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房子有房产证吗祖房子,房产证上是公公的名字,公公死了我老公也死了,我儿子才四岁,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好更改成

老婆婆在老公十几岁的时候就去世了,之后老公公和老公相依为命二十几年,老公上面三个哥哥,不过农村人好像一分家了很多东西分的很清,就好像不是一家人一样,用我老公的话,在我老公公眼里,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当初他们家拆迁,老公和老公公算一户,绑在一起分的钱比较多,其他三个哥哥嫂子就有意见,于是兄弟几个坐下来签了一份协议,以后老公公的生老病死和其他三个兄弟无关,全由我老公一个人善始善终,之后还真是这个样子,老公公几次生病住院,都是我老公负担,生活费什么的就更别讲了,但是老公公是文盲,只有农保,不知道大家知道不知道,农保只报销百分之五十,每次一住院别说用药了,光是检查费就要一万,老公公现在八十多了,差不多从十年前大概每年住院最少两次,所以一直以来我老公也没有什么积蓄,至于拆迁款当时都用来买房了,好在房价长的比较坚挺,几年前有几个拆迁的安置房落到了他们兄弟头上,每家都有房票,可是其他兄弟居然都放弃,十几万就能买小两室的居然都不要,当然现在这房已经涨到100万以上了,而我老公当时买了,可是房子是老公公名字,而且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能过户,现在离过户整整还有两年,我家儿子出生不久之后,我老公带着老公公去做公证,想立个遗嘱房子归我老公一人所有,虽然那时候我老公公身体还是很硬朗,可是公证处说老公公年龄太大,加上没有文化,很多问题回答不上,就连房子的地址都报不出,所以后来是找了当时一个村上的邻居两父子,由他们一个人代书,一个人做证,我老公公按了手印,不过内容不是房子归我老公,而是归我儿子(四个儿子中我儿子是独子独孙),其实做这个遗嘱当时也只是预防万一,现在真遇上了万一,就在前不久,老公公中风了,目前是生活不能自理,只能靠流食维持生命,住了一段时间医院,然后接回家,给他请了个二十四小时保姆,这保姆的工资不低于白领了,好在我和老公都有工作也能支付的起,但是现在问题来了,万一老公公真的先走了,是不是我们凭遗嘱就能顺利拿到那套房子呢?目前最槽糕的是当时几个兄弟签的协议不在我老公这,交给老公的二哥保管了,但这事有十年八年了,能不能找到都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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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6-04-06 01:35
只有公证过的遗嘱到房产局能直接过户,给谁都行。自书遗嘱不能直接过户
发表于:16-04-06 01:43
前面三个儿子早应该掐死算了,养了也是白养大
发表于:16-04-06 04:08
协议书只给当事人一方,那还叫协议吗,还有协议书不是有义务有权力吗,你们只提一个人养,又没提财产都你们的,这协议书中其他兄弟又没有发表对老公公房子放弃继承的意思,这协议。这房子处份权是老公公一个人吗,不知道算不算老婆婆的遗产,如果算,老公公一个人只能决定一半多点
&&&&&&&&&&&&&&堪破&&&放下&&&自在
发表于:16-04-06 06:28
没公证没用,找他们商量放弃他们的部分吧。
发表于:16-04-06 06:32
这种情况看其他三人是否自觉了,你老公公现在中风了,公证处那去不了,房子过户也还要两年。等以后万一老人不在了,这房子便成了遗产,儿子们都有权利分,老婆婆因为去世的早,不算继承人。如果其他三人确定不争的话这事不难办,两年后,老公公还在的话直接过户;老公公若不在了,到法院起诉,你儿子是原告,你老公兄弟四人为被告,法院里走个过场,法院的人会教你们的,兄弟四人放弃遗产,房子判给你儿子。因为也无需调解,费用很低。但是但是,如果他们兄弟也想要,就没这么简单了。
发表于:16-04-06 06:39
楼主你们立的那个文书没有用的,我们大家子里像你这种差不多情况遇到好几个的,甚至比你复杂,但是好在只是走个程序问题,麻烦一点,并没有人要争遗产。
你这种情况先探探其他兄弟仨口风,别到时候他们突然说也要分,弄的措手不及。
发表于:16-04-06 06:41
可以,遗嘱优先
发表于:16-04-06 06:41
回复 第4楼 的 @小小池 :
同意你的看法,还有老婆婆的一半呢
&&淡淡的思念&&&深深的祝福
&&&&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发表于:16-04-06 06:51
回复 8 楼 @笑九笑 :
他这个遗嘱就村上人写写的,有用吗?
我奶奶把房子留给我大妈时遗嘱是我起草的,我奶奶签字的按手印的,当时只有我们两人。所以奶奶去世后还是要公证要其他儿女签字放弃。不过我家没人抢这房子,要抢的话也麻烦。
直接去找哥哥们谈好,让他们在老爷子面前签字放弃遗产部分就行了。
如果他们不同意,那就要废点周折了。
发表于:16-04-06 06:55
回复楼主:不同意也可以啊,你把公公这么多年的医疗费用,赡养费用全部列出,他们不给就想拿房子啊?
突然之间,毫无缘故
发表于:16-04-06 07:17
公证处不给公证,说明你老公公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的人,那么在村里立的遗嘱也没有效力,如果几个哥想争房产还真麻烦。倒不如趁你公公还在世,找个律师,几个弟兄面对面协商一下,鉴个协议,把事情给了断了,以免留下后患。
发表于:16-04-06 07:49
看到这个就纠结,为什么做事不往后看。。。。地址啥的让他背一下不就可以了么,我媳妇的奶奶就是被她小闺女拉到公证处稀里糊涂就公证把房子给她了,你们赶紧想办法看看公证处有没有熟人吧,再把之前写的东西拿出来给人家看看,协议都不保留两份还叫协议啊,万一那三家起了坏心眼你们就惨了。。。。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
发表于:16-04-06 08:51
不太清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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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6-04-06 09:20
不是应该遗嘱在先,法定继承在后吗
发表于:16-04-06 09:31
字太多,没看完。反正有一点很明确,就是,就算是有当事人亲笔书写,有其他人证,只要没有公证,都没有用。房产局只认两种:公证书和判决书。
如果你在外面混的真的很好,回到爹妈面前,请你收敛一点。
如果你在外面混的真的不好,回到爹妈面前,请你豁达一点。
如果你在外面受了很大委屈,回到爹妈面前,请你开心一点。
十岁之前,你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小混蛋;
二十岁之前,你为了自己的青春激动的无暇其他;
三十岁之际,为了自己的小家庭忙忙碌碌;
年近不惑,你懂了,可是,他们还能陪伴你多久?
子欲孝而亲不待!!!!
发表于:16-04-06 10:08
回复 15 楼 @li月出惊山鸟 :
我本来也是这么想的,我家也是拿了遗嘱去的,人家不认~后来是其他人签字放弃遗产,麻烦些但好歹也办好了。
可能我们港剧看多了被电视剧误导了。公证处和房产中心不认我们这种所谓遗嘱的。因为没有经过公证。
发表于:16-04-06 10:09
以下是引用 第16楼 @天空阴霾 的话:
字太多,没看完。反正有一点很明确,就是,就算是有当事人亲笔书写,有其他人证,只要没有公证,都没有用。房产局只认两种:公证书和判决书。...
