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种了十来亩地,我与村里寡妇的那些事现在在弄土地确权,我家有土地承包合同和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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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否要均分后确权?确权后还能否再微调?不变的政策和民众变化的诉求相碰撞――
  三代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式、面积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编者按 被称为开启新一轮农村改革“闸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目前在各地次第展开,多个省份相继推出土地确权时间表。
  土地确权在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对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与农村和谐举足轻重。然而,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承载着他们的希望,任何关于土地的制度,都会触动农民的敏感神经。土地确权后,承包关系将长久不变,农民对“公平”的诉求极为强烈。如何在农民诉求和国家政策间找到平衡点,考验着各级干部的智慧。加之各村情况不同,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不变的土地确权和变化的基层实践产生了诸多碰撞,发证工作成了一块“难啃的骨头”。
  目前,我省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一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把农民的权利以权证的形式加以确认,相当于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
  但记者调查发现,在确权之际,农民还存在一些担忧和公平诉求。国家的现有土地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但实际上一些村庄根据人口变动,对土地进行了动态调整。面对诸多矛盾,一些村庄在国法与村约中寻找平衡点,在确权过程中保留了一些“老规矩”、“土合同”。
  多年不调地
  农民希望起点公平
  在农村,增人、减人之后如何调地,困扰着很多村干部。不少农民倾向于“增人增地、减人减地”。但因为调地与国家政策不相符,各村有不同的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农民希望趁着此次确权,在调地问题上“搞平均”。
  “村里上次调地还得追溯到二轮延包之前。这么多年一直没动过地,现在村里得有三四十人没有地种。”章丘市黄河镇杜高村党支部书记王洪庆说。他告诉记者,二轮延包时,村委会跟村民约定好,十年一调地。但十年后,有的村民就是不退地,村里也拿他们没办法。虽然一些农户家里减了人,地却没减少。地不够种的村民意见就很大,双方经常闹矛盾。“补不上地的村民,经常来找我要地,甚至还打12345市民热线。不过,村里的地实在是调不动。”王洪庆说。
  在全省范围内,像杜高村这样的村子不在少数,约定的几年一调,往往难以实现。李晓霞(化名)20年前嫁到了郓城县张营镇闫庄村。前几年丈夫去世,两个女儿也都嫁出去了。人少了,地却没少,一口人种着四口人的地。同村的王建国(化名)情况却正好相反。妻子加两个孩子,家里一共四口人,只有王建国自己有地。十多年间,一家四口只种着一口人的地。
  “我们村一共1550口人,没地的就有100多口人。时间实在太长了,地根本调不动。”章丘市黄河镇临济村会计王友民说,“土地确权后,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在我们这种多年不调地的村里,农民都希望调地后再确权,这样才起点公平。”
  约定可调地
  确权之前立私契
  跟章丘市黄河镇大多数村庄不同,钱家村“十年一调地”的约定坚持了下来,并实施了多次微调。有村民去世时,村里把地收回来分给新添人口的家庭。加上村里预留的机动地,户与户之间的土地分配差异并不明显。
  钱家村上次调地是2004年,今年正好到了调地的年份,赶上了土地确权。“村民听说这次确权后,承包关系长久不变,都担心到了调地的时候有人不退地。”钱家村党支部书记钱大庆说。
  钱家村村民李家起说:“调不了地,那以后孩子娶了媳妇没地,生了小孩没地,咋办?俺们都是普通老百姓,要不要证无所谓,我们更关心的是,确权以后地还能不能调地。”
  “确权后再想调地,有证在这卡着。如果有几个村民拿证说事,村里也没办法。”钱大庆说,“上次调地留下10亩机动地,早已补给村民。至今村里还有3口人没有地。土地确权后,地若不能调,没地种的人会更多。”
