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南通崇川区安置房选房是先拆先选房是安一幢先选还是整片房源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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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路拆迁房选房政策咋说变就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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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惊了,云南路拆迁房本来不是说按照搬迁顺序选房吗?不是说先搬走的可以先选?怎么昨天早报上写现在成了按照房屋面积选房了啊,那么早搬走的不就吃亏了?以后谁还先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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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4点就起来排队交房,结果呢?当初的钉子户现在却成了优先选房的,当初拆迁的时候政府部门承诺分房时按顺序分房,为什么现在又变了?拆线是好事儿,我们感谢领导,但是这么出尔反尔,确实我们很不满意,如果这样,当初出何必配合政府早上4点起来排队交房?如果这样,以后拆迁谁还会积极配合?我们要求不高,就是希望政府部门兑现自己的承诺,不要出尔反尔,太伤老百姓的心了!
||引用|
还有这么回事?现在八大湖拆迁不也是根据交房顺序确定选房顺序吗?难道也是忽悠人的把戏?楼主没有搞错吧?
楼上的没看昨天的报纸吗?我们马上就要分房了,结果却是这样的结果,当初说得好好的按顺序分房,现在全变了,原来的钉子户现在到可以优先选房了,本来好好的事儿结果弄得心都凉了,出尔反尔,言而无信就是相关部门的作风吗?让老百姓再怎么去相信你们?!
楼主好在还有房分,我们团岛四路的拆迁户现在眼看着合同马上就到期了,却还看不见房子的影子呢!可当时的钉子户却还好好的住在那儿呢!
跟我们的心情是一样的&&
既然如此,看来当了钉子户,还是蛮划算的啊。早搬迁岂不啥大了
再这样下去,真是没有人再愿意提前交房了
回复:正常啊
我们是弱者、轻者恒强的道理我想大家是会明白的。
回复:开发商故意制造巨大“轰鸣声”,出损招“闹腾”居民
  这几天,家住泰州路的居民可遭上了,突然听到巨大的轰鸣声,从早到晚,“嗒嗒嗒”像机关枪,一刻不停,钻进耳朵,像一把钝刀雷得你心神不宁,坐卧不安,周边居们实在是被闹腾得没办法。只好打电话向派出所求助,派出所工作人员接到电话时说,投诉电话已接到很多了,人家开发商是正常施工,被批准的,合法的,没法干涉。无奈,居民们只好忍耐,只求开发商晚上早点停歇,大家好睡安稳觉,早晨晚些开工,让大家清闲片刻。然而,他们早晨7点半准时开工,晚上8点半才停歇。  前天,家住附近的王大爷被噪音吵得再也坐不住了,他说老伴这几天好像要犯心脏病,只好来到工地,想找负责任商量一下,能不能把噪音降低些。没想到,这一去,他有了惊人发现。原来,这巨大轰鸣声,不是在施工,而是在“空耗”。什么意思呢,就是在空耗电,空转。王大爷看见这声音来自一个长满杂草的大院子里,四台老式拖拉机,发动机同时在吼,拖拉机上放着很多条钢筋,随着发动机的震动,钢筋像得了“癫痫”症,不停地在抖,互相敲击,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同时,一把冲击钻也在拼命“工作”,而钻头下面敲击的是一块铁板,各种“家伙”齐上阵,汇合成一种怪异的“马达”声,疯狂轰鸣声传出老远老远,震天动地的。有两位闲民工,呆在那里,像是在操作,又没得操作什么,蹲在那里闲得慌。看到这一幕,老大爷简直惊呆了,差点张倒,这不明明是故事制造巨大的“噪音”用来扰民嘛,这损招出的,根本想像不到的事。真是折腾你没商量啊。王大爷搞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开发商披着合理合法施工的外衣,私下里却做这个可笑又可恨的勾当。居们碍你啥事了?又没得罪你,这手段也太不厚道了,太下作了。  现在,家住泰州路及附近的居民们,生活秩序全被打乱了,老人们无法休息,孩子们无法学习,成年人也不得安心。在这里呼吁一下,请开发商赶快停止不良行为,还我们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请网友们多多支持,替咱小老百姓说句公道话,无奈,制止开发商的不良行为怎么就这么难啊。  
回复:伊诺亿金
要的就是赶紧投诉,尽快停工。
回复:【水晶2003】
云南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方案 【时间:日】& &【来源 : 政府办】& &【字号& &大&&中&&小】&&
  &&为了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尽快对实施云南路片区改造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拆迁人& && && && && &  市南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二、拆迁实施单位  市南区拆迁服务中心  青岛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产动迁经营中心  三、拆迁范围  寿张路、观城路、滕县路、东平路、嘉祥路、濮县路、汶上路、云南路、滋阳路围合区域。  包括:滕县路1-23号(单号),嘉祥路6-16号(双号),濮县路9-23号(单号),邹县路1-45号单号、2-54号(双号),云南路135-267号(单号),6号丙-64号甲(双号),寿张路1-43号(单号),观城路68-102号(双号),枣庄路1-21号(单号)、2-26号(双号),东平路5-41号(单号)、52-106号(双号),滋阳路29-89号(单号)、20-74号(双号),汶上路21-91号(单号)、116-126号(双号)。  四、被拆迁人  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包括居民和单位。  