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房产北京遗嘱公证处到公证处,需要子女都到场签字吗

房产继承公证麻烦在哪儿? 立遗嘱要立规范的遗嘱 否则政府部门将无从核实
从明年1月1日起,房产继承过户时,不再要求必须进行房产继承公证。对于这项新规,很多人对此拍手称快,省去一部分费用不说,房产继承公证不是&非你不可&了。说起房产继承公证,办过的人都表示&苦不堪言&。为此,记者进行了相关调查。
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
上周,记者致电本市多家公证处咨询办理流程,但对方均称手续复杂,无法接受电话咨询,只能到现场咨询。
上周五下午3点左右,记者来到了北三环一家公证处。40多平方米的大厅里坐了十多个人。工作人员说,这些人大部分是咨询房产继承公证的,因此要排号等待,即使是咨询也需等1个小时左右。工作人员看到记者很诧异,解释说:&房产继承公证和其他业务不一样,涉及内容比较多,另外根据您家的情况,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记者等待期间里,有两家人因时间太长而先行离开。大约40分钟,工作人员通知记者可以进去咨询了。
记者以亲戚家一户实际情况为例进行咨询:今年8月,一对老年夫妇中的女方去世,房产在女方名下,需将房产过户到男方名下。
听完记者介绍,咨询人员先拿出一张单子,&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材料&的内容把整张纸都写满了。咨询人员解释:&办理房产继承,首先要析产。这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其中一半本身就是男方的。另一半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他本人、女方父母、儿女共同继承。&
继承所需证明材料,首先是房产证明,要有房产证和购买证明,如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收据等。其次是被继承人的身亡证明,由医院或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出具。第三部分是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第四部分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要求被继承人和每一个继承人都要出具,而且要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记者粗略统计,证明资料至少有10份,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继承人移民且更名,还需要继承人提供更名文件及大使馆认证。咨询人员介绍,这些资料准备齐全后,必须在所有合法继承人到场的前提下,才能办理公证。
至于公证费用,受益额大于50万元、小于500万元,按照受益额的0.8%收取。不过,咨询人员也好心提醒记者,&从明年1月1日起,房产登记部门不要求必须公证,如果不愿意交,可以再等等。若办理了公证,过户时可以走绿色通道,能更快些。&
对于自行办理房产继承的市民,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不要遗漏继承人。如果一套房产存在多位继承人而又想将房屋所有权完全归于其中一位继承人的话,依然需要其他继承人确认已放弃继承权。
90岁高龄老人需到现场
北京人李女士半年多前,为了一套老房的继承过户,可没少跑腿。
李女士的父亲过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子,并没有立遗嘱。半年多前,她和弟弟经过商量,决定把父亲的房子继承到母亲名下。&我们三人到场,子女当场表态放弃继承权,应该就能拿到公证书了吧?&然而,他们想得太简单了。
公证处工作人员称,作为同样具有继承权但早已经去世的奶奶,需要开具一份奶奶的死亡证明。其次,包括姐弟俩、母亲和已经年迈的爷爷在内,四个人都分别需要出具一份由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开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四个人与老父亲的关系。最后,就是出具继承权公证书时,四人需同时到场。&亲属关系证明,这个太不可理解了。&李女士说,从家庭户口本上,一眼就能弄明白四个人和父亲的关系,可公证人员依然要求再次证明,&况且,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我和父亲的父女关系,还不是看户口本和档案材料?多绕一道弯,有何必要?&
出具公证书时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到场,这一点也令李女士觉得不够关怀便民。&对于已经过了90岁高龄、腿脚很不便利的老人,为何就不能有些替代措施?比如视频录像?&她曾提出,能否提供收费的上门服务,却被告知只有亲自到场,没有其他方式。
&疑难&关系继承公证更复杂
像李女士这样简单的继承关系,尚且需要跑上几趟,而遇到公证员口中的&疑难&关系,仅仅是确认继承关系这一项,往往就需要多项证明。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代位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而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此前,网络上广泛转载的《父母去世后房屋属于独生子女吗?》就属于出现了代位继承。作为已去世父母的独生女儿,小丽想将父亲生前登记在其名下的一套学区房通过继承过户到自己名下。然而,公证处却要求,小丽需将父母的亲戚全部找到,在亲戚们都在场的情况下方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因为,小丽的父亲没有订立遗嘱,且先于小丽的奶奶过世,所以小丽奶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了一定的房产份额。而小丽奶奶过世后,其所持的份额又通过转继承,令小丽父亲的兄弟姐妹也获得了一定份额的继承权。其中,因为大伯和小丽父亲已经去世,便又发生了代位继承,由小丽和大伯的子女分别获得了相应的继承权。