  针对村民的担忧,钱家村召开了一次村民代表大会。村民都希望能沿用十年一调地的做法,并制定成书面文件。确权前,全体村民在规定着十年一调地的公约上按下手印。正是这样一纸按满手印的公约,让钱家村的村民心里踏实了许多。
  “按规定来说是不能调地,但老百姓确实有这方面的需求。如果村里管调地,越管越乱,还不如让村民自己想办法,他们更清楚要不要调地、怎么调地。”钱大庆说,“确权先按手印,定好今后调地的事,村民都能理解。”
  动地就出事
  确权一切从简
  农民对调地的诉求强烈,但国家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规定,村干部如何抉择?“调地就是捅马蜂窝,一发不可收拾。人和地的矛盾是长久存在的,站在一个村支书的角度来说,不调地也好,矛盾不会那么多。”谈到土地确权时,一位村支书这样说道。
  曾经因为调地,闫庄村出现过很多矛盾。郓城县张营镇闫庄村党支部书记闫成社告诉记者,有一次,村里四户人家同一天娶媳妇。因为土地有限,3户补上了地,剩下一户没补上地。那户人家心里不平衡,发生了些冲突。
  不仅是调地难题,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均分”做法,也给当前的土地确权工作带来不小的麻烦。上世纪80年代,村集体发包土地时,根据土地质量,划分一等地、二等地、三等地等几个级别。为求每家粮食产量大体一致,每家承包的土地面积不均等。经过多年耕作,不同级别的土地质量已相差不大。将多出的“差地”确权给承包户,必然引发“好地”承包户的不满。闫庄村这次土地确权,每个村民差地超过一亩的部分不进行确权。即最差的地一亩半只确权一亩,剩余半亩不再确权,由原承包户继续耕种。
  “如果对超出的土地也要确权,如何确权、确权给谁,都是问题。不如按照老规矩,只对承包合同上的面积确权。”闫成社说。
  就业门路多
  对调地需求减弱
  “与其争这几分地,还不如把精力放在创高产上。村民有钱了,谁还在意这点地。”多年处理调地纠纷,让闫成社有了自己的一套想法。
  闫庄村耕地面积1900多亩,近半土地都流转了出去。村里建有多个苗木基地、良种基地,经济效益比起种粮高出不少。“这两年村里搞苗木的多了,收树的、搞运输的,村民有了很多致富的路子。兜里有钱,自然没人撕破脸面争那几分地了。”村民闫理辉说。
  老百姓对调地的诉求,跟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关系。记者调查发现,经济上相对落后的村庄,调整土地的次数比富裕的村庄更为频繁。“农民之所以热衷于频繁的调整土地,是因为没有其他非农业的就业门路,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很高。”山东省委农工办副主任刘同理说。
  最早开展土地确权工作的沂南县,村民腰包鼓起来了,慢慢习惯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规定。“最近关注度很高的户籍制度改革,正是跟土地确权相呼应的。越来越多的农民走进城市,对土地的依赖度正在降低。”沂南县农业局经管站站长许利说。
  “我们这儿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一个月收入就抵上一年种地的收入,原来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现在只能说是部分农民的命根子了。”沂南县青驼镇河东村村民曾庆举说。
  一些村干部对土地确权不热乎
  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让很多人产生了对规模经营的期盼。但在基层,一些村干部对土地确权的积极性并不高。确权经费不足,“先确再补”的方式,使得某些村对确权敷衍了事。加之换届在即,有些村干部抱着“一拖拖到下一届”的想法,使得个别地方的土地确权工作进展缓慢。
  先确再补,
  确权是个“烧钱”的活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予以补助。但在一些财政状况不是很好的地方,确权工作陷入了泥潭。
  除了测绘和资料录入,土地确权的大部分工作,都是由村委会具体负责。工作量大,经费让村干部很头疼。“镇上让村子自己做确权工作,经费却没看到影。找人干活得花不少钱,补贴就算拨下来也不够,村里还得垫一部分钱。”章丘市黄河镇钱家村党支部书记钱大庆说。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足够的经费,土地确权工作的质量难以保证。郓城县张营镇闫庄村党支部书记闫成社给记者算了笔账:全村耕地共1900多亩,算上村干部,还得再找10个村民帮忙干活。按每天70块钱来支付工钱,加上一顿午饭,一天花费就得近1000块钱,一个月下来至少得花3万块钱。
  “有些村民自己私下调过地,他们都说不清自家的地边在哪里。要落实这部分土地承包关系,工作量很大。补贴的钱肯定不够,只能村里自己出。”钱大庆说。
