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年限已到的2017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卖掉,这部分损失企业所得税,是清单申报还是专项申报

企业财税会员
您的位置:&&&&&&&&&&>&正文
折旧年限未到的固定资产卖掉,财产损失如何扣除
来源:宁波国税&   |
  问:折旧年限未到的固定资产卖掉,这部分损失 ,是清单申报还是专项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第十条规定: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 责任编辑:wcr
相关资讯:
4月会员答疑直播
形式:直播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
&&电话:010-6专业团队:3
专业服务:4
课程培训:0
成功案例:0
当前位置:
固定资产出租收取的折旧费交营业税吗?
固定资产出租收取的折旧费交营业税吗?
【问题】  我公司将一部份厂房、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租赁,如不收取租金,只收取折旧是否还交营业税?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七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六条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贵公司将厂房、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租赁收取租金,属于发生了营业税条例所规定的出租劳务,应按条例规定缴纳营业税。   现行税法没有出租资产&收取折旧&的提法,我们理解您提到的&收取折旧&实质上是要视同收取租金处理的,而且这部分收益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营业额。 责任编辑:zoe
专家视点评价
推荐税务师
朝阳铭通税务师事务所个朝阳铭通税务师事务所个朝阳铭通税务师事务所案例:0个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