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不能办理该怎么办

交房后开发商推脱不予办理房产证该如何解决_律师帮_网上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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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后开发商推脱不予办理房产证该如何解决
10:40:33   来源: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网消息 近日,本地网民通过提问:2009年在某花园小区买的房子,至今交付几年过去了,契税和维修基金也交给开发商快2年了,结果开发商以整栋楼缴纳费用不足80%为由,不予办理房产证。请问有这种规定吗?现在业主无能为力,投诉无门。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你好,开发商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开发商理由不成立,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房产证,否则,业主可以起诉法院,主张办证及支付违约金。
  可依据购房合同追究开发商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法律知识小讲堂:开发商延迟办理房产证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案例回放
  日,业主刘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于日交房,并于交房后365日之内办理产权证,逾期每日按照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日,该房地产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通知了刘先生验收房屋并办理了入住手续。刘先生入住后一直催开发商尽快办理房屋产权证,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推诿,并称只要在365日内为其办理了产权证都不算违约。到了2011?年5月30日,开发商仍未办理房产证,又以合同约定的365日内办理产权证指的是365个工作日内办理为由,让刘先生继续等待。
  2011年12月,刘先生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开发商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自日至产权证实际办理之日止的延期违约金。法院开庭后,开发公司提供了已经办妥的《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明书》(即大产证),表示其已经具备办理刘先生房产证的条件,同时出示其与某供电分公司签订的《供用电方案协议》和支付工程款发票,以证明因某供电公司的原因延误了楼房验收,导致办证延迟。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既然房地产公司具备了办证条件就应当通知刘先生办证,但开发公司却怠于通知,其与供电公司发生的纠纷与刘先生无关,因此不能免除开发公司的责任,遂判决开发公司在判决生效30日内尽快为刘先生办理房产证并按照购房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分析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的王大江律师指出:对于延期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办理房产证期限,就要按照该期限进行办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需要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期限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具体到本案中,由于业主刘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因此发生纠纷时刘先生可以依约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当然法院在进行审理的过程中会查明是哪一方的责任,然后根据过错大小要求过错方赔偿,本案中业主刘先生没有过错,开发商虽然与供电公司有纠纷但是与刘先生无关,其应当赔偿刘先生的违约责任。至于开发商与供电公司的纠纷,开发商可以另行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延期不超过一年的情形,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后3个月内办理房产证,未办理的,除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限期办理房产证并给付违约金。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一年的情形,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一旦发生产权的争议,权属证书可以用来作为确权的证据。办理房产证既是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的需要,也可以公示房地产已经设立的相关权利,如抵押权,防止以隐瞒权利瑕疵进行交易的情况。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买受人在房屋交接后,虽然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但房屋的所有权并不随着房屋的交接而转移,因此只有及时办理房产证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办理房产证,则必要时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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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办理房产证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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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取得产权才是最主要的目的。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因此,出卖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即通常所谓的“过户登记”。买受人对出卖人该义务的履行,享有申请登记请求权,那要是发现不能办理房产证应该怎么办呢?365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首先,办理房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遵从当事人的约定。其次,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房屋是否属于进行分类处理:(一)如果房屋属于商品房:办理房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当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来确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变更和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纠纷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也作出了与上条规定内容相一致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1、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 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如果房产不是商品房:按照《》的规定,明确买受人与出卖人的权利义务。后,当事人就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合同法》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出卖人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义务的履行,重点在于考察其开始去登记机关申请房屋登记这一行为。当然,申请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仅仅是出卖人履行办理房产证行为的开始而非结果,完成办理房产证即过户登记的完成方是合同的目的。如果由于出卖人原因在合理期间内不能完成产权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法院在判断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责任归属时首先参考的是买卖双方签订的,因此,为避免发生这样的纠纷,建议您邀请律师为您审查合同,把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方式、逾期办理的责任承担、不能办理的责任承担在合同中做出有利于购房者的约定,这样能够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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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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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不能办理该怎么办,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首先,办理房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遵从当事人的约定。其次,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房屋是否属于商品房进行分类处理:  (一)如果房屋属于商品房  办理房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当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来确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也作出了与上条规定内容相一致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如果房产不是商品房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明确买受人与出卖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合同法》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出卖人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义务的履行,重点在于考察其开始去登记机关申请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这一行为。当然,申请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仅仅是出卖人履行办理房产证行为的开始而非结果,完成办理房产证即过户登记的完成方是合同的目的。如果由于出卖人原因在合理期间内不能完成产权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证具体是指什么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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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刚买了房子,是一次性付清款的,交款的时候开发商说,拿着交款收据和购房合同先去土地局办土地证,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证,可是办完了土地证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证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办不了,是因为这家开发商没有到交易中心去报单,我也不明白报单是怎么回事,问了工作人员只是回答说开发商的一个什么东西到省里还没有批下来,所以办不了,回过头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说,再让等一等,能办了会通知我的,我一点也不明白这方面的事,请高手帮我分析一下,是怎么回事,我又该怎么办?我现在拿到钥匙了,但是我不敢装修,怕房子有问题办不下来房证,请问,要是真是办不下来房证我可以要求退房吗?开发商肯定不愿意退的,那么法律上我要求退房会有依据吗?
还有,听说办产权证是有期限的,过了期限是要交滞纳金的,请问这个期限是多长时间,比例是多少?要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产生的滞纳金,我能不能要求开发商来承担?
全部答案(共2个回答)
首先,强烈的批评你一句,签合同的时候绝对没看清楚上面的条款!
我是房地产从业人员.首先,就你说的报单是说他没有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开发商说没批下来的那东西是关键,根据我的从业经验来判断应该是五证之一,也就是说,开发商仅仅拿到了土地,至少不具备对该商品房进行销售的权力.
以后能不能办到房产证就是要看开发商能不能把那证拿下来了.如果不能,那就肯定不行.滞纳金的违约期限合同上有,一般是三个月至一年是内,以交房时间为准.可以不可以退房是在合同上面约定的,不是国家相关信息规定的,你注意看你的合同,相关条款如果有填写(在办理房产证期限的那里)就可以,如果没有填写(被打X)就不行.
而且这样的情况不属于产权债务纠纷,打官司的话很难.
请问你的购房合同上是怎么注明的? 还有你的支付方式好像有问题 不是首期付清了就可以办房产证的 首期付了还必须办理了按揭贷款 开发商收到了全部房款才能办理房产证 ...
琪事快乐:你好!
建议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举报。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79000元的房子需要交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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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印花税:79000*0...
不知道呢。他们学校知道
看合同. 你承诺了经销商未承诺的内容, 却未能履行承诺, 责任是由你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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