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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金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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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企业注册资金概述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时有资金的增加或减少,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企业注册资金区别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企业注册资金新规
日国家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此次会议改革内容为“明确了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注册资本放宽更多的是一种导向,表明立法的态度:任何人都有创业的资格。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新政“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使创业者不用再在验资上花费太多时间精力,“给经营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降低了经营成本,特别是对虚拟交易和从事流动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来说受益匪浅”。允许“认缴而不是实缴”的规定也会使公司资本变得更加灵活,更有弹性。
赵旭东认为,降低注册资本登记门槛不会导致过度投机活动。对国民经济来说,它更多的是一种导向,表明立法的态度,即社会上任何人都有创业的资格。
企业注册资金资金规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日起施行。
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企业注册资金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2006年新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以一个富有弹性的抽象标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
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1)对最低注册资本额的限制
根据《》的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一些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或外商投资企业,中国有关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这类行业,应符合这些特别规定。
(2)对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间比例的规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有如下规定:
a) 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b) 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c) 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d) 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e)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特殊情况而不能按上述规定执行时,可向商务部提出申请报告,由商务部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3)对出资期限的规定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合同、章程中及外资企业在章程中必须明确出资期限,如未做出明确规定的,审批机构不给予批准,登记机构也不给予核准登记注册。
根据《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企业注册资金其他信息
公司注册登记表格下载(以广州为例)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登记附表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中国政府网.[引用日期]
.新浪新闻.[引用日期]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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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详细信息
注册资金又被称作注册资本,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搞清楚这个概念以后您才能知道它的一些基本意思,注册资金在对公司所有的股东行为进行限制,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承担有限责任的。下面就这个问题简单和大家一起来分享一下。
& &一、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大小有什么区别
& 区别是不大,但是法律上责任不同。个体户没有注册资金,需要资金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为什么叫有限公司,比如我注册一家100W的公司那我所承担的责任就100W,以公司名义欠了1000W钱,只要我去申请倒闭我只赔100W就可以了。成立公司低注册资金3W(两个人合伙)独资低10W 。注册资金和缴税没有任何关系 缴税是根据你开发票的金额按一定比例缴注册资金大小决定你的公司今后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果你注册资金是50万 在今后公司业务中遇到纠纷问题 欠他人款60万 你在法律上的责任只要赔50万就行 ,如果你注册资金是100万 那必须赔足他人60万。&
二、抽逃注册资金
& 对于股东抽逃出资的定义,法条没有给出确切的解释。我们一般认为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即向公司交付了货币、实物或转移了财产权,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但是,这个理解并没有解释什么是“抽逃”。对此,理论上一般认为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个人所有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于公司,后又以撤回、转移、混同、冲抵等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各种手段从公司转移为股东个人所有的行为。
& &根据现行公司法及其法理基础,和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以及资本不变原则)的要求,股东出资构成的注册资本是公司信誉及其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因此,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被认为是对公司债权人、社会公众和公司登记机关的欺骗。
三、注册资金要综合判断
1.注册资本的大小与企业的规模没有多大关系,关键是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合理额度。
2.随着公司的发展,不同时期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3.根据不同行业的需求,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也不同——制造业比服务业要求的注册资本就多。
4.考虑相关者利益,注册资本也有不同需求:例如投资者与债权人对注册资本的需求也可能不同。
四、注册资金大的好处
a.注册资本大的企业流动资金大,偿债能力强;
b.公司受限小,发展空间大;
c.客户认为公司实力雄厚,增加机遇(合作及发展机会),特别是市场开发初期,资本大可加快公司发展;
d.公司形象好(给人的印象好),投标易取胜,尤其是一些采购单位用注册资金为投标供应商设门槛,为参与投标也需注册资本大点;
e.公司信任度高,融资容易且贷款额度大;
f.享受政府优惠政策较多:落户政策、人才招聘、扶持政策及冠名政策等;
g.对同行业而言注册资本大更容易受青睐。
五、注册资金大的坏处
