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退休后可以买医保吗就只能参加居民医保冯

医保怎么办理迁移?
[导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关系不能转移,但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安置人员就医手续,符合当地异地安置条件的,在审批后可在沈阳就医。
  1、大东区杨先生问:我自己开了一个小厂子,妻子已经交了8年失业保险,请问明年能领到失业金吗?
  答: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2、皇姑区李先生问:我2000年下岗,档案一直放在沈阳市劳动局,请问收不收档案托管费?
  答:根据沈劳社发[2008]38号规定,从日起,全市各级代理机构一律停止收取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和退休人员档案托管费,全部实行免费服务。在此之前欠缴的照常缴纳。
  3、大东区冯女士问:我婆婆是朝阳一所公立学校的退休教师,在当地有各种保障,现在75岁,想知道如果搬到沈阳来住的话,医保怎么办理迁移?
  答: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关系不能转移,但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安置人员就医手续,符合当地异地安置条件的,在审批后可在沈阳就医。
  4、皇姑区温女士问:我婆婆是农村户口,没有办医保,能办农村合作医疗,可以办城市的医保吗?
  答:根据现行政策,温女士的婆婆因户口在农村,所以不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5、和平区王女士问:我今年52岁,在沈阳打工10多年,一直是农村户口,想办医疗保险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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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础医疗保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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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退休后哪些情况还要交医保?退休后哪些情况还要交医保?中国医疗保险百家号1我妈还有几个月就要退休了,之前一直都是单位给缴的社保,退休后自己还要缴医保吗?退休以后,原则上应当继续缴纳医疗保险。对于医疗保险,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 深圳为例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达到以下规定的,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2014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二)2015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6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1年;(三)2016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7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2年;(四)2017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8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3年;(五)2018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9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4年;(六)2019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七)2020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1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八)2021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2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九)2022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3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十)2023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4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十一)2024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不满前款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由其本人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现在普遍都换成看金融社保卡,没有单独的医保卡了。