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甲方和乙方,乙方提供的物品因质量问题导致使用人伤亡,甲方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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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 (为确保乙方充分理解本协议,请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相关补充条款、附件等。若有 解释或说明要求,请乙方在签约时提出,甲方将依法给予解释与说明,本协议一经签订对双方均具约束力。 )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补充协议,作为对乙方购买甲方位于 号 为准。 第一条 关于买卖合同约定的补充 1、在签署买卖合同之
前,甲方已向乙方充分解释买卖合同及附件的所有条款,乙方对买卖合同及附件的 所有条款均已理解并明白自己在买卖合同及附件中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 2、乙方在签署买卖合同之前,已经充分了解甲方为推广本房地产项目所发布、出具、陈列或以其它方式 做出的售楼广告、售楼书、售楼模型等售楼资料均为要约邀请,并不具备要约条件,因此均不应视为买卖合同 的组成部分;甲方在本房地产项目中展示、陈列样板房的目的在于向乙方提供关于装修、使用房屋的启发性思 路,因此,除本买卖合同及附件有特别约定外,样板房内的装修、装饰、改选以及家具和物品的陈列等任何内 容均不作为买卖合同项下房屋的交付标准。 3、乙方在签署买卖合同之前,已经充分了解本小区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中不包含本项目中 的小区人防工程、文化活动站、社区服务站、居委会等。乙方同意:本房地产项目中的文化活动站、社区服务 站、居委会等的所有权归政府所有,小区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或委托他 人进行经营管理,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对其进行合法处分,其收益归卖方所有。 4、双方同意:本房产所在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所有权为甲方所有(法律另有明确规 定的除外) 。甲方有权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对该车库(车位)进行合法处分,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 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经营管理。 5、乙方确认:经甲方充分说明及乙方实地考察,已理解本项目销售现场向乙方明示法律法规规定应明示 的文件、证书及重要提示,同时在签署买卖合同时已经熟知本房地产项目所有规划和周边道路、公共设施等环 境之现状及其可能对居住带来的影响, 以及知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市场风险。 房产因市场变化而贬值或升值等 均属商业风险,任何一方不得据上主张解除或变更本协议及买卖合同。 6、甲方在广告、宣传资料及买卖合同中对建筑区划范围之外的环境、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等的说明或介 绍,仅为甲方提供的参考信息,不构成甲方的允诺。 7、乙方承诺:本项目未完成全部交付使用前,出卖人有权在共有部位、公共场地无偿设置广告或进行其 他活动;本项目未完成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为全体产权人利益进行企业和项目推广宣传,在房屋所在的屋面 和外墙面设立项目标志、 企业标识以及有关企业和项目信息的其他形式的广告标识, 应由甲方自行向政府缴纳 相关税费并办理政府相关审批手续, 但无需事先取得全体产权人的同意或向全体产权人支付任何费用, 乙方对 此并无任何异议。 8、买卖合同中“层高”是指商品房所处楼栋的标准层高,非楼层净高。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该商品房 层高可能存在局部高于或低于该层层高的情形。 第二条 关于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的补充 1、在佛山市测绘单位对商品房进行测绘后,如按买卖合同约定发生套内面积差异,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方前来办理有关面积差异的补交或退房款事宜。 若乙方延迟履行其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关于面积和面 积差异处理等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补交房款、办理面积确定及补差手续等) ,甲方有权相应延期交房及延 期提供办理产权登记资料,直至乙方将其履行的义务履行完毕。 2、买卖合同附件中的房屋平面图的标尺及房屋数据为暂测值,准确数据以交付时房屋产权登记面积的数1座房(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的修改和补充,买卖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 据为准, 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差异百分比以产权登记的套内建筑面积为计算依据。 若买卖合同约定的公共部分 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的面积产生差异,双方不作任何补偿。 3、若产权登记面积与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产生差异须补退款的,面积差异补退款按买卖合同约定计算(不 计利息)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办理面积补差手续的 30 日内办理补差手续。 , 因产权面积大于买卖合同约定面积须 乙方补款的, 乙方应超过 30 天办理的, 乙方须按照其应补交的面积补差款按日息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4、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达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时,乙方有权在甲方的书面通知送达或电话通知后 15 日内 决定是否接受该商品房。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将退房的书面通知送达甲方,视为乙方接受该商品房,双方同 意买卖合同关于乙方不退房的相应规定处理,若产权登记面积大于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甲方有 权决定是否收取补差款。 5、乙方同意产权登记面积确定以前,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的各项费用按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计算;产权 登记面积确定后发生的费用,以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计费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 。 6、乙方所购买的商品房如属现售的住宅、商业用房(含车位)按套出售计价的,甲乙双方不作任何面积 补偿或差价款的收退。 第三条 关于按揭付款方式及期限的补充 1、乙方申请银行按揭的年限、金额以银行机构最终批复为准。 2、乙方有义务在签署买卖合同的当天签署按揭合同并向银行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如未按期签署按揭贷款 合同或乙方不提供贷款资料或乙方提供贷款资料不齐且 10 天内未补齐或不提供贷款资料的, 则视为乙方违约, 按买卖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及买卖合同前已充分了解国家及佛山市的购房政策、银行商业贷款政策,并 明确知悉国家及佛山市政策会不时对购房政策及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乙方承诺: 如因乙方不符合贷款政策或贷 款政策的变化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满足银行商业贷款条件的, 乙方须按本协议补充本条第 4 款执行; 如因乙方不 符合购房政策或购房政策的变化原因导致乙方无法购买该商品房的,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并按本补充协 议第九条的约定执行。 4、如因乙方的原因,按揭申请在两个月内未获银行接纳,在接到银行或甲方通知后 15 日内应更改为一次 性付款方式并交清房款; 或者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乙方申请额有差异的,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佛山市的购房政 策、银行商业贷款政策及买卖合同、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接到银行或甲方通知后 10 日内补足首期款。逾期乙 方应按买卖合同第七条之规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无法按时付清房款或补足首期款而申请退房 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合同解除及备案注销手续,合同注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手续完结后由甲方扣 除总房款百分之十的金额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并退回乙方已付房款余额。 第四条 关于商品房交付的补充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及买卖合同项下的房屋在达到买卖合同第八条、第十一条的政府规定商品房 交付证明条件时即达到交付标准,甲方以《入伙通知书》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入伙通知书》中的 入伙日期早于买卖合同的交付日期,则以《入伙通知书》中的通知交付日期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拒 绝或拖延办理交接手续,否则视同乙方已完成商品房的交接。甲方以电话通知的,双方在房屋交付现场补签交 付通知书或入伙通知书。 不论甲方以何种方式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乙方未能收到交付通知或入伙通知 书的,均以买卖合同约定的截止日期为交付时间,以房屋所在地为交付地点,乙方有义务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截 止日当天前往房屋所在地办理交接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遭遇不可抗力(如因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的市政配套设施、设备之延误或非甲方所能控制或抗拒的其 他事件等) ,甲方有权据实予以延期,并无需承担因此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3、除不可抗力外,因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法令,或因政府部门进行与本项目关联的市政工程发生突然事 件,或因政府部门公布的公共卫生事件导致房屋无法交付及(或)市政基础设施不能如约达到使用条件的,甲 方可以据实予以延期,并无需承担因此逾期交房及(或)市政基础设施不能如约达到使用条件的违约责任。2 4、该商品房须按报建建筑图纸施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如交付验收中发现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内的质量 瑕疵, 乙方应于验收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质量瑕疵异议, 并要求甲方按实情负责修补或给予合理解决, 乙方不得借此拒绝收楼,否则甲方不需承担逾期交楼责任。甲方收到乙方提出的质量瑕疵异议后,做出处理意 见与方案,乙方应当对甲方采取的处理措施给予配合。