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土地到合同期满工作总结咋办我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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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土地租赁合同实施多年未到期遇拆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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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先生:我是安吉人,我和林某于2008年签下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书》,承租12.1亩土地,租期为10年,交付16万元后,我就开始在土地上搭建厂房等辅助建筑。去年,政府征用了我承租的地块和土地,我拿到了130万元的补偿款,今年3月底也腾空搬迁完毕,房屋随后被拆除。
& & 近期,我又写信告诉林某厂房已经被拆迁,希望他能退还未使用年限租金6万余元(延期则需承担违约金5万元),林某回复我说租赁合同已经终止,我能要回这些钱吗
& & &回复:安吉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农用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属不可再生资源。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对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有禁止性的规定,两项规定的约束力及于土地承包人和土地使用人,故应属于效力性规定。
& & &王先生和林某此事涉及的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而两人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承租土地的用途为办厂,在未进行审批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形下,《土地租赁协议书》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 & 因此,王先生因租赁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返还林某;同时,林某因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应返还给王某。考虑到王某实际占用、使用该土地多年,并因该土地获得了收益,因此,林某应返还的租金中应扣除王先生已占用使用期限内的费用,共计10万余元。因双方达成的无效协议致使涉案土地被破坏,所需恢复原状费用为5.07万元,该项损失属于共同过错所导致,王先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以双方各承担50%为宜。
& &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农民:近年来,集体农用地被擅自非法改变用途的现象在一些地方突出,我国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规范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规模。切莫为一时私利,损害集体利益,付出违法代价。(编辑: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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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互换土地口头协议有效吗 私自换地后还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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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农村,农户的土地不是连接成片的,通常是东一块西一块,不利于农民们的耕作,所以,有些农民为了方面,就会自愿协商将各自承包经营的部分土地进行了互换耕种。农村互换土地口头协议有效吗?私自换地后还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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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宁波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
?我买的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会被收回吗?房子产权到期后能否续约继续使用?相信这是每一个房主的较大疑惑。??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远,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难道我们老百姓辛辛苦苦挣钱花了几十万几百万子70年后就不属于我们了吗?这不成了租了70年的房子,到头来还要还回去嘛。今天就为大家详细解读房屋产权的问题,看看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到底该怎么办!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什么区别??????在讨论房屋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前,咱们优选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远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远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二、为什么我们的房屋产权较高为7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较高年限分别是: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但问题是,土地批租的较高年限究竟是从何而来?为什么是70年而不是80年或者60年呢?曾任排第1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的王先进说:我们土地管理局一开始提出的是住宅50年产权。这个期限是根据境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来的。我们先定了50年,理由主要有三个,第1个土地出让历史上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年限短点比较好调整;二是一个人的工作年限,一般为50年,假设从20岁开始,50年后就70岁了,可以够他们一辈子经营,而且可以转让、继承、续期;另外就是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房产产权的一般使用年限就是按50年计算,50年后房产就不能再用了。按照价值来算,用了50年就没什么价值了。。后来核心讨论转让土地的问题时,一位主要领导问年限长一些行不行,我回答了上述理由,并表示如果觉得50年时间短了,再增加几十年可以。后来制定法律时,就变成较高年限70年。三、你的房子产权真的够70年吗?别吃了闷亏还不知情在买房过程中“房产产权期限”问题却被普遍忽略,相当大比例的购房者对于产权期限问题茫然不知。因为施工期等客观原因的存在,现在市面上在售的商品房产权普遍缩水1-3年,更有甚者缩水10年以上。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较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产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日期与开发商出售房产的日期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尤其是一些烂尾楼改造的项目,购房者必然面临明显的“房产产权期限缩水”。有购房者因为产权算了一笔账: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按房产证上的日期推算,买的房子一般只有65年使用期,整整少了5年!而买房时付的总房价却从未因此打折,少5年不就等于多付钱了吗?而某些开发商在去的土地使用权后过了五六年才建房,算上施工、装修时间,你买到手的房子也就只剩60年使用权了。四、你知道房子产权70年但设计寿命只有50年吗?房子寿命分为100年和50年两种,这是国家规定的。一般民用建筑都是按50年设计的,只有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建筑才会是100年设计寿命。房屋寿命是50年,而普通住宅的产权期限是70年,法规之间不配套。中国房地产协会会长宋春华表示,我国规定普通建筑物使用期限为50年,现在材料发展、技术发展,特别是对节能减排,对循环这些方面要求越来越高,这个标准50年合理使用期偏低了。他希望:“把目前50年的使用寿命,至少提高到70年,完全可以做得到,这样跟土地批租也吻合起来。”一位设计师说,50年设计寿命和70年产权表面上看有20年的差距,其实最多就10来年的差距,因为开发商从拍下地,再到建设、销售起码要5到10年。五、房子70年产权到期的三种解决办法1、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较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这是一种最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较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3、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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