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户如何怎么才能注册公司申请宝安区公租房?

@宝安人,这四个公租房开始选房啦 你想好选哪了吗&&&&&&&&当前位置:&&&&&&&&&
宝安5个公租房开始申请认租 公租房申请条件
来源:深圳宝安区建设信息网&|& 14:42&编辑:黄浩彬
导语:9月12日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告,宝安5个公租房认租,第一批认租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9月30日。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启动松岗宏发君域花园、西乡源和苑、松岗联投嘉苑、西乡坪洲新村三期、石岩羊台苑一期等5个项目,共2152套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工作,配租对象为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以下简称轮候家庭)。
本次认租分两批,首批接受认租项目为松岗宏发君域花园、西乡源和苑、松岗联投嘉苑、西乡坪洲新村三期等4个项目共998套住房,认租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9月30日;第二批接受认租项目为石岩羊台苑一期,房源有1154套,具体认租时间另行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松岗宏发君域花园
(一)基本情况
位于宝安松岗107国道与沙江路交界处,目前已具备入住条件(具体交付时间以入伙通知书为准)。供应房源84套,分布在3栋C座,户型为两房一厅,户型建筑面积约为50㎡。
(二)配租房源标准
所有轮候家庭均可选此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三)租金标准
初步评估基准租金标准为14.3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四)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为3元/月&平方米。
二、西乡源和苑
(一)基本情况
位于宝安宝源路与规划一路交界处,预计2016年10月底前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时间以入伙通知书为准)。供应房源370套,户型为两房一厅370套(建筑面积约为60㎡),房源分布在A、E、F栋。
(二)申请范围及配租房源标准
家庭人口数三人以上的轮候家庭可提交认租申请。可选此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三)租金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四)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为2.88元/月&平方米。
三、松岗联投嘉苑
(一)基本情况
位于深圳市宝安松岗东方旧改片区东方大道旁,预计2016年12月底前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时间以入伙通知书为准)。供应房源58套,分布在第1栋,户型为两房一厅,户型建筑面积约为70㎡。
(二)配租房源标准
家庭人口数三人以上的轮候家庭可提交认租申请。可选此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三)租金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四)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为3.2元/月&平方米。
四、坪洲新村三期
(一)基本情况
位于宝安区滨海大道和铲岛路交汇处,与坪洲新村二期相邻,并分隔为独立的小区管理,预计2016年12月底前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时间以入伙通知书为准)。供应房源486套,户型为一房一厅112套(建筑面积约为40㎡),户型为两房一厅221套(建筑面积约为50㎡),户型为两房一厅153套(建筑面积约为60㎡)。房源分布在4、5号楼。
(二)配租房源标准
单身居民可选一房一厅;两人家庭可选一房一厅和建筑面积约为50㎡的两房一厅;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此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三)租金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四)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为2.56元/月&平方米。
五、石岩羊台苑一期
(一)基本情况
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黎光一路北侧,预计2017年上半年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时间以入伙通知书为准)。供应房源1154套,户型为一房一厅382套(建筑面积约为35㎡),建筑面积约为50㎡的两房一厅386套,建筑面积约为65㎡的两房一厅386套。
若该小区认租家庭总数低于本次房源供应数,我局可对房源数量进行调整。
(二)配租房源标准
单身居民可选一房一厅和建筑面积约为50㎡的两房一厅;二至三人家庭可选所有两房一厅及以下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三)租金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四)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为2.6元/月&平方米。
六、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七、配租程序
(一)首批项目网上认租
有意申请本次首批公共租赁住房的在册轮候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www.),点击&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服务专题&中的&网上申报&,凭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系统,网上确认家庭人口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在册轮候家庭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状况、计划生育、户籍等),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申请变更。本次认租家庭的信息以2016年9月30日为确定时点。
网上认租时间为:于2016年9月12日9:00-2016年9月30日18:00。2016年9月30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政策咨询地址:宝安区新安2路57号宝安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一楼业务大厅,政策咨询服务电话:、;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保障房办理业务大厅,咨询电话:。
(二)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我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可安排选房,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看房、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投诉地址:宝安区宝城6区新安二路57号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一楼业务大厅,:518101,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九、重要提示
(一)选房范围:进入选房范围的认租家庭数为房源数量的1.5倍。
(二)进入选房范围的特殊认租家庭,可优先安排选房,同为特殊家庭的按轮候库排名依次选房。特殊家庭包括: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经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三)以上项目从顶层下至12层配有太阳能供水系统,目前正在核定太阳能热水收费标准,具体以经核定的价格为准,自实际使用开始计费。
(四)本次分配对象是指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申请人为宝安区户籍的轮候家庭。具体名单可登陆以下网站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
(五)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选房,在可选项目中的各种可选户型均有房源的情况下未选定住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六)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www./)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七)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9月12日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户籍家庭或单身居民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
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18周岁,含当日。
(二)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三)社会保险缴费时间要求
1.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注: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注: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四)申请人住房状况、补贴领取状况要求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轮候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注: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注意事项: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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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丨深圳又推出500套公租房~不懂怎么申请?!深圳公租房最全申请攻略手把手教会你!