起诉解决。。 &&
发表于:16-04-06 10:11
公证遗嘱是不是必须要其他三个儿子到场,自愿放弃?如果是赠予的话,他爱给谁给谁.
举杯对这份情说珍重 
思念为你燃烧寒夜中 
爱写满了手 
怕摊开看了心痛 
此情此景我心一片秋 
人未亡 情已断肠 
恨爱一世的荒唐 
面对命运我步步退让 
手一放 痛就疯狂 
翻云覆雨到绝望 
痴心爱过我又能怎样
发表于:16-04-06 10:19
我记得自书遗嘱都要两个见证人签字的
代书的应该要更严格
另外房子不是你老公公一个人的吧
你老婆婆去世时,当时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你老婆婆一半
除非有遗嘱都给你老公公
否则其他兄弟和你老公也要继承那部分遗产的
现在等于你老公公把大家没继承到的你老婆婆那部分遗产也做了处分
遗嘱至少是部分无效的
我建议你要不趁老公公还活着
把兄弟请来
记得录视频
当着大家问老公公的真实意见(有见证人最好,记得要找和遗产无利益关系的)
他中风了又没痴呆,应该还能表达吧
最坏的情况
让邻居、保姆出具书面证据
证明这么多年都是你家独立赡养的
医药费票据保留
这种情况可以多分遗产
发表于:16-04-06 10:19
被系统删除于: 01:31:40
发表于:16-04-06 10:26
只要有遗嘱就成立,之前还有老人留有遗嘱把房子赠送给自己保姆的,结果儿女不服去起诉到了法院还是败诉了,公民有权利处置或分配自己财产。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
发表于:16-04-06 10:31
同意大0,另外像你公公这样情况,公证处应该可以派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多问几家公证处。
我从金陵来,要到长安去
发表于:16-04-06 10:33
回复 23 楼 @一条河豚鱼 :
同大版,免得夜长梦多,还是早点公证的好
爱了就爱了~~不要后悔~~~这个世界没有哪个多机会让你后悔!~~
发表于:16-04-06 10:33
以下是引用 第22楼 @深海幽蓝zaishui 的话:
只要有遗嘱就成立,之前还有老人留有遗嘱把房子赠送给自己保姆的,结果儿女不服去起诉到了法院还是败诉了,公民有权利处置或分配自己财产。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
多数都是调解,吐出来一些,总之麻烦,不是那么笃笃定,不如公证好。
我从金陵来,要到长安去
发表于:16-04-06 10:37
回复 第25楼 的 @一条河豚鱼:嗯,遗嘱公正后法律效力更大
发表于:16-04-06 12:08
看到遗属内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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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6-04-06 12:15
谢谢大家,我来回复关于老婆婆那份份额的问题,因为老婆婆去世的早,在我老公18岁时候去世的,现在老公快40岁了,而分的经济适用房是前几年给的房票买的,老公公的名字,这种情况,应该没有老婆婆的一半了吧?当时也是先去的公证处,老公公因为是文盲,八十几岁了,背了三天地址都没背下来,还有一些其他的问题是关系到年份的,几个问题一绕他脑筋根本转不过来,所以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就建议他们去找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做代书,所以当时就找了以前一个村上的邻居,两父子,父亲书写,然后父子一起签字,老公公按手印的。现在老公公已经完全意识磨糊了,讲话都不清楚,中风的人大家知道吧,所以不可能再让公证处人上门做公证了,这方面的问题我也咨询过很多人,有的人说只要证明立遗嘱时候当事人是自愿并且意识清醒就行,按遗嘱办,可是又有人说一定要法定继续人签字,没有个准确的话啊
相信我,一定让你更有型~~~
发表于:16-04-06 12:18
没有公证遗嘱,没用的
有人证也没用
&&世界上一成不变的东西,只有“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的”这条真理。
发表于:16-04-06 12:22
你老公公还头脑还清醒吗?如果清醒的话楼主赶紧请律师过来公证摄像,老公公是自愿把房子给孙子的,并且让老公公签字按手印
话说我老公爷爷奶奶也是,主动把房子要给我老公,我老婆婆就是找了两个律师一个谈话录音,一个摄像记录,并且都有公证一式三份。现在爷爷奶奶生病24小时离不开人,都是我老公公老婆婆和我们轮流照顾,爷爷奶奶的其他几个子女对老人不闻不问,甚至不来看一眼,老奶奶怎么说也给他们每人几十万,最后又怎么样呢,人啊,在钱的面前,什么亲情爱情都很假
发表于:16-04-06 12:22
建议,老头子如果头脑意识清醒,可以请公证人员来家里公证的。
还有一种方法,把遗嘱拿去让几个哥哥在上面签字,认可遗嘱,不肯签,你也可以提前知道他们会不会分房产了
&&世界上一成不变的东西,只有“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的”这条真理。
发表于:16-04-06 14:36
发表于:16-04-06 15:02
如果只有代书遗嘱的话,首先要考虑遗嘱是否生效!
一,遗嘱人支配的是自己的财产。
二,遗嘱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意思能表达完整。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或者无法表达清楚意思的人都不适用代书遗嘱。
三,代书人和见证人身份适格!
四,手续完整有效,遗嘱人见证人需要签字!单有手印不构成必要的法定生效要件!
如果没有其他更有效力的遗嘱出现,代书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可以对抗其他法定继承人的!
想要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话,特别是有争议的继承,只有通过法院确认继承有效!然后办理过户!
总之,若是法定继承人较多,财产所有不明确,光凭代书遗嘱确实很麻烦!
最好是办理公证遗嘱,若不能公证,还是用录像,见证人找所在基层组织如社区书记,主任等最好!
如果已经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了,那么也别想遗嘱的事了!
只能找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
之前的协议从效力上来说是无效的,因为该协议违法,抚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不可用协议的方式约定不履行!至于协议中对财产的约定也是无效,因为双方都是无权处分人,财产是父母的,只有等老人去世,才能叫遗产,子女的协议才有效!
但是这个协议对于以后万一需要诉讼的话,是一份很好的书面证据!
发表于:16-04-06 15:38
真麻烦,生多了孩子有什么用啊
发表于:16-04-06 15:57
还是去公证吧,这么多年能做到不管不问的孩子,什么事做不出来?
