是老人在哄孩子。而且园区内干净整洁,绿树生长繁茂,温度似乎比外面凉快几许。小区的儿童运动场富腾东南天下小区的运动器械富腾东南天下小区园区景观水系富腾东南天下小区将所有变电箱集中在一个区域富腾地产对物业、产品的打造,细节可圈可点之处非常多,比如在富腾东南天下,小区内的变电箱全部集中在园区的东南角,不仅美观而且安全方便。园区内也一定会设定观景台,东南天下叫做“揽月台”,则叫做“揽月庭”。还有一个重要的细节,我们在食堂参观时,看到富腾地产物业人员将走廊高处的管道都擦洗地很干净,采访的几位业主也不约而同夸赞了物业人员勤劳周到,刚看见一个垃圾,转头就被物业收走了。十年如一日,富腾地产除物业及细节之外,还自编了《质量标准》,在很多验收细节上要高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富腾地产十年打造了四个楼盘,以“稳、精”为主要步骤,而不是一味地图“快、大”。的好,文字表述很苍白,买房前,先去以前开发的老小区走一走,问一问,自然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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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下十年租约想做二房东 没想到一年后房子被卖了
日 08:44:23 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
【摘要】租下整一层近2000O,花了200多万来搞装修,隔成50多个小单间,转租出去,好好当回“包租公”,没想到,不到一年这个想法就破灭了。房子被卖了,新的接手人要求恢复原样。昨天,上城法院审理了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租下整一层近2000O,花了200多万来搞装修,隔成50多个小单间,转租出去,好好当回&包租公&,没想到,不到一年这个想法就破灭了。房子被卖了,新的接手人要求恢复原样。昨天,上城法院审理了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签下10年租约
  没想到一年后开发商不租了
  王先生专做&二房东&生意,2015年6月,他看中了位于上城区某写字楼三层,整层有14套房屋,面积不等,最小的一套仅为7个平方米,而最大套有600多平方米。
  王先生说,房子是2009年交付,但一直没被租过,屋内除了几根柱子,别的都没有。他跟开发商谈妥,租期10年,年租金85万,半年一付。接着,他便开始&二次改造&,每套按面积大小,隔成数量不等的小房间,有几套实在太小,还专门利用闲置区域&开辟&一个公用卫生间。
  装修期间,王先生便开始招租。半年后,装修完毕,租客也陆续进驻,只有少数几个房间无人问津。租客中,大多数是周边上班的小白领,也有被淘宝店家租下当作办公场所的。
  可没想到的是,一年后,开发商不想履约了,一直不肯收租金。&说是房子卖给别人了,租金要给新的接手方。&王先生懵了,&我是跟你签的约,这个租金我当然得给你了。我又不知道新的接手人,我怎么给。&
  协调无果,王先生寻求法律途径,把开发商告上法庭。很快,开发商和四位新的接手人便反诉,认为王先生擅自把房屋隔成小房子,对外非法群租,要求解除当时签订的合同,并将房屋恢复成原样。
  新产权人要求将房子恢复原样
  昨天在法庭上,开发商和四位新业主由辩护律师代理出席。开发商律师表示,去年3月,这14套房子已经卖给4位新的投资客,&产权变更事宜我们也通知过王先生,所以房租不再由我们收取。&
  而在四位新房东看来,这个本是办公用房,王先生未经同意,擅自破坏结构,将房子转租出去,根本是属于违法使用房屋行为。
  &这怎么是违法呢,当初开发商是同意我们转租我们才开始装修的啊,不能拆的墙,我们都没动,只是做了隔间而已,而且消防都是在派出所登记过了。&王先生说,可以转租这事,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
  然而这份合同,并不被开发商一方所认可。当初王先生与开发商订了两份合同,第一份是日签订,双方约定,从6月到11月的5个月内,是装修时间,房租从11月份开始收取。装修完毕后,双方又签订了正式交租合约。
  问题在于,只有第一份合同有特别注明,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转租。&这一点是我们后来手写加上去的,第二次签时忘记了,就没有加进去。&王先生再三强调,可以转租是开发商所默认的行为。
  开发商同意,那新的产权所有人是否同意?四位新房东的律师把这个问题抛给王先生:&承租可用于居住、办公、经营,但是未经我们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用途。而且可以拆除非承重墙,不代表王先生能够擅自分割,或者是扩建。我们看过房子,一些公共面积,比如楼梯、过道都被纳入进去,这显然是违规的。&
  &当初在买房子时,我们也去看过这种情况,但开发商说到时会让对方腾空我们才买的啊。&新房东的律师坚持,要求王先生将房子恢复原样。
  最终,双方同意协商,法庭没有当场宣判。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孙蓓蓓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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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挖地基与白马南区一墙之隔。
这几天,白马南区的院子里像炸开了锅一样,住户们从早到晚讨论着同一话题:一旦旁边的高楼开建,大家该怎么办?有人担心日照受影响,有人担心挖地基让小区房屋受损。他们想找建设方沟通,但施工现场没有设立办公室,去社区居委会也只要到一个手机号码。获知消息的住户组建了一个白马南区业主群,通过实时互动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并希望通过将这些意见形成书面材料递交到住建和规划部门,以便获得帮助。
