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茅治安联防站费 卫生费 联防费一个月是多少

2003年,孙志刚之死的消息被媒体揭露,孙志刚,大学生,因不办暂住证非正常原因死于广州收容所。之后7年,没有人再查暂住证,广州社会秩序一切如故,甚至,据官方统计,各种社会秩序还好于以前。孙志刚之死的风声以过,现在又要办所谓的居住证了,之后,广州外来工一律要办居住证,据网络资料显示,每月要10元,公本费要20元,不同区域办一个居住证要84--125元不等。昨天我就此事去所在居委会问过,每年要交30元,说这费用是什么治安联防费,居住证是免费的。加上公安与照相馆勾结的照相费25元,共要55元,我还没有办,我问到的是这些,据说当你第一次去问的时候都说是免费的,而随后的办手续会无端增加收费项目,之所以一些人办的费用在84--125元不等,这些费用还不包括公安与照相馆勾结的照相费用。现在公安已经到处贴公告,如果哪个胆敢不办居住证,每人罚款50元,房东租房给没有居住证的人,房东将要受到3倍以上房租30000元以下的罚款。这一招更利害了,如果外来工不办居住证将没有地方住。实际上是暂住证制度又复辟了,甚至比暂住证制度更可怕更恐怖。广东的公安又开始像榨苹果汁一样榨取老百姓的血汗钱了。我想做第二个孙志刚,反正现在也失业了,每天24小时基本在出租屋度过,比监狱还难耐,得考虑吃喝,得考虑交房租。。。 难道身份证就不能作为登记方便管理的手段吗?非要老百姓用血汗钱去办所谓的居住证吗?这不是劳民伤财吗?一个居住证的成本真的就值这么多钱吗?办居住证真的是为了方便管理吗?广州的警察每天都想着要每位老百姓交30元治安联防费,这样的警察老是想着如何从老百姓身上如何榨取多一点油水,怎能为老百姓办实事?广州每年以办居住证的方式收取外来工30元治安费合法吗?公安本来有治安的义务,如果按此道理,银行可以向储户收上班劳动费,环卫部门可以收卫生费,空气呼吸费?。。。。。。
孙志刚之死换来老百姓7年的太平到底值不值?     
不值。    
想当年弘一法师谭嗣同变法失败,本来可以逃跑,但却以“以吾等之血唤醒中华苍生”之话从容就义,但是你说他四的值吗,你的目的达到了吗,完全没有,他虽然智慧一世,却还是错误评估了中国人,中国百姓,谭嗣同四的时候,人们大多抱着看戏的心态去看待,清朝时为什么把行刑地放在菜市口,原因就是让大伙看戏,让大家茶余饭后有话题,鲁迅先生的《药》中的人血馒头,人们根本不会管这事谁的血,他们只管它能不能治病,所以这样的四毫无价值,现在的事实也不是告诉你了么,孙志刚四后七年,老毛病就又犯了,仅凭一个人的四就想改变一种制度,一种对当权者有利可图的制度,那是不可能的,也许现在这种万恶的暂住证制度无法被剔除,但是我们相信有朝一日当我们被当权者压榨的忍无可忍时,会有人站起来推翻它的,只是那一天会很遥远 。    
很简单,因为我们没有成功的先例,对当权者权利的限制或改变一共只有三种办法:  
第一种是发源于欧洲的君主立宪制,那是本国人民与当权者通过常年的利益冲突所达成的最后协定,比如英国王室当年就是因为对人民赋税过重导致资产阶级起义逼迫国王与其签订了君主立宪协定,从此以后国王只有执政权,没有了立法权,立法得议会说了算,不过由于文化的差异,我们中华文明似乎还从来没有做到过。    
第二种是依然是源于欧洲,我无法概括它的名称,我只能举个例子比如当年俄国彼得大帝在认识到俄国与欧洲诸国的差距后果断的率团进行出国考察学习,直接的结果就是俄国迅速摆脱落后的局面,俄国历史上只有两个沙皇被称为大帝,一个是叶卡捷琳娜大帝,一个就是彼得大帝,所以说他的这种作为被称为自上而下的改革,也就是内部改革。这种情况的出现只能寄希望于出现一个像彼得大帝这样的伟人,所以在我们的历史上,虽然有个内部改革,也就是当年的“戊戌变法”,不过又是因为文化原因,或者更简单些,王权在中国的地位太过牢固,以至于内部改革再怎么彻底也无济于事,所以,最后以慈禧一句话就结束了改革而告终。    
最后一种,也是被人们普遍认为成功的一种,我们称之为暴力革命,也就是“辛亥革命”,我们现在都认为当年的辛亥革命是成功的,不过我不这么认为,了解历史的人都会这么觉得,要不是袁世凯的倒戈,清朝又怎么可能会扑不灭这场革命,当时的革命势力根本没有正规军,要不是袁世凯早有预谋的篡权,辛亥革命很可能只是另一场悲剧,最后的事实我们也都知道,袁世凯复辟,辛亥革命的努力又回到了原点,而后军阀混战,无异于五代十国,我们再熟悉不过的场面,而后国民党北伐,至此伟大的孙中山先生也许是有可能颠覆中国千百年来的传统,使民主称为可能,不过很可惜,他的继任人蒋介石,或者当年的合作伙伴毛泽东这两个人从骨子里就仍然是一个传统的中国人,也就是把一个思想,一种声音奉为精神指导的人,简单些说,他们两个仍然是独裁者,不管是谁胜利了,结果还是一样的。所以至此我认为历史上在别国可行的办法,在中国,全都只是昙花一现,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    
最后,必须提一点,我最敬重的就是孙中山先生,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的革命者,他的生活本来就不是差,本来就是一个行医的人,可以说原本是可以幸福富足度过一生的,但是他还是为了亿万同胞站了出来,他的努力是为了别人的生活变的更好,不是为了自己,我们把这种人称为革命者,中国最缺这种人,其中的缘由无需我多言。所以也许是他的这种行为感动了上苍,很多很多年以后,他的努力还是得到了回报,这个回报就是蒋经国先生,中华文明中第一个实现民主的人,他的所作所为还是能让我们感到一丝安慰的。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难道各位外来打工仔认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居住证制度合法?
  如今广州又开始办“暂住证”了,目的就是榨取干豆腐的油水
  广东的公安说办居住证免费,可实际上另立名目乱收费,说话不算事,小人,流氓!
  为什么无论战争还是太平,受伤的总是老百姓啊
  为何明知这种暂住证制度会害人,孙志刚死7年后又要执行?
  办亚运,又申世博,羊毛自然是出在羊身上啦
  难道办亚运的费用要广州的外来工来承担吗?亚运的广告旅游宾馆餐饮等收入怎么不分一点给我们外来工?
