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18.87%的税

国税发[200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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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 国税发[200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3]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函[号) 各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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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
国税发[2008]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管理,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水平,充分发挥企业所得税组织收入、调节经济、调节收入分配和保障国家税收权益的职能作用。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制度及手段,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率和税法遵从度。
  二、总体要求
  根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
  (一)分类管理
  分类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方法。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对企业按行业和规模科学分类,并针对特殊企业和事项以及非居民企业,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突出管理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监控,实施专业化管理。
  1.分行业管理
  针对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实施有效管理。全面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特点、税源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分析可能出现漏洞的环节,确定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重点,制定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办法、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税务总局负责编制企业所得税管理规范,并在整合各地分行业管理经验基础上,编制主要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对税务总局没有编制管理操作指南的当地较大行业,由省局负责组织编制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
  2.分规模管理
  按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和税源规模进行分类,全面了解不同规模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工艺流程,深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核算、税源变化及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实行分层级管理。
  对生产经营收入、年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年应纳所得税额较大的企业,要积极探索属地管理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征管模式,试行在属地管理基础上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优势。科学划分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和上级税务机关管理职责,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企业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核发等日常管理工作,县市以上税务机关负责对企业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和反避税等工作事项实施分级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对生产经营收入、年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年应纳所得税额中等或较小的企业,主要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加强税源、税基、汇算清缴和纳税评估等管理工作。根据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规定的核定征收条件,对达不到查账征收条件的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促使其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达到查账征收条件后要及时转为查账征收。
  3.特殊企业和事项管理
  汇总纳税企业管理。建立健全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总分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信息传递和共享。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督促总机构按规定计算传递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预缴分配表,切实做好汇算清缴工作。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监管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有关事项,查验核对分支机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等指标以及企业所得税分配额,核实分支机构财产损失。建立对总分机构联评联查工作机制,税务总局和省局分别组织跨省、跨市总分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共同开展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和检查。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通过税务登记信息掌握其设立、经营范围等情况,并按照税法规定要求其正常纳税申报。加强非营利性组织资格认定和年审。严格界定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分别核算应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