A虽说流动资金大,但是同时可能存在资金闲置且被工商局认为抽逃资金的风险也加大;流动资金大也不能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作用;
B注册费用、审计费用及缴纳的*也随之加大;
C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与注册资本大小成正比;
D筹资难度大(如果公司没有这么多资金,而要增加注册资本的话,或借款,或找代理公司,筹资难度大,且注册后抽逃资金的可能性大);
E增资的手续比较简单,但是减资的手续相当复杂;
F后期的账务处理难度较高;
G后期年检难度加大:税务问题经常会被税务局抽查;注册资本问题会被工商局抽查。
要在青浦区注冊公司
<font color="#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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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天金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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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天金所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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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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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其他第三方的行为或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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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员向天金所发送的指令信息不明确、或存在歧义、不完整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4)会员信息账户内余额不足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5)其他因会员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第四章 风险提示
第十三条 会员了解并认可,任何通过天金所进行的交易并不能避免以下风险的产生,天金所没有义务为如下风险负责: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会员有可能遭受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会员有可能遭受损失;
3.违约风险:因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会员有可能遭受损失;
4.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购买或持有产品的实际收益产生影响;
5.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的瘫痪;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因不可抗力使会员的交易无法完成或者无法全部完成,甚至出现交易数据丢失等不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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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当会员使用天金所服务时,天金所有权向会员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各项服务费用详见会员使用天金所服务时天金所平台上公示的收费说明。天金所保留单方面制定及调整服务费用的权利。
第十七条 会员在使用天金所服务过程中可能需要向第三方(如银行等)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第三方网站相关页面,或参考天金所平台的提示。
第六章 账户安全及管理
第十八条 会员了解并同意,确保会员信息账户及密码的机密安全是会员的责任。会员将对利用该会员信息账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动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并同意以下事项:
(1)会员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账户或密码,亦不可使用其他任何人的账户或密码。因黑客、病毒或会员的保管疏忽等非天金所原因导致会员的会员信息账户遭他人非法使用的,天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天金所通过会员的会员信息账户及密码来识别会员的指令,会员确认,使用会员信息账户和密码登陆后在天金所的一切行为均代表会员本人。会员信息账户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会员行为的有效凭据,并由会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冒用他人账户及密码的,天金所保留追究实际使用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会员应根据天金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天金所平台的相关提示创建一个安全密码,应避免选择过于明显的单词或日期,比如会员的姓名、昵称或者生日等。
第十九条 会员如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会员信息账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天金所,要求天金所暂停相关服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会员本人承担。同时,会员理解天金所对会员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天金所对第三人使用该服务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会员不再使用会员信息账户时,在清偿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服务费、管理费等)后,可将会员信息账户中的可用款项(如有)全部提现或者向天金所发出其它合法的支付指令。会员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会员信息账户中财产的合法继承人承担除使用会员信息账户购买产品之外的本协议项下其余权利和义务。若该继承人为天金所会员的,可申请将被继承人会员信息账户中的财产过户至继承人会员信息账户中。过户手续以天金所官方网站公布的规则为准。被继承人会员信息账户中无财产后,天金所有权终止被继承人的会员资格。会员非因死亡而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管理其会员信息账户。监护人使用被监护人会员信息账户时,可进行除充值、购买产品之外的其他操作。监护人应本着善良、实现被监护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管理被监护人会员信息账户中资产。
第二十一条 天金所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在其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等情形时,不经通知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会员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会员服务(包括收费服务),并将注册资料移除或删除,且无需对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前述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天金所认为会员提供的资料不具有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
2.天金所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法之虞时;
3.天金所认为会员信息账户涉嫌洗钱、套现、传销、被冒用或其他天金所认为有风险之情形;
4.天金所认为会员已经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各类规则;