发表于:16-04-06 16:56
如果立遗嘱人卧病在床,公证处可派人来的,前提是立遗嘱人要能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如果连点头摇头都做不到,完全没有意识,就无法公证。公证处会对取证过程全程录相留存的,收费也要高出不少。不过比起房子的价值来,不算什么。有一点要注意,你老公公只有权力处置他的财产,如果有你老婆婆的遗产在内,老婆婆又没留遗嘱,那一部分是归所有的继承人共有的。
发表于:16-04-06 17:19
33楼说的很详细了,遗嘱应该是有效的吧。
发表于:16-04-07 14:29
要到公证处去公证遗嘱,否则肯定无效,公证处可以录音的,然后指纹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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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读并同意、中的全部内容!婆婆要帮我们付房子首付,我得知原因后一口回绝了婆婆要帮我们付房子首付,我得知原因后一口回绝了风雨踏梦百家号我家祖祖辈辈都是农村人,我婆家都是生活在市区的,公婆一直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即使我在公司是主管级别,月薪也有一万多,在她眼里,始终戴着个“农村人”的帽子。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公公婆婆婚前给我们买的婚房,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在别人眼里房子是我和老公的,其实我心里清楚,这房子跟我们没有半毛钱关系,当然,这也无可厚非,毕竟是婚前财产,而且是人家父母全款买的,没我的份也天经地义。婚后我对公公婆婆一直都还不错,从来没有因为两位老人吵过架,顶多也就是我们小两口一些生活琐事拌嘴而已,一家人也算是其乐融融。有一回,婆婆提出,等过两年了他们去看套房子,她和公公给我们付首付,我们小两口负责供房。我刚开始还觉得挺好的,毕竟这样的话房产证上应该就会是我和老公的名字了。正想着,婆婆接着说了一句,到时候还是写公公和她的名字。我一听心里就明白了,原来是防着我呢。我直接就拒绝了,我说现在孩子才几个月,老公一个人上班,压力也大,等孩子大点了,我去上班,两个人存钱自己买。我婆婆一听还不乐意了,说我不知好歹,拿我当亲闺女对待,他们的钱也就是我们的钱,还分彼此分得这么清楚。我是个直性子,既然说到这份上,我也就把话摊开了。“妈,如果你对我这个儿媳妇实在不放心,大可以提出来让你儿子换一个,真没必要这么精心算计,像防贼一样防着我。因为你儿子,我结婚后把你们当我亲爸妈一样对待,我知道你们一直以来都看不起我这个农村出身的人,但我一直以为尊重你是长辈,我从来不说什么,但不是我傻,我能看出你这出是什么意思。你和公公给我们付首付,完事我和你儿子付房贷,写公公和你的名字,万一我和你儿子没能走一辈子,我也好净身出户吧?你一把年纪了,天天操心这些没影的事,万一累坏了我可担不起这责任!我什么都不要你的,你也别想来算计我!”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风雨踏梦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打你脸的时候别问我为什么打你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怎么看待“2017年独生子女也无法继承父母房产”房产新动态?,唐县房产联盟文章
怎么看待“2017年独生子女也无法继承父母房产”房产新动态?
内容概要:
1. 至于其他亲戚,那不是开玩笑吗,要不然我银行借一个亿跑路,看看哪个亲戚有责任给我还债。
2. 但如果预先立了遗嘱,继承会以遗嘱优先,法律面前,即使是王健林与王思聪之间的继承与遗赠问题也是如此。
3. 这个时候资产和外债该怎么分;如果按照法律是不是子女继承50万的资产和250万的外债,另一半由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继承。
父母过世未立遗嘱,即便是独生子女,也无法直接继承父母房产,近日杭州独生女小丽,因父母去世前未立遗嘱引得七大姑八大姨纷纷分配遗产。广大网民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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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补天造人04-25 16:50
这是法律的一个漏洞,或者是法律带来的一个尴尬问题。
这个情况有点不合乎情理,特别是共有祖孙三代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这就更不合乎情理了。
随着这个情况的出现和增多,对这种情况,法律应当有一个补充或者是新增一个条款,这种情况出现后,如果上一代人健在,继续享有居住权,不享有继承权,下一代人有优先继承权。
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这种情况一般的都出现在老百姓的家里,谁对老百姓的事情会如此上心的摆在桌面上去认真的想想,当个事给办好哪?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至于说其他人想要继承法律认可的份额,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只是在亲情方面欠缺了点什么!
宗现国黄金投资分析师04-26 11:36
由于一些错误的认知,很多独生子女都认为自己理所应当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然而,在法律面前,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
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如下:
按照法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律师表示,若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可 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律师说律师说官方帐号04-28 11:50
独生子女不是父母房产的唯一继承者......
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应该怎么继承呢?
很多人都认为: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
到底是不是这样呢,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
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2003年。
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2004年11月。
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
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
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律师分析:
法定继承人顺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案中,针对小丽父母的房产的具体继承:
1、这套房子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小丽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小丽母亲,1/2属于小丽父亲的遗产。
2、小丽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小丽母亲、小丽、还有小丽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小丽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小丽分得1/6,小丽奶奶分得1/6。
3、小丽奶奶过世后,属于小丽奶奶的?本该由小丽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小丽大伯和小丽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小丽大伯和小丽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小丽大伯的1/24由小丽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小丽爸的1/24由小丽继承。加上前面的1/6,小丽现在有5/24。
4、小丽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小丽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小丽二伯1/48,小丽二娘1/48。
5、小丽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小丽母亲过世,小丽母亲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因此小丽母亲的财产全部由小丽继承。所以小丽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 =7/8。
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
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张雨梅律师律师05-15 10:03
这涉及法定继承人的问题。如果独生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其父母去世时还健在,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也是法定继承人,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房产。如独生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其父母去世时都早已去世。则独生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房产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其实不是特别复杂,就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在当事人去世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对当事人的遗产都有继承权。
04-26 21:24
我是独生子女,我12岁的时候我爸爸出车祸去世,我27岁的时候我妈脑溢血去世,我妈去世以后也没留什么遗嘱,家里有一栋独家小院在我们市中心,要去继承于是就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有舅舅都是继承人。于是我就说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去世了,舅舅失踪了。你猜他们怎么说,就算去世了,也要找到他们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以便公证。于是我就翻箱倒柜的找了好几天,最后还算幸运给找到了,这还要谢谢我妈,是她把这些东西都还留着没扔掉。这还只是第一步,第二我自己还要开单身证明,第三我要证明我是我爸妈唯一的女儿,除了开户籍证明,还要去我爸我妈的单位各开一份证明,第四还要交出独生子女证,第五还有我爸妈的死亡证明和化火证明。最后公证总算是给办下来了。我只能说,生在中国,不容易,尤其是像我这个八五后的独生子女,什么福利都没享受到,什么都要靠自己,能活到现在那真是相当的不容易。
若无缘若有缘顿悟04-26 17:58
我想问一个问题,按照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相应的债务也应该同样继承才对。假如独生子女父母双亡爷爷奶奶健在下面还有七大姑八大姨,外公外婆健在下面也有七大姑八大姨,父母去世前有100万资产和500万的外债。这个时候资产和外债该怎么分;如果按照法律是不是子女继承50万的资产和250万的外债,另一半由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继承?假如之后四位老人相继去世,那么双方老人所继承的资产和外债是否由双方老人的子女(七大姑八大姨)继续继承?如果是这样好像也不错。哈哈哈!我保证法律如果真是这样规定手续就好办多了,真有上述这种情况不用说所有的(七大姑八大姨)都会劝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自愿放弃继承资产的,到时候如果你不赡养祖辈还可以站在大义和道德层面去告你。相反的如果有500万的资产和100万的外债那就是另一种情况了。有便宜占的时候人人都会想着分一杯羹然;而让人出钱负责任的时候就会扯皮了。所以说制定法律的人不一定就是笨蛋,但是运用法律的人一定不会是笨蛋。就如这件事一样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在法律法规下需要自己负责时就一定会按照法律不折不扣的执行,相应的如果这位独生子女的父母留下的不是良性资产而是负债累累时那些其他所谓的继承人一定会装聋作哑,相反就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我只相信一句话;“无利不起早”。
04-26 12:20
我初中同学我们是山东的,她大学是在东北那边上的,然后直接就嫁到那边了。她妈妈前几年去世了,她爸前年年前去世的。去世前生病住院全是我同学带着孩子千里迢迢过来照顾她爸爸,不管是在本市住院还是在省城住院,一边待着自己还没上小学的孩子一边照顾她爸,她老公也是由于工作原因常年不在家的,真是全家都靠她一个人,其中的困难就不用说了。后来前年临过年,腊月20几她爸爸去世,安葬好她爸,爸家里的车也卖了因为是独生子女,老家也不是本市,打算收拾妥当就贵东北了,可是由于她奶奶还活着,她七大姑八大姨,叔叔婶婶,表哥表弟全都有继承的权利,于是乎过完年又跑回来,先去老家办各种手续,幸好我们是小地方,很多部门都有昔日的同学相对来说有些问题好办些,大家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举目无亲特别现在很多亲戚真的是天涯海角都有,大家想想有多麻烦?我和老公都是独生子女,公公名下的房子还有一套本来打算过户给老公,由于刚办的房产证过户费会很多。我们打算过几年就过户过来省的以后麻烦。不过相信还会有很多人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狗血事情,没办法只希望国家能抓紧出台对老百姓有利的政策,少跑点路少受点累。
互联网茶客04-26 08:34
有律师这么分析,你们觉得合理合法吗,对吗? 大伙怎么看?
