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某个科技问题的现状及发展状况的文章属哪一类

上传用户:evvpnltitc文档下载 :『』&&『』『』所属分类:机构: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基金: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加快推进广东文化与科技融合的路径与政策研究”(1)分类号:G124文献出处:关 键 词 :&&&&权力声明:若本站收录的文献无意侵犯了您的著作版权,请点击。摘要:从对广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现状研究入手,分析广东省科技与文化融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步伐的相应政策与建议。Abstract:Starting from the culture of Guangdong Provin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usio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status of, analysis of Guangdong Provin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cultural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integration, put forward to accelerate the convergence of the cultur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the pace of development of relevant policies and proposals.正文快照: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科技的飞速发展,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竞争态势已发生深刻变化。文化作为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要素,已成为未来世界各国和地区政治竞争的主要力量。分析全球文化发展现状,发现以下特征:一是文化与科技融合不断加快。主要由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改造提分享到:相关文献|全球金融科技监管的现状与未来
作者:廖 岷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金融科技的监管,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人与技术的关系这一经典命题的再现。越智能化、越技术化,越需要治理和配套机制,以确保“技术”、“互联网”这些中性概念与“金融”这一负外部性很强的概念合在一起,能产生我们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的正“外部性”。这是每一个国家金融科技领域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金融科技(FinTech)”与我国“互联网金融”概念不同。在定义与辨析的基础上,本文根据金融科技的主要类别,重点指出了各类别的发展趋势和监管挑战。从全球金融科技的监管现状看,目前在国家层面,各国监管措施各异,缺乏统一标准和框架;在国际层面,国际组织已着手调研,并推出了初步的评估框架。同时,金融科技跨境展业趋势已经显现,但监管合作应对不足。下一步,预计金融科技的国际治理和双边合作将加速推进,而各国也将厘清监管职责范围,将FinTech的各种金融活动纳入现有监管框架,同时采取措施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培育良好的金融科技生态体系。最后,本文提出了金融科技在各个层面的监管与法治挑战,期待各方的积极思考与共同应对。  &  金融科技的定义与辨析  近年来,金融科技(FinTech)概念备受瞩目,但作为一个行业,目前全球金融科技业仍处于初期阶段,且各国发展情况差异显著。因此,对于金融科技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实际上尚无统一规范的定义,各方讨论的“金融科技”的涵盖范围并不完全相同。  在国际层面,作为全球金融治理的核心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于2016年3月首次发布了关于金融科技的专题报告,其中对“金融科技”进行了初步定义,即金融科技(FinTech)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它能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造成重大影响。随着金融稳定理事会在金融科技方面的工作推进,以及对金融科技领域研究的深化,预计金融稳定理事会后期会对金融科技进行更为完善的定义。  在各国层面,目前已有部分国家或地区对金融科技进行了官方定义,原因主要为立法或修法需要。例如,在东亚,日本和中国台湾修改了传统金融机构对金融科技企业的持股比例上限,为此,必须对金融科技进行明确的定义。在中国台湾,金融科技业整体上被认定为“金融相关事业”,具体定义为利用咨询或网络科技,为金融机构提供支持性信息数据服务 (如大数据、云技术、机器学习等),以及效率或安全性提升服务(如移动支付、自动化投资理财顾问、区块链、生物识别等)等创新金融服务的行业,但原则上不包含硬件设备企业。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国际上的“金融科技”概念与我国目前流行的“互联网金融”是不同的。金融科技把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等作为服务金融行业的技术手段,其运用和发展遵循金融规律。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提法,则有些金融与互联网孰轻孰重分不清的问题,导致实践中出现很多脱离和违背金融行业规律的所谓创新,甚至在监管和经营理念上都出现偏差,产生了很多风险。  &  主要类别及监管挑战  总体而言,金融科技主要包括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网络融资、智能金融理财服务以及区块链技术等四个部分。这四个部分在技术和商业模式成熟程度、对于现有金融体系的影响程度完全不同,因此对监管的挑战也各不相同。  (一)互联网和移动支付  中国在这一领域优势明显。非洲肯尼亚也是一个成功案例。各国不同程度的实践表明,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第三方支付的商业模式和技术已经比较清晰。总体而言,能大大提高支付效率和便利,有效补充现有金融体系的服务功能,也能推动现有金融体系进一步提高自身效率,因此,对其作用大都持正面肯定态度。  同时,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始终还是需要依赖现有银行体系,包括客户的获得和资金的最终清算等。因此,尽管在客户服务和体验环节,通过“移动互联技术+小额支付”的结合,它给商业银行体系带来了冲击,但两者关系将是长期合作共赢,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影响不是颠覆性的。  监管面临的挑战也比较清晰,重点在于客户的保护、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资金和网络的安全性等,各国现有关于支付环节的金融监管要求大多适用。  (二)网络融资  从已有实践来看,以众筹和P2P为代表的网络融资或线上融资活动,发展比较好和比较快的国家,基本都是定位于小额股权融资和小额消费借贷,有的是填补了金融服务空白,有的则是在客户风险和信用评审上有独特的创新模式。就其作用而言,在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特别是在边远贫穷农村地区改善普惠金融等方面有重要价值。  当然,网络融资也不是万能的。各国实践表明,这一领域并不存在特别高的技术门槛,各市场参与者能否取得成功主要取决于商业模式,而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网络融资模式仅限于小额和消费信贷领域,如果扩大到大型项目融资和线下融资,则并不比商业银行具有明显优势。因此,其发展存在局限性。长远来看,这是对现有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但无法根本取代传统金融业在社会资源配置上的作用。  监管挑战方面,现行对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大多适用,只是由于各国对其的定位有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之分,或者有债务融资或股权融资之分,因此,适用的监管要求有所差异。但金融业风险管理和风险监管,以及功能监管或行为监管的基本原则是可以运用的。  (三)智能金融理财服务  这主要是指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提供财富管理的咨询、顾问等服务,智能机器人(24.710, 0.00, 0.00%)是其中的代表之一。尽管在欧美已经有一些公司开展这方面的服务,但这类新兴领域仍属小众,市场和金融消费者都需要一个逐步接受的过程。同时,金融市场和产品较为复杂,智能机器人是否能够实现自我学习和提高,提供更优于现有金融机构和专业理财人员的个性化投资建议,还有待市场检验。因此,其距离真正成熟并对现有财富管理模式形成较大冲击还比较遥远。  监管挑战方面,目前欧美国家对于这类公司也是适用于现有对金融理财咨询公司的同样监管标准,特别在产品信息披露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  (四)区块链  目前,各界普遍认为,这是一项不确定性最大,但属于根本性、颠覆性的技术,具有分布式、免信任、时间戳、加密和智能合约等特征。对其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分歧也较大。其在金融领域的运用前景是:目前,一些机构在某些领域开始探索使用,但要最终在金融体系全面使用,还需要克服很多技术和风险管理的现实障碍,有咨询机构估计需要10年;然而,该技术一旦最终在金融领域全面采用,则可能会彻底改变现有金融体系结构和基础设施。这就是为什么虽然区块链技术在发展和应用过程中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和技术挑战,但该技术已成为全球金融创新领域最受关注的话题,受到各国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高度关注的重要原因。  面对区块链技术的机遇与挑战,全球主要金融机构以及交易所已经开始积极布局,以抢占先发优势,包括组建联盟制订行业标准,携手金融科技公司发展核心业务区块链应用等。以上四个领域中,这个领域无疑是最重要的,对于监管未来的挑战也是最大的。  &  国际金融科技的监管现状  (一)各国监管措施各异,缺乏全球统一标准  由于各项金融科技的创新性和成熟度不同,目前各国主要考虑并实施的是对网络融资和电子货币的监管。在其他金融科技类别中,各国对支付的监管规则已相对成熟,而区块链等技术本身及其影响还处于探索阶段。总体而言,各国对具体金融科技类别的监管存在较大差异,全球对金融科技的监管缺乏统一标准,呈现碎片化的割裂状态。  就P2P和众筹而言,美国按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决定适用的法律及监管机构,P2P和众筹一道纳入证券市场的行为监管框架;欧盟和英国对众筹和P2P等业务主要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监管,比如,英国对P2P网贷和众筹等都明确了最低资本水平等审慎监管指标要求,并要求投资类众筹要加入英国金融服务补偿计划,类似商业银行的金融安全网设计;法国将P2P借贷业务视同银行业务,适用银行监管。  在电子货币方面,监管态度的差异更为显著。根据美国国会法律图书馆环球法律研究中心2014年的一项研究,40个被调查的国家和地区对比特币大致持正面、反对和保留三种态度。在正面态度之下,亦有将其视作商品与货币之分。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将比特币归类为大宗商品。欧盟最高法院判定比特币为一种货币,而非商品,即电子加密货币为欧盟范围内合法的支付方式。  (二)国际组织着手调研,初步评估框架出炉  日,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日本召开第16届全会,全球金融监管当局首次正式讨论了金融科技的系统性风险及监管问题,并发布了《金融科技的全景描述与分析框架报告》。  虽然当前全球金融科技尚处起步阶段,对其实施全面评估仍存在数据不足、技术更新太快等具体障碍,但FSB着眼于金融稳定,推出了对金融科技的分析框架,层次清晰,重点突出,实践性强,值得各国监管当局充分借鉴和应用。这一框架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需要对各类金融科技产品及其机构的创新内容和机构特征充分分析。特别是一些跨市场跨业的运营,一定要认清其经营模式的实质:是真正市场需要的金融服务创新,还是只是借创新之名牟取暴利、挣快钱;这些机构的管理和内控是否存在着与金融行业特征严重不符的问题等。  第二,对其驱动因素加以区分。对于确实有利于降低成本、优化风险管理、填补金融服务空白、满足市场需求的创新活动应在整改规范基础上给予支持,但对于规避监管或进行监管套利的,甚至涉嫌非法集资的“伪创新”或犯罪行为,则应给予严厉打击。  第三,要注意前瞻评估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加以充分评估。微观层面上,应重点评估其对传统金融机构商业模式的影响,对金融市场中各个市场参与主体行为方式和风险状况的相互影响,以及可能给金融体系带来的脆弱性等。也就是说,要注意从微观商业模式或产品入手,发现其可能存在的宏观潜在影响,这有助于我们判断是否应该鼓励还是叫停其业务。  宏观层面上,应重点评估金融科技活动是否会对金融体系的复杂性、透明度、流动性、杆杠率、信用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方面造成实质性影响,是否会对整个金融系统的期限转换、流动性错配和风险转换造成影响,是否会对市场结构和竞争造成实质性影响,以及其外部性效应大小等。以上这些领域,都是我们全面分析各类金融科技活动是否会影响金融稳定的重要方面,也是我们考虑各细分行业未来去留的重要方面。  此外,在FSB之下,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已经成立了金融科技特别工作组,研究金融技术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以及未来的监管应对,目前,该工作组正在对各成员国对金融科技的基本态度、监管框架、具体监管以及鼓励创新的具体做法进行调研;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自2014年和2016年两次发布众筹业发展报告后,下一步将更加全面地评估包括区块链、云技术、机器人投顾等金融科技在证券和资本市场的运用及其影响;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于2015年11月发布了《普惠保险业务准则》,消费者保护、数据保护和反欺诈是IAIS对金融科技的三大核心关注。  (三)金融科技跨境展业,监管合作应对不足  目前,传统金融业已开始逐步受到金融科技业的无国界竞争,但对于金融科技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却明显滞后于跨境展业步伐。以蚂蚁金服为例,其国际化步伐日益加快,支付已覆盖2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年服务海外客户超3300万人,同时已在印度投资支付公司,在韩国的合资互联网银行已获批筹建,计划在东南亚部分国家参股银行或支付机构。欧洲的跨境P2P业务也是一个典型例子。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已经有一系列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合作的机制化安排,包括在信息共享、跨境检查、持续协调、处置计划等方面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都已经展开了沟通合作。但对于已经开展跨境经营的金融科技业,无论是在监管还是消费者保护方面,目前尚无任何机制化安排。  鉴于金融科技的跨境展业尚处初级阶段,目前实际遇到的监管合作问题主要集中在市场准入领域。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系统重要性”金融科技企业尚无联合评估的安排。目前,已经出现了超级庞大的金融科技公司,部分公司也正在进行全球化扩张。如果其继续目前的发展势头,未来必然需要对全球或国内“系统重要性”金融科技进行联合评估,并在评估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监管应对。在这一方面,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分析框架可资借鉴。  &  金融科技监管的未来走向  (一)厘清监管职责范围,纳入现有监管框架  首先,无论如何定义金融科技,根据业务本质,对其中的金融活动实施监管,已是一个国际共识。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要求金融科技创新必须遵循现有金融监管基本原则,以确保标准的一致性。  那么,是否需要设立新的机构专门对金融科技实施监管?无论是国际层面还是国家层面,目前各界普遍认为无需专设新机构。对金融科技的监管完全可以沿用现有监管架构,根据机构或功能由现有的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但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金融科技发展的最初阶段,即需要有非常清晰明确的监管职责界定。而这一点无论对于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并非易事。