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包企业诚信评价等级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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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质疑
日由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实行以来,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巨大,已严重影响到一大批建筑企业的存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六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办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都是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7)19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建立统一开放市场。打破区域市场准入壁垒,取消各地区、各行业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对建筑业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条件;严禁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而该办法第七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投标入围条件截图(截图略)
据不完全统计,在蓉监理企业有三百多家,外地入蓉的监理企业有两百多家,同时成都市的城市建设项目每年有上千亿的投资,如此大的市场,如此多的监理企业,岂能仅50家监理企业所垄断。政府不能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更不能利用搞信用评价体系排挤绝大部分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只能惩戒和限制少数信用不良的企业,而不能限制大多数企业的正常商业行为。
2、《成都市建筑监理企业市场信用信息评价表》中对纳税的规定(截图略),
利用在蓉缴纳所得税进行排名打分就更是荒唐,且不说央企和外地企业不可能在成都交所得税办法本身就与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多次强调建立开放市场打破区域市场壁垒精神相违背。再则企业信用与企业大小根本就没有必然联系,更与交税多少没有关系。古今中外有很多中小企业具有良好信誉的范例,无需缀述。何况许多建筑企业都开展有多种经营,在其他行业的税收怎可以用作反应建筑行业的信用,而且对许多只专心从事本专业的企业信用评价极不公平。
3、《成都市建筑监理企业市场信用信息评价表》中对业绩的规定(截图略),
利用监理企业在蓉房建和市政业绩进行排名打分(15分之多),更是彻头彻尾的为少数企业垄断市场,尤其是为垄断市政建设监理市场创造条件。本办法实施后排名进入不了前50名的企业几乎等于被成都扫地出门。试想50名圈内的企业,由于垄断了投标,几年以后吃的盆满钵满,在成都的业绩满满。圈外的企业被剥夺了投标的权利,长此以往就完全没有成都的业绩分(15分),失去了竞争进入前50名的能力,烦请告知如何才能挣得这15分,如何才能进得50名的圈里,进入通道在哪里?
4、《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计近两年的业绩(2015年2月至今),同时日以前没有备案的业绩不能补备案纳入业绩评分标准,但是在《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又把不计入业绩分的项目纳入现场信用信息评价得分,简言之,得分没有这个项目,扣分就有这个项目,试问这项管理办法是否合理?更何况企业2015年2月至今的业绩就确定是企业的,为什么要规定一个备案截止时间,现在有很多项目由于政府的原因(多数是土地等问题)合法手续没有完全具备就开工建设,边施工边完善备案手续,因为政府或业主的原因而不能备案的业绩为什么要企业来背锅?
& &&&以上四点是针对《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的质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听取民声,尊重民意,纠正本办法中限制招投标等不合理的规定。近几年建筑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民营及微小型企业的发展给社会解决了一大批就业岗位,给国家、社会的稳定做出了贡献,为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些建筑企业只有依法参与到公平的竞争行列,才是立足之本,才能发展壮大,也只有建立良好的公平竞争机制,建筑业才能健康发展。
& && && && && && && && && && && && && && & 部分成都监理企业
& && && && && && && && && && && && && && &&&日
完全同意,这样的排名实质上易行成少数企业的垄断&
同意所提出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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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有关监督部电话反应,实事求是反应意见《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的解读机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处,解读人:耿量,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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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布
编辑:张麒麟
  记者从天津市建委获悉,2014年度天津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日前出炉,参评企业被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现已进入公示阶段。
  据了解,共有1160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参加了此次信用等级评定,最终,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等177家企业获评信用等级A级企业,天津市东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宇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346家企业获评B级企业,上海华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等632家企业获评C级企业,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D级企业。(记者李家宇见习记者马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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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相关专题推荐关于2015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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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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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吉建管[2014]35号)的规定,我厅组织进行了全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经过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评和我厅核定,拟将评价结果面向社会公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至2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有异议,请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卓,联系电话:9,传真:7,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3101室。
附件:2015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6年2月22日&& &&&&&&&&
(责任编辑:
建筑管理处)
主办单位: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邮编:130051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jst-x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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