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已有两次公积金只能贷款两次吗贷款记录不再放贷

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已有两次贷款记录不再放贷(附全文)
中商情报网讯:11月28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在区分首套和二套购房的前提下,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下调10万元,并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以及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的口径。 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 沪公积金管〔2016〕18号 为了进一步促进本市市场平稳有序发展,严控贷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加强差别化信贷管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审核 (一)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的,均认定为申请第二套改善型。 (二)停止向符合下列情况的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 1、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 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二.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认定为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保持不变。 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调整为100万元(个人调整为50万);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 三.调整计算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能力比例和存储余额倍数。本市计算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调整为不超过40%;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30倍,补充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10倍。 四.严格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和信用审查。市公积金中心应要求各受托机构继续严格对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审查。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应从严审批贷款。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 本通知自日起执行。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日
【版权提示】中商情报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4,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数据平台合作】我们的数据自媒体平台“”、数据交易所“”正式上线了!欢迎各位数据自媒体们合作入驻。免费入驻类型:各行业数据自媒体、数据企业。咨询QQ :
中商情报网扫一扫、与您一起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扫一扫、每天阅读免费高价值报告
中商情报网始终聚焦科技、互联网+、创业、财经、产经大数据等,目前在全国财经网站中排名居前,旗下中商产业研究院专注产业经济细分市场研究,中商可以为用您提供一手的市场数据和高价值的商业资讯,欢迎沟通交流合作!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askc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商情报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合肥房贷政策:有两次商贷记录不能再贷款
06:46:28 来源:网络
  近日,有不少网友询问有过两次记录的购房者是否还可以申请贷款?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小编就上诉问题的相关回答总结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合肥,有两次商贷记录就不能再申请商贷买房,即使还清了也不行;另外有过两次公积贷款记录,也不能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商贷和公积金贷款是相互独立的,互不影响。  二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合肥市公积金贷款关于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且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贷款年限最长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安徽省直公积金贷款在首套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房价的60%,执行利率在现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1倍。
推荐阅读摘要:&
悲催的80后北京土著 身价千万却仍买不起房?&
  故事主人公:汪子文  年龄:28  心得体会:自以为拥有这个城市,却早已被城市孤立,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这几天,北京城被连日的雾霾笼罩着,我的心情也如这天气一样,阴郁焦虑,真心想逃离帝都但却又不能,因为我的家在这里,祖祖辈辈都生长在这里。我妈说了,我要是敢离开北京就不认我这个儿子了,就这样从结婚到现在一直挤在租住的房子里。我也想有自己的房子,但在高房价下,只能望房心叹。  生在....&
限购之后中国房价到底怎么变 这回终于清楚了!&
  随着各大城市限购政策的相继出台,市场上一些房价暴跌,骤降的新闻也愈发不绝于耳,楼市似乎提前进入了寒冬。所以现在对于购房者而言,唯一的疑问就是,在大规模限购之后,房价究竟会怎么变动呢?  其实在谈房价变动之前,我们可以参考一下过去的变化,众所周知房价快速上涨始于2004年,2004年房上行的走势一直持续到2008年,才被全球金融危机打断;之后几个月出现了下行的走势。但很快就....&
相关最新文章
时下,各大银行都已推出了项目繁多的个人消费贷款项目,很多项目让人耳目一新。比如中信银...
2013年8月,《长沙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对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
自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开始运营以来,个人信用记录显得日益重要。个人如果逾期还款会被记...
众所周知,个人信用报告可以堪比经济身份证,一旦产生,便会伴随你一生。毋庸置疑,它是银行判...
下载联连理财APP
服务热线:400-882-6863
服务时间:09:00-20:00什么叫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再放贷-次购房记录的可以公积
什么叫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再放贷-次购房记录的可以公积
什么叫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再放贷
如果你们地区有限购令就需要根据限购令内容来确定,正常来说的话可以贷款,用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的那个人名义进行贷款~但是如果不是双方第一套可能会在首付方面不太一样,一个人贷款最多只能贷25万,还要看你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是具体的还是看地方政策!O(∩_∩)O~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不同,其只认公积金贷款记录而不认商业贷款记录,即使有过商业贷款,但如果没有使用过...
如果你们地区有限购令就需要根据限购令内容来确定,正常来说的话可以贷款,用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的那个人名...
如果你两次公积金贷款的房子都已把房价结清且名下无房,是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需要再缴满12个月才...
从日起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因为已经有两次贷款记录了,所以不可以再申请公积...
算是,你的第三套房子,因为你商业贷款时候银行会拉出来你的信用记录,房管局也会查看你的房产交易记录。 ...
我也想知道答案,有谁能给个权威性回答
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有很多限制条件: 有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者,限制贷款; 已有两次公积金贷...
一般贷款要求逾期限定是,近三个月内不能有二次,近半年内不能有三次,一年内不能有四次。如果连续逾期的天...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咨询热线:400-676-8333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公积金贷款已经放款了,是不是马上就可以去开发商那领取贷款的发
公积金贷款已经放款了,是不是马上就可以去开发商那领取贷款的发票?
