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核算的var值为什么用var=p*α*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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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基金基础知识》练习题:VaR值计算(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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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16年6月24日基金从业第一次预约周考就要开考了,为了帮助大家做好考前冲刺复习,中华网校从论坛收集了基金从业《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的试题,希望能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 )虽然计算量较大,但这种方法被认为是最精准贴近的计算VaR值方法。
B.历史模拟法
C.蒙特卡洛模拟法
D.算术平均法
责任编辑:Steven2256人阅读
  风险价值法(VAR)   (一)概念   VAR实际上是要回答在概率给定情况下,银行投资组合价值在下一阶段最多可能损失多少。在风险管理的各种方法中,VAR方法最为引人瞩目。尤其是在过去的几年里,许多银行和法规制定者开始把这种方法当作全行业衡量风险的一种标准来看待。VAR之所以具有吸引力是因为它把银行的全部资产组合风险概括为一个简单的数字,并以美元计量单位来表示风险管理的核心&&潜在亏损。   (二)特点   ①可以用来简单明了表示市场风险的大小,单位是美元或其他货币,没有任何技术色彩,没有任何专业背景的投资者和管理者都可以通过VAR值对金融风险进行评判;   ②可以事前计算风险,不像以往风险管理的方法都是在事后衡量风险大小;   ③不仅能计算单个金融工具的风险。还能计算由多个金融工具组成的投资组合风险,这是传统金融风险管理所不能做到的。   (三)应用   ①用于风险控制。目前已有超过1000家的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养老金基金及非金融公司采用VAR方法作为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手段。利用VAR方法进行风险控制,可以使每个交易员或交易单位都能确切地明了他们在进行有多大风险的金融交易,并可以为每个交易员或交易单位设置VAR限额,以防止过度投机行为的出现。如果执行严格的VAR管理,一些金融交易的重大亏损也许就可以完全避免。   ②用于业绩评估。在金融投资中,高收益总是伴随着高风险,交易员可能不惜冒巨大的风险去追逐巨额利润。公司出于稳健经营的需要,必须对交易员可能的过度投机行为进行限制。所以,有必要引入考虑风险因素的业绩评价指标。   但VAR方法也有其局限性。VAR方法衡量的主要是市场风险,如单纯依靠VAR方法,就会忽视其他种类的风险如信用风险。另外,从技术角度讲。VAR值表明的是一定置信度内的最大损失,但并不能绝对排除高于VAR值的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例如假设一天的99%置信度下的VAR=$1000万,仍会有1%的可能性会使损失超过1000万美元。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给经营单位带来的后果就是灾难性的。所以在金融风险管理中,VAR方法并不能涵盖一切,仍需综合使用各种其他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亚洲金融危机还提醒风险管理者:风险价值法并不能预测到投资组合的确切损失程度,也无法捕捉到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间的相互关系。   VaR风险控制模型   (一)VaR模型基本思想编辑本段   VaR按字面的解释就是&处于风险状态的价值&,即在一定置信水平和一定持有期内,某一金融工具或其组合在未来资产价格波动下所面临的最大损失额。JP.Morgan定义为:VaR是在既定头寸被冲销(be neutraliged)或重估前可能发生的市场价值最大损失的估计值;而Jorion则把VaR定义为:&给定置信区间的一个持有期内的最坏的预期损失&。   (二)VaR基本模型   根据Jorion(1996),VaR可定义为:   VaR=E(&)-&* ①   式中E(&)为资产组合的预期价值;&为资产组合的期末价值;&*为置信水平&下投资组合的最低期末价值。   又设&=&0(1 R) ②   式中&0为持有期初资产组合价值,R为设定持有期内(通常一年)资产组合的收益率。   &*=&0(1 R*) ③   R*为资产组合在置信水平&下的最低收益率。   根据数学期望值的基本性质,将②、③式代入①式,有   VaR=E[&0(1 R)]-&0(1 R*)   =E&0 E&0(R)-&0-&0R*   =&0 &0E(R)-&0-&0R*   =&0E(R)-&0R*   =&0[E(R)-R*]&   &there4;VaR=&0[E(R)-R*] ④   上式公式中④即为该资产组合的VaR值,根据公式④,如果能求出置信水平&下的R*,即可求出该资产组合的VaR值。   (三)VaR模型的假设条件   VaR模型通常假设如下:   ⒈市场有效性假设;   ⒉市场波动是随机的,不存在自相关。   一般来说,利用数学模型定量分析社会经济现象,都必须遵循其假设条件,特别是对于我国金融业来说,由于市场尚需规范,政府干预行为较为严重,不能完全满足强有效性和市场波动的随机性,在利用VaR模型时,只能近似地正态处理。   (四)VaR模型计算方法   从前面①、④两式可看出,计算VAR相当于计算E(&)和&*或者E(R)和R*的数值。从目前来看,主要采用三种方法计算VaR值。   ⒈历史模拟法(historical simulation method)   ⒉方差&协方差法   ⒊蒙特卡罗模拟法(Monte Carlo simulation)   1、历史模拟法   &历史模拟法&是借助于计算过去一段时间内的资产组合风险收益的频度分布,通过找到历史上一段时间内的平均收益,以及在既定置信水平&下的最低收益率,计算资产组合的VaR值。   &历史模拟法&假定收益随时间独立同分布,以收益的历史数据样本的直方图作为对收益真实分布的估计,分布形式完全由数据决定,不会丢失和扭曲信息,然后用历史数据样本直方图的P&分位数据作为对收益分布的P&分位数&波动的估计。   一般地,在频度分布图中横轴衡量某机构某日收入的大小,纵轴衡量一年内出现相应收入组的天数,以此反映该机构过去一年内资产组合收益的频度分布。   首先,计算平均每日收入E(&)   其次,确定&*的大小,相当于图中左端每日收入为负数的区间内,给定置信水平 &,寻找和确定相应最低的每日收益值。   设置信水平为&,由于观测日为T,则意味差在图的左端让出   t=T&&,即可得到&概率水平下的最低值&*。由此可得:   VaR=E(&)-&*   2、方差&协方差法   &方差&协方差&法同样是运用历史资料,计算资产组合的VaR值。其基本思路为:   首先,利用历史数据计算资产组合的收益的方差、标准差、协方差;   其次,假定资产组合收益是正态分布,可求出在一定置信水平下,反映了分布偏离均值程度的临界值;   第三,建立与风险损失的联系,推导VaR值。   设某一资产组合在单位时间内的均值为&,数准差为&,R*~&(&、&),又设&为置信水平&下的临界值,根据正态分布的性质,在&概率水平下,可能发生的偏离均值的最大距离为&-&&,   即R*=&-&&。   ∵E(R)=&   根据VaR=&0[E(R)-R*] 有   VaR=&0[&-(&-&&)]=&0&&   假设持有期为 △t,则均值和数准差分别为&△t和 ,这时上式则变为:   VaR=&0&&&   因此,我们只要能计算出某种组合的数准差&,则可求出其VaR的值,一般情况下,某种组合的数准差&可通过如下公式来计算   其中,n为资产组合的金融工具种类,Pi为第i种金融工具的市场价值,&i第i种金融工具的数准差,&ij为金融工具i、j的相关系数。   除了历史模拟法和方差&数准差法外,对于计算资产组合的VaR的方法还有更为复杂的&蒙特卡罗模拟法&。它是基于历史数据和既定分布假定的参数特征,借助随机产生的方法模拟出大量的资产组合收益的数值,再计算VaR值。   风险估价技术比较   ⒈确认头寸 找到受市场风险影响的各种金融工具的全部头寸   ⒉确认风险因素 确认影响资产组合中金融工具的各种风险因素   ⒊获得持有期内风险因素的收益分布 计算过去年份里的历史上的频度分布 计算过去年份里风险因素的标准差和相关系数 假定特定的参数分布或从历史资料中按自助法随机产生   ⒋将风险因素的收益与金融工具头寸相联系 将头寸的盯住市场价值(mark to market value)表示为风险因素的函数 按照风险因素分解头寸(risk mapping) 将头寸的盯住市场价值(mark to market value)表示为风险因素的函数   ⒌计算资产组合的可变性 利用从步骤3和步骤4得到的结果模拟资产组合收益的频度分布 假定风险因素是呈正态分布,计算资产组合的标准差 利用从步骤3和步骤4得到的结果模拟资产组合收益的频度分布   ⒍给定置信区间推导VAR   VaR模型在金融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VaR模型在金融风险管理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特别是随着VaR模型的不断改进,不但应用于金融机构的市场风险、使用风险的定量研究,而且VaR模型正与线性规划模型(LPM)和非线性规划模型(ULPM)等规划模型论,有机地结合起来,确定金融机构市场风险等的最佳定量分析法,以利于金融机构对于潜在风险控制进行最优决策。   对于VaR在国外的应用,正如文中引言指出,巴塞尔委员会要求有条件的银行将VaR值结合银行内部模型,计算适应市场风险要求的资本数额;G20建议用VaR来衡量衍生工具的市场风险,并且认为是市场风险测量和控制的最佳方法;SEC也要求美国公司采用VaR模型作为三种可行的披露其衍生交易活动信息的方法之一。这表明不但金融机构内部越来越多地采用VaR作为评判金融机构本身的金融风险,同时,越来越多的督管机构也用VaR方法作为评判金融机构风险大小的方法。   我国对VaR模型的引介始于近年,具有较多的研究成果,但VaR模型的应用现在确处于起步阶段,各金融机构已经充分认识到VaR的优点,正在研究适合于自身经营特点的VaR模型。   