拆迁所有权共有房屋,被拆迁房屋共有人作为被拆迁所有人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五、被拆迁房屋和补偿房屋建筑面积的确认  1、被拆迁房屋和补偿房屋的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  2、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私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公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计租表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计租表但建设合法的房屋和计租表上只载明使用面积的公有房屋,其建筑面积以批准建设文件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或者以房地产测绘机构实测的建筑面积为准。  3、拆迁补偿面积的认定:原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照25平方米计算;增加10平方米的住房改善面积;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以评估单价的50%计算,但被拆迁人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公有住宅房屋的,该公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和此次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六、关于被拆迁人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政策购买公有住宅房屋问题的界定  1、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宅房屋视为被拆迁人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公有住宅房屋。  2、“本市其他区域”指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市内四区行政区域范围。  3、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内有两处或多处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宅房屋的,视为被拆迁人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公有住宅房屋。  4、拆迁通知下达后,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将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宅房屋进行处分的,其处分房屋仍视为其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宅房屋。  5、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其他区域购买“他人”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宅房屋的,不作为其在本市其他区域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及其配偶购买“他人”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的,或购买后又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不作为其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公有住宅房屋。  七、拆迁补偿方式  拆迁补偿采用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两种方式,除《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的情形以外,具体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  住宅、非住宅兼用的房屋:按照住宅房屋进行拆迁补偿。  八、拆迁补偿标准  以房地产评估机构在评估基准日所评估的本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本拆迁区域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和异地补偿房屋价款为准。  本拆迁区域指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本拆迁建设项目拆迁范围区域。  九、房地产拆迁评估机构的选择  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市建委公布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共同选定评估机构。具体选择办法为:  拆迁人从上述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选取5家作为拆迁评估候选机构,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示;并向被拆迁人发放评估机构确定选择表;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送选择表,在当地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和社区管理机构监督下,根据拆迁当事人的选择意见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不能共同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由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从公布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中抽签确定评估机构,在抽签现场由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房地产评估机构选定后,由拆迁人与其签订委托评估协议,并报送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十、评估对象  