  减免税企业管理。加强企业优惠资格认定工作,与相关部门定期沟通、通报优惠资格认定情况。定期核查减免税企业的资格和条件,发现不符合优惠资格或者条件的企业,及时取消其减免税待遇。落实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具体标准和条件、审批层次、审批环节、审批程序等规定,并实行集体审批制度。对享受优惠政策需要审批的企业实行台账管理,对不需要审批的企业实行跟踪管理。
  异常申报企业管理。对存在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长期微利微亏、跳跃性盈亏、减免税期满后由盈转亏或应纳税所得额异常变动等情况的企业,作为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和跟踪分析监控的重点。
  企业特殊事项管理。对企业合并、分立、改组改制、清算、股权转让、债务重组、资产评估增值以及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等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特殊事项,制定并实施企业事先报告制度和税务机关跟踪管理制度。要专门研究企业特殊事项的特点和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不断提高企业特殊事项的所得税管理水平。
  4.非居民企业管理
  强化非居民企业税务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其在中国境内投资经营等活动,规范所得税申报和相关资料报送制度,建立分户档案、管理台账和基础数据库。
  加强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等分支机构管理、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管理、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管理、中国居民企业对外支付以及国际运输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规范非居民企业适用税收协定的管理。
  (二)优化服务
  优化服务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要求。通过创新服务理念,突出服务重点,降低纳税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
  1.创新服务理念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服务,促使企业自觉依法纳税,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结合企业所得税政策复杂、涉及面广和申报要求高等特点,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根据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和不同特点,分别提供有针对性内容的贴近式、全过程服务,不断丰富服务方式和手段。
  2.突出服务重点
  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执法。在出台新税收政策、企业设立、预缴申报、汇算清缴、境外投资、改组改制和合并分立等重点环节,及时做好企业所得税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提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素质,及时更新企业所得税知识库,通过在线答疑、建立咨询库等形式,为企业提供高质量咨询解答服务。加强税务部门网站建设,全面实施企业所得税政务公开。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及时听取企业对有关政策和管理的意见建议。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交流,制定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税收服务指南,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依法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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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汪区国税局
发布于: 15:06:50
从税收角度看我市新创企业发展&&&&&&&&&&&&&&&&&&&&&&&&&&&&&&& 李& 洋&内容摘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2010年以来,徐州新创企业大量涌现,为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但不容忽视的是新创企业纳税能力极低,因此笔者以过去三年新创企业为研究对象,从税收角度透视新创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企业发展进入良性循环,促进徐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相关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政府的鼓励和倡导,创业活动蓬勃兴起,新创企业迅速崛起,在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几年,鼓励创业已与解决就业、促进创新以及产业升级等重大现实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徐州市新创企业的产生与成长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增加。2010 年以来,徐州新创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占全部企业的18.2%,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从税收角度来看税源增加是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体现,新的经济增长点能否成为新的税源增长点?新创企业发展是否体现在税收的增长上?为此,笔者对2010年以来三年新创企业税源结构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一、 徐州新创企业税源结构特点新创企业,即“New Venture"或“Emerging Venture",也称新企业、新生企业,是指创业者利用商业机会通过整合资源所创建的一个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一般的研究认为,新创企业是处于发展早期阶段的企业,主要是指企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全球创业观察报告将创立时间在42个月以内的企业界定为新创企业。