  如果山东青州的领导能到广州来当父母官就好了,老百姓就不用受苦了
  孙志刚归来吧
  居住证暂住证换汤不换药而已,愚弄百姓,可耻
  老是想着老百姓的钱的警察能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吗
  法律规定,警察有治安联防的义务
  如今法律当放屁,警察不像警察,有劳动法似没有劳动法
  怪不得工厂的员工都去跳楼了
  暂居证 ,居住证制度,说白了就是欺压为中国繁荣昌盛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广大农民工,这是一条从上自下都不认可的制度。请记住孙志刚
  孙志刚应该追认为烈士
  熟可忍,熟不可忍
  明显是以亚运为借口办居住证,榨取老百姓血汗钱
  如今,伤天害里的事公公安安也做
  老百姓不可欺,老百姓不可辱!!!
  每一份工资,代价应该有几高  每一个工厂,留下怨恨有几分  每一个警察,做过的恶事有几多
  警察不做正经事收什么钱啊?办什么居住证啊?
  还有十天,办居住证的大限就到了,办还是不办?
  在工厂工资低得可怜,在外面还要办什么居住证,唉。。。  居住证制度老百姓有没有同意呀?有没有举行听证会啊?
  纪念志刚君
  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        南方都市报 
  08:51:35       3月17日:在广州街头被带至黄村街派出所    3月18日:被派出所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    3月18日: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20日:救治站宣布事主不治    4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事主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      孙志刚,男,今年27岁,刚从大学毕业两年。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他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在其后的3天中,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广州黄村街派出所、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这3天,在这3个地方,孙志刚究竟遭遇了什么,他现在已经不能告诉我们了。3月20日,孙志刚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广州市脑科医院的江村住院部)。    他的尸体现在尚未火化,仍然保存在殡仪馆内。      孙志刚死了    先被带至派出所,后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之后不治      孙志刚来广州才20多天。2001年,他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之后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20多天前,他应聘来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    因为刚来广州,孙志刚还没办理暂住证,当晚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    当晚11点左右,与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一个手机打来的电话,孙志刚在电话中说,他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    在一份《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孙志刚是这样填写的:“我在东圃黄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后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    孙志刚在电话中让成先生“带着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于是,成先生和另一个同事立刻赶往黄村街派出所,到达时已接近晚12点。    出于某种现在不为人所知的原因,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在那里,成先生亲眼看到许多人被陆续保了出来,但他先后找了两名警察希望保人,但那两名警察在看到正在被讯问的孙志刚后,都说“这个人不行”,但并没解释原因。    成先生说,其中一个警察还让他去看有关条例,说他们有权力收容谁。    成先生很纳闷,于是打电话给广州本地的朋友,他的朋友告诉他,之所以警方不愿保释,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孙志刚“犯了事”,二是“顶了嘴”。    成先生回忆说,他后来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窗口看到了孙志刚,于是偷偷跟过去问他“怎么被抓的,有没有不合作”,孙回答说“没干什么,才出来就被抓了”。成先生说,“他(孙志刚)承认跟警察顶过嘴,但他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    警察随后让孙志刚写材料,成先生和孙志刚从此再没见过面。    第二天,孙的另一个朋友接到孙从收容站里打出的电话,据他回忆,孙在电话中“有些结巴,说话速度很快,感觉他非常恐惧”。于是,他通知孙志刚所在公司的老板去收容站保人。之后,孙的一个同事去了一次,但被告知保人手续不全,在开好各种证明以后,公司老板亲自赶到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但收容站那时要下班了,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3月19日,孙志刚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收容站,这才知道孙志刚已经被送到医院(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去了。在护理记录上,医院接收的时间是18日晚11点30分。    成先生说,当时他们想去医院见孙志刚,又被医生告知不能见,而且必须是孙志刚亲属才能前来保人。    20日中午,当孙的朋友再次打电话询问时,得到的回答让他们至今难以相信:孙志刚死了,死因是心脏病。    护理记录表明,入院时,孙志刚“失眠、心慌、尿频、恶心呕吐,意识清醒,表现安静”,之后住院的时间,孙志刚几乎一直“睡眠”:直到3月20日早上10点,护士查房时发现孙志刚“病情迅速变化,面色苍白、不语不动,呼吸微弱,血压已经测不到”。医生在10点1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10分钟后,宣布停止一切治疗。孙志刚走完了他27年的人生路。    医院让孙志刚的朋友去殡仪馆等着。孙的朋友赶到殡仪馆后又过了两个小时,尸体运到。    护理记录上,孙的死亡时间是2003年3月20日10点25分。      孙志刚是被打死的    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前几天内曾遭毒打并最终导致死亡      医院在护理记录中认为,孙是猝死,死因是脑血管意外,心脏病突发。    在向法医提出尸检委托时,院方的说法仍是“猝死、脑血管意外”。据3月18日的值班医生介绍,孙志刚入院时曾说自己有心脏病史,据此推断孙志刚死于心脏病。但是,这个说法遭到了孙志刚家属和同学的反驳,孙志刚父亲表示,从来不知道儿子有心脏病。    同样,法医尸检的结果也推翻了院方的诊断。在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4月18日出具的检验鉴定书中,明确指出:“综合分析,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虽然孙的身体表面上看不出致命伤痕,但是在切开腰背部以后,法医发现,孙志刚的皮下组织出现了厚达3·5厘米的出血,其范围更是大到60×50厘米。孙志刚生前是一个身高一米七四、肩宽背阔的小伙子,这么大的出血范围,意味着他整个背部差不多全都是出血区了。    “翻开肌肉,到处都是一砣一砣的血块”4月3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解剖孙志刚尸体,孙志刚的两个叔叔孙兵武和孙海松在现场目睹了解剖过程。“惨不忍睹!”孙兵武说,“尸体上没穿衣服,所以伤很明显。”    孙兵武说,他看到孙志刚双肩各有两个直径约1·5厘米的圆形黑印,每个膝盖上,也有五六个这样的黑印,这些黑印就像是“滴到白墙上的黑油漆那样明显”。孙兵武说,他当时听到一名参加尸体解剖的人说“这肯定是火烫的”。    孙兵武说,他看到在孙志刚的左肋部,有一团拳头大小的红肿,背部的伤甚至把负责尸检的医生“吓了一跳”,“从肩到臀部,全是暗红色,还有很多条长条状伤痕。”医生从背部切下第一刀,随着手术刀划动,一条黑线显现出来,切下第二刀的时候,显现出一砣砣的黑血块。    法医的检查还证明,死者的其他内脏器官没有出现问题,“未见致死性病理改变”。    法医的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亡的原因,就是背部大面积的内伤。    鉴定书上的“分析说明”还指出,孙的身体表面有多处挫擦伤,背部可以明显看到条形皮下出血,除了腰背部的大面积出血以外,肋间肌肉也可以看到大面积出血。    “从软组织大面积损伤到死亡,这个过程一般发生在72小时内。”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名外科医生介绍:“软组织损伤导致细胞坏死出血,由于出血发生在体内,所以眼睛看不见,情况严重会导致广泛性血管内融血,这一症状也被称作DIC。DIC是治疗的转折点,一旦发生,患者一般会迅速死亡,极难救治。所以类似的治疗,早期都以止血、抗休克为主,目的是阻止病情进入DIC阶段,没有发生DIC,患者生还希望极大。”     3月18日晚上11点30分,孙志刚被收容站工作人员送到医院(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当天值班医生在体检病历“外科情况”一栏里的记录只有一个字:“无”,“精神检查”一栏里的记
