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征过期没有换新,老存折过期了钱怎么办没到期,急田钱能用旧的身伤证去取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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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存折没到期可以在外地取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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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定期存折,没到期按到期去转存,工作人员粗心将其转存,其上有5000元利息没有了,存主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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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财产分割不公平,二审法院能给查询对方 银行存款取款明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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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拒绝领取,他们又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把钱取出,这样合法吗?
政府用我的身伤证复印件给我办了补偿的钱办了存折,我拒绝领取,他们又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把钱取出,销户,这样合法吗?
提问者:wl3523***时间: 20:10:59地点: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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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证明不开行不行?
来源:杭州律师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 17:57:03 点击数:
证明是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公共服务机构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提供证明类文书,用以证明某种客观事实或者法律关系的举证活动,例如出生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证明、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证明虽有必要,但是各种奇葩证明也让公众怨声载道。下述就让我们一起来重温下这些年我们一起顶礼“膜拜”过的奇葩证明,临别前再来一次史上最强脑筋急转弯。
证明“我妈是我妈”
人民日报报道: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他需要提供他母亲是他母亲的书面证明。
可是,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显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而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在陈先生为此感到头大时,有人指了一条道: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开这个证明。
先不说派出所能不能顺利开出这个证明,光想到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陈先生就头疼恼火:“证明我妈是我妈,怎么就这么不容易?”而更令陈先生窝火的是,这一难题的解决,最终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需要再去证明他妈就是他妈了。
据了解,这样的奇葩“证明”不在少数。很多人在办事过程中遇到过类似令人啼笑皆非的证明:要证明你爸是你爸,要证明你没犯过罪,要证明你没结过婚,要证明你没有要过孩子,要证明你没买过房……这样那样的证明,有的听起来莫名其妙,办起来更让人东奔西跑还摸不着头脑……
多年前,刘静60多岁的母亲张温去世了,其建行的存折内,还存着1.8万元钱。此后,刘静多次去银行试图取款,但是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若要取钱,就一定要证明刘静和张温的母女关系。但是,张温生前的户口在成都,而女儿刘静则因工作关系,早已将户口独立,迁往广元,母女二人并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张温去世后,其原来的户口已经被注销。通过公安机关查询户籍的方式,已无法证明母女关系。张温生前曾离异,此后并未和女儿一起生活。也无法通过老邻居证言的方式来证明。
2015年3月,律政公证处的公证员和40多岁的刘静(化名)一起走进了新都龙凤山公墓,高约半米的黑色墓碑上,镌刻着母亲张温(化名)、女儿刘静和女婿的姓名,墓碑上还刻着张温的生卒日期。公证员拍下照片,留作证据。随后,又从张温曾经工作的建筑公司处,得到了另外一份证人证言。双证据印证的情况下,公证员为刘静出具了证明母女关系的公证书。为此奔波数年的刘静终于从银行中顺利取出了1.8万元存款。
(PS:奔波数年,最终在墓碑上找到答案。)
证明“我爸是我爸”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2015年5月初,淮安市民钱先生的父亲因病去世,料理完父亲的后事后,钱先生打算将父亲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十几万元余额提取出来,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钱先生,提取他父亲的公积金需要到公证处对继承这笔款项进行公证,本以为手续很简单,可没想到却被一些"证明"难倒了。
“需要开具(父亲)与我母亲的原配关系,以及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以及我爷爷奶奶去世证明,还有就是证明他们先于我父亲死亡,还有最关键一条就是能不能证明我(没)有养父养母,以及继父继母关系。”
为了办理这些证明,钱先生跑遍了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和派出所,但各个单位均无法给出他想要的证明材料。 “因为我如果我有户口本的话,完全可以证明我是他的父子关系,也可以证明我爷爷奶奶去世,居委会说这些格式的话我们早就不开了,包括我是我爸的儿子,都开不了了。”
华商报报道:50多岁的西安市民刘先生因为单位房子拆迁,在西安市范围内办理户口迁移,没想到派出所听刘先生说要和父亲迁到一块让他去办父子关系证明。为了证明“我爸是我爸”,刘先生不仅请91岁的老父亲回原单位开证明,还四处奔波,从1963年父亲的干部履历表中找到他是他爸儿子的“蛛丝马迹”。
