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光伏补贴政策发电补贴多少钱

在去年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为了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表示:&光伏扶贫更是一种精准扶贫的方式&。
相比城市,很农村多地区处于电网末端,电力供应能力不足,一些地区为了保障城市电力供应,也存在断电、限电问题。而光伏扶贫工程,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对于拥有屋顶资源、空闲土地的贫困地区农民不仅可以有效解决用电问题,还可额外增加收入,成为贫困户脱贫的生财之道。
在国家的政策支持下,现在我国已经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2015年,更多的光伏扶贫政策落地了,从国家到各省市区地方政府,都在积极制定和推进光伏发电项目。让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2015年都有哪些光伏扶贫政策在助力国家扶贫,帮助贫困户脱困,带动光伏产业的发展?
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决定利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安徽、宁夏、山西、河北、甘肃、青海的30个县开展首批光伏试点。
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依托市场,社会动员、合力推进,完善标准、保障质量&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原则,并从开展调查摸底、出台政策措施、开展首批光伏扶贫项目、编制全国光伏扶贫规划()、制订光伏扶贫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技术指导、加强实施监管等方面细化提出了7项工作内容,并对每项重点工作完成进度时间提出要求。
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向求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等部门下发《关于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从配套资金及财税政策等方面,对户用、基于农业设施的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提供高比例的初装补贴。
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35%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还贷期5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大型地面电站还贷期10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
日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规划光伏扶贫试点省区为河北、山西、安徽、宁夏、青海和甘肃,安排专门规模用于光伏扶贫试点县的配套光伏电站建设。
六个首批&光伏扶贫&试点省的光伏扶贫政策
今年10月份,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河北省是六个扶贫试点省份之一。河北省将优先支持用电量较大、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较好的地区作为优先扶贫对象。河北选择了平山、曲阳、巨鹿、临城、赤城、平泉等6个县做试点,帮扶对象为符合无劳动能力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3万余户、5万余人。计划利用3年时间,通过光伏扶贫逐步实现6个试点县所有光伏扶贫对象收益达到每年3000元、持续20年。
河北省物价局日发布关于光伏发电项目有关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对河北省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自日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
唐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山区大县,立足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坚持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劳务扶贫、光伏扶贫和社会扶贫齐头并进,打响扶贫开发攻坚战。充分发挥山场面积大、光照时间长等优势,将光伏发电产业作为加快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积极与大型光伏企业对接,着力实施光伏扶贫。
按照山西省光照资源条件和国家能源局《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选取临汾、大同两市的汾西、大宁、吉县、天镇、浑源5个贫困县作为光伏扶贫试点县。在每县确定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共50个村率先启动100KW分布式光伏电站试点工作,每个试点村省里按照50万元的标准,共安排2500万元整村推进扶贫资金,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补贴;同时支持企业利用荒山荒坡和农业设施建设1-2个10MW以上的地面集中光伏电站。
为积极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山西省扶贫办一是安排专项补助。省级为每个光伏扶贫项目试点村安排50万元的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支持建设村庄100KW光伏电站,这项资金共2500万元。
【临汾市】
临汾市提出实施光伏扶贫总体规划,决定在吉县、大宁、汾西3个试点县3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光伏扶贫电站的同时,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在12个县规划安排60个村建设光伏扶贫电站,力争10月底前全部建成并网。
临汾市在省级安排补助资金的基础上,专门拿出300万元,为每个试点村配套安排扶持资金10万元。二是参与企业出资。对村级100KW光伏电站建设缺口资金,本着自愿原则,采取企业垫资或直接捐资等方式解决,如临汾市组织每个参与地面集中电站建设的竞标企业,建设1个试点村100KW光伏电站并补足资金缺口;天镇县10个试点村光伏电站建设缺口资金,全部由光伏扶贫地面集中电站建设企业华能新能源山西分公司捐资。浑源县10个试点村光伏电站建设缺口资金,全部由光伏扶贫地面集中电站建设企业浑源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垫资。三是村民出资入股。参与光伏扶贫积极性高的村还表示愿意采取村民集资、土地入股分红等方式建设光伏扶贫电站。
【天镇县】
