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直联操作单位汇缴单位给缴的公积金去哪了,之后一直处于核定状态是怎么回事?

金斧子APP 扫一扫得五万元炒股本金!
滚雪球 金斧子旗下手机理财神器
金斧子微信公共平台
扫码了解更多
办理补缴业务的时候,填写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汇缴变更清册还要填吗?新员工直联业务操作成功,之后在下个月补缴前还有什么需要做的吗?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中要查这个员工的话查的到吗?
342420次浏览
提问者:伟哥
该问题已被锁定
您还没有填入回答内容
你填写内容过多,请缩减到3000字以内
您已回答过本题,如有需要,可以自己的答案
如果这名员工下个月要正常汇缴的,先为这名员工办理“启封”业务,同时在汇缴的时候必须填写一式二联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员工“转入”成功,在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中的“职工账户明细”中应该会有这名员工的信息。
找不到答案?你可以继续提问,在线用户将会马上解答: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微信公众号
金斧子微信公共平台
08:00 - 23:00
友情链接:
以上项目信息来自于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管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等提供给金斧子的信息资料,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管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等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和完整准确性负责。投资者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的法律文件,了解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包括系统性风险和特定产品所特有的投资风险等)。投资者应根据自身资产状况、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金斧子提供的宣传推介材料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金斧子的任何推荐或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审慎决策、独立承担风险。请输入您的产品关键词,多个词请用逗号隔开(例:变压器,电缆)
您当前位置:&&&&&&&&&
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系统与建行直联公积金网上汇补缴、封存入管招标公告
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系统与建行直联公积金网上汇补缴、封存入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http://www.bidcenter.com.cn/)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系统与建行直联公积金网上汇补缴、封存入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采购单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自行采购采购项目:1、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系统与建行系统直联公积金网上汇缴、网上补缴项目2、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与建行系统直联封存入管项目采购编号:1、10-30266&&&&&&&&&&&&&&&& 2、10-30235采购内容:1、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系统与建行系统直联公积金网上汇缴、网上补缴项目2、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与建行系统直联封存入管项目邀请采购供应商:上海承大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单一来源理由:上海住房公积金网自2006年推出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以来,已累计发展单位会员7万余家,截止目前共开发了与建行系统直联的业务8项,2010年年初至10月底通过直联方式处理业务近54万笔,3028万人次。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提供的网上直联功能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单位所了解和使用。上海承大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的唯一开发者,在多年的运营维护当中对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进行多次升级和修改,完善其功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本次的单位会员系统与建行系统直联公积金网上汇缴、网上补缴的项目以及本次的单位会员系统与建行系统直联封存入管功能开发的项目是在原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的基础上的新增功能开发。这两个项目要求实施单位熟悉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的架构和开发技术;要求实施单位有参与银行相关项目开发的成功经验;同时要求实施单位熟悉公积金业务,对业务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实施过程有相关操作经验。鉴于以上因素,考虑到若由其他公司承接,既有的系统和业务要重建,对数据标准的制定、共享、交互变得非常复杂,沟通成本会较大。同时兼顾项目的延续性,降低项目失败的风险和成本,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有效期内(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联系人:程方联系地址:金陵东路569号18楼联系电话:***-********-****或后可见)反映。
供应商服务
供应信息发布
采购商服务
手机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10-9688
,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法人/总经理
招投标负责人(招投标办)
销售人员(业务部)
后勤人员(行政部)
我同意接受网站《用户服务条款》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优先匹配项目,提高中标率!