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 =7/8。
冷森一条04-26 09:29
这个很正常,我母亲去世的时候我外祖父还在,她没有立遗嘱,所以我外祖父也有一份,后来我房产过户时,要外祖父签字放弃继承,幸亏我外祖父活到100多,要不我妈妈兄弟姊妹七个,常住国外的两个,真不知道怎么办公正,其中还有一个奇葩的证明,因为我们和外祖父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要去证明我外祖母是我外祖母,并且派出所不给开具证明,还要证明没有非婚子女。
说起来我也是我爸的独生女,可我也没继承我爸的房产,因为我爸在96年我三岁的时候就死了,而我妈妈又是外地的没娘家人撑腰,然后我大伯母一家就把我和妈妈逼了出去,然后霸占原本属于我爸爸的半边屋子。她们这些年一直以我小,并要给爷爷养老为理由霸占我的东西,我爸死的时候大队里给了一百块钱也被她领走了,办我爸丧事我妈弄酒她又把自己亲戚的礼钱也接走了,如果不是我堂伯母借了我妈几百块钱我爸都没办法入土。我妈本想靠收破烂生存的,她们却出尔反尔把我妈妈用我爸爸的板车跟他们换来的三轮车给锁了。我妈气不过和大伯母打起来他们就夫妻一起来打我妈。我爷爷 ,我亲戚和邻里邻居都看不下去了劝我妈妈改嫁。我妈只能带着我改嫁了。00年左右土地拆迁老房子被拆了我爸的田也被买掉了有一万来块钱当时是笔很大的数,她们又以我妈妈已经嫁出去了,我又太小为由“保管”了这钱说留的我盖房子或则是读书。结果批地的时候大队里因为我家没有电话,只留了朋友家的电话,但我妈妈朋友的话通知的晚了,结果大伯竟然不要脸到跟大队说我还太小没钱就不要地了,实际却是还的地皮不要钱,但是每多批一块地就要交48000,没地就有三套农民公寓的指标,村里几兄弟的都是一起分担这笔钱的,他就不想给,还骗我说女孩子没地的。确实女孩子没地,但交了48000却有三套农民公寓的指标。后来我的那一万块一半用于给我爷爷治破伤风,一半被我姑姑借走一借就是十多年直到我上大学才还5000给我,我能说我大姨和舅舅们没家都给了3000的红包吗!我读初中的时候我继父听说像我这样的是应该有抚恤金的,他就叫我去大队里要,却被告知我的抚恤金一直都有但是被我伯母一家接走了因为我的户口是和我爷爷在一起的,所以应该由我爷爷来接,但我爷爷又不识字所以就由他们一家来接了。然后我爷爷每年拿一千给我到我十八岁。我知道实际上绝不止这个数,可我也只好算了。读大学的时候迁坟我又应该得一笔一千来块的钱,结果我还没接过手我爷爷就和我说想买社保了可大伯他们不给钱,我只能同意。我知道我爷爷有他的无奈,虽然他心里是疼我的,可给他养老的人终究是大伯母一家。后来农民公寓要建了,我妈妈天天来大队里要指标,才从村长口中把过去关于地的事给弄了清楚。我当时就想“大伯你们一家住着现市值几百万的房子,可我这近二十年却一直在外一家五口租着三十平米看不到阳光的小屋,你说我爸爸经常来找你害你生病,你说你做的事他不该找你吗?”最后大队里只让我买了一套房子,当然价格不是当年交了48000那个,而是贵了将近一倍,但比起附近的房价还是低了很多,可他们竟还不放过我,先是撺掇我把名字改成堂哥的,说是防我妈妈把房子留给我两个妹妹,你们当我傻子吗?何况这本来就是我妈妈和继父出钱买的,她们理所应当有份。后来把我爷爷的名字替代了我的名字出现在购房人名单上,我气的直接找我一个德高望重的堂伯带上我爷爷改名字。我不计较有些钱的事,那是因为是我爷爷用了,可他们不应该打我妈妈和继父财产的注意。其实我爷爷有儿有女可还要我个孙女从三岁起就拿钱尽孝你们脸红不?
珍相4小时前
十年前父亲得病去世,当时在亲戚面前要求奶奶等事后把房产证交出来给我,没曾想到我有了个好奶奶,事后拒绝交出房产证,再过两三年,奶奶去世,房产证到了我大姑姑手上拒绝交出还我,我找了亲戚们来评理,可没一个出来说话,吵了两三次架,至今仍然没拿回房产证。一本房产证让我看到了人性,老房子祖传下来到我爸手里,我并不看重房子的价值,而想的是爸爸留下来的,我不想失去它。唉!又想起爸爸了……
女娲补天造人4小时前
这是法律的一个漏洞,或者是法律带来的一个尴尬问题。
这个情况有点不合乎情理,特别是共有祖孙三代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这就更不合乎情理了。
随着这个情况的出现和增多,对这种情况,法律应当有一个补充或者是新增一个条款,这种情况出现后,如果上一代人健在,继续享有居住权,不享有继承权,下一代人有优先继承权。
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这种情况一般的都出现在老百姓的家里,谁对老百姓的事情会如此上心的摆在桌面上去认真的想想,当个事给办好哪?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至于说其他人想要继承法律认可的份额,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只是在亲情方面欠缺了点什么!