云南网报道:日,远在外地就学的小张被学校告知,需要开具“我与我家亲属之间关系”的奇葩证明。小张来到了户籍所在村委会开具了证明“我奶奶是我奶奶”、“我爸是我爸”等家庭证明。交到学校后,校方不认可,要求必须出具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没办法,小张又二次返回户口所在地。 11月20日,当小张来到云南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茨营派出所说明原由后,值班民警核实,小张家户口册上一共5人,户主为小张的奶奶,还有其父母等其他成员。其持有的公民户口薄可证明小张与其亲属之间的身份,且证件合法有效。
“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若再让群众往返跑路,将通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新闻媒体。”按照日,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文件,其中户口簿及身份证能证明公民信息不能再开具相关证明。但小张就读学校不承认户口簿信息,还让其来回奔波,在此,茨营派出所为方便群众办事,特开具“不予出具证明告知书”,告知学校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的原因和依据,并要求学校不要再让群众往返跑路。
成都商报报道:1992年,成都金沙村(原村名)村民张波(化名)的母亲就去世了,家中只留下了父亲张重(化名)、张波和两个姐妹。他们分别成家后,将自己的户口从父亲的户口中迁出。1999年,原金沙村所在的村组整体拆迁,张重的住所迁至锦红苑小区,由同德社区管辖。2011年,80多岁的张重去世。为证明“我爸是我爸”,张波先是找到了同德社区。然而工作人员却表示,该社区是一个“新”社区,并无那些人事档案。同时,因原金沙村所在的村组整体拆迁,原金沙村已经被注销,也无法通过“村组”出具“父子关系”证明。随后,张波找到辖区派出所,但因张重的户口在2011年被注销,通过户籍查询的方式,无法证明其父子关系。张波只好求助律政公证处,公证员孙怡说,公证处先走访张波老家的亲属,证明“他确实是我姐夫的儿子”。又走访与张波父母原来同村、如今同楼的近十户老邻居证明“张波从小以儿子的身份和张重生活”。通过一周的走访,收集多个方面的证人证言,律政公证处获得父母子女关系相对直接的关系,并为张波出具了公证书。张波最终拿到房屋继承权。
(PS:最终公证部门证明“他从小就是他爸的小儿子”)
证明“爷奶去世”
北京晨报报道:2000年,父亲和继母离异后,成都市民周女士的家中只有父亲周军和自己。上个月,70多岁的父亲去世,留下总共只有310元存款的存折。银行告诉她,要把这一笔存款取出来,她需要证明自己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不但要证明父亲周军没有非婚生子女,还要证明已经去世30多年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
银行工作人员说,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妻子、父母、儿女都是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周女士的户口簿只能证明周女士是周军的合法继承人,但并不能证明是唯一的。因此,周女士需要到公证处去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证明她是父亲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才能够取走存款。开具《继承权公证书》,周女士必须要出示父亲的婚姻状况材料,她不但要证明父亲周军没有非婚生子女,还要证明已经去世了30多年的爷爷奶奶也已经去世。在社区、街道办、派出所、民政局、父亲生前的工作单位、公证处等七八个地方,来回奔波了整整一个多星期后,周女士被告知,开具一份《继承权公证书》的费用需要200元至400元。
周女士表示,自己根本无法提供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周女士,这种情况下,她只能找至少5个爷爷的邻居作为人证。然而,要找到5个当时的邻居,在周女士看来几乎不现实。周女士的祖辈如果还在,年纪应该超过了100岁,后代都已经搬了三次家了,当时在成都九眼桥的家早已经拆除,而当时的邻居更无法找到。在周女士看来,这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证明“我的户口本是我的户口本”
33岁的廖刚和王丽丽打算领结婚证。王丽丽一家在四川乐山生活工作多年,不过老家在湖南,户籍也在湖南。她身上只带了户口本上写有自己信息的那一页,也就是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称,信息不全,不能办理登记,需要整册户口本。没多久,王丽丽的家人把户口本邮寄过来了,廖刚和王丽丽又去办理登记。但工作人员说,户口本缺了首页。王丽丽的家人认为户口没问题,于是昨日他们又来到婚姻登记处想碰碰运气,结果,还是被拒了。工作人员告知,必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如果遗失,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是需要证明她的户口本是她的户口本吗?”廖刚苦笑着说,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已经显示了个人出生地、婚姻状况等信息,足够证明户籍所在地和未婚身份了,为何非得要首页呢?
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从流程的规范性来说,整本装订的户口本需提交户口本,插页式的户口本需至少提供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首页。因为常住人口登记卡信息不够完善。这些材料收集齐备后,会归档保管,如果存在缺失,证明不规范。
(PS:就想结个婚 来回跑了三次
不结都已昏)
证明“已离世的奶奶是他奶奶”
当代生活报报道:南宁老陈最近因为一张关系证明愁坏了。前段时间,他和家人商量着卖房子,由于该套房子写有他奶奶的名字,他被要求证明他奶奶是他奶奶。他来到南宁市民主路社区,要求社区给他开具该证明,由于老陈的奶奶已经过世,社区一时间也没办法确定两人之间的关系,“如果亲自去到陈先生的老家做调查,需要花费的人力和物力实在太大了!”民主路社区黄书记说道。在社区商议之后,老陈亲自回家到村委会查找相关证明资料,并由村委会开具了证明后,才拿到社区,让社区再出一张证明。
证明“自己是自己”
南京日报报道:有位画家朋友,他曾经送一幅画给自己的弟弟,弟弟想把画变现,不料需要认定机构认定该画的真伪。画家只好自己到认定机构证明是自己画的。奇怪的是,认定机构认定不是他画的,理由是你自己不能证明自己,结果这画还就是没卖成,弄得画家哭笑不得。
证明“解放前的人已去世”
今年65岁的甘女士曾是南宁某国企的职工,她退休后,于2008年到美国定居。2009年,她93岁的养父病故,而养父母并无亲生儿女,所以养父名下的一套房子,自然应由她继承。甘女士特意回国办理继承手续。没想到,她被要求出具父亲的“父母已故证明”。她当即傻眼了:“我的养父去世时都93岁了,养父的父亲解放前就去世了,养父的母亲是上世纪70年代去世的。如果他们还在世,岂不是要有一百二三十岁?”
