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海事职业学院贴吧赔偿责任基金中港口工程的损害优先受偿吗

厦门海事法院首次以中英文双语版形式 发布海事审判报告
22日上午,厦门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度审判白皮书。
22日上午,厦门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度厦门海事审判工作情况。
这是该院自2015年发布年度海事审判白皮书以来,首次以中英文双语版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海事审判报告。
据厦门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涛介绍,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全国海事法院要全面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海事法院作为我国司法的国际窗口,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主力军,必须着眼于海事司法影响力的拓展与延伸。以中英文双语版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海事审判报告,旨在适应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需要,提高公信力,增加海事司法透明度。
根据白皮书发布的情况看,2017年,厦门海事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51件,其中新收3086件,同比增长36.5%,旧存565件。全院共结案3141件,比上年多1061件,同比增长51%,累计结案率86.03%。与上年相比,结案数增幅大幅高于收案数增幅,结案数近年来首次超过收案数,全院未结案件数同比下降9.7%,近年来案件不断积压的状况有所改善,结案压力有所缓解。
诉讼案件增加明显
2017年,航运市场虽有回暖,但航运纠纷依旧频发,全年新收海事诉讼案件2110件,较上年增加54.2%。
从案由来看,传统占比较大的案件减少,如船员劳务合同纠纷、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海上货物运输纠纷类案件尤为明显。
与行业经营状况改善的态势相对应,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数大幅回落,收案仅279件。多数案件因拖欠工资引起,涉及民生、群体性案件居多,仍有整船甚至整个公司船员起诉的情况,影响较大。法院加大司法资源投入,加强案件调解,由于航运企业经营也在好转之中,调解成功数量不断上升,达到141件,案件调撤率大大提高,达到70%。
海上货物运输纠纷案件持续下降,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回升。海上货物运输纠纷和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历来是海事法院受理的主要案件类型。2015年以后,这两类案件数量持续下降。2017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收案数58件,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收案42件。
部分类型案件,如债权登记、债权确权和养殖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等,数量则迅猛增长。
据分析,增长原因一部分是由于海上油污事故引发,另一部分缘于船舶司法拍卖。2016年以来,全院船舶拍卖数持续处于高位,2016年拍卖38艘,2017年拍卖29艘。船舶裁定拍卖后,与船舶有关的海事债权人,纷纷办理债权登记和提起确权诉讼,要求从船舶拍卖款中受偿。
执行质效大幅提升
2017年,厦门海事法院执行案件新收976件,执结1001件,同比上年分别增加83件和314件。同期执行人员数量不变,人均结案280件以上,最高364件。执行结案率72.78%,实际执行率为83.56%。执行工作质效均有较大提升。
据介绍,2017年执行质效大幅提升的原因,除了部分系列案件顺利执结外,主要在于:一是提升执行信息化建设。使用全国总对总查控系统、福建省点对点查控系统、厦门本地查控系统,将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一网打尽”,“查人找物”模式实现重大变革。大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模式实现重大变革。2017年在淘宝网上拍卖70次。船舶全部网拍,共拍卖43船次,成交22艘,成交金额3.26亿元,网拍覆盖率达到100%。使用执行节点流程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平台,向当事人公开执行节点信息和流程,执行管理监督模式实现重大变革。二是改进执行款物的管理。开始使用一案一账户,实现执行款收支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接受监督。三是严格终本措施的适用。将历年来的终本案件制作台账,每月报告财产调查情况,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及时恢复执行。2017年终本案件107件,终本率降至8.18%。四是加强各方沟通协调,有效化解争议,促成债务顺利履行。
标的额高的案件减少
数据显示,2017年新收诉讼案件数上升,但标的额高的案件减少,故收案标的金额反较上年下降,降幅超过50%,数值回归往年常态。2017年全年诉讼案件判决结案340件,较件下降38.6%,幅度较大。虽然总体上判决数量有所下降,但从判决内容来看,争议问题的专业性、复杂程度有所上升。
此外,“四涉”诉讼案件大幅增加。2017年,旧存“四涉”诉讼案件42件,新收“四涉”诉讼案件586件(其中涉台7件,涉港、澳30件,涉外549件),结案594件,未结34件,结案率94.59%。
典型案件摘登
填补“海上风险”认定空白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救助
【基本案情】
福建冠海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海公司”)所属的“冠海308”轮自2014年10月起,长期锚泊上海宝北锚地。日,船上船员因船东欠薪全部离船,船舶无人值守。上海海事局指挥中心向上海晟敏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敏公司”)下达《应急处置任务通知书》,要求立即安排船只及人员至该轮现场守护。3月2日14时25分,晟敏公司安排船只进行守护。
之后,通过应急处置协调会协调,参会各方形成共识:“冠海308”轮处于危险状态,必须尽快将其移泊至影响相对较小的水域。
日,厦门海事法院扣押了“冠海308”轮,后裁定拍卖了船舶。晟敏公司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冠海公司支付海难救助报酬、船舶看管费等800万元及相关利息,并确认原告上述债权享有船舶优先权或留置权。
厦门海事法院认为,晟敏公司进行守护,符合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其作为救助方,有权要求救助报酬。在“冠海308”轮应急处置协调会中,双方对看管船舶等形成共识,成立合同关系。晟敏公司此后继续进行守护,属履行保管合同义务。冠海公司应参照看船费标准,向晟敏公司支付保管费和实际发生的拖轮费用。据此判决,冠海公司支付海难救助费32186元、保管费用1755000元、拖带费用187770元及利息,晟敏公司就海难救助费及利息享有船舶优先权,对保管费用、拖带费用及利息享有留置权。
【典型意义】
本案判决从海难救助所针对的“海上风险”入手,阐释了海难救助构成要件中“海上风险”的内涵,填补了海事司法实践中关于“海上风险”认定的空白,明确海难救助行为必须降低被救助船舶所面临的海上风险,并据此对守护救助和保管性质的看船行为予以区分,驳回了原告就保管看船行为提出高额救助报酬的请求。
对海事主管机关组织的救助作业,援引《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国家有关主管机关从事或者控制的救助作业,救助方有权享受本章规定的关于救助作业的权利和补偿”规定加以解释,确认实际实施救助作业的企业作为救助方主张海难救助报酬的权利,充分肯定和鼓励了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救助。一审宣判后,双方服判息诉。判决结果在航运界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设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受害养殖户顺利获赔
【基本案情】