如何对金融科技实施准确的分类,是否对其中的股权和债权融资分别按不同办法实施监管,如何在中央和地方、央行和监管当局之间划分监管职责,这些问题在各国的解决必然有所差异,核心在于在现有监管框架之内,厘清职责。  (二)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培育良好生态体系  许多国家政府或监管当局已经或正在推出鼓励创新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模式,即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es)、创新中心(Innovation Hubs)和创新加速器(Innovation Accelerator)。三种模式可以独立运用,但也有国家将监管沙盒视为更广义的创新中心中的一个模块。  所谓“监管沙盒”模式,即允许在可控的测试环境中对金融科技的新产品或新服务进行真实或虚拟测试。该模式在限定的范围内,简化市场准入标准和流程,豁免部分法规的适用,在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允许新业务的快速落地运营,并可根据其在沙盒内的测试情况准予推广。  这一模式最早出现在英国。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于2016年5月正式启动“监管沙盒”项目,澳大利亚和新加坡2016年6月发布项目征求意见稿,预计未来更多的国家和地区会推出类似安排。从已有的英国模式和澳新的征求意见稿看,未来各国监管沙盒在不同的具体安排中将具有一些共同特点:其一,无论受监管或不受监管的机构,都可申请进入监管沙盒。这一举措首次将众多作为“外来者”的金融科技公司纳入了监管大格局,一方面有利于减少其创新金融产品的监管不确定性风险,另一方面,对于目前各国主要以机构维度确定监管范围的格局,是否跨越界限迈前一步,这是一个监管理念如何应对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重大挑战。其二,申请者将就其提交的创新产品或服务得到监管部门个性化的建议或指引,这对监管部门理解和评估金融科技创新提出了很高的能力要求。其三,测试环境中将设置包括消费者保护等内容在内的一些基本监管要求。最后,测试过程中,监管者仍有能运用的监管工具和手段。最后这两点凸显了监管者在沙盒中仍应承担的风险监管和消费者保护职责。  第二种鼓励创新的模式是“创新中心”模式,即支持和引导机构(含被监管机构和不受监管的机构)理解金融监管框架,识别创新中的监管、政策和法律事项。这一模式已在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日本和中国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得以实施。其中,既有一对一的辅导支持,也有面向更广泛受众的支持引导。但这一模式一般不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或虚拟测试。这一模式因其可操作性更强,预计未来将有大量国家和地区推出类似的制度安排。  模式之三是“创新加速器”模式,即监管部门或政府部门与业界建立合作机制,通过提供资金扶持或政策扶持等方式,加快金融科技创新的发展和运用。一些国家的“孵化器”安排也属于这一模式。鉴于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预计这一模式将更多地为政府部门而非监管部门所采用。  整体而言,目前各国当局都希望在本国建立良好的金融科技生态系统(FinTech Ecosystem),通过政府、监管部门、传统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科技业等相关主体的沟通合作,建立及培育金融科技产业,激发科技创新,吸引金融科技人才,提高金融市场与金融体系效率,并增进金融消费者的满意体验。  在金融科技良好生态系统的构建中,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大型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各种形式的战略合作和融合,这是提升金融与科技快速融合的重要手段。目前国际上,各个大型金融机构和一些交易所都在迅速地开展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各种合作,包括金融机构购买金融科技公司核心技术或商业模式、以持股方式开展合作、金融机构外包一部分业务处理给金融科技公司等。可以预见,各国金融科技发展得好不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传统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之间的合作是否紧密。  (三)国际治理加速推进,双边合作渐次展开  在金融稳定理事会2016年3月正式将金融科技纳入其议程之后,下属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行业委员会纷纷加速推进在这一领域的工作进程。在未来的一两年内,预计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以及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等行业监管国际委员会将发布进一步的金融科技评估报告,同时,针对金融科技的发展,现行国际监管框架、指引和标准中是否存在不适应市场发展的内容需要修订,是否需要制定新的行动计划,各委员会都将作出专业权威的判断。  在国际治理加速推进的同时,一些国家也宣布了双边合作的可喜进展。随着双边合作协议数量的增多和内容的深化,以及金融科技创新自身较强的跨国界属性,对金融科技的双边合作完全有条件达到并超越对传统金融机构的母国东道国监管合作模式。  展望未来对金融科技的监管走向,我们也必须看到目前的监管理念和法规框架所面临的根本性挑战。在监管理念方面,传统的栅栏方式是否仍然适用?事实证明,目前以栅栏方式可以隔离商业银行和网络借贷之间的风险传播途径,然而,金融科技跨市场跨行业发展迅猛,再加上金融服务供给侧的日益多元化,未来恐怕难以简单使用隔离的方式来防范风险,跨行业的监管如何实现任重道远。在监管路径方面,目前采取的是几乎完全针对现有金融机构的自上而下的监管路径,且当前金融体系中的加杠杆、规模和关联性、以及垄断租金等深层特征不断强化当前体系,这一固有格局是否阻碍了金融体系通过技术进步实现效率提升?有必要增加新的监管路径,更加关注新的金融企业和新的体系,更好发挥市场和技术的创新动力,实现提升效率和保持稳定等监管目标。在监管规则方面,核心业务不得外包的基本理念是否需要调整?数据本地化的长期要求如何坚持,有无新的实现方式?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众多帮助传统金融机构流程外部化的金融科技公司,使用架在云端的平台帮助金融机构提高中后台流程的效率和绩效,而区域公共云中心正在为区内多个国家提供数据服务。在监管能力方面,如何运用金融科技来提高监管效能?如何培育和发展监管科技(RegTech)?以大数据为例,传统金融机构积累并持续产生海量数据,大数据分析的工具纷繁复杂,监管部门运用数据分析辅助监管的意愿和能力尚待提升。  面对金融科技的挑战,不仅监管理念必须调试与创新,法规框架亦受到了一系列问题的冲击。最为突出的挑战来自区块链。当前国际和各国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并不完全适用于区块链网络,甚至两者间存在冲突。例如,当前法律监管旨在提供交易对手间的信任基础,但区块链并不需要这种信任的背书或支持,区块链“代码即法律”的主张集中体现了这一冲突;但另一方面,区块链未来的运用和发展却又非常依赖于国际和国家层面法律的确定性。区块链对主权法律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未来如何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网络中履行监管职责?监管者对于网络应有多大的进入权限?一国当局如何在区块链这一国际化的网络中执法?在出现争议诉诸现实法律的情况下,法律管辖权如何确定?对于这些问题尚无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区块链尤其需要国际层面的治理与法规框架层面的思考。  金融科技的监管,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人与技术的关系这一经典命题的再现。越智能化、越技术化,越需要治理和配套机制,以确保“技术”、“互联网”这些中性概念与“金融”这一负外部性很强的概念合在一起,能产生我们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的正“外部性”。这是每一个国家金融科技领域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作者系上海银监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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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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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者 2010年19期 文档列表