可没有这证明,事情就办不了,甘女士只好回到容县老家找村干部开证明。村干查来查去,就是查不到养父的父亲的资料。原来,养父的父亲是新中国成立之前去世的,那时候的资料哪里还能查得到?村干说,查不到资料,不知道有没有这个人,所以证明没法开。
5月9日,甘女士告诉记者,2009年她从美国回到南宁后,为这事跑了好几趟老家,好说歹说,还给村干送了两条好烟,才总算把证明拿到手。
中国之声报道:徐义清的父母在2002年和2012年先后去世,去年3月,还在世的三兄妹就开始着手准备将父母留下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一系列手续。小妹徐义丽分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不涉及过户问题,而67岁的徐义清和妹妹徐义珍折腾了一年多,仍未过户成功。
房管局告诉他们需要先申报“遗产继承权公证”。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明、父母的死亡证明和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以及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一系列证明材料之后,他们被另一项证明卡住了。公证处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60多岁的徐家兄妹还需要证明自己的祖父母已经死亡,自己才能成为完全继承人。
“公证处主要就是要我父亲的爹妈和我母亲的爹妈的死亡证明。但是我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我们见面都没有见过,他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就去世了。”
据悉,徐义清的祖父母大约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去世了,其父亲徐汉香10多岁时从祖籍地汉阳来到宜昌投身革命,也和老家断了联系,外公外婆则是在抗战中牺牲,母亲成了孤儿,各个部门都查不到他们的档案信息。
“都找不到,找社区,社区说得有道理,说他们是解放之前去世,我们社区是1990年代才成立,人都没有见过,没有办法开这个证明。当地的派出所也是同样的答复,说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事,他们管不了那么早的事儿。人事档案里也都查不到,也有道理。”
但是公证处表示,找不到证明就办不了,因为根据相关法律与法规,公证部门出具的结论是认定性的,如果依据公证书做出的行政行为错了,公证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证明“你们是夫妻关系”
安徽卫视报道:广州的廖女士最近正在办理赴加拿大的旅游签证,负责代理的旅行社要求她提供结婚证。今年将近70岁的廖女士结婚证早在多年搬迁中丢失,她原本以为凭着户口本上的配偶关系可以证明她和爱人的夫妻关系,但当地民政部门表示,由于两人不是在广州登记,没法给他们开具夫妻关系证明。而旅行社表示,没有结婚证或民政部门的证明不能证明两人是夫妻,廖女士必须要回原来的登记地开具结婚证遗失证明。于是,廖女士找到了当年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对方却告诉她三四十年前的档案早已查不到了,这个证明没法开。
气象局能开“风力证明”
山东商报报道:陕西咸阳一位市民的车辆在一起大风中被树木刮伤,到保险公司理赔时,被告知需开具“风力气象证明”,这位市民到气象局开证明,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收取600元的费用。他质疑收费依据,工作人员表示,“收费是为弥补气象事业经费不足。如果你觉得600元贵,咱们可以再商量。”
证明“是老鼠咬的”
现代快报报道:南京市一位市民家中的现金被老鼠咬碎,他拿着破碎的人民币到银行换钱。然而,银行要求他开个钱被老鼠咬了的证明,也就是说要证明人民币并非被人为故意损坏。搜索网络,类似钱被鼠咬的证明屡屡出现。比如,曾经有人家中现金被孩子撕碎了,银行就让开个孩子撕钱的证明,有人的钱被火烧坏一半,银行就要求开个非故意烧毁钱币的证明。
单位录取新人要求 “人品证明”
大河报报道: 工作人员介绍,前几天,住在东明路北5号院的一个男子来到社区,说要应聘一家单位的内勤,需要社区开份品行证明。“像这种证明,社区一般都不敢开。”社区主任刘长说,该社区现有居民1万多人,社区工作人员有限,不可能对每个居民的个人情况和品行很了解,但是如果你不开,居民就会抱怨“社区服务态度差,刁难人”。无奈下,社区只能开具一个无违法乱纪行为的证明。在经八路办事处的军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也遇到过这种情况。负责该社区民政事务的马丽君说,曾有个居民来社区说,有个亲戚要应聘保安,单位要求必须开份人品证明,证明其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每天与他在一起的人恐怕都不敢保证他的人品会不会变,何况是社区的工作人员。”最后,社区拒绝了这个要求。
房屋买卖需要单身证明
华商报报道: 西安市民王嫣(化名)2002年离婚,2005年她在西安长安区买了一套房子,2008年再婚。今年1月,王嫣打算卖房却被要求出具2002年至2008年之间的单身证明。最后她跑遍了婚姻登记处、公证处、街道办等单位才得到了一张单身证明。据悉,仅2014年,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开出的“单身证明”均超过了当年结婚与离婚登记数据总和。
做人流手术,需要证明“自愿的”
南国都市报报道:“我要去医院做引产手术,但医院让找社区开个证明。”2014年,郑州女子陈风(化名)来到金色港湾社区居委会,要求社区工作人员给她开个同意引产手术的证明。郑州第一人民医院妇科工作人员解释,年满20周岁、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的,应提供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计生机构出具的证明,这是法律规定的。
国外买药取包裹要求开“患病证明”
长江商报报道:武汉市一个社区每年要开具的证明超过500个,这让工作人员苦不堪言,因为其中一些证明根本“无法证明”。报道中介绍,曾有位居民到社区开“患病证明”,原来,这位居民从国外买了些药,取包裹时却被海关拦住,要求“患病证明”才能取包裹,这位居民到医院开了证明,但仍没法取到包裹,原因是“你怎么证明患病的就是你”,无奈之下,他只能再到社区开自己患病的证明。
办理教师资格证需要“无罪证明的证明”
新华网报道:安徽淮北女孩闫敏4月21日上午遇到一烦心事,因自己办理教师资格证需要居委会认定无犯罪证明,居委会要求必须派出所先开具无犯罪证明他们才能盖章,派出所要求必须需要无犯罪证明的单位先开需要无犯罪证明的证明,他们才能给开无犯罪明,而相山区教育局表示不需要他们开需要无罪证明的证明,这让张丽很是无奈。
补办骨灰存放证殡仪馆让开“遗失证明”
当代生活报报道:有次南宁新竹路社区居民到居委会办事处,要求开具一张“骨灰存放证遗失证明”。在沟通之下,该居民吐露了心中的难处,该张骨灰证遗失证明是他为自己的前妻开的。他前妻离世后,骨灰一直保存在殡仪馆,但最近他不小心弄丢了该张骨灰存放证,于是他想请殡仪馆再给他重新办理一张,可殡仪馆要求他出具遗失证明才能帮忙办理,于是他只好求助于社区。
证明 “开饭店不扰民”
新京报报道:2014年9月兰州90后青年小李辞职创业,由于手头资金有限,就在自家的一套房子里开公司。小李去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缺少了“不扰民证明”。追问原因后得知在家开公司,房子的性质就由住宅转变为了经营性场所,需要出具“不扰民证明”。
证明“摔伤非打架斗殴受伤”
山东商报报道:四川一位老太在乌鲁木齐火车站不慎摔倒,之后,她回老家报销住院费,却被告知要开“摔倒证明”。对方的理由是:“这病历上只写了脊柱受伤,手术治疗,没写是怎么造成的。谁能证明你是在火车站摔倒的?”无奈之下,老人再次返回乌鲁木齐,但当地社区无一愿开具此证明。柳州市鱼峰区两位老人也有类似遭遇。这两位老人不慎摔倒住院,想申请补助减免医疗费,但医院称必须由社区开具老人在家中摔倒的证明,才能补助。老人到社区开证明,社区工作人员也很为难,“我们不在现场,没亲眼看到你在家摔倒,如何证明?”