日,图瓦卢籍“安娜”(ANA)轮在福建省罗源湾水域触礁搁浅,船上燃油大量泄漏,造成当地水域污染。福州百洋恒丰公司等清污单位受海事局指派出动船舶、物资、设备等开展清防污应急处置作业。水质保险财团为该轮的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人。因“安娜”(ANA)轮船东下落不明、无从联系,百洋恒丰公司等两家清污企业、298名当地受害渔民先后对水质保险财团提起诉讼,提出6729万元的清防污费用和近7000万元的海产养殖污染损害索赔。
厦门海事法院受理案件后,水质保险财团在诉讼中申请设立了数额为元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两家清污企业和罗源县碧里乡盛丰养殖场等298名油污事故受害养殖户申请了债权登记。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就债权及清偿数额、诉讼费用承担等和基金款项的分配达成和解协议和分配方案。法院对和解协议和分配方案予以确认,并据此执行发放了款项。同时,法院案外进一步引导和帮助渔民申请国家油污基金补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本案的难点在于,被告水质保险财团是美国设立的非法人保险组织,在中国境内无人员、无机构、无业务、无财产。如何让被告接受中国法院管辖、承担责任,让受害人的损失依法获得救济,海洋环境得到保护,对中国法官的智慧提出了考验。
受理案件后,厦门海事法院法官主动与被告联系,告知案件情况,敦促其作为国际海上保险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对被告有关燃油污染损害责任国际公约、中国海商法和中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疑问都及时给予了明确的指引。由于被告是美国社团,在当地没有社团登记的要求,如何办理应诉身份确认和授权委托手续的问题,法院予以合理考虑,灵活安排,同意由律师出具法律地位声明函的方式办理手续,合理放宽了准备手续的时限。诉讼的运行充分体现了公开和透明,程序争议及时得到妥善的裁判。最终,被告不仅接受中国法院管辖出庭应诉,而且主动从境外汇入近2000万元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用以支付损害赔偿,并在法院主持下,与众多原告达成了和解。案件的圆满处理,进一步推进了我国海事司法权威的树立,彰显了大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有效解决案件执行异议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景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涛公司”)因被执行人厦门毅成达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成达公司”)怠于履行判决,向厦门海事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毅成达公司陆续偿还1100万元,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执行余款争议较大,厦门海事法院遂委托福建某会计师事务所对案涉剩余执行款(或利息)进行计算。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就执行余款具体金额做出鉴定。但毅成达公司以各种理由,向厦门海事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撤回上述《专项审计报告》作为后续执行利息的依据。
厦门海事法院经审查认为,案涉《专项审计报告》在计算上不符合法律规定,据此计算得出的执行余款缺乏法律依据,最终裁定异议人的异议理由成立,撤销厦门海事法院以《专项审计报告》作为案涉执行案件中执行余款的依据的执行行为。申请执行人不服,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厦门海事法院审查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复议申请。
【典型意义】
执行异议是对当事人在执行案件中因程序上权利受到侵害而进行的有效救济,具有便捷性和及时性的特点,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执行异议的各种理由中,双方当事人对迟延履行利息的争议占有重要比例。
本案在以下两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明确了对执行余款的计算确认是执行法院的职责;二是系统梳理了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标准。
本案的审理打破了执行过程中过分依赖专门审计机构计算利息的观念误区,同时,法院对迟延履行利息的详尽分析计算、对相关执行法律的精确解读及适用,解决了双方当事人争论已久的问题,突破了执行过程中的瓶颈,有助于推动案件的顺利执行。对于海商事金钱债务执行案件中基本都会涉及的迟延履行利息问题,该案的思路及实践具有较典型的启发和借鉴意义。该案的审理充分体现了海事执行异议案件提供执行救济这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既维护了相关主体合法权益,也进一步提高了海事执行行为的效率,是海事法院规范执行行为、破解执行难的生动实践。该案被评为2017年福建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
为何要用双语发布?
此举旨在提高公信力,增加海事司法透明度,同时也是为了适应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建设需要。
去年审判情况如何?
结案数增幅大幅高于收案数增幅,全院未结案件数同比下降9.7%,近年来案件不断积压的状况有所改善,结案压力有所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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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_全文
英文:Special Maritime Procedur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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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主席令第28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效性】 【效力级别】
【法规类别】
【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9年12月25日(法宝联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
 为维护海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海事案件,制定本法。
(法宝联想: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海事诉讼,适用《》和本法。本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宝联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和本法对涉外海事诉讼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受理当事人因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提起的诉讼。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及其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海事案件的,适用本法。
(法宝联想: &&)
 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的有关规定。
  下列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以下规定:
