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的房用于公司办照用交自用房产税如何计算吗怎么交

我公司有幢自建厂房,其中一部分自用,一部分出租,我企业能否全部选择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或要分开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房产税分别缴纳房产税。期待你的回答。
您好!企业应按自有自用及自有出租分别登记税源信息,并按规定申报税款。自用部分仍应按规定在申报期内申报房产税。对企业自用房产(包括闲置),房产税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5%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按1.2%的年税率计征缴纳。出租房产按规定缴税,公房出租相关税费请查看http://www.xm-l-/content/9063.shtml。在取得租金收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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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浩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用自己的住房当作公司的注册地址是不是需要交房产税
地区: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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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的住房当作公司的注册地址是不是需要交房产税
住宅能不能注册公司还要咨询你们当地工商局为准!!
如果可以看工商局要求你提供什么资料,如果只需要房产证,那就不用交!
如果还要你办理租赁合同,租赁凭证,
那你需要到你房子管辖的①居委会②街道办管理处③租赁所,去办理,会收取房产税,是由这些部门收取,不是工商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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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租赁合同房主要交税吗
1、办理房屋租赁合同房主要交税。出租人(房东)为当然的纳税义务人,必须主动按章申报纳税。如果应纳税而未纳税的,出租人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租金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 租金收入的20%的房产税。租金收入5%的营业税 营业税的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的教育费符加,1%的地方教育费 
2、要看你所在地区对房屋租赁的税收征管是否严格。有些地方,只对出租房产进行经营行为,即商铺、厂房等征收房产税等,而有些地方会对出租房产作为居住的也纳入税收管理。有些地方对于出租房纳税方面没有具体的规定。
房屋租赁税怎么算
1、营业税:服务业-租赁业(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适用营业税税率5%,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号)。
2、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有的地方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各地不同,征收率有1%,也有1.5%。)
4、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5、房产税: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税的税率12%。--《房产税暂行条例》。
6、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翠屏区为例,翠屏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五个等级,一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6元,二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4元,三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3元,四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2元,五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
7、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月租金-合理费用-800)*20%。
其他回答 (5)
自己的房子能不能注册公司,请咨询当地工商局为准,每个地区都不一样!!
不影响邻居应该可以的!设计类 电子商务应该都是可以的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公司注册时,将住宅楼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关于将住宅楼内的房屋作为住所登记注册的规定
为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的登记管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公司注册时,将住宅楼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住所使用证明。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其租赁的公有住房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并由本人在登记申请表“住所使用证明”页“产权人签字”处签字,但该签字不具有证明产权归签字人所有的效力。以其购买单位房改房作为经营住所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及购房发 票的复印件。
(二)《住所登记表》
《住所登记表》作为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而作出的承诺,其承诺内容应当是:知悉并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遇有拆迁服从配合,携创网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
公司注册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股东(出资人)签字盖章。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自然人签字。
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住所登记表》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三)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其《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应当是由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并包含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使用立项为住宅,但实际建设为办公用房屋或者写字楼作为住所的,由其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包含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二、关于使用临时住所证明公司注册的规定
为有效解决无证照经营问题,对住所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而申请从事经营活动的,经区县政府批准,授权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出具《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人可持《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申请登记注册。
(一)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的基本要求。
1.《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应当由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乡镇政府、其他部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颁发。
2.《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
3.《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可暂时作为生产经营的备案材料。但不作为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证明和房屋、土地拆迁补偿的依据。
4.《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主要内容。
(1)房屋的使用人、房屋地址、住所证明的使用期限、编号等。
(2)临时住所证明的用途、注意事项及失效事由等。
(3)由住所的使用人与提供人签署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届满,该住所需继续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的,应在有效期届满20日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有关经营证照续期手续。续期后的经营证照有效期与《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相同。
(二)临时住所使用证明的适用范围。
1.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但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十四项、十五项的规定办理。
(三)《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工商注册。
以属于临时住所使用证明适用范围的建筑物为住所的,可持《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有效期内核发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执照上予以注明。
申请人提交的住所证明文件包括:
1.《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住所使用人与产权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经营范围涉及许可事项的,申请人提交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部门在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上明确同意意见的,即予以办理登记注册。
三、关于其他住所(经营场所)的工商注册问题
申请人将下列房产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下列相应的住所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办理登记注册。
(一)使用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二)使用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三)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四)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五)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六)利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利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八)利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九)利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十)利用中央所属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十一)利用铁路系统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十二)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十三)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十四)对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十五)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
(十六)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其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七)其他依法出具的有关住所证明。
虚假注册地址的定义
现在有部分非法公司或者个人,制造、编造假地址欺骗工商,取得工商登记,这样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如果是虚假注册地址,会遭到罚款,直至吊销执照。所以企业找公司注册地址一定要找合法的公司注册地址。希望广大创业者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或方便,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居民楼注册怎么盖章?