电子邮箱:
填写您所关注的产品关键词分,以便我们将优质招标、项目及是发送至您的邮箱。单位公积金汇缴提示单位已托收汇款金额确认是什么情况_公积金扣款-宜人贷问答
单位公积金汇缴提示单位已托收汇款金额确认是什么情况
提问者:g***0
地区:广州
您好!&&&&&&若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登录页面出现异常或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020-503717。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谢谢您的咨询。&
您好!&&&&&&若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登录页面出现异常或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020-503717。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谢谢您的咨询。&
您好!&&&&&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便单位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将从日起,统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办理汇、补缴业务,届时将取消支票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条件保留主动汇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谢谢您的咨询。
您好!&&&&&&若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登录页面出现异常或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020-503717。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谢谢您的咨询。&
对以上答案仍不满意?您可以向我们的专家咨询问题
获取验证码大连住房公积金网上汇缴、补缴流程
【导语】:大连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可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办理,具体的网上办理流程可参照下文操作。  公积金汇缴  分两步完成。首先,单位操作员(使用“制单”或“综合”角色的电子钥匙)操作“公积金汇缴制单”交易,之后,单位操作员(使用“审核”或“综合”角色的电子钥匙)操作“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交易。  公积金汇缴制单  进入“汇缴制单”页面  操作员使用“制单”或“综合”角色电子钥匙登录单位业务系统后,鼠标左键单击『业务办理』è『公积金汇缴制单』,进入“汇缴制单”页面,如下图:  数据录入和提交  上图中的“汇缴月份”是单位最后汇缴月的下个月,新开户单位为启缴月份,并自动显示“汇缴人数”、“汇缴金额”,点击“提交”,完成汇缴制单操作。  “交易方式”有两种选项:“网站划款”和“预缴转入”。选择“网站划款”,将从单位签约银行账户中划拨本次汇缴的金额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应的接收账户;选择“预缴转入”,则是将应汇缴金额从单位预缴户中划归到单位公积金账户中。系统默认为“网站划款”。  点击“查询”,可以查询出本次汇缴职工的明细信息;点击“下载”,可以下载本次汇缴职工的明细信息。  汇缴制单成功后,系统将显示如下页面:  页面上显示的是本次汇缴制单的审批号。当单位成功提交一笔制单业务后,操作员需及时(3个工作日内)操作“公积金汇缴复合缴款”交易,否则,系统将自动删除过期汇缴制单信息。  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  进入“汇缴复核缴款”页面  操作员对提交成功的汇缴制单信息进行审核、划款,审批通过后,该单位的汇缴正式划款。  操作员使用“审核”或“综合”角色电子钥匙进入单位网上业务页面后,选择『业务办理』è『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或在『代办任务』中选择汇缴对应的审批号),进入“汇缴复核缴款”页面,如下图:  如果存在有效的未审批的制单信息,系统根据选择的登记号自动显示相关信息,输入“交易密码”(请参见“修改交易密码”一节),点击“同意”,完成本次审批操作。  点击“查询”,可以查看本次汇缴职工的汇缴登记信息(输出的信息有“个人账号”、“姓名”、“证件号码”、“缴存基数”、“缴交比例”、“月缴额”);  点击“查询”后,再点“打印”,打印本次查询的结果;  点击“不同意”, 则系统将该制单信息作废。如果要进行汇缴,需重新制单。  划款和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操作员点击上图中的“同意”,系统将确认汇缴制单的信息,并且正式为单位及个人发起划款及入账操作。  (一)实时入账  目前,除缴款方式是“网上划款”,协议类型为“代收协议”情况外,其它情况皆可实时入账。  若本次划款满足实时入账条件,则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操作员选择“打印”,可以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打印时,请在系统弹出的打印对话框“首选项”里,选择“横向”打印。当选择预缴转入交易方式时,请在打印后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财务印鉴,作为单位入账凭证。当选择网站划款交易方式时,请在打印后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财务印鉴,与银行出具的划款凭证一同作为单位入账凭证。  (二)非实时入账  若本次划款不满足实时入账条件,则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操作员可以通过“单位网上划款查询”交易查询该笔汇缴是否入账(划款状态为“复核同意交易成功”表示已经入账)。操作员确认入账成功后,利用“汇补缴书补打”交易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财务印鉴,与银行出具的划款凭证一同作为单位入账凭证。  代收协议适用于付款银行为非建、工、交的各家银行;  采用人民银行的集中代收付系统进行资金划转的缴存单位,目前,还不能实现资金实时入账,中心将根据收款银行的入账时间进行入账处理。  公积金补缴  分两步完成。首先,单位操作员操作“公积金补缴制单”交易,之后,操作“公积金补缴复核缴款”交易。  公积金补缴制单  进入补缴制单界面  操作员使用“制单”或“综合”角色电子钥匙登录单位业务系统后,鼠标左键单击『业务办理』è『公积金补缴制单』,打开如下窗口:  补缴的个人信息可以手工录入或者通过批量上传方式录入。“补缴人数”为本次补缴的总人数,“补缴总金额”为本次补缴职工的补缴额之和。“补缴类型”分为两种:不定额补缴和正常补缴。选择“不定额补缴”将检查个人年度缴存额度是否超出上限;选择“正常补缴”必须符合系统中为职工计算的当月的缴存额。  账号相同的多条记录按一人计算人数。“补缴人数”和“补缴总金额”需要录入,提交后系统进行核对。  数据录入和提交  手工录入补缴数据  点击上图中的“ ”增加一条空白记录,录入个人信息;如想删除记录,选中欲删除的记录,点击“ ”删除;点击“ ”保存。  批量上传补缴数据  点击上图中的“上传”,系统弹出如下页面:  点击“浏览”,选择批量上传文件,点击“上传”。批量上传的文件为Excel文件,其格式为:账号、起始年月(yyyymm)、终止年月(yyyymm)、金额。  提交补缴制单数据  手工录入或批量上传成功后,显示如下页面:  在上图中正确录入“补缴人数”、“补缴总金额”,并正确选择“补缴类型”、“缴款方式”后,点击“提交”,将打开如下页面:  点击上图中的“提交”,完成本次制单操作。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提示如下页面:  页面上显示的是补缴制单的审批号。补缴制单数据保存3个工作日(不含当日),过期未复核数据将自动删除,需重新制单。  公积金补缴复核缴款  进入“补缴复核缴款”页面  操作员在网上对提交成功的补缴制单信息进行审核、划款,审批通过后,该单位的补缴正式划款。  操作员使用“审核”或“综合”角色电子钥匙登录“单位业务系统”后,鼠标左键单击『业务办理』è『公积金补缴复核缴款』(或在『代办任务』中选择),打开如下窗口:  单位的缴存信息由系统自动取出。如果没有有效的未复核的制单信息,则提示“单位不存在未入账”,系统将给出提示。如果存在有效的未复核制单信息,首先需要输入操作员的交易密码(此交易密码需要在审核人首次登录或在前台将交易密码进行重置之后,通过“修改交易密码”菜单,对交易密码进行设置)。系统中有可能存在多条未入账的补缴制单记录,用户可以通过选择登记号进行切换。  点击“查询”,可以查看本次补缴职工的补缴登记信息;  点击“查询”后,再点击“打印”,打印出本次查询的结果;  点击“不同意”,系统将该制单信息作废,如果要进行补缴,需重新制单。  划款和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点击“同意”,系统将确认补缴制单的信息,并且正式为单位及个人发起划款及入账操作。  (一)实时入账  目前,除缴款方式是“网上划款”,协议类型为“代收协议”情况外,其它情况皆可实时入账。  若本次划款满足实时入账条件,则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点击上图中的“打印”,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打印时,请在系统弹出打印对话框“首选项”里,选择“横向”打印。如果缴款方式为“预缴转入”,请在打印后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财务印鉴,作为单位入账凭证;如果缴款方式为“网站划款”,请在打印后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财务印鉴,与银行出具的划款凭证一同作为单位入账凭证。  (二)非实时入账  若本次划款不满足实时入账条件,则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操作员可以通过“单位网上划款查询”交易查询该笔补缴是否入账(划款状态为“复核同意交易成功”表示已经入账)。操作员确认入账成功后,利用“汇补缴书补打”交易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财务印鉴,与银行出具的划款凭证一同作为单位入账凭证。  代收协议适用于付款银行为非建、工、交的各家银行;  采用人民银行的集中代收付系统进行资金划转的缴存单位,目前,还不能实现资金实时入账,中心将根据收款银行的入账时间进行入账处理。&
相关推荐 &&大连公积金最低缴纳标准是怎样的?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大连本地宝。大连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都会调整调整时间也是根据办公厅的有关文件进行规定的。大连市201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新的规定,具体的额度基数请参照下文内容。单位只有建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才能在单位公积金账户下建立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而办理公积金缴交等业务。单位账户开立具体流程如下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计算?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大连本地宝。大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会因为政策的出台而随时变更,而在大连市内各区市则有不同的比例变动,大连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大连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大连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大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是多少?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大连本地宝。个人开立公积金缴存账户之后才可以进行公积金账户的相关缴存,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办理流程请参照下文。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大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大连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缴存基数审核的上限是多少,为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将缴存基数审核的上限由2952元提高至3178元。大连本地宝小编带您一起来了解详细情况!上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猜你喜欢