  各级都有补贴,确权怎么还会出现经费问题?沂南县农工办主任袁俊波说:“测绘必须由具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软件测绘资质的机构完成,农业部仅公布了6家。测绘力量远不能满足土地确权工作的需要,费用也较高。中央、省里一亩地补贴15块钱,但这些钱也就刚够测绘费的,县、镇、村还得出一部分钱。”
  害怕失权,
  村干部给确权踩刹车
  土地确权后,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村民手握权证,有的村干部认为是对村庄控制的弱化。“村干部不能再调地,不像原来那么有权了,某些人就可能对这项工作比较消极。”山东省委农工办副主任刘同理说。
  “9月份又到了村干部换届的时候,很多村干部工作起来都比较敷衍。土地确权本身就是个麻烦事,换届后还不一定能连任,不如拖着交给下届村干部。”钱大庆说。
  因为认识不到位,农村干部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异常谨慎,甚至有些不积极。很多试点县也只是选择了少数乡镇的少数村开展土地确权工作,非试点村确权工作没有进展。
  “去年村里新建了社区,农民上楼后宅基地复垦,这块地怎样确权我们也没主意。今年没安排我们村进行土地确权,等明年必须确权的时候再说吧。”一位非试点村的村支书说,“土地确权激化了我们村内的矛盾,干完这一届我就准备退了,别落个晚节不保。”
  有人担心妨碍土地流转
  上世纪80年代,村集体发包土地,很多村根据土地质量分等级,每家分到的地都很细碎,导致耕种效益不高,农民连片经营的需求强烈。不少人认为,颁发承包经营权证后,会加快土地流转。
  但也有人认为:目前土地细碎化的状态将得到固化。农民有了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经营权证后,不一定会把土地流转出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不会轻易拿出来。还有些关系不好的人,不管咋说都是跟你对着干,有这一户人不流转,项目就没办法成方连片。”钱大庆说。
  对于一些已经流转土地的合作社,土地确权让他们反而更担心了。“如果社员退社,一定要拿回自己承包经营权证上那块地的话。合作社怎么办?本来是连片耕作,如果中间有村民的地抽出去,耕种起来肯定不方便了,甚至会增加耕种成本。”无棣县益源农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陈明山说。
  崔梁坡村摸索出“确股不确地”模式
  图为崔梁坡村村民崔延孝在油桃地里忙活。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模式,意味着农民不再拥有确切的承包地,而是一份计算出来的股份。
  股份如何收益?该模式是否值得推广?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了省内较早探索这一模式的村庄,莱芜市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崔梁坡村。
  一亩换成一股,
  村集体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
  崔梁坡村共有230户、615口人,713亩耕地。村子离城区很近,这两年越来越多的村民选择经商务工,家里的承包地都是些老人在耕作。“老人年龄一大就种不动了,吃饭都是问题。”崔梁坡村党支部书记崔延龙说。
  2005年,村里想了一个办法,65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将土地交给村里统一经营。第一年就有60多口人把地交到了村里,每亩地领到6袋面粉。村民看到收益不错,第二年开始,就有年轻人把地交给村里。
  2010年,崔梁坡村建起社区,村民绝大多数住上楼房,种地更不方便了。2011年12月,崔梁坡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将全村耕地收回,统一经营,每亩地一年给11袋面粉。
  2013年,崔梁坡村列入莱芜市土地确权试点村。按照要求,土地确权必须明确四至、登记到户。刚把分散的地块连成片,有了规模经营的条件,村委会经过讨论,决定借鉴土地承包权股权化的经验,成立一家合作社,让村民以土地入股,在确权中不确地而确股。
  日,莱芜市崔梁坡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村集体对全村土地的面积、四至、位置逐一登记,按照每亩地1股的标准折算成713股。其中,村民以615亩土地入股,村集体以自留地和拆迁复垦等新增地98亩入股,发放了经莱芜市农业局监制的股权证。
  合作社承诺每股保底收益1000元,每年根据效益递增,年终视收益状况分红。集体股收益作为公积金积累,用于合作社扩大生产与公益事业发展。
  “咱有了股权证心里踏实多了,不用干活挣得还比原来多,周围村没一个比俺们村好的!”72岁的村民崔延孝说。
  为防退社
  预留98亩耕地
  2005年村集体统一经营耕地前,崔梁坡村都是按“增人增地,减人减地”来执行。耕地都交给村里经营,增人减人如何调整?