本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拆迁区域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  对本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拆迁区域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评估,按照本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本拆迁区域拟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进行市场评估。  房屋拆迁评估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参照临近、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结合被评估房屋的现状进行。  十一、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及临时过渡  1、货币补偿:以该项目确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公布的本拆迁区域新建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货币补偿单价,按照条例规定确认的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进行结算。  2、房屋补偿:  (1)就地房屋补偿:房源为就地新建高层住宅,商品房,建筑面积为65 M2左右、80 M2左右、100 M2左右。补偿原则为按应补偿面积就近上靠户型,拆迁补偿金总额与实际补偿安置房屋价款存在差价的,双方应当互相结算差价款。  (2)异地房屋补偿:房源为海岸路(原国棉一厂)新建高层普通商品房、洛阳路12号为新建多层和高层普通商品房、浮山后北村新建高层商品房。安置房源建筑面积为65M2左右、75M2左右和其它。  3.临时过渡方式:被拆迁人自找周转房屋临时过渡。  4.临时过渡时间:以签协议约定的时间为准。  十二、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  非住宅房屋的补偿,以货币补偿为主,如需就地房屋补偿的,应根据规划条件和个人的购买能力等情况商定。  选择货币补偿:以房地产评估机构公布的拆迁区域同类新建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作为货币补偿单价,按照条例规定确认的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予以补偿。  选择就地房屋补偿:先按原面积返还,超出的面积按市场价计收房款。  十三、临时建筑及其它的补偿  违法建筑和逾期临时建筑自行拆除,不予补偿,逾期不拆的,由拆迁人报请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拆除;拆除在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但批准临时建筑时规定不予补偿的除外。  原住宅房屋带有阁楼或地下室,且房屋所有权证或承租表上载明的,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款给予货币补偿。  十四、拆迁补助费用标准和支付方法  1、搬迁补助费:  (1)住宅:每户600元。  (2)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  由拆迁人在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搬迁腾房时一次性支付。属于私有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支付给被拆迁人。属于公有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支付给房屋承租人。  2、临时过渡补助费:拆迁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约定自行找房在外临时过渡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临时过渡期限,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腾房时,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元一次性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拆迁人不能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交付补偿房屋而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按照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0元逐月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元一次性计发10个月临时过渡补助费。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并搬家腾房者,每户发放5000元临时过渡补助费补贴。逾期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属于私有房屋的,临时过渡补助费、过渡补助费补贴支付给被拆迁人;属于公有房屋的,临时过渡补助费、过渡补助费补贴支付给房屋承租人。  3、经营性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0元一次性计发10个月经营性补助费。  