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哪些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哪些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湖南-娄底
咨询电话:1557386****
帮助网友:428 次
点赞人数:2 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怠厂糙断孬登茬券长猾);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认定情形
地区:湖南-娄底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54 次
点赞人数:0 人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条。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不同的是,按第37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有第38条之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还可以根据第46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第38条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特别解除权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区别有哪些,终止有哪些情形呢?
地区:湖南-娄底
咨询电话:1387383****
帮助网友:3502 次
点赞人数:11 人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两类:一类是法定终止,即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另一类是约定终止,即劳动合同因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劳动合同法》对此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破产,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亡。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是指合法建立的公司或企业在存续过程中,未能一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被撤销是指企业未经合法程序成立, 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体规定,被政府部门发现后受到查处。按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根据《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法律规定不可能包含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现象,因此,《劳动合同法》将这一规定作为兜底条款。  为保护处于困难情况下的劳动者不致因失业而丧失生活来源,法律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某些情形作了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也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 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民商综合部
咨询电话:400-
联系电话:(0
投诉电话:(5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 【案&&& 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案情简介】
&&&&&& 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古某,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xx街道xx工业区xx小区x区x栋x楼xxx号。
&&&&&& 被告(反诉原告):深圳市某某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某,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xx街道xx社区xxx路xx工业园xx栋x层。
&&&&&& 原告诉称: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600个模组,共计货款102000元。原告按照约定在第二日向被告交付全部货款102000元,被告应当在收到货款后的25日内交付全部质量合格的产品。但被告提供的10套样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包括图像不正、闪屏、镜头脱落等现象。被告以其中问题无法调整和供应商调节样品要多收钱为由,不愿意纠正。被告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合格样品,且至今未履行交货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原告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被告退回所付款项和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原告不能向客户交付相应的货物,致使原告损失预期收益60000元,并承担支付客户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达81000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 解除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2. 被告退回原告货款102000元;3. 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51000元;4. 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51000元;5.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 被告辩称:1.不同意解除买卖合同,因被告已经完成全部备货,已向供应商采购了全部原材料;2.原、被告约定的交货时间是12月11日,而原告主张的其与两客户的交货日期分别为12月7日、11月21日,故原告主张的预期损失与事实不符。同时被告反诉称:合同签订后,被告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在收到预付款后的第三日即日便向原告提供了10套样品。按约定,原告应当在日向被告提供600个镜头,但原告并未依约履行义务。由于供货期紧张,为了顺利履行合同,被告在签订合同之后已经完成了备料,待原告提供镜头即可立即生产模组并于10日内向原告供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并未通知被告解除合同,也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形,并且双方已经履行了大部分合同义务,原告延误提供镜头而导致被告未及时供货,因此责任应由原告自行承担,且原告还应支付迟延履行所产生的原材料仓储费用。故被告提起反诉,请求判令:1.原告按约向被告提供镜头,继续履行双方于日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告于提供镜头后的第十日提货;2.原告向被告支付原材料仓储费用1000元;3.原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 【争议焦点】
&&&&&& 一、被告是否构成违约;二、双方是否应继续履行合同;三、原告是否应支付原材料仓储费用。
&&&&& 【处理结果】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日签订的《购销合同》;
&&&&&&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退回货款102000元;
&&&&&&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00元;
&&&&&& 四、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被告支付仓储费200元;
&&&&&&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六、驳回被告的其他反诉请求。
&&&&& 【相关规定】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 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案例评析】
&&&&&& 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均应当依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原告称被告提供的样品不合格,缺乏证据证实,对此主张法院不予采纳。原告于日提供300个镜头,剩余300个未能提供,尽管原告提供镜头的时间晚于合同约定的11月30日,但被告予以接受,视为双方一致同意变更了交货期。被告在收到300个镜头后,既没有催促原告交付剩余的镜头,也没有完成相应300个模组的交货,被告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原告主张解除合同,被法院支持。