&网上说的这种情况属于较极端的案例,但在实际中,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确时有发生,一套房屋通常会牵涉六七位继承人。&一位公证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继承公证的要求,所有继承人都需到场办理公证。
提前立遗嘱可省大麻烦
中华遗嘱库主任陈凯律师提醒市民说,现在,房产已经成为继承中最大的财产。房产继承过户不要求公证,不等于不审查核验。不管是房产继承公证,还是过户部门审查核验,都不会太省事儿。
对于房产继承公证和审查核验的重点和难点,陈凯说主要有两个:首先是证明继承人过世。一个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父亲去世了,他要办理继承房产公证,可能爷爷奶奶已经去世了,公证时,需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但这份死亡证明可能要到爷爷奶奶生前居住地开,这往往会很麻烦。
第二,办理时,要求所有在世继承人都要来现场。但有的人在外地,有的人出国了,有的人年纪大,有的人不愿意配合,往往导致人很难到齐。
怎么解决这两个难题呢?陈凯认为,第一要通过政府内部信息互联,打破信息孤岛,让一些去世、关系等证明信息可以内部查询。其次,呼吁老人提前写好遗嘱,财产指定给某些人,那么就可以减少一些证明材料,办理时非继承人也不用到现场了。他还特别强调,立遗嘱要立规范的遗嘱,否则政府部门将无从核实。今日律师风向标:
老人立房产公证,所有的子女要到场签字吗?
公公在世的时候立过遗嘱,房屋给我的丈夫,结婚前公公就过世了,我也没见过,结婚后,丈夫告诉我遗嘱的事,结婚前我丈夫把遗嘱放在我婆婆哪里,可到现在我也没看见,说没了。我和丈夫结婚十几年了,前几年,婆婆把房产证给了我。我家在原来的房子太破了,我丈夫把它翻盖了。现在婆婆年龄大了,大脑很清楚。想要立房产公证,我的两个姐姐也要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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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区
如果你公公的遗嘱找不到,那么你公公的财产份额就会按法定继承处理,你丈夫的两个姐姐也有权利继承。如果你婆婆要将房产权利全部遗留给你丈夫,就必须征得你丈夫的两个姐姐同意,因此,她们两个必须到场。
如果你公公的遗嘱找不到,那么你公公的财产份额就会按法定继承处理,你丈夫的两个姐姐也有权利继承。如果你婆婆要将房产权利全部遗留给你丈夫,就必须征得你丈夫的两个姐姐同意,因此,她们两个必须到场。
如果你公公的遗嘱找不到,那么你公公的财产份额就会按法定继承处理,你丈夫的两个姐姐也有权利继承。如果你婆婆要将房产权利全部遗留给你丈夫,就必须征得你丈夫的两个姐姐同意,因此,她们两个必须到场。
如果你公公的遗嘱找不到,那么你公公的财产份额就会按法定继承处理,你丈夫的两个姐姐也有权利继承。如果你婆婆要将房产权利全部遗留给你丈夫,就必须征得你丈夫的两个姐姐同意,因此,她们两个必须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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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公公的遗嘱找不到,那么你公公的财产份额就会按法定继承处理,你丈夫的两个姐姐也有权利继承。如果你婆婆要将房产权利全部遗留给你丈夫,就必须征得你丈夫的两个姐姐同意,因此,她们两个必须到场。
找不到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如果你公公的遗嘱找不到,那么你公公的财产份额就会按法定继承处理,你丈夫的两个姐姐也有权利继承。如果你婆婆要将房产权利全部遗留给你丈夫,就必须征得你丈夫的两个姐姐同意,因此,她们两个必须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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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老人瞒着家人办遗嘱公证(图)_网易新闻
老人瞒着家人办遗嘱公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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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展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的预约登记申请表  昨天是北京市公证行业开展为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活动的第一天。据了解,截至昨天下午4点30分,全市25家公证处共接待了244件预约,其中方正公证处还现场为一位88岁老人办理了房产遗赠。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办理遗嘱公证预约的老人中不少是瞒着家里人来办理的,原因是想把财产留给子女之外的非法定继承人或是多子女中的部分子女。