  孙志刚该被收容吗?    有工作单位,有正常居所,有身份证,只缺一张暂住证      接到死者家属提供的材料以后,记者走访了孙志刚临死前3天呆过的那3个地方。    黄村街派出所拒绝接受采访,称必须要有分局秘书科的批准。记者赶到天河分局,在分局门外与秘书科的同志通了电话,秘书科表示,必须要有市公安局宣传处新闻科的批准。记者随后与新闻科的同志取得了联系,被告知必须先传真采访提纲。记者随后传了采访提纲给对方,但截至发稿时为止,尚没有得到答复。    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的一位副站长同样表示,没有上级机关的批准,他无法接受采访。记者随后来到广州市民政局事务处,该处处长谢志棠接待了记者。    谢志棠说,他知道孙志刚死亡一事。“收容站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人员,打人是会被开除的,而且收容站有监控录像”,谢志棠说,孙为什么被打他不清楚,但绝对不会是在收容站里被打的。在发现孙志刚不适以后,他们就立刻把孙送进了医院。    “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点八的把握可以保证,收容站里是不会打人的”,谢志棠说。谢志棠还说,孙被送到收容站的时间并不长。    与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一样,收治孙志刚的广州市脑科医院的医教科负责人也表示,孙的外伤绝对不是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这名负责人介绍,医院内安装有录像监控装置,有专人负责监控,一旦发现打架斗殴,会立即制止。记者要求查看录像记录,该负责人表示,将等待公安部门调查,在调查结果没出来前,他们不会提供录像资料给记者。      孙志刚是被谁打死的?    民政局认为收容站不可能打人,救治站否认孙的外伤发生在住院期间,黄村街派出所拒绝接受采访      在离开收容站前往医院时,孙志刚曾填写了一张《离站征询意见表》,他写的是:满意!感谢!感谢!    现在已经无从知晓孙志刚当时的心情,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连写两个“感谢”,是在感谢自己被收容吗?    记者在翻阅有关管理条例并征询专业人员以后,才发现,孙志刚似乎并不属于应该被收容的对象。    在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2月23日通过并已于同年4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在本省城市中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的收容遣送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黄村街派出所的一位侦查员在填写审查人意见时写道:“根据《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第九条第6款的规定,建议收容遣送。”    这一款是这样规定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予以收容:    ……(六)无合法证件且无正常居所、无正当生活来源而流落街头的;    《规定》中还明确规定:“有合法证件、正常居所、正当生活来源,但未随身携带证件的,经本人说明情况并查证属实,收容部门不得收容”。    孙志刚有工作单位,不能说是“无正当生活来源”;住在朋友家中,不能说是“无正常居所”;有身份证,也不能说是“无合法证件”。    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很清楚记录着孙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但是在黄村街派出所填写的表格中,就变成了“无固定住所,无生活来源,无有效证件”。    孙志刚本人缺的,仅仅是一个暂住证。但是记者在任何一条法规中,都没查到“缺了暂住证就要收容”的规定。记者为此电话采访广州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得到了明确的答复:仅缺暂住证,是不能收容的。    能够按广州市关于“三无”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的,仅仅是不按规定申领流动人员临时登记证,或者流动人员临时登记证过期后“未就业仍在本市暂住的”人员。    但不知为什么,在黄村街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在“你现在有无固定住所在何处”和“你现在广州的生活来源靠什么,有何证明”这两个问题下面,也都注明是“无”。    成先生已经向记者证实孙志刚确实是住在他处的,此外,记者也看到了服装公司开出的书面证明,证明孙是在“2003年2月24日到我公司上班,任平面设计师一职,任职期间表现良好,为人正直,确是我……服装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为何在有孙志刚签名的笔录中,他却变成了无“生活来源”呢?这现在也是个未解之谜,民政局的谢处长对此也感到很困惑,“他一个大学生,智商不会低,怎么会说自己没有工作呢?”    于是,按照询问笔录上的情况,孙志刚变成了“三无”人员,派出所负责人签名“同意收容遣送”,市(区)公安机关也同意收容审查,于是,孙志刚被收容了,最后,他死了。    孙志刚的意外死亡令他的家人好友、同学老师都不胜悲伤,在他们眼中:孙志刚是一个很好的人,很有才华,有些偏激,有些固执。孙的弟弟说,“他社会经验不多,就是学习和干工作,比较喜欢讲大道理。”    孙志刚的同班同学李小玲说,搞艺术的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孙志刚很有自己的想法,不过遇事爱争,曾经与她因为一点小事辩论过很久。    孙志刚死亡后,他的父亲和弟弟从湖北黄冈穷困的家乡赶来,翻出了孙生前遗物让记者看,里面有很多获奖证书。“他是我们家乡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不过,现在孙的家人有点后悔供孙志刚读大学了,“如果没有读过书,不认死理,也许他也就不会死……”
  -------------------------------------------------------------------------------  广州的人大代表,你们难道只剩下一个“表”了吗?  
孙志刚死了,死在经济发达的广州,死在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广东。他生的不光荣,死的不伟大,除了4月25日的《南方都市报》把他惨死的内幕曝光以外,没有见到哪位掌权者为他公开说一句话。  
死了就死了,某些当权者似乎从来不会说对他们来说是废话的话;死了就死了,在广州的众多人大代表也没有公开依法行使人民代表权,替一个普通公民说句公道话。我想大声质问他们,先不说你们这些吃官饭的人民代表是否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以你们每年“两会”期间的荣耀,以你们可以行使监督一府两院的特殊身份和地位,你们沉默寡言,你们无动于衷,你们万马齐喑,难道你们现在的人民代表身份就只剩下一个“表”字了吗?“表”就是墙上挂的、手腕上戴的记录时间的工具,难道你们真的如人们口头上所言的成为一枚“橡皮图章”,真是只剩下这么一个“表”字了吗?  
孙志刚死了,年仅27岁。孙志刚生在诞生了无数红军战士和共和国将军的湖北黄岗贫困地区——比如陈潭秋、林彪兄弟,却沾不上丝毫的荣耀。他是一名有艺术气质的设计人才,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先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后应聘于广州一家服装公司。日晚,他出门去上网时,因没随身携带身份证,被带至派出所。3天后,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广州市脑科医院的江村住院部)。根据报道和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检验报告,孙志刚符合钝性暴力作用所致,被打至死可能性极大,尽管民政局认为收容站不可能打人——难道他会以自残的方式自杀?  