居民猝死要社区开死亡证明
前不久,南宁市青秀区黄先生的爱人在家中突发疾病,他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赶到后,确认他爱人因患急性心脏类疾病已经死亡。几天后,他到殡仪馆办理爱人的火化证时,遭遇了难题——要出具爱人的死亡证明。他说:“急救人员到场确认我老婆已经死亡后,就走了,并没给我开死亡证明。”没有死亡证明,很多事办不了,黄先生只好向社区求助。
社区工作人员钟女士说,他们没有到现场,也不是医疗专业人员,无法判断死因,怎么能开这个证明。可是,没有死亡证明,遗体就无法火化。万般无奈,社区只好给黄先生的妻子开了死亡证明,“死亡时间只能根据家属口述,而死因则不写”。
“夫妻感情破裂”让社区如何证明?
天涯社区爆料:黄女士是广西横县人,3年前与刚认识一个月的南宁市良庆区男子胡某结婚,如今女儿已两岁多。婚后她发现胡某好赌又嗜酒,她每次劝阻时,都会遭遇丈夫的拳打脚踢,但是都没有大的皮外伤。
黄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开庭时,因为孩子还小,法官要求黄女士出具他们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但她拿不出什么证据。相反,胡某却找来家人和朋友,证明他们夫妻的感情很好。最后,法院不支持离婚。此后,因为胡某一直未改正,她再次起诉到法院。法官听了她的哭诉后,说:“如果你能去社区开具你们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明,就判你们离婚。”
黄女士来到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很为难,说:“社区工作人员不知道你们夫妻的感情好不好,要出具这样的证明必须经过大量的走访,并根据邻居们的反映出具证明,否则是不负责任的。”为了拿到证明,黄女士自己走访了10多名邻居,经邻居签字摁手印,最终才从社区那儿拿到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
案例贰拾壹
民企员工怎么证明“未婚未育”?
天涯社区爆料:梁先生2002年从江西老家考上广西大学后,便将户口迁到学校集体户,2006年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到了玉林的某国有单位。两年后,他被公司调到其他地级市任职,不久他就辞职来到南宁某民营企业工作。2012年,梁先生在南宁买房后,想将户口迁到南宁。在这个过程中,他为开具各种证明,在南宁、玉林两地跑了五六趟,来回折腾了两三年。在这些证明中,最让他犯难的是“未婚未育证明”。
他所在玉林的原单位称,他2008年便不在公司工作了,谁知道他有没有结婚生育呢?原公司让他找社区先开具才能帮他盖章。于是,他找到户口所在社区和街道办,两者均称必须要原单位先开具证明。梁先生又回到原单位,经过一番软磨硬缠,原单位又称要他现在单位先开具再说。梁先生跑回南宁开具了2008年至今未婚未育的证明,又跑到玉林的社区,却被告知民营企业不能开具此证明,社区仍然不能盖章。失望之下,梁先生几度想放弃了。直到2014年,他才勉强将各类手续办齐。他说:“光是婚育证明这一项,我找有关单位盖了近20个公章。”
案例贰拾贰.