金融社保卡可用于药店买药和看病报销等等。如果有人使用了你的金融社保卡,那么,ta有可能把你的个人账户使用完了。2我是北京市户口,今年37岁,刚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听说按照北京市社保局有关规定,女职工退休时缴费年限需要缴满20年才能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按照现在的年龄,到达50岁或55岁退休时,缴纳医疗保险的年限仅仅达到13年或15年。因此,想问一下,这种情况退休后,自己能享受北京市医疗保险待遇吗?国家对职工退休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年限有明确规定,只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才能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同时也规定,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的年限。 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男职工缴费年限要达到25年,女职工要达到20年,退休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我的社保是从2014年4月开始缴纳的,到现在我的医疗保险账户内没收到社保局划来的任何资金,请问是什么原因,要怎么解决?根据医疗保险条例规定:第七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本市户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为其非本市户籍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中选择一种形式参加。另外,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建立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如果你的医保账户没有余额,建议先跟单位确定你的社保缴费档次。4我退休时养老年限够15年,医保不够25年,需要补医保,那补缴时是只补缴医保一样还是说其他的养老、工伤等都要补缴?医疗保险其实也是可以补缴的,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医保费,一般来说,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是每个地区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补缴政策也略有不同。 北京为例如果是外地人(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前在北京市参加社保的)还要满足是在日后退休的,并且在北京实际缴纳医疗保险累计满10年,才可以申请在北京市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要是差的年限少的话,也可以申请延长缴纳医疗保险,在延长缴费期间,也是可以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在缴满医疗保险的年限后,就可以享受终身医疗报销的待遇啦!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中国医疗保险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全国唯一的国家级医疗保险综合性学术期刊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应县退休职工干部恢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纪实_应县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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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县退休职工干部恢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纪实收藏
应县退休职工干部恢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纪实
(2011.8---2014.8)王世鸿从年8月1日到日历经三年,关系到应县二千八百名退休干部、职工、工人恢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上访终于得到县委、县政府的承诺:在今年十月底办理,享受待遇从今年一月算起。这是关系到这些社会基层群体的一件大事。有了这个待遇,人们在:生—老—弱—病—残—死的自然规律面前就有了一个坚强的盾,老有所依就落到了实处。事情的起因源自2010年应县政府落实山西省晋发〔2008〕2号文件。山西省〔2008〕2号文件规定: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中央及我省关于解决政策性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参加医保的有关规定,将退休人员一次性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根据这份文件,县政府给麻纺、糖厂等十三家企业的部分退休人员办理了职工医疗保险。