日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镇县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确定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规划建设光伏电站装机总容量42MW。在全县范围内选取光资源丰富、并网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交通便利并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乡村和设施农业园区作为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区。主要以分布式村级电站和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为主,采取以大带小、方便输电、相互支撑的模式布局项目。分布式村级发电站,每座装机容量100KW电站需占地3-4亩,原则上由项目村无偿提供非耕地,如荒山荒坡、废弃地、移民搬迁的旧村落等,也可利用设施农业园区日光温室棚顶、养殖圈舍屋顶建设,用地租金由项目分红村负担。工程计划于6月全面启动,10月中旬完成。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6月17日发布安徽省《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规定光伏扶贫主要在全省31个大别山片区县、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实施。年,用6年时间在31个重点县建设光伏电站96万千瓦,实现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2015年全省实施光伏扶贫16.8万千瓦。
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筹资。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市、县两级出资比例由各市自定)和贫困户自筹各1/3的办法筹资。省级补助部分从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50%,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
【蚌埠市】
日安徽省蚌埠印发《蚌埠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2015年实施光伏扶贫4500千瓦。主要在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三县建设光伏电站。力争实施项目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实施项目贫困户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到2020年,实施光伏扶贫1.8万千瓦。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00个左右,集体经济薄弱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建设户用光伏电站4000户左右。
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筹资。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怀远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市、县两级出资按1:1比例落实)和贫困户自筹各三分之一的办法筹资。五河县、固镇县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市级补助(4000元/户)、包户干部和社会各界捐助、贫困户自筹的办法筹资。贫困村和户自筹资金可通过村自有资金、中标实施企业垫资、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解决。
【池州市】
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池州市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池政办〔2015〕54号,规定从2015年起,用6年时间在全市建设光伏电站11340千瓦,实现在20-25年内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按照先行试点、全面推开的原则,2015年在石台县抓好10个贫困村、200户贫困户(每村20-30户)试点建设,实施光伏扶贫发电1200千瓦。
每个贫困村建设1座6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全市共建89座,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贫困村建设全覆盖的目标。每个贫困户建设1个3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到2020年,在石台县共建设2000户。
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万元,县级扶贫专项资金配套5万元,省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贴息贷款、结对帮扶单位支持和争取社会组织及企业资助等途径解决。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和贫困户自筹各三分之一的办法筹资。
【界首市】
日界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界首市2015年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2015年全市建设光伏电站1860千瓦,实现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选择6个贫困村,每个村建设一座6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共计360千瓦;选择500个贫困户,每户建设1个3千瓦户用光伏电站,共计1500千瓦。光伏扶贫实施范围为全市45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在芦村镇郭寨村、邴集乡大董村、姜楼村、颍南街道饶吕村、砖集镇东刘村、顾集镇李翠村实施村级光伏电站项目;在每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相对集中地选择30户贫困户实施户用光伏电站项目。
每个村级光伏发电,市本级财政投入20万元,剩余28万元采用帮扶单位扶持和贫困村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每个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省级财政补助0.8万元,阜阳市财政补助0.2万元,我市本级财政投入0.6万元,贫困户自筹0.8万元。贫困村和贫困户无力承担自筹资金的,可采取社会帮扶、中标企业先期垫付以及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办法解决。
【岳西县】
日,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确定光伏扶贫实施户,催收实施户自筹资金及做好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及时落实好建设地点、上网接入、收益结算等工作,加快村级光伏电站建设,各乡镇要与供电公司、小水电公司及阳光电源工程队对接,按照有关条件落实建设地点并尽快组织实施。
【太湖县】
日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太湖县2015年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太政办秘〔号,决定从2015年开始分3年实施67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其中,2015年选择20个基础条件好的贫困村、1000户贫困户,在建筑物屋顶、农户院落、周边荒山荒坡地面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2015年完成投资3360万元,其中1000户用光伏电站完成投资2400万元,20个村级光伏电站完成投资960万元。光伏发电量按照1元/度电(含17%增值税)全部上网进行财务核算。
