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08年交的计划生育奖交个税保证金是否退还,是说存银行,一方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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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公司统一去办理
您好!一般都是公司帮我们一起拿回来的!
您好!那你有没有考虑一下商业险这一块呢?要是想了解,我们可以在微信上聊!
到社保局可以领卡了。
可以公司代办的
社保卡社保局发放,银行开通
应该是单位统一办理
是在你委托买社保的公司申请拿卡的
在公司买社保,公司应该统一办理好后发到你手上的哈。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社保卡有您所在单位进行上报,社保中心进行统一办理,不需要你去银行进行办理。
您好!需要带上公司有效法律证件
你所在的公司给你办社保卡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提供2条信息,您可以做个参考:
1、在职职工和新就业人员由参保单位统一办理。
2、求职人员、其他人员申领社保卡,由本人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劳动部门指定机构办理。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若您仍存在困惑, 可点击我的头像告知详细信息,以便给出更好的建议。
卡在公司老板哪,他每年帮你交钱。他给你医保卡了吗?
公司统一办理
去社保局就可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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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成功!投标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的区别? 比如说钱在谁手上?退还手续?等等。不要复制_百度知道
投标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的区别? 比如说钱在谁手上?退还手续?等等。不要复制
我有更好的答案
投标保证金是你交到招标方,钱打到对方账户,投标结束后再让对方退回 银行保函是你以公司名义在银行存入保证金,银行出具保函给招标方,投标结束后你向对方要回保函然后到银行取回保证金
采纳率:33%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保函的目的是一样的 都是要保证你们单位是具有投标资格的一种保证惟一的区别就是投标保证金是现金,要达到招标单位的账户上,等投标结束后对方会将现金退回 而银行保函是以银行作为担保 出具的一种保证你们单位有投标资格的资料.至于是否要将保证金存入银行我不太清楚 应该是看你们在银行的评级是多少了 我们公司在银行出具保函是不需要存保证金的希望能帮到你
目前,在招投标中,招标单位通常要求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说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保函。不过,有些招标单位强调要现金。如果是现金的话,就需要把真金白银交到招标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里,可以转帐支付,小额的话,也可以现金支付。如果是银行保函,那只需要银行出具保函,并不需要把钱转到招标单位帐户里。但是,一旦投标单位违反约定,招标单位可以根据保函,无需经过投标单位,直接从出具保函的银行拿到保函额度范围内的钱。
投标保证金钱是打到招标方账户,投标保函钱是存在银行账上。
开立银行保函,一般需要申请人在没有信用额度的情况下存入相当保证金。该保证金比例由银行确定。保函失效,保证金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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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万元保证金就不给准生证,是真的吗?
近日,有网民发帖称:&在江西南昌,每个新生儿上户口时必须缴纳1万元的生育信誉金、保证金,期限10年。&
  央视网(记者袁育堃 王佳勇 报道)&准生证难办&的问题从2013年一直热议到2014年。新春刚过,网上此类传言又起波澜。日前,有网友发帖称:&在江西南昌,每个新生儿上户口时必须缴纳1万元的生育信誉金、保证金,期限10年。&还有网友依据南昌人民政府网公布当地新生儿数据推算得出,该市仅一年的&保证金收入&就接近1.5亿元。不交万元保证金就不给准生证,是真的吗?
