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带一路四大资金池池越大。收益就越低

成交越大平台实力越佳?细数P2P投资的五大误区
来源:新华网
  有名人“代言”就是有保障的平台
  现如今,借着名人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吸睛”的现象并不在少数。者也许会偏向名人“代言”或者站台的P2P企业。一般来说,名人非常注重自己的声誉,在一定程度上是会有保障,但这并不代表此平台一定是优质的。首先,有些名人单纯是冲着高额的代言费去的,并不了解这个企业的运营状况。其次,有些平台以断章取义、夸大事实,甚至无中生有的方式在名人不知情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为自己的平台做广告的情况。
  投资者其实不必纠结如何去分辨真假,唯一需要做的是坚信金融的规律和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常识。
  收益越高越危险 越低越安全
  在P2P发迹之初,解决自身资金的短板靠得就是给投资者,也就是资金提供者较高的收益回馈,因此高收益才成了P2P显著的特点。尤其是在中小企业集中的东部地区,由于融资需求比较大,这些地区的P2P平台能够提供的收益也比较高。
  但收益高并不都是好的,毕竟高收益总是伴随着高风险。那么收益低的P2P平台就越安全吗?答案是否定的,收益和安全并不是反比例关系,一个平台的安全性主要来自平台的资金背景实力、风控实力、风险保障措施以及平台的运营模式。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讲,评价一个平台的安全性,需要从平台整体的逻辑与运营情况来做分析,如是否有资金池?是否触及了监管红线,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而资金安全方面,考量模式是否安全的核心是借款人的意愿和还款能力。而在这一领域,有些创新的商业模式,如自风控的熟人借贷创新模式,在保障用户资金安全方面是具备天然的、突出的优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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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推荐第三方登录:资金池疑现“庞氏”魅影 理财品系统风险暗伏_网易新闻
资金池疑现“庞氏”魅影 理财品系统风险暗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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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池疑变“黑箱子”
据普益财富统计,2012年1月-9月,商业银行在境内共发行个人银行理财产品22912款。而2011年全年境内个人银行理财产品共发行24041款,今年发行数量超过去年已无悬念。从投资期限来看,前三个季度产品期限主要集中于1-3个月期限,该类期限产品市场占比达55.87%,和2011年相比增加21.70%。资金池模式正是上述规模庞大的理财产品的主流运作模式。
中国证券报记者随机查阅了某大型国有银行正在募集的6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这6款产品的投资期限从35天到360天不等,年化预期收益率在3%到4%之间。这些理财产品说明书显示,其投资方向都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债权融资类信托计划在内的债权类资产、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级信托在内的权益类资产以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等在内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四大类。这些理财产品的权益类投资比例均为零,其他三类在10%-90%之间。再翻看该行一年前的理财说明书,内容也大体一致,几乎可以完全照搬给现在的理财产品。
“这就是典型的资金池模式,募集到的理财资金组成一个个资金池子。资金池对接的资产范围非常广泛,不断有资金流入和流出。”某信托公司业务骨干称。
该人士透露,银行往往把不同质的资产放入同一个资金池内,造成各笔理财资金风险、期限、收益无法匹配。例如前文所述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包括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级信托、银行承兑汇票和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存款等,但这些资产的信用等级明显不同,收益也相差很大。
其次,银行甚至可能将不同的资产池转移、合并。最严重的问题是,有些银行甚至会把不良资产打包进资金池,用理财资金的投资收益来弥补信贷资产的亏损。
“对我们而言,银行的资金池就是一个黑箱子,没人知道里面放了什么。”某基金公司产品总监认为。
“监管部门召集部分信托高管举行会议,暂停信托开展资金池业务,新产品可能不再获批,存量业务继续运行”的说法,近日在业内流传。上海某信托公司业务骨干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其所在信托公司尚未接到类似通知。他猜测是资金池业务量比较大的信托公司遭到了“窗口指导”,但他认为此举对资金池业务影响有限。“银行不通过信托公司,而通过券商或自己搞资金池业务风险就会小吗?”
