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六个月后才鉴合同,是否前五个月查是男孩,六个月四维女孩按无合同处理

中级会计 考试相关
[中级会计]甲公司为一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12年6月份发生了下列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交易和事项:
(1)6月1日,由甲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乙公司因陷入严重财务困难无法支付到期贷款本息2000万元,被贷款银行提起诉讼。6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甲公司不服判决并决定上诉。6月30日,甲公司律师认为,甲公司很可能需要为乙公司所欠贷款本息全额2000万元承担全额连带偿还责任。在2×12年6月1日前,甲公司未确认过与该贷款担保相关的负债。
(2)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表明2×11年12月销售给丙公司的A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丙公司根据合同规定要求甲公司赔偿50万元。甲公司研究认为很可能承担该产品质量责任,且估计赔偿金额为50万元。甲公司2×11年12月向丙公司销售A产品时,已为其产品质量保证确认了40万元的预计负债。鉴于甲公司就A产品已在保险公司投了产品质量保险,6月30日,甲公司基本确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30万元,甲公司尚未向丙公司支付赔偿款。
(3)6月15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的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丁公司生产B产品1万件,售价为每件1000元,4个月后交货,若无法如期交货,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丁公司支付违约金。但6月下旬原油等能源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上升,甲公司预计B产品生产成本变为每件1100元。至6月30日,甲公司无库存B产品所需原材料,公司计划7月上旬调试有关生产设备、采购原材料,开始生产B产品。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费。
(1)请逐项分析、判断甲公司上述交易和事项对2×12年上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2)请分析计算上述交易和事项对甲公司2×12年上半年利润的总体影响金额。(答案以万元作为单位)
甲公司为一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12年6月份发生了下列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交易和事项:
(1)6月1日,由甲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乙公司因陷入严重财务困难无法支付到期贷款本息2000万元,被贷款银行提起诉讼。6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甲公司不服判决并决定上诉。6月30日,甲公司律师认为,甲公司很可能需要为乙公司所欠贷款本息全额2000万元承担全额连带偿还责任。在2×12年6月1日前,甲公司未确认过与该贷款担保相关的负债。
(2)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表明2×11年12月销售给丙公司的A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丙公司根据合同规定要求甲公司赔偿50万元。甲公司研究认为很可能承担该产品质量责任,且估计赔偿金额为50万元。甲公司2×11年12月向丙公司销售A产品时,已为其产品质量保证确认了40万元的预计负债。鉴于甲公司就A产品已在保险公司投了产品质量保险,6月30日,甲公司基本确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30万元,甲公司尚未向丙公司支付赔偿款。
(3)6月15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的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丁公司生产B产品1万件,售价为每件1000元,4个月后交货,若无法如期交货,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丁公司支付违约金。但6月下旬原油等能源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上升,甲公司预计B产品生产成本变为每件1100元。至6月30日,甲公司无库存B产品所需原材料,公司计划7月上旬调试有关生产设备、采购原材料,开始生产B产品。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费。
(1)请逐项分析、判断甲公司上述交易和事项对2×12年上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2)请分析计算上述交易和事项对甲公司2×12年上半年利润的总体影响金额。(答案以万元作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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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和原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有证据证明我在这家公司工作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82条第1款  2.拖欠我5.6月份工资,以及出差的报销等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85条第1项  3.我该怎么要回我的工资?如何要求赔偿  赔偿是没有的,因为没签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至于要回工资是完全可以的,并且还能要求从今年1月15号到8月底的双倍工资,并且依法还能要求单位帮你补缴社保  要回工资以及要求补缴社保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下注意在明年的8月之前提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解决劳动纠纷即可  4.我要详细的解释和过程分析  以上是大概的法律分析,至于仲裁的部分也不必太详细,基本上你去劳动局的时候都会有人指导你如果去申请劳动仲裁的,到时候就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和填写表格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所以你得收集证据证明你何时开始在公司工作并且得证明你的工资是多少,否则无法计算双倍工资等。法律依据上面已经给出,你只需要把证据问题落实即可拿下仲裁讨回工资了  5.全是垃圾回答,进来刷分的,我宁可无满意答案也不会给你们分的  前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个人建议不要这样对待认真回答问题的人,毕竟对法律问题掌握有高低差别、业务有生疏熟练之分,只要人担抚曹幌丨呵查童肠阔家是热心回答就不应当受责难  就本案而言,个人的建议是收集证据准备仲裁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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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应该能够按照你的想法得到赔偿。国家无法支持口头的东西,只看书面证据。所以说你的工资可能会被认定为3000,没有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存在。