作者:周艺; 李昊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数学学院
 单位:经营管理者杂志社
作者:卢建境; 贾飞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作者:马振林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贾(武具); 周薇莎
作者:李兆琳
 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沈思敏; 张姝曼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作者:田微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作者:刘沅沅; 贺栋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作者:陆茜
 单位:苏州农行
作者:王百欢; 张英楠; 张清华
 单位:吉林警察学院; 吉林农业大学
作者:王盼红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王小雅
 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任娟
 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徐超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作者:姚斌
 单位: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作者:张静慧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
作者:樊春建
 单位: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培训中心
作者:唐伟红
 单位: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作者:普布次尔
 单位: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财务部
作者:陈雪梅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作者:李小菲
 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作者:梅欣如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作者:谭宗琼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作者:刘维桥; 汪明伟; 莫勇
 单位:贵州大学管理学院
作者:刘旖旎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作者:陆琦
 单位: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作者:张爽
 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作者:王祥
 单位:中国移动集团河北分公司
作者:赵南南
 单位: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作者:韩周瑜
 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黄宁; 张杨; 严晓利
 单位:河海大学财务处
作者:李政
 单位:武汉大学
作者:陈勇
 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孙博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作者:陈洪
 单位:国防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作者:王莹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
作者:李凯
 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作者:曹亮; 仉荣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作者:万真
 单位: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李萍
 单位:北京服装学院
作者:陈文景; 姬宏生
 单位: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代骊
 单位:贵州省遵义市图书馆
作者:常冬; 张玮; 李欣雨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作者:王锐
 单位: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作者:瞿尧
 单位: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作者:李娟
 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杨应千
 单位:江苏省射阳县通洋镇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作者:王博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王爱先
 单位:周口市实验幼儿园
作者:王瑛珲; 王红萍
 单位: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黑龙江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作者:王秀文
 单位:山东省费县马庄经管站
作者:翟会颖; 田芯
 单位: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作者:蔡海泉
 单位:上海市崇明县横沙海塘管理所
作者:洪晓婧; 王孟平
 单位:贵州大学
作者:李昊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数学学院
作者:李霖洁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
作者:鹿金凤
 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商学院
作者:田润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周玮; 刘群红
 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作者:张静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数学学院
作者:张朝霞
 单位:云南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作者:支玉成
 单位: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作者:王巍; 陈友谊
 单位:河北廊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部队管理系政工教研室
作者:赵文静; 牟兆祥
 单位:中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作者:赵芳
 单位: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
作者:张岩
 单位: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作者:聂璐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作者:曹蓓
 单位:南京大学
作者:周朝平
 单位:江汉油田钻井处
作者:彭菁
 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党(干)校
作者:李金芝; 李茜
 单位:石家庄市学府路82号河北体育学院
作者:刘金明
 单位: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柴管理处
作者:时吉光; 赵红梅; 王中华
 单位:徐州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作者:别凤娟
 单位: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运输部
作者:崔淑杰
 单位: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运输部
作者:常静
 单位: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高贺
 单位:浙江财经学院
作者:罗筱霖
 单位:贵州师范大学国际旅游文化学院
作者:刘丹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李瑞娟
 单位: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作者:刘晟; 杜鹏程