七姑八大姨,请你们要点脸,孩子失去亲人,很难受了,你们还在伤口上撒盐,你们也有独生子女,你愿意你的房产七姑八大姨过来抢你家的房产吗?请求法院立新法,父母的财产顺其就是独生子女的。家家都这样,不该发生的事情就真不该发生了。别给独生子女添麻烦,搞复杂化,本可是简单的事情,何必搞复杂那……有必要吗?搞的亲戚们鸡飞狗跳的……
看来我还是比较幸运的。我是独子,家里房子是我母亲的。十几年前母亲去世,后来父亲找个后妈,快结婚了才知道后妈还有个儿子跟她。于是结婚前我姥姥姥爷和我父亲就带着我到公正处 ,他们都放弃我母亲的遗产,公证给我。当时我才十岁,也不懂什么意思。现在我快要结婚了,我去把房产证改成我的名字,才知道幸好当年公证了。前天才拿到的新证。
yjfbee4小时前
这种事情其实很简单,反过来看情况就不一样了。如果是他的父母在生的时候欠了银行或者债主500万。现在父母都去世了。留下独生子女。那么按照法律的要求,既然财产可以平摊继承,那么债务也可以平摊继承呀。七大姑八大姨每人分50万的债务。不还就拆房子。拍卖。看看这些亲戚有几个同意的。
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4小时前
中国的《继承法》有一整套的权益逻辑,不仅仅是民间通俗意义上的“子承父业”这么简单,这会涉及一整个大家族综合
利益权衡参考批判的。但如果预先立了遗嘱,继承会以遗嘱优先,法律面前,即使是王健林与王思聪之间的继承与遗赠问题也是如此。
盛宴4小时前
标题描述有点不清楚,如果父母去世后她祖辈人还健在,外祖父母也包括。这样她父母的财产祖辈人是有继承权的。这期间假如祖辈人去世,那么七大姑八大姨就有继承她祖辈财产的权利,也就是她父母财产的权利。去年我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开始觉得很奇葩,咨询律师后也就明白了。一般情况七大姑八大姨的都是主动放弃,不过这个得去公证处公证。
无尾熊小草莓4小时前
正确的理解是,爸爸去世的时候,奶奶还在世,所以奶奶和妈妈,还有小丽都是第一法定继承人,奶奶享有房屋3分之一的继承权,奶奶去世后,奶奶的3分之一是由妈妈和小丽爸爸的兄弟姐妹一起继承,比如奶奶共有五名子女,那奶奶的3分之一再分成5份,小丽妈妈继承这3分之一中的五分之一,小丽妈妈也去世后,这5分之一由小丽继承(前提是妈妈去世前已没有父母),那么小丽可以继承该房产的3分之二,以及另外3分之一里的5分之一,如想要全部继承,则需要父亲其他兄弟姐妹的放弃遗产继承或赠予小丽的公证书,其实法律是没毛病的,保护所有该保护的关系人,简而言之,独生子女想顺利继承父母房产,第一,父母留有遗嘱并公证,第二,父母在世时,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已没有均已过世,或者父母本身也是独生子女
太不合理了,独生子女是当初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产物,每个家庭为此付出了很大的心里代价。那么现在唯一的一儿半女怎么就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了呢?即使父母没留下遗嘱,父母的家庭所有财产也应该全部属于独生子女的,这无可厚非。除非父母在遗嘱上说明不留给独生子女个人使用继承,否则,必将视为独生子女为唯一合法继承人。绝无二议!
这个问题好像跟我也很贴近哦,我也是独生女,我母亲已经去世了,我父亲还在,不过是老年痴呆,现在跟着我,是我在照顾,我父母留了一套住房,但现在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父亲口名字,那我现在需要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先改成我自己的吗?因为我父亲现在连我都不认识了
月泊清风4小时前
很明确,小丽是第一也是唯一继承人。即使父母没有遗嘱,要继承也是独生子女小丽的,这是《继承法》里明文规定的,七大姑八大姨根本就沾不着边,啥叫直系?亲生的叫直系,七大姑八大姨不算直系,上边还隔着爷爷奶奶呢。所以,此案的继承人也是唯一的继承人就是小丽。此外还有《婚姻法》中也是有规定的,按照《继承法》和《婚姻法》的规定程序走有问题么?七大姑八大姨要继承也是继承小丽爷爷奶奶的,不可能继承小丽父母的。小丽父母走了,假如爷爷奶奶还在,爷爷奶奶的房屋继承者除了七大姑八大姨外,还应有小丽的一份。
王的居所4小时前
第一,你们去看看继承法啊,学习一下好不好,为啥中国人喷起来,总是不能有点理性,做愤青也得是个理性的愤青啊。
第二,一般独生子女没法完全继承,那应该就是你爷爷奶奶还健在或者至少一个健在,你们这些人感情分给老人就没天理了,可是老人就不是把你们养大的啊。
第三,既然父辈早逝,安继承来讲,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理应有人家爹娘一份,人家白发人送黑发人,无论情理还是天理咋就不能来分了,至于老人背后那些利益取得者,这就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了……
夏有凉风144小时前
总拿独生子女这个标题来炒作,其实这件事跟独生子女有个毛关系!这主要是说父母先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对父母所留下的财产有继承权。即使你不是独生子女,比如你们家有两个孩子,如果你父母去世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前的,你们兄弟二人也不能平分父母财产,必须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份额!所以,不要只重点提独生子女,这不是对独生子女的歧视,是所有父母先于祖父母死亡时,财产继承都会遇到的情况!有好多人觉得这个法律不合理,觉得孩子就该继承父母遗产,不应有别人的份。但是有没有想过,如果是你,人道中年就去世,你父母还健在,身体又不好,而你打拼多年的财产只有你儿女和配偶能够继承,而你的父母却没有份额,可能面临无人养老的窘境,难道这样的继承法就合理了吗?对父母是多大的不公平!法律要适应大众,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不要上来就批评法律,虽然确实有许多法律有漏洞和考虑不周,但是大多数法律还是经过多方整合调研,考虑各种情况才出台的!
应急出口4小时前
你们天天呼吁法治社会,现在有法了又来开始扯感情了。父母子女配偶本来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去世房子就是子女的,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份。这件事恐怕应该是父母去世,但是爷爷奶奶健在或者后去世,父母的遗产爷爷奶奶有份,爷爷奶奶再去世,七大姑八大姨自然有份,这是防止父母去世,孙子女不赡养爷爷奶奶的。想不出问题就立遗嘱,不过在中国遗嘱没什么卵用,如果父母立遗嘱把房子给孩子,并且没有其他财产,爷爷奶奶可以去法院起诉要生活费。
庄庄Sissi4小时前
我觉得这个问题不是法律漏洞呀。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一个人死亡,他或她的遗产,父母,伴侣,孩子都有继承权。到文中所说的案子,就是小丽的父亲死亡时,她爷爷奶奶还在世,所以房子有她爷爷奶奶的一份。再然后她爷爷奶奶去世,又没立遗嘱,结果她爷爷奶奶继承的那一份又细分到她的叔叔姑姑这些人身上。主要是她拖太久去办房子过户,如果在她爷爷奶奶去世前就办理,容易很多
风风的路过4小时前
我只想提出几个问题关于我们独生子女,七大姑八大姨有啥脸分遗产,不看笑话就好了。1.父母建房时,爷爷奶奶都老了,没拿过一分钱,全是父母血汗钱。2.父母还贷款,还私人欠款,全是父母挣得,七大姑八大姨拿过一分吗?3.我们长大了,父母买房子我们也拿钱,还款一样还。4.父母年纪上四十几,身体数值下降,医疗又贵,小病不断,大病谁承担,独生子女,要全天呆在那,不止人,钱。全是你一个人的事,七大姑八大姨一晃就走了。又不像爷爷奶奶那辈生的多,轮流照顾,钱平分,压力又小。5虽说父母买的有保险,都是睁眼说瞎话,
美女牛4小时前
作为一个独生子女家庭,我们已步入晚年,日后生活虽然有基本养老金保障,但是医疗支出也是一笔不少的开支,也需要儿子或女儿来帮忙或照顾,如果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确实是不妥,作为父母当然希望死后财产能直接给子女,作为对子女的一种补偿。还要分给其他人这是我们作为父母一万个不愿意的原因!