  (一)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第至第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二)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依照《》第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三)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四)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五)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六)因海事担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船舶抵押纠纷提起的诉讼,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七)因海船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优先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法宝联想: &&&&&&&) 下列海事诉讼,由本条规定的海事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二)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的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
  (三)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海事法院管辖。
(法宝联想: &&&&&&) 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法宝联想: &&&&) 当事人申请认定海上财产无主的,向财产所在地海事法院提出;申请因海上事故宣告死亡的,向处理海事事故主管机关所在地或者受理相关海事案件的海事法院提出。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法宝联想: &&&&) 当事人申请执行海事仲裁裁决,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海事仲裁裁决的,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海事法院提出。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没有海事法院的,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保全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对被请求人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法宝联想: &&&&&&&) 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应当向被保全的财产所在地海事法院提出。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保全不受当事人之间关于该海事请求的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约束。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申请海事请求保全,应当向海事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海事请求事项、申请理由、保全的标的物以及要求提供担保的数额,并附有关证据。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受理海事请求保全申请,可以责令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海事请求人不提供的,驳回其申请。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海事请求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对不符合海事请求保全条件的,裁定驳回其申请。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海事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利害关系人对海事请求保全提出异议,海事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解除对其财产的保全。
(法宝联想: &&&&&) 被请求人提供担保,或者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申请解除海事请求保全的,海事法院应当及时解除保全。
  海事请求人在本法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未按照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的,海事法院应当及时解除保全或者返还担保。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保全执行后,有关海事纠纷未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就该海事请求,可以向采取海事请求保全的海事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之间订有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除外。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申请海事请求保全错误的,应当赔偿被请求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法宝联想: &&&&&&&)
 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
  (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
  (三)海难救助;
  (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
  (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
  (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议;
  (七)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协议;
  (八)船载货物(包括行李)或者与其有关的灭失或者损坏;
  (九)共同海损;
  (十)拖航;
  (十一)引航;
  (十二)为船舶营运、管理、维护、维修提供物资或者服务;
  (十三)船舶的建造、改建、修理、改装或者装备;
  (十四)港口、运河、码头、港湾以及其他水道规费和费用;
  (十五)船员的工资和其他款项,包括应当为船员支付的遣返费和社会保险费;
  (十六)为船舶或者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
  (十七)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船舶保险费(包括互保会费);
  (十八)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的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与船舶有关的佣金、经纪费或者代理费;
  (十九)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纠纷;
  (二十)船舶共有人之间有关船舶的使用或者收益的纠纷;
  (二十一)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
  (二十二)因船舶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法宝联想: &&&&&&) 非因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海事请求不得申请扣押船舶,但为执行判决、仲裁裁决以及其他法律文书的除外。
(法宝联想: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当事船舶:
  (一)船舶所有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并且在实施扣押时是该船的所有人;
  (二)船舶的光船承租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并且在实施扣押时是该船的光船承租人或者所有人;
  (三)具有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的海事请求;
  (四)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海事请求;
  (五)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