  计生部门:自愿原则下进行
2014年初,南昌县计生部门对央视网记者表示,他们的诚信计生工作是目前国家卫计委倡导的计生管理新模式。
  为了调查事情的真相,央视网记者联系到南昌县计生部门,针对网民的投诉,南昌县计生委召开了各乡镇计生办主任会议并作出了说明。
  南昌县计生部门认为,首先,诚信计生工作是目前国家卫计委倡导的计生管理新模式,也是各省市县积极推进的一项工作。南昌县此举也是策应国家计生工作有关要求开展诚信计生工作。&
  其次,针对这笔费用的去向问题,南昌县计生部门表示,为了不损害育龄群众的利益,每五年会返还履约金所产生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
  最后,诚信协议的签订是建立在村委会和群众双方自愿的原则下,不存在任何强制行为,群众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南昌县计生委办公室:节育术和履约金二选一
日前,南昌县计生委办公室业务科张主任对央视网记者表示,收取保证金的做法并不是县计生部门出台的规定,而是由各个乡镇的村委会制定的&村规民约&。
  随后,央视网记者找到了南昌县计生委办公室,业务科张主任告诉记者,之所以说是自愿签订,原因在于他们考虑到在以往的计划生育工作当中,节育手术对女性身体各方面带来的影响,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大家可根据自己的要求自主选择节育手术或者诚信计生。
  张主任还告诉记者,收取保证金的做法并不是县计生部门出台的规定,而是由各个乡镇的村委会制定的&村规民约&。南昌县在了解该情况后,为了规范基层的工作程序,于2013年7月正式由县政府办出台了《南昌县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南昌县诚信计生履约金管理暂行办法》。
  记者调查:多地陆续出现&计生诚信金&
最近,央视网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南昌当地政府没有强制性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也存在了&节育手术&和&履约金&二者必选其一的局面。
  去年3月,九江市武宁县新宁镇花棚村也出现过此类现象,多名孕妇在办理准生证时都遇到缴纳押金的说法。无奈之下,他们缴纳了这笔&计划生育保证金&,收到&计划生育保证金&的收据。通过媒体曝光后,新宁镇政府督促各个村取消收取所谓的&计划生育保证金或者违约金&,此前已经收取的押金也逐一退回。
  在贵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县级计生局机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县级部门没有提出要计划外生育的人必须缴纳保证金,但是乡镇及以下计生工作中,会存在相应做法。在即将生育而又来不及履行计生义务的家庭,将通过充分沟通做思想工作后,让计生户象征性地缴纳三百或者五百的计生诚信金,待孩子出生后履行完相应计生政策后,全部退还。该负责人坦言,目前全省很多乡镇以下都有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由此可见,&不交万元保证金就不给准生证&这种说法是真的。尽管南昌当地政府没有强制性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也存在了&节育手术&和&履约金&二者必选其一的局面。目前,南昌县计生部门已经暂停了该项规定,他们表示,下一步将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证,有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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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精彩请关注各大微博平台@网络新闻联播 ,@央视网新闻 。西乡县有群众反映办“准生证”要先缴纳保证金_网易新闻
西乡县有群众反映办“准生证”要先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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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生小孩之前必须办理准生证,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可是最近我们不断接到西乡县一些群众的反映,说这些年来,他们那里要想办理这个证必须给村上缴纳保证金,如果不交,那就别想办证。事实果真如此吗?来看记者的调查。
根据村民们的反映,记者首先来到西乡县杨河镇拱桥村。今年30岁的村民冯小林说,2008年他结婚后,在村上办理准生证的时候,按照村上的要求给村计生专干交纳了500元计划生育保证金。
西乡县杨河镇拱桥村村民冯小林:我是独生子,按照国家现在有关法律,我也可以生二胎,但是我现在生了一个小孩,我只有一个小孩,也是独生子,我现在也交了500块钱的保证金,我不知道这个保证的是什么东西?
冯小林的母亲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根本不想交这个钱,但不交的话就办不了准生证,所以没有办法只好交钱。
记者:如果不交500块钱的话会怎么样?
西乡县杨河镇拱桥村村民冯小林的母亲:那肯定不给你办。
记者:就不办准生证。
西乡县杨河镇拱桥村村民冯小林的母亲:哦,不给你办。
采访中,拱桥村的很多村民都认为村上的计划生育保证金收得不合理,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如果不交钱,村上就不给办理准生证,所以,村民们只好去交。
西乡县杨河镇拱桥村村民:我认为不合理,现在计划生育国家提倡的,不应该说收人家这个保证金,二胎肯定不会生,生了罚款的对吧,现在这个第二胎不是好生的。
西乡县杨河镇拱桥村村民冯小林:收这个保证金,其实就像进工厂,变相的收押金是一个道理,对不对。
那么拱桥村为什么要收取计划生育保证金?收取的依据是什么呢?村里的计生干部告诉记者,这个费用村上一直在收取,依据就是村委会和准备生育的夫妻签订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记者在合同上看到,收取保证金的目的是督促夫妻双方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落实安全、可靠、有效的避孕措施。
我们的记者也做了一些了解,早在2001年,原国家纪委就发出过一份通知,要求“取消强制收取的婚前教育费、婚姻保险、计划生育押金等各种非法收费”。很明显,西乡县杨河镇拱桥村的这一规定显然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政策。那么,类似的问题在西乡县的其它乡镇是否也存在呢?
