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工伤申报需要哪些材料料

工亡人员报销赔偿要哪些材料?
【导语】:工伤死亡报销所需要的材料比一般的工伤赔偿要多,那么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呢?  工亡人员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职业病)认定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共2份);  2、复印件3份;  3、《工伤待遇支付账户登记表》;  4、涉及到需提供交通事故调解书、交通事故赔偿书;  5、死亡证明书、通知书;  6、死亡者身份证及复印件;  7、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及复印件;  8、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证及复印件;  9、供养子女在校就读证明材料;  10、遗属、家庭成员从业及经济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11、因公死亡遗属抚恤待遇申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共2份);  12、医疗诊断书、出院证;医疗费收据、复式处方、费用清单。&
相关推荐 &&武汉工伤赔偿包括很多内容,具体的项目也很多,而且每个情况不一样。小编列出所有的内容及计算方法,就一一去算吧!武汉工伤伤残分为十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划分依据和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至十级的鉴定依据和赔偿标准如下:武汉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有四家,具体名称如下:工伤保险待遇种类比较繁杂,而且根据工伤等级不同,他的待遇又是不一样的。具体武汉工伤保险待遇请看下表。在工伤休息期间内是属于停工留薪的,这个期间的工资及待遇不变。不过这个时间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工伤的申请是需要对伤势进行鉴定的,那么武汉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呢?有网友问,武汉工伤保险申报流程有哪些?本地宝小编来为您解答。武汉工伤保险一般是交工资的0.5%,但是由于公众的不同,遇到危险的可能性也不一样。所以缴费比例从0.5%到2%不等,可以波动!武汉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理呢?具体的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上一篇文章:猜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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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工伤待遇和赔偿的流程是什么 2016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申请工伤要提交什么材料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 16:13:52
导读:劳动者在职场中遭遇工伤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主张工伤保险赔偿。那么,主张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提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长时间?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一起看下文。找法网小编已经为大家准备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劳动者在职场中遭遇工伤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者在职场中遭遇工伤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主张工伤保险赔偿。那么,主张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提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长时间?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一起看下文。劳动者在职场中遭遇工伤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主张工伤保险赔偿。而主张工伤保险赔偿涉及方方面面,首先是具体导致劳动者受伤的原因是否属于工伤,这关系到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属于工伤的,享受工伤待遇。而因为工伤导致工伤伤残的,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对应的工伤保险赔偿。  一、工伤是什么?  工伤又称为“工作伤害”“职业伤害”,包括工业事故伤亡和职业病两种情况。工伤最初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职业病也被纳入工伤范畴。工伤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程序进行认定。  二、何为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是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也包括生活保障所需。  三、主张工伤待遇和赔偿的流程是什么?  四、工伤认定申请时效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五、申请工伤要提交什么材料?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六、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七、工伤医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急救。参保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工伤保险待遇  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的待遇、工伤医疗终结后定期发放的待遇及因工死亡待遇等。  九、工伤保险赔偿  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十、工伤康复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可以怎么维权?  劳动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  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受理决定或认定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受理决定或认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工伤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收到诉讼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随文附上2016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8;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6;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4;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2;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1。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5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40;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5;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5;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4。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六、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九、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十一、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6;比如,深圳目前社平工资为6054元,则丧葬补助金为6054元×6=36324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  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依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比上年增长8.2%。  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不管地处东部西部,抑或经济发达落后,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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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4、影响劳动能力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医疗费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3,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5、相关法律依据。需提交材料,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医疗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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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在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那么误工费的证明材料需要准备什么呢?有没有法律依据呢?请阅读下面文字进行了解。
  误工费证明
  一、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二、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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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1个解答7正解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即时得到主张,但工伤理赔的款项必须在医院出具了具体的伤残鉴定结果后,以此作为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才能主张索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第六条,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即时得到主张,但工伤理赔的款项必须在医院出具了具体的伤残鉴定结果后,以此作为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才能主张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作者:正解网来源:正解网链接:收藏已收藏感谢已感谢修改分享扫码分享复制网址OK了,粘贴即可!修改解答&&&&&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即时得到主张,但工伤理赔的款项必须在医院出具了具体的伤残鉴定结果后,以此作为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才能主张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六条,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提交图片把图片文件拖到这里即可上传上传完,点击「插入图片」按钮插入title插入图片图片链接:图片描述:添加取消视频title插入视频视频链接:添加取消出于安全考虑,目前正解网仅支持腾讯视频(支持 HTTPS)的视频播放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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