哪年哪月哪日他们结婚住一起
&要证明一对老夫妻在哪年哪月哪日结婚住在一起,“要具体精确到天啊!”罗新红至今依然印象深刻。这对夫妻住在辖区内,早些年两人经家里人介绍便住在了一起,名义上算是结婚了,可并未办理结婚证。前不久,夫妻俩找到罗新红,要开具结婚证明,然后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罗新红不知道原因,听说“是因为孩子考上大学,需要一个类似明确监护人的证明。”由于这两人住在社区已经多年,罗新红认识他俩,于是就给出具了证明:某某与某某在XX年结为夫妻,特此证明。没过几天,夫妻二人回来了:“这个证明无效。说结婚的证明要具体写到月、日。”罗新红一下头大了,“他们两人什么时候住一起的,什么时候算是结婚洞房的日子,我怎么可能知道呢?我又不是他们家里人。”后来,罗新红向民政局一位负责人寻求意见,对方回答:“我们也没办法,文件就是这样规定的,没有具体时间不能算数。”两人最后商量确定,在证明后面加了一条:据当事人口述结婚日期为XX年XX月XX日。面对这样的折中,罗新红感叹:“每一个到社区开证明的人都是急需要的,所以我们都尽量满足他们,可面对一些奇葩的证明,有时候社区也很难开。”
证明是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公共服务机构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提供证明类文书,用以证明某种客观事实或者法律关系的举证活动,例如出生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证明、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证明虽有必要,但是各种奇葩证明也让公众怨声载道。下述就让我们一起来重温下这些年我们一起顶礼“膜拜”过的奇葩证明,临别前再来一次史上最强脑筋急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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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显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而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在陈先生为此感到头大时,有人指了一条道: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开这个证明。
先不说派出所能不能顺利开出这个证明,光想到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陈先生就头疼恼火:“证明我妈是我妈,怎么就这么不容易?”而更令陈先生窝火的是,这一难题的解决,最终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需要再去证明他妈就是他妈了。
据了解,这样的奇葩“证明”不在少数。很多人在办事过程中遇到过类似令人啼笑皆非的证明:要证明你爸是你爸,要证明你没犯过罪,要证明你没结过婚,要证明你没有要过孩子,要证明你没买过房……这样那样的证明,有的听起来莫名其妙,办起来更让人东奔西跑还摸不着头脑……
多年前,刘静60多岁的母亲张温去世了,其建行的存折内,还存着1.8万元钱。此后,刘静多次去银行试图取款,但是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若要取钱,就一定要证明刘静和张温的母女关系。但是,张温生前的户口在成都,而女儿刘静则因工作关系,早已将户口独立,迁往广元,母女二人并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张温去世后,其原来的户口已经被注销。通过公安机关查询户籍的方式,已无法证明母女关系。张温生前曾离异,此后并未和女儿一起生活。也无法通过老邻居证言的方式来证明。
2015年3月,律政公证处的公证员和40多岁的刘静(化名)一起走进了新都龙凤山公墓,高约半米的黑色墓碑上,镌刻着母亲张温(化名)、女儿刘静和女婿的姓名,墓碑上还刻着张温的生卒日期。公证员拍下照片,留作证据。随后,又从张温曾经工作的建筑公司处,得到了另外一份证人证言。双证据印证的情况下,公证员为刘静出具了证明母女关系的公证书。为此奔波数年的刘静终于从银行中顺利取出了1.8万元存款。
(PS:奔波数年,最终在墓碑上找到答案。)
证明“我爸是我爸”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2015年5月初,淮安市民钱先生的父亲因病去世,料理完父亲的后事后,钱先生打算将父亲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十几万元余额提取出来,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钱先生,提取他父亲的公积金需要到公证处对继承这笔款项进行公证,本以为手续很简单,可没想到却被一些"证明"难倒了。
“需要开具(父亲)与我母亲的原配关系,以及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以及我爷爷奶奶去世证明,还有就是证明他们先于我父亲死亡,还有最关键一条就是能不能证明我(没)有养父养母,以及继父继母关系。”
为了办理这些证明,钱先生跑遍了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和派出所,但各个单位均无法给出他想要的证明材料。 “因为我如果我有户口本的话,完全可以证明我是他的父子关系,也可以证明我爷爷奶奶去世,居委会说这些格式的话我们早就不开了,包括我是我爸的儿子,都开不了了。”
华商报报道:50多岁的西安市民刘先生因为单位房子拆迁,在西安市范围内办理户口迁移,没想到派出所听刘先生说要和父亲迁到一块让他去办父子关系证明。为了证明“我爸是我爸”,刘先生不仅请91岁的老父亲回原单位开证明,还四处奔波,从1963年父亲的干部履历表中找到他是他爸儿子的“蛛丝马迹”。
云南网报道:日,远在外地就学的小张被学校告知,需要开具“我与我家亲属之间关系”的奇葩证明。小张来到了户籍所在村委会开具了证明“我奶奶是我奶奶”、“我爸是我爸”等家庭证明。交到学校后,校方不认可,要求必须出具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没办法,小张又二次返回户口所在地。 11月20日,当小张来到云南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茨营派出所说明原由后,值班民警核实,小张家户口册上一共5人,户主为小张的奶奶,还有其父母等其他成员。其持有的公民户口薄可证明小张与其亲属之间的身份,且证件合法有效。
