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损单能免去税吗

税务中介收费标准归集
写在前面:按标准收费,收入应该还是颇为可观的。
深圳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收费标准
一、按照房地产开发完工项目收入额的1.5&计算收费,或者按照以下价格标准计算收费:&&
&&&&级次&&&&&&&&&&&&收入金额&&&&&&&&&&&&&&&&&&&&&&&&&&&&收费标准&
&&&&1&&&&&&&&5千万元以下(含5千万元)&&&&&&&&&&&&5万元以上
&&&&2&&&&&&&&1亿元以下(含1亿元)&&&&&&&&&&&&&&&&&
10万元以上
&&&&3&&&&&&&&1亿元—3亿元(含3亿元)&&&&&&&&&&&&&15万元以上
&&&&4&&&&&&&&3亿元—5亿元(含5亿元)&&&&&&&&&&&&&30万元以上
&&&&5&&&&&&&&5亿元以上&&&&&&&&&&&&&&&&&&&&&&&&&&&&&&&&&&
50万元以上
&&&&二、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各事务所在发文之前签定的合同,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报送深圳市协会备案。
延深阅读:深圳市对涉税鉴证报告备案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
&一、涉税鉴证报告须由经国家总局批准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和出具,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对其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凡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必须按照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在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前提下,加盖税务师事务所公章和注册税务师执业印章,并经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加盖“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业务备案章”(印章样式附后),方可提交主管税务机关。
&&&&三、各区局在受理纳税人递交的有关涉税鉴证报告时,需审核确认涉税鉴证报告封面及涉税鉴证报告首页右上角是否加盖了“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业务备案章”,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关于重新核定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价服〔号
发布时间: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12〕50号)及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价综〔2012〕9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重新核定我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收费标准,降低后的涉税鉴证收费标准见附件,税务师事务所可下浮,下浮幅度不得超过20%。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要求,被认定为小微企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受托为其提供的涉税鉴证,一律在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20%。
二、涉税服务收费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服务中介机构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原则,与委托人签订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并按委托人实际付费金额开具合法票据。
三、凡在我省执业、经省税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应依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业务规程开展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并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本文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税务师事务所在接到本文后,应持《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相关《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事务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本文自日起执行,其中涉税鉴证收费标准有效期为3年,3年后重新核定。
附件:安徽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收费项目和标准
省物价局&&&&&
省国税局&&&&&
省 地 税 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安徽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收费项目和标准
分段累进计费额度
收费标准(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企业注销税收清算鉴证
销售收入总额、资产总额
100万元(含)以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税前弥补亏损鉴证,计费基数按销售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注销税收清算鉴证,计费基数按资产总额计算。计费金额低于2500元的,按2500元收取。
100-500万元(含)
500-1000万元(含)
万元(含)
5000万元-1亿元(含)
1亿元-5亿元(含)
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鉴证
加计扣除总额
100万元(含)以下
计费金额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100-500万元(含)
500-1000万元(含)
万元(含)
5000万元以上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
报损金额总额
50万元(含)以下
50-200万元(含)
200万元以上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项目收入总额
1亿元(含)以下
计费金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1-3亿元(含)
3-10亿元(含)
10亿元以上
江苏省税务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管理形式
一.涉税鉴证类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代委托人对全年应纳所得税进行审核,按相关规定出具鉴证报告。
政府指导价
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分档累计计费)
100万元(含)以下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四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2.8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三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2.1
5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二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1.4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一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0.7
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
对委托人税前亏损弥补单项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政府指导价
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的收费标准
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的收费标准
企业税前财产损失的鉴证
对委托人税前财产损失进行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政府指导价
按财产损失额的1.5%;最低1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按财产损失额的1.5%;最低700元,最高不超过7万元。
退税、减免税鉴证
对委托人退税、减免税进行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政府指导价
按退税、减免税额的1%;最低1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按退税、减免税额的1%;最低700元,最高不超过7万元。
其他涉税鉴证类
国家和省税务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政府指导价
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的收费标准
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的收费标准
二.涉税服务类
代办税务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制作、填写各类涉税表格、将审批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税务机关、将税务机关核准、审批情况及时反馈给委托人。
政府指导价
小型企业(非企业)100
小型企业(非企业)70
中型企业(非企业)200
中型企业(非企业)140
大型企业(非企业)300
大型企业(非企业)210
企业(非企业)集团500
企业(非企业)集团350
代办纳税申报
根据纳税人原始资料,辅导委托人调整帐务,编制正确纳税申报资料,代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府指导价
小型企业(非企业)100
小型企业(非企业)70
中型企业(非企业)200
中型企业(非企业)140
大型企业(非企业)300
大型企业(非企业)210
企业(非企业)集团500
企业(非企业)集团350
代办退税、减免税申报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代办退税、减免税申报。
政府指导价
每次100元。
每次70元。
对增值税抵扣联发票进行网上扫描认证打印。
政府指导价
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税务机关的规定,根据委托人的申请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府指导价
(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税务中介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税务中介机构协商确定)
代制涉税文书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制相关涉税文书.包括:(1)代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报告;(2)代办一般纳税人年检申请报告;(3)代办申请延期纳税报告;(4)代办其它文件类涉税文书。
市场调节价
代理建账建制
根据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制度,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合法有效的会计制度、设计会计账簿。