2月16日甘肃扶贫办发改委发布《关于上报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通渭县、清水县、东乡县、临潭县、礼县、民乐县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每县不低于200户,每户装机3000瓦。采取以村为单位总体推进,一次性覆盖全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力争2015年3月启动试点项目建设,7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在每县200户范围内,省扶贫办按每户1/3安排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贫困户自筹金额由试点县确定,其余资金筹集由试点县采取企业参与等多种方式方法研究解决。
宁夏自治区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和宁夏发改委联合发布文件,确定落实宁夏2015年光伏扶贫项目名单。2015年宁夏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县(区)为: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原州区、彭阳县、永宁县、贺兰县。光伏扶贫试点项目造价不得高于8.5元/瓦,且该定额主要用于核算专项扶贫资金配置金额以及农户回购光伏电站时的资金筹措比例。对于高出定额部分项目,由企业自行承担,并承诺于2015年6月底以前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竣工并网发电。
另外,在贺兰县移民村还有这样一个光伏政策,2015年光伏扶贫工程的村民不仅有租赁费可领,25年后还能拿到电费分成。就是中标企业按照每年每户300元的标准,租赁农户的屋顶,安装光伏板,租赁期为25年。到期后,光伏板归安装农户所有,所产生的电并网发电后,村民能拿到电费分成。
【同心县】
日,由中国电建宁夏院编制完成的《同心县年光伏扶贫项目规划》顺利通过县政府评审。同心县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批光伏扶贫试点县,也是全区最先开展光伏扶贫规划的县(区)。
本次光伏扶贫规划覆盖同心县5个镇22个贫困村共18020个贫困户,规划利用年共6年时间在同心县20个移民村和2个自然村建设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在同德慈善产业园区羊绒产业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建设工业园区厂房屋顶光伏电站,在各移民村和自然村周边的8块荒山荒坡建设集中并网光伏电站,规划总建设规模达655兆瓦,工程总投资约50亿元。
2015年2月青海两会决定青海2015年将力推光伏扶贫工程,通过政府投资、企业融资相结合方式,在7个县的30个贫困村开展光伏扶贫试点。
日青海省发布《青海省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号,规定通过实施光伏扶贫项目,2015年扶持贫困户8333户。每户建设扶贫光伏电站3千瓦,按当地年实际发电量和当前光伏电价所获收益扣除不可免除税费后,全额支付给贫困户。
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150兆瓦,占今年全省光伏电站总额度的15%。其中,湟中县20兆瓦,互助县20兆瓦,循化县30兆瓦,民和县10兆瓦,同仁县20兆瓦,共和县20兆瓦,兴海县20兆瓦,贵南县1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每瓦投资9元,建设150兆瓦共投资13?5亿元,由合作企业全额投资。
其他省2016年的光伏扶贫政策
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全省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赣发改能源〔号。将光伏扶贫项目按建设时序纳入本地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计划。
列入全省建设计划的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级度电补贴,收益享受人应为扶贫部门建卡立档的贫困户或贫困村。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的项目,可获得电费收入(按火电标杆电价计费),并享受0.42元/千瓦时的国家度电补贴和0.2元/千瓦时的省级度电补贴;按&全额上网&模式建设的项目,可获得1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和省里0.2元/千瓦时的度电补贴。
优先支持分户实施的户用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因地制宜建设小型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鼓励结合农村生产探索农光、渔光互补等综合利用方式开展光伏扶贫。
【南昌市】
日,《南昌市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下发。该市精准扶贫对象中,3年投入8400万元,对80个扶贫村中具备条件安装光伏村站和约2000户&无劳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以下简称&三无&)的贫困户,在2015年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施光伏扶贫工程。2016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20个,户用光伏电站240个,基本完成扶贫村的&三无&贫困户的光伏电站实施工作。2017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30个,户用光伏电站1000个。2018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30个,户用电站760个,基本实现具备安装光伏村站条件的扶贫村村村有光伏电站,&三无&贫困户户户有光伏电站,户年均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标。
全市实施光伏扶贫工作共需资金预算8400万元(村站每个30万元、户站每个3万元)。建设资金按照市、县(区)财政按3:1比例解决,由市级财政安排6400万元(由市扶贫办专项整合2000万元、市发改委筹集2000万元,市政府新增财政专项资金2400万元),县(区)级财政配套2000万元。
【上犹县】
9月1日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犹县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决定2015年重点选择在水岩乡龙门村、水岩乡太乙村、营前镇珠岭村、梅水乡新建村、社溪镇严湖村开展光伏产业扶贫试点工作。
在全县有条件贫困户中选择2000户贫困农户开展光伏扶贫帮扶试点,对贫困户安装3kw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奖补,对无力筹资的赣州市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政府按每户60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剩余建设资金通过省级产业扶贫资金担保贷款来解决,并给予贷款利息100%进行贴息;可通过省级产业扶贫资金担保贷款途径来解决,并按贷款利息40%标准进行贴息。安装农户贴息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5000元,贴息不超过3年。
