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间出事故 没有工伤保险 交通事故没有合同 算工伤吗

&&&&图文/本报记者孟剑飞&&&&贵阳的阿宝,在工作中受伤,申请工伤认定时,公司却以未签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配合,诉至法院。在工作中受伤,理应被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又该怎么办呢?&&&&云岩区法院判决,此种情形下,应当按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承担所有赔偿责任。阿宝最终赢得了这场劳动者权益之争。&&&&案件回放&&&&没签合同,工作中受伤&&&&2013年2月,47岁的阿宝在贵阳某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阿宝办理任何社保。&&&&3月22日,阿宝在上班时,发生了事故,经诊断为右前臂离断伤、右侧气胸形成。&&&&事故后,阿宝住院治疗74天,花了不少钱。住院期间,阿宝多次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医疗补助,但该公司支付了医疗费后,便不再理睬他。&&&&出院后,阿宝多次找到公司,要求申报工伤,补偿这段时间的工资及住院的开销。&&&&但公司认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阿宝发生事故后,公司已为其支付了医疗费用,因此不能再补偿其它费用。&&&&申请工伤,遭遇一波三折&&&&为了申请工伤赔偿,阿宝不得不先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2015年5月,阿宝带着自己的工作服、工资花名册、考勤等,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终,劳动仲裁部门认定了阿宝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不服,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最终认定,阿宝在该公司工作,工资由公司发放,阿宝接受公司的管理,双方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定后,2015年9月,阿宝再次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15年11月,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阿宝为工伤,经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阿宝的伤为五级伤残。公司支付阿宝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交通费、工伤鉴定体检和鉴定费等,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服,再次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费用&&&&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法院生效的判决书确认,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阿宝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阿宝系工伤,且经鉴定为五级伤残,阿宝作为劳动者依法享有工伤待遇,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工伤待遇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故判决,解除阿宝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阿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2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6万元、一次性工伤补助金13.1万余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3.1万元,及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鉴定费、交通费,共计31.8万余元。&&&&法官说法&&&&未签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在劳动争议纠纷过程中劳动关系是基础,没有了劳动关系,也就无法谈及之后的诸如劳动报酬纠纷、工伤待遇纠纷等。&&&&“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代表劳动关系就不成立。”本案的主审法官,云岩区法院民三庭张浩法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只要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成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浩法官还提醒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尽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出现劳动争议后,证明劳动关系。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及“服务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及“报名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能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温馨提示&&&&用人单位社保不能省&&&&“不签劳动合同明显是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张浩法官介绍,劳动合同保护的是双方权益,作为劳动者必须要求用工单位为自己购买劳动社会保险,这样即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其伤有所偿、伤有所医。&&&&对于用工单位而言,也是一份保障。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是为企业构筑了一条“保险带”。以工伤来说,通过工伤基金的互济功能,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用工单位的经济负担,更有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一些企业,出于节省人力成本、存在人员流动性等主客观因素的考虑,往往忽视对员工入职手续的管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会保险。但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一旦发生员工工伤等纠纷,用人单位将得不偿失。&&&&如果企业不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出现工伤事故之后,全部的赔偿金都将由企业来支付。&&&&像本案中,阿宝受工伤,用人单位因未给阿宝交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工伤赔偿只能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如果用人单位交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文案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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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372号贵州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大厦&&订报热线:6&&邮发代号:65-25&&广告热线:2、企业未签合同买社保 员工下班遇车祸也算工伤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王彬荣)7月20日报道近日,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也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在下班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用人单位在支付9000元医疗费后却拒绝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差额。于是,员工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差额以及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诉讼请求给予了支持。
原告詹某于日进入被告四川某某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处上班,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被告也未给原告购买社会保险。日,原告乘坐该公司车辆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期间,公司为原告支付医疗费9000元。后经认定为工伤,并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在申请仲裁并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原告诉至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并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差额18286.84元。被告公司则辩称,被告已为原告支付了医疗费9000元,拒绝赔偿原告工伤保险待遇差额。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否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本案中,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未依法为原告购买工伤保险,致原告因工受伤后无法享受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应承担相应支付责任。最终,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差额以及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诉讼请求给予了支持。
法官提醒:
本案是涉及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的典型案例,法院的判决无疑给用工企业敲响了警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既能够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对企业自身权益的一种有效维护,各用工企业应自觉遵守。否则,一旦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劳动争议,企业则将承担多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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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金投网小编提醒,要认定工伤,要有相关的证据。否则休假只好按照一般病假,跟单位签的劳动合同有关规定来处理了。证据有公共道路上,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非公共道路上,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证明发生事故的事实,如果当时没有及时报警,提供当时有没有人证或者摄像头。提醒大家(上下班发生事故)如果受伤了,及时报警,第一手采集证据资料。
  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算工伤吗?从法律的角度看,肯定是工伤,但是一定要注意保全证据,不然就比较难认定,权益得不到保障。
  四种上下班情形可认定工伤
  &规定&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南方财富网理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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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厂一年但是没签合同,厂里也没有购买保险,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进厂一年但是没签合同,厂里也没有购买保险,下班途中发生,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答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3250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8 人发生交通事故,申请认定是否属于工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
(2)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3)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
符合以上条件,基本上可认定工伤。
12:39地区:河南-洛阳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64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发生的这次交通事故,只有你不是主要责任方,依法就属于工伤。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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