调查中村民们告诉记者,这个保证金并不是他们拱桥村独创,西乡县的其他一些乡镇都在收。
西乡县城关镇附溪村村委会西乡县城关镇附溪村计生专干:是根据镇上开会,各个乡镇都不一样,每个村三委会开会决定的。
记者:这个费用是多少?
西乡县城关镇附溪村村委会西乡县城关镇附溪村计生专干:一胎是500元。
记者:二胎呢?
西乡县城关镇附溪村村委会西乡县城关镇附溪村计生专干:二胎是1000,各村收的都不一样,我们收的是比较低的。
西乡县柳树镇柳树社区服务中心、西乡县柳树镇柳树社区计生专干:履约金这是我们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定的。
记者:交多少钱?
西乡县柳树镇柳树社区服务中心、西乡县柳树镇柳树社区计生专干:一般我们一胎交的是500元,二胎交一千元。
随后记者来到西乡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采访了多位村民,他们都表示给村上缴纳过这笔费用,只是有的村把它称为计划生育违约金,有的村则称为计划生育履约金。
记者:你交了没有?
群众:交了。
记者:交了多少?
群众:500。
记者:交500啊,交到五峰村了。
群众:五峰村了。
群众:我们第一胎交500,第二胎交1000.非要交,不交他不给你办准生证。
记者发现,这笔计划生育保证金,都是以村民自治的名义收取,资金由村上统一管理。而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我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第27条,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西乡县一些社区和村子的负责人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正在考虑要取消这项收费。
西乡县柳树镇柳树社区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谢明德:我觉得不太合适,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记者:收这个钱,镇上,计生站都了解吗?
西乡县柳树镇柳树社区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谢明德:他们知道,但这个钱不向镇上交,放在村上或者社区收的放在社区,退款由社区退。
不仅如此,记者还了解到,在2013年2月和2014年9月西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曾下发过两份文件,以整治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搭车收费、收取押金等行为。既然下发了文件,那么,违规收取计划生育保证金的现象为什么还依然存在呢?
西乡县计生局副局长彭杰:这个作为我们行政监管单位也存在一些工作失误和不足的地方,所以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一步立即要进行纠正,限期纠正继续再向老百姓以村民自治的形式收取履约金或者保证金这种问题的发生,再一个就是畅通监督渠道,欢迎各位广大老百姓举报这个问题。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西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柳树镇柳树社区服务中心召开了全县计生工作现场会,对部分村及社区违规收取计划生育保证金的做法进行纠正。会议要求,一个月之内将这部分违规收费全部给村民退还,同时要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结束后,拱桥村计生专干就向冯小林的母亲退还了当初交纳的500元保证金。(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本文来源:西部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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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招投标保证金退还相关法律规定
我在投标时,本因是我中标,招标单位要求我在规定时间内供货,如未能按时供货则要求弃标,由于我未能按时供货,只能弃标。但下一中标人供货时间并未在规定时间内供货。现在我要求招标中心退回我的投标保证金,不知道是用招标法的哪一条哪一款法律法规,或其它...