日重庆市扶贫办、重庆市发改委信息委员会印发《重庆市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扶办发〔2015〕24号)。我市从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试点入手,首先在我市光照资源最好、基础工作最扎实的巫山、巫溪、奉节等3个县开展试点。2015年先期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用于试点工作,计划支持补助1000户建卡贫困户建设光伏发电设备。同时,鼓励贫困地区其他农户参与实施项目。
项目农户以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量&全额上网&的方式运行,通过收取上网电费实现收益。3个试点县支持每户建卡贫困户安装3K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试点规模达到3兆瓦。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元的现金收入。同时带动贫困地区一般农户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结合其他专项扶贫工作,利用贫困地区的村办公室、村小学、荒山荒坡、农业大棚及设施农业建光伏电站,开展光伏农业扶贫。
【巫山县】
日,巫山县印发《巫山县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年,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6000KW(贫困村装机总容量达到4020KW),项目总投资5880万元(市级资金1300万元,县级配套1540万元,农户自筹1060万元,社会资金1980万元),引导建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实现6000人脱贫。
【巫溪县】
日,巫溪县印发《巫溪县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2015年在试点区域内择优选择3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3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在6个月内建成投产。实现年发电量约75万度,年收益约75万元,户均年增收约元。同时带动贫困地区一般农户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在新镇路沿线的胜利乡龙狮村、胜合村、洪仙村、堑场村、胜利村,塘坊镇梓树村,文峰镇银峰村、长沙村等3个乡镇8个村筛选共3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试点实施。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建设资金,市级财政扶贫资金解决0.8万元,县扶贫办解决0.8万元,剩余资金由贫困户自筹。贫困户筹集资金有困难的,必须自筹资金0.2万元,剩余部分可以自行向银行申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限额0.6万元,按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手续,签订还款协议。还款资金分年从光伏发电收入中偿还,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县扶贫办分年度对贫困户贷款余额实行财政扶贫资金贴息。
日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不同地域太阳能、土地(村组及周边荒坡、荒地)、屋顶等资源秉赋,统筹考虑全省精准扶贫要求及电网建设现状,每市各选取一个有工作基础、参与积极性高的县(区)开展试点工作。每个县区选取1-2个贫困程度较深、群众有参与热情、具有一定规模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或贫困村进行试点,下半年开始建设,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各安置点光伏发电总产出剔除运维费用、正常线损及各种费税后,按照扶贫资金投入和贫困户入股所占比例获得的分红收益。省上投入的资金作为贫困户股份,收益归贫困户所有。
日,陕西省扶贫办和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15)31号,确定蓝田、太白、长武、宜君、蒲城、延长、佳县、勉县、汉阴、洛南县10个试点县,每县可选定1-2个有一定规模、群众参与热情高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或贫困村,开展分布式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省将安排2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每个试点县安排200万元,资金切块到县,由各试点县按以下原则统筹安排使用。
【商洛市】
2015年3月,为加快推进光伏发电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商洛市结合国家光伏扶贫政策,充分利用城乡居民闲置的屋顶资源和光伏发电产业优势,在全省率先启动了10万户城乡居民屋顶光伏发电工程,积极探索屋顶光伏电站建设模式,为光伏精准扶贫提供成功经验。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投资8亿元左右,在全市建设10万户屋顶光伏发电工程,总装机100兆瓦左右,年发电1.3亿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1.3亿元增加城乡居民收入1.3亿元、节约标准煤4.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16万吨。
湖北计划2016年到2019年四年时间内,在全省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在已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空闲、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以及其他设施农业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或小型光伏发电站,20年至25年内,每年持续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提供稳定的现金收入。
目前,我国的光伏扶贫,通过政府补贴、农户出资、银行优待、可再生能源基金、电网服务等多种形式来支持。后续除明确国家扶贫基金等政府补贴外,可能还会引入社会资金开展更多种商业模式的合作开发。
在如此雄厚的政策支持下,我国的光伏扶贫工程正步步推进,遍地开花,将为我们7000万同胞提供绿能、阳光、可收益的新型可再生事业!同时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的目标,还大家畅快呼吸、享受蓝天的自由。
16人有用15人有用8人有用371人有用&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日,我国决定设立雄安新区。那么新区具体在哪里呢?属于哪个市呢?包括哪几个县呢?据相关当前位置:>>>>正文
内政发〔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号)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光伏发电扶贫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
光伏发电具有一次性投入、后期维护运行成本低、收益长期稳定的特性,利用光伏发电对我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扶贫,有利于推广清洁能源的利用,有利于增加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是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全区光伏扶贫工作,为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增添新的力量。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以前,我区国贫和区贫旗县(市、区)建设约140万千瓦光伏扶贫工程,保障5.6万户建档立卡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可通过光伏扶贫工程稳定收入3000元以上,持续扶贫20年。