市场调节价
按会计法及其他规定,为委托人代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报表。
市场调节价
根据委托人提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市场调节价
按照委托人的需求,调查情况、搜集资料,根据税收政策法规,设计若干方案,推荐风险较小、收益较大的优化方案。
市场调节价
服务内容和要求双方商定。
市场调节价
其他纳税人委托服务的其他事项
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按照税务部门的管理要求,办理涉税事项。
市场调节价
按备案价执行
按苏价费[号文执行
四川省物价局文件
四川省物价局
关于涉税鉴证收费的批复
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地税局,各市、州物价局,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物价局:
根据对去年下发的全省涉税鉴证收费标准的批复(川价函〔2008〕80号)文件试行一年的情况,各方面均没有较大的反映和意见。现将涉税鉴证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涉税鉴证收费属税务代理收费范畴,管理按照川价费〔2003〕222号文件执行。
二、涉税鉴证收费项目和标准: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
年经营收入
50万元以下
51万-100万元
101万-500万元
501万-1000万元
1001万-5000万元
5001万元以上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清算土地增值税业务鉴证》
年经营收入
500万元以下
501万-5000万元
5001万-1亿元
3.《企业财产损失的鉴证》
50万元以下
51万-100万元
101万-500万元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
帐面亏损额
50万元以下
51万-100万元
101万-500万元
5、《出口退税申报鉴证》参照表一。
6、下列十一项扩展鉴证业务执行“协议定价”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鉴证》
《技术开发费扣除鉴证》
《固定设备投资抵免鉴证》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建帐企业)、亏损弥补、财产损失鉴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率与销售收入毛利率的差异调整鉴证》
《减免税申请鉴证》
《总机构管理费的税前扣除鉴证》 
《本年度申请企业所得部退库2万元(含2万元)以上鉴证》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数额较大,要求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接受非货币性捐赠收入自当期起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事项鉴证》 
《企业注销、停业税款清算鉴证》
《其他可承办的涉税鉴证业务》
三、鉴于本文收费项目属于中介服务涉企收费,在国家没有新的规定之前,故此批复自2009年7月15日起仍以试行方式执行二年,在试行期间各方面若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转发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号:汕价函[2012]11号
发文日期:
各区县物价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各税务师事务所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汕头市物价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号) &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发展规划与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一)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涉税鉴证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
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
3.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
4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二)税务师事务所提供非涉税鉴证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涉税鉴证业务可实行计时收费、计件收费或者计时与计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四、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税务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日起执行,试行三年。试行期满前2个月,请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将试行情况及相关收费标准重新报我局按程序核定。
广东省物价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广东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业务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业务收费标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
对全年应纳所得税进行审核,按相关规定出具鉴证报告。
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分档累计计费) 
不超过100万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千分之三,最低收费1500元。
超过100万元-500万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千分之一。
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五。
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三。
超过5000万元-1亿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二
超过1亿元-5亿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一
超过5亿元-10亿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超过10亿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零点二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
对税前亏损弥补单项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的收费标准,按每一个亏损年度单独收费。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
对税前资产损失进行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按报损金额(分档累计计费)
不超过100万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百分之一,最低收费1500元。
超过100万元-500万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千分之五。
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千分之三
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千分之二
超过5000万元-1亿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千分之一
超过1亿元-5亿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万分之五
超过5亿元-10亿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万分之三
超过10亿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万分之一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对土地增值税单项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 按项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分档累计计费)
不超过5000万元部分
最低收费5万元
超过5000万元-1亿元部分
项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万分之八
超过1亿元-5亿元部分
项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万分之七
超过5亿元-10亿元部分
项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万分之六
超过10亿元部分
项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万分之五
注:1.表中收费标准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30%,最低收费不得下浮;
2.无经营收入企业可按资产总额或计时收费标准收费;
3.涉税鉴证业务计时收费标准:助理人员:200-500元∕小时;项目负责&&
人:500-1000元∕小时;部门经理:元∕小时;注册税务师(合伙人):元∕小时。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文件
&&&&&&&&&&&&&&&&&&&&&&&&&&&&&&&&&&&&&&&&&&&
湘注税函2009第6号
转发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国税局、湖南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促进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国税局、湖南省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服[2009]43号),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报告。
附件: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国税局、湖南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
二00九年四月二日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国税局
湖南省地税局
湘价服〔2009〕43号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国税局、湖南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维护委托人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要求,省物价局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制定了《湖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湖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2、湖南省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
&&&&&&&&&&&&&&&&&&&&&&&&&&&&&&&&&&&&&&&&&&&&&&&&&&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国税局&&&
湖南省地税局
&&&&&&&&&&&&&&&&&&&&&&&&&&&&&&&&&&&&&&&&&&&&&&&&&&&&&&&&&&&&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