拆迁住宅、非住宅兼用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拆迁房屋作为非住宅使用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0元一次性计发10个月经营性补助费。拆迁住宅、非住宅兼用房屋的临时过渡补助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拆迁住宅房屋规定的有关费用标准办理。  十五、安置定位办法  1.就地房屋补偿定位办法: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期限前三十日内,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搬家腾房的被拆迁居民的房屋定位在上靠户型的范围内,按原房屋建筑面积的大小,从大到小确定新安置房的选房先后顺序(居住面积相同的,按搬家腾房的先后顺序区分)。  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期限三十日后,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搬家腾房的被拆迁居民的房屋定位在上靠户型的范围内,以搬家腾房的先后顺序为准,谁先交房,谁先选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异地房屋补偿定位办法:采取抓阄定位办法,以居民搬家腾房的先后顺序作为抓阄顺序,根据被拆迁人拆迁补偿协议签订的户型,在公证处的现场公证下分别进行抓阄,确定安置房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六、其它规定  1、签协议期限和搬家腾房期限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拆迁公告为准。  2、被拆迁人回迁时,双方结清差价款,领取新房入住证明和钥匙。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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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八仙山安置房昨开始首批房源确认 将陆续选房
陈维曦 郑翔 来源:
在仙格小区,物业已经入驻,欢迎安置业主回迁。
昨日,梅岭组团仙格小区安置房(八仙山安置地块)回迁选房工作启动。按照安排,岭山、赖厝区域的选房工作率先进行,首批7户群众来到选房中心挑选安置房,进行房源确认。
东南网7月27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陈维曦 郑翔 实习 庄冰冰 文图)
可选户型多
被征迁户挑房忙
昨日下午,在仙格小区选房服务中心,选房顺序号1至7号的梅岭组团赖厝、岭山的被拆迁户前来进行房源确认。现场一片繁忙,有的群众在看小区户型图,有的向工作人员咨询,有的在填写《房源确认表》等表格。
记者看到,很多回迁户代表站在回迁安置房户型图周围,与家人、邻居商议该选择什么户型的房子。“我这几年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住,就等选房这一天。开发商提供了十几种户型的房子供我们选,看着让人眼花缭乱,是一种幸福的烦恼。”正在选房的赖先生说。
被拆迁户对仙格小区的印象如何?记者现场采访了一些安置户。安置居民庄金川说,他觉得仙格小区的户型、绿化、光线都不错,尤其是小区还临近八仙山公园、社区卫生院,周边配套设施完备,交通四通八达。
“我对仙格小区很满意,安防、物业都是按商品房的标准设置,与当时政府给我们群众的承诺一模一样,小区建成后,我经常去走走看看,终于盼来交房,会尽快装修入住!”安置群众杨集体说。
涉及的近百户群众
将陆续选房
据介绍,此次仙格小区安置房选房主要涉及梅岭组团第三组、福利中心、交通局周边土地整治、世纪大道景观整治等项目的被拆迁户。房源签认从27日开始,四个项目陆续选房,前两个项目各安排3天时间选房,后两个项目各安排1天时间选房。
梅岭组团改建工程第三安置工作组副组长张金龙向记者介绍了选房流程。简单地说,就是“依次序按流程选房”,被征收人应按《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完整的选房材料,根据选房顺序号,在房源确认日(即房源签认日的前一日)到选房中心进行房源确认,并在次日上午进行房源签认、财务结算以及签订《安置协议书》。
张金龙说,作为梅岭组团第一个启动分房的项目,群众对八仙山安置地块的选房关注度很高。为确保项目顺利回迁,让群众幸福回巢,项目自抽调人员进驻后,开展了分房前期工作,提前一周进行公告通知,将《选房通知书》送到群众家中,熟悉拆迁户的基本信息(包括拆迁面积、产权调换面积、选房意向户型等),熟悉房源基本情况,做深做细群众工作。“房源确认日当天,我们会及时汇总当天群众的选房信息和情况,对房源进行排序,如发现选择出现重复的,及时通知群众更改,切实提升效率。”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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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17时30分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青岛拆迁户昨分批选房 40户居民率先挑安置房
 快速路三期2500余户拆迁居民昨起分批选房,1605套房子年底前能入住
27日,拆迁市民按照顺序进入选房现场。
工作人员对居民信息进行确认。
  “终于等到了新房,悬了一年的心可以放下了。”从27日起,在东西快速路三期(市北片)项目中,选择房屋安置的2500多户居民开始陆续选房,首日40名选房者率先选到了中意的新房。据了解,东西快速路三期(市北片)项目于去年10月26日启动拆迁,2500多户居民选择了房屋安置,全部为异地安置,共有10处房源,提供2621套住房,其中有1605套房子年底前可以入住。除了首日40位进行选房外,以后每天将完成50人选房工作,预计此次定位耗时近两个月。此外,记者了解到,为了保障公平,每天的选房情况将在当天下午4:30,在选房地点原嘉里植物油厂(辽宁路90号)进行公示。
  选房过程分为三大步