转正到了时间没有解除关系就是正式员工了,国家没有规定要办理一个转正手续。所以单位辞退你要么提前30天,要不需要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辞职是无法得到双倍经济补偿的,因为单位辞退你属于非法辞退,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因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购买社保),所以你辞职也可以得到一倍的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可以支持的。 仲裁委的人有几个好东西?他们当然希望你什么都不做,减轻了自己的工作量还能到你的单位弄点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不需要你提交什么。到底有没有签,需要单位举证反驳的:或者签了,拿出合同来(为了防止单位拿出假合同,法庭上要及时提出做笔迹鉴定),或者你不签,拿出你不签的证据来。单位怎么会开未签合同的证明给你?明明知道自己错了,可能会告自己,单位的人傻啊,所以说仲裁委的人在吓唬你,如果你不懂,就只好放弃了。 你手上的证据足以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了,何况你的人事档案还在单位呢,转档案的时候单位肯定开具了接受函的,这个转出档案的地方会有的。 建议你,和单位协商解决。毕竟工作时间不长,面临年关。该忍的忍一忍,但是如果单位过分的话,就去申请仲裁,你的胜率100%。欢迎继续交流。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攻搐掇诽墀赌峨涩法绩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作以下回答:第一、公司给你缴纳社保,社保费用是公司和劳动者共同掸鼎侧刮乇钙岔水唱惊承担的,从来没听说有哪个公司会承担全部的社保费用。劳动者的社保费用一般都是从工资中直接扣除的。第二、你刚开始入职的时候,谈的工资以及试用期到底是多长???当时谈的工资和后期的工资不符,你是否有书面的东西证明??第三、试用期间你不愿意和单位签订合同,或者以工作不称职为由。单位完全有权利辞退你,并不需要承担其他后果。第四、你到底是几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中被辞退是没有双倍工资赔偿这一说的。。。
你好,证据应该可以证实你的劳动关系,鉴于公司位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目前尚处于诉讼期间(自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的次日开始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等。 &
你可以要求公司在第一个月未签合同后支付你双倍工资,而且你们公司的试用期本身就有问题,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所以你3个月的试用期就已经超了,至于社保,是从你个人工资代扣代缴的,而不是未缴纳,所以公司不存在给你补缴社保的问题,只能是你要求公司按照之前约定由公司担负保险费用这一条把你缴纳社保的钱还给你,其实你发现你的待遇与起初谈的不一样的时候就应该解决问题,不应该再继续拖这件事,因为早晚会出问题,现在你先去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一下吧,但是有一点,如果你要去劳动仲裁举报公司这种违约的行为,你需要拿出你们当初约定那些待遇的证据 &
1、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得收集能够证明您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如缴社掸触侧吠乇杜岔森唱缉保资料、工资条、工作单等),免得公司说您没有在公司上班。2、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您可以要求二倍工资的工作期间是7月——12月六个月。3、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理由蛮横辞退您的做法是违法的,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支付您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4、公司没有给您缴纳的社保,公司有义务给您补缴。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要时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顺祝好运! &
劳动合同必须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设定合同期在一年的试工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个月的合同不得设定试工期,如果你有证据表明你实际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你的工资基数交社保,你实际入职开始单位应当从这时开始交社保,你的双掸鼎侧刮乇钙岔水唱惊倍工资赔偿得不到支持。公司的合同给你晚了一个月,如果签订时间在入职后一个月内,单位没有违法。1、你是与用人单位有异议拒签合同,劳动法是支持这样的拒签的,2、这个办法可行,符合劳动合同法。 &
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合理解雇,有经济补偿金。不合理解雇,有2倍经济补偿金作赔偿金。但如果是你犯了严重错误而解雇,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删除打卡机指纹不算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该未办离职手续吧,那还存在劳动关系。先要求公司给你开具离职证明,最好要一份解雇信,说明解雇原因,可以作为证据,判定辞退理由是否合法。公司不给离职证明的,向劳动监察部门反应,说公司就口头说辞退你,但又不办离职手续,又不给离职证明,影响你找新的工作。由劳动部门责令公司开具证明。先准备证据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表迹福管凰攮好归瞳害困,工资条等。公司是否有帮你办理社保?没有的话直接以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赶在公司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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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5年啦,眼看合同马上到期啦。鉴于公司之前的种种做法,如未按合同
我在公司5年啦,眼看合同马上到期啦。鉴于公司之前的种种做法,如未按合同上要求的交住房公积金请问我可以拿到公司的补偿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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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事先的合同中没有约定续交费用的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又交的,你可以以违约,提出撤销合同,如果他们真有诈骗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2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999年至今在公司上班,有部分合同公司没有给我,现在合同一年后才到期,到期后可不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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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得看合同到期后公司还要不要你,如果要你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跟你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要你的话就签不成,你只能让公司支付你19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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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1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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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净沙