 单位:安徽大学; 安徽大学商学院
作者:蔡晓倩
 单位: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
作者:张剑荣
 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
作者:纪金明
 单位:昆明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陈秋娟
 单位:山东省对外建设工程总公司
作者:沈双生; 王宁
 单位:河北金融学院
第100-100页
作者:纪金明
 单位:昆明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101-102页
作者:王坤展
 单位:厦门市公路局
第103-103页
作者:胡发中
 单位: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鹤煤公司
第104-105页
作者:谢渊明
 单位:秦皇岛市海港区园林局
第106-106页
作者:赵文静; 牟兆祥
 单位:中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第107-107页
作者:许成鹏
 单位:福建省德化县中医院
第108-108页
作者:沈祖霖; 仲崇贵; 丁文端
 单位:山东新矿集团良庄矿业有限公司信息科
第109-109页
作者:高治宏
 单位: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
第110-110页
作者:吴雅慧
 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第111-111页
作者:连娜; 张以强
 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第112-112页
作者:徐为民
 单位:苏州大学
第113-113页
作者:连彦军
 单位:保定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第114-114页
作者:田义
 单位:北京天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115-115页
作者:徐向容
 单位:广西南宁市南宁市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116-116页
作者:库立伟
 单位: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范各庄矿业分公司
第117-117页
作者:陈妮妮
 单位:辽宁省锦州市渤海大学旅游学院; 北京眉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第118-118页
作者:陈文雄
 单位: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
第119-119页
作者:王欣; 冯馨仪
 单位: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延安分公司
第120-121页
作者:陈占仁
 单位:长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
第122-122页
作者:赵锋波
 单位: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123-124页
作者:曹凯
 单位: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第125-125页
作者:陈大勇
 单位: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财务处
第126-126页
作者:汪旭东; 刘郑培
 单位:龙穴造船
第127-127页
作者:山青
 单位:辽宁省盘锦市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第128-128页
作者:高梅
 单位:贵阳市小河农村信用社
第129-129页
作者:陈玉
 单位:济南大学艺术学院
第130-130页
作者:杨先灵; 龙训聆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第131-131页
作者:蔡征云
 单位: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第132-132页
作者:吴烈
 单位:贵州电网公司六盘水供电局办公室
第133-133页
作者:栗小璠
 单位:平顶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
第134-134页
作者:黄丽萍; 罗晖
 单位:长沙烟草局(公司)
第135-135页
作者:黄万佳
第136-136页
作者:王景弘; 刘建龙
 单位:浙江绿园禽业有限公司; 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第137-138页
作者:王财
 单位:浙江智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139-139页
作者:樊桦; 江林
 单位: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140-141页
作者:张延安
 单位:陕西省平利县医院
第142-142页
作者:付依霞
 单位:湖南省岳阳市公路桥梁基建总公司
第143-143页
作者:李贺
 单位:辽宁省公路勘测设计公司
第144-144页
作者:李晓路
 单位: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第145-145页
作者:李岩
 单位:黄淮学院
第146-146页
作者:刘阳
 单位: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物资运输部
第147-147页
作者:龙再标
 单位:贵州省黔东南州地方电力总公司
第148-148页
作者:王新颖
 单位:淮北供电公司
第149-149页
作者:郝书文
 单位:淮北供电公司
第150-150页
作者:牛小松; 陈丽惠
 单位: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第151-151页
作者:翁俊华
 单位:泰州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部
第152-153页
作者:史进兵
 单位:商丘市商电铝业集团
第154-154页
作者:郭立志
 单位:河北省沧州市粮食局
第155-155页
作者:吴国华
 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第156-156页
作者:陈瑜
 单位: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第157-157页
作者:钟洁; 张明
 单位:江西蓝天学院; 江西洪都钢厂有限公司
第158-159页
作者:朱亚明
 单位:常熟市兴隆卫生院
第160-160页
作者:刘云富
 单位:贵州久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161-161页
作者:林锋
 单位:福建华品建设有限公司
第162-162页
作者:高燕
 单位: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163-163页
作者:王洁红; 洪日锋
 单位: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
第164-166页
作者:任相丽
 单位: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龙湖选煤厂
第167-167页
作者:刘辉
 单位:陕西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168-168页
作者:苏志秋
 单位:七煤集团房地产管理处
第169-169页
作者:佟薇
 单位:七煤集团公司山海关疗养院
第170-170页
作者:杨克; 杨伟
 单位: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第171-171页
作者:张大华
 单位:龙煤集团营销分公司
第172-172页
作者:张文林
 单位: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173-173页
作者:周晨涛
 单位: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龙湖选煤厂
第174-174页
作者:李兆庭; 王卫平; 王超
第175-175页
作者:周立艳
 单位: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铁东选煤厂
第176-176页
作者:张燕
 单位: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第177-178页
作者:葛汝焱
 单位:山东海信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179-179页
作者:王心
 单位:安徽省统计局
第180-181页