大连检车预约后现场检车流程是怎样的
17:40 来源:大连本地宝
大连汽车年检APP下载(附操作指南)
17:00 来源:大连本地宝
大连积分落户填报说明
17:19 来源:大连本地宝
大连积分落户流程指南
17:19 来源:大连本地宝
大连积分落户计算器(附网上申请入口)
16:54 来源:大连本地宝
大连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名单(2017年)
18:57 来源:大连本地宝
大连社保查询个人账户明细(图解)
17:36 来源:大连本地宝
大连养老社区地址及电话一览
08:45 来源:大连本地宝
大连护照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含省内、省外户口)
17:01 来源:大连本地宝
大连护照办理地点一览(附工作时间、联系电话)
16:38 来源:大连本地宝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大家都爱看
BENDIBAO.COM 汇深网 版权所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操作指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为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 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健全服务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方便缴 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面提升本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制定本服务指南。第一部分缴存第一章账&&&&户设立、变更与注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申请范围: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 ic 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附件一) 。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申请范围:履行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申请设立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当月或上月《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上海市(小城镇)社 、 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缴纳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附件二) 。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 申请范围: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 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汇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 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附件三) ; 2、补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 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附件四) 。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网上办理(设立在单位) 申请范围:单位录用职工的,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也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 连接互联网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 办理条件: 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 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 3、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 4、确定该职工从未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5、仅受理 18 位身份证号码直联开户; 6、补充住房公积金开户时,必须填写 9 位住房公积金账号。 办理流程: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在“账户管理”菜单中选择“开户” ,按提示 进行操作。 办理时限:每个工作日九点到十六点即时操作成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 申请范围: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需补缴的个人。 办理场所:补缴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补缴单位或本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 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变更 申请范围:单位因办公地址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原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网 点变更登记表》 (附件五) 。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 申请范围:组织机构代码不变的情况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时,应当及时办 理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或建设银行住 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主管机构名称”“主管机构代码”“法人资格”“经济类 、 、 、 、 型”“隶属关系”“机构类型”等信息时需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 、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复印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 ic 卡; (5)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登 记表》 (附件六) 。 2、单位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时需提供加盖 、 、 、 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单位信息变更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1、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主管机构名称”“主管机构代码”“法人资格”“经济类 、 、 、 、 型”“隶属关系”“机构类型”等信息的流程: 、 、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信 、 、 、 息的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申请范围:组织机构代码不变的情况下,单位在发生“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 、 、 编码”“联系人”等信息变更时,也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办理单位住 、 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 办理条件: 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 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 3、登录单位会员综合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 办理流程: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自行修改。 办理时限:每个工作日九点到十六点即时操作成功。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账户在单位的) 申请范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的信息有误且账户 、 、 在单位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本人办理需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1)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本人签字确认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申请表》 (附件七) ;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不具备申领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用军官证、护 照等相关证件代替) ; (3)单位出具的账户信息修改说明,包括需要修改人员是否为本单位职工,发生错误 原因等事项; (4)委托办理的,受托人应当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和户 口簿或结婚证、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其复 印件。 2、单位办理需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1)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本人签字确认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申请表》 ;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不具备申领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用军官证、护照等相 关证件代替) ; (3)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单位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说明, 包括需要修改人员是本单位职工, 办理修改人员是单位指派的公积金经办人,发生错误原因等事项。 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的) 申请范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的信息有误且账 、 、 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本人原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确认账户为本人的相关证明,包括个人住房公积 金账号、正确的姓名和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等事项;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不具备申领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用军官证、护照 等相关证件代替) ; 3、委托办理的,受托人应当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 簿或结婚证、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 件。