现在,孙志刚死去一个多月了,很多仍保持有良知的人站了出来。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女士向公众呼吁:张国荣死了,万人空巷,全世界都在悼念。抗击非典的医生死了,我赞成降半旗志哀。可是,他们的死,或者出于遂愿,或者是难以避免,而孙志刚的死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孙志刚被乱棒打死,他死得比非典病人还惨。他在绝望中死去,他被蓄意谋杀。孙志刚尸骨已寒,他在农村的父兄眼泪留干了,最后绝望地说:不该让他读书明理;这真是哀莫大于心死。我英勇的广东、广州警方不知破获过多少大案要案,这个案件决无难以侦破之可能。如果说无人承担责任,那就只能说所有责任者都在包庇凶手;而滥施暴力、包庇暴徒,这是执法机构内部的毒瘤。毒瘤不去,孙志刚的悲剧注定还会重演;谁能保证下一个牺牲者不是我的儿子、我的学生,甚至我自己。作为女人、母亲、教师,我向我们广东省人大主席、政协主席,广东省两会代表呼吁,呼吁你们维护弱势群体权力、保障外来民工安全,严惩杀害孙志刚的凶手。  
人大代表不说话,掌权者不说话,并不能代表这件事就没有发生,更不能代表民间没有强烈反应。网上数以千计的网民开始签名呼吁立法机关废止1982年制定的有悖《宪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依法治国,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字和汇报,而应该体现在实践与落实上。《宪法》35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立法法》第八条:“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让我们仔细看看这些条文,再看看《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所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文不是明显违宪吗?不但违宪,还与《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相冲突,我不知道我们身边甚至我们自己还将被收容多少次、被打死多少条生命才能换来这个“办法”的被废止?  
同样是在广州,今年刚刚发生过收容车上掉下5人2死1伤的恶性事件;还是在广州,一未带身份证的湖南籍女青年,在广州火车站被巡警送进一家收容性质的精神病医院待遣时,遭到众多被收容者的轮奸……,这些都是公开报道过的。如此种种,难道不是在嘲讽依法治国的力度吗?  
在美国,有过沃尔特.鲁瑟这样的替弱势群体说话、维护弱势群体权利的著名工会人物,而我们国家,拥有众多的工会组织、青年组织,还有各级的人大组织、政协组织,却见不到类似沃尔特.鲁瑟的人物,这难道不是我们的悲哀吗?被威廉.曼彻斯特称为“红发佬”的沃尔特.鲁瑟原是美国汽车工人工会主席、美国劳联、产联副主席,生于1907年,卒于1970年。日,他为了把开冲床工人的小时工资由三角六分半提高到七角五分,当众散发传单,在汽车公司雇佣的暴徒的棍棒袭击下毫不屈服。此后,他还受到双筒散弹枪的射击,右臂几乎被炸断。住院期间,他的兄弟维克托的右眼被射瞎。但是,暴徒的威胁与恐吓丝毫吓不倒他,他提出“人皆兄弟”,以行动壮大了产业大军的声势,有人认为他当总统也够条件。毕竟,他捍卫的是众多产业工人的权益,他们的力量就是拥有真正的工人工会。  
“人皆兄弟”,多么有力量的一句话啊,可死去的孙志刚听不到了,他也做不成了“兄弟”了,在某些掌权者眼里,他或许只能享受到“死鬼”的待遇。这又是多么不公平呀。人们呀,如果我们不团结起来争取我们的权益,维护我们的权益,用生命和智慧捍卫我们的权益,那么,我们的权益是永远也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的。--------------------------------------------------------------------
  OO═══∩═══OO      ╭╬╮          ◢  -▁╭▅▇□□█▇▆▅▄▃▂▁(╳)█╮    ╰═▃_专机来顶▁∠════▔▔▔     ╙O ╙O!↓ www.fengruichina.com  哎 我没去过广东
  --------------------------------------------------------------------  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转)        
南都的哥们告诉我,昨天下午他们正在加班加点的赶着后续报道,结果被省委宣传部一个电话打来,要求立刻停止所有孙志刚的报道。这是我中午从他们那里拷来的部分草稿。     后续报道     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     孙志刚的身体躺在殡仪馆里已经一个月了,母亲却还不知道儿子已经离开人世。     
昨天,南方都市报的报道见报以后,我们采访了孙的父亲和他的弟弟和舅舅,采访中得知,孙志刚的母亲身体很弱,为了怕她伤心过度,家人到现在还没有敢告诉他死讯。     
记者还得知,在事发的黄村一带,有人大量购买南方都市报,怀疑是恶意收购。广州市市委书记林树森看到报纸后,大为震怒,天河区检察院已经主动打电话给死者家属,了解有关情况。市公安局只表示他们在调查此事,但是不愿意透露调查进展情况,同时认为记者的报道使“他们很被动”。     公安监察方面表示他们尚无调查结果出来,有结果时会按相关程续汇报。     
民政局在见报当天下午开会,并向市委汇报,报告中主要是三条:一,公安方面呈递有关孙志刚被收容的手续是合法的,从手续上看,孙志刚应被收容;二,根据录相,孙志刚在收容所没有被打;三,当收容所发现孙志刚不适以后,就立刻把他送往了医院。对关键性的问题——孙志刚进收容所以前身上有没有伤,民政局方面承认被收容者是要体检的,但是又称医务条件简陋,加上孙穿着衣服,自己也没有声明被打,所以收容时没有发现孙身体不适。     医院方面没有接受采访。     与死者家属的对话     记者:你们是怎么知道孙志刚死讯的?     孙父:是孙志刚的同学,3月20号,一个在武汉的女同学,她打电话到我们家,对我说你是孙叔叔吗,孙志刚在广州出了点事。我问出什么事?她不想给我说,问孙志刚有没有弟弟妹妹的。后来我说你给我说吧,我不怕。她就说孙志刚怎么被派出所抓去了,又送到收容站了,现在在医院,死了。     孙弟:我在武汉上班,成先生打电话给我,问我和孙志刚是什么关系,然后告诉我孙志刚死了,我就不相信,后来我爸又打电话给我,说我哥出事了。     孙父:我们晚上没有车了,就打车赶到武汉。从黄冈到武汉,晚上上火车到广东。我在火车上就哭个不停,有公安看见我,就问我怎么回事,给我说不会的,如果真是你儿子死了,公安会打电话通知你的,怎么会同学打电话?     孙弟:快12点我们到了广州,成先生和他的几个同学接着我们后就打的到殡仪馆去认尸,把情况说了一下,我们就边哭边到殡仪馆去了。     记者:之后呢,商量没商量之后怎么呢?     孙弟:我们当时都太伤心了,稀里糊涂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尸体一认,人都傻了。当时来了五六个人,没有地方睡,就在成先生家里打个地铺。我们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有的说在家里请律师,有的说在这里请律师,我们问了律师,不敢接。后来我们就去派出所,检察院,去了分局,整天到处跑。     孙父:这里跑那里跑,推来推去的,搞不清楚怎么办。     孙弟:后来写了材料,这里送那里送的。     记者:你们找谁写的材料?     孙弟:一个老乡,我们在外面吃饭,他问我们是黄冈的,我们说是,他说他也是湖北的,就说他是律师事务所,聊聊了情况,后来他问问主任,说不敢接,让我们给钱写写材料,我们说没钱了,只有三百,他说三百就三百吧,帮我们写了材料。     记者:当时为什么想起去公安局检察院了?     孙弟:我们想了解到底是怎么死的,到底是不是脑溢血,当时我们不知道法律,不知道怎么好,乡下人不懂法律,只写了一张纸。当时还没想到尸体解剖。     记者:这些部门给你们回答了吗?     孙弟:有的就说不知道,有的就让我们去找这里找那里。有的叫我们找法院,找检察院。市检察院说他们管不了,只对公不对私。后来去了法院,法院说材料不收的,要诉状才行。     孙舅:我们还去了广州市人大信访,把写的情况递进去,一个同志看了就说不属于他们管,我们想把材料丢两份进去,都退给我们了。我们就问归谁管,他就把我们指到了民政局,我们到了民政局,民政局一个人下来接待,收了份材料,又说人是死在医院里,让我们去找卫生局,我们又到了卫生局,卫生局没要材料,又把我们指到了什么医学会,让我们上哪里去调查医院的情况。