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套房贷利率欺骗

【实案说法】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一字之差,十年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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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案说法】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一字之差,十年之别! 案情简述: & & & &2015年6月,张某因自身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遂以非法方式获得多名同事的身份证,并冒用同事身份在银行申请贷款共计人民币80万。 & & & &2015年7月,张某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逮捕,&并于当年11月由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 & &2015年12月,人民法院以张某涉嫌贷款诈骗罪公开审理该案。罪名解析: & & &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193条) & &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175条)
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 & &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都表现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贷款,区别点在于:& & & &1、犯罪主体不同骗取贷款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而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实施骗取贷款的行为,不能按照贷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符合追诉条件的也只能按照合同诈骗罪定罪。& & & 2、犯罪客体不同贷款诈骗罪侵害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金融管理秩序及金融机构财产所有权,而骗取贷款罪侵害的客体仅是金融管理秩序。& & &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行为人实施贷款诈骗罪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若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故意,或者证明其非法占有故意的证据不足,只能以骗取贷款罪论处。& & & 4、量刑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数额达到80万,量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数额达到80万,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主要辩护观点: & & & &被告人张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有还款的能力,其不符合贷款诈骗罪的主观要件,依法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 & &1、张某主观上自始至终愿意偿还银行贷款,没有非法占有银行贷款的目的。日,侦查机关讯问“有无还过利息给银行”时,其回答“目前还没有,这些贷款是每个月20号还钱,我还没有来得及还就被抓了。”张某当庭供述与上述供述相互印证。& & & &2、张某客观上有能力按月偿还银行贷款的利息。 & & &(1)日,侦查机关讯问“你有无能力偿还”时,其回答“我也想过先每个月帮他们把利息还掉,后面再想办法将本金还上……我每个月的工资收入6000余元,每个月还利息还是能够还的,本金是一年后再还……”。& & &(2)张某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与张某的上述供述相互印证。& & &(3)《银行贷款简介》证明涉案贷款的还款方式是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与张某的供述相互印证。& & & 3、张某申请银行贷款的目的是为经营投资之需。张某为经营投资的需要,曾使用自己身份证办理银行贷款,但其自身不符合贷款条件,随后张某才想通过冒用他人身份证的方法,申请办理银行贷款。此细节说明张某犯意的产生并不是基于非法占有银行贷款。
判决结果: & & &&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将罪名由贷款诈骗罪改为骗取贷款罪,量刑也由贷款诈骗罪的法定刑十年以上到最终只判了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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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期房按揭贷款欺诈及其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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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朋友忙于赚钱还房贷压力山大 他竟欺骗对方吸毒帮助“减压”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一般而言,做东的人都会尽力为朋友提供最好的招待。近日,江都人金某也迎来了从外地过来的好朋友邓某,但他招待朋友的东西却是毒品。目前,金某因涉嫌欺骗他人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  尾随“另类”青年  巡特警查获瘾君子  穿着花里胡哨的衣服,操着外地口音,通电话时异常兴奋,神色也十分异常……近日,江都两名巡特警在巡逻至城区龙城路时,一名略显“另类”的青年男子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见男子行为怪异,巡逻队员便上前盘查。面对警方,男子镇定自若,也很合作。他说,他叫邓某,现年32岁,人,长期在宁波打工,前来江都是为探访好友金某,刚刚到达江都一天时间。  “我朋友就住在不远的巷子里。”顺着邓某的指引,巡逻队员发现,那是一片隐藏在小巷里的出租屋。邓某的神色行为与常人有异,会不会是外来的犯罪人员,胡编了一个所谓的朋友呢?带着这样的疑惑,巡逻队员尾随邓某走进了小巷。  邓某走进小巷后,很快便进了一户出租屋。这个出租屋面积不大,屋门大开。让巡逻队员大吃一惊的是,他们从外向内看去,竟发现室内的桌子上光明正大地放着几个用来吸食冰毒的工具!邓某行为异常的原因,难道因为他是个瘾君子?巡逻队员赶紧走进出租屋,准备对邓某进行询问,却发现屋内除了邓某外,还有另外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此人就是邓某嘴里的那位朋友金某。  随后,巡逻队员将二人移送至派出所进行检查,最终鉴定结果显示,两人均涉嫌吸毒。对于吸毒犯罪的事实,金某供认不讳,当场交代,当天中午刚刚和邓某一起吸食了冰毒。而邓某对检查结果却十分不信,坚称他从未接触过毒品。  朋友买房还贷压力大  他用毒品给其“减压”  明明尿检呈阳性,却不承认吸毒,到底是怎么回事?