作者:郝莹; 徐倩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第182-183页
作者:陈铖; 李晓琳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第184-184页
作者:吴亢
 单位:长安大学人文学院
第185-185页
作者:陆琳
 单位:河南驻马店供电公司
第186-186页
作者:高菊兰
 单位: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187-187页
作者:谭娅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第188-188页
作者:高菊兰
 单位: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189-189页
作者:熊洁
 单位:广东省女子监狱
第190-190页
作者:王静
 单位:广东省女子监狱
第191-191页
作者:郭美娟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192-192页
作者:张思思
 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文经管学院
第193-193页
作者:张志伟; 李景霞
 单位: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第194-195页
作者:梁刚
 单位:四川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196-196页
作者:冉景军
 单位: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
第197-198页
作者:李静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第199-199页
作者:冯超
 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第200-201页
作者:熊莉
第202-202页
作者:董加凯
 单位:甘肃中牧山丹马场四场
第203-203页
作者:孙继芝
 单位:新疆油田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第204-204页
作者:汪朝亮
 单位:广西隆林县粮食购销管理中心
第205-205页
作者:蔺灵敏
 单位:河北省保津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第206-206页
作者:杨景茂
 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
第207-207页
作者:汪朝亮
 单位:广西隆林县粮食购销管理中心
第208-208页
作者:王家栋
 单位:河北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
第209-209页
作者:王玉发
 单位: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人民医院审计科
第210-211页
作者:李现省
 单位: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212-212页
作者:张守磊
 单位: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矿
第213-213页
作者:马率锋
 单位: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
第214-215页
作者:王秀英
 单位: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岱沟实业公司
第216-216页
作者:程向阳
 单位:中平能化集团党委宣传部
第217-217页
作者:代方齐
 单位:七煤集团公司水暖电讯处
第218-218页
作者:张喜东
 单位: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219-219页
作者:杨专
 单位: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220-220页
作者:张远宁
 单位: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第221-221页
作者:韩鸿立
 单位:吉林省通榆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第222-222页
作者:孙中凤
 单位:中房集团南宁房地产开发公司
第223-223页
作者:张玉花
 单位: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224-224页
作者:孙向东
 单位:乌马河林业局森工产品经销公司
第225-225页
作者:刘宝娟
 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226-226页
作者:何茂婷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第227-227页
作者:李凤清
 单位:七煤集团公司矿工报社
第228-228页
作者:李刚
 单位:七煤集团公司水暖电讯处
第229-229页
作者:刘力力
 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
第230-230页
作者:刘丽群
 单位:七台河同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第231-231页
作者:李茹芹
 单位: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第232-232页
作者:宁坤显
 单位:贵州省水城县纸厂乡水利水保站
第233-233页
作者:黄朗
 单位: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第234-234页
作者:王志毅
 单位: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第235-235页
作者:刘建军
 单位:重庆兴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第236-236页
作者:吴寿敏
 单位:江西省高速集团抚州管理中心昌厦南城收费站
第237-237页
作者:沈磊
 单位: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
第238-238页
作者:韩卫国
 单位:山东省金乡县人民医院信息科
第239-239页
作者:王百欢
 单位:吉林警察学院
第240-240页
作者:王波
 单位: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审计部
第241-241页
作者:姚永平
 单位:陕西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242-242页
作者:赵丁丁
 单位:吉林省煤田地质二0三勘探公司
第243-243页
作者:田峰
 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第244-245页
作者:周建童
 单位:91287部队
第246-246页
作者:杨涛
 单位:陕西省委党校
第247-247页
作者:王剑
 单位:中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第248-248页
作者:关雯
 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第249-249页
作者:王甫雄
 单位:富源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第250-250页
作者:苏丽
 单位: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251-251页
作者:郭景峥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第252-252页
作者:刘潇
 单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第253-253页
作者:时炎
 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第254-254页
作者:陈冬梅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第255-255页
作者:赫丹
 单位:开封大学财政经济学院
第256-256页
作者:冯夏; 林有常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257-257页
作者:冯桂敏
 单位:焦作职工医学院
第258-258页
作者:李春艳
 单位: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第259-259页
作者:李孝勇
 单位:陕西省核工业电子技工学校
第260-260页
作者:雷兰
 单位:毕节地区广播电视大学
第261-261页
作者:宋伟伟
 单位:河南财经学院
第262-262页
作者:汪朝飞