“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若再让群众往返跑路,将通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新闻媒体。”按照日,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文件,其中户口簿及身份证能证明公民信息不能再开具相关证明。但小张就读学校不承认户口簿信息,还让其来回奔波,在此,茨营派出所为方便群众办事,特开具“不予出具证明告知书”,告知学校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的原因和依据,并要求学校不要再让群众往返跑路。
成都商报报道:1992年,成都金沙村(原村名)村民张波(化名)的母亲就去世了,家中只留下了父亲张重(化名)、张波和两个姐妹。他们分别成家后,将自己的户口从父亲的户口中迁出。1999年,原金沙村所在的村组整体拆迁,张重的住所迁至锦红苑小区,由同德社区管辖。2011年,80多岁的张重去世。为证明“我爸是我爸”,张波先是找到了同德社区。然而工作人员却表示,该社区是一个“新”社区,并无那些人事档案。同时,因原金沙村所在的村组整体拆迁,原金沙村已经被注销,也无法通过“村组”出具“父子关系”证明。随后,张波找到辖区派出所,但因张重的户口在2011年被注销,通过户籍查询的方式,无法证明其父子关系。张波只好求助律政公证处,公证员孙怡说,公证处先走访张波老家的亲属,证明“他确实是我姐夫的儿子”。又走访与张波父母原来同村、如今同楼的近十户老邻居证明“张波从小以儿子的身份和张重生活”。通过一周的走访,收集多个方面的证人证言,律政公证处获得父母子女关系相对直接的关系,并为张波出具了公证书。张波最终拿到房屋继承权。
(PS:最终公证部门证明“他从小就是他爸的小儿子”)
证明“爷奶去世”
北京晨报报道:2000年,父亲和继母离异后,成都市民周女士的家中只有父亲周军和自己。上个月,70多岁的父亲去世,留下总共只有310元存款的存折。银行告诉她,要把这一笔存款取出来,她需要证明自己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不但要证明父亲周军没有非婚生子女,还要证明已经去世30多年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
银行工作人员说,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妻子、父母、儿女都是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周女士的户口簿只能证明周女士是周军的合法继承人,但并不能证明是唯一的。因此,周女士需要到公证处去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证明她是父亲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才能够取走存款。开具《继承权公证书》,周女士必须要出示父亲的婚姻状况材料,她不但要证明父亲周军没有非婚生子女,还要证明已经去世了30多年的爷爷奶奶也已经去世。在社区、街道办、派出所、民政局、父亲生前的工作单位、公证处等七八个地方,来回奔波了整整一个多星期后,周女士被告知,开具一份《继承权公证书》的费用需要200元至400元。
周女士表示,自己根本无法提供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周女士,这种情况下,她只能找至少5个爷爷的邻居作为人证。然而,要找到5个当时的邻居,在周女士看来几乎不现实。周女士的祖辈如果还在,年纪应该超过了100岁,后代都已经搬了三次家了,当时在成都九眼桥的家早已经拆除,而当时的邻居更无法找到。在周女士看来,这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证明“我的户口本是我的户口本”
33岁的廖刚和王丽丽打算领结婚证。王丽丽一家在四川乐山生活工作多年,不过老家在湖南,户籍也在湖南。她身上只带了户口本上写有自己信息的那一页,也就是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称,信息不全,不能办理登记,需要整册户口本。没多久,王丽丽的家人把户口本邮寄过来了,廖刚和王丽丽又去办理登记。但工作人员说,户口本缺了首页。王丽丽的家人认为户口没问题,于是昨日他们又来到婚姻登记处想碰碰运气,结果,还是被拒了。工作人员告知,必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如果遗失,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是需要证明她的户口本是她的户口本吗?”廖刚苦笑着说,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已经显示了个人出生地、婚姻状况等信息,足够证明户籍所在地和未婚身份了,为何非得要首页呢?
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从流程的规范性来说,整本装订的户口本需提交户口本,插页式的户口本需至少提供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首页。因为常住人口登记卡信息不够完善。这些材料收集齐备后,会归档保管,如果存在缺失,证明不规范。
(PS:就想结个婚 来回跑了三次
不结都已昏)
证明“已离世的奶奶是他奶奶”
当代生活报报道:南宁老陈最近因为一张关系证明愁坏了。前段时间,他和家人商量着卖房子,由于该套房子写有他奶奶的名字,他被要求证明他奶奶是他奶奶。他来到南宁市民主路社区,要求社区给他开具该证明,由于老陈的奶奶已经过世,社区一时间也没办法确定两人之间的关系,“如果亲自去到陈先生的老家做调查,需要花费的人力和物力实在太大了!”民主路社区黄书记说道。在社区商议之后,老陈亲自回家到村委会查找相关证明资料,并由村委会开具了证明后,才拿到社区,让社区再出一张证明。
证明“自己是自己”
南京日报报道:有位画家朋友,他曾经送一幅画给自己的弟弟,弟弟想把画变现,不料需要认定机构认定该画的真伪。画家只好自己到认定机构证明是自己画的。奇怪的是,认定机构认定不是他画的,理由是你自己不能证明自己,结果这画还就是没卖成,弄得画家哭笑不得。
证明“解放前的人已去世”
今年65岁的甘女士曾是南宁某国企的职工,她退休后,于2008年到美国定居。2009年,她93岁的养父病故,而养父母并无亲生儿女,所以养父名下的一套房子,自然应由她继承。甘女士特意回国办理继承手续。没想到,她被要求出具父亲的“父母已故证明”。她当即傻眼了:“我的养父去世时都93岁了,养父的父亲解放前就去世了,养父的母亲是上世纪70年代去世的。如果他们还在世,岂不是要有一百二三十岁?”
