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垃圾收费标准市城镇垃圾费只开了收据能做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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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费,仅只有收据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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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企业,对方只开了收据,收据肯定不能入账,但老板又不愿去税务开票,目前下半年的收据还没入账,上半年的收据已经入账了,请问下,现在怎么处理? 上半年已经入账的怎么调整?
企业到税务局代开。
不代开,就年终时作纳税调增
老板不肯代开,要交税点的,好像是5%
年底纳税调增...除了所得税...其他税会影响吗?
可能还有合同印花税
等于还要补交印花税
其实代开交的税,与取得合法票据可以税前扣除--抵税的好处要大于代开的税金
还是划算的
yqu 发表于
私人企业,对方只开了收据,收据肯定不能入账,但老板又不愿去税务开票,目前下半年的收据还没入账,上半年 ...
你可以去税务局举报房屋出租人偷税漏税嘛。
luoliangcpa 发表于
其实代开交的税,与取得合法票据可以税前扣除--抵税的好处要大于代开的税金
还是划算的
租赁合同上约定清楚房东必须提供发票。
这样双方麻烦都少点。
是啊,这样最好。不过羊毛出在羊身上,房东要给企业开发票所交的税金还是要找企业收取,又要加租金了;不过还是房东开发票给企业合适一些,企业自己去代开总有避税的嫌疑&
我问过老板了...当时和房东谈的时候就是说不开票价...要不就把价格抬上去...
现在我的问题是这些收据还要不要入帐...
没有合法票据给我入帐...都是以前不规范留下的....代帐的痛苦
下半年的收据还要不要入帐..
先做进来,汇算清缴在调增吧&
不入账最基本的房租都没有有点说不过去
yqu 发表于
回复 aj8848 的帖子
我问过老板了...当时和房东谈的时候就是说不开票价...要不就把价格抬上去...
“说不开票价”这样的条款写在合同上就是无效条款,违反了宪法必须依法纳税的原则。
老板们呢,想省钱就是想疯了——今天能节约房租成本,明天就会赖着工资不发。。。
对于这样的老板(们),大家看着办吧。
本帖最后由 aj8848 于
17:15 编辑
'luoliangcpa&&是啊,这样最好。不过羊毛出在羊身上,房东要给企业开发票所交的税金还是要找企业收取,又要加租金了;不过还是房东开发票给企业合适一些,企业自己去代开总有避税的嫌疑&&发表于 前天 11:33”& &
拜托最好别用点评功能啊,回复很难受呢
如果没有发票,即使老板愿意承担企业所得税风险的话也有尾巴的,房东出租的个人房子的所得税呢?企业支付方是不是有代扣代缴义务呢?
因此我觉得,房租合同必须是含税金额,税金由房东承担并转嫁给租户,只有这样对于双方才是万全之策。税金本来就应该是房租成本的一部分嘛!
至于代开发票的问题,房租合同上可以写明委托付款人(租户)办理,因为房东完全有可能不在本地嘛,这样的操作很正常。
1、合同约定谁开具,不影响“纳税主体”,不过这个约定应当理解为“委托代办”的意思;
2、合同约定谁承担,我认为也不违法,这个是价格组成的列示方式,比如原材料销售可以定价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商场销售的定价是“含税价格”;
3、没有发票入账,做纳税调增是必须的;
4、使用收据入账,如果税务局认真起来,“使用其他凭据入账”是不是会构成违法呢?
5、企业支付方是有部分税种的代扣代缴义务。
本帖最后由 aj8848 于
16:25 编辑
maxshao 发表于
回复 aj8848 的帖子
1、合同约定谁开具,不影响“纳税主体”,不过这个约定应当理解为“委托代办”的意思; ...
2、合同约定谁承担,我认为也不违法,这个是价格组成的列示方式,比如原材料销售可以定价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商场销售的定价是“含税价格”;
我也认为肯定不违法的,不是还有老板愿意支付税后工资的嘛——结果就是个人所得税计算起来复杂了点。
但是我觉得最好合同上不要写得太过明显了,否则可能会增加纳税人纳税义务的。
感谢各位了....厉害关系我已告之老板
只是担心这样的帐务处理会不会影响自己...真是2头难做...税务和老板这都是麻烦...
没有发票,收到收据,收方并不违法,既不违反发票管理办法,也不需要所得税前调整,但前提是这个业务是真实的,如果合同明确出租方不开发票,则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属无效条款,
额...税前调整也不需要了吗? 业务当然是真实的...本来就是租的厂房...地方在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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