如乙方以拒绝、拖延或其它方式不配合甲方采取处理拖 施时,视为乙方撤回质量瑕疵异议。 5、如乙方未完全履行买卖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包括支付全部购房款及面积补差款、违约金、因乙方逾 期缴纳专项维修基金或契税、 以及未按政府或房管部门要求提供买卖合同备案须提供的资料, 造成买卖合同未 备案或未能办理产权登记等) ,甲方不承担逾期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和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等一切相关责任, 同时甲方有权推迟该商品房的交付时间直到乙方完全履行买卖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 担。 6、自甲方将本商品房交付乙方(或视同乙方完成商品房交接)之日起,本商品房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 给乙方,与该商品房有关的一切税费及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照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管理 服务协议》的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 第五条 关于保修责任的补充 1、甲方按《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保修责任时,乙方应对甲方保修行为提供必要的便利,若 因乙方拒绝甲方入场维修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若因与乙方所购商品房相邻的物业或公共配套设施发生质量问题而需要在乙方场地进行维修时,乙方 应给予配合,并应在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之日起 7 天内为相邻物业或公共配套设施的维修提供便 利,否则因此造成延误维修而导致相邻物业或公共配套设施损害加重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维 修完成后维修单位负责将损坏的乙方所购商品房恢复原状。 第六条 关于庭院、露台、花园等使用的补充 1、乙方同意:本小区其他业主享有其所购房屋连带拥有的庭院、露台、花园(含首层、天台、平台、屋 顶花园,下同)的使用权并负管理义务,乙方放弃对该庭院、露台、花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2、乙方若购买有相连庭院、露台、花园的房屋单元,庭院、露台、花园面积和围合开关具体以交付本商 品房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该等庭院、露台、花园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有房地产权证的除外) 。乙 方不得对庭院、露台、花园面积和围合形状进行更改,不得随意乱搭建和开挖地面,只能作绿化使用,并且在 使用时必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应当遵守国家以及本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 《业主临时 公约》《业主公约》的规定,服从和遵守业主大会做出的决议。 、 3、乙方因所购房屋连带拥有的庭院、露台、花园使用权,如该庭院、露台、花园的面积因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及甲方的原因等未能实现交付的, 不影响买卖合同项下商品房的交付, 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收房或主张 退房。 第七条 关于规划设计变更的补充 1、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 向变化,以及出现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在通知到达之 日起 15 日内做出是否解除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书面答复,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 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 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若按照政府部门的行政规划要求变更的,乙方可解除买 卖合同,但甲方不退还利息。 2、由于政府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变化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的,属于不可抗力。甲方 应在变更确立后 30 日内书面告之乙方,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解除买卖合同。 第八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补充 1、 如乙方选择委托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证》 : (1)乙方特此委托甲方办理该商品房的产权登记手续以及申领《房地产权证》 ;甲方根据《城市房地产开3 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 (2)乙方须在交接商品房时或甲方通知的时间内签署一切必需的文件,并向甲方提交办理商品房产权登 记手续需要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及缴纳相关税费及代办费用。 (3)乙方选择按揭贷款的,如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有要求将《房地产权证》直接交由其保管的,甲方可 直接将产权证交给银行,乙方不得有异议。 (4)若发生下述情况,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未能按约定 的时间履行本条第(2)款的义务;该商品房经过测绘后,若乙方必须办理面积补差手续而乙方未能按照买卖 合同第五条及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及时办理的。 