本部分就VAR模型在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及其注意的问题介绍如下:   例1 来自JP.Morgan的例子   根据JP.Morgan1994年年报披露,该公司1994年一天的95%VAR值平均为1500万美元,这一结果可从反映JP.Morgan1994年日收益分布状况图中求出.该公司日均收益为500万美元,即E(&)=500万美元。   如果给定&=95%,只需找一个&*,使日收益率低于&*的概率为5%,或者使日收益率低于&*的&出现的天数为254&5%=13天,从图中可以看出,&*=-1000万美元。   根据VAR=E(&)-&*=500-(-1000)=1500万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过去一段时间的数值,依据过去推测未来的准确性取决于决定历史结果的各种因素、条件和形势等,以及这些因素是否具有同质性,否则,就要做出相应的调查,或者对历史数据进行修正。这在我国由于金融机构非完全市场作用得到的数据更应该引起重视。   例2 来自长城证券杜海涛的研究   长城证券公司杜海涛在《VaR模型在证券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一文中,用VaR模型研究了市场指数的风险度量、单个证券的风险度量和证券投资基金净值的VaR等,研究表明,VaR模型对我国证券市场上的风险管理有较好的效果。   下面就作者关于市场指数的风险度量过程作一引用,旨在说明VaR的计算过程(本文引用时有删节)。   第一步 正态性检验   首先根据日至日期间共94个交易日的日收益率做分布直方图,由于深沪两市场具有高度相关性,此处仅以上证综合指数为例计算。可以看出上证综合指数日收益率分布表现出较强的正态特征:众数附近十分集中,尾部细小。分析表明,深市指数也有相同的特征。   下面利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日至6月2日期间上述3种指数的日收益率的分布情况进行正态性检验,检验结果如下:   W(深证综指)=0.972445   W(深证成指)=0.978764   W(上证综指)=0.970279   W为正态假设检验统计量,当样本容量为40时取& =0.05(表示我们犯错误的概率仅为 &=0.05),此时W0.05 =0.94,只有当W 时我们拒绝原假设。从我们的检验结果来看,我们无法拒绝三种指数的日收益率服从正态分布的假设。   有关这三种指数日收益率的相关统计量见表1。   表1 三种指数日收益率统计量   深圳综合 深圳成分 上证综合   均 值( )   0...001561   标准差( )   0...012391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三种指数的日收益率基本上服从N(&,&),由于三种指数的平均日收益率非常接近零值,故可近似为N(0,&)。   第二步 VaR的计算   由于正态分布的特点,集中在均值附近左右各1.65&区间范围内的概率为0.90,用公式表示为:P(&-1.65&,再根据正态分布的对称性可知P(X&&-1.65& )=P(X&& 1.65&)=0.05;则有P(X&&-1.65&)=0.95。根据上面的计算结果可知在95%的置信度情况下:   VaR值=T日的收盘价&1.65&。   取日至日的数据,然后根据上面的公式可以计算出深证综指、深证成指、上证综指3种指数在日的VaR值分别为:   深证综合指数VaR=591.34&1.65&0..04   深证成份指数VaR=.65&0..17   上证综合指数VaR=.65&0..17   其现实意义为:根据该模型可以有95%的把握判断指数在下一交易日即6月5日的收盘价不会低于T日收盘价-当日的VaR值;   即深证综合指数不会低于:591.34-13.04=578.30   深证成份指数不会低于:.17=4630.71   上证综合指数不会低于:.17=1877.08。   第三步 可靠性检验   现在来检验该模型的可靠性。根据3种指数的VaR来预测下一个交易日的指数变动下限,并比较该下限和实际收盘价,看预测的结果与我们期望值之间的差别。图2、图3、图4是3个指数于日至6月2日的实际走势与利用VaR预期下限的拟合图形。   现将样本区间内实际收盘指数低于预测下限的天数与95%置信度情况下的可能出现的期望天数作一统计对比,结果见表2。   表2 模型期望结果与实际结果的比较   深圳综合 深圳成分 上证综合   实际情况 3 3 3   期望情况 2 2 2   通过上面的计算我们可以发现应用VaR模型进行指数风险控制拟合结果较好。至于三种指数均有3个交易日超过预测下限,这主要是由于考察期间适逢台湾政权更迭及美众院审议表决予华PNTR的议案,市场波动较大所致。   例3 来自银行家信托公司的例子   由于金融机构特别是在证券投资中,高收益常伴随着高风险,下级部门或者交易员可能冒巨大风险追求利润,但金融机构出于稳健经营的需要,有必要对下级部门或者交易员可能的过渡投资机行为进行限制,因而引入考虑风险因素的业绩评价体系,美国银行和信托公司将VaR模型用于业绩评估中,确立了业绩评价指数&&经风险调查的资本收益,即RAROC= ,从公式可看出,即使收益再高,但由于VaR也高,则RAROC也不会很高,其业绩评价也不可能很高。因此,将金融机构将VaR应用于业绩评价中,可对过度投机行为进行限制,使金融机构能更好地选择在最小风险下获取较大收益的项目。   