住宅楼注册需要居委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盖章,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有的区现在可以盖章,有的区盖不了章。如果实在盖不了章的话,只能购买有的物业公司在工商局备过案的地址,千万不能购买虚假的地址用来注册.
关于其他住所(经营场所)的工商注册问题
申请人将下列房产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下列相应的住所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办理登记注册。
(一)使用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二)使用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三)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四)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五)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六)利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利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八)利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九)利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十)利用中央所属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十一)利用铁路系统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十二)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十三)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十四)对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十五)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
(十六)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其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七)其他依法出具的有关住所证明。
1、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二)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2、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股东(出资人)或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3、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登记时,股东(出资人)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企业 (公司)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或签字。
4、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已向登记机关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而实际上并未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属于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
一般提供房产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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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自有房产用来开公司,也要缴纳房产税?”11月17日,市民蒋先生拨打本报“民生热线”咨询相关事宜。
原来,蒋先生最近开了一家公司,为了节约开支,他将公司设在自己的房子里。他说:“据我所知,居民私有住房是无需缴纳房产税的,而且我的房子是无偿提供给企业使用的,不存在租赁关系,为何还要缴纳房产税呢?”
据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确实免缴房产税。但是,当个人的房产变成经营办公场所的时候,就不属于免税范围了。根据规定:免缴房产税的房产,如出租或作营业用的,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应在房屋使用次月起缴纳,按年征收,分季缴纳,年应征房产税税款=房产原值×70%×1.2%。
据了解,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作者: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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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义购房且自用需要交房产税
阅读 4053|回复 1
公司名义购房且自用需要交房产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自用房产应当按年分期交纳房产税,税率1.2%,税额=房产余值*税率,其中房产余值等于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额。
所以,你所说的税种,不是营业税,应当是房产税,且每年均需交纳。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屋产权人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对于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但是,对个人所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等非自用的房产,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因此,根据题中情况,你应当交纳房产税。
以公司名义购房可以计提折旧,而以个人名义购房则不存在折旧问题。
个人人贷款购买房屋然后出租,其贷款利息可否从租赁所得中扣除呢?例1没扣除,而例2扣除了,究竟可否扣除呢?
根据本人的理解,对上述两例重新计算分析如下,请各位指正:
例1:方案1公司购房出租。应纳营业税6×12×5%=3.6万元,房产税6×12×12%=8.64万元,个人所得税(6×12-3.6-8.64)×(1-20%)×20%=9.56万元,税金会计3.6+8.64+9.56=21.8万元;
方案2个人个人向公司贷款购房出租,公司从个人处收到利息应交个人所得税500×6%×20%=6万元
个人应交营业税72×3%=2.16万元,房产税72×4%=2.88万元,应交个人所得税(72-2.16-2.88)×(1-20) ×10%=5.36万元
公司和个人合计应交税6+2.16+2.88+5.36=16.4万元,所以个人购房交税低.
例2:方案1公司购房出租,年应纳营业税2.5×12×5%=1.5万元,房产税2.5×12×12%=3.6万元个人所得税(2.5×12-1.5-3.6)(1-20%)×20%=3.98万元,税金会计1.5+3.6+3.98=9.08万元 方案2个人向公司贷款购房出租,公司收到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500×5.76%×20%=2.3万元
个人应交营业税2.5×12×3%=0.9万元,房产税2.5×12×4%=1.2万元,个人所得税(2.5×12-0.9-1.2)(1-20%)×10%=2.23万元
公司和个人合计应纳税2.3+0.9+1.2+2.23=6.64万元
因此例2仍是个人购房交税低。两个例子的结果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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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义购房且自用需要交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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