 单位: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第263-263页
作者:徐玲
 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
第264-264页
作者:郑奎
 单位:大连金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第265-265页
作者:刘然
 单位:中南大学文学院
第266-266页
作者:朱彬; 张俊锋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第267-267页
作者:张媛媛; 王冰冰
 单位:武汉大学
第268-268页
作者:童睿科
 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269-269页
作者:马蕾蕾
 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第270-270页
作者:戴瑞敏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第271-271页
作者:洪智勇; 刘美; 孙静; 张晗
 单位:江苏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
第272-272页
作者:王瑾
 单位: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273-273页
作者:高汉英
 单位:斯伯克数控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第274-274页
作者:高芳萍
 单位: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贵州电网公司
第275-275页
作者:蒋小宁
 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贸学院
第276-277页
作者:王子琛
 单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计划统计系
第278-279页
作者:任雪凤
 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第280-280页
作者:赵媛媛
 单位: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第281-281页
作者:张莞
 单位: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第282-282页
作者:章玫
 单位: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
第283-283页
作者:龚磊
 单位:陕西省邮政公司办公室
第284-284页
作者:宿丽
 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第285-285页
作者:刘真
 单位:铁通徐州分公司
第286-286页
作者:岳士凯
 单位:临沂职业学院
第287-287页
作者:孙丹华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第288-288页
作者:李业健
 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第289-289页
作者:吴婵婵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第290-290页
作者:刘方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第291-291页
作者:钟原草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第292-292页
作者:陈文婧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
第293-293页
作者:刘方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第294-294页
作者:李瑾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第295-295页
作者:席晨琳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96-296页
作者:陈兰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97-297页
作者:薛宁
 单位:常州大学法律系
第298-299页
作者:夏有文
 单位: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第300-300页
作者:王莘子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第301-303页
作者:徐啸宇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第304-305页
作者:师锋
 单位:北京龙石兴业科贸中心
第306-309页
作者:赵宝岳
 单位: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
第310-310页
作者:孔晨
 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第311-311页
作者:邱文浩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312-312页
作者:邢飞
 单位:四川省乐山监狱
第313-313页
作者:张海霞
 单位: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第314-315页
作者:袁闻译
 单位:江苏省宜兴市供电公司
第316-316页
作者:耿澄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第317-317页
作者:王娟
 单位:河南永煤集团陈四楼选煤厂
第318-318页
作者:孙洁
 单位:天津市河西区市容园林委
第319-319页
作者:王武义
 单位: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第320-320页
作者:张义凤
 单位:义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中心计生科
第321-321页
作者:邢培红
 单位:河南平顶山中平能化集团安全培训中心工会
第322-322页
作者:聂晓峰
 单位: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
第323-323页
作者:吴柞霖
 单位:山东省临沭县供电公司
第324-324页
作者:陈森
 单位: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325-325页
作者:李澄; 张娜; 时磊
 单位: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第326-326页
作者:王鹏
 单位:河南省电力公司纪检部
第327-327页
作者:王涛
 单位:信阳市公路管理局
第328-328页
作者:张俊锋; 朱彬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第329-329页
作者:耿澄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第330-330页
作者:李文武
 单位: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烹饪学院
第331-331页
作者:刘慧
 单位:中国铁通上海分公司
第332-332页
作者:童怡
 单位:陕西人民广播电台
第333-333页
作者:周博
 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市委党校
第334-334页
作者:程广祚
 单位:包头电视台
第335-335页
作者:张军平
 单位:郑州大学外语学院
第336-337页
作者:彭淑琴; 周博
 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教育局教研室; 河南省平顶山市市委党校
第338-338页
作者:马云岭
 单位:中平能化集团平煤股份十二矿
第339-339页
作者:李英杰
 单位:潍坊学院图书馆
第340-340页
作者:侯波; 邹陈
 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第341-341页
作者:秦爱华
 单位:山东省东阿县档案局
第342-342页
作者:王焕举
 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政治教育学院
第343-343页
作者:王琦
 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71号第三设计部
第344-344页
作者:苏杨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345-345页
作者:骞丽萍