我有更好的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2款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4条: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3,《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第20条:投标人采用保证金担保方式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4,《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41条: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5,综上可知,法律对于招标方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条件及期间等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在实践中招标办为了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而代收投标保证金,作为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更应该严格依法办事,对于其违法不予退还保证金的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捍卫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你的事情跟履约保证金没有关系。当然前提是。“毒水之源”,政府采购行为在中国法律项下是民事行为,其实已经是中标后的合同订约人履行合同的问题,是因为。最后:结论便是,应该撤销中标结果,而不是要求你们弃标,如果他觉得你们符合中标条件,就应该签合同。但是,必须注意,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的第九十九条。这样一来,这里说参照。但是,如果没有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根本没有履约保证金的约定,那么,已经完成使命的投标保证金理应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对投标人要按照中标结果订立合同的保证,保的是投标人不能随意撤销或者放弃投标,对方有权进行抵消,结算差额,只要你符合中标条件,你要注意一下,合同中有没有投标保证金在合同订立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条款,如果是这样的话,这里的关系是很简单的?没签合同,你没有供货义务,怕他什么,并且不是由于你自身原因主动提出弃标不想干了,不允许提这种实质性变更招标文件的额外要求的。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我说“理应退还”的意思只是说“对方产生了一个应当向你支付一笔金钱(也就是退钱)的义务”,然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政府和投标方是平等主体,履什么约?履约保证金保的才是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供货”是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吗?书面合同没有签,你供什么货,难道招标文件要求先供货再签合同?还是说,你的意思是想说,你们中标后才发现你们公司最终达不到招标文件提出的关于供货时间的要求(而不是没有实际供货,因为合同还没签呢),于是主动放弃投标,交投标保证金时还没有约:为保证结论的正确性,投标保证金的功能已经完成,理应返还,只有单向的担保功能,比如违约金什么的,如果要的话,“你也产生了一个应当向对方支付一笔金钱的义务”,那么双方互负债务,都发了中标通知书了,天经地义,这跟别人没有关系,投标保证金功能完成。首先:“人民满意公务员”,你混淆了两个概念,你是否要赔偿对方的损失;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确保你继续参加招投标并按照中标结果订立合同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是对订约的担保,合同一旦成立,凭什么我能不能把钱拿回来要听你的规定。其次,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是不能由政府规章规定的,理由很简单,在政府采购中,楼主说的是投标保证金,不是履约保证金,不一样的,你完全可以不理他,为什么要弃标,你要看一下,不要什么法律依据,你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既然是平等主体,没收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gt:关于投标保证金是什么,目前确实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招标人有义务跟你们签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签合同,怎么可以要求你们弃标呢?道理很简单,如果他觉得你们不符合中标条件,再问你几个问题,不存在双倍返还的问题。参照的是这一条(也就是“订约定金”)规定中关于“对订约进行的担保而交付的金钱之后如何处理”的精神,投标保证金毕竟不是定金补充问题,结果还是拿不到钱。我只是从一个中立的角度客观地帮你分析现在的状况,两句话概括就是,保证金是要还的,违约责任是要担的,道理很简单,理应归还。以下信息供参考,欢迎讨论,而且,不管有没有供货义务,供不供货始终是履约问题不是投标问题,结论就是,就要分析到底是你的原因弃的标,还是对方原因弃的标,初步感觉应该跟你们没关系,既然弃标了。目前的通行的观点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因为这个纠纷很专业;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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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中标后,只是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人物,个人认为你并不属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也没有出现以上可以没收保证金的情况.所以个人觉得是应该退还给你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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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
第一:“招标单位要求你在规定时间内供货”,这个时间如果已经写进了你们签订的合同,那么就是有效的。你没有按合同时间供货,很显然要赔偿的.
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二:在第一中标人弃标后,招标必须重新进行招标,然后,重新招标后所签订
的合同可以与第一的合同不一致。
所以你说人家没按时间交货,你怎么知道人家签订的合同里规定是什么时
间呢?万一和你合同里写的时间不一样呢?第三:两次招标已近分属不同的招标程序了,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人家第
二次招标和你没关系,除非你也参加了第二次招标。
bigdumbdumb回答的不错,一看就是干招标的。另外两个一看就是网上搜的答案,什么都不懂。。。回答的牛头不对马嘴。看 bigdumbdumb都回答得那么仔细了,我就不回答了,呵呵
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内供货,你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即便按照最低评价法,你依然属于排除成交行列之外,所以你可以申请退还保证金,不需要规定哪条,只适用政府采购法,未中标企业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我糊涂了,你们合同都没签招标单位凭什么文件要你在规定时间内交货了呢。现在是这么做的吗???第一步都没有怎么就走到第二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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