因此笔者所研究年新注册登记的企业应界定为新创企业。&(一)新创企业数量略有增加,第三产业比重持续上升&&&&&以来,每年注册登记新创企业均为9000余户(见表1),2011年较2010年,增速为5.95%,2012年略有下降,但注册登记新创企业所缴税款占全部企业缴纳税款数每年均有较大降幅,2011年较同期下降20.45%,2012年下降39.59%。从产业结构上看,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占主导地位,并且持续呈上升趋势,所占比重从2010年的64.64%(见表2),上升至2012年的72.52%,第二产业企业比重逐年下降,从2010年的25.19%下降至2012年的16.50%;从缴纳税款情况看,第三产业企业纳税比重由2010年的80.69%下降至2011年的74.51%(见表3),又上涨至2012年的81.95%,第二产业企业纳税比重由2010年的19.26%上升至2011年的25.47%,又下降至2012年的18%。以上反映出徐州连续三年来新企业数量微幅上升,但纳税能力持续下降,经济活跃度不断减弱,但我市产业结构在持续优化,新创企业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纳税能力上,第三产业都呈蓬勃发展态势。表1年新创企业数量及当年税款情况表 单位:亿元 户数税款 新创企业全部企业占比%新创企业增速新创企业全部企业占比%新创企业增速201091714389520.89 3.08223.311.38 201197175177718.775.952.45268.340.91-20.45201293685961415.71-3.591.48259.690.57-39.59合计2825615528618.20 7.01751.340.93 &表2年新创企业分产业户数统计表单位:户年度新创企业户数一产占比二产占比三产占比201091718839.63231025.19592864.642011971797310.01230323.70644166.2920129368102810.97154616.50679472.52合计28256288410.21615921.801916367.82表3年新创企业分产业税款统计表单位:亿元年度新创企业税款一产占比二产占比三产占比20103084013.360.04594119.262488580.69201124512.514.280.026243.125.4718265.1374.512012147837.970.052660.8718.001211481.95合计70135.5125.610.0414844.9721.1755264.1378.80&&(二)涉外企业数量微幅上升,民营企业为主力军徐州涉外企业户数比重连续两年以0.02个百分点微幅递增(见表4),三年合计占比为2.04%,国有集体企业比重较小但呈持续上升态势,有限公司数量占比三年来虽连续微幅下降,但仍占绝对优势,占比为86.66%;从三年来全部缴纳税款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占绝度优势,高达99.72%(见表5),国有集体经济仅占0.28%,其他经济占56.61%;涉外企业税款占12.82%。从整体而言,三年以来新创企业数量占全市企业数量的18.2%,共计缴纳税款24.03亿元,仅占全部税款的3.20%,说明民营企业占新创企业数量的绝对优势,但纳税能力极低,数量与税收贡献极不协调。年徐州新创企业分经济类型纳税统计表单位:万元类型税款占比国有集体企业662.880.28有限公司72810.7530.30其他经济56.61涉外企业30795.2412.82合计100.00表4&&徐州新创企业分经济类型户数统计表&&&&&&&&&&&&&&&&&&&&&&&&&&&&&&&&&&&&&&&&&&&&&&&&&&&&&&&&&&&& &&&&&&&&&&&&&&&&&&&&&&&&&&&&&&&&&&&&&&&&单位:户年度合计内资  小计比重%国有集体企业比重%有限公司比重%其他经济比重%涉外企业比重%20109171899798.11170.19801387.3796710.541741.9020119717951397.91320.34850587.5397610.042042.1020129368916997.89820.89797085.08111711.921992.12合计282562767997.971310.472448886.66306010.835772.04&&&&&表5&&&&&&&&(三)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传统行业比重持续降低批发业、零售业、农业、畜牧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数量在两年新创企业中稳居前五位(见表6),商业服务业由2010年第十位跃居到2011年第六位, 2012年位居第三位,占比也从2.15%、3.15%增至6.89%,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2012年新开企业中数量首次进入前十位,传统服务业如零售业、批发业、道路运输业三年中前十位占比从52.12%逐年降低至49.61%、46.10%,制造业如专用设备制造业、家具制造业、木材加工及制品业等行业三年中前十位占比从13.19%降低至12.33%,至2012年锐减至2.94%,现代服务业如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三年中前十位占比从2010年的2.15%、2011年的3.15%,跃升至2012年的16.78%。从纳税情况看,批发业占比逐年大幅下降(见表7),从2010年的75.21%降至2012年的27.72%,零售业占比逐年稳步上升,从%上升至2012年的19.05%,现代服务业如房地产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在2012年首次进入新创企业纳税前十,从前两年微乎极微的比重,跃升至2012年占比达到31.29%,说明我市经济结构在积极的进行转型升级,新创企业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纳税能力上,现代服务业都呈蓬勃发展趋势。&&&&表6年新创企业分行业户数统计表单位:户 201020112012序号行业户数占比行业户数占比行业户数占比1零售业288931.50零售业296530.51零售业240325.652批发业189120.62批发业185619.10批发业168517.993农业3744.08农业4294.41商务服务业6456.894畜牧业3313.61畜牧业3463.56农业4995.335专用设备制造业3003.27专用设备制造业3463.56专业技术服务业4304.596家具制造业2482.70商务服务业3063.15畜牧业3143.357木材加工及制品业2452.67木材加工及制品业2192.25其他服务业2813.008通用设备制造业2162.36家具制造业2172.23专用设备制造业2752.949纺织业2012.19通用设备制造业2112.17道路运输业2312.4710商务服务业1972.1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052.1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62.31 小计689275.15小计710073.07小计697974.50 合计9171100合计9717100合计9368100&&&&&&&&&&&&年新创企业分行业税款统计表单位:万元序号201020112012 