医学会的两个同志就告诉我们说要先做法医鉴定。就这样每天在外面跑了,到处撞壁,尤其是天河分局,去了好多次,他们根本就不怎么理我们。     记者:这么多部门都找了,都没有给明确答复,你们的感触怎样?     孙舅:没办法,人生地不熟,只好回去让家里人在家乡请律师,问了四五个律师,都说这是跟政府打官司,都不敢接,找了五个,都不敢接。后来找到了一个律师,他说必须要先有尸体解剖才行。     记者:你们有没有灰心?     孙弟:我们找了这么多部门,心灰意冷的,想这边是个开发区,死个人是不是很正常?我们没有后台,没有门路,后来孙的同学给我们捎了钱过来,还经常来看我们。当时真的没有信心,想人就这样冤死了?     记者;法医鉴定花了多少钱?     孙弟:4000块钱。     记者:这钱从哪里来的?     孙舅:同学出的,亲戚凑的。来之后已经用了一二万了,都是同学亲戚借的。     孙弟:因为我哥哥上学,也都是借的,还该了几万块钱债,刚毕业,也没有多少钱回去。他以前读书都是我在外面打工寄钱给他,我父亲是做木匠的,我妈在家里种地,没有钱。     记者:你在外地做厨师,是吧?     孙弟:我十四五岁就到外面做事,上到初二就不上了,因为他成绩比较可以,家里没条件(供两个人),就培养他,让我没读书了。     记:为了让哥哥读书,你放弃了学业?     弟:我在初二的时候就辍学了,哥哥成绩比我好,我到外面打工。跟人家学厨师,开始每月有50元的工资,后来每月有150元,这个时候我每月寄给家里50到100元不等,那时哥哥上高中。     记:你们家每年有多少收入?     父:家里有三亩田,前两年志刚的母亲种地,这几年她总留鼻血,一留就止不住,现在不能再下田了。我做木匠。但是年纪大了,揽不到什么活,只能做小工,打下手,每年能挣两、三千。     弟:我去年到武汉干厨师,每月有1000多工资,之前在黄岗干,每月最多有500多。     记:孙志刚上大学的时候,你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弟:当时全家都很骄傲,我还带了两个同事回家,摆了9桌酒席,村里的支书都来了,其他乡亲也都来了。哥哥是我们村解放以后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乡亲们还放了两场电影。家里人都特别高兴。     记:他的学费是不是让你们特别头疼?     弟:开学的时候要交5000多元学费,亲戚来吃酒席的时候送了4000多元礼金,爸爸又找朋友借了2000元,总算凑够了钱。我和爸爸哥哥三个人一起去武汉给他报名,爸爸几乎
  弟:开学的时候要交5000多元学费,亲戚来吃酒席的时候送了4000多元礼金,爸爸又找朋友借了2000元,总算凑够了钱。我和爸爸哥哥三个人一起去武汉给他报名,爸爸几乎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了哥哥,只带了回家的路费。     父:我狠不得把兜里的每一分钱都留给他。以后开学,家里实在没钱,就向信用社贷款,开始只有三万多,因为还不上,利息越来越多,现在已经欠了到5万多。     记:家里欠了这么多钱,是不是压力很大?     父:志刚每次回家都劝我不要急,说过几年他就会慢慢还清,去年回家还说以后要盖大房子,买小车让我坐,我听了心里特别高兴。他在出事前几天的3月14号还从广州给家里打电话,说他找到了工作,等一发工资就往家里寄钱。     记:你们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弟:我们最大的希望就是讨回公道,查清过程,惩罚打他的凶手,哥哥不能冤死。还有就是要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不愿透露姓名法官:     按照收容管理规定,这个大学生肯定不属于收容对象,假如派出所干警执法能严肃点,听取这个大学生的辩解,跟随其回去验证身份,或者让其亲友把身份证交来,完全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     这个事件透显出公安执法随便、任意性大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就存在公安人员执法主观臆断的现象,不听当事人辩解,“我是老大”的思想根深蒂固。     派出所的收容行为肯定是违法的,这个大学生的家属可以对管辖该派出所的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不管大学生是被谁打死的,又或者是病死的,公安机关均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应该进行赔偿,至于赔偿多少,只是责任大小认定问题。     广东省检察院一不愿透露姓名检察官:     发生这样的事情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应该由出事地方的检察院的法纪部门管,因为他可能涉及公安人员违法犯罪。法纪部门是专门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乱纪犯罪行为的。     假如这个案件由公安机关直接侦查的话,一来可能“老子管儿子”力度不够,二来受害人家属可能不服。建议这个大学生的家属要加紧到检察机关报案,一定要保留尸体作证据。     这个案件可能存在几种犯罪行为,一是公安人员侦查取证时采取暴力等手段违法取证,二是公安人员管理过程中殴打折磨被监管人,三是同仓的被监管人殴打折磨受害人。如果查实是前两者,公安人员分别构成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如果是第三种情况,则施害者构成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但公安机关存在管理失责,亦应追究其行政违法责任。          从“收容”变“救助”,湖北青年孙志刚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一个自由公民,在自己的国家因为没有携带证件而被活活打死。在媒体和学界关注下,国务院出台了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旧制度开始松动,但是暴露出的城乡二元结构对立、公民自由迁徙权、违宪审查机制等问题,还需要更长时间的努力。    《孙志刚墓志铭》的文字是这样的:          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出生于湖北黄冈;  二零零一年:武汉科技学院染美本科毕业;  二零零三年二月:就职于广州某公司任美术平面设计师;  同年三月十七日:因无暂住证被非法收容;  同年三月二十日:死亡,终年二十七岁;  同年四月十八日:经法医鉴定其系遭毒打致死;  同年四月二十五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  同年四至六月:孙志刚的悲剧引起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通过互联网及报刊杂志各媒体,民众呼吁严惩凶手、要求违宪审查;  同年六月五日:广州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孙志刚案;  同年六月二十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公布;  同年八月一日:一九八二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          《墓志铭》最下方还有两行字:            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  
  值得纪念的人——孙志刚。          在孙志刚的墓碑上,还有着这样两段话:          “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主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  “人之死,有轻于鸿毛者,亦有重于泰山者,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其死虽难言为舍身取义,然于国于民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
  感人的故事,警察是导演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老百姓?