  “遗嘱公证”专设接待室
  从昨天起至本月31日,北京市公证行业开展为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活动。有立遗嘱意愿的老人,均可到本市25家公证机构中的任意一家办理预约登记,公证机构将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昨天上午9点钟不到,78岁的薛大妈和80岁的老伴儿就早早来到了位于西城区阜外大街上的方正公证处。
  薛大妈说,她就是来预约办遗嘱公证的,她要把家里的财产全部留给女儿。
  薛大妈只有一个女儿,一般情况下,独生子女基本上不会有财产继承方面的纠纷。但薛大妈觉得立遗嘱很有必要。她说:“我女儿是残疾人,我们趁着身体好,立好遗嘱,今后孩子就方便了,省得麻烦。”薛大妈表示,自己和老伴儿对做遗嘱一点抵触都没有,“办好遗嘱,我们活着也踏实。”
  为了更好地接待老人,照顾老人行动缓慢,讲话速度慢,看字写字都比较慢的特点,北京市方正公证处专门设立了“遗嘱公证”接待室。据了解,这是全市唯一一个专设“遗嘱公证”接待室的公证部门。
  该处主任王士刚介绍,“遗嘱公证”常态情况下每天最多办5-7件,稍慢点一天就只能办3件。一年要办理500多件,业务量上来说并不是很大,但程序复杂,耗费时间很长。
  据了解,遗嘱公证正常的程序是公证员要审查资料、询问、做笔录、根据情况起草遗嘱、全过程录像、把笔录向当事人宣读、签字……而公证员要问询的内容很多,比如财产情况、权属归谁、现状是怎么样的、家里有无需要抚养赡养的人、家里老人的情况和子女的情况,如果子女多,或者给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不给子女给其他人,为什么?这些都必须了解,因为这些都是有可能将来引起纠纷的,所以,老人必须把这些问题说清楚,三个孩子但只给其中一个,那另外两个孩子为什么不给,都得说清楚。而这个过程还要全程录像,如果老人的孩子将来来找,公证处可以拿出来让他们看一看,当时老人是怎么说的。
  公证员在谈话当中,需了解老人的行为能力,得慢慢聊天,不能太着急,老人说话都比较慢。此外,还要宣读遗嘱的法律规定,包括修改遗嘱的方式、撤销遗嘱的方式,都要明确告知老人。而一般情况下,光做笔录一项,就需要一个小时左右。于是,方正公证处便单独把办理“遗嘱公证”拿出来,设立了专门接待“遗嘱公证”的公证室。
  据了解,截至昨天下午4点30分,全市一共接待了244件遗嘱公证预约。
  为表达真实意愿 老人瞒着家人进行遗嘱公证
  在预约登记前台,北青报记者看到,一些老人是瞒着自己家里人来公证处预约办理遗嘱公证。面对记者的提问,老人迅速躲闪,显得有些不自然。
  据了解,这些瞒着家里人来办理预约公证的老人,基本都是要把财产留给子女之外的非法定继承人。也有的是多子多女,而他们的财产又只想留给其中的部分子女,而不是所有亲人都有份儿。
  马文娟副主任介绍,有些老人到公证处来办理遗嘱公证,有一些是家里子女们教好了,然后让老人到公证处来背诵“原话”。有的老人背着背着就哭了,因为他们所说的,并不是自己的真心所愿,于是就感觉很委屈。这种情况,公证员经常遇到,所以公证员就会跟老人聊天,想办法了解老人们的真实意愿。
  王士刚主任表示,遗嘱是可以把财产留给任何人的,但如果不是留给他们的合法继承人,公证部门就需要特别谨慎,“这是人之常情,本来应该得的利益被剥夺了,而且房产这么重要的财产,好几百万都没有了,肯定得争,不会轻易放弃。所以,行为能力、对财产权属的认定、主观意思表示等方面的判断,公证员必须慎之又慎。”
  王士刚主任对北青报记者说,本次登记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原则上不上门办理。主要原因是因为上门的,尤其是去家里的,公证员无法判断老人的意愿是否真实。有很多老人与受益人也即他们的子女住在一起,在受益人的指使下,把公证员叫到家里办理遗嘱公证。那么,受益人也可能在屋里放个录音机,也可能在门外偷听,没法保证那些老人表达的“真实意思”是他们自愿的。所以,公证部门尽量避免到老人的住所地去上门办理公证。如果老人确实是生活或者是腿脚不方便,在医院住院,并且有医院的证明,也不排除可能会上门或到医院去为老人办理遗嘱公证。这要有时间性的安排,如果办理,公证员所花费的时间会更长,所花的费用也会更高,所以,这次暂时不提供上门办理。
  遗嘱公证可能会剥夺一些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由此可能会引发一些相应的诉求,这样对遗嘱公证的考验就相当重了。于是,各公证处的公证员压力会比较大,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时,也相对比较谨慎。
  再婚老伴去世无亲生子女 老太想把房子留给亲侄子
  北青报记者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老太太说,她今年80多岁,家有房产一套,想留给自己的亲侄子。听说现在可以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就赶到方正公证处来问询。
  据老人自己说,再婚老伴几年前去世,留下她一个人孤独的生活。房子是他们结婚后买下来的,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她知道这套房子不完全属于她自己,她想把属于她自己的这一部分,留给自己的亲妹妹一部分,再留给自己弟弟的儿子,也即她的亲侄子一部分。可是,她的再婚老伴也有孩子,有人对她说,她如果去世了,她住的房子就都得归她再婚老伴的三个孩子,自己家人会一无所有。
  老太太说,她高度近视,目前眼睛几近失明,记忆力也不如从前了,她记得以前曾经立过遗嘱,但找不到了。