可没有这证明,事情就办不了,甘女士只好回到容县老家找村干部开证明。村干查来查去,就是查不到养父的父亲的资料。原来,养父的父亲是新中国成立之前去世的,那时候的资料哪里还能查得到?村干说,查不到资料,不知道有没有这个人,所以证明没法开。
5月9日,甘女士告诉记者,2009年她从美国回到南宁后,为这事跑了好几趟老家,好说歹说,还给村干送了两条好烟,才总算把证明拿到手。
中国之声报道:徐义清的父母在2002年和2012年先后去世,去年3月,还在世的三兄妹就开始着手准备将父母留下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一系列手续。小妹徐义丽分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不涉及过户问题,而67岁的徐义清和妹妹徐义珍折腾了一年多,仍未过户成功。
房管局告诉他们需要先申报“遗产继承权公证”。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明、父母的死亡证明和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以及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一系列证明材料之后,他们被另一项证明卡住了。公证处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60多岁的徐家兄妹还需要证明自己的祖父母已经死亡,自己才能成为完全继承人。
“公证处主要就是要我父亲的爹妈和我母亲的爹妈的死亡证明。但是我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我们见面都没有见过,他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就去世了。”
据悉,徐义清的祖父母大约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去世了,其父亲徐汉香10多岁时从祖籍地汉阳来到宜昌投身革命,也和老家断了联系,外公外婆则是在抗战中牺牲,母亲成了孤儿,各个部门都查不到他们的档案信息。
“都找不到,找社区,社区说得有道理,说他们是解放之前去世,我们社区是1990年代才成立,人都没有见过,没有办法开这个证明。当地的派出所也是同样的答复,说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事,他们管不了那么早的事儿。人事档案里也都查不到,也有道理。”
但是公证处表示,找不到证明就办不了,因为根据相关法律与法规,公证部门出具的结论是认定性的,如果依据公证书做出的行政行为错了,公证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证明“你们是夫妻关系”
安徽卫视报道:广州的廖女士最近正在办理赴加拿大的旅游签证,负责代理的旅行社要求她提供结婚证。今年将近70岁的廖女士结婚证早在多年搬迁中丢失,她原本以为凭着户口本上的配偶关系可以证明她和爱人的夫妻关系,但当地民政部门表示,由于两人不是在广州登记,没法给他们开具夫妻关系证明。而旅行社表示,没有结婚证或民政部门的证明不能证明两人是夫妻,廖女士必须要回原来的登记地开具结婚证遗失证明。于是,廖女士找到了当年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对方却告诉她三四十年前的档案早已查不到了,这个证明没法开。
气象局能开“风力证明”
山东商报报道:陕西咸阳一位市民的车辆在一起大风中被树木刮伤,到保险公司理赔时,被告知需开具“风力气象证明”,这位市民到气象局开证明,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收取600元的费用。他质疑收费依据,工作人员表示,“收费是为弥补气象事业经费不足。如果你觉得600元贵,咱们可以再商量。”
证明“是老鼠咬的”
现代快报报道:南京市一位市民家中的现金被老鼠咬碎,他拿着破碎的人民币到银行换钱。然而,银行要求他开个钱被老鼠咬了的证明,也就是说要证明人民币并非被人为故意损坏。搜索网络,类似钱被鼠咬的证明屡屡出现。比如,曾经有人家中现金被孩子撕碎了,银行就让开个孩子撕钱的证明,有人的钱被火烧坏一半,银行就要求开个非故意烧毁钱币的证明。
单位录取新人要求 “人品证明”
大河报报道: 工作人员介绍,前几天,住在东明路北5号院的一个男子来到社区,说要应聘一家单位的内勤,需要社区开份品行证明。“像这种证明,社区一般都不敢开。”社区主任刘长说,该社区现有居民1万多人,社区工作人员有限,不可能对每个居民的个人情况和品行很了解,但是如果你不开,居民就会抱怨“社区服务态度差,刁难人”。无奈下,社区只能开具一个无违法乱纪行为的证明。在经八路办事处的军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也遇到过这种情况。负责该社区民政事务的马丽君说,曾有个居民来社区说,有个亲戚要应聘保安,单位要求必须开份人品证明,证明其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每天与他在一起的人恐怕都不敢保证他的人品会不会变,何况是社区的工作人员。”最后,社区拒绝了这个要求。
房屋买卖需要单身证明
华商报报道: 西安市民王嫣(化名)2002年离婚,2005年她在西安长安区买了一套房子,2008年再婚。今年1月,王嫣打算卖房却被要求出具2002年至2008年之间的单身证明。最后她跑遍了婚姻登记处、公证处、街道办等单位才得到了一张单身证明。据悉,仅2014年,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开出的“单身证明”均超过了当年结婚与离婚登记数据总和。
做人流手术,需要证明“自愿的”
南国都市报报道:“我要去医院做引产手术,但医院让找社区开个证明。”2014年,郑州女子陈风(化名)来到金色港湾社区居委会,要求社区工作人员给她开个同意引产手术的证明。郑州第一人民医院妇科工作人员解释,年满20周岁、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的,应提供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计生机构出具的证明,这是法律规定的。
国外买药取包裹要求开“患病证明”
长江商报报道:武汉市一个社区每年要开具的证明超过500个,这让工作人员苦不堪言,因为其中一些证明根本“无法证明”。报道中介绍,曾有位居民到社区开“患病证明”,原来,这位居民从国外买了些药,取包裹时却被海关拦住,要求“患病证明”才能取包裹,这位居民到医院开了证明,但仍没法取到包裹,原因是“你怎么证明患病的就是你”,无奈之下,他只能再到社区开自己患病的证明。
办理教师资格证需要“无罪证明的证明”
新华网报道:安徽淮北女孩闫敏4月21日上午遇到一烦心事,因自己办理教师资格证需要居委会认定无犯罪证明,居委会要求必须派出所先开具无犯罪证明他们才能盖章,派出所要求必须需要无犯罪证明的单位先开需要无犯罪证明的证明,他们才能给开无犯罪明,而相山区教育局表示不需要他们开需要无罪证明的证明,这让张丽很是无奈。
补办骨灰存放证殡仪馆让开“遗失证明”
当代生活报报道:有次南宁新竹路社区居民到居委会办事处,要求开具一张“骨灰存放证遗失证明”。在沟通之下,该居民吐露了心中的难处,该张骨灰证遗失证明是他为自己的前妻开的。他前妻离世后,骨灰一直保存在殡仪馆,但最近他不小心弄丢了该张骨灰存放证,于是他想请殡仪馆再给他重新办理一张,可殡仪馆要求他出具遗失证明才能帮忙办理,于是他只好求助于社区。
证明 “开饭店不扰民”
新京报报道:2014年9月兰州90后青年小李辞职创业,由于手头资金有限,就在自家的一套房子里开公司。小李去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缺少了“不扰民证明”。追问原因后得知在家开公司,房子的性质就由住宅转变为了经营性场所,需要出具“不扰民证明”。
证明“摔伤非打架斗殴受伤”
山东商报报道:四川一位老太在乌鲁木齐火车站不慎摔倒,之后,她回老家报销住院费,却被告知要开“摔倒证明”。对方的理由是:“这病历上只写了脊柱受伤,手术治疗,没写是怎么造成的。谁能证明你是在火车站摔倒的?”无奈之下,老人再次返回乌鲁木齐,但当地社区无一愿开具此证明。柳州市鱼峰区两位老人也有类似遭遇。这两位老人不慎摔倒住院,想申请补助减免医疗费,但医院称必须由社区开具老人在家中摔倒的证明,才能补助。老人到社区开证明,社区工作人员也很为难,“我们不在现场,没亲眼看到你在家摔倒,如何证明?”