附1 湖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维护委托人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并经税务管理部门批准具有执业资格的自主执业、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税务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严格按照服务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服务。
税务师事务所不得利用服务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得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或价格歧视。禁止税务师事务所以各种名义向中介人支付中介费。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制定。各市州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可根据当地实际,在不高于省定标准的前提下,确定当地具体标准。
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涉税鉴证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
(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
(三)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五)企业注销税收清算鉴证;
(六)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鉴证;
(七)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鉴证;
(八)个体户注销税收清算鉴证;
(九)房地产企业纳税申报毛利额差异调整鉴证;
(十)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涉税服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代理税务登记、变更和注销税务登记;
(二)代购普通发票;
(三)代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
(四)代理减免税、申请退税;
(五)代理建账记账;
(六)代理税务行政复议;
(七)税务咨询;
(八)受聘税务顾问;
(九)其他涉税服务业务。
政府制定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以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确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税服务业务可由税务师事务所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也可由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制定行业指导标准。制定或确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税服务收费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涉税服务业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注册税务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注册税务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涉税鉴证业务或者涉税服务业务收费合同(协议),收费合同(协议)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税务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涉税服务费用,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注册税务师不得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税务师事务所承办业务需到外埠工作时,所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合理差旅费,不属涉税服务费。经商委托人同意后,凭合法票据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委托人可不予支付。
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发生收费纠纷,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税务师事务所未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收费的,或采取以低于成本价收费等不正当方式承接业务的,省级税务机关将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各级税务机关应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涉税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税务师事务所应在业务接待处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本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计费办法。从事涉税鉴证服务的还应到当地同级(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参照)物价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税务管理部门的检查,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收费检审。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
(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收费的;
(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的;
(四)提前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五)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六)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七)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八)未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或不按规定接受物价部门年度检审的;
(九)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税务师事务所或注册税务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税务师事务所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税务机关或注册税务师协会举报、投诉。
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税务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税务代理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00]湘价房字第317号)同时废止。
附2&&&&&&&&&&&&&&&&&&&&&&&&湖南省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所得税前弥补亏损鉴证、企业注销税收清算鉴证
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下
1、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
2、下浮幅度不得超过20%。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
5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
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鉴证
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
500万元及以下
5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
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
企业申报的扣除金额
100万元及以下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
5000万元以上
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鉴证
企业申报的扣除金额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房地产企业纳税申报毛利额差异调整鉴证
每个项目总收入
1亿元及以下
1亿元以上至5亿元
5亿元以上至10亿元
10亿元以上
个体户注销税收清算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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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两家大型连锁超市位于两个大城市,都是某连锁企业集团的子公司,为独立法人,企业所得税在当地缴纳。2008年1月,A、B两家企业统一购置了某软件公司开发的办公软件OA操作系统。该软件售价150万元,3年内免费提供维护服务,3年后收费提供升级或维护服务。2010年12月,软件公司因故破产,A、B两家大型连锁超市也因为现代物流以及供货、经销模式的变化淘汰了该软件。但在税务处理上,A、B两家企业由于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模式,遭遇到了不同的待遇。   A企业的税务处理   A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另外,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A企业每年摊销150÷10=15(万元),至2010年12月淘汰该软件,账面尚有摊余价值150-45=105(万元),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已做损失处理。   A企业认为这应当是企业发生的无形资产损失。《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
相关词典:【以案说法】该企业每月报损数额为何相同?纳税筹划,不能这样“小儿科”!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刘卫红 刘志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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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商品未报损应转出进项税额吗?
过期商品未报损应转出进项税额吗?
近日,鹰潭市国直属局在对某超市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库存商品”明细账有12万元食品、饮料、啤酒等商品挂账达三年之久,大大超过了商品质量有效期,国税机关当即要求业主按商品“非正常损失”转出进项税额2万元,并予以补税、罚款处理。该经营业主对此提出疑问,过期商品尚未办理报损手续,为何要转出进项税额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由于食品、饮料、啤酒等商品生产厂家均在商品上标明了保质期或有效期,过期后商品就已失去了使用价值,应该及时作报损。因此,该超市过期失效的商品,虽未办理报损手续,但已属于商品非正常损失范围,应当转出进项税额。(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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