2、如乙方选择自行办理房地产证,由甲方通知乙方并交接办证资料之日起,自行向佛山市禅城区房地产 权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地产证。甲方负责在乙方办理房地产证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3、若因政府行为、不可抗力、买受人行为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 属证或资料的,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乙方暂不符合在佛山市购房的条件,因此暂不能办理房权登记的,根据买卖合 同第十五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期限, 自具备产权登记条件、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受理产权登记申请之日起 计算。 第九条 关于买卖合同解除(变更)的补充 1、甲方或乙方按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行使解除权时,自守约方解约通知送达违约方之日,买卖合 同及补充协议解除。 2、乙方按照买卖合同第十条行使解除权的,应在甲方发出的规划、设计变更通知上载明答复期限届满之 日前, 如甲方没有发出书面的变更通知的, 则乙方应于交楼通知书载明的收楼期限届满之日或合同约定的交房 截止日起 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将解除买卖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则视为乙方同 意变更,并放弃解除买卖合同的权利。 3、乙方按照买卖合同(含补充协议)其他条款行使解除权的,应在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将解除买 卖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解除买卖合同的权利。 4、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之日起,甲方拥有对该商品房完全的所有权。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的,双方同意: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买卖合同第四条约定的 商品房价格 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退还乙方购房款前将违约金先行予以扣除。 6、因买卖合同解除,乙方须退回房屋的,乙方应当在买卖合同解除之日起 15 日内将房屋恢复甲方交付给 乙方的原状并将该房退回予甲方, 若有延期交付或延期恢复原状的, 乙方承担按日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的千分之 一的赔偿金,甲方有权在退还乙方购房款前将此赔偿金同其他应扣余款一并扣除。 第十条 关于合同注销登记的补充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买卖合同解除的,如买卖合同已办理了登记备案,双方应相互配合在买卖合同解除 之日起 30 日内共同办理完结登记注销手续。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登记注销延期办理的,甲方有权顺延向乙方退还已付房款余额(如有) 、违 约金(如有)和利息(如有)的时间且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乙方配合办理完毕 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注销手续。 (以下空白,无正文) 甲方(签章) : 甲方代理人(签章) : 乙方(签章) : 乙方代理人(签章) :4扫二维码下载作业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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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学生的选择
物权与债券的选择题。甲乙双方订立了一份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基于该合同甲方请求乙方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请求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和乙方行使的民事权利分别是(
A.物权、债权
B.债权、债权
C.物权、物权
D.债权、物权
Several丶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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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B,双方行使的均是债权,原因为:根据《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案例中甲乙双方的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双方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双务债权。根据《物权法》第23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本案中,甲乙双方合同关系成立,但未实际履行,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货物的所有权还在乙方。所以,甲方和乙方行使的均是债权。希望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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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