  崔延龙告诉记者,变“增人增地,减人减地”为“增人增股,减人减股”。即村里有人去世、嫁到外村、户口迁走等情况时,将股份收回补给新增人口的家庭。“别的村因为争地出现很多纠纷,确股不确地把这种纠纷避过去了。”崔延龙说。
  成立了合作社得考虑到风险,社员退社就是其中之一。崔梁坡村把社区周围的98亩耕地预留出来,作为村集体机动地。一旦发生社员退社等特殊情况,就可以在这片地中拿出一部分应急。
  “规模经营是能干大事的,只要经营得好,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发生。”对村子未来的发展,崔延龙自信满满地说。崔延龙带着记者来到村东的一片地,一眼望去,山坡上种满了油桃树。“经过多次考察,村里选了大棚油桃项目,种好了,一个棚一年挣两三万不成问题。先在这100亩地试一试,效果好再扩大规模。”崔延龙说。
  确权确股不确地,
  适用范围有限
  把村民的地集中起来,规模经营是机遇,但也留下了隐患。若合作社经营不好,挣不到钱怎么办?崔延龙告诉记者,前几年村里种了一批中药材,因为行情不好,收入勉强达到保底收益。
  因为村集体还有其它收入,具备了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所以尽管去年耕地收益不高,但每人还是有2万元的分红,总共1200多万元。“村里有资金,只要项目选对了,挣钱不是问题。”崔延龙说。
  “莱芜有些村也在模仿我们的模式,但发展得不太好。”崔延龙说,“我们村村民大都出去打工、做生意,对土地依赖性不高,而且村集体有一定的收入,如果连保底收益都拿不出来,一旦出现问题就会让整个村子陷入瘫痪。相对来说,城边村比较适合这种模式。”
  “全省都在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股不确地’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确权工作,同时有利于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但这一模式,并不见得适合大面积推广。”省委农工办副主任刘同理说,“难免有的村以壮大集体经济的名义,把土地向村委会集中。只有像崔梁坡村这样已经形成规模经营的村庄,因为村民之间地界不清,实在没法确地的才能进行确股。”
  编后:本组报道中提到的个别地方的个别实践,其实与中央政策并不完全一致。中央政策是从全局的高度通盘考虑,具体到各个村却有各自的实际情况和局限于一时一事的个体诉求。相信,随着实践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冲破了一时一事的局限,这种个体诉求会自觉地统一到中央政策上来。
责任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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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巢湖市人,三十多年前农村分承包地时我家庭有成员父母,我,两个妹妹和弟弟共6人,分得田地十亩。数年
我是巢湖市人,三十多年前农村分承包地时我家庭有成员父母,我,两个妹妹和弟弟共6人,分得田地十亩。数年后我到城里学手艺谋生婚后一直在城里生活无正式职业,后户口迁移到城市。两个妹妹先后出嫁 ,弟弟初中毕业后到镇里某厂上班户口也迁移城镇,后来厂倒闭回家和父母种地时常又外出打工,结婚后。父亲病世,家里分的那十亩承包地原来是父亲的名字就改成了我弟弟名字,有母亲,弟弟和弟妹耕种。现在农村土地确权我要求分1份,母亲同意将现有的土地分成三户,母亲一户,我一户,弟弟一户。弟弟坚决不同意说土地现在归他一人所有。请问合法么?两个妹妹都放弃了,村里分给我的那份我还有么?
初步解答,你户口是否迁移到设区的市,若是你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不应获取承包地,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我户口是1989年迁移到本巢湖市郊区外挂2008年改为本巢湖市居巢区非农户口。
这个应该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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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长春市xx村,我们这里土地至今未确权。农民想土地确权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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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您好,您咨询的是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
1、一般情形下由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未登记的不动产,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依据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2、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及办理流程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办理;
3、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及办理流程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及办理流程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5、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及办理流程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的规定办理;纠纷解决方案1、通过村民委员会向 市、县人民政府申请,要求政府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并留存已提申请的证据。
2、市、县人民政府明确予以拒绝的,或者超过六十天不予回应的,向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状告市、县人民政府不作为,要求其组织开展土地确权工作。
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未登记的不动产,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
  依照前款规定办理首次登记所需的权属来源、调查等登记材料,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获取。
第二十九条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一)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二)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三)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
  第三十条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三)其他必要材料。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四条
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建设公共设施,从事公益事业等的,可以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第四十五条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四)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完成后,申请人申请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享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第四十七条
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以及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用地,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的,可以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地上有森林、林木的,应当在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时一并申请登记。
  第四十八条
依法以承包方式在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生产活动的,可以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由发包方持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等材料申请。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由承包方持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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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农民2018年土地确权后,20岁以下没土地的人怎么办?20岁以下的人都没有土地今后怎么办?