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申请范围: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账户的注销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销证明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 的文件的复印件; 2、填妥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登记表》 (附件八) 。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第二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从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 申请范围: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 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办理场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 个别转移和整体转移需提供原单位出具一式二联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第一联加盖原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附件九) ; 2、部分转移需提供原单位出具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及包含 个人姓名、住房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转移清册( 《转移通知书》第一联和转移 清册均需加盖转出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网上办理(从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 申请范围: 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 原单位自劳动关系终止之 日起 30 日内也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 单位。 办理场所: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 办理条件: 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 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 3、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 4、个人提供的新单位名称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办理流程: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在“账户管理”菜单中选择“转出” ,按提示 进行操作。 办理时限:每个工作日九点到十六点即时操作成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转移到 录用单位) 申请范围: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被单位录用后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场所:录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上海市 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录用单位到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需出具一 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第一联加盖录用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 用章) ; 2、个人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需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 (2)与录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录用单位的名称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办理流程: 1、录用单位办理的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本人办理的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网上办理(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 专户”转移到录用单位) 申请范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的个人被单位录用后, 录用单位也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办理账户转移 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 办理条件: 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 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 4、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 办理流程: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在“账户管理”菜单中选择“转入” ,按提示 进行操作。 办理时限:每个工作日九点到十六点即时操作成功。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委托转移) 申请范围: 个人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但该单位因客观原因不能为其办理或者不为 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的,个人可以申请委托转移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办理的,受托人应当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 簿或结婚证、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 件; 3、个人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原单位开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等退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劳动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 (3)新单位开具的《上海市区(县)职工录用名册》的原件和复印件; (4)已生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4、新单位的名称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经督促并在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从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录用单位) 申请范围:自愿缴存个人被单位录用后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场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与录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录用单位的名称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第三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与启封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 申请条件: 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 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 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 封存专户” 。 办理场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住 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 (附件十) ; 2、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 《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复印件; (2) 《上海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解除工作关系审批表》复印件; (3) 《上海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解除工作关系证明》复印件; (4)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 (5)其他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3、单位欠缴或可能欠缴需要确认单位和个人缴存情况的,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劳动手 册、养老金核定表、单位补缴清册等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封存 申请范围: 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 职工进再就业中心且原单位已关闭或停 产、职工停薪留职、职工因其他原因中断工资收入且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中断缴存。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需提供与职工签订的协保协议复印件; 2、职工进再就业中心的需提供单位关闭、停产批文及与职工签订的进再就业中心协议 复印件; 3、职工停薪留职的需提供停薪留职协议书复印件;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及工会章一式二联的《未与单位脱离 劳动关系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表》 (附件十一) (职工因故中断工资收入的须经职工本人 签字) 。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待转出) 申请范围: 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但因账户 处理的要求办理停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 变更清册》 ;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 通知书》 。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网上办理(待转出) 申请范围: 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但因账户 处理的要求办理停缴手续的,也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办理。 办理场所: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 办理条件: 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 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 3、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 办理流程: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在“账户管理”菜单中选择“待转出停缴” , 按提示进行操作。 