  人之死,有轻于鸿毛者,亦有重于泰山者,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其死虽难言为舍身取义,然于国于民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
  为什么要拿暂住证压榨老百姓?为什么要拿居住证忽悠老百姓?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只是换汤不换药,本质是一样  
  在忽悠谁呀?你以为老百姓是傻子?所谓暂住我觉得住酒店差不多,只是时间长短而已我去住酒店用的是身份证登记,不见得哪里不方便管理。警察不就是说外来工要登记在册才方便管理吗?只要用身份证登记了,身份证上的信息与居住证的信息同不同又有什么关系?我看不出有什么不方便管理的?广东每年几个亿的外来工到来,警察是想从这块肥肉中榨点油才是真。  
  我曾经对有着五千年辉煌文明的祖国充满信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经历的多了,信心一点点的消退,甚至有点麻木了,居庙堂者,塞耳闭听!处江湖者,艰难挣扎!奸商遍地,恶吏横行!华夏大地,乌烟瘴气!危机已四伏,歌舞还升平!!!还谈什么民族复兴!还谈什么超欧越美!我一次次的问自己,这还是我热爱的祖国吗???牢骚发得多了,人也愈发颓唐,总觉的自己就是那个自言自语,遭尽白眼的真实阿Q!无处所容,只好整天躲在电脑前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复制着像圆周率一样的无奈和叹息!!曾经的想法啊!是多么幼雌,多么可笑啊!我只能在心底愿上苍保佑我中华三十年!!!  
  五千年的文化教的是叫老百姓听话,听话的代价就是被强拆,被......
  我发现很多人都不去办所谓的居住证,我很高兴,已逝的孙志刚也该得到安慰了。你当初的抗争得到了大多数老百姓的认同。
  我没办所谓的居住证,警察没有来查,也可以租房子,太好了,VERYGOOD!
  这个事件透显出公安执法随便、任意性大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就存在公安人员执法主观臆断的现象,不听当事人辩解,“我是老大”的思想根深蒂固。   
  想当年弘一法师谭嗣同变法失败,本来可以逃跑,但却以“以吾等之血唤醒中华苍生”之话从容就义,但是你说他四的值吗,你的目的达到了吗,完全没有,他虽然智慧一世,却还是错误评估了中国人,中国百姓,谭嗣同四的时候,人们大多抱着看戏的心态去看待,清朝时为什么把行刑地放在菜市口,原因就是让大伙看戏,让大家茶余饭后有话题,鲁迅先生的《药》中的人血馒头,人们根本不会管这事谁的血,他们只管它能不能治病,所以这样的四毫无价值,现在的事实也不是告诉你了么,孙志刚四后七年,老毛病就又犯了,仅凭一个人的四就想改变一种制度,一种对当权者有利可图的制度,那是不可能的,也许现在这种万恶的暂住证制度无法被剔除,但是我们相信有朝一日当我们被当权者压榨的忍无可忍时,会有人站起来推翻它的,只是那一天会很遥远 。  
  出于某种现在不为人所知的原因,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在那里,成先生亲眼看到许多人被陆续保了出来,但他先后找了两名警察希望保人,但那两名警察在看到正在被讯问的孙志刚后,都说“这个人不行”,但并没解释原因。      成先生说,其中一个警察还让他去看有关条例,说他们有权力收容谁。  
      OO═══∩═══OO        ╭╬╮          ◢    -▁╭▅▇□□█▇▆▅▄▃▂▁(╳)█╮      ╰═▃_专机来顶▁∠════▔▔▔       ╙O ╙O!↓
  孙志刚死了      先被带至派出所,后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之后不治          孙志刚来广州才20多天。2001年,他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之后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20多天前,他应聘来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      因为刚来广州,孙志刚还没办理暂住证,当晚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  
  孙志刚本人缺的,仅仅是一个暂住证。但是记者在任何一条法规中,都没查到“缺了暂住证就要收容”的规定。记者为此电话采访广州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得到了明确的答复:仅缺暂住证,是不能收容的。  
  哀莫大于心死,对斯国无望
  孙志刚死了,死在经济发达的广州,死在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广东。他生的不光荣,死的不伟大,除了4月25日的《南方都市报》把他惨死的内幕曝光以外,没有见到哪位掌权者为他公开说一句话。     死了就死了,某些当权者似乎从来不会说对他们来说是废话的话;死了就死了,在广州的众多人大代表也没有公开依法行使人民代表权,替一个普通公民说句公道话。我想大声质问他们,先不说你们这些吃官饭的人民代表是否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以你们每年“两会”期间的荣耀,以你们可以行使监督一府两院的特殊身份和地位,你们沉默寡言,你们无动于衷,你们万马齐喑,难道你们现在的人民代表身份就只剩下一个“表”字了吗?“表”就是墙上挂的、手腕上戴的记录时间的工具,难道你们真的如人们口头上所言的成为一枚“橡皮图章”,真是只剩下这么一个“表”字了吗?  