5.会员在使用天金所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向天金所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6.会员信息账户已连续三年内未实际使用且账户中余额为零;
7.天金所基于交易安全等原因,根据其单独判断需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会员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会员服务(包括收费服务),并将注册资料移除或删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天金所终止提供会员信息账户服务的,可以网站公示或其他有效方式(如书面通知)通知会员。会员在收到天金所该等通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应到天金所办理销户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会员未到天金所办理,天金所有权对会员的账户进行冻结。在会员收到天金所终止会员信息账户服务通知至会员办理销户期间,天金所不接受会员的所有交易指令。会员同意在必要时,天金所无须进行事先通知即有权终止提供会员信息账户服务,并可能立即暂停、关闭或删除会员信息账户及该会员信息账户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
第二十三条 会员同意,会员信息账户的暂停、中断或终止不代表会员责任的终止,会员仍应对使用天金所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天金所仍可保有会员的相关信息。
第七章 会员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第二十四条 会员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天金所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之国际惯例,遵守所有与天金所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则和程序。
第二十五条 会员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天金所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若有违反者应负所有法律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
3.违反依法律或合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4.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天金所服务;
5.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或其他违禁物;
6.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7.涉嫌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8.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天金所服务系統、资料等行为;
9.利用天金所服务系统进行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之行为;
10.侵犯天金所的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非经天金所许可的商业广告;
11.利用天金所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12.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或无效银行账号(包括信用卡账户)交易;
13.其他天金所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第二十六条 天金所保有依其单独判断删除天金所平台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或不适当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会员的权利,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若会员未遵守以上规定的,天金所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会员信息账户等措施,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七条 会员同意,由于会员违反本协议,或违反通过援引并入本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一部分的文件,或由于会员使用天金所服务违反了任何法律或侵害第三方的权利而造成任何第三方进行或发起的任何补偿申请或要求(包括律师费用),会员会对天金所及其关联方、合作伙伴、董事以及雇员给予全额补偿并使之不受损害。
第二十八条 会员承诺,其通过天金所平台上传或发布的信息均真实有效,其向天金所提交的任何资料均真实、有效、完整、详细、准确。如因违背上述承诺,造成天金所或天金所其他使用方损失的,会员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章 服务中断或故障
第二十九条 会员同意,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天金所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也不担保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系统因相关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会员无法使用任何天金所服务或使用任何天金所服务时受到任何影响时,天金所对会员或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前述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天金所系统停机维护期间;为提高网络通信质量或适应通信技术发展,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调整服务功能、进行技术升级等原因影响正常网络服务的;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由于黑客攻击、网络供应商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等第三方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天金所服务中断或延迟;
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天金所系统障碍不能提供服务的。
第九章 责任范围及限制
第三十条 天金所未对任何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天金所服务将符合会员的需求;
2.天金所服务将不受干扰、及时提供或免于出错;
3.会员经由天金所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将符合会员的期望。
第三十一条 天金所服务的合作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品质及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天金所平台的内容可能涉及由第三方所有、控制或者运营的其他网站(以下简称“第三方网站”)。天金所不能保证也没有义务保证第三方网站上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会员确认按照第三方网站的服务协议使用第三方网站,而不是按照本协议。第三方网站的内容、产品、广告和其他任何信息均由会员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而与天金所无关,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第三方独立承担。会员经由天金所服务平台下载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应由会员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因资料的下载而导致的任何损坏由会员自行承担。
第三十二条 会员自天金所及天金所工作人员或经由天金所服务取得的建议或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均不构成天金所对天金所服务的任何保证