  公证处的接待人员找个房间,让老人坐下。老人头发花白,她说,自己眼看快要死了,所以要公证一下,把自己的房子留给娘家的侄子。老人说的侄子是她弟弟的儿子,而弟弟原在北京工作,因病去世,留下了11岁的小侄子。弟妹改嫁后带着侄子去了外地,现在这个小侄子还在上学。老人说小侄子生活很困难,所以她要留下房子。本来此事她想委托自己的亲妹妹帮忙办,但是妹妹身患重病,已做过手术,身体不好已无力帮她,她只得自己到公证处办理。
  公证员告诉她,预约后公证处会跟她联系办理事宜,但她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房本、户口本、结婚证、老伴死亡证明、未再婚证明、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但老太太一听要去医院体检开证明便面露难色。公证员解释,医院证明是为证明立遗嘱人意识状态、头脑清醒,需到“三甲”医院神经内科体检,未再婚证明可以不开,但医院证明是必须要去办的。
  老人说,她现在生活实在有困难,眼睛看不清东西。早晨出门,遇有一路人过马路,问她到哪里,就打车把老人家送到公证处,不然自己都来不了。老人家说自己耳朵也聋了,腿还疼,又孤独一个人,老伴一死,天就塌下来了。说到这儿,老人哽咽,眼圈泛红。她说,她现在主要靠每个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而她退休是在外地,工资需要分两次邮寄到北京。而她在北京的医疗,都必须到安徽去报销,几乎等于是全都自费的。自己无子无女,孤苦伶仃,唯一的愿望,就是想给自己那可怜的小侄子留点财产,作为孩子的生活保障。
  女儿出钱买房 父亲却要将房产留给孙子
  昨天,方正公证处现场为一位88岁的老爷爷办理了遗赠公证,这是该公证处为80岁老人免费办理的第一件遗嘱公证。老人并不知道今天起开始预约,他是之前就计划当天来办理。因为正好赶上公益活动开始的第一天,这位老爷爷便成了免费办理受益的第一人。
  老人告诉公证员,他打算把自己的房产留给自己的孙子。
  据介绍,《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顺位,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被继承人去世之后,上述人平均继承他的遗产。第二顺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当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不继承时,比如被继承人没有结婚,无子女,父母也不在了,那他的财产就转为第二顺位继承,也就是要给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了。
  也就是说,孙子女、外孙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人,他们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与七大姑八大姨亲戚朋友,甚至保姆,享有同样的继承地位。
  这使得老爷爷这个心愿的完成,增加了一些故事性的戏剧色彩。公证员需要详细了解他的各种情况。
  老人说,他是上世纪50年代大学毕业,读过四书五经。身体方面,除了眼睛有点花需要戴花镜读书,但耳不聋,还是习武之人,其他都很好,非常健康,书法还很好。
  老人的老伴已经去世,他们育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已成家立业。之所以把房产给孙子,是因为老人从小亲手把孩子带大,对孙子感情很深,对孙子的教育各方面投入很多。从小教孙子读书、写字,对孙子要求严格,教育方面对孙子的成长付出很多。孙子也孝顺,听话,并学有所长,事业生活都很好。
  据了解,老人来公证处做公证,并不避讳家里人,老人跟儿子和女儿之前也都说过自己的想法。2000年买房子时,他曾对子女说过谁出钱给谁,但儿子没出钱,女儿出钱了,如今他坚持要把房子留给孙子,女儿孝顺父亲,且通情达理,虽然有一点情绪,但并未阻止。
  在家里,老人曾经公开跟家人说,孙子是自己的精神支柱,是自己生活的一切,他就想把房子留给孙子。但当年,老人在买房子的时候,曾说过买房子谁出钱,将来房子就留给谁。但现在老人改主意了,虽然女儿出了钱,但他还是想把房子留给孙子。所以,他来公证处办理“遗赠公证”。
  方正公证处的马方娟副主任介绍,爷爷把房产留给孙子,从大的方面来讲,都叫遗嘱,但遗嘱细化之后有两种情况,一种遗嘱是法定继承人,比如给配偶、子女、自己的父母。但如果给第一顺位以外的,或者法律上说是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就叫“遗赠”。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属于第一顺序,也不属于第二顺位。
  北青报记者在现场看到,遗嘱公证室里,老人正在与马文娟聊天。马文娟告诉老人,此刻正在办理的属于遗赠。关于遗赠,是把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法律是有规定的。将来他百年后,两个月之内,他的孙子作为受遗赠人,必须到公证处来办理继承遗赠公证手续。如果超过两个月不来办理,法律上规定,就视为放弃受遗赠,这样,财产就自动归为法定继承人了。
  老人频频点头,表示回去一定提醒孙子。马文娟还告诉老人,即使今天他立了遗嘱了,并不说明他的财产就不能动了,他的房子在他有生之年还是可以卖的。如果卖了,他的遗嘱就自动失效。
  需对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是本市公证部门为老人提供的一种特殊公益行为。公证部门提醒老人们,立遗嘱的目的是让老人按照自己的心愿处分自己的财产,不要受遗嘱受益人的左右。老人办理遗嘱公证时,公证员都要与老人单独谈,受益人是不能在场的。