其享受的待遇如同行政事业单位一样,每年社保系统往享受职工医保人员的个人帐户打入数百至千元的基本医疗金,用于个人的日常用药支付。当有病需住院治疗时其报销的费用达90%;有大病时其报销的费用最高可达40万。因病致贫基本杜绝。这件事一经公开立刻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在2011年7月的一次婚礼筵会中大家热议这件事(我当时没在场),百货公司的职工提议:商业系统的退休职工也应上访要求县政府给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此提倡得到了所有人的响应,大家决定在8月1日到县政府上访并分头通知所有商业系统的职工参与。在日上午,大约一百多职工到县政府上访。当时县领导答复:在当日下午派员到商业总公司解答职工的问题。下午大约80多名职工在商业总公司院内与县委办副主任、政府办副主任、县劳动局长进行了对话。两办主任主要表达了县委、政府对职工上访的理解和关怀,具体事项由劳动局长王天业作了较详细的解释。王局长讲话的主要依据是山西省晋发〔2008〕2号文件,着重强调了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是:国有破产关闭企业。我们商业系统的国有企业在2007年前进行的是改制。改制企业不在此范围内,并邀请大家到劳动局详读文件。他反复强调让大家每年交一百多元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我当时就提出疑问,说:我们百货公司在未改制前就一直交着医保金,退休了为什么不给享受医保待遇?王局长说:交医保金要连续,断开以后以前的就不算了,你们断开已经好些年了。至于能否续交他也没有做详尽的解释。总的概念是:根据文件改制国企不算破产,其单位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由于县政府作出了否定的回答,职工们只好悻悻而返。几天后听说百货公司书记李盛明写了个《应县商业系统退休干部职工要求医疗保险待遇的请示报告》,准备上交。我觉得国家的政策白纸黑字,如泰山压顶不可动摇。对此完全失去信心。在九月初的一天打扫房屋。我收拾书柜杂物,无意间发现了一大包文件。打开一看原来是我所在的百货公司在当年改制时的原始文件和资料。细看之后发现了端倪。1998年12月,[url]http://国务院[/url]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url]http://城镇职工[/url]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决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url]http://国家行机关[/url]、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参保人员建立[url]http://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url],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作为终身医疗保险号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定向用于医疗消费,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不得提取现金。职工死亡时,个人帐户予以注销,余额按规定继承。参保人员调离本地,个人医疗帐户资金随同转移;职工个人医疗帐户,按有关规定计息。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url]http://工资总额[/url]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
缴费单位合并、兼并、转让、租赁、承包时,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缴费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保险责任,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含符合国发〔号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优先用于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和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偿还拖欠职工的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还有下岗时我和总公司签订的下岗协议。协议写明由总公司向社保系统缴纳退休、医疗、失业金。另外还有我在2004年向当时的县委书记侯新生申请,请求补发生活补偿金、恢复医疗保险待遇并报销医药费的申诉书。从以上文件精神可以看出,我们这些国企职工在1998年就已经被国家医疗保险制度所覆盖。从那时起我们就应该一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且我在2004年就申诉过这件事。我又查了我的台历记录,其中记载下岗期间总公司每月发给下岗生活补贴59元(后来查清当时国家规定发给400元,在总公司扣了各种费后只发给59元),退休证年检劳动局收回四本,发还三本。以上这些事实证明我们这些退休人员当时是执行了医保政策的,我们一直交着医保金,退休后就不用再交了,这与后来的改制、破产、兼并等无关。如果说我们是改制,我们原来的职工都已经解散,门面、商铺都已经拍卖,原来的经济、经营实体都不复存在;如果说破产,在当时还没有破产法,《破产法》是在2007才实施的,自然也就没有经过破产的法律程序;综合分析实质应该是:关闭。而关闭的国企完全可以执行山西省晋发〔2008〕2号文件。