提供的知识:给大家说一说现在我国农村土地确权的最新动态吧。因为根据粮油市场报报道,就在今天(日)上午,农业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有关情况,农业部相关领导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在发布会上,农业部官员表示,我国多个省市已基本完成土地确权,而且承包地确权可为农民带来以下五大好处。多省市已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全国整省推进此项工作的省份已达28个,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2718个县(区、市),3.3万个乡(镇)、53.9万个行政村。截止11月底,全国实测承包地面积15.2亿亩,已经超过二轮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确权达到面积11.1亿亩,占二轮家庭承包耕地账面面积的82%,甘肃、海南、陕西、福建等17个省市确权面积超过了90%。据了解,张红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山东、宁夏、安徽、四川、江西、河南、陕西等7省(区)已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了基本完成。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湖北、湖南、海南、贵州、甘肃等9个省份也处于收尾阶段,准备向中央提交相关完成报告情况。承包地确权农民可得五大好处。据了解,张红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从全国来说,2014年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以后,农民得的具体实惠,可以归结五个大的方面:第一,把实际情况搞清楚了。中国有2.6亿农户,其中2.3亿承包农户,家家都有土地,这块土地在39年前,按照公平的或者顺应当时大家的要求,进行远近搭配、厚薄平摊,尽可能公平,所以这么多年下来,农户承包地面积到底有多大?东边、西边、南边、北边的位置具体边界在什么地方?多数地方原来说分了一亩地,恐怕量下来也就是那么一亩多点。但一些山区,说家里面有一亩地,但是一量下来可能是1.5亩,甚至更多。我想到底农民现在有多少地都很难把握。这次我们通过航拍实测,落到地上就是相对精确的数字。所以,第一个就是把家底搞清楚了。第二,土地权能增加了。我们搞确权登记颁证的目的就是确实权、颁铁证,让老百姓手里拥有的承包经营权证是土地的身份证。当然承包合同是权利生成的依据,但拥有这个证书以后,就拥有了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还有相对的处分权利,这种处分权利就是转包权和出租权。以前这个权利也是存在的,但是心里没底,这个地转给你以后,可能收都收不回来,因为当时没有类似于像现在颁了铁证一样让人放心,面积有多少、具体什么位置,心里很踏实。通过这次确权登记颁证,权能就非常完整了。第三,土地承包纠纷也解决了。39年前实行家庭承包,主要是出于一种公平的考虑,家家户户耕地的好坏、远近、厚薄都要考虑清楚。30多年来,地力改造了,地界也没有那么清楚,到底地块是你的还是我的搞不明白,边界不清、权能不完整。通过确权登记颁证,不仅把面积搞准确了、边界搞清楚了,逐步达到相对公平又有效率。在这个情况之下,几十年的矛盾纠纷也予以化解和澄清。第四,土地流转放心了。确权登记颁证推动了“三权”分置,推动了经营权有序流转。截止2016年底,二轮承包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4.7亿亩,占比约35.1%,现在2.3亿农户中有7000万农户已经不直接经营他的全部土地或者部分土地了。这种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得益于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我转给第三方经营十年、二十年,只要在二轮承包期限内,我转给你,我要你多少租金,双方自主商定。在这个过程中,确权登记颁证也推动了经营权的流转。对流出方来说,这个地到时候收得回来,收不回来,不知道。对转入方新的经营主体来说,投不投入,心里也不稳。所以,解决好了土地的权能以后,土地流转经营更顺畅。第五,经营权可以抵押融资了。此外,确权登记颁证以后,经营权可以抵押融资了,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张红宇认为,经营权可以抵押融资在实践中效果还是非常不错的,几个已经完成省份,土地经营权发生率越来越高,但是坏帐率越来越低,因为双方有了严谨的契约。我最近看到山东的武城县,通过确权登记颁证以后,经营权抵押担保非常普遍,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觉到了手里面的经营权能给他带来实惠,而且这个通过数据汇交、信息共享以后,金融部门也愿意做这个生意。《粮油市场报》官方账号首发于在悟空问答!11.29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农民2018年土地确权后,20岁以下没土地的人怎么办?土地确权,不会面面俱到,能把全国9亿农业户口的人员都照顾到。而且土地确权的意义不是重新分配土地啊,土地分配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候已经确认了下来。获得承包权的农民都是有成本合同的,你说怎么办?能毁约吗?所以说,在二轮承包开始之前放弃农村承包地的和后来出生的年轻人,都没办法获得土地承包权了,除非二轮承包到期才有希望。这个时间段是一种煎熬,必然会有人怨声载道。