行业税款占比行业税款占比行业税款占比1批发业23194.4375.21批发业14985.0261.13批发业4098.4127.722木材加工及其制品业1934.176.27零售业2184.838.91房地产业3976.2326.903零售业1544.435.01木材加工及其制品业1558.166.36零售业2815.6919.054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911.742.96运输设备制造业1539.566.28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747.85.065皮革制品和制鞋业856.552.78金属制品业1243.285.07木材加工及其制品业728.434.93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388.671.26纺织服装、服饰业1042.354.25专业技术服务业347.392.357纺织服装、服饰业230.380.7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54.291.45商务服务业302.232.048专用设备制造业213.280.69皮革制品和制鞋业242.380.99道路运输业261.831.779通用设备制造业175.650.57通用设备制造业240.320.98专用设备制造业178.371.2110非金属矿采选业161.510.5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22.390.91纺织业169.181.14 小计29610.8196.01小计23612.5896.33小计13625.5692.17 合计30840.13100.00合计24512.51100.00合计14783.29100.00&表7&&&&&&&&(五)新创企业集中于市区,个别县区税款逆势增长&&& 市区新创企业数量占绝对优势(见表8),占比逐年微幅增长,至2012年达到46.16%,缴纳税款由2010年占比6.42%(见表9),逐年上升至2011年的13.93%,2012年的15.13%,有较大增长。县区新创企业数量除邳州微幅增长,铜山基本持平外,均为下降态势,从纳税情况看,仅有睢宁、铜山占比增长,其余均下降,其中睢宁在数量占比下降的情况下,纳税却出现大幅增长,占比从2010年仅5.2%逐年上升至%,%,邳州降幅巨大,从2010年占比66.72%下降至2011年的14.45%,又回升至2012年的31.63%。表8年新创企业分地区户数统计表单位:户 201020112012 合计地区户数占比户数占比户数占比户数占比市区396343.21431744.43432446.161260444.61丰县7378.047527.747087.5621977.78沛县7007.636516.706206.6219716.98邳州市6467.048829.0895410.1824828.78睢宁县9109.928178.416997.4624268.59铜山区100710.98106310.94102810.97309810.96新沂市8499.267998.226737.1823218.21贾汪区3593.914364.493623.8611574.09合计9171100.0097171009368100.0028256100.00&&&&年分地区户数统计表单位:万元 201020112012 合计地区税款占比税款占比税款占比税款占比市区19796.423414.213.932236.5315.137629.7310.88丰县3085.6210.011096.124.47451.273.054633.016.61沛县1358.714.41733.622.99385.952.612478.283.53邳州市20577.1766.723543.2314.454676.5131.6328796.9141.06睢宁县1549.665.025076.8120.715844.4539.5312470.9217.78铜山区780.182.53819.33.34598.324.052197.83.13新沂市322.661.059479.9738.67478.173.2310280.814.66贾汪区1186.313.85349.271.42112.080.761647.662.35合计30839.31100.0024512.5210014783.28100.0070135.11100.00表9&(六)增值税比重偏高,所得税比重逐年大幅上升从新创企业当年纳税情况来看,增值税比重偏高(见表10),特别是年,占比高达97.36%、92.95%,到2012年下降至71.19%,消费税、所得税所占比重极低,其中所得税占比从%,逐年上升至2011年7%、%,增长迅猛。从新创企业三年纳税情况来看97.36,增值税比重在逐年下降(见表11),,从2010年的97.36%,下降至2012年的84.37%消费税与所得税比重在逐年上升。&&&&&表10新创企业注册当年分税种税款统计表单位:万元年度税款增值税占比消费税占比所得税占比2010308403002597.3650.0168092.622011245122278592.95100.04117177.002012147831052471.1930.020425528.78合计701356333490.30180.02667819.67&&表11新创企业分税种税款统计表单位:万元 税款增值税占比消费税占比所得税占比2010308403002597.3650.0168092.622011877037688287.66420.0481077812.2920121217389581278.70550.0452587121.25合计24028120271984.371020.0423745815.59&(七)新创企业规模小寿命短,有纳税能力企业极少&&& &以年三年新创企业截止到2012年底的状态可以看出,企业成立时间越长,正常开业状态比例越低(见表14),2012年新创企业当年开业状态为92.03%,2011年新创企业在2012年开业状态为78.34%,2010年新创企业在2012年开业状态为71.30%,以2010年新创企业3年后的生存状态为例,仅七成企业正常开业,两成企业为非正常状态,一成企业为注销状态。2010年新创企业有9171户(见表12),,当年纳税的有1915户,占比为20.88%,次年纳税的有3439户,占比为37.50%,第三年纳税的有3479户,占比为37.93%,增速分别为79.58%、1.16%,2010年当年纳税3.08亿(见表13),年纳税为6.31亿、6.72亿,增速分别为104.87%、6.5%。& 新创企业纳税比例与能力均在次年有大幅跃升,但到第三年增长基本停滞。通过纳税情况可以看出新创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大部分为新创小微企业,3年纳税均超千万的企业仅有24户(见表15),占比仅为万分之八,且传统行业占比98.25%,其中制造业占比为63.37%,批零行业占比为34.88%,现代服务业缺少龙头企业带动。