只是劳动局无故撤销了应该给我们享受的医保待遇,并且后来也没有为我们进行落实山西省晋发〔2008〕2号文件的操作,而当时大家都蒙在鼓里,一直没有集体上访申诉。在2004年我发动同事上访要求补发生活补偿金、恢复医疗保险待遇时,甚至有人把我从门市里喝了出来。最后只好我自己写申诉上访。效果自然不佳。我们百货公司的老职工李XX,为人老实,工作勤奋,闲暇时常常一块下棋,公司关闭他也下岗后得了病,在临近手术时他知道了俩儿子筹措巨额费用的困难,面对家庭将要背负巨额债务的现实,于夜里从医院偷跑回家上吊自杀。如果他有医保何至于此!每思于此我都痛心疾首。于是我找到了百货公司的李书记,交流了我的发现和看法,一起回忆了过去的事情经过,李书记把他写的《应县商业系统退休干部职工要求医疗保险待遇的请示报告》给了我一份。于是我在参考此文的基础上写了《关于应县国营商业系统退休职工要求按国家决定享受医疗保险的申诉》一文。在征求了多数人的意见后,做了部分修改。其中百货公司的孙守保当场拿出100元以示资助。在征求意见时大多数人同意上访申诉,要钱出钱;要人,随叫随到。一部分人是有事,人去不了;要钱出钱。还有一些人是要坐享其成,“他们去闹吧,他们闹下了还能没我的”。更有个别人不参与,说什么“给你估的,不用闹也能行;没给你估的,扑到跟前也不顶”。真是……由李盛明书记、王世鸿、严喜、李秀梅(大,下同)、冯翠娥、王淑兰、魏忠、康日德等主导的上访从日正式开始。先后多次参加的有一百多人(名单附后)。副县长何志岳主管财贸,我们每次上访主要打扰他。何县长年轻英俊、和蔼幽默,没有官架子。我们基本上半个月上访一次,每次何县长都热情接待,在这三年的多次上访中有几次关键的在这里必须说清楚,以便看客了解事情发展的脉胳。在日上午,我们集中了50多人,站了政府二楼一走廊。当时县主要领导都在二楼会议室开会。好几位县政府的工作人员劝大家离开。因为人多,大家说话的噪杂声影响了领导开会。县委书记王守林在会议开完后出来,见到如此多的人不听劝离,吵噪声一片,大发雷霆。他在快步走过人群后进了他的办公室,要求派代表与他会面。当时是李盛明书记、李秀梅和我三个人进了王书记的办公室和他对话。在我们进了他的办公室后也不让座,也不问姓名,直接暴口。批评我们吵吵嚷嚷影响县委、政府工作。我半坐在王书记办公桌对面的沙发上,他讲话的唾沫点直喷到我的脸上。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都很紧张。李盛明和我直赔笑脸,李秀梅则是一脸的怒气。王书记说了大约五分钟,我也没听进说了些什么,过了老半天我才缓过神来。面对这种不正常的局面,我赶紧打住王书记的话头。我先顺着王书记的意思对王书记工作繁忙表示理解,又大幅赞扬了王书记来应县后辛勤工作,开拓创新,使应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王书记的火气才慢慢消了下来。最后我才提出了我们上访的理由和要求,并递交了申诉书和有关文件,我当场为王书记指出了文件中的重点。王书记大至地浏览了之后表示:这些文件都留下,他在详细看完之后再指示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他让我们先回去不要影响县委政府的其它工作。我们当即表示理解,李盛明还当场表示感谢。王书记和我们一一握手后把我们送了出来。于是大家解散,等待政府的回音。日上午,我接到总公司的通知:让我们到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开会。到会的有李盛明、王世鸿、李秀梅、王淑兰、吴天才、冯翠娥等商业各单位十几位代表。政府则有何志岳副县长、王天业局长、霍翠梅书记、席文盛经理和工商、法院、检察院、信访等单位的领导,我大多不认识。会议由何县长主持。会前何县长细读了我们的文件,隔着桌子我看到在我们递交的文件上用红线标出了重点,并作了批注。何县长先作了简单介绍,就由王局长作详细的解说。其理由仍然是商业系统各企业在2004年前所进行的是改制而非破产,我们不在山西省晋发〔2008〕2号文件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内。我们则针锋相对地说明了这并不关系到破产和改制,而是在此之前我们都退休了,在退休之前我们一直连续缴纳了医疗保险金。并且劳动保险部门给我们发放了《医疗保险证》,只是后来劳动保险部门说是年检又把这个证收回去了。劳动局霍翠梅书记在会上发言,说:经过翻查当年的收款记录确实收到过商业系统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具体名单不详,并且说这笔钱最后全部“统筹”了。王天业局长针对我们反映的事实说了当年为什么我们缴了医疗保险金而没有给我们医疗保险待遇的原因。首先他表明他是后来到的劳动局任职局长,是继任。他说:以前也有糖厂的职工反映这个问题,劳动局请示上级,当时的市委书记说这需要好几千万元才能解决问题,因地方财政的财力困难,加上有的企业没有足额缴纳医保金,所以一直未予大家发放这个待遇。在事实清楚、公开透明的情况下何县长又查问了我所掌握的文件编号,快中午一点钟才散会。第二天我们又去找何县长,正好王局长也在。何县长好言安慰大家,并说要报上级研究才能决定怎么办。我们质疑我们自己帐户的钱哪去了。李秀梅说:社会上有偷的,有抢的,还没有听说有统筹的就把个人的钱弄走了。何县长说:这个钱我也不知道谁花了,年长日久也不好查。王局长则仍说当年市委书记因财政困难,且职工医保要先预交十年共需要好几千万,所以没给大家办医保,… 时间一直拖到了过完2012年阴历年,县委王守林书记在三干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承诺了要解决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2012年3月中旬我们又去找何县长,何县长非常热情地介绍了县委政府解决我们医保问题的方案。即:商业系统各企业按照《破产法》重走破产程序,以期获得省级医保统筹资金的支持,像山西省〔2008〕2号文件规定的那样解决我们的问题。并当即召集有关单位领导对方法、程序、注意的问题做了具体工作安排。看到领导们认真地给我们解决问题大家确实高兴了一阵子。但走破产程序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许多文件、报表、证件的制作就非常麻烦。商业总公司召集了很多人,足足忙了多半年;而后又是法院的质证,公告,清算,破产等等,一直到2012年冬天才完成前期工作。据劳动局的领导说:有关材料都报到了省里,让大家安心等待上级审查、