但是,既然政策是这样的,而且照顾的是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只有另想办法解决这些没有土地承包权的人的土地问题了。请正确理解国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农村土地资源本来紧张,如果再平均分配的话人均占有量会被稀释的更厉害。天无绝人之路,办法总会有的。不要轻易放弃农业户口。后期可以继承自己亲属的土地承包权。今后户口二元制有可能会合二为一,但是农民还是有土地的,所以为将来打算,自己在升学就业参军或者进城等等,可以继续保留农业户口,不要轻易的迁出,迁出容易回迁难。现在很多迁户的农村人就是回不来了,也不在少数。从事其他技能行业或者务工。土地对于现在的情况就是,机械化的告诉发展,一个劳动力就可以很容易的解决。所以多出来的农业家庭人员可以从事其他职业挣钱。趁自己年轻可以学习一门技术,也可以在将来除了土地还有其他谋生手段。当然,打工也是一种门路,适合自己的就好。可能获得土地的办法。村集体占有的机动地,有的话努力去争取。自己开垦村集体的四荒地,把四荒地改为可耕种的农田或者搞养殖业。想在农业上有作为的可以流转别人的承包地,利用经营权获取种植收益等。门路很多。老天饿不死有手有脚的人,只要想,办法总是有的。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提出是在2013年,实施至今也有四年的时间了,在2018年,该项工作会全面结束。不过符合相应条件的人还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具体来说就是:继承人户口在本村,属于本村村集体组织成员。依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继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 那么没有分配资格的人该如何获得土地呢?一、排号领取土地政府对这些没有土地的农民有一定的政策,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去乡镇府报备自己的土地需求,然后政府部门会有专人去协调,如果有无人经营的土地,就可以排号领取。但是这种情况等待时间非常久,而且手续繁琐,过程麻烦。二、承包土地如果真的有土地需求的话,可以去承包其他人的土地,用这种方式满足自己的用地需要,比如搞大规模种植,经济类作物的种植等。以后土地将会是越来越珍贵的资源,因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不少土地都被征用,可供分配的土地在减少而人口却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打工,不会在意家里的二亩三分地,不过失去土地的朋友们,以后可能会损失很多。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国家法律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随着农村宅基地流转等政策出台后,宅基地继承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村子女在父母去世后,不仅能够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可以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根据宅基地确权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宅基地继承或将在2018年确权结束后,有所变化,以下三种情况的农民将再也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了!  第一、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农民  不论是宅基地,还是耕地,分配的基本原则都是农村户口,如果户口已迁出农村,那也就代表着你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也就不能够享受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时父母在农村拥有的宅基地。但修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可以对继承的房屋进行翻建等工作,等房屋倒塌之后,宅基地将会被集体收回。第二、父母的宅基地属于违规占用的农民  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修建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农民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必须要经过申请审批后,才能开始修建。但早期由于管理制度缺陷,很多农民都是先修建再审批,导致许多农民都属于违规占用宅基地建房,甚至还有一些农民占用耕地修建房屋。  在宅基地确权结束之后,修建的房屋虽然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宅基地却不能被继承。第三、被继承的房屋已塌陷的农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中规定:“农村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等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的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限的。不过是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基地才能够被继承!  