  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定期租船人或者航次租船人在实施扣押时所有的其他船舶,但与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有关的请求除外。
  从事军事、政府公务的船舶不得被扣押。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不得因同一海事请求申请扣押已被扣押过的船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请求人未提供充分的担保;
  (二)担保人有可能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担保义务;
  (三)海事请求人因合理的原因同意释放被扣押的船舶或者返还已提供的担保;或者不能通过合理措施阻止释放被扣押的船舶或者返还已提供的担保。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当事船舶,不能立即查明被请求人名称的,不影响申请的提出。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在发布或者解除扣押船舶命令的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书应当载明协助执行的范围和内容,有关部门有义务协助执行。海事法院认为必要,可以直接派员登轮监护。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裁定对船舶实施保全后,经海事请求人同意,可以采取限制船舶处分或者抵押等方式允许该船舶继续营运。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保全扣押船舶的期限为三十日。
  海事请求人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申请扣押船舶的,扣押船舶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法宝联想: &&&&&&) 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船舶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舶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拍卖船舶的裁定。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海事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提交拍卖船舶申请后,又申请终止拍卖的,是否准许由海事法院裁定。海事法院裁定终止拍卖船舶的,为准备拍卖船舶所发生的费用由海事请求人承担。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裁定拍卖船舶,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拍卖外籍船舶的,应当通过对外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拍卖船舶的名称和国籍;
  (二)拍卖船舶的理由和依据;
  (三)拍卖船舶委员会的组成;
  (四)拍卖船舶的时间和地点;
  (五)被拍卖船舶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六)参加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七)办理债权登记事项;
  (八)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拍卖船舶的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应当在拍卖船舶三十日前,向被拍卖船舶登记国的登记机关和已知的船舶优先权人、抵押权人和船舶所有人发出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被拍卖船舶的名称、拍卖船舶的时间和地点、拍卖船舶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债权登记等。
  通知方式包括书面方式和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
(法宝联想: &&&&) 拍卖船舶由拍卖船舶委员会实施。拍卖船舶委员会由海事法院指定的本院执行人员和聘请的拍卖师、验船师三人或者五人组成。
  拍卖船舶委员会组织对船舶鉴定、估价;组织和主持拍卖;与竞买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船舶移交手续。
  拍卖船舶委员会对海事法院负责,受海事法院监督。
(法宝联想: &&) 竞买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拍卖船舶委员会登记。登记时应当交验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买船保证金。
(法宝联想: &&&) 拍卖船舶委员会应当在拍卖船舶前,展示被拍卖船舶,并提供察看被拍卖船舶的条件和有关资料。
(法宝联想: &&) 买受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应当立即交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船舶价款,其余价款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付清,但拍卖船舶委员会与买受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宝联想: &&) 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原船舶所有人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于船舶停泊地以船舶现状向买受人移交船舶。拍卖船舶委员会组织和监督船舶的移交,并在船舶移交后与买受人签署船舶移交完毕确认书。
  移交船舶完毕,海事法院发布解除扣押船舶命令。
(法宝联想: &&&&) 船舶移交后,海事法院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船舶已经公开拍卖并移交给买受人。
(法宝联想: &&) 买受人接收船舶后,应当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材料,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手续。原船舶所有人应当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原船舶所有人不办理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的,不影响船舶所有权的转让。
(法宝联想: &&) 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的,拍卖无效。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应当承担拍卖船舶费用并赔偿有关损失。海事法院可以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法宝联想: &&&) 除本节规定的以外,拍卖适用《》的有关规定。
 执行程序中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可以参照本节有关规定。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可以申请扣押船载货物。
  申请扣押的船载货物,应当属于被请求人所有。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船载货物的价值,应当与其债权数额相当。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保全扣押船载货物的期限为十五日。
  海事请求人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申请扣押船载货物的,扣押船载货物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法宝联想: &&) 船载货物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货物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向扣押船载货物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货物。
