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州省黔西南州地图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是多少钱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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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收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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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经2015年11月25日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实行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收取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县城居民自来水水费与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县供水公司负责统一代扣代缴。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经费按生活垃圾处理费5%的比例提取,从2016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凡与供水企业(包括自备水源管理单位)确立供用水关系的居民和单位,其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县城管部门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
三、凡未与供水企业确立供用水关系的居民和单位,其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县环卫管理部门上门直接征收。
四、对特等二级以上伤残军人、五保户、孤儿、一类低保户免征,对定期优抚对象实行减半征收。
五、印江自治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详见附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
主办:印江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黔ICP 备
电子邮件: 电话: 公安机关备案号:02
技术支持:(建议使用1280 x 720以上分辨率IE9.0以上版本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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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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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费仍是每月每户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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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生活垃圾处理费仍是每月每户5元)
垃圾处理按量收费何时实施,一直是广州市民备受关注的问题。不过,近日广州市城管委印发的最新修订版《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显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仍是每月每户5元,此前探讨许久的垃圾计量收费并未列入细则。
实施细则显示,居民每月每户收取5元。以一个门牌号码(户口簿、租约、房产证)为一户,两个单元合并使用的视为一户计算。暂住人员每月每人收取1元。持有《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免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按实际排放量计收,每桶(0.3立方米)6元。从业人员不足6人,户内面积少于50平方米,非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销售、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个体户,垃圾处理费不便按“桶”为单位计算时,按每月6元计算。公共交通(汽车、轮船、火车、地铁、飞机)的垃圾,应由公共交通经营单位在终点站、港口设置容器收集,按垃圾量(以“桶”为计算单位)计交垃圾处理费。
目前,广州现有生活垃圾收费方式主要以“人工上门”收取为主。市城管委此前曾认为,这种收费方式工作量大、方法落后、效率低下,与现代社会发展极不相称,拟在保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将“人工上门”收费方式调整为“随水费一并收取”(与实际用水量不挂钩)方式。
不过,实施细则并没有提及“垃圾费随水费征收”的方式,垃圾处理费与环境卫生服务费仍一并收取。垃圾处理费由交费者所在地域从事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监督管理的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或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所、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境卫生运输车队)收取或者委托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代收。
对于垃圾处理费的用途,实施细则显示,垃圾处理费上缴各区财政后按季度结算,各区财政局每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额返还用于补充街道保洁经费不足,专款专用。该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作者:昌道励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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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鸡政发〔2013〕11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号)精神,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社会、企业共同负担”的原则,结合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实际,经市政府十四届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日起,将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和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50元。收费对象为实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鸡冠区辖区内的城镇居民(含暂住人口)和企业事业单位。
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特殊困难群体暂不调整,即仍按每人每月0.50元征收。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人每月1.00元收取;中、小学生免交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公共营业场所生活垃圾处理费由经营者交纳,收费标准仍执行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我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征收标准的批复》(鸡价联字〔2004〕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
三、居民和企也事业单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收费用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及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支出。
四、市环卫局要加大宣传和征收力度,财政、物价监管、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各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共同创造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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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鸡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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