可现在许多农村的房屋都出现了倒塌,房屋的价值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对于这类的房屋以及宅基地,农民不能够进行继承,宅基地会被收回。因此20岁以下的人可以选择户口不迁跟随父母的农村户口继续享有宅基地,也可以出去外面世界看看,离开农村,具体还要看个人的自己的想法,你们说是吗?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到2018年底,实行了多年的土地确权就告一段落了。也表示随着历史的推进,中国的农村走到了新的时代,这其中孕育着几辈一大批的改革家所基于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而进行的一系列政策设计的最终定型。那就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之后实行“三十年不动”的政策,到期后还要续期三十年,这期间农村的集体土地在承包权及使用权方面将会保持一个长期稳定。土地确权完成后,农村集体的土地基本都确认了相应权利主体,而且保持一个长期性稳定后,农村不会因人员增减而在承包地上有什么变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那2018年后,20岁以下的年轻人没地怎么办呢?实际上,也不能说没分配确权到土地的人就真没有土地了。首先,既然是没分到土地,证明是实行二轮承包后的“增人”,那么对于家庭来说,也就存在若干年后的“减人”,这一增一减,地的承包人就自然让渡给了家庭后代,这就算继承了。其次,农村的宅基地基本上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确权的,只要没有超过一定面积上限,宅基地是确权给家庭了的,一样可以继承延续,所以,新增的人并不会失去耐以生存的土地资源。还有,将来国家在民政政策以及发展集体经济方面会有相应措施平衡那些在一段历史时期内明显有利益亏欠的群体的。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谢邀,土地确权后,20岁以下没有土地的人怎办?答案是不怎么办,学城里人打工工,进城做卖买。有什么不好啊,您有看到进城的农民比不进城的农民生活得更差的吗?我是没看着。现在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截止到2016年的统计,已有7.93亿人常住在城镇,占比为57.35%,据推算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0%,届时将有8.2亿人常住在城镇中 。他们生活怎么样?生活的特别好!比生活在农村强上了太多太多。教育,卫生,文化、娱乐、出行、居住、休闲、环境,到打工上班、做生意,都比呆在农村好太多太多了。在农村人,背朝蓝天脚踏黄泥,一年下来每亩地净收益才几百元钱,收入太少。许多祖祖辈辈务农的纯农户,大多数都是现在的贫困户。农村老农说:"孩子,你爷爷留给我的这些家当,在我手上一点没有少掉,我的功劳是把你们拉扯长大成人,现在我把你爷爷留给我的家当全遗传给你,我也算交待了“。这是农村老人临死时对儿子说的话。听了让人心酸。一个农村人,一辈子辛苦劳作,所能换来的是温饱--,而不是温饱+,我想在农村的兄弟们心里是十分清楚的。所以我说农村兄弟们,千万别纠结在有无土地上,而是要纠结在小孩可否念书成材,能否进城打工做买卖上。城市的方方面面都优越于农村,这种优越的条件在短期内是不会改变的。居住到城市里去,是下一代农村人的向往和筑梦的地方。不必为了区区几分土地而纠结!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其实土地确权和调整土地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进行土地确权,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分到地的人依然很难分到承包地,而土地确权只是进一步理清农村土地的权属关系,以保障已经有地的农民的土地权益。至于你说的农村20岁以下的人没有土地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怎么获得土地”和“怎么生存”这2各方面来辩证地看。怎么获得土地?由于是20岁以下,大多还处于读书或者准备工作的阶段,没有土地的话,可以尝试以下途径:1.向村集体申请村里的机动地/其他回收的承包地;2.以公开协商的方式承包村里的未利用土地或者四荒地;3.现在国家实行“三权分置”,想种地搞创业的话可以流转村里其他人的土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生存?但其实20岁以下的人未来的道路还很长,有很多种不一样的人生轨迹可以选择,不一定要选择在农村种地这样的路子。而且未来我国农业的总体发展方向是往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化规模农业,一亩三地式的小农耕作今后或许将逐渐被取代,对于20岁以下的人来讲,多学习新技术,扩充自己的知识面,能够让自己跟得上时代的发展才是最重要的,要鼓励他们走出农村,即使将来想从事农业行业,也能有着其他人所想不到的点子,看不到的视角,这才是这个年龄阶段最应该担心的问题。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谢谢邀请,欢迎关注“农视网”!承包期延长30年出来后,引起不少农民的担忧,尤其是在第二轮中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主要是1999年以后出生的),算起来,也快要20岁了。 没有土地的年轻人想要获得土地,也是有应对办法的:1、排号领取土地解决方法:没有土地的可以去乡镇府报备自己的土地需求,然后政府部门会有专人去协调,如果有无人经营的土地或预留地,就可以排号领取。缺点:但是这种情况等待时间非常久,而且手续繁琐,过程麻烦。