  对无法保管、不易保管或者保管费用可能超过其价值的物品,海事请求人可以申请提前拍卖。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载货物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在七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拍卖船载货物的裁定。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海事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宝联想: &&) 拍卖船载货物由海事法院指定的本院执行人员和聘请的拍卖师组成的拍卖组织实施,或者由海事法院委托的机构实施。
  拍卖船载货物,本节没有规定的,参照本章第二节拍卖船舶的有关规定。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对与海事请求有关的船用燃油、船用物料申请海事请求保全,适用本节规定。
(法宝联想: &&&&)
 海事强制令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责令被请求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强制措施。
(法宝联想: &&&&&&) 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海事强制令,应当向海事纠纷发生地海事法院提出。
(法宝联想: &&&&&) 海事强制令不受当事人之间关于该海事请求的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约束。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申请海事强制令,应当向海事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据。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受理海事强制令申请,可以责令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海事请求人不提供的,驳回其申请。
(法宝联想: &&&&&) 作出海事强制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有具体的海事请求;
  (二)需要纠正被请求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
  (三)情况紧急,不立即作出海事强制令将造成损害或者使损害扩大。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海事强制令的,应当立即执行;对不符合海事强制令条件的,裁定驳回其申请。
(法宝联想: &&&&)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海事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利害关系人对海事强制令提出异议,海事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撤销海事强制令。
(法宝联想: &&&&) 被请求人拒不执行海事强制令的,海事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申请海事强制令错误的,应当赔偿被请求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法宝联想: &&&&) 海事强制令执行后,有关海事纠纷未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就该海事请求,可以向作出海事强制令的海事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之间订有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除外。
(法宝联想: &&)
 海事证据保全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对有关海事请求的证据予以提取、保存或者封存的强制措施。
(法宝联想: &&&) 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向被保全的证据所在地海事法院提出。
(法宝联想: &&&) 海事证据保全不受当事人之间关于该海事请求的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约束。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申请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向海事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请求保全的证据、该证据与海事请求的联系、申请理由。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受理海事证据保全申请,可以责令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海事请求人不提供的,驳回其申请。
(法宝联想: &&&) 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是海事请求的当事人;
  (二)请求保全的证据对该海事请求具有证明作用;
  (三)被请求人是与请求保全的证据有关的人;
  (四)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证据保全就会使该海事请求的证据灭失或者难以取得。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海事证据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对不符合海事证据保全条件的,裁定驳回其申请。
(法宝联想: &&&&&)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海事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被请求人申请复议的理由成立的,应当将保全的证据返还被请求人。
  利害关系人对海事证据保全提出异议,海事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撤销海事证据保全;已经执行的,应当将与利害关系人有关的证据返还利害关系人。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进行海事证据保全,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证据予以封存,也可以提取复制件、副本,或者进行拍照、录相,制作节录本、调查笔录等。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提取证据原件。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申请海事证据保全错误的,应当赔偿被请求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法宝联想: &&&&) 海事证据保全后,有关海事纠纷未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就该海事请求,可以向采取证据保全的海事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之间订有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除外。
(法宝联想: &&&)
 海事担保包括本法规定的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海事证据保全等程序中所涉及的担保。
  担保的方式为提供现金或者保证、设置抵押或者质押。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的担保应当提交给海事法院;被请求人的担保可以提交给海事法院,也可以提供给海事请求人。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提供的担保,其方式、数额由海事法院决定。被请求人提供的担保,其方式、数额由海事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海事法院决定。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要求被请求人就海事请求保全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与其债权数额相当,但不得超过被保全的财产价值。