  按照规定,27日上午9时,定位工作正式开始,为了保持选房的秩序,首日只进行40户选房工作。当天上午8时30分许,记者来到选房地点原嘉里植物油厂看到,虽然天气很冷,但大院外已经围满了拆迁居民,除了首日选房的40户拆迁居民外,更多的是前来一探究竟的选房顺序号靠后的居民。“听说今天第一批人开始选房,过来看看这个程序是怎么走的。”虽然居民王先生的顺序号是1000多号,但还是不到8时就来到了选房地点,他告诉记者,他想看看定位的程序,看看选房过程是否公平。
  记者在选房现场注意到,选房过程分为三大步,第一步是看房:选房者持相关证件进入一间贴满房源详情的屋子,最终确定好自己要选择的房子;第二步是填单:确定好房子后,选房者就要进入另一个房间,填写选房确认单;第三步是签协议:填好选房确认单后,工作人员根据确认单打印出一份正式的定位单,盖章、按手印之后,去另一个房间签订安置定位协议,当天的选房就算结束了,之后便是按照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其他手续。
  为挑好房跑遍所有房源
  在现场记者发现,虽然选房的居民已经提前选好了中意的房子,但在第一步看房时仍然会反复地比较各个房源,最快也要用半个小时才能完成选房。
  “房子是大事,不能马虎,得好好定夺。”选房数序号为“006”的宋阿姨告诉记者,她跟家人早就选好了房子,但来到这之后还是产生了犹豫,“那个手印摁了之后就算定下来了。”
  据了解,此次拆迁选择房屋安置的全部为异地安置,共有十处房源,共提供2621套房子,而为了让居民有个直观印象,从10月22日至10月26日,居民可以去各处房源看房。记者在现场采访十余位拆迁居民,无一例外地全都跑遍了十处房源。
  “选房学问很大啊,要先看地角,再看户型,还要结合你的顺序号来判断哪些房子能选到。”选房顺序号为1100多号的于先生今年已经70多岁了,为了选套中意的房子,他特意在25日、26日两天由孩子开车,亲自到十处房源现场进行了实地探访,“暂定下来两套房子,一个是新岭花园的,另一个是锦绣年华的房子,都在市北区,离孩子近一些。”
  大户型房子最受欢迎
  这十处房源、2600多套房子,究竟什么样的房子最受欢迎呢?27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地段是首要衡量标准,新岭花园和锦绣年华等位于市北的房子成了市民选择最多的房子,选房首日,除了一人选择了天怡景园A区的房子外,其余39套被选的房子均为新岭花园(16套)和锦绣年华(23套)的房子。
  除此之外,居民对户型要求都很高,普遍对超过100平方米的大户型房源最感兴趣,只要经济条件允许,选房者大部分选的是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我当时排了四天四夜才领到了‘1号’,这次可以随便挑了。”选房顺序号为“001”的是一位老人,他是替女儿来选房,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人告诉记者,原来的拆迁房只有30多平方米,这次他选了新岭花园9号楼的一套面积为121.74平方米的房子,每平方米为5780元。
  记者采访发现,凡是有条件的拆迁居民都倾向于大户型房源,“拆迁安置房便宜,老百姓都会算这个账,我看中了五套房子,都在100平方米以上,不知道轮到我的时候还有没有。”顺序号为600多号的拆迁居民赵先生说出了不少居民的想法。
  -服务信息
  选现房,20天内交房款
  据了解,十处房源内,新岭花园A区、隆盛家园和安逸居三个房源属于现房,共有349套房子,其余均为期房,选房后可以马上办理入住手续,在签订了定位协议后20天内去指定银行交房款。
  另外,还有瑞昌馨苑、宜昌馨园、安达公寓和天怡景园A区四处房源日前可以入住,共有安置房1256套。
  对于选择期房的居民,在签订定位协议后需要等待,待新房交付使用前一个月相关部门会电话通知,接到通知后再办理入住手续等。
  选房不设面积限制
  记者从市北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了解到,本次安置定位房屋不设“就近上靠”的面积限制,在限定的选房时间内,拆迁居民可自由选择,每户只能选择一套房屋。
  根据居民搬家腾房顺序,首日安排40户居民选房,以后每天安排50户,“根据选房实际进度,可能会调整,工作人员在选房前两天会电话通知拆迁居民。”市北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故未按时到场选房者延后办理,可随到随选。
  选房情况当天公示
  “当天的选房情况到了下午4:30就在这个地方公示,除了保证定位的公平公开外,也便于让其他居民及时看到选房的情况,一旦自己定下的房子被别人选走了,也可以及时更换。”市北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工作人员安晓莉表示,为了保证公平,定位的每个环节都有公证处和居民代表等进行监督。
  此外,安晓莉还告诉记者,由于选房人数众多,为了加快定位的进度,周末也照常进行选房。
  每户可去三人选房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每户拆迁居民一般都有两三名家人陪同,在得到了工作人员的允许后,选房者和家人都被允许进入了选房现场。“万一提前准备好的房源被别人选了去,也可以现场商量一下定下另外的房子,所以允许最多三个人进来。”现场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居民在选择定位房屋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证件:被拆迁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搬家腾房顺序号;拆迁协议原件;本人不能到场,委托人除携带上述材料外,需持《公证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选房20日后领过渡费
  根据规定,居民在签订定位协议20个工作日后到银行领取超期过渡费存折。选择现房的居民在签订定位协议2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青岛银行南京路支行,南京路308号)内交纳安置房款(选择期房的居民暂不交款)。
  此外,拆迁居民在签订定位协议20个工作日后到相应片区的拆迁承办单位领取房屋安置协议,选择现房居民需携带银行交款单及房屋定位单;选择期房居民需携带房屋定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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