在一家民营企业干了6年,无故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哪些劳动补偿?问题详情:从建厂开始培训入职,直到去年8月份公司突然贴出一份通知因行业不景气放假,开工时间待通知。入职期间签了两次合同每次是3年,最后一次是日到期,也就是说放假的时候我们合同还有四个月到期。9月份公司投产后召回一小半人上班,我们剩下大半人当面问办公室人事主管说总公司明确指出要和我们剩下的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直到现在2017年5月份还没有给我们办理离职手续。现在想问我们可以争取到哪些劳动补偿?补充一下我们是陕西省的。推荐回答:可以主张六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支付从放假到合同到期之日的生活费!如果有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证据,还可以要求支付六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或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并补发到目前的生活费!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哪些?问题详情: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哪些?推荐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合同解除的条文多达10条(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款第八条、九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九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2.根本违约;3.迟延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言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后三种事由明确列举规定。根本违约如下: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7.迟延履行: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8.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其他解除情形: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2.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咨询更多买房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账号 “筑家易”工伤八级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经济赔偿金吗?问题详情:工伤八级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经济赔偿金吗?推荐回答: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买任何保险(五险),那么单位就去承担所有的赔偿费用(一些由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都由企业承担),具体赔偿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买房子签合同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详情:最近看上一个房子,在销售人员介绍下,交了押金。我想问问在交流过程中销售人员向我保证同一户型差价不会超过2万这个个能不能写进合同?期间销售曾给我一个申请书,说是他亲戚的申请特价的申请书,我能否在合同里面确定这个申请书的真实性?谢谢!推荐回答:1、如果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合同那么需注意:查看对方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和时间、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房产证办理时间、买受方的违约责任条款。2、如果是二手房,需要注意:查看对方房产证,如果是代理人是否有授权委托书,房产是否有抵押、房款支付方式和期限,以及买受方的违约责任部分。二手房买卖:在中介签订买卖合同后,发现卖方不是房主本人,这个该怎么办?问题详情:今年六月底,我和媳妇看中了单位附近一套房子,于是很快就跟中介和卖房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了一万块钱押金,并开始走贷款程序并向中介交了费用,但是就在过户前,中介和卖房人是一拖再拖,然后中介告知我们房产证上并不是卖房人的名字,而是卖房人购买房子的前任房主,我的问题是,我们签订的那个合同还有效吗?押金和向中介交的贷款费用能退吗?我们个该如何维权?谢谢各位大神~~~~~~~~~~~~~推荐回答:千万要终止合同!!!你们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你可以要求退还一切已经给付的钱款。如果对方不退,就按欺诈欺骗去起诉他们。万不可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一旦再继续下去而遇到麻烦就更棘手!之前鉴的合同要不要和他解除?问题详情:我们是5月13日上午签完买卖契约后,买方付了卖方10000元定金,可买方当日下午又看了别的房子。想买别人就的房子,所以才找理由说证上的日期和建筑日期不否,有欺诈行为。那么之前我找原告和中介说退了他定金算了。可中介费人家一分也不给他退,所以我给他退了定金,他也不交回合同,因为是3方签的合同,买家不交回合同,我也不敢给他退定金。买家起诉说我和中介与原告签的是欺诈合同,可我知道原告是当天签完合同就后悔了,所以找理由既想要定金,还想要中介费,还想与卖家解除房产买卖契约。对这样没有诚意的人,我能不能和买家继续履行合同。谢谢专业的律师啦推荐回答:第一,看房是公民权利,不侵犯任何法律,买完房也可以继续看别的房子。第二,不构成根本违约,不必解除合同。是否构成违约或欺诈,是要看具体情况的,普通的小的瑕疵,若不违背法律和买卖合同的初衷,不影响合同履行和买卖合同的根本目的,合同可以正常履行,不算根本违约,不用承担违约或欺诈责任。第三,不用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以轻微瑕疵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但无权索回定金,并还可能要承担损失赔偿。四级工伤能否申请解除合同?问题详情:四级工伤能否申请解除合同?推荐回答:一、四级工伤能否申请解除合同一般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本人要求,单位又未给其入工伤保险,也可与单位协商一次性解决。二、相关的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但是单位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单位愿意承担违约带来的赔偿责任,也就没有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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