  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其申请可能给被请求人造成的损失。具体数额由海事法院决定。
(法宝联想: &&&&) 担保提供后,提供担保的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减少、变更或者取消该担保。
(法宝联想: &&&&) 海事请求人请求担保的数额过高,造成被请求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宝联想: &&&)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和先予执行等程序所涉及的担保,可以参照本章规定。
(法宝联想: &&&)
 海事诉讼法律文书的送达,适用《》的有关规定,还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向受送达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二)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送达;
  (三)通过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送达。
  有关扣押船舶的法律文书也可以向当事船舶的船长送达。
(法宝联想: &&&&&) 有义务接受法律文书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经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法律文书留在其住所或者办公处所的,视为送达。
(法宝联想: &&)
 原告在起诉时、被告在答辩时,应当如实填写《海事事故调查表》。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或者答辩状时,不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法宝联想: &&&&&&) 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完成举证。当事人完成举证并向海事法院出具完成举证说明书后,可以申请查阅有关船舶碰撞的事实证据材料。
(法宝联想: &&&&&&) 当事人不能推翻其在《海事事故调查表》中的陈述和已经完成的举证,但有新的证据,并有充分的理由说明该证据不能在举证期间内提交的除外。
(法宝联想: &&&&&) 船舶检验、估价应当由国家授权或者其他具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承担。非经国家授权或者未取得专业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所作的检验或者估价结论,海事法院不予采纳。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审理船舶碰撞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一年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法宝联想: &&)
 当事人就共同海损的纠纷,可以协议委托理算机构理算,也可以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海事法院受理未经理算的共同海损纠纷,可以委托理算机构理算。
(法宝联想: &&&) 理算机构作出的共同海损理算报告,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作为分摊责任的依据;当事人提出异议的,由海事法院决定是否采纳。
(法宝联想: &&&) 当事人可以不受因同一海损事故提起的共同海损诉讼程序的影响,就非共同海损损失向责任人提起诉讼。
(法宝联想: &&&) 当事人就同一海损事故向受理共同海损案件的海事法院提起非共同海损的诉讼,以及对共同海损分摊向责任人提起追偿诉讼的,海事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审理共同海损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一年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法宝联想: &&&)
 因第三人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在保险赔偿范围内可以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宝联想: &&&) 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未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提起诉讼的,保险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该第三人提起诉讼。
(法宝联想: &&&&&) 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已经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提起诉讼的,保险人可以向受理该案的法院提出变更当事人的请求,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被保险人取得的保险赔偿不能弥补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法宝联想: &&&&&)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向受理该案的海事法院提交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的凭证,以及参加诉讼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宝联想: &&&&) 对船舶造成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受损害人可以向造成油污损害的船舶所有人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承担船舶所有人油污损害责任的保险人或者提供财务保证的其他人提出。
  油污损害责任的保险人或者提供财务保证的其他人被起诉的,有权要求造成油污损害的船舶所有人参加诉讼。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海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
(法宝联想: &&&&&&) 债权人基于海事事由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务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住所、代表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并能够送达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宝联想: &&&) 提单等提货凭证持有人,因提货凭证失控或者灭失,可以向货物所在地海事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法宝联想: &&&&)
 船舶所有人、承租人、经营人、救助人、保险人在发生海事事故后,依法申请责任限制的,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船舶造成油污损害的,船舶所有人及其责任保险人或者提供财务保证的其他人为取得法律规定的责任限制的权利,应当向海事法院设立油污损害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设立责任限制基金的申请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诉讼中提出,但最迟应当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出。
(法宝联想: &&&&&&&) 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合同履行地或者船舶扣押地海事法院提出。
(法宝联想: &&&)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不受当事人之间关于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约束。