Jack_cc4小时前
媒体乱带节奏,不明真相的群众助纣为虐。
首先法律完全没问题,就拿小丽这个事件来说。父亲十年前死的时候,拥有继承权的人是母亲,小丽,奶奶。这不是合情合理。有说直接继承给子女的,有考虑过离婚的情况吗?(离婚后孩子仍然有继承权)或者孩子跟祖辈关系不好的情况?那祖辈的赡养又该纠纷了。
小丽这个事件之所以最后变复杂,完全是因为不懂继承法。过了十年之后再办继承,期间奶奶去世,奶奶的六分之一继承权被再次继承。如果父亲去世之后马上办理继承的话就没有这些问题。
另外,这个事件也说明了亲属关系复杂的家庭里,立遗嘱的重要性。如果当初父亲立有遗嘱来安排遗产的话,也不会有这些麻烦。
最后吐槽一下添油加醋,搬弄是非的不良媒体。
ps. 公证局要求办理遗产公证的时候所有的继承人都必须到场。看似没有毛病,但是直接导致小丽的继承难以实施。这是相关部门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改进的地方。
ZT组装拼接部首席瓦工4小时前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两口子都很有钱,一块开车坠崖,第二天找到俩人尸体。这就来事儿了,谁先挂的很重要!!!男的先死女的就有男的一半遗产的继承权,女的先死男的就有女的一半遗产。而对于双方父母来说,这么多钱的归属很重要,最后靠法医鉴定谁先挂…………这就是法律,不近人情,但没错。
xxxxxxxx99994小时前
最好的办法,就是父母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并写上孩子的名字,然后办理房产证时,父母产权写好只占1%,如果万一父母早逝,那些亲戚是得不到房子的!不要说这个社会怎么这样,见过太多兄弟姐妹为一套房子头破血流的!
这哪是新动态?继承法一直这样写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只要健在的平等继承,协商不成,上诉法院审理解决。法的初衷没有错,就是为了逝者最亲的人,特别是无其他经济来源的,通过继承能有点最基本的依靠。至于七大姑八大姨是第二顺序,第一顺序有人在,就没他们的份。
小帅彩彩4小时前
这是这七大姑八大姨的问题,不要上升到法律如何,我相信最后法官也不会判给这些个七大姑八大姨。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这个报道之前我也看过,题主对问题的描述不全面,问题主要是小丽父亲先小丽的爷爷奶奶去世,按照继承先后顺利,小丽母亲得一半,小丽和奶奶得一半,然后奶奶的四分之一按继承先后在分给子女,不过在农村这种事很少会发生,一方面房子没有城里值钱,另一方面是叔伯姑去跟自己侄子侄女争本不属于的房产会被村里说,这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的原因就是父母已经去世,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还在世,或后于父母过世,这样继承人就有配偶、子女和父母了,如果这时还没办理过户更名,那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又去世的话,他们的子女又会继承那6分之1,然后即使亲戚们不要你的房子也都得过来给你写放弃,非常麻烦,所以能早办就早办,越拖越麻烦!我家去年刚办完,父亲五年前去世,奶奶还在世,继承上就是我妈占6分之4,我和我奶各占6分之1,我想把父母的房子落到我妈一个人名上,办理的时候就得我和我奶都放弃,然而我奶年龄太大了,又得来一个儿子,和一个外人来证明这是老人自愿放弃,家人都同意的,还算顺利都办完了,现在房子就我妈一个人的名了,姥姥姥爷十多年前就去世了,奶奶今年初过世了,要不真得请亲戚们来了,还好都办完了,以后我继承也不会有麻烦了,唉!另外,如果老人去世之前没办理,其他子女继承他那份,如果其他子女中也有过世的,那么由孙子辈的替父母继承,简直是无限循环!
消散的黄昏4小时前
完全没有问题,只是父母死了,爷爷奶奶还在,按照继承法,子女,配偶,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如果父母早逝,爷爷奶奶是有财产继承权的,因此七大姑八大姨作为爷爷奶奶的直系子女,必然存在继承权,这里没有问题,父母死了,难道不该赡养爷爷奶奶!这是义务,同时爷爷奶奶死了,他们的子女,必须拥有正常的继承权,这里也没问题,自己没做好,怪法律,意义何在,要么立好遗嘱,要么就遵照法律规定做。
Vilsia4小时前
这个事情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理解的…只是大部分人都有一种惯性思维,觉得父母的都是归子女的…
我们家也碰到过,操作起来也不麻烦…
当年我爷爷奶奶拆迁,搬了新房…房子由我爷爷奶奶和太奶奶一起住…一年之后,爷爷得病过世了……剩下太奶奶和奶奶2个人…又过了几年,太奶奶过世了…留下奶奶一个人住…
当时奶奶也提过房子的事,我父亲她们是三兄妹,讲好大家平分的……奶奶走了以后,准备分房子了…才知道事情不对了…
因为我爷爷先走,太奶奶还在,那么我爷爷的遗产是有我奶奶,三个子女和太奶奶平分…我太奶奶是一子一女,她走了以后呢,她的遗传归她女儿所有…
我爷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他的遗产是房子的1/2,这1/2再分成5份,我太奶奶就拿这1/2中的1/5……还好当时我这个姑奶奶也明事理,给了她2万块…签个字事情就了结了…
很多时候主要是没碰到…再加上惯性思维…
我婆婆还要有意思…我公公癌症过世了……可我老公的奶奶还健在……我婆婆一度认为,奶奶的财产中还有我公公的一份,以后等奶奶走了由我老公继承…我就和我婆婆说,你想多了…公公人都不在了,哪来的继承权?什么孙子不孙子…奶奶有子女的…除非奶奶写明遗嘱,指明了给孙子……那大家无话可说……否则就不要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我是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这案例中如果调查清楚确认只有一个合法继承人,由居委会或派出所开个家庭人员关系证明即可,我就经常这么干。但是这涉及到工作人员担当问题,出了纠纷签字审核人员将负责,不过通常不会,因为如果他提供假材料,后果也由他承担。
其实法律是明确了,但是操作是不得体的。这样的安排确实是增加了公民的办事难度。以我为例,父亲去世后,我们姐弟都在外面,母亲去办房子的过户,首先必须提供我们三个子女自动放弃继承权的公正。我在外地找到公证处,而公证处需要提供我和我父亲父子关系的证明。多年在外,户口上早已无我的名字了。但是老家的办事员是知道有我的,还必须要公正。整个环节真的是繁碎!