&&&&&&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故合同解除后,被告已收取的货款102000元应返还原告。原告与其客户约定的交货时间早于其与被告购销合同的交货时间,其主张经济损失有悖于事实,故不被法院支持。
&&&&&&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本案中,合同的解除主要是被告没有依约定时间交付模组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在原、被告已明确约定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情况下,原告同时主张解除合同与违约金并不冲突。关于违约金的金额,被告主张其没有违约,不应支付违约金,同时考虑到原告未按时提供镜头,也违反了合同约定,故综合原、被告各自的违约程度,法院酌情判定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2000元。
&&&&&& 关于仓储费,因原告未能交付剩余镜头,被告使用自己的厂房存储相应备料,故仓储费的损失应由原告赔偿。综合考虑存储时间的长短、货物体积的大小、当地厂房租金等因素,法院酌情判定原告支付被告仓储费200元。
&&&&& 【本案例根据国晖律师事务所(2015)YHMS-0191档案编写】哪些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哪些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第二,合同解除; 第三,债务相互抵销; 第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第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第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第七,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专业律师推荐大家都在搜:
您的位置: &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一般情形有哪些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一般情形是: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指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全面履行。以下情况也视为合同按照约定履行:1.当事人约定的第三人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合同是与之间的协议,其权利义务原则上不涉及合同之外的第三人,合同债务当然应当由债务人履行,但有时,为了简化经济活动,便捷交易,法律允许合同债务由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履行,第三人履行债务,也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比如债务人已经债权人甲同意,由第三人丙偿还乙欠甲的十万元人民币的债务,丙将十万元人民币偿还给甲后,债务人乙对债权人甲的债务消灭,他们之间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亦终止。2.债权人同意以他种给付代替合同原定给付。有时,实际履行债务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可能,比如,债务人乙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向债权人甲交付100吨产元粒大米,由于乙收购遇到困难,不能交付,但乙有100吨天津元粒大米,质量与合同约定的吉林大米基本相同,甲同意交付天津大米以代替吉林大米的交付,乙交付了天津大米,债务即消灭。3.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接受履行。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后产生债务消灭的后果。但有时,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后,也产生债务消灭的后果。延伸阅读:
分享到朋友圈
合同法专业律师
帮助过201人,获好评率100%
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
周祎涵律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现任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敏锐的判断力,在合同...
合同的终止相关知识
一、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合同只要一经签订,就有法律上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那么当合同终止时,意味着我们也就不用不用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什么是统统终止呢?产生合同中止履行变更合同这两者的原因有哪些?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签订合同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但合同中是有一部分是终止条款的,也就是说如果满足终止条款合同中约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已经结束。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贸易合同中的终止条款包括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夏雨,没有春雨的温柔,但不会粗野;没有秋雨的缠绵,但不是没有情趣;没有冬雨的忧郁,但不会矜持。夏雨总有自己丰富的内涵,兴致勃勃,气势滂沱,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在你来不及想的时候,它就来了,在你刚返回家的时候,它又走了。真是这样,楼下的一对夫妻出去晨练,刚走出小区不远,就被密集的大雨点赶了回来,他俩刚赶进楼道,雨就停了,雨停得简直连一个雨点都感受不到,这就是夏...
合同法法律咨询
真实意思有效的
等1位律师回复
你好,没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没有购买社保,你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交社保
等1位律师回复
看你们合同约定
等1位律师回复
你好,公司违法解除,可以主张赔偿。还有不清楚的点我头像致电或加微信(同手机号)详询。王晓波律师
等2位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直达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
周祎涵律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现任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敏锐的判断力,在...
合同法指南
合同的终止热门文章
无论是劳动关系还是买卖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想签订合同,但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会遇到...
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意味着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除。导致合同终止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具体有哪些情况呢?下...
对于合同终止的情形出现,一般是基于双方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梁振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提前终止合同需...
单方终止合同即单方解除权,权利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只要解除...
合同终止函的写法对于每一个人都必须有所了解,合同终止函的写法是什么,有哪些是我们必须了解的,...
对于合同终止,相信大家并不陌生。那么,合同终止的条款有哪些是我们应该所了解的呢?以下文章涉及...
因为不了解你们之间是签订的哪一种承包合同,就依照合同法加以分析。你们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合同的终止相关专题
周祎涵律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现任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敏锐的判断力,在合同纠纷、交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