  在事发的黄村一带,有人大量购买南方都市报,怀疑是恶意收购。广州市市委书记林树森看到报纸后,大为震怒,天河区检察院已经主动打电话给死者家属,了解有关情况。市公安局只表示他们在调查此事,但是不愿意透露调查进展情况,同时认为记者的报道使“他们很被动”。   
  很多仍保持有良知的人站了出来。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女士向公众呼吁:张国荣死了,万人空巷,全世界都在悼念。抗击非典的医生死了,我赞成降半旗志哀。可是,他们的死,或者出于遂愿,或者是难以避免,而孙志刚的死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孙志刚被乱棒打死,他死得比非典病人还惨。他在绝望中死去,他被蓄意谋杀。孙志刚尸骨已寒,他在农村的父兄眼泪留干了,最后绝望地说:不该让他读书明理;这真是哀莫大于心死。我英勇的广东、广州警方不知破获过多少大案要案,这个案件决无难以侦破之可能。如果说无人承担责任,那就只能说所有责任者都在包庇凶手;而滥施暴力、包庇暴徒,这是执法机构内部的毒瘤。毒瘤不去,孙志刚的悲剧注定还会重演;谁能保证下一个牺牲者不是我的儿子、我的学生,甚至我自己。作为女人、母亲、教师,我向我们广东省人大主席、政协主席,广东省两会代表呼吁,呼吁你们维护弱势群体权力、保障外来民工安全,严惩杀害孙志刚的凶手。  
  10月05日讯
“十一”的3天里,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政府主办的“赈灾”福利彩票在秋收广场发售。第3天仍未见中25万头奖者,现场万名群众识破彩票造假后,愤怒抗议。当局出动防暴警察到现场将卖彩票人员与抗议群众隔离,接着对抗议群众进行殴打、抓人,引发现场民众更为不满。目前网路上有关该事件的帖子和现场图片已被删除。    无人中头奖 群众识破骗局    10月1日至3日,在萍乡市秋收广场公开发售即开型福利彩票。据市民表示,卖彩票的人宣称是安源区开发区利用“十一”长假的前三天,举办“赈灾”活动,一等奖6名,奖金25万元。但3天抽奖过程中,6个25万的一等奖没有抽中一个,60个5000元的二等奖仅仅中了几个,还有数额很小的末等奖有人中。    知情群众表示,3日下午,全部彩票没剩多少了,有些人凑了8万块钱将剩余的彩票全部包下来了,发现里面还是没有一个头等奖。3日晚,秋收广场上意识到上当受骗的过万名群众,再也按奈不住愤怒的情绪,自发地将所有路口全部堵住,抗议政府以赈灾名义欺骗百姓。    万人抗议被骗 警察打人    5日,市民杨先生对记者说,他在10月1日去秋收广场游玩时,买了200多元的彩票,只中了五等奖50元,和六等奖1元。    一名在酒店工作的当值女员工对记者表示:“‘十一’的几天秋收广场上人特别多,正好赶上放长假,至少有上万人。3天一共有上万人被骗了,没抽到一个奖”。    有当地网友曝料称,3日晚上约7点30分许,萍乡市政府调派应对恐怖份子的两大客车防暴特警及公安人员到达现场,有几名打售卖彩票的人的群众被其带走。警察还将已被群众包围的发售彩票人员救出,特警将他们保护起来。那些特警手持盾牌及电棍对向手无寸铁的百姓。几万群众都非常地愤怒。    现场目击者张强(化名)在受访时透露:“3号晚上,我当时打的从那里(广场)路过的时候,那里全部戒严了,封住了。”“来了很多警察”。“有人被打得很厉害。”    萍乡市多位受访人士对记者证实,警察打了人,也抓了人,有的群众被警察打得很严重。一些市民表示,因为现场群众太多,所以没有看清警察打人、抓人的具体情节。    不是赈灾是行骗 政府撑腰    5日,萍乡市一名亲属在市政府某部门工作的陈先生告诉记者,这次福利彩票是安源区政府主办的,经萍乡市政府批准的。打的旗号是为灾区捐款,卖彩票时声称萍乡市开发区是主办单位。头奖没有人中,二等奖5000元,有一些人中奖了。卖彩票者以为没有人敢和他来真的,因为其背后有市政府撑腰。    一位女市民气愤地对记者表示,政府的做法太损了,不像话。到现在,还不知道将怎样处理这个彩票骗局。    记者多次拨打安源区开发区政府接待处电话均无人接听。    网友Lovexielei发帖透露:事发当时开发区值班的主任到了抗议现场,打着官腔做出的解释更激起了群众的愤怒。一个头奖没抽出来,还被他说是弃奖了,群众听此言气死了。这根本就是一个大骗局  
  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很清楚记录着孙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但是在黄村街派出所填写的表格中,就变成了“无固定住所,无生活来源,无有效证件”。      孙志刚本人缺的,仅仅是一个暂住证。但是记者在任何一条法规中,都没查到“缺了暂住证就要收容”的规定。记者为此电话采访广州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得到了明确的答复:仅缺暂住证,是不能收容的。  
  现在起哄的人多,实际行动的人少。
  刘胡兰,董崔瑞,黄继光是我们小学课本里的烈士;  孙志刚是我们上千万外来工心中的烈士。  痛恨政府施政的无能,痛惜年轻生命的陨落
  人大代表不说话,掌权者不说话,并不能代表这件事就没有发生,更不能代表民间没有强烈反应。网上数以千计的网民开始签名呼吁立法机关废止1982年制定的有悖《宪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依法治国,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字和汇报,而应该体现在实践与落实上。《宪法》35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立法法》第八条:“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让我们仔细看看这些条文,再看看《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所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文不是明显违宪吗?不但违宪,还与《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相冲突,我不知道我们身边甚至我们自己还将被收容多少次、被打死多少条生命才能换来这个“办法”的被废止?
  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
  难道身份证就不能作为登记方便管理的手段吗?非要老百姓用血汗钱去办所谓的居住证吗?这不是劳民伤财吗?一个居住证的成本真的就值这么多钱吗?办居住证真的是为了方便管理吗?广州的警察每天都想着要每位老百姓交30元治安联防费,这样的警察老是想着如何从老百姓身上如何榨取多一点油水,怎能为老百姓办实事?
  强烈顶一下。只有明白体制害死了中国最底层的老百姓,单抓一个两个当官的,不能解决问题,只能说是给上层找一个推卸责任的理由。体制不改,事故会层出不穷的,
  孙志刚本人缺的,仅仅是一个暂住证。但是记者在任何一条法规中,都没查到“缺了暂住证就要收容”的规定。记者为此电话采访广州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得到了明确的答复:仅缺暂住证,是不能收容的。  
  1.什么时候教师医生才能成为公务员?以免除老百姓读书看病之苦。  2.什么时候失业人员能够领保障基本生活的失业金?让失业人员不置于饥饿而去做坏事或者去做那种自    己刚不会置于饿死的工作。  3.什么时候老百姓能够买得起自己的房子?老百姓一辈子租房也不是个办法。  4.什么时候年过60岁的老百姓能够免费进养老院?如今年轻人生存都很困难,还怎么会有能力养活老人    ?  5.什么时候才能严格执行劳动法?有法不依,政府说话还算数不?  6.什么时候教育才不产业化?教育产业化会使很多有能力的学生因贫困而放弃读书,会使官员公务员世    袭制。  7.什么时候才能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避免强权拆迁?  8.什么时候老百姓上访才不会被警察打?  9.什么时候才能开通从乡村到中央投诉电话与投诉信箱?老百姓有委屈得有地方去诉说啊。  10.什么时候老百姓打官司才能免费?法官领的是国家工资,凭什么还要收费?再说老百姓也没有这个    钱打官司。  11.什么时候老百姓才有选举与被选举权?读书时说公民有选举与被选举权,但现实是各级官吏都是任    命的。  12.什么时候老百姓才不会只能暂住在中国?现在暂住证改为居住证了,只是换汤不换药而已。  13.什么时候恢复真正的社会主义?我觉得现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无区别。  14.什么时候老百姓才有言论自由?为何网络留言会常常被无缘无故的删除?  15.什么时候才能建立真正的工会?  16.什么时候才能建立真正的工农纠察队与赤卫队?保护工农利益。  17.什么时候中国才能消灭卖淫?  18.什么时候中国才能没有乞丐?  19.什么时候中国才能没有贪官污吏?  20.什么时候地方政府才能真正为老百姓着想?
  这里只需要评论,不需要广告
  什么时候教师医生才能成为公务员?以免除老百姓读书看病之苦。  
  .什么时候失业人员能够领保障基本生活的失业金?让失业人员不置于饥饿而去做坏事或者去做那种自        己刚不会置于饿死的工作。  
  值得纪念的人
  什么时候老百姓能够买得起自己的房子?老百姓一辈子租房也不是个办法。  
  什么时候年过60岁的老百姓能够免费进养老院?如今年轻人生存都很困难,还怎么会有能力养活老人        ?  