业内人士表示,除信托公司之外,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也在发展理财产品业务,资金池模式是这类业务的主流运作模式。然而,这其中暗藏“庞式骗局”风险,部分理财产品的资金池可能演变成金融市场“堰塞湖”,监管部门应对资金池业务保持高度警惕,严防发生系统性风险。
“庞氏骗局”魅影隐现
自从2010年信贷类理财模式淡出后,资金池理财模式逐渐成为银行理财业务的主流模式。资金池模式通过滚动发行中、短期限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以动态管理模式选择多项资产配置,使理财资金募集和投放达到平衡并从中取得收益。
在资金池模式被银行证明可以隐藏风险、取得超额收益后,信托公司也在大力发展资金池理财业务。信托资金池的一大特点是信托公司在发行产品时,并没有明确投资标的,而是将资金募集完成建立资金池后,再由信托公司自主决定资金的投向分配等,隐约呈现一定“次贷产品”特性,危险性不言而喻。
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某信托公司网站显示,其正在发行的信托产品的资金用途全部是“部分投资于固定收益类或其它信托计划用来进行到期本金保障,剩余部分资金扣除预留信托费用后投资于境外投行结构性票据”。
据媒体报道,中行董事长肖钢近日在《中国日报》发表英文署名文章时指出,包括银行发行的资金池理财产品,由于期限错配,要用“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兑付,本质上是“庞氏骗局”。肖钢表示,在一定的条件下,投资者一旦失去信心并退出理财产品,这样的击鼓传花便会停止。
某资深信托界人士分析,肖钢的分析不无道理。因为不论是银行的资金池理财产品还是信托的资金池理财产品,只是把资产的风险延后了,并没有化解风险。而且,需要后续资金不断流入来保证风险的延后。正如肖钢所说,一旦发生极端情况,例如经济严重下滑时大批投资者停止购买甚至要求赎回资金,那么被延后的风险就将在瞬间爆发,这种情景就有点类似于“庞氏骗局”。但有一点是值得庆幸的,无论资金池内的资金所投资的资产质量如何,它总是对应一定的资产的,而并非像“庞氏骗局”那样完全是“空对空”。
“如果单笔的信托计划或银行理财产品出现问题,其影响好比是炸弹,那么一旦整个资金池出问题,影响就像核弹。这一点必须认识清楚。”该人士指出。资金池的转移、合并或其他不规范操作恐埋下巨大的金融风险。如果后续资金无法跟上,或投资标的出现系统性风险就会引发类似核弹爆炸的巨大影响,破坏整个金融体系。
多渠道疏导资金“堰塞湖”
对于资金池,有信托界资深人士表示,只要是资金池,最终都会出问题,风险都会爆发;资金池的规模越大,破坏力越大;银行的资金池,与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池本质上并无差别,也没有谁的风险控制能力更强之说。区别可能在于,银行的资金实力雄厚,如果出现问题,腾挪的空间更大。而信托公司等注册资金不过区区十几亿,一旦资金池出问题没法掩盖。
业内人士表示,眼下不仅是信托公司,有从事承销、经纪等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也开始做信托资产管理;一些管理公募基金的基金公司,延伸做专户(私募)理财;部分银行借用自己的信用大干理财,搞起了“理财资金-资产池”;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则垂涎险资之外的受托资产管理。一场宏大的财富再分配序幕似乎正在拉开。
针对资金池问题,业内人士认为,堵不如疏。完全禁止资金池业务短期内很难实现,也非上策。暂停信托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规定也不可能让资金池业务大幅减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建议,让资金池内的资金逐笔对应其投资,实现理财账户和投资账户的对应与监管才是解决问题的良方。应当从银行大规模发行的理财产品抓起,银行要向投资者详细披露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与最终的实际收益。逐笔成立,逐笔报备,逐笔清算。此外,要化解资金池的风险,可以考虑让一家银行的资金池到另一家银行开立理财专用的账户,然后和信托公司签订资金信托合同,由信托公司按照银行的指令进行投资。这样能做到逐笔资金和投资的匹配,杜绝暗箱操作。
此外,业内人士称,我国法院很少受理金融案件的集团诉讼,而且目前我国还没有独立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这类组织。在上述制度建设没法短时间完成情况下,投资者只能依靠自己,不能对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安全性抱有太高期望,高收益、低风险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本文来源:华龙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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