批准、拨款。又是一个漫长的等待过程。一直到了2013年4月,我到太原办事。在饭桌上和几个朋友聊起了这件事,抱怨省政府到现在也没有批复。大家都很着急,特别是老年人都等不得。其中一位朋友说:等是永远不行的,他说帮忙打听打听。我听了非常高兴,和他喝了好几杯,称赞他有良心,说这是积德的事。第三天他跟我又说这个事旁人不好直接打问,着急了不行。给我指路,让我直接向省厅厅长反映催促。我真的去了省政府,因为我知道主持日常工作的杨厅长是应县人,原来在县教育局工作。但没见到厅长。晚上他又说不如到网络上反映方便快捷,并给了网址。我从太原回家后,在网上实名向省人社厅长反映了情况(反映的原件后来省厅反馈到了县劳动局)。在5月30日我接到了省人社厅一个姓陈的男领导用办公室座机打来的电话。他先自报家门,后又核实了我的身份信息。然后问我:你是否向省人社厅厅长反映了应县商业系统退休职工的医保问题?我说:是我。他说:经查省厅没有接到应县报来的医保材料。并向我详细了解了情况。最后他又向我要了我们原来的主管单位县商业总公司经理席文盛的电话号码,向他核实情况。我电话接了好长时间手机都快没电了。这通电话后我很疑惑:县里说报上去了,省厅说没收到。究竟是程序没走完还是市里卡住没报省里。我觉得这大概是市劳动保障部门的问题。在电话、网络联系无果后于6月中旬我去了朔州市。邀约、聚会了两次,在第三天终于会到了一名业内人士。他在听了我的陈述后提出了五点意见。其一、如果是你们当年领了证就说明市局已经备案留了底。因为我们是市级统筹。这个证是市里制作的。现在重办,市局不会再报一回再批一回。就是说连市里这道坎就过不去;其二、你们当时向县劳动局交了医保钱,他就应该给你们办理医保。这是合同关系,就像买东西,收了钱就得付货,不管你是国营还是私营,否则退款。但这是政府统筹有文件规定,钱是退不了的;其三、不管是破产、改制、兼并、重组等等,国有企业在清算时要足额缴纳社保基金,后续、继任单位同样要继续缴,不缴是违反政策的,全国实行医保哪是“决定,不是意见,要受纪律处罚的;其四、重走破产程序明显是造假,对你们职工来说就是欺骗带拖延。因为你们这就是个恢复待遇的事情;其五、至于你说的确实缴了医保金的事这可以查,如果缴了,当年确实就是统筹了,市里、省里都有记录。关键是统筹时记得谁的名字,就是说统筹时是不是登记了你的名字。可以再向上级反映情况。并答应可以提供一些帮助。在听了他的一番高见后我才如梦初醒,到底是高人啊!切中要害,一针见血,又热心。我无以报答只能多喝酒,多致谢。回来后我只能自己保密缜行,不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情,静等消息。足足等了两个月,终于在8月12日又接到省人社厅姓高的女领导用办公座机打来的电话。在互通姓名确认我的身份后,问我是不是向省厅反映了应县商业职工医保的问题。我说:是。她说:经查省社保系统在2004年以前就没有收到应县商业缴纳的医保金。我又向其详细解释了一番,她也向我要了我们的主管单位县商业总公司席文盛经理的电话,他们又互相沟通了情况。至此,市里高人所说都已经验证,真相大白!第二天,(日)我在商业总公司召集了李盛明、严喜、魏忠、李秀梅、冯翠娥、王淑兰、高菊山、张平等同志开会,通报了上述情况。大家热烈议论,义愤填胸。总公司则建议由我再写一份申诉再向上反映。另外大家也都到处宣传,把事情的真相告知所有的退休职工。后来恰逢我家里有一些私事,一直拖到9月初才写成《关于应县国营商业系统退休职工要求按国家决定享受医疗保险的再申诉》一文。文中在讲政策、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了政府对商业系统退休职工应该:恢复待遇、充实帐户、报销费用的三点主张:
对不起,调整页面,把回帖都删了。希望看官看后广为宣传,以促使政府早日恢复两千八百退休职工的医保待遇,!!谢!我尽快完成本文。
上次听说年底给解决企业退休职工联合起来找他
我父亲早退休了'单位去年才办理好破产手续'也只有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低呀.连农民医保也不如.为什么别的地方都是职工医保.难道他工作四十一年不是工人吗?
顶起!看贴回贴是一种美德。但不是灌水哈。
其一、恢复待遇。因为我们以前就享有医疗保险这个待遇,在退休前一直连续交着医保金,只是这个待遇被无理由地剥夺了。所以现在是恢复医疗保险待遇;其二、充实帐户。因为国家在(国发[1998]44号)《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注意:是决定)的文件中明确规定:以个人身份证号设立个人医保帐户;个人帐户终身所有;个人和企业向帐户注入资金;帐户内资金可以转移和继承。这些年来我们自己的钱哪去了?所以要求充实帐户;其三、报销费用。从退休以来我们就没有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到现在已经十年了,这期间我们个人产生的医疗费用应予报销。这完全是正当合理的!在大家传阅改了两次后才定稿,打印了很多份分发给有关人员和领导。于9月10日到政府交给了何县长。在9月17日的上访时恰逢县委政府开会、何县长出差,县领导电话召集了新任的劳动局局长李培银来处理我们的问题。李局长带领劳动局好几位分管医保的领导在县政府信访接待室接待了我们。他先听取了我们的陈述,又向具体经办领导详细征询了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区别和操作细节,认真地看了我们的申诉书,中肯地说了他的看法。在留下了我们的材料后安慰大家再等一段时间。我当时觉得李局长的说法明显有别于前任局长。在接待我们的态度上也非常亲切实在,没有官腔也没有官架子。