第三十三条 天金所不保证为向会员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有效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天金所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天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四条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天金所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或者由于使用天金所平台、或通过天金所平台提供给会员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或购买和使用产品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均不负有任何责任,即使会员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另外即使本协议规定的排他性救济没有达到其基本目的,也应排除天金所对上述损失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天金所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会员收取的当次天金所服务费用总额。
第三十六条 天金所为实现本协议项下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均由会员承担。
第十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十七条 天金所平台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平台架构、平台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天金所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第三十八条 非经天金所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天金所平台程序或内容。
第三十九条 会员未经天金所的明确书面同意不许下载(除了页面缓存)或修改平台或其任何部分。会员不得对天金所平台或其内容进行转售或商业利用;不得收集和利用产品目录、说明和价格;不得对天金所平台或其内容进行任何衍生利用;不得为其他商业利益而下载或拷贝账户信息或使用任何数据采集、Robots或类似的数据收集和摘录工具。未经天金所的书面许可,严禁对天金所平台的内容进行系统获取以直接或间接创建或编辑文集、汇编、数据库或人名地址录(无论是否通过Robots、Spiders、自动仪器或手工操作)。另外,严禁为任何未经本使用条件明确允许的目的而使用天金所平台上的内容和材料。
第四十条 未经天金所明确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商业目的对天金所网站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复制、复印、仿造、出售、转售、访问、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利用。未经天金所明确书面同意,会员不得用frame或运用frame技巧把天金所或其关联公司的商标、标识或其他专有信息(包括图像、文字、网页设计或形式)据为己有。未经天金所明确书面同意,会员不得以Meta Tags或任何其他"隐藏文本"方式使用天金所或其关联公司的名字和商标。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都会终止天金所所授予的允许或许可。
第四十一条 尊重知识产权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会员应对天金所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隐私权保护及授权条款
第四十二条 天金所对于会员提供的、天金所自行收集的、经认证的信息将按照本协议予以保护、使用或者披露。未经天金所事先书面同意,会员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 天金所可能自公开及合法的私人资料来源收集会员的额外资料,以更好地掌握会员情况,并为会员度身订造天金所服务、解决争议并有助确保在天金所平台进行安全交易。
第四十四条 天金所按照会员在天金所平台上的行为自动追踪关于会员的某些资料。在不透露会员的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天金所有权对整个会员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会员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第四十五条 会员同意,天金所可在天金所平台的某些网页上使用诸如“Cookies”的资料收集装置。
第四十六条 会员同意天金所可使用关于会员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天金所持有的有关会员的档案中的资料,天金所从会员目前及以前在天金所平台上的活动所获取的其他资料以及天金所通过其他方式自行收集的资料)以解决争议、对纠纷进行调停。会员同意天金所可通过人工或自动程序对会员的资料进行评价。
第四十七条 天金所采用行业标准惯例以保护会员的资料。会员因履行本协议提供给天金所的信息,天金所不会用于非本协议项下的目的。天金所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或法定义务而向以下单位提供会员资料:
1.提供独立服务且仅要求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的供应商,如印刷厂、邮递公司等;
2.具有合法调阅信息权限并从合法渠道调阅信息的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
3.天金所的关联实体;
4.与会员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关系或交易服务关系的平台使用方。
第十二章条款的解释、法律适用及争端解决
第四十八条 本协议是由会员与天金所共同签订的,适用于会员在天金所的全部活动。本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文条款及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条款和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会员对本协议理解和认同,即对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内容理解并认同,一旦会员使用天金所服务,会员和天金所即受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约束。本协议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协议内容的效力。
第四十九条 本协议不涉及会员与天金所的其他会员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但会员在此同意将全面接受并履行与天金所其他会员在天金所签订的任何电子法律文本,并承诺按照该法律文本享有和(或)放弃相应的权利、承担和(或)豁免相应的义务。
第五十条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则应认为该条款可与本协议相分割,并可被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的、能够保留本协议要求的经济目的的、有效的新条款所取代,而且,在此情况下,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完全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一条 天金所对本服务协议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五十二条 本协议及其修订的有效性、履行与本协议及其修订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国法律。
第五十三条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在任何一方认为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时,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只能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十四条 会员申请人已完全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充分理解所有条款内容且不存在异议,申请注册会员系出于本人自愿,并同意履行本协议项下会员的全部义务。本协议自申请人的会员信息账户注册完成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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