办理时限:每个工作日九点到十六点即时操作成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待销户) 申请范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予以销户,但因账户处理要求办理停缴手续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 金汇缴变更清册》 。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网上办理(待销户) 申请范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予以销户,但因账户处理要求办理停缴手续的,也 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办理。 办理场所: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 办理条件: 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 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 3、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 办理流程: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在“账户管理”菜单中选择“待销户停缴” , 按提示进行操作。 办理时限:每个工作日九点到十六点即时操作成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 申请范围:单位要为处于封存和停缴状态的个人汇缴住房公积金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 金汇缴变更清册》 。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网上办理 申请范围: 单位要为处于封存和停缴状态的个人汇缴住房公积金的, 也可以通过单位会 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办理。 办理场所: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 办理条件: 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 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 3、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 办理流程: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在“账户管理”菜单中选择“启封” ,按提示 进行操作。 办理时限:每个工作日九点到十六点即时操作成功。第四章缴存住房公积金汇缴 办理要求: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附件十 二) 、转账支票; 2、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填妥并加 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转账 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5 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补缴(不超过 12 个月) 申请范围: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 清册》 ; 3、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5 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补缴(超过 12 个月) 申请范围: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 12 个月的。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和建设银行住 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三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 清册》 ; 3、劳动合同或劳动手册或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 《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复印件; 5、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建设银行 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5 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补缴(特殊补缴) 申请范围: 原单位需为已经离开单位的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且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 在原单位的。 办理场所: 补缴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或补缴单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业务网点和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三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 清册》 ; 3、补缴单位出具的《补缴住房公积金情况说明》 ; 4、劳动合同或劳动手册或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 《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复印件; 6、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7、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建设银行住 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年度) 办理要求: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度调整一次。 单位住 房公积金末次缴存月份为当年 6 月份,且正常缴存职工数大于零的单位需进行基数调整。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根据当年基数调整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进行基数调整。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5 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网上办理(年度) 办理要求: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度调整一次。 单 位住房公积金末次缴存月份为当年 6 月份, 且正常缴存职工数大于零的单位, 也可以通过网 上进行基数调整。 办理场所: 1、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进行网页版本全程网上基数调整; 2、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进行全程网上基数调整。 办理条件: 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 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仅使用单位会员系统时需要) ; 3、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 4、已完成当年六月份汇缴业务。 办理流程: 1、网页版本全程网上基数调整: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进入“网上基数调整专栏” , 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2、单位会员系统全程网上调整方式: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点击“基数调整” 功能,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办理时限:每个工作日九点到十六点即时操作成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日常) 申请范围: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 2、经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盖章的本年度《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费核定表》 (若单位无法提供该核定表,应提供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 。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缓缴 申请范围: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且生产经营不稳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 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80%的单位。超过两年且严重亏损、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 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单位。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上级主管单位公章一式五联的《降低住房 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附件十三) ; 2、单位上一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 3、经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盖章后的本年度《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 险费核定表》 (若单位无法提供该核定表,应提供经单位职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 。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受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申请范围: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且生产经营不稳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 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80%的单位。超过两年且经济效益差、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 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单位。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上级主管单位公章的一式五联的《降低住 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 2、单位上一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 3、经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盖章后的本年度《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 险费核定表》 (若单位无法提供该核定表,应提供经单位职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 。