随着进一步审讯,民警渐渐明白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原来,邓某之所以坚称从未吸毒,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金某给他吸食的是毒品。  原来,邓某和金某曾在一起打过工。前不久,邓某刚刚买了房子,每天忙于赚钱还贷,感觉压力山大,曾多次在电话里向金某倾诉。“压力大,那就出来散散心,到江都来放松放松,我招待你!”听完朋友的抱怨,金某颇为义气地让邓某来江都散心。于是,邓某便应邀坐车来到了江都。将邓某接到自己屋里后,金某随即拿出冰毒和工具,让邓某跟着他一起吸食。眼前的新鲜事物,邓某并不认识,便询问金某,“这是什么?”金某只是说:“这是好东西,能够减轻你的压力,刺激呢!”尽管邓某再三询问,金某却始终没有告诉他这是毒品,而是含糊其词称这是“水烟”。于是邓某便没有多想,跟着吸了起来。  “如果我当时知道他给我的是毒品,打死我也不会碰它的!”听说自己吸的不是水烟,而是毒品,邓某大吃一惊,对民警连称自己“信错人了”。  外出打工染上毒品  这回涉嫌欺骗他人吸毒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金某现年32岁,江都樊川人,在某浴室工作。金某交代,他2014年外出打工期间染上毒品,从此一发不可收,隔三岔五都要吸上两口。这次邓某来,他便想让邓某通过吸毒“解解压”。警方表示,金某此举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讯员 丁碹 记者 赵雅琼  警方说法  何为欺骗他人吸毒罪?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要求被告人明知道是毒品,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欺骗被害人被迫吸食毒品,且被害人体内检查出毒品成分。据统计,全国目前已被报道的引诱、欺骗他人吸毒案件中,常见的诱骗他人吸毒的伎俩主要包括:不法分子利用被害人的好奇、盲目追求刺激、时髦等心理,主动提供免费毒品,引诱对方吸食;谎称吸毒不会上瘾、能减肥等,诱骗对方吸毒;或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被害人的香烟、酒水里掺入毒品等等。  在人际交往中,尤其是身处娱乐场所时,不要接受来路不明的酒水或香烟。当发现现场有人吸毒,或有人诱骗他人吸毒时,最好马上找借口离开现场,打电话向警方求助。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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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设罪名。刑法第175条规定的多种犯罪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骗取贷款详细信息
骗取贷款罪名分析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客体是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客观方面是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不应当把从银行获取贷款后还不上的,都作为贷款诈骗罪处理。考虑到实践中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客观上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刑法修正案(六)》将其入罪。认定骗取贷款罪的关键有两点,一是对欺骗手段的认定,二是对“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收集证据,在主观方面证明被告人具有骗取银行贷款的犯罪故意。同时,要注意查找充分证据,证明犯罪的实际后果非常严重,符合骗取贷款罪“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求。
本罪与贷款诈骗罪、高利转贷罪等相似罪名的区分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贷款,区别点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或者证明其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的,只能认定为骗取贷款罪。骗取贷款罪与高利转贷罪均设置在刑法的同一条中,两罪主观上均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但在客观行为上存在一定相似性。如果行为人骗取贷款以后再高利转贷给他人,其行为就可能同时符合骗取贷款罪与高利转贷罪,最终选择适用哪一罪名,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违法所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损失等情节。对于造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的,一般选择认定骗取贷款罪,以突出犯罪行为的欺骗性和对金融秩序的严重危害性特征;如果没有造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的,行为人通过转贷牟利的,一般倾向于认定为高利转贷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台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称《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以上简称“四种情形”),应予立案追诉。在此之前,公安部经侦局已率先于2009年作出了《关于骗取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追诉标准问题的批复》,其基本精神与上述规定也是一致的。不过应注意该解释的溯及力问题。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两高”《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确立的是“无旧从新,有旧从旧兼从轻”的做法,且规定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如果无错误就不再变动。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澳洲曝数百起中国买家房贷涉欺诈案 伪造收入证明
爱看丧尸咬人,这是病,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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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澳洲金融评论报》9日报道,澳新银行(ANZ)和西太平洋银行(Westpac)证实,它们都批准了“数百例”中国购房者使用虚假收入证明申请的购房贷款。据称,这些收入证明都是在不法贷款经纪人协助下伪造的。
ANZ和Westpac证实其批准了数百例中国购房者使用虚假收入证明的贷款申请。
报道称,西太平洋银行发言人大卫·洛丁(David Loarding)表示,确实发现了有些贷款是有问题的,已经在着手调查。有媒体报道称贷款人提供的薪资单以及银行对账单为中文文件,洛丁在发言中提到如果这些资料不是英文的,会要求提供翻译过的文件。
澳新银行发言人保罗·爱德华兹(Paul Edwards)也证实,该银行有一小部分依靠“海外收入”作为收入证明文件的贷款人存在问题。他表示,由于最近贷款政策的改变,致使这些问题浮出水面,他们已经着手复查一些借贷者。
目前,伪造”虚假海外收入”的贷款经纪人,已经被银行暂停签发任何贷款。同时,澳新银行和西太平洋银行已经通报有关单位和警方。
不过令人惊讶的是,这数百例使用"虚假海外收入"的贷款客户,还款记录比一般澳洲本地人还要好!