表12新创企业注册当年纳税户数统计表单位:户年度新创企业户数当年纳税税收户数占比次年纳税户数占比三年纳税户数占比第一年增速第二年增速20109171191520.88343937.50347937.9379.581.1620119717184919.03336034.58  81.72 20129368214722.92      &表13新创企业分年纳税情况统计表单位:户新创企业年度注册当年税款次年税款第三年税款第一年增速第二年增速20103.086.316.72104.876.5020112.453.98162.4562.45 20121.48    &&&表14年新创企业状态统计表单位:户 201020112012状态户数占比户数占比户数占比筹建期10.01    开业653971.30761278.34862192.03非正常175419.13156916.156326.75待注销220.24240.2580.09清算80.0950.0510.01注销8479.245075.221061.13合计9171100.0097171009368100&表15年度纳税超千万企业单位:万元序号年度企业名称行业税款12010邳州市申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批发业10257.5422010扬州华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邳州分公司批发业5139.2232010邳州市恒鑫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批发业1179.8042011邳州市申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批发业14935.5752011徐州千百度鞋业有限公司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6494.3062011扬州华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邳州分公司批发业6267.5372011江苏东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批发业3942.6682011华润天能徐州煤电有限公司沛城煤矿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456.6592011邳州市富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批发业2414.30102011江苏顺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批发业2209.27112011江苏名铸冶金科技有限公司批发业2088.17122011江苏沙钢鹭翔炉料有限公司零售业1700.62132011新沂市升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批发业1594.42142011睢宁县亿鑫工贸有限公司金属制品业1186.34152011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批发业1035.28162012江苏东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批发业6754.05172012徐州千百度鞋业有限公司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5427.39182012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通用设备制造业5367.02192012徐州华美琦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466.68202012江苏万宁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睢宁分公司房地产业3976.23212012睢宁县科铧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批发业3188.99222012江苏顺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批发业3134.62232012扬州华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邳州分公司批发业3034.24242012邳州市申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批发业2889.22252012徐州金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零售业1921.81262012江苏沙钢鹭翔炉料有限公司零售业1799.65272012邳州市亮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批发业1683.26282012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569.20292012华润天能徐州煤电有限公司沛城煤矿煤炭开采和洗选业1327.51302012徐州苏宁电器采购有限公司零售业1312.51312012睢宁三润服装有限公司纺织服装、服饰业1147.94322012邳州市宏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零售业1075.39332012徐州金山桥同鑫热电有限公司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053.20合计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市新创企业数量较多,但规模较小,多为小型微型企业,企业寿命较短,盈利较为困难,纳税能力较低,现代服务业数量虽然增长较快,但经营较为困难,缺少龙头企业带动,六成以上新创企业仍在生存线上挣扎,可以看出我市仍将较长时间处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的的阵痛期中。&二、 徐州新创企业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通过以上对新创企业税源结构分析,可以折射出其在发展中存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生产要素制约矛盾进一步凸显在经济下行压力的情况下,新创企业在资金、用工等生产要素矛盾更加突出1、融资困难问题更加突出(1)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短缺是长期以来困扰和阻碍新创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新创企业特别是新创小微企业贷款需求满足率较低。融资难的原因一是融资条件严。由于新创小微企业规模小, 自有资本少, 可供抵押物不足, 抗风险能力弱, 财务制度不健全以及信用等级偏低等原因, 金融机构对新创小微企业“ 惜贷”。近年来信贷规模缩减, 致使新创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2)融资成本高。新创企业贷款具有“ 短急频”的特点, 但贷款手续烦琐, 贷款费用高。银行对新创企业的贷款利息现在普遍上浮50 %。如果提前还款, 要缴纳较大数额的违约金。一些银行强制企业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3)融资渠道少。新创企业的金融服务和金融支持系统不健全。一方面, 新创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 以新创企业为受保主体的担保机构不多; 另一方面, 直接融资体系发展严重滞后, 在发行股票和债券方面, 新创企业大部分规模小、知名度不高、信用等级较低, 难以达到上市条件。大量新创小微企业只好通过民间借贷解决燃眉之急, 借款利率已高达50 % 一10 %。2、 “ 招工难” 和“ 用工难” 并存。近年来,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步消失,用工竞争日益激烈,新创企业用工成本增长成为绝对趋势, 部分企业每年员工收入以20 % 以上增速上升。劳动者可选择职业明显增多, 致使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工日益艰难,劳动密集型企业操作工人缺口大、技术工人难招、管理和科技型人才难留, 特别是一线熟练工和技术人才严重短缺。