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梦梦到地震房屋倒塌中震塌的商品房,是不是还要继续还银行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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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分期付款买的手机,被偷了。至今仍要付款。至今不能释怀。看新闻,地震房子震塌了后还要还房贷。终于释怀了。
天朝就是这样
楼上sb``````
前年鬼子又在中国一个叫什么黄的地方,要拆一家人的房子,那家人不拆,逼得俩人淋上汽油活活烧死了,这还不算,鬼子还把那家人的亲戚都给押到集中营里,说是危害社会治安。
这不算什么,鬼子居然想害了我们下一代,往奶粉里面掺三聚氰胺。后来被抖出来不死心,改用皮革粉。
可是鬼子还是觉得太慢, 故意给我们学校偷工减料,一遇上个地震,立马粉碎,一下死几千。
鬼子真是可恶啊
8楼正点啊!
鬼子太狠毒了 还是天朝好
打了错别字。重打一次:地震丢了房子,理论上依然要还贷款,但是你可以选择断供,请银行和法院自行去拍卖那个不存在的房子来收回成本吧
回这个房子的问题,地震丢了房子,理论上已然要还贷款,但是你可以选择短供,请银行和法院自行去拍卖那个不存在的房子来收回成本吧
表示俺也不懂~
这是真的,只是贷款银行多少年不能催缴。但是钱还是要还得~~~
额……,俺表示不懂
那老婆跟人跑了还要付子女抚养费呢
这才叫悲剧…
····电话也刚丢了同情下···
还租房子住好啊……
怀疑中…汶川地震不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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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受欢迎的爆笑笑话地震后房子没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 简书
地震后房子没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近年来,我国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百年一遇的各种台风、地震、海啸,硬是被我们短短十几年内见证了,这算不算“见多识广”。作为金融服务机构,抢灾救灾后,最重要的还是如何保证信贷资产周全。期间,更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受灾后房子倒塌了,银行房贷还要继续还吗?换一个角度问大家两个问题,大家或许会有自己的答案1、你朋友借了你的钱买车,几天后,他的车掉河里报废了,那他还需要还你的钱吗?2、如果按揭的不需要继续还贷,那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人就活该了吗?其实,于情于理来讲,地震后房子倒塌了,银行房贷都要继续还。从债务关系上来讲,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你和开发商的关系你从银行借钱向房地产商支付了全部房款,得到了房产证,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此后,你和开发商基本就没有什么关系了。二是你和银行的关系你向银行借了钱交给开发商,你和银行便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你就是债务人。为了防止你还不起,银行要求你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当你真的还不起时,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以对你的房产优先受偿。其实关系已经很明显了,房子抵押只是债务关系的一个补充。如果房子地震倒了,只是一个抵押物的损毁,你们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并不会因抵押物(房屋)的灭失而消失。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
图片来源于网络
当然,还有小伙伴会问,如果地震中房子塌了,房屋主人也死了,那么房贷还要不要还?这种情况下,由于民事主体不存在了,贷款当然就不用还了。在债权法中,是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父债子还只是道义上的约束。但债务人的其他财产(遗产),是要优先用于偿还贷款的。如果贷款时候买了房贷险,是不是就不怕地震了?房贷险一般是不保地震的。 房贷险保险责任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和“还贷保证保险责任”两项。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为3种:“房屋保险”一般赔偿由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1.火灾、爆炸;2.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还贷保证保险责任范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致使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责任的,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出险当时《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可见,由于地震破坏力太强,一般保险公司是不愿意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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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很多网民会不开心了,开始骂骂咧咧说银行霸王条款,这已经是舆论界的套路了,凡是不利于自己的就是不合法的,即使合法也是法不合理的。当然,更多的暴民网民根本就不关心法律不法律,只图自己骂得痛快今天就看到一个网友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房子抵押给银行了,银行有义务保全抵押物安全,银行不说话了……我只回了四个字:你懂法吗?还有网友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打抱不平拯救宇宙:银行倒闭了,我们的存款最多只能取出50万元,请问国家维护的是谁的利益?我倒想问问:你认真看过“存款保险制度”吗?你懂破产法清算程序吗?关键是,就你这思维逻辑,你在银行会有50万元存款吗?其实,大家也不必太担心地震房子倒塌之类的问题,像地震这种大面积自然灾害,国家政府还是会出面安抚民心的。