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受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单位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范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需要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单位介绍信、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当月或上月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上海市(小城镇) 、 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及《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 3、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上级主管单位公章或董事会章的一联《企 业住房公积缴存情况审批表》 (附件十四) ; 4、单位如有使用派遣职工的,并已委托派遣单位(劳务型公司)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的,请提供派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清单 (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房公积金账号) 并加盖派遣单位公章; 5、无工会组织的单位,需附所有应缴职工的集体签名名单; 6、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保缴费人数存在差异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并附能够证 明差异原因的相关材料; 7、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受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个人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范围: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个人。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本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第五章自愿缴存自愿缴存签约 申请范围: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 60 周岁、女性未满 55 周岁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 和自由职业者,可以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以下从业证明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劳 动手册、雇佣关系证明等; 3、相关收入证明材料: (1)本人当场填写的《收入承诺书》 (附件十五) ; (2)个体工商户的雇员缴存的,需由雇主提供相关收入证明; 4、 《中国建设银行本外币活期储蓄一本通》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自愿缴存户信息变更 申请范围:自愿缴存户在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中国建设 银行本外币活期储蓄一本通》账号、缴存方式(按月缴存、按季度缴存、按半年度缴存) 、 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信息变更时应当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办理场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储蓄卡账户的还需提供《中国建设银行本外币活期储蓄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缴存基数的还需提供相关收入证明。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自愿缴存户停缴、复缴(解冻) 申请范围: 1、停缴:自愿缴存人员因失业、缴存义务期满、经营严重亏损、缴存者家庭发生突发 事件(火灾、水灾、家庭成员重大病、其他情况生活发生困难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缴存住 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停缴住房公积金; 2、复缴(解冻) :符合自愿缴存条件,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停缴或冻结状态的自 愿缴存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复缴(解冻)手续。 办理场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停缴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相关原因证明材料; 3、申请复缴(解冻)的还需提供相关收入证明和从业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第二部分使用第六章提取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申请范围: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 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 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 、提取人与购房 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 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 、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 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 、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 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 、房地产权证(发证之 日起六个月内) 、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地产权证 (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 、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 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 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附件十 六) ; (2)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 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的提供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 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 核单》 ; (3)购买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 专户” 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 (4)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 办理流程: 1、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 2、购买其他房屋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购房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 续。 2、几名无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关系的个人共同参与购房,仅允许其中的一人以 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范围: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 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 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簿或结婚证、 公 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 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 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 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 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发证之日六个月内有 效) 、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 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 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 济适用住房申购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 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 1、2、3——经济适用房申购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 核 (注: 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职工经济适用房申购地或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点均可办理)——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 1、2——经济适用房申购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 (注: 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职工经济适用房申购地或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 点均可办理)——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3、自愿缴存者提供要件材料 1、2、——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 心业务网点办理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 手续。