过了中秋节消息传来,就在我们上访的当天李局长面会政府边县长,如实地反映了我们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后来的几次上访中从何县长的口吻中这些都得到了证实。其解决方案是县里自筹资金给商业系统职工分批解决历史遗留、反应强烈的医保问题,在2014年列入县财政预算。在向市医保基金注资时不是一次把十年的都交清,而是分年交,直至交完。据说当时经过摸底,核实人数,核算资金,商业系统符合条件的共需资金仅43万(商业系统退休人员是全县最多的)。而不是什么:(十年前在退休人员少、工资基数底、医保报销比例底的情况下)全县就需几千万、全市需要上亿医保资金的说法。我认为:李局长在县政府已经给麻纺、糖厂等十三家企业的部分退休人员办理了职工医疗保险的情况下,也给商业系统部分退休人员办理职工医疗保险这是合情合理的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劳动局在给商业系统职工摸底的时候麻纺厂没有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的工人也开始上访,从而引动其它工业单位都上访。他们的理由是:其原所在企业在拆迁拍卖、破产关闭时向社保系统缴纳了医保金,退休工人应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2014年3月县委、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全县符合政策条件的退休职工、工人全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全县全年约需资金300余万元。此项举措惠及退休职工、工人两千八百多人。医疗保险是国家的一项最大的惠民工程,其真实的涵义在于没有价格(有次口误我说成没有价值)。任何人,你今年没病,明年没病;但不能保证你三年后没病;也不知道得什么病;更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有的医疗费用甚至超出了一个退休人所领得退休金的总和。而职工医保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远大于城镇居民医保。听医生说:目前同一个人的病,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还不如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比例高。所以商业、工业系统的职工、工人主张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值得的。在三年的上访过程中同事们的精神是可赞的。多数是随叫随到,并且积极发言。我在操作中对于接到通知而不到的人一般是就不再通知了,人家有事或者是不愿意来就没有必要三番五次地叫了。在上访中服务公司的退休老职工贾振国(人称贾二,贾师傅)以82岁的高龄仍参加上访,上到政府三楼和领导理论。可惜地是他老人家在前些天仙逝,终于没有等到享受医疗保险的这一天!王淑兰、胡海宣、吴天才等许多老同事都是拖着病体上访。魏忠自己花钱雇车接送行动不便的同事上访。在商业系统有一大批老同志他们是国营商业组建时,带着资金、技术、货物、铺面甚至家俱用具作价入股,公私合营参加工作的。本人如同入赘打长工,在定级、升职、奖励上受到歧视。国家给了几年定息,最后连本带利全部黄了。退休时工资低,连医保都没有。企业破产,房屋、资产全都卖了,钱让政府统筹了。企业清算对他们没有半点考虑,政府的行为真是不耻,因为他们是原始股东!在这三年的上访中发生了许多费用。许多人都主张所有人集资、人人均摊。因为人数众多,许多人在一个系统不是一个单位而不认识,根本通知不到,更何况现在大多数各奔东西。所以我没有提出任何要求,其它同事也没有。倒是席文盛经理主动出资三百元,但是原先积极出资一百元的老孙知道席总出资后又把他给的一百元要了回去。我自己究竟花了多少钱我也不知道。唯盼广大退休职工身体健康晚年幸福!在这三年的上访中和各个领导接触多了,深深感到领导作风的不同。首先是本届政府的兰书记、边县长能够体察民情、实事求是,在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答应为我们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劳动局李培银局长敢于秉公行政,仗义执言,给县委政府出良谋、设良策,他起了关键的作用;劳动局霍翠梅书记,是非分明,钢直磊落,亲查历史资料,如实反映历史真实情况,不藏不揶,难能可贵。她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何县长对群众热情,如实向上反映问题,善于调节各方关系,是将来大有作为的好县长;总公司席文盛经理,传消息,供场所,出资金,功不可没;我的朋友们,查文件,传消息,指道路,授主意,就不一一列明,在此一并致谢。从县政府开会决定给退休职工、干部、工人享受医保待遇到现在又快半年了,个人的填表手续都已经办妥,劳动部门至今没有发证发卡。据说县财政没钱。从我的映像中应县财政从来都是没钱。那么我们的医保待遇何时恢复呢?大家热切地期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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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商业系统退休职工盼望早日得到医疗保障,安度晚年。
年底给解决,到底是不是这样答复的?急切关注!
三年坎坷申诉路,而今尘埃终落定。详品王老关于我县退休工人数载艰辛维权,不禁不寒而栗,纵观我国国企所历经的改革风险、困难屏障、危机矛盾,广大企业职工是第一受害者,工友所背负的辛酸,确令人心酸。今朝国家大政到了地方又被大打折扣,人为唆使,仅依靠上访申诉又能保障多少穷人的合法权益呢?本来工人养老就医是理所当然之事,政府部门为何饶舌,小题大做,想不通!实在是想不通!社会财富是谁创造的,贪款又何而来,正义公理都到哪去了?还有多少工人的合法权益不着边际?!
