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退役军人换农村大病低保申请可以申请低保吗

-- 临沂日报 --
我到底能不能申请大病救助?
本报讯 (记者 徐梦 通讯员孙磊)近日,市民杨先生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自己现在处于尿毒症晚期,每年都要花费高额的医疗费用,但却无法申请大病救助。
2月13日下午,“12345”热线办协调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兰山区民政局低保科和兰山区南坊街道民政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来到南坊街道办事处,现场督导解决这个问题。
杨先生介绍,自己查出患有尿毒症晚期已经2年了,需要通过频繁的腹膜透析进行治疗。高昂的医疗费使得全家生活十分困难。2013年12月,他去兰山区南坊街道民政办公室咨询大病救助问题时,工作人员表示因其已经接受过一次大病救助,不能再次申请了。2014年初,他又咨询了兰山区民政局和市民政局,得到的答复则是,可以申请大病救助,但已经过期无法办理了。“我到底能不能申请大病救助,还能申请到2013年度的大病救助吗?”杨先生很疑惑。
据兰山区民政局低保科科长刘率介绍,杨先生病情比较严重,加上家庭困难,在2012年区民政局给予他当时最高额度的5000元补助,并在2013年第二季度将他纳入低保。根据兰山区政府2013年4月下发《关于印发兰山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杨先生作为低保户,如果在兰山区医院或者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其住院费用在政策范围内的,在办理结算手续时可在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再给予50%的一站式医疗救助,个人年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8000元,个人只需要缴纳救助后的金额就可以了。但是杨先生2013年是在交通医院住院治疗的,该医院没有纳入一站式医疗救助系统,也就无法享受即时救助。
刘率表示,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都可以自愿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就杨先生来讲,他需要将大病医疗救助申请相关材料先报到村里,审核、公示、评议通过后,报到镇上再审核,通过后再报到兰山区。只要资料符合标准,就可以进行人工结算,他依然可以领取到2013年度的大病救助金。
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加强相关政策学习,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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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民政局是不是出台了对退伍军人的优惠政策?
是,但具体针对人群记不太清楚了。是在“抗美援朝”、“抗美援越”、“援建巴基斯坦”和“参加过核试验”中的老复员退伍军人中的一两种,具体情况请拨打当地民政局电话进行咨询。
打电话咨询民政局这个官僚机构吧。
民政局工作失误,多发了退伍军人的补贴,退伍军人不知情买了房子,民政局要求退款,军人无力退款,怎么办:
该退就退。要有军人的素质,做一个诚实可信之人。人一辈挣钱的机会多的很!该你的怎么就是你的,不义之财得...
霍城县民政局对退伍军人的好政策 我是04年退伍没工作,生活困难了:
找工作馊嗖缘萱老师,看看能邦住你找个合适你的嘛
2015年春节广东兴宁市民政局对农村退伍军人是否有慰问金发放:
最佳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
我是退伍军人,民政局给分配工作了:
民政局也给你安排工作,你不去就是自动放弃了,民政局不再安排了,可以自主谋业,那个单位要你,你去就是了...
乐至民政局就是这样对待我们退伍军人么?都退伍一年了还没安置,安置费也不给我们发,要发也不给个时间,:
大家联系起来,一起去要,人多力量大,才能引起他们的重视埃
荆州市监利县民政局最新出台没有对退役军人不要工作,补助是否提高了:
自谋职业的经济补助,一般都不主动对外公开,还请你直接问民政局吧
关于农村退役老军人的生活补助民政局是不是有新的政策?:
咨询当地民政局安抚科。
乡下老冒 | 发布于 09:16
天津市武清区现在民政局对满十年的退伍军人安置在政府工作是否属实?:
要发,这个是你服役期间发给你家属的,和退伍安置没有关系.........
现在退伍军人!是不是回家后!还有民政局补助的一年4500啊!:
应该没有吧,所有费用都算在了退伍安置费中,其它另外再没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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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动信件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奶奶今年75岁,到六安市中医院后经医生会诊为宫颈癌晚期,现在医院接受治疗,家庭特别困难,爷爷今年81岁,生活不能自理,伯父今年57岁,生活也不能自理,完全依靠我奶奶照顾,现在我奶奶生病住院,高昂的医疗费,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我听说在新农合报销过后,还有大病救助政策。具体申请大病救助的办法是什么?还有我伯父是低保户,户主是我伯父,我奶奶和我伯父在一个户口本上,在申请大病救助时,是否也能享受低保。
回复时间: 09:10:57回复单位:寿县民政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现行医疗救助政策,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 救助对象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对象); 
(二)农村五保户;
(三)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
(四)重点优抚对象(按县民政局民优〔2013〕6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县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救助病种
(一)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不设病种限制。
(二)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实施医疗救助,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是: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性精神疾病、晚期血吸虫病等。
三、救助标准
(一)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
1、在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县城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100%给予救助,年最高可救助15000元。 
2、在V类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医疗机构、省外预警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新农合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60%给予救助,年最高可救助7000元。
(二)城市低保中除“三无”人员以外的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 
1、在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县城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患本办法规定大病病种的,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60%给予救助,患大病病种以外病种的,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40%给予救助,按年最高可救助6000元。 
2、在V类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医疗机构、省外预警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新农合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20%给予救助,年最高可救助3000元。
(三)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或重症慢性病患者
1、在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县城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患本办法中规定的大病或慢性病,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扣除8000元后,按30%给予救助,年最高可救助5000元。
2、在V类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医疗机构、省外预警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新农合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扣除8000元后,按15%给予救助,年最高可救助2000元。
(四)特殊病种的优惠政策
患尿毒症、白血病需长期透析的重病患者,不受上述年封顶线限制,在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县城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年最高可救助15000元;在V类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医疗机构、省外预警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年最高可救助7000元。
另外,你大伯是低保户,如果你奶奶在该户的低保保障人口内,可以按照低保政策予以医疗救助。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你可以电话联系我们,联系电话为:。
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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