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申请范围:建造、翻建、大修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 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簿或结婚证、 公 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建造、 翻修的提供原房地产权证或乡镇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 (土地使用权证) 、 区县主管部门的批复,提取人与原产权人、建房人或土地使用人的关系证明; (2)大修的提供原房地产权证或乡镇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土地使用权证) 、区县 主管部门的证明(城镇地区私房可凭危房督修通知) 、大修工程费用的收据或发票、提取人 与原产权人或土地使用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 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 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 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入管封 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建造、翻建、大修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应一 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离退休 申请范围:离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簿或结婚证、 公 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离退休的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养老金核定表或养老金发放卡或领取养老金的存 折) ; (2)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 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 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 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 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死亡 申请范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 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2)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 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 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 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 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 办理流程:提取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户口迁出本市 申请范围:户口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簿或结婚证、 公 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迁出本市的证明或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 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 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 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 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出境定居 申请范围:出境定居,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簿或结婚证、 公 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出境定居的户籍证明或出境定居的签证及其出入境管理部门或上海市外国语大学出具 的翻译件。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 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 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 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 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申请范围: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 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簿或结婚证、 公 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由市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 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 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 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 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申请范围: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簿或结婚证、 公 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 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 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 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 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提前结清贷款 申请范围:主贷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 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簿或结婚证、 公 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贷款银行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冲还贷实时处理系统打印的 《个人贷款提前结清凭 证单》 (三个月内有效) 、借款合同、提取人与主贷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 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 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提前结清贷款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等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 办理提取手续。家庭生活困难 申请范围: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慢性肾衰竭(尿 毒症) 、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 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重病、大病,且造成家庭生 活严重困难的;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 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 工最低工资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 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 费用。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簿或结婚证、 公 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经街道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的证明》 (附件十七) ;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重病、大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经二 级以上医院门诊办公室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和 《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患重大疾 病证明》 (附件十八) 、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家庭生活严重困 难的相关证明;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最 低工资的需提供本人劳动手册、 经所在街道或单位核实确认的所有家庭成员的 《家庭生活困 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 (附件十九) 。 3、提取用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支付房租的需提供经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公有住房租用 凭证,提取申请人与承租人的关系证明、房租发票或收据; (2)支付物业管理费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物业公 司出具的《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 (附件二十) 、物业管理费的发票或收 据; (3)支付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用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 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物业维修费发票以及相关材料费发票等。 4、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 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 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户 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入管封 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 1、2、3、4——户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 ——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 1、2、3——户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 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申请范围: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 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 承租本市商品住房, 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且无住房公积金贷 款、 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 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簿或结婚证、 公 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委托书。 (3)需提取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 明相互之间关系的证明资料。