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到期辞职可以领2017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吗

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辞职,会赔补偿金吗?
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辞职,会赔补偿金吗?
09-09-30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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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辞职,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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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辞职,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吗?企业要是不给,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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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00 
超级大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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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无违法情形的,一般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瞿龙律师,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注重理论与实践...
10:28:17 
中级大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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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天津轩昂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在为当事人维权的过程中受到无...
12:08:21 
超级大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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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愿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如降职降薪)来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愿意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现执业于山东北峰律师事务所。本律师擅长办理交通事故、刑事...
12:12:08 
超级大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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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专业高效诚信,时刻为您分忧。业务范围: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
12: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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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主任律师,业务高效、进取、诚信,现为韶关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韶关仲裁委员会仲...
12: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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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下!!,&
?主任律师,业务高效、进取、诚信,现为韶关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韶关仲裁委员会仲...
13: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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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无违法情形的,一般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杨淑清律师,山东坤泽律师事务所主任、设立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专职从事法律服...
19: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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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阅读了,关注中...,&
?胶州专业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业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刑事辩护,主要擅长交通事...
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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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朱景慧律师简介 联系方式: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地...
14:33:56 
超级小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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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无违法情形的,一般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朱景慧律师简介 联系方式: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地...
18:17:36 
超级小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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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硕士,2010年始执业。深厚的法学功底、踏实的工作作风、勤奋的工作态...
13:14:41 
超级大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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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法律维护权益,让律师为您解忧!您的信任就是我的责任,您的诉求就是我的追求!...
0:06:53 
超级大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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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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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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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无违法情形的,一般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陈其祥律师,厦门大学法律本科学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福建(安溪)一心律师事务...
1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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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一般没有补偿。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兴芳,男,大学副教授,法学专家,研究生学历和法学硕士学位...
9: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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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辞职,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2007年10月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附有五年的服务期协议,合同和服务期协议的违约金均为50万。培训共15天,其间,单位为我支付了1万元的培训费,1000元的差旅费,以及每月2500元的工资。
2009年6月,本人向单位提交辞职报告,单位拒收。并要求本人赔偿50万的违...
我有更好的答案
1、合同未到期辞职,除非用人单位有出资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并且有约定服务期的,否则劳动者是不用支付赔偿金的。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首先,劳动者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需提前30天通知单位即可,到了第31天拿包就走,不用理他。而且这种通知只要到达单位就可以了,所以单位拒收的话,建议你用快递寄出,到时候有据可查,在填写快递单据的时候写上辞职信字样,单位拒收也算你已经通知了单位。并且,单位与你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的违约金是无效的,单位一共只为你支付了1万元的培训费,这钱应当分摊到你5年服务期内,一年一万,按月算在除以12,他让你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尚未履行的服务期应当分摊的费用。至于损害赔偿,除非单位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你的离职对他们造成了损失,否则劳动合同约定的50万就是无效条款,不用理他。他要你赔钱你就申请劳动仲裁,别直接他说给钱你就给。如果仲裁结果你不满意,在仲裁结果做出之后十五天之内你还有机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总之记住一句话,有疑问别单位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去找劳动监察部门是最好的选择,然后最重要的是要留下证据,比如你已经提交了申请书等等。相信你应该能顺利离职的,建议你自己再研究一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法条,法条不长,但是很有用,一次搞清楚了,以后再找工作也不会被用人单位算计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这条合同和服务期协议的约定条款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因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相抵触而自动失效,现在你提前离职根本就不用支付违约金。即使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支付,也只需要支付最高不超过11000元的违约金。你辞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30天后单位就必须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万????月薪2500????嘿嘿!!!什么公司啊,我想去!!!
违约金太高了了,可以商量一下,但是培训费是要给的,另外你有项目还是做完了再走的好,信誉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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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未续签提出辞职
起诉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 劳动者主动辞职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
作者:陈章群 通讯员 王智裕&&发布时间: 17:30:30
  很多人都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新的合同未续签时,劳动者继续打卡上班,离职后是否能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呢?法院又该如何审理判决?日前,武平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合同期满继续工作
  离职4个月欲维权
  日,钟某和某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从事绕线工作,此后续订了一次劳动合同。
  转眼,时间到了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我工作效率低为理由,没有和我续签合同。”钟某在2月6日向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单》,原因注明:“厂里没有和我签订合同了。”
  2月15日,公司作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同年6月19日,钟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了钟某的请求。钟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称他并不是自愿辞职,因此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月6日,钟某以身体不适合继续上班为由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离职申请,2月15日,我们同意了钟某的离职申请,并为他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负责人在法庭上辩解道。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为何没有终止劳动关系?针对合同到期后,钟某仍正常打卡上班的问题,公司负责人表示,尚未签合同是因为临近春节,公司事务繁多,公司原本打算在2月21日前和钟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钟某主动提出离职申请,只好同意钟某的离职请求。“因此,钟某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公司负责人在法庭上说。
  法院审理:
  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
  经审理,法院认为,钟某和某电子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日到期,钟某在一个月宽限期内(日)向某电子有限公司提出离职申请,自愿提出辞职。虽然钟某在《离职申请单》离职原因栏注明“厂里没有和我签订合同了”,但未提供证据证明,无法认定某电子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已明确表示不同意与钟某续订劳动合同,或续订的劳动合同条件比原来的条件差或者更不利于钟某。
  由此,法院认为,钟某和某电子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不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钟某要求某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哪些情形下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一是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不管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用人单位均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在该案中,钟某在法律规定的宽限期一个月内提出离职申请,则很难证明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更多的是反映钟某去意已决,不愿续订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给出的劳动合同条件不如从前,续订的劳动合同条件比原来的条件差或者更不利于劳动者。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表面上愿意续订劳动合同,主观上是不希望与劳动续订劳动合同,从而通过劳动合同条件上比原来的条件差,迫使劳动者不愿续订劳动合同。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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