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沙市区医保局医保在北京安负医院住院怎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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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我是荆州人,想问问2017荆州医疗保险住院如何报销--在线法律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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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荆州人,想问问2017荆州医疗保险住院如何报销
您好,我是人,我住院了一段时间,想咨询一下2017荆州住院如何报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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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问题:35582
您好,关于2017荆州医疗保险住院如何报销的问题,回答如下: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住院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或支付,支付规定是:第一、参保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第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第三、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范围是:“起付标准”以上至“封顶线”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第四、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除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外,个人仍然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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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问题:35582
您好,关于2017荆州医疗保险住院如何报销的问题,回答如下: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或支付,支付规定是:第一、参保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第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第三、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范围是:“起付标准”以上至“封顶线”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第四、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除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外,个人仍然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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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问题:36804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该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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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问题:36804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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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日,《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荆政规〔2017〕4号)正式公布施行。《实施办法》的出台是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日,《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荆政规〔2017〕4号)正式公布施行。《实施办法》的出台是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   一、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不受户籍限制。具体参保范围包括:  (一)具有本市城乡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院校、一是新版《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将于明天推行; 二是新版《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后续一步,将于日起正式实施。 小布就这些新政中的重要变化为您作一些摘录。 1新版《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该办法要求 职工不得同时参加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职工和城荆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摘要 1 荆人社规(2015)2号(摘要) 一、缴费标准 从2015年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70元,18周岁及以上每年210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120元。 201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部分,在征收2016年居民个人缴费时一并征缴。 二、新生儿参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 (一)全覆荆州人社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二十条”和“我选湖北”计划,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已确定2017年荆州市人社任务。 荆州今年人社工作要点主要是全面贯彻落实“人才二十条”,认真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出台“我选湖北-凤鸣荆州”的实施意见,建立70个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15个创新创业超市,30家创业孵化基地,力《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发文并于日正式施行。该《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是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水平的重大举措。近日,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市人社局对《暂行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   2012年2月,市政府出台一、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申报范围: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门诊抗排斥药品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重性精神病六种。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享受人群: 参加荆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且已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用的参保人员。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各大医院挂号预约、以及各类问题咨询 荆州市中心医院电话:8437752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电话:8111888 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电话:8388333 沙市区人民医院电话:8216258 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电话:8317979 荆州市惠民医院电话:8271000 沙棉医院电话:8317084最低缴费年限调整 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更划算,每顺延1年增加实际缴费年限1年   根据新《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退休人员缴费实行累计缴费年限制度。累计缴费年限由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构成。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才可以不再一、城镇职工门诊普通慢性病范围 银屑病、慢性病毒性肝炎(乙肝、丙肝活动期)、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甲状腺疾病(甲亢、甲减)、结核病、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糖尿病、高血压(极高危)、肝硬化、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后用药(一年期内的抗凝用药)。 二、城镇职工门诊普通《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发文并于日正式施行。该《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是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水平的重大举措。近日,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市人社局对《暂行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   2012年2月,市政府出台记者从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2017年荆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已经确定。按照省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57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低150元/人/年的规定,确定: 我市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50元/人/年。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原则上仍按城镇地区居民和农村地区居民原渠道征收。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有市民打来电话询问如何办理? 缴费标准是多少? 带着市民的疑问,记者咨询了荆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办理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的细节问题进行了解答。 如何参保 施工单位缴费 职工个人不缴费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介绍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据荆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荆州已经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 并轨制度落实后,原有的新农合药品目录将大幅扩容,医保定点机构增多,城乡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也将有所提高,民众受益颇多。 社保工作人员正在为居民办理医保报销事宜。 管理二合一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目前,荆州市基本医保制度荆州已经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据悉,并轨制度落实后,原有的新农合药品目录将大幅扩容,医保定点机构增多,城乡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也将有所提高。 管理二合一 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把卫生计生部门有关新农合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整体划入同级人社部门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让大病患者不堪重负,“大病保险”则发挥着“兜底”的作用。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多少?如何办理大病保险?
涵盖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凡参加荆州市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均为大病保险的参保对象。
在保障范围上,参保人员20日,记者从荆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荆州已经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   同时,荆州将建立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经办流程、信息管理“九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近期,微信传言:参保人持职工医保卡在门诊就医,一般用医保卡内个人账户余额支付门诊费用,如果余额用完了 ,也不用自掏腰包――门诊就医一年内累计费用超过1200元后,超出的部分可以享受报销,报销比例是60%。 记者就该微信内容向市医保部门求证,相关负责人答复,目前全市并没有开展这类政策,微信上的传言也是子虚乌有《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日正式施行。记者昨悉,近日,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市人社局对《暂行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2012年2月,市政府出台《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报销比例等内容。2014年1月今年为什么在日前交医保成人的是130元,但是从日交变成210元,同时都是交的2016年的医保,怎么费用不一样? 部门回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荆人社规[2015]2号规定, 从2015年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8周岁及以上居民每人每年210元。201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调整标准 ●18周岁以下居民及学生标准仍然不变,每人每年70元。 ●18岁周岁及以上居民缴费标准由此前每人每年13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10元; ●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则由此前的7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 ●新生儿待遇有所调整。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90日(含出生当日)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2015年市直城镇职工大额医保开始缴费 每人每年80元   从荆州市医保局获悉,今日起,2015年度市直城镇职工大额医保开始个人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缴费将于4月30日结束。)   据悉,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办理缴费时,需携带个人基本医疗缴费单、身份证、社保卡。除了可在江津西路市社保大楼新规内容: 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18岁以下居民及学生、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18岁及以上居民缴费标准不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8万元,残疾人医疗康复、自闭症儿童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居民医保。 部门解说: 荆州市医保局介绍,以前荆州居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提高了。记者昨从荆州市医保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该市将调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18岁以下居民及学生、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18岁及以上居民缴费标准不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8万元,残疾人医疗康复、自闭症儿童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居民医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基金保障能力和抗风险水平,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以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发的《关于推进医疗保险、工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法制办对7月1日起施行的《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2012 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初步建立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体系,为方便职工参保、保障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等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最新荆州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随便吧社保工具
最新荆州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居民的期望寿命不断提高,参加报销的居民也不断上升。荆州市大病医疗保险怎么报销呢?下面是随便吧医疗保险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
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大病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情况有哪些?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8、单据报销时限,以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为准60日内,逾期不予报销;
9、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一次性报销制度,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漏报一律不予补报;
10、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报销材料不全的,将暂缓支付。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报销比例标准
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方面,《意见》指出,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此外,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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