丨丶灬傷忻冶罘憎離趣er4小时前
大多数网友都觉得应该子继承房子。父母欠孩子的吗?不欠。那为什么必须有子继承?因为牵扯到后续问题。这个法律是这样说的,一个人死了,父母在,子在。财产分割成三份,一人一份。这大家都理解,关键是后面,父母中一人死了,这份财产会被死者的兄弟姐妹分去,是多少而定。然后无限循环,子至多会继承他父母财产的一半,但是还会继承爷爷奶奶,叔叔伯伯财产的多少分之一。大家不能光看自己少的,也要看看自己白得的。就害怕是一人一个政策,这就没的玩了。每个人都人脉关系,社会地位是不平等的。
老邓jimmy4小时前
问题在于现在人想不开,祖父母还活着,父母怎么肯立遗嘱,还骂你咒他们死。其实这就是不负责任,自己走了,把烂摊子留给孩子。我虽然孩子才两岁,但是我和我妻子已经立了公正遗嘱,所有财产都直接留给孩子,以防后爸什么的对他不好,我们夫妻两个都觉得没什么。
想请教一下头条的专业人士,我公公今年80,年后脑溢血成了植物人 ,一直在医院icu治疗。情况严重 ,已无醒来的可能。婆婆身体不好。有心脏病一直治疗中。思想较保守一直没有立过任何形式的遗嘱。属于他们名下有商品房一套。和股票存款应该30万左右。公公还有一姐在世。婆婆还有一哥哥在世。我老公有一姐。我们应该怎么做才避免老人过世后大量的麻烦手续。钱不多但事磨人。
这个法律不合格。我们夫妻俩省吃省喝己还了五年房贷了,还有四十万没还。现在因公司效益不好,生活非常困难,马上连吃都是问题,可不可以让我爸妈、兄弟姐妹、七姑八大姨来还?我想,我还没到人家门前,就被人家踹得有多远是多远!借还可以。儿子连奖学金都给我还房贷了,至亲们能吗?各家过各家的,法律不是给我们挑拔离间吗?给我们添乱吗?
sophy06234小时前
我觉得法律没问题,有问题的是这个慢腾腾不办理房子产权过户的人。她的父母死了,她的祖父祖母不需要人养老吗?有一部分产权是祖父母的哪里不对,想想老人老来丧子,特别如果是个没有收入来源的,子女的遗产留一点给老人才是合理的。一般老人都不会争这部分的,不过七大姑八大姨应该是继续履行养老的职责,所以老人的遗产自然该有份。至于离婚了又有人去世了,遗产又往下分,那也是没办法的?我认识的一个人就是因为这个问题和亲戚打官司。
我不想知道更换一个4小时前
这个案例告诉大家,当你的孩子长大后,什么也不要考虑,跑步去报律师专业吧!迟了没有你的份的。我刚刚去办不动产证,小姐说买房时候写什么名字就登记什么名字,丈夫或妻子也不能加上,子女更难,同我一样不是少数,大家想想以后会怎样?大多数家庭可能会同小丽一样要找律师了,所以今后最最最有前途的专业大概是律师了!
linchen20174小时前
我老公的叔叔很早去世了,当时也没想房子过户的事。前几年想卖了,才想起过户的事。因为叔叔去世的时候爷爷奶奶没死,去年才去世。所以也有其他兄弟的份。当时老公叔叔的儿子一家家找来签字他才顺利过户的。其中大哥一家因为关系不好,硬是跟他要了五千元才签字。
假如欠了一百万元外债,立遗嘱,“本人归西后,债务由孩子的七大姑八大姨偿还”要是孩子的七大姑八大姨不还,孩子的七大姑八大姨会自告奋勇地偿还吗?要是不还呢?法院可能强制执行吗?为什么没立遗嘱都可以享受别人遗产?是不是也可以自觉偿还债务呢?
怪兽rr4小时前
28年前,我2岁半,我爸去世,我爷爷家大伯二伯就用尽心计要夺我家房子。房子我爸妈自己造的。我妈一个人还要和他们打官司,结果自己的律师都被对方贿赂,那了一点点钱当作我的抚养费。是抚养费不是房子的钱。
hyx1224小时前
我来告诉你为什么这么判吧!中国这个法律制定的很详细,你爹妈要是死的比爷爷奶奶早,就会需要遗嘱确认自己的财产分割。这个工作叫立遗嘱,是需要公正的,要收费,为标地额的2%,也就说房子立遗嘱要收费。。。。
一心一意行不行4小时前
没有那么麻烦,还是看亲情关系吧
有感情的别的亲戚不会来要的,法律不给亲戚就配合签字就完了。
真有没有感情的亲戚想来抢,也有办法,第一个把房子卖了,低价卖给靠得住的朋友,然后把他们想拿的那一份分给他们,过后再买回来,最多赔点钱,也不至于闹得不愉快。
但是,你要记得,今天你亲戚能来抢你房子,你也要盯着他们,等他们死后,你也去他家闹,要分他家的房子,让他们儿子女儿也睡不着,还要比他们现在更狠直接起诉打官司,让法院查封他们家房子,让他们后代住也住不了,还要早前收集他们后代有没有做违犯的事情,一并举报。房子没有分割完成前,让人天天去他家泼油漆,写欠债还钱,搞臭他们,最好再找个风水师以调整家族风水的名义把他们坟给刨了,永世不得超生
我家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在了,但是我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大学毕业以后就不和家里来往联系了,现在也有十多年了吧。今年年初,爸妈在老家买了一套88平的房子,写的我爸妈的名字,我我我老公给了5万。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引起纠纷,就像网友说的,现在去跟老人谈立遗嘱只怕是老人也不能接受啊
这是国家为钱专设坑害老百姓的,你要点公证费我们给都是,为什么我们去公证,你们要按国家规定的写,我不懂了写遗书是按自己的意愿写,还是按国家规定的写,如果按门国家规定的写,那是国家的莲书,但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你要想按自己的意愿写,公证处不公证,唉,怎么办,
奶奶死的早,留有子女,我爸爸是老大,从小吃了很多苦,爷爷不明事理,向这个,误那个,后来老了又娶了个后奶奶,带来了一群后叔姑,我家就更过不出来了,处处刁难我家,带着外人欺负我爸爸,我亲姑叔不管就是很好的了。法律有明文规定来解决这类事吗?我家的房子都是我爸妈凭自己一点一点盖起来的,爷爷那边时不时的来骚扰,姥姥这边也没帮忙,凭什么爸妈百年之后遗产要分给那群人?!
于文泽4小时前
一声叹息,我的儿啊,命苦。
ZOTYE集团隔壁黑网吧老板4小时前
如果房子是小丽父母结婚后共同买的,那么小丽父亲去世后房子就该是她母亲的,小丽母亲去世后就该是小丽的,小丽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没有出钱买房,怎么有继承权?至于其他亲戚,那不是开玩笑吗,要不然我银行借一个亿跑路,看看哪个亲戚有责任给我还债
Simon964小时前
看起来不合理,其实也是很有道理的,父母的房产父母有权给任何人,不一定一定是子女继承,问题的关键是父母生前一定要立下遗嘱,万一父母过世之前抵押给其他人或者子女不孝给了其他人,都有可能,之前不就有房东过世房子给了保姆的案例吗!父母财产的继承还是要法律形式继承,不可能自然的继承,所以,这事没错!