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提供由区(县)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配租通知或廉租住 房租金补贴协议、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2)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且房屋月租赁费 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由市或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配租审批件、住 房租赁合同、家庭月工资收入证明、相关单位租赁补贴证明;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住房 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付款凭证、家庭月工资收入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 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 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租 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入 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 1、2、3、——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 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 1、2、——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 ——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支付房租申请提取配偶及同户直系血亲等成员住房公积金的, 应一次性集中 办理提取手续。自愿缴存期满 申请范围:自愿缴存者在履行完协议约定的缴存期限后,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 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簿或结婚证、 公 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 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 明材料。 自愿缴存者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 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 办理流程: 自愿缴存者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 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重复账户合并 申请范围:个人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簿或结婚证、 公 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委托书。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办理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 绍信、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职工住 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 (附件二十一) 、单位出具的重复建立个人账户证明、 《上海市住 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 本人签字认可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 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 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 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提取复议 申请范围: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在产证发证日起六个月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但 有正当理由的;在贷款结清三个月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但有正当理由的;因单位欠缴住房公 积金,造成个人未足额提取的;其他符合提取条件的参提人未一次性集中办理,但有正当理 由的。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提取人的书面申请;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簿或结婚证、 公 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 托书。 3、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房提取超期申请复议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房地产权证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 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提前结清贷款提取超期申请复议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冲 还贷实时处理系统打印的《个人贷款提前结清凭证单》 、提取人与主贷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付款凭证编号重复的需提供公有住房出 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 、提取人与购 房人的关系证明; (4)单位欠缴再次提取申请复议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地产权证、提取人 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单位出具的补缴证明; (5)未一次性办理提取申请复议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地产权证、提取人 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 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书面申请、 身份证明材料和 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 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入管封 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 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 1、2、3、4——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 ——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 1、2、3——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 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几名无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关系的个人共同参与购房,仅允许其中的 一人以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 错缴更正 申请范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出现错缴、错提情况的。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申请表》 (附件 二十二) ; 2、单位的书面情况说明(需写明资金转账账号) ; 3、个人和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已终止劳动关系或应中断缴存但未办理停缴或封存的,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或合 法中断缴存的证明; (2)重复缴存的,应提供《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 、 清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错缴年份的住房公积金结存单(单位结存单) 、 ; (3)不应缴存而错缴的,应提供《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 、 缴变更清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不应为其缴存的相应证明; 、 (4)月缴存额计算错误的,应提供错缴月份的工资基数证明材料; (5)因错误提取的,应提供提取业务发生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及提取的相关证 明材料。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办理错缴更正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在错缴单位内。第七章贷款个人购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 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 向符合条件的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消费贷款(纯公积金贷款) 。贷款若有不足部分,可向银 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两者构成组合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 6 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贷款金额: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 公积金余额的 40 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 20 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 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 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表 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 购房类型 住房公积金 补充公积金 购买首套自住房 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 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 一人参与贷款 两人及以上参与贷款 一人参与贷款 两人及以上参与贷款 30 万 60 万 20 万 40 万 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 10 万 20 万 10 万 20 万合计 40 万 80 万 30 万 60 万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 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 及未成年子女) 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 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 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 贷款比例: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含 90 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住房公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单位给缴的公积金去哪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