西太平洋银行的发言人再次针对这个问题进行回复:"海外收入贷款"的拖欠率其实低于平均水平,甚至大部分会提早还清。而且,这些海外贷款人的贷款对资产值比例(Loan-to-Value Ratios)大约维持在70%。一般来说,澳洲本地人贷款比例是90%,甚至更高。(注:贷款对资产比例是指借贷数量和房产价值的比例,比如房子价值100万,首付20万,贷款金额80万,那么贷款对资产比例为80%)
西太平洋银行发言人表示这些使用“虚假海外收入”的贷款者,还款记录比澳洲本地人还要好。
澳洲储备银行表示,在发达国家中,澳大利亚房屋贷款的90天拖欠率是最低的。尽管澳大利亚有着更高的贷款利率,但是相比较美国、英国以及欧洲,澳大利亚的房屋贷款的拖欠仍然是很小的一部分。
《澳洲金融评论报》指出,澳新银行和西太平洋银行批给"虚假海外收入"的贷款,大约是在10亿澳元以下。精确的来说,占全部房屋贷款共8370亿澳元中的0.12%。并且只有0.12%中的0.4%是拖欠贷款超过3个月以上,实属相当小的比例。
而对于其他银行,这场中国购房者的欺诈案似乎使其被套牢。但澳新银行的发言人保罗解释说:“我们所有的数据分析指出,这次事件只牵涉了很小一部分,并且没有造成任何涉及实质的信用风险。”
洛丁则表示西太平洋银行会对欺诈行为持“零容忍”的态度,他说,欺诈行为一经发现,会立即对涉嫌欺诈的人员采取行动,包括贷款经纪人,一般的做法是会中止贷款。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中国人欺诈案例增加的传言,可能是导致近期多家大型银行决定停止向外籍人士提供购房贷款的原因之一。并且4月底,西太平洋银行、圣乔治银行、墨尔本银行、南澳银行宣布停止接受来自于非本国居民的购房贷款申请。
当被问及是否中国购房者的欺诈影响了西太平洋银行向海外借贷者开放借贷时,洛丁并不赞同,他表示,海外收入的证明在操作上非常困难,做出停止一切纯海外收入证明的房贷申请的决定,主要是因为资本市场变化和资金需求。
而关于澳大利亚四大银行全面封杀纯海外收入的房贷申请也被指是一场噱头。
据星岛环球网报道,目前只有西太平洋银行和澳大利亚联邦银行不接受此类申请,而联邦银行其实一直都不接受,并不是因为此次事件才暂停纯海外收入的房贷申请。而澳新银行以及澳大利亚国民银行目前还在接受申请,只是材料要求更为苛刻,电话调查也更为详细。
澳新发言人早先称,尽管该行仍向海外人士放贷,但“会认真评估海外人士的每一条贷款申请”。同时,该行将最高买房贷款占房价比例从80%下调至70%。
专家指出,上周澳洲央行降息至史上最低1.75%,加剧了澳洲原本已经泡沫化的房屋市场,使得原本就因选举而争论不休的“房屋负担能力”问题又再一次浮上台面。
澳洲银行的收紧政策,可能会影响海外购房者的信心
而来自中国的客户已成为澳大利亚房地产最大的买家,中国也已超越美国,成为澳大利亚海外投资最大的来源国。
受各大银行最近收紧的海外收入贷款政策影响,部分海外买家信心已经动摇,有可能直接冲击到了澳大利亚的房地产市场。
(观察者网编译并综合环球时报、星岛环球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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