比如汶川大地震后,银监会就发出《认真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核销工作 努力减轻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债务负担》一文,要求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除了房贷之外,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银行也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当然,这只是特殊时期,特殊政策,并非是普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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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网络有一个回答是“银行不能主张债权”,得到了网友的广泛认可。其实,只要你说银行不能主张债权,无论是什么理由,都能得到网友的支持。
此截图来源于“头条问答”
对于这个回答,其实是站不住脚的。第一条说“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要知道,合同的目的是“保证债权的实现”而非是要拍卖房子,“房子倒了”并非是不能履行合同的充分条件。所以,债务人应该继续用其它财产偿还房贷。第二条说“抵押权因抵押物消灭而消失”,这句话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文章前面已经讲得很清楚了,这只是抵押权的消失,并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本文完——我是猴子称王。一名银行基层员工,身在体制内却不愿被枷锁束缚,身处N线城市却爱折腾梦想,为遇见更美好的自己,邀请你共同前行。读完我的文章有收获,试试打赏、关注和点赞哈!
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分享excel实用技巧,帮助大家提高工作效率,告别加班。【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excel自习室【姿势】按揭中的房子因地震成了废墟,房贷还要继续还吗?答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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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带来的财产问题,近日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有网友疑惑:按揭中的房子若因地震成了废墟,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更具体地说,如果是正在还月供的房子倒塌了或者成了危房,是否还要继续还月供?如果房子在,人没了,谁来继续还月供?    这一话题在问答平台上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对此,8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走访多家商业银行和法律界人士后,也在该问题下给出了答案:地震中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    这是因为,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华夏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研究员李虹含表示,根据国际经验,在处理地震灾后抵押物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四种情况。    上述是地震灾后有抵押物与担保品的四种情况,若为信用贷款,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损失与风险。  在该回答下方的评论区,许多网友表达自己的看法,总体而言支持和反对的声音皆有。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不涉及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如果在地震中损毁、灭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后果?地震发生后,很可能有些人刚刚交付房款尚未交付房屋,有的则可能是刚刚交付房屋却尚未交付房款,结果房屋因地震而毁坏甚至化为乌有。      小编注意到,近年来每当地震灾害发生后,都会出现类似文章开头提出的讨论,而银行与专家方面的看法大体一致。        而在前几年的讨论中,也有业内的声音表示,当受灾群众面对着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心灵受到创伤、财产被摧毁、生活无着落时,如果还要他们来承担被震毁住房的房贷债务,从人道的角度来说,是不应该的。此前也有国家发布特殊政策的先例,比如:    不过,情况自去年起发生了变化,人们有了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不可抗力”风险的办法——巨灾险。据《中国保险报》报道:      据此前媒体梳理,地震巨灾保险产品的主要内容包括:        统计数据显示,自日以来,住宅地震共同体共为近150余万户居民提供了超过670亿元的风险保障。个人投保的用户更多来自云南、山西、山东、安徽、广东等地震多发或沿海地区。  《中国保险报》在8月3日的报道中称,除了消费者自发购买,地方政府也在行动。日,河北张家口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项目正式签约,为张家口134万户城乡居民提供地震风险保障482亿元。张家口市也成为全国首个在住宅地震保险制度框架下,由政府全额出资、区域统保的城市。  以下是在部分保险公司网站检索“地震保险”后得到的结果。尽管保障项目多为财产损失,并不直接涉及“房贷”本身,但如果投保人面临“房塌了还要还贷”的情况,按照规定,银行可以通过实现贷款人因房屋毁损得到的保险金优先受偿。      ▲中国人民保险相关保险产品截图      ▲平安保险相关保险产品截图  可以看出,尽管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中的住宅地震保险正在为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构筑起防范地震风险的防护网。而随着巨灾险的不断发展,相信未来人们谈起上述话题时,也将轻松一些。  来源:人民日报、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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