个别企业为了短期内争取工源, 恶意抬高用工市场成本。科技型新创小微企业由于平台小, 发展预期不明确, 很难吸引和长期留住高端人才。另外, 随着新一代劳动者成为就业主体, 企业普遍出现“ 用工难” 。新一代劳动者择业标准比较高、思想活跃, 员工管理难度大、流动性大, 职工队伍不稳定, 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新创企业缺乏对新一代就业群体的吸引力, 部分新毕业大学生只是将新创企业当做跳板, 稍有工作经验便选择更大的企业跳槽离开。同时, 新创小微企业员工流动性大, 新《劳动法》对员工责任约束较少, 劳资纠纷时有发生, 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企业主反映劳动合同过分关注对员工权利的维护, 忽视了对企业权利的维护。招不到、用不起、留不住, 已经成为许多新创企业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二)税收扶持政策尚不完善,新创企业享用的能力较弱1、当前支持新创企业税收政策仍不完善(1) 对新创企业投融资税收扶持政策过于单一目前我国对新创企业投融资的税收扶持政策主要是其在借贷时给予的税收政策优惠。政府通常鼓励企业向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来维持生产操作和发展,较少鼓励企业利用留存利润进行再投资,比如贷款利息可作为财务费用抵扣应税收入和近期对新创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等。这些政策对缓解新创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仍无法触及新创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企业还需要进行民间借贷,从而容易引起债务偏重问题,即因过度借贷导致资产负债比率增长。从新创企业发展角度来看,这种债务偏向一方面不利于企业从创新、经营管理的效率等方面寻找进一步发展的契机,另一方面也会增加企业发展的不稳定性,大大降低企业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2) 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税收优惠难以享受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要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必须是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账务健全、财务核算规范,能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新创小微企业多是家庭式经营、夫妻经营等方式,购销环节难以索取发票,主要是缺乏财务核算意识,导致内部管理不规范、账务不健全,同时也不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评估放贷和贷后风险评估,加大了企业融资难度。由于新创小微企业的各种零星购买行为多数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税收政策调整导致企业税负升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 “ 生产和销售型企业在连续12 个月内销售额分别达50 万和80 万的就自动按一般纳税人的17 % 增值税交税” , 而新创小微企业的许多客户和各种成本开支都无法提供增值税票作进项抵扣, 因此17 % 的增值税几乎变成了销售额的17 %, 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企业生存难以为继,。一些新创小微企业负责人甚至说, 新的一般纳税人规定是新创小微企业死亡最无情的“ 杀手” 。(3)小微企业认定标准高,多数企业普遍不符合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2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 万元(含6 万元) 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 万元,意味着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0 元,除非个体工商户,即使规模很小的企业也很难符合这个标准,该项政策特别是对江苏小微企业收效甚微, 绝大部分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高于6 万元。&(4)新创企业缺少足够的人力与精力去解读和利用各种产业政策和优惠政策。与部分大中型企业相比, 新创企业在争取扶持政策方面处于弱势。不少属于政策支持范围内的新创小微企业从来没有享受过政府的优惠扶持。另一方面, 近期出台的财税和金融扶持政策, 缺乏具体实施细则, 针对新创小微企业的可操作性政策条款缺少, 政策申报门槛较高, 政策落实难度大。加之各项扶持政策散落在众多政府部门, 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都无法搞清楚, 新创小微企业更是无从下手。&(三) 新创企业自身发展质态参差不齐, 企业发展缺乏科学规划1、新创企业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恶性竞争。我市新创企业多数仍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多分布在木材加工及其制品业、纺织服装、皮革制品和制鞋业等门槛偏低的行业,这类行业产品的同质化问题非常严重,市场恶性竞争,直接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产品同质化后产品差异变小,替代性强,价格战是必然选择,利润只能越来越低。2新创企业普遍缺乏自主创新,自主品牌缺失。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是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新创企业产品的关键技术依靠引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较高,导致企业品牌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根据中国台湾施振荣先生的微笑曲线理论:一头是研发和设计,表现为技术和专利价值;一头是销售和服务,表现为品牌价值;中间是加工和制造,处于利润链低端。处在两头的产业利润率大概在20%至25%之间,而底部加工制造业的利润率只有5%,作为世界工厂的中国恰恰处于曲线底部。总体来看,我国新创企业的创新能力明显不足,缺乏核心技术,缺乏自主品牌。3、新创企业更重视有形资产积累,轻视无形资产。企业的有形资产是具备实物形态的资产,如厂房、设备、材料等;无形资产表现为不具备实物状态的资产,包括管理、品牌、商标、专利和企业文化等。新创企业的创始人多以白手起家为主。企业原始资本不大,资产负债率高,有形资产比较少,场地、设备以租用为主。在部分企业家眼中,有形资产规模越庞大,代表企业实力越强大。然而,无数案例证明,企业真正竞争力却体现在无形资产这些软实力上面,比如品牌价值、客户忠诚。4、新创企业“ 小、散、乱” , 抗风险能力弱。新创企业绝大多数经营规模小,经营业绩不稳定。作为大型企业成长的摇篮, 中型企业数量偏少, 存在断层; 产业集群化发展不够, 分散化经营现象严重。