 单位: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第346-346页
作者:顾长青
 单位:临沂职业学院
第347-347页
作者:陈义辉
 单位: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第348-348页
作者:郎志冲
 单位: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第349-349页
作者:李凡
 单位:新疆库尔勒巴州卫生学校信息中心
第350-350页
作者:陈丽惠; 牛小松
 单位: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第351-351页
作者:李英杰
 单位:潍坊学院图书馆
第352-352页
作者:王文会; 严翠玲
 单位:河北省委党校科文部
第353-353页
作者:牛矿玲
 单位:南阳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第354-354页
作者:张娜
 单位:宝鸡技师学院
第355-355页
作者:卫斌
 单位:新乡市第三中学
第356-356页
作者:程书姿
 单位:永康卫生学校
第357-357页
作者:张文硕
 单位: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
第358-358页
作者:董戈
 单位:河南省财经学校
第359-359页
作者:王海英
 单位:宝鸡文理学院
第360-360页
作者:李左红; 李晓云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第361-361页
作者:胡敏
 单位:山东省高密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第362-362页
作者:宋杰
 单位:山东省高密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第363-363页
作者:谭珏
 单位:湖南省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
第364-364页
作者:张光军
 单位:陕西省米脂县教研室
第365-365页
作者:刘苏莹; 白金明
 单位:四川大学体育科学研究所
第366-366页
作者:杨志明; 朱少华
 单位: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第367-367页
作者:李斌; 吴李刚
 单位:沈阳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第368-368页
作者:黄志兵
 单位:新余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369-369页
作者:季超; 曹永鹏
 单位:新疆路桥汽车运输公司;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370-370页
作者:吕家仁; 黄智宏; 张慧军
 单位: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甲醇厂
第371-371页
作者:任寿所
 单位: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第372-372页
作者:朱长森
 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沪)
第373-373页
作者:杜秀萍; 骆红伟
 单位:保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第374-374页
作者:罗庆棠
 单位:惠州市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375-375页
作者:黎尚均
 单位:中铁七局武汉公司开发中心
第376-376页
作者:王义德; 刘兆红
 单位:聊城市安居住宅发展中心
第377-377页
作者:许桂春; 郭洪康
 单位:聊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聊城市安居住宅发展中心
第378-378页
作者:张文鹏; 尹涛
 单位:安徽省淮南矿业集团安装分公司
第379-379页
作者:曲志学
 单位:安徽省颍上县淮南矿业集团谢桥煤矿机电办
第380-380页
作者:王坤
 单位:天津市静海县建设管理委员会
第381-381页
作者:陈柏福
 单位:贵阳交通工程监理站
第382-382页
作者:成伟
 单位:中铁建工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
第383-383页
作者:王立恩
 单位:中铁七局武汉公司开发中心
第384-385页
作者:郑红伟
 单位:伊春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第386-386页
作者:牛君
 单位:七台河大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387-387页
作者:赵斌
 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388-388页
作者:柴旺青
 单位:河南永煤集团供电处
第389-389页
作者:雷宇霆
 单位:齐齐哈尔齐力达电子有限公司
第390-390页
作者:王琦
 单位:吉林航空工程学校
第391-391页
作者:刘晓坤; 李贺
 单位:青岛港(集团)港安建设有限公司;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第392-392页
作者:杨世志
 单位:黑龙江省四方山农场
第393-393页
作者:李双江; 刘君梅
 单位:保定中国英利集团;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394-394页
作者:燕喜春
 单位: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公司
第395-395页
作者:郑治国
 单位:安康学院
第396-396页
作者:李泽良
 单位:忠县马灌镇农业服务中心
第397-397页
作者:梅艳
 单位: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398-398页
作者:赵文祥
 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第399-399页
作者:陈友谊; 申天松; 周承顺
 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第400-400页
作者:王庆水; 王姝静
 单位:祁县职业高级中学; 景德镇陶瓷学院
第401-401页
作者:黄永裕
 单位: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402-402页
作者:李高杰
 单位: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第403-403页
作者:王辉强
 单位:广州市电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404-404页
作者:则国权
 单位:四川警察学院
第405-405页
作者:李均; 何浩; 盛进步
 单位:芜湖罗比汽车照明系统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406-406页
作者:陈丽华
 单位:河南永煤集团供电处
第407-407页
作者:邓刚成
 单位:禹城市是水利局
第408-408页
作者:陈文婧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
第409-409页
作者:冯罡
 单位: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
第410-410页
作者:王立明
 单位: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第411-411页
作者:许晋仙; 苏家健
 单位: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第412-413页
作者:徐国强; 刘斓
 单位: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第414-414页
经营管理者杂志分期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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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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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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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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