  什么时候才能严格执行劳动法?有法不依,政府说话还算数不?  
  只能用一个词形容:腐败  
  什么时候教育才不产业化?教育产业化会使很多有能力的学生因贫困而放弃读书,会使官员公务员世        袭制。  
  什么时候才能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避免强权拆迁?  
  什么时候老百姓上访才不会被警察打?  
  我叫张仁弟 家住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沿港村818号 这次在奉贤区大型社区金汇基地拆迁赔偿时发现 我家于日由上海市奉贤县人民政府 奉贤县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334平方被奉贤县齐贤乡人民政府和齐贤乡土地管理所在没有经过奉贤县人民政府 奉贤县土地管理局盖章同意和我全家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于日被变更为172平方 这次拆迁 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说了好几次要我拿出新的宅基证 我说我哪有新的宅基证 1991年到现在我就一本宅基证 后来他们拿出了档案资料才知道 原来档案里有一张由齐贤乡土地管理所 齐贤乡人民政府盖章 没有奉贤县土地管理局盖章的证明 为什么奉贤县齐贤乡人民政府和齐贤乡土地管理所有那么大的特权 在没有经过奉贤县土地管理局盖章同意和我全家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就随意的变更的我的宅基证档案资料 就算你要变更宅基地档案资料 也应该要上报奉贤县土地管理局吧 你把我家的宅基地档案变更了18年了 也应该通知我家一声吧 如果没有这次大型社区的拆迁 我全家还不知道拿了十几年的宅基证其时挡案早在日被改掉了 这次拆迁 宅基证改掉的部分还说我是“违章建筑”没宅基地1300每平方的宅基地补偿费 房屋的评估价还要打半折 过度费和搬迁费也按172平方算 我真是太冤枉了
濠江世紀之冤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過於生離死別,失去親人!最最痛苦是謀財害命!白頭送黑頭人!!濠江—澳門特別行政區,就在這塊“法治”之地,兩宗綁架學生血案,兩個小生命人間蒸發!被害人父母十二年討告無門!申冤無路!值此,向全球發出特別貼,請求各界共鳴!  
賭城綁架殺人真無法?!  
政府草菅人命錯在法,  
法院不管你們咋死法,  
判決12年唔得閑執法,  
治安警局知法又犯法,  
引致“肉參”人間蒸了法。  
無辜受害無奈又無法,  
濠江公平正義有何法?  綁架案一:學生吳文達(11歲)澳門居民,九九年二月十日失蹤,第二日(十一日)接到(綁匪)勒索電話“你兒子在我手上,你準備十五萬,不要報警呀!否則.....”,值此,我立即向治安警察局報案求助。原來,根據第27/98/m號法令第七條,治安警方依法將案轉介專屬職權的司法警察偵查,然而,治安警方不但沒有依法分理案件,更是霸王上弓,勉強偵查!涉嫌越權,知法犯法!其後,偵查不負責任,玩忽職守,以至人賘並獲,都未能破案!案犯逍遙法外,卻暴露了我們已經報警,結果,導致“肉參”人間蒸發的嚴重後果!造成對我們永遠的傷害!終生遺憾!  
案至2005年,我兒子是生?是死?是誰犯罪?警方依然沒有任何作為,我們萬分悲痛之時,淚水尚未來得及抹幹,檢察院,治安警察局,罔顧事實真相,將綁架,勒索案,定性為“簡單之失蹤人口案”歸檔(結案)。由此可見,司法行政部門對人命關天的重案,不是千方百計破案,拯救人質!而是一錯再錯!推卸責任!日檢察院不顧受害人堅決反對,強行將案件歸案,值此,鑄就世紀冤!    
綁架案二:學生張偉傑(12歲)澳門居民,九八年六月五日被同學吳金龍兩兄弟騙往吳家,隨後失蹤,第二天接到電話,勒索三拾萬元。值此,就近向治安警(三區)報警求助,期間,阿sir解釋,“绑架勒索案是司法員警專屬職權,不是治安警管轄範圍,我們派車送你到司法警察局報案!”七天後,司法員警破案,方知兒子當天已被殺害。  
兒子參死!錐心之痛!我們不惜賣血打本,對簿公堂!誰知道又墮入了司法“天仙局”。法院判未成年犯免刑事責任,命殞賠償!然而,被告(被執行人)自始至今都有足夠的賠償能力,就是不賠!法院只是判決,履行判決悉隨尊便!然而,我們欠法院的司法堂費,被法院逼到走投無路,因此,向行政長官請願,法院罵我們告禦狀,威脅受害人“不再理你件案!睇你點死“。之後,“唔得閑”!等等,我們失去兒子,是受害人,卻似犯人,年複年,月複月去法院“報到”至今已十二年!然而,人命關天的賠償,依然沒完沒了......。綁架,殺人不受懲罰卻懲罰受害人,這就是司法鑄就的世紀冤!  
  同一天空下,同樣貪腐中,人民永遠都有說不盡的冤屈,誰來當現世的包青天呢!!!希望現在受人景仰的溫總會給人民一片青天,而且是長久的,不會一迅即逝
  什么时候才能开通从乡村到中央投诉电话与投诉信箱?老百姓有委屈得有地方去诉说啊
  什么时候老百姓打官司才能免费?法官领的是国家工资,凭什么还要收费?再说老百姓也没有这个        钱打官司。  
  什么时候地方政府才能真正为老百姓着想?  
  什么时候中国才能没有贪官污吏?  
  农机“十二五”规划正加紧制定  
  对不起,弘一法师是李叔同
  在深圳,考驾照要居住证,租房要居住证,买车要居住证,小孩读书要居住证,没有居住证什么事也干不了。这仅仅只是我所知道的,估计还成千上万个项目办理时需要居住证。
本人办理居住证,貌似免费,但其实我真的不太清楚。。中介办居住证,成本就是100大洋。比身份证还贵。。
  谁死得值?  瞿秋白吗?  刘胡兰吗?  江姐吗?  黄继光邱少云董存瑞吗?  孔繁森焦裕禄吗?  
  什么时候中国才能消灭卖淫?  
  受伤的永远是老百姓,革命受到挫折,红军战略转移。红军走了,把手无寸铁的老百姓留给了蒋介石。抗日战争时期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把日本人招急了就跑了,日本人就屠村拿老百姓出气。解放战争也一样。解放军打老蒋,老蒋为了抓解放军侦查员特别下令,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老百姓,老背兴。
  寻找合作伙伴(只要有胆量)  本人大学本科毕业,毕业9年,现在一无所有,已经失业1.5年,年纪大了,找工作也无人要了,感觉无法活下去了,我想杀富济贫,特寻找合作者。
使用“←”“→”快捷翻页
<span class="count" title="万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治安联防队工作职责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