好消息来了
深圳又推出了500套公租房!
8月9日,宝安区住建局发布了最新批次公租房的配租通告。
本次宝安区共推出公租房500套,包括西乡流塘阳光花园、新安华盛盛荟名庭、石岩羊台苑一期、福永同和保馨苑4个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一)西乡流塘阳光花园
位置:宝安区流塘路与前进二路交汇处;
房源:16套(目前已具备入住条件);
户型建筑面积:约为83㎡的三房一厅;
配租房源标准:配租对象为五人及以上轮候家庭。
(二)新安华盛盛荟名庭
位置:宝城34区上川路与建安一路交汇处;
房源:11套(目前已具备入住条件);
户型建筑面积:约为86㎡的三房一厅;
配租房源标准:配租对象为五人及以上轮候家庭。
(三)石岩羊台苑一期
位置:宝安区石岩街道黎光一路北侧;
房源:396套(预计2017年9月份交付使用);
户型建筑面积:约为35㎡一房一厅373套,建筑面积约为50㎡的两房一厅23套;
配租房源标准:35㎡的房源对所有轮候家庭认租;50㎡的房源认租对象为两人及以上轮候家庭。
(四)福永同和保馨苑
位置:宝安区福永街道107国道往沙井方向东侧;
房源:77套(目前已具备入住条件);
户型建筑面积:约为65-70㎡两房一厅;
配租房源标准:配租对象为三人及以上轮候家庭。
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含本日)申请人已是宝安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
日9:00—8月16日18:00。
方法: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专题”→““轮候申请”提交认租申请。
(一)特殊家庭优先选房。特殊家庭包括: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经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二)本次配租项目从顶层下至12层配有太阳能供水系统。
(三)本次配租对象具体名单可登陆市住建局官网查看。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的,均视为自动放租。
1、排序到位选房的认租家庭,在可选的户型均有房源的情况下未选定住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一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2、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jshej/)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深圳现在的公租房
不仅交通方便,小区管理也不错
比起外面每个月动辄两三千的单房价格
公租房平均30元/㎡的租金
划算得让人动心!一年至少省下1万块!
公租房怎么申请?
(只需符合一项)
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累计缴费1年以上;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需同时符合))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小贴士: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只需符合一项)
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5年的。
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申请人登陆以下网址如实填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portal.:8888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ml/szzulin/
(咨询电话:)
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家庭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通过系统网上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并在线打印《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申请人可以预约到就近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和申请人身份证到预约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
当场领取受理备案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备案,并向申请人出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租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区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审核、扫描并保存申请人的所有材料。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应出具其它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另行提交本市有效居住证。
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它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明(包括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失独家庭须提交独生子女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年以下的,需提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认证文件。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需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成年子女就学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申请时不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但在认租时须提交;已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申请时应当提交自接受处理之日起已满5年的计划生育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同时应将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验,复印件需使用A4型纸。
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
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区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审核、扫描并保存申请人的所有材料。已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原出具《备案回执》的区受理窗口受理。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已申安居补申公租)》(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未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的,申请材料与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申报材料相同,同样的材料只需提交1份。
已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的,申请材料与公共租赁住房的申报材料相同,已提交过的书面材料不需重复提交。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同时应将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验,复印件需使用A4型纸。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本事项支持网上受理,可24小时在线申报。
如果你已申请公租房,但申请家庭的住房、计划生育、户籍、婚姻、家庭人口、残疾等情况已发生变化,要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住建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办理轮候信息变更。(新增伴侣或孩子不需重新排队,新增父母则需重新排队)
本文内容来源:深圳住房保障署微信、深圳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深圳大件事及网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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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套公租房开始配租!宝安区户籍的看过来
  二、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三、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在册轮候家庭,登录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点击“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专题”中的“轮候申请”,凭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系统,网上确认家庭人口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认租家庭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状况、计划生育、户籍等),请务必于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申请变更。
  网上认租时间为:日9:00-日18:00。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政策咨询地址:宝安区新安2路57号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一楼业务大厅,政策咨询服务电话:753157;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保障房办理业务大厅,咨询电话:。
  (二)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我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可安排选房,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看房、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投诉地址:宝安区新安二路57号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一楼业务大厅,邮编:518101,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
  五、重要提示
  (一)进入选房范围的特殊认租家庭,可优先安排选房,同为特殊家庭的按轮候库排名依次选房。特殊家庭包括: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经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二)本次配租项目从顶层下至12层配有太阳能供水系统,目前正在核定太阳能热水收费标准,具体以经核定的价格为准,自实际使用开始计费。
  (三)本次配租对象具体名单可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查看。
  (四)排序到位选房的认租家庭,在可选的户型均有房源的情况下未选定住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一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bazj./)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六)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中心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责任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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