(二)基本原则
——积极稳妥、逐步推开。既要积极稳妥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也要因地制宜、合理有序逐步推开,保障光伏扶贫工作顺利实施,避免造成光伏扶贫工程上网消纳困难。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光伏扶贫人口分布,统筹规划布局,按照电力消纳能力、电网接入条件和土地使用情况,统筹安排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强化监督、保障实施。盟市和旗县(市、区)建立光伏扶贫监督管理机制,制定保障措施,确保建设资金筹措到位、扶贫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光伏扶贫工程的责任主体
各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光伏扶贫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要按照自治区扶贫部门确定的扶贫对象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实施,保障扶贫资金及时、精准到位;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地区光伏扶贫工作任务,并按季度向自治区光伏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光伏扶贫工程投资主体
各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光伏扶贫工程的投资主体,投资主体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合资组建。投融资主体在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代表政府出资和承担相应责权利,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资产归投融资主体和投资企业共有,投融资主体要将所占股份折股量化给扶贫对象,代表扶贫对象参与项目投资经营。各地区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中央、地方国有企业,以及社会责任感强的民营企业参与光伏扶贫工程的投资和建设。可以采取市场竞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建立混合制投资主体。
(三)因地制宜确定光伏扶贫模式
各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光伏扶贫工程的建设方式。根据扶贫对象数量、分布及光伏发电建设条件,在保障扶贫对象每年获得稳定收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建设模式和建设场址,可采取扶贫对象和光伏扶贫工程不在同一区域的异地扶贫方式,采用资产收益扶贫的制度安排,保障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我区光伏扶贫工程主要采用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户扶贫对象对应的项目规模标准为25千瓦左右。鼓励结合设施农牧业建设光伏扶贫电站,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四)统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各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整合产业扶贫和其他相关涉农涉牧资金,统筹解决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资金问题,地方政府筹措资金要折股量化给光伏扶贫对象。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共同筹措资本金,其余资金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优惠贷款解决。
(五)准确识别确定扶贫对象
扶贫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光伏扶贫范围,以旗县(市、区)为单元,调查摸清扶贫对象及贫困人口具体情况,准确确定建档立卡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人口数量、分布和贫困程度等信息,并建立光伏扶贫名册,作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分配扶贫收益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扶贫管理部门要制定光伏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并进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光伏扶贫资金的管理、分配和拨付工作,确保实现光伏扶贫对象增收目标。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和商业化投资企业合资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收益按股比分成,代表政府的投融资主体收益部分由扶贫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按月或年度向扶贫对象分配资产收益。参与扶贫的商业化投资企业应积极配合,为扶贫对象能够获得稳定收益创造条件。
(七)建立长期可靠运营管理体系
各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法确定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和技术服务企业。鼓励通过特许权经营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的运行管理,由与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合作的商业化投资企业承担。
(八)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服务
电网企业要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工作力度,为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应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扶贫项目接网工程纳入“绿色通道”办理,确保光伏扶贫工程与配套电网工程同时投入运行;要积极配合光伏扶贫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工作,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基础资料,负责设计光伏扶贫的接网方案,并承担接网和配套电网的投资和建设工作;要制定合理的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九)加强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