心若宁静即是天堂4小时前
超尴尬的问题,去世的人有继承权的,这样算下来小丽永远只有部分产权!!!就是小丽父母去世后她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有继承权,然后如果他们去世,按现有法律条款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其他子女存在一个顺位继承的问题。。。约扯越复杂!!!
大海的涛声34小时前
说句不好听的话,咱们现在的继承法把父母列入第一顺序有点乱顺序了。继承自古都是晚辈传承长辈,长辈是后辈必须赡养的,现在法律却让老人干孙子辈的事情,和中国传统道德相悖啊。建议改成父母有权在子女没有后代的情况下参与遗产分配。
海伦李4小时前
我昨天刚好也在新闻里看到这件事情,带着疑问去找了公证处的办事人员,她们说如果祖辈的四位老人都走了,那么父母的房产理应由子女继承!如果祖辈中有一位没有走,那么她或他的子女都有继承权!
敌家凹凸曼4小时前
父母继承子女的财产,法律上的依据是子女的赡养义务。基于这个出发点,如果子女在生时不赡养父母,通常法律会强制子女赡养,我觉得这个赡养费,就是无遗嘱的情况下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限度,而且要随着父母的消失而消失,不能再继承!而不是现在这样的以份额分,以致大伯,大姑,二叔上门讨要!
孙美彬14小时前
这个好,就算有确实没七大姑八大姨的份,但是我也是作为中间的一辈人,是身为姨,可我工作的钱都投入进去了,并且爷爷和叔叔去世都由我陪伴,作为子女,确实要孝顺,互相付出,果实也应该是共同的,都是家庭的一份子,都是一个生命,怎能因一己之私,而伤害剥夺她人的生命,要杀害父母的除外,其余的一律等价分房。
花舞翩跹4小时前
小丽父亲去世后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就是小丽的父亲的父母,小丽母亲,小丽。如果小丽父亲的父母后小丽父亲去世的话,小丽父亲的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就是小丽父亲的兄弟姐妹。
小丽母亲去世的遗产也是同样的情况的话,就造成啦小丽的七大姑八大姨的都有继承权啦。
这个是没办法的事,谁也不敢私自取消别人的继承权给小丽一个人所有。
这法律把中国的传统搞得没亲情了。俗语说得好:“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留得寸草地、留得后人耕”、……“为了祖国的未来,为了下一代”这是我们的传统口号。父母含辛如苦养育孩子,奔波操劳一辈子,省吃节用为孩子买个房子或留下其它财产,按中国习俗一旦要离世,孩子自然是第一继承人。但中国现有法律让那些财产成为了各部门的“共有”财产。什么遗产税、继承税、过户税、公证费等,反正国家都要瓜分剥削。 怪不得现在孝敬父母的人少了,关心老人的人淡了,社会公德见义勇为的“静”了。原来人活着是父母,是兄弟,是亲情(不需要公证)。一旦死了离去了,可以联想他(她)们留下的财产是你的吗(因为你没有去公证)?
如果这房子当初父母用银行贷款一仟万买的,现在还差银行八佰万贷款,银行收回房子市值只卖三佰万,还差伍佰万货款,做子女的就不用公证,银行和法院就会要你“继承”房子贷款了,子女日子好过了。因为这时中国的传统“父债子还”没有继承法了。也没有什么公证费、继承费,遗产税。
这个问题和是不是独生子女无关,这个法律上的继承也并非是新动态,父母先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律的继承顺序来。子女、配偶、父母享有平分财产的权利,父母的那一部分有可能七大姑八大姨来瓜分。法律应该研究修正这个问题。给父母无可厚非,但如果父母去世,剩余的那部分应该归还独生子女。
又在高铁上4小时前
首先这个标题有严重的误导性,属于典型的耸人听闻,以博眼球为唯一目的。
先去查查这个新闻出处和时间情况,实际上"小丽",该独生女的父亲在过世时没有立遗嘱,而其奶奶和母亲都健在,所以三个人都有继承权,平分房产的二分之一(其母作为其父配偶,天然拥有二分之一,这一部分不参与继承)。其后,其奶奶过世,也没有立遗嘱,所以在法律上,其奶奶的子女(所谓七大姑八大姨,也就是小丽的伯伯,叔叔和姑姑)自然有权参与奶奶遗产的分配。
而标题却说成了"无法"继承,不是耸人听闻是什么?不是博人眼球是什么?简直就是故意撕裂社会,其心可诛! 别说什么题主不了解事实真相,不懂法律,他都能到头条提问,就不能去了解事实真相去查一下法条?
二喵子4小时前
我只想说好好读过继承法的人都会明白!七大姑八大姨都是远房亲戚,哪有继承权啊!为啥财产只有子女能继承,父母给予的比子女多多了好吧!父母老了,承受丧子之痛还要老无所依吗?孩子至少可以接受义务教育和福利院或者被收养,我们年迈父母靠谁呢?父母的亲兄弟姐妹继承的财产是从上一辈继承来的,而且上一代财产可以隔代继承,说不定子女反而继承更多呢?原配注意了我国法律也赋予私生子同等继承权。法律已经说的很清楚,总有人钻牛角尖。婚前财产还是按法律分配继承者平分父母子女配偶,所以丧偶的不用担心婚前财产分不到。继承多少钱就按比例继承多少债务。约定成俗是道德,不是法律。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律没有父债子还,它仅仅只是道德!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不要因为哪个有利就偏袒哪。法律是我们最后的底线,不能因为它不维护我们的利益就否决掉!
网友不要没理由的喷,房管局公证处这么做是由法律依据的,否则房管局过了户孩子的姥姥主张权利,就违法了,这个案例提示人们要有立遗嘱的意识,防止遗产纠纷,或者公证处专门成立一部门办理遗嘱,不收任何费用,象人们办户口一样普及。可减少很多问题发生。想案例情况,正确做法是第一继承人提出权利申请,由法院或公证处登报或媒体声明,限期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过期不主张,则给第一继承人权利继承,办手续。
满洲de背影4小时前
这个,,家务事不太好说。有的子女不赡养老人,所以老人以及老人的亲人就不想让这些子女继承遗产,即使法律规定必须继承的,,热心人也会想对策。有的是地段好,尤其是农村,女儿是要外嫁的不能继承家族产业,儿子即使是痴呆,也要让他继承,这是几千年来重男轻女的惯性导致。总之法律不可违反人类的良知。子女不可太过分,这些东西要具体分析。
我想说,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来理解这件事,如果房子是女孩子的父母自己出资买的,就算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后,爷爷奶奶首先就应该主动放弃继承权,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更不应该去争。否则,尽管有法律依据,但是这样做还是很不要脸
法律被曲解了,没有理解透,什么事顺序继承人?死者儿女是第一继承人,有儿女在其他人没有继承权,没有儿女死者父母为第一继承人其他人没有权利,死者父母也不在兄弟姐妹为第一继承人,如有几个儿女几个儿女平分,没有儿女父母平分,都没有兄弟姐妹平分,不是没有立遗嘱所有人同时分财产。
胡说八道吧 看下继承法第17条 首先第一顺位有小丽祖父母和小丽 七大姑根本不是第一顺位
祖父母走时 小丽是第一顺位 除非祖父母又把小丽父母的遗产给了其他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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