我看还没指望,现在中秋马上过年,政府部门推一年是一年,期待中,希望老父亲高兴
持续关注中。
关于应县国营商业系统退休职工要求按国家决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申诉 应县县委、县政府:尊敬的王书记、兰县长、何县长、王局长:我们是应县商业系统的退休职工。在今年8月初就医疗保险待问题上访县委、县政府,要求享受本应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县委、县政府两办主任、劳保局王局长接待了我们。王局长针对省〔2008〕2号文件做了简答:国营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改制企业因没有走破产程序其退休职工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涉及到商业系统多家企业的退休职工。有职工问:原来一直缴着医疗保险金,退休后为什么不给享受医疗保险。王局长说以前的情况不清楚,并特别说明“不缴医疗保险金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他鼓励我们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置此,我们查询了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文件:1998年12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决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 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作为终身医疗保险号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定向用于医疗消费,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不得提取现金。职工死亡时,个人帐户予以注销,余额按规定继承。参保人员调离本地,个人医疗帐户资金随同转移;职工个人医疗帐户,按有关规定计息。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缴费单位合并、兼并、转让、租赁、承包时,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缴费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保险责任,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含符合国发〔号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优先用于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和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偿还拖欠职工的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从以上文件精神可以看出,我们这些国企职工在1998年就已经被国家医疗保险制度所覆盖。从那时起我们就应该一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可事实是我们一直没有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社会保障机构或存续企业没有为我们报销一分钱医药费。既使是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救济金时也都被再就业中心代扣代缴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对此有当时所签订的协议为证据,协议附后),下岗人员每人每月实领59元。因为是“代扣代缴”我们都没有缴款的收据。(现行的各单位交五险一金也是如此,个人只是被扣缴没有收据)。对于让我们这些国企职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哪就形成了重复保险,一张药费单是不能报销两次的。而且报销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对于“不缴不保”的说法和事实,要看企业存续期间和改制后的接续是否按国家规定执行。但据当时所签订的文件接续企业给我们缴了三金;而下岗人员领取救济金时也确实缴了三金。因为在我们办理退休后发了医疗证,但紧接着又收回。至今我们一直没有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百货公司老职工李恒歧因得了重病,无法支付巨额医疗费,上吊自杀。惨不忍睹!我们申诉的理由是:我们缴纳了社会保险金为什么不给我们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国家规定社会保险金是从工资中扣除,由企业或再就业中心代扣代缴。个人专款、专户、专用、生息,结余滚存;可以转移、继承。哪么我们上缴的医疗保险金哪里去了?三、《山西省省属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国有特困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08]2号文件增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医疗保险待遇同现在的事业单位一样。我们要求国家对我们实行同样的待遇;(有的省市对以前退休人员都实行了新待遇);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在日施行的。我们商业系统是在2003年按当时的政策改制的。完全是政府安排、政府操作,是政府行为。其实际后果同后来的粮食系统、工业系统十几家企业经法院走破产程序的结局一样。而我们退休后的待遇得确不一样,这是我们申诉的症结所在;五、职工医保1998年施行,全国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3年试点,2010年全国覆盖;城镇居民医保2007年试点,2010年全国覆盖;按照个人专户、结余滚存、生息的规律,到现在没发一分钱,我们的个人帐户至少有几千元。特别申明:我们申诉的目的只是要求享受我们应该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不是要追查谁的责任,我们不给领导添麻烦。本届县委、县政府为应县人民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目共睹。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很大的困难,我们也希望本届县委、县政府划清同前几任的政策界限,向上级实事求是的反映实际问题。确实解决我们退休职工体弱多病、生活困窘的实际困难。不让“李恒歧”的悲剧再发生。人的生、老、病、死规律不等人,在这十几年中我们对县委、县政府有太多的企盼。敬请各位领导多多关注,早日解决关乎退休职工生命的大问题。此致
应县商业系统退休职工呈上日
猪是地念来过倒
我说的医保之事没影踪吧,让人失望的县政府
前几天商业系统的职工又到县政府上访。见到了边润文县长,边县长说:到了本月底,砸锅买铁也要给正式职工解决医保问题。请大家耐心等待!
希望早日解决。
月底,等待关注
说真的,如果恋爱的几年内,你无法让你女友过上更好的生活,就不该自私地把她留在身边。你完全可以大度一点,趁着她年轻貌美,卖一个好价钱。
又到月底了,有消息吗?
持续关注。
月底过了一年又完了,解决了吗?
有最新的消息吗?
我妈原来是金属回收的,应该也能办这个吧,不知道办了没有,我爸原来运输公司,貌似至今不宣布破产,渣滓单位。
政府的钱已经拨到了劳动局,听说是在十一月二十五日拨的。劳动局正在办理。大家多到劳动局催催!估计月底有结果了.三年的辛苦没有白费。但政府对企业职工和工厂工人的歧视、蛮横、霸道,确实让人气愤。起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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