新创小微企业绝大多数在园区外分散经营, 没有充分利用大企业的带动作用和园区的辐射作用; 家族式企业多, 经营管理方式落后, 经营者素质低的现象较为严重, 从而导致企业运行不畅; 主要靠单兵作战, 由于规模小, 不能从厂家直接采购原材料, 导致成本高于同行业。&(四)社会化服务体系及政务环境有待完善。1、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待健全新创企业的快速发展需要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但从总体上看, 面向新创小微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还相对滞后、功能不全,尚不能系统地提供技术支持、市场开拓、创业指导、管理咨询等多方面的社会化服务。2、政务环境有待优化各管理部门对于实体经济的管理过于混乱, 各种收费、检查、培训仍然过多, 致使部分实体经济的实际运营成本增加。另外, 由于促进新创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些政策措施的配套措施出台不及时, 导致已有政策难以落实。而相关优惠政策惠及面又较窄, 使绝大多数新创小微企业认为优惠政策“ 看得见、摸不着” , 企业没有受益。&三、促进新创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有3.7年,而企业在初创期死亡率最高,因此新创企业更需要政府社会多方面支持,以期提高其生存率,应从以下多方面加强引导对新创企业的扶持力度:(一)系统梳理和完善中央和地方关于扶持新创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1.系统梳理新创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吸纳各地的创新性举措,不断完善优惠政策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支持政策多而杂,政策制定主体既有国务院、中央部委,又有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政策内容涉及财税、金融担保、创新发展、就业创业、产业、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政策执行主体牵涉诸多部门。由于政策制定主体多元化且出台政策的时间有先后,难免出现政策重叠、政策交叉或政策冲突的状况,这就必然会造成政策执行者无所适从,进而造成政策执行梗阻或延滞,作为政策受益者的新创企业的利益也将受损。一些地方出台的创新性措施,虽然是针对本地而设计的,但具有普适意义,值得其他地方借鉴。为此,必须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对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归类,尽量避免政策间的冲突,形成有机的政策体系。在此过程中,在考察地方相关措施普适性的基础上,将其纳入中央的一揽子优惠政策,更好地为新创企业服务。2、完善支持新创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1)加强政策引导,支持新创企业实行多元化融资一是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比如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可比照投资于未上市的新创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按其投资额的70%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二是支持企业间接融资,完善新创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比如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通过税收优惠支持和引导担保机构对新创企业的信用担保,再如担保机构与新创小微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适当提高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三是鼓励新创小微企业将自身发展积累资金投资于扩大再生产。实施利润再投资税收减免计划,强化新创小微企业自身发展资金积累。新创小微企业将经营取得的利润用于投资或扩大再生产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 支持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减轻税费负担一是完善优化税制结构。比如建议将起征点改为免征额,这样可以解决起征点临界点税负不公的弊端,也可解决新创小微企业与个体经营户的不公平竞争;建议降低、简化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可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由6 万元提高至10 万元,也可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与工信部的认定标准对接,对企业认定的三个标准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改为按收入标准划分;减免地方性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进一步明确减免“准税收”的规费、基金征收标准,解决目前许多规费由地税部门代征,造成纳税人“税负”沉重的假象问题,缓解税企征纳矛盾;建议将小微企业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的减免权限下放至县级或市级税务机关审批,各地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状况依法审批企业税收减免。二是降低税收遵从成本。大力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按照企业划型标准,成立相应的新创小微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针对新创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纳税遵从度低、遵从成本高的现状,积极推行简并征期、简易申报、电子申报、网上申报等手段,降低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二)走产业集聚与“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依托新创企业灵活的优势,加强企业间的协作新创企业规模相对较小, 资金实力有限,走产业集聚之路可以扬长避短,发挥其相对优势。产业集聚是指同一产业在某个特定地理区域内高度集中,产业资本要素在空间范围内不断汇聚的过程。若干新创企业既可以为该地区主导产业或某一大型企业服务,提供其所需要的不同产品,提升其集体对外谈判能力;又可以相互协作,一个新创企业的投入是另一企业的产出,这种纵向的经济联系形成的产业集聚可以减少搜索原料产品的成本和交易费用,使产品的生产成本降到最低,相互间的协作还有助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实践中,可积极推动以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品牌企业为主导、专业市场为导向的产业集群建设,适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探索多种类型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一些地方建立新创企业园或微型企业孵化基地,就是为了使微型企业实现集聚,发挥其集聚效应。