居民猝死要社区开死亡证明
前不久,南宁市青秀区黄先生的爱人在家中突发疾病,他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赶到后,确认他爱人因患急性心脏类疾病已经死亡。几天后,他到殡仪馆办理爱人的火化证时,遭遇了难题——要出具爱人的死亡证明。他说:“急救人员到场确认我老婆已经死亡后,就走了,并没给我开死亡证明。”没有死亡证明,很多事办不了,黄先生只好向社区求助。
社区工作人员钟女士说,他们没有到现场,也不是医疗专业人员,无法判断死因,怎么能开这个证明。可是,没有死亡证明,遗体就无法火化。万般无奈,社区只好给黄先生的妻子开了死亡证明,“死亡时间只能根据家属口述,而死因则不写”。
“夫妻感情破裂”让社区如何证明?
天涯社区爆料:黄女士是广西横县人,3年前与刚认识一个月的南宁市良庆区男子胡某结婚,如今女儿已两岁多。婚后她发现胡某好赌又嗜酒,她每次劝阻时,都会遭遇丈夫的拳打脚踢,但是都没有大的皮外伤。
黄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开庭时,因为孩子还小,法官要求黄女士出具他们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但她拿不出什么证据。相反,胡某却找来家人和朋友,证明他们夫妻的感情很好。最后,法院不支持离婚。此后,因为胡某一直未改正,她再次起诉到法院。法官听了她的哭诉后,说:“如果你能去社区开具你们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明,就判你们离婚。”
黄女士来到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很为难,说:“社区工作人员不知道你们夫妻的感情好不好,要出具这样的证明必须经过大量的走访,并根据邻居们的反映出具证明,否则是不负责任的。”为了拿到证明,黄女士自己走访了10多名邻居,经邻居签字摁手印,最终才从社区那儿拿到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
案例贰拾壹
民企员工怎么证明“未婚未育”?
天涯社区爆料:梁先生2002年从江西老家考上广西大学后,便将户口迁到学校集体户,2006年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到了玉林的某国有单位。两年后,他被公司调到其他地级市任职,不久他就辞职来到南宁某民营企业工作。2012年,梁先生在南宁买房后,想将户口迁到南宁。在这个过程中,他为开具各种证明,在南宁、玉林两地跑了五六趟,来回折腾了两三年。在这些证明中,最让他犯难的是“未婚未育证明”。
他所在玉林的原单位称,他2008年便不在公司工作了,谁知道他有没有结婚生育呢?原公司让他找社区先开具才能帮他盖章。于是,他找到户口所在社区和街道办,两者均称必须要原单位先开具证明。梁先生又回到原单位,经过一番软磨硬缠,原单位又称要他现在单位先开具再说。梁先生跑回南宁开具了2008年至今未婚未育的证明,又跑到玉林的社区,却被告知民营企业不能开具此证明,社区仍然不能盖章。失望之下,梁先生几度想放弃了。直到2014年,他才勉强将各类手续办齐。他说:“光是婚育证明这一项,我找有关单位盖了近20个公章。”
案例贰拾贰.
哪年哪月哪日他们结婚住一起
&要证明一对老夫妻在哪年哪月哪日结婚住在一起,“要具体精确到天啊!”罗新红至今依然印象深刻。这对夫妻住在辖区内,早些年两人经家里人介绍便住在了一起,名义上算是结婚了,可并未办理结婚证。前不久,夫妻俩找到罗新红,要开具结婚证明,然后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罗新红不知道原因,听说“是因为孩子考上大学,需要一个类似明确监护人的证明。”由于这两人住在社区已经多年,罗新红认识他俩,于是就给出具了证明:某某与某某在XX年结为夫妻,特此证明。没过几天,夫妻二人回来了:“这个证明无效。说结婚的证明要具体写到月、日。”罗新红一下头大了,“他们两人什么时候住一起的,什么时候算是结婚洞房的日子,我怎么可能知道呢?我又不是他们家里人。”后来,罗新红向民政局一位负责人寻求意见,对方回答:“我们也没办法,文件就是这样规定的,没有具体时间不能算数。”两人最后商量确定,在证明后面加了一条:据当事人口述结婚日期为XX年XX月XX日。面对这样的折中,罗新红感叹:“每一个到社区开证明的人都是急需要的,所以我们都尽量满足他们,可面对一些奇葩的证明,有时候社区也很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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