光伏扶贫工程应采购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鼓励采购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产品。系统集成商应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工程经验,设计和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光伏扶贫工程发电技术指标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接入电网有关技术要求,并接受电网运行远程监测和调度。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建立包括资质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运行维护、信息管理等内容的投资管理体系,并加强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和运行信息的管理。
(十)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并参照《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国能综新能〔号),由有关盟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扶贫管理部门,以旗县(市、区)为单元编制光伏扶贫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光伏扶贫项目的目标任务、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数及贫困人员详细信息、项目类型、建设规模、建设条件、接网方案、资金筹措方案、运营管理主体、投资效益分析、管理体制、收益分配办法、地方配套政策、组织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方案要做到与扶贫对象精准对接,运营管理主体明确,土地等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接网和并网运行条件经当地电网公司认可。实施方案由有关盟市发展改革部门汇总,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四、配套政策措施
(一)制定优惠政策
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和运行涉及的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尽可能简化相关办理手续,减免相关税费,保障光伏扶贫工程资产收益,确保光伏扶贫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创新金融服务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按照国家有关光伏扶贫工程优惠贷款政策,与光伏扶贫工程投资主体做好贷款衔接,并做好配套服务工作。鼓励其他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在内的多种支持。
(三)保障补贴资金发放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制度,优先将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需求列入年度计划,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按月足额结算电费和领取国家补贴资金。
(四)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鼓励电力能源央企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光伏扶贫工程的投资和建设。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光伏扶贫工程实施,鼓励企业组建光伏扶贫联盟。出台适当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参与光伏扶贫企业开展规模化光伏电站建设,保障参与企业的经济利益,通过大力宣传,树立参与企业社会形象。
五、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自治区光伏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全区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开发局)和自治区扶贫办。各相关盟市和旗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开发局)负责组织相关盟市编制光伏扶贫规划、布局和实施方案,进行初审后上报国家能源局审批;组织协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统计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进度,协调督促盟市开展工程验收相关工作。自治区扶贫办负责确定光伏扶贫对象范围,建立光伏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扶贫资金的管理、分配拨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林业厅负责光伏扶贫工程土地使用的政策协调和土地补偿收费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协调和保障工作。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光伏扶贫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光伏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布小林 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符太增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王玉明 自治区副主席
王& 波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包满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忠诚 自治区扶贫办主任
王秉军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张& 华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张利平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呼& 群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郭& 健 自治区农牧业厅厅长
张国忠 自治区地税局局长
张海顺 自治区质监局局长
王月胜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白& 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能源开发局局长
王幂生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王玉成&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国春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分别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能源开发局局长白智,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王幂生兼任。
〖文章来源:〗〖责任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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