截至2012 年2 月,国家先后支持了290 家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据不完全统计, 各地已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1800 多家,入驻企业12 万家,提供就业岗位近400 万个。此外,“专精特新”也是新创企业发展的可选路径。专业化可使其成为产业链某个环节的强者;精细化、特色化可使其生产出精良的、富有特色的产品进而赢得市场竞争优势;新颖化使其实现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进而获取核心竞争力。为此,政府须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新创企业专业化发展,提高生产工艺、产品和服务、市场专业化水平,培育为大企业和龙头企业配套的生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的骨干型新创企业;支持新创企业精细化发展,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精细管理,生产精良的产品,提供精致服务;支持新创企业特色化发展,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从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出发,在“特”字上做文章,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形成自己的特色产品、特色服务等;支持新创企业新颖化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功能创新,实现产品和服务创新,以“新”取胜,提高核心竞争力。“专精特新”是陷入困境的新创企业的“救命稻草”和“灵丹妙药”,有助于企业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三)优化新创企业产业结构,引导其向发展前景广阔的产业和区域转移新创企业多集中于风险小、利润低的传统产业,如制造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是大势所趋,这类新创企业生存将会愈加困难。为此,可出台鼓励性政策,引导新创企业进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其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以及家政、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发展;鼓励其进入服务外包、游戏动漫、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等新兴领域,拓展发展空间。此外,加快其向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中西部有序转移也是可行路径。在新创企业产业结构优化中,需要注意其生产产品结构的优化,实施品牌策略,提高名牌产品的数量和比重,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培育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名牌产品,保护老字号等传统品牌,加大驰(著)名商标培育扶持力度。提升产品质量,扶持优质产品,加强质量安全保障。在新创企业转型升级中,政府要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多元化手段,加快其产业结构优化步伐。(四)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突破家族企业治理机制的瓶颈新创企业多为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在其成长过程中,必然会与诸多民营企业一样,面临家族企业治理的困境,如何保证其长期健康发展,是新创企业经营主必须提前考虑的问题。为此,要着手新创企业科学管理制度的建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完善新创企业治理结构。加强新创企业基础管理,强化战略、财务、营销、品牌、质量、风险、安全和节能管理,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推动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的因素,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企业经营者和职工队伍,政府在此方面可以大有作为。上海、天津、重庆三地政府均开展了对新创企业经营者的专门培训,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五)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新创企业服务体系新创企业由于抗风险成立较弱,其成长壮大需要各方支持,尤其需要各种公共服务。因应这一现实,就需要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推动形成以新创企业服务机构为核心,以行业协会(商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为依托,各层级服务机构纵向贯通、各类服务机构横向协同、各类服务资源开放共享的新创企业服务体系。目前,全国创业服务机构已由2000 年的33家发展到818 家。近1/3 的省(区、市)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新创企业服务中心全覆盖、协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服务网络。除培育合适的服务主体外,还应注意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快新创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集聚服务资源、集成服务手段、互补服务功能、减少重复建设,为新创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地支持建设了1480 个公共服务平台。这些平台在提升新创企业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服务功能上,还应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如创业服务、创新服务、融资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服务、人才招聘培养服务、市场开拓服务等。注:以上数据均出自省局监控决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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