XXID: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双方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二手手机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交易物
甲方现将其本人所有的移动设备转让给乙方,该移动设备包括:小米手机一代一台(以下简称“该手机”)、充电器(原装)一只、数据线(非原装)一条、手机壳(白色)一个、手机保护壳(蓝色)一个、原装电池两只(橙色一只,蓝色一只)、储存卡(容量4GB)、包装盒一只共9件,转让价格为:260元人民币(贰佰陆拾圆人民币)。1.交易物:移动设备(1)品牌:小米(2)型号:MI-ONE Plus(3)购买时间:2012年(4)原价:1999人民币(5)配件:充电器(原装)一只、数据线(非原装)一条、手机壳(白色)一个、手机背壳(蓝色)一个、原装电池两只(橙色一只,蓝色一只)、储存卡(容量4GB)(6)其他:包装盒一只2.交易物成色:8新(具体成色见甲方在淘宝二手上为乙方展示的图片)3.交易渠道:淘宝二手(网址)    ------毒瘴与芳香互相缠绕,将我们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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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来源合法1.来源合法:甲方承诺本次交易的此部手机是从正规渠道购得,来源合法,因手机出现来源合法问题,如偷窃、抢劫等法律纠纷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该手机出售时的金额给乙方。2.甲方应将手机及相关配件连同此手机的购买发票一同交由乙方,如无发票,甲方应承诺此部手机来源合法。    ------毒瘴与芳香互相缠绕,将我们绊倒。
看不懂,不明觉厉,哈哈哈哈哈哈哈呵呵
第三条 质量1.二手状态:该手机于2012年购于小米商城(网址),因双方交易为二手手机,故双方签订此协议时均对此手机的二手状态表示认同。2.质量问题:(1)甲方通过文字、图片等可能形式为乙方展示本次交易的此部手机以及相关配件的客观真实状态。(2)甲方保证该手机以及相关配件能够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此处的质量问题,是指手机屏幕碎裂、手机机体开裂、手机无法开机、充电器无法为手机正常充电、耳机无法播放声音。(3)甲方认为该手机以及相关配件外观良好,但由于个人理解、观察力、接受力不同,该手机以及相关配件仍然存在轻微瑕疵的可能,此处的轻微瑕疵,属于甲方在自然使用该手机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现象,并不影响该手机的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轻微划痕、轻微磕碰、轻微磨损、轻微污渍。(4)因生产商做工从而产生的问题,此处的问题,是指手机以及相关配件出厂前业已存在,或因设计缺陷从而产生的各种问题,并非甲方在自然使用下产生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屏幕漏光、屏幕黑边、屏幕亮块、屏幕坏点、手机听筒防尘网歪斜、掉漆、按键不灵等,为手机生产商之责任,甲方应如实描述,但由于个人理解、观察力、接受力不同,在不影响该手机以及相关配件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甲方不承担该条款所列问题带来的任何责任。(5)因手机系统从而产生的问题,此处的问题,是指由于手机系统自身的局限性,无法满足乙方某种需要,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安装某种软件、某种软件某项功能缺失等,为系统开发者、软件开发者之责任,甲方不承担该条款所列问题带来的任何责任。(6)因手机软件从而产生的问题,此处的问题,是指由于手机系统或手机软件自身问题导致影响乙方使用体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占用内存空间过大、软件打开速度慢、软件运行速度慢等,为系统开发者、软件开发者之责任,甲方不承担该条款所列问题带来的任何责任。(7)因乙方主观情绪从而产生的问题,此处的问题,是指该手机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乙方因自身或他人影响从而产生的对该手机别扭、不满、厌恶等情绪,包括但不限于不喜欢、手机体验不佳、手机不好看、用着不习惯、别人不喜欢等,属于乙方责任,甲方不承担该条款所列问题带来的任何责任。(8)因乙方使用从而产生的问题,此处的问题,是指乙方在收到该手机后,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项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机体磕碰、屏幕摔裂、机体进水、机体进灰、机体爆裂、升级系统导致手机无法正常使用等,属于乙方责任,甲方不承担该条款所列问题带来的任何责任。3.维修:甲方在确实收到乙方为该手机及相关配件支付的款项后,这里的确实收到,是指乙方在收到该手机及相关配件后在淘宝二手上确认到货,乙方为该手机及相关配件支付的款项由支付宝转移到甲方账户的事实,该手机及相关配件的所有权即为乙方所有,甲方不承担该手机及相关配件的维修责任。    ------毒瘴与芳香互相缠绕,将我们绊倒。
第四条 交易事项1.议价(1)所有的议价行为,包括对该手机及相关配件、邮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任何费用,均须在交易之前完成。(2)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到手刀,此处的到手刀,是指乙方在收到该手机及相关配件后,以各种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瑕疵等,从而要求甲方减免、便宜、优惠等减少甲方受益、增加甲方支出等各种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形。(3)保证金:虽然甲方尽其可能防止乙方的到手刀行为,然而甲方仍不能完全信任乙方不进行此类行为,为避免此类行为,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该手机及相关配件成交价的5%的保证金,在乙方没有此类行为,而甲方又确实收到乙方为该手机及相关配件支付的款项后,这里的确实收到,是指乙方在收到该手机及相关配件后在淘宝二手上确认到货,乙方为该手机及相关配件支付的款项由支付宝转移到甲方账户的事实,甲方将在确实收到乙方为该手机及相关配件支付的款项后的3个自然日内,返还乙方该手机及相关配件成交价的5%的保证金。2.发货(1)甲方在发货前须保证该手机及相关配件能正常使用,并确保无漏发、错发、多发。(2)乙方在收到该手机及相关配件后,发现有漏发的,应通过图片、视频以及其他可能形式证明甲方有漏发行为的,并在签收该手机及相关配件后3个自然日内告知甲方:
a.甲方确认确属甲方漏发的,应在3-7个自然日内为乙方补发漏发物品,此处的漏发物品,是指在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交易物中甲方未发给乙方的部分或全部,补发所需的邮费,由甲方承担。
b.甲方对漏发情形有疑议,应与乙方商议,乙方同意不再补发漏发物品的,甲方可不再补发漏发物品;乙方不同意,又与甲方商议未果的,甲、乙双方可将事由交予第三方裁决,此处的第三方,是指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平台的淘宝二手下的淘宝小二,甲、乙双方均须接受第三方裁决之结果。(3)乙方在收到该手机及相关配件后,发现有错发的,应通过图片、视频以及其他可能形式证明甲方有错发行为的,并在签收该手机及相关配件后3个自然日内告知甲方:
a.甲方确认确属甲方错发的,乙方应在3-7个自然日内为甲方发出甲方错发物品,此处的错发物品,是指在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交易物中甲方应发给乙方的部分或全部,实际未发,而发其他不属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交易物中甲方应发给乙方的部分或全部的,甲方在收到错发物品后,应在3-7个自然日内为乙方发出正确物品,此处的正确物品,是指在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交易物中与错发物品对应的部分或全部,错发所需的来回邮费,均由甲方承担。
b.甲方对错发情形有疑议,应与乙方商议,乙方同意不再换发错发物品的,甲方可不为乙方换货,并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任何后果;乙方不同意,又与甲方商议未果的,甲、乙双方可将事由交予第三方裁决,此处的第三方,是指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平台的淘宝二手下的淘宝小二,甲、乙双方均须接受第三方裁决之结果。(4)乙方在收到该手机及相关配件后,发现有多发物品的,此处的多发物品,是指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交易物中甲方应发给乙方的全部之外的其他物品,乙方可不必为甲方退回,乙方愿意退回的,可以为甲方退回,退回的邮费由乙方承担。3.收货(1)乙方在收到该手机及相关配件后,应在快递人员陪同下当场验货,并通过图片、视频等形式拍下整个验货过程。(2)签收即代表乙方承认该手机及相关配件无任何质量问题,签收以后该手机及相关配件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验货过程中,乙方发现手机及相关配件有质量问题的,应当场拒绝签收,并及时与甲方联系,甲、乙双方可将事由交予第三方裁决,此处的第三方,是指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平台的淘宝二手下的淘宝小二,甲、乙双方均须接受第三方裁决之结果。经裁决甲、乙双方均无责任的,由甲方向当时运送此手机及相关配件的物流公司索赔。4.付款:乙方应在签收该手机及相关配件后的三个自然日内确认到货,使甲方确实收到乙方为该手机及相关配件支付的款项,这里的确实收到,是指乙方在收到该手机及相关配件后在淘宝二手上确认到货,乙方为该手机及相关配件支付的款项由支付宝转移到甲方账户的事实。5.退换货:(1)退货:乙方签收该手机及相关配件即代表乙方承认该手机及相关配件无任何质量问题,因此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退货要求。(2)换货:由于本次交易物为二手物品,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换货要求。    ------毒瘴与芳香互相缠绕,将我们绊倒。
第五条 附款
甲方在此特别提醒乙方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包括免除或者限制甲方责任的免责条款及对乙方的权利限制条款。请乙方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除非乙方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乙方无权购买该手机及相关配件。乙方的购买该手机及相关配件的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毒瘴与芳香互相缠绕,将我们绊倒。
两百多的手机说卖就卖啊
太长不看 ——————————————     我轻功不太好,你说过带我浪迹百川 如今,你独领风骚,我一人踏上路途 陪我的,是你曾经温过的那壶桃花酿 你说你想看尽君山桃花,笑醉逍遥 如今,你没看过的在我眼底 一壶酒,一朝醉,万世难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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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法律帝给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违背合同法或者其他什么法律,还有就是存在什么疏漏。。    ------毒瘴与芳香互相缠绕,将我们绊倒。
累不累累不累
上次卖东西的时候遇上了到手刀,深恶痛绝,像这样的话应该能避免这种行为吧。。    ------毒瘴与芳香互相缠绕,将我们绊倒。
卡吧有心人
260块买个手机还弄这么长的合同……
不是处女座人都不信
这么做挺保险的,我买xbox360就问了下大概就直接淘宝付款 收货 付款
好样的,看完不卖了
小伙子你是法系的吗。。
先刀一半再看
估计看到这个就没人买了
有法也得有执法的,200块一东西,你告他去?
卖个手机至于么,。
看个开头就不想买了
点赞,以后卖二手可以借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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