 申请人向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数额、理由,以及已知的利害关系人的名称、地址和通讯方法,并附有关证据。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受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向已知的利害关系人发出通知,同时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通知和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名称;
  (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三)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事项;
  (四)办理债权登记事项;
  (五)需要告知的其他事项。
(法宝联想: &&&&) 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人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或者未收到通知的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事法院提出。
  海事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进行审查,在十五日内作出裁定。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异议不成立的,裁定准予申请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七日内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法宝联想: &&&&&) 利害关系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海事法院裁定准予申请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法宝联想: &&) 准予申请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裁定生效后,申请人应当在海事法院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可以提供现金,也可以提供经海事法院认可的担保。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数额,为海事赔偿责任限额和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基金设立之日止的利息。以担保方式设立基金的,担保数额为基金数额及其在基金设立期间的利息。
  以现金设立基金的,基金到达海事法院指定帐户之日为基金设立之日。以担保设立基金的,海事法院接受担保之日为基金设立之日。
(法宝联想: &&&&&)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以后,当事人就有关海事纠纷应当向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之间订有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除外。
(法宝联想: &&) 申请人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错误的,应当赔偿利害关系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裁定强制拍卖船舶的公告发布后,债权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就与被拍卖船舶有关的债权申请登记。公告期间届满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受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公告发布后,债权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就与特定场合发生的海事事故有关的债权申请登记。公告期间届满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债权。
(法宝联想: &&&&) 债权人向海事法院申请登记债权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债权证据。
  债权证据,包括证明债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以及其他证明具有海事请求的证据材料。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应当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提供债权证据的,裁定准予登记;对不提供债权证据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宝联想: &&&&) 债权人提供证明债权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者公证债权文书的,海事法院经审查认定上述文书真实合法的,裁定予以确认。
(法宝联想: &&&&) 债权人提供其他海事请求证据的,应当在办理债权登记以后,在受理债权登记的海事法院提起确权诉讼。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及时申请仲裁。
  海事法院对确权诉讼作出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审理并确认债权后,应当向债权人发出债权人会议通知书,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法宝联想: &&) 债权人会议可以协商提出船舶价款或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分配方案,签订受偿协议。
  受偿协议经海事法院裁定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债权人会议协商不成的,由海事法院依照《》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受偿顺序,裁定船舶价款或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分配方案。
(法宝联想: &&&&) 拍卖船舶所得价款及其利息,或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及其利息,应当一并予以分配。
  分配船舶价款时,应当由责任人承担的诉讼费用,为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价款中先行拨付。
  清偿债务后的余款,应当退还船舶原所有人或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设立人。
(法宝联想: &&&&)
 船舶转让时,受让人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及时主张权利,消灭该船舶附有的船舶优先权。
(法宝联想: &&) 受让人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应当向转让船舶交付地或者受让人住所地海事法院提出。
(法宝联想: &&) 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应当向海事法院提交申请书、船舶转让合同、船舶技术资料等文件。申请书应当载明船舶的名称、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事实和理由。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在收到申请书以及有关文件后,应当进行审查,在七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申请的裁定。
  受让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法宝联想: &&) 海事法院在准予申请的裁定生效后,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在催告期间主张船舶优先权。
  船舶优先权催告期间为六十日。
 船舶优先权催告期间,船舶优先权人主张权利的,应当在海事法院办理登记;不主张权利的,视为放弃船舶优先权。
 船舶优先权催告期间届满,无人主张船舶优先权的,海事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该转让船舶不附有船舶优先权。判决内容应当公告。
(法宝联想: &&)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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