预留地:一般情况下,各个村庄里都会有提前预留的机动地,机动地就是为了应对因土地承包合同改变而预留的土地,因此在农村没地的农民都可以通过村集体申请获得预留地。2、承包土地解决方法:如果真的有土地需求的话,又排不上号,可以去承包其他人的土地。农民相互之间,直接转让土地的使用权,通过这种土地流转的方法,让没地的农民只要缴纳一定租金就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比如搞大规模种植,经济类作物的种植等。缺点:需要自己支付承包流转资金。3、争议田解决方法:这项针对没确权的村子,每个村里都会有撂荒田,或是归属有争议的田地。这种有争议的田,没法确权,工作组肯定是搁置争议田!如果这部分田地与你有关系,你可以要求村组重新分配。这样有很大几率获得田地。缺点:争议田的归属一般很难确实,争议双方往往会产生矛盾。小七的建议怎么样?20岁以下没有土地的弟弟妹妹们,可要抓紧了哦~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感谢邀请。为了更好的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权益,国家开展了农村土地确权,对土地丈量登记、确权颁证。2018年是农村土地确权的收官之年,完成土地确权,拿到确权证书的农民,将可以更好地享受土地带来的利益。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承包期内不得因人口变化而调整承包地,因此多数农村地区一直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在如此长时间的承包期限内,农村新增人口将越来越多,人地矛盾也就越来越突出了。那么20岁以下无地的农民怎么办?还能不能分到土地?其实在农村土地确权的过程中,除了给那么的土地上一层保障外,国家也着力解决新增人口无地的问题,20岁以下无地农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分得土地。1,将村集体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优先分给他们。2,将依法开垦增加的土地,优先分给他们。3,将承包方依法交回的承包地,优先分给他们。4,将承包方自愿交回的承包地,优先分给他们。5,将承包方违反承包协议被收回的承包地,优先分给他们。对于这个回答,是怎样看待的?欢迎畅所欲言。还有哪些问题?请关注土妞话三农,欢迎积极提问。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农村土地确权后,父母的土地可以“继承“】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可以继承家庭父辈的土地的。要知道,现在国家已明确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其意思就是说:家里有新生人口了也不再分给土地;而家里有老人去世了,原来所分到的土地也不收回,还是留在这个家庭中自行分配,也就是可以让下一辈继承了。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将在2018年全面落实,对于种种原因已经没有土地的农民来说,这次土地确权基本已和他们没有多大关系了。要知道,这次土地确权就是要明确土地的使用权是谁的,如果你手里没有土地,这次确权对你而言就没有关系了。另外,要了解的是,即使你是农村户口,但并没有规定就一定要有土地。如果你的村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可分配了,那自然就无法获得土地,只能等到村里再重新调整承包地时,可以再申请分配承包地了。不过,你可以申请一下是否可以先获得宅基地,要知道,农村宅基地也是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我这是2015年确权,承包期是1999年至2028年30年。2018年确权结束。国家又一次延长承包期30年2057年。这个承包权是可以在本村组农户之间自愿流转的。如果你那还没确权,就要趁着次确权。要求本村组重新人均分配田地!别等新土地证确定下来了再吵吵就没用了。切记!工作组到你村组里确权时,摊开卫星地图问这块田是谁的?那块田是谁的?你们没田的人就要抢着答是我的,是我的。这就是有争议的田。没法确!以此要求村组重新分配。我组里确权有两户就是在交农业税时退了田的。他以前种过的田,他说是他的。工作组肯定是搁置争议田,现在种田户也没办法。只好让步,种还是现在的田主种,征收了就补1/3给以前种田户。以前的种田户,不是这样闹。那征收了就看别人数钱了!在交农业税的年代,农村田地是3年一小调10年一大调。小调就是嫁了姑娘、走了人,跟娶媳妇、生了娃。他们之间出进田地。人口肯定是增的快。大调就是人均分配。非常麻烦远近、肥瘦(高低产量)都要搭配好!现在确权了,种田有补偿、有租子收。以前调田模式行不通了。合法不合情理了!所以就出现了娶了媳妇、生了娃没有田的。现在很多农民把这次国家确权,当成了田是他家的。请注意:本内容来自悟空问答,版权归悟空问答所有,本网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赞同以上意见,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网联系!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提供,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如有任何不妥,请与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联系:猜你还喜欢: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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