内蒙古 - 呼和浩特
其他类似咨询
还是有可能的。
城镇居民购买乡下的房产不受法律保护,风险很大。
你好,建议面谈
你好!没有不良记录,不响公积金贷款。
依据证据处理
应当由公司承担责任。
住房公积金划算,具体请询问开发商。
你好,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她无权分割。
到时有代办机构会告诉你怎么办的
请咨询银行部门。
更多类似咨询(7)
精选问答推荐
免费在线咨询
年累计为超过
用户提供了在线咨询服务
最新法律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深圳用户的咨询
来自贵阳用户的咨询
来自庆阳用户的咨询
来自成都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郑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宿迁用户的咨询
来自上海上海用户的咨询
来自武汉用户的咨询
来自莆田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信阳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漯河用户的咨询
来自哈尔滨用户的咨询
来自丹东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商丘用户的咨询
来自南京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上海上海用户的咨询
来自镇江用户的咨询
来自海口用户的咨询上海: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至35% 有贷款记录首付比例不低于50% - 政策 -秦皇岛乐居网
乐居买房APP
专车看房 优惠买房
乐居二手房APP
最新房源抢先看
新浪装修家居网
抢工长装修APP
抢工长工长版APP
装修不后悔APP
上海: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至35% 有贷款记录首付比例不低于50%
来源:新浪房产
作者:新浪房产
上海市住建委28日晚间公布,自明天(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新浪房产讯&上海市住建委28日晚间公布,自明天(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11月28日, 市住建委、人民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旨在进一步促进本市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规定,经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自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通知》要求,各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屋交易审核工作,认真做好住房信贷房屋信息查询工作。各商业银行应继续强化对首付资金来源、收入证明真实性等审核,根据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审慎把握具体执行水平,对于有投资、投机性特征的,应从严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此外,上海银监局已会同规土部门深入核查了部分拍卖的竞得资金来源,正在对查实存在资金违规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问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后续还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土地交易资金来源核查工作。
同日,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一是严格执行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在区分首套和二套购房的前提下,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下调10万元,并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二是体现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以及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的口径。
此外,本市将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确保2016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同比增加。进一步强化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管理,加强对房地产和从业人员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企业捂盘惜售、炒作、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编制谣言、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社会专业机构不断扩大代理经租业务规模,切实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规范住房租赁行为,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市将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关于住房、的要求,继续严格执行“沪九条”、“沪六条”规定,强化市场调控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考核制度,确保各项调控政策执行到位,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一、商业银行如何认定首套房贷?
答: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显示在全国各地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无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二、商业银行如何认定二套房贷?
答: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显示在全国各地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内查询到已拥有1套住房的(无论其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无论其住房贷款是否结清),均执行二套房贷政策,即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三、本次政策调整从何时起执行?
答:考虑到将政策调整对新申请贷款家庭的影响降到最低,本次政策调整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界。网签时间在11月29日(含)之后的,执行新政策,网签时间在11月28日(含)之前的,执行原政策不变。
四、购房人如何办理住房信贷的房屋信息查询?
答:签订购房合同后,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持购房合同、经贷款银行审查的《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申请表》、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向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申请核查家庭名下住房状况,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查询结果,该查询结果作为贷款银行审贷的依据。
为方便办理查询手续,本市多数商业银行提供房屋信息查询的代办服务,经当事人授权的,可由贷款银行持相关材料统一向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办理查询。
五、《通知》提出严格核验购房居民家庭住房状况相关信息,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答: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会同各贷款银行严格核验借款人家庭住房状况相关信息,一是核查借款人申报的其家庭成员名下住房状况信息;二是与民政等部门联网核查借款人申报的婚姻状况等信息;三是比对借款人在、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申请中申报相关信息的一致性。
六、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以往主要是审核申请贷款家庭名下住房情况,即使缴存职工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还清后仍可再次申请。本次调整为同时审核家庭名下住房情况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对于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不作任何调整;对已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即使名下无房,也只能享受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对已经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再向其发放第三次公积金贷款。这有利于体现公积金贷款的差别化和公平性,同时也体现公积金支持的对象。
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贷款政策是根据本次房地产调控要求所作的相应调整。2010年,住建部等四部委要求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2014年11月,为支持住房消费,本市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文件要求,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均参照首套住房政策执行。但在目前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再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对其首付款比例,公积金贷款利率和最高贷款限额都进行相应调整,以更好地体现与首套首次购房家庭的差别化管理。
调整借款人计算还款能力的月收入基数比例是根据《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号)中“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的精神进行调整的。本市目前计算公积金借款人还款能力为月还款本金不超过工资收入的50%,如果加上利息,每月还款额占工资收入的70%左右,超过了50%-60%的上限控制标准。本次从50%调整为40%后能够真实反映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月还本付息额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以降低公积金贷款违约风险产生。
严格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是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号)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认定口径。
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缴存余额倍数,通常综合考虑贷款风险杠杆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互助、公平、共享和可持续原则。全国其他都不高于25倍,普遍在10-20倍间,本市兼顾了政策连续性和渐进性等因素,本次从40倍适当下调至30倍(补充公积金从20倍下调10倍)。
七、什么是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
答: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监督指导下的在沪银行金融机构自律协调机制,在上海市房地产金融调控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调控要求,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指导下,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协商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方案。二是在统一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具体执行标准,规范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业务合作,防范“首付贷”等房地产市场场外配资加杠杆行为,维护住房金融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有效督促商业银行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
热日 15:31
热日 10:56
2018年监管部门对于乱象整治工作中的大案要案会坚持顶格处罚。
COPYRIGHT (C)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806-810室
乐居房产、家居产品用户服务、产品咨询购买、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新房、二手房:400-606-6969 &家居、抢工长:400-010-2323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什么叫公积金贷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