  同时,老人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所了解,最好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神志状况的证明,最好是老人平时看病常去的有病历的医院,能告诉公证员患没患过脑血管疾病,以判断老人现在的行为,能不能代表他们自己的主观意愿。
  此外,公证员最好能拿到老人想立遗嘱财产的凭证。有些老人来,说想把房子立遗嘱给谁,但却提供不出产权证。原则上,这个遗嘱是不能立的。如果有些子女把老人的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都藏起来了,老人要立遗嘱的话,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公证员在了解情况时知道了这些情况,会告知老人,可以帮他们立下遗嘱,但这份遗嘱能不能生效,得看老人是不是有产权证明。财产的产权证明可以暂时不提供,但老人的身份证必须得有,否则便不可以立遗嘱了。因此,公证员建议老人要看管好自己的身份证。
  对于家里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因此,公证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一定会认真详细地了解继承人中的基本情况。如果确认有未成年、残疾人,或者精神病患者,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公证员一定会提醒立遗嘱人,严格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为他们留下遗产份额,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会出现与《继承法》相抵的情况。
  如果遗嘱是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即使是在遗嘱中未提及当留份额,那在具体执行继承的时候,遗嘱内容将与《继承法》规定的内容一并执行。
  本版文/本报记者 刘晓玲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作者:刘晓玲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文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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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年 04月 01日北京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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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财产所有人向公证处申请立公证遗嘱时,不需要继承人签字或者同意。
3、继承人无权要求公证处或者立遗嘱人撤销遗嘱公证。需要具体解决方案?北京闻道律师事务所遗嘱是老人对自有财产的处分,只要内容合法,公证有效,遗嘱就是有效的,无需他人同意。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是不能不经老人同意擅自将老人的遗嘱改成继承的,需要通过老人重新做公证变更遗嘱的内容。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不能,除非老人家亲自去公证处撤销原来的公证,重新在做一份公证。需要具体解决方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遗嘱已经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老人去世后,按照公证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需要具体解决方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公证后的遗嘱是有法律效力,公证处是不可能改变遗嘱的。需要具体解决方案?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遗嘱无需征得继承人的同意。公证处不会对老人的遗嘱做任何更改。北京汇鹏律师事务所老人遗嘱公证具有法律效力,你不同意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公证处不能更改遗嘱也没权利更改遗嘱,只有老人自己可以更改遗嘱。需要具体解决方案?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公证遗嘱合法有效的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需要具体解决方案?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公证遗嘱合法有效的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需要具体解决方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属于老人个人财产 其有权利处分自己财产 不需要征得你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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