无法联系上建设单位
据李姓业主介绍,上周五,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有建设方人员入户调查采光情况。当时,就有业主希望对方能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今后直接对接,但未果。
昨天,记者从社区居委会了解到,建设方联系人为施经理。当天由于无法入户,才请社区居委会帮忙。但施经理所留手机号,一直无人接听。
其后,记者在昆明市环保局官网昆明环保网上公布的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拟审批《“KC”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中,再次见到了施经理的电话,但拨打后仍无人接听。下午4时30分左右,记者再次尝试,终于拨通了施经理的电话。对于白马南区业主们的担心,施经理表示,她只是环评联系人,具体事宜需领导决定,她会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转告领导,其他情况无法透露。
还未施工已开裂下沉
据其他业主介绍,最早一批白马南区业主于1997年左右搬入,小区在未建盖房屋前属于农田。由于建盖时间较长,小区内45栋、46栋等房屋前均出现地面下沉。有的单元1楼外侧还用水泥进行过填补,45栋1楼处有一可塞入记者手掌的裂缝。多位小区业主说,今年1月份时,有打桩机进驻施工,白天在围墙四角分别打桩,导致小区围墙撕裂,随后桩机撤离。
在业主们的带领下,记者看到了开裂处。“还没正式动工,就这样了,我们更担心今后这些老房子会出现什么情况。”一位业主说,老小区最缺配套,如果要建绿地或者菜市场,他们都很欢迎,但建这么高的楼,希望能一次性将小区房屋买下,整体开发,免除大家的后顾之忧。
小区门口贴出“紧急通知”
白马南区入口,贴着一封以白马南区全体业主落款的《紧急通知》,上面写到:衡器厂(大观路250号)地块开发在即,目前开发商仅针对45栋、46栋共计30多户业主就采光权问题进行民意调查。规避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整个小区主体建筑造成的损害:1.基础施工造成a.降水和开挖深基坑导致周边建筑地面承载力下降,出现周边建筑不均匀沉降现象。b.振动冲击锤造成的冲击波和振动力对周边建筑冲击形成裂缝……2.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灯光、粉尘污染。3.建筑形成后对周边建筑的采光影响等。该份通知还提到,白马东区房屋开裂、沉降问题至今没得到解决。
此外,还有业主在小区门口贴出了《告南区全体同胞书》。其中明确提到:经咨询专家,在这种周边近10米的密集建筑群中开挖近12米深的基础,建100多米的高楼,而且还是在大观河软地质的河床边施工,无法避免周边房屋倾斜,墙面开裂等严重影响。
建设方为昆明产业开发投资公司
记者在该项目环评公示中看到:“KC”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观路250号,建设单位为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块形状为不规则多边形,项目北侧和西侧紧邻白马小区白鹤里,东北角紧邻昆明市西山区昆湖小学和昆明市衡器厂职工宿舍楼,东邻大观路,南邻准轨干线成昆铁路和二环南路高架,项目仅能通过东侧公共绿地与大观路连接。本项目目前处在设计阶段,功能定位为住宅小区,主要建设内容有高层住宅3栋(2#栋29层,3#栋28层、4#栋32层)、多层住宅1栋(1#栋6层)。
学校担心才建的新教学楼变危房
按环评公示,该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中还涉及昆明市西山区昆湖小学,距离5米,在校师生约550人。记者走访昆湖小学发现,该校新建的教学楼与建设项目地块也是一墙之隔,新教学楼有5层楼高,按设计最大可容纳18班,900人。校方表示,2014年由于原校舍列入排危新建项目被拆除,经过两年的原址新建,师生去年9月才搬回原址。“不要才盖好的新房就成为危房。我们担心旁边的施工给学校带来噪音和安全隐患,也担心30多层高的大楼遮挡学校采光。”该校一负责人表示。
业主可委托专业机构鉴定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辉表示,小区周边新建项目,在国家有关法规中对建筑间距、采光等都有明确规定,业主如质疑项目建盖的合法性,可查阅项目审批资料,有无规划批文等。此外,在物权法中,并未对老小区房屋周边建盖房屋需征得老小区住户同意的条款。如果老小区业主担心新建周边楼房会影响本小区房屋安全,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这样才有权威证据。对于有业主提出希望建设方购买小区房屋,免除后顾之忧的提法无法支持,是否购买房屋需要建设方自行决定,业主无权强卖。
受遮挡建筑日照不少于连续1小时
那么,老小区旁新建项目该如何保持与现有建筑间的距离呢?2012年起施行的《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建筑间距的规定为:住宅建筑之间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建筑有国家规范规定数量的居室在冬至日有效时段内能获得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1小时;宿舍建筑之间的间距,应保证半数以上的居室在冬至日有效时段内能获得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1小时。(春城晚报 记者张勇 文 江洋 图)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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