同时,杜海涛也将VaR方法用于对我国5只基金管理人的经营业绩评价,评价结果如下表:   我国5只基金管理人的RAROC比较表   基金开元 基金普惠 基金金泰 基金安信 基金裕阳   VaR值 0.9 0.0 0.1185   收益率 0.2 0.6 0.3309   RAROC 2.5 3.7 2.7938   日收益率的标准差 0..623 0..036559   数据来源:杜海涛《VaR模型在证券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全球化挑战我国的金融改革及创新,特别是金融理论的创新和控制风险技术的创新,如何将金融风险控制到最小程度,真正使金融体系成为支撑社会经济的基础,达到为社会分散经济风险的目的,是我国金融界必须面对的艰巨任务,如何用定量方法测度和控制金融风险,是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必须面对的问题。从金融机构本身来看,将风险定量分析方法,比如VaR模型应用于日常的风险管理,将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降到最低的程度,以期获取最大的利润回报,是金融机构的义不容辞的事情,也是其当务之急。从监管当局来看,促使金融机构应用先进的控制风险技术,使金融家们能够随心所欲地剥离各种风险,即对各种复杂的风险进行精确的计算和配置,将有利于我国的监管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因此,我国的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当局非常有必要将VaR模型等风险控制技术引入我国金融风险管理将非常必要,且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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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3)(2)(12)(17)(12)(1)(3)(1)(9)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发起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日期:二零零四年七月
&&&&重要提示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是对原《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更新内容截至日。原《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更新)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资料摘要
&&&&基金名称:&&&&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1号
&&&&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
&&&&认购费率:&&&&根据认购规模和持有期限递减
&&&&投资者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销售渠道:&&&&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基金发起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
&&&&注册登记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机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04年7月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内容为准。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书摘要
&&&&投资目标
&&&&通过资产配置和对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的中长期资本增值和获取适当、稳定的现金收益。
&&&&投资理念
&&&&本基金遵循“成份股备选、价值导向”的投资理念。通过对具有良好市场代表性和行业代表性的成份股的重点投资,以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并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投资于上证180指数成份股和深证100指数成份股,成份股投资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债券,其中国债投资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占投资组合的比例不超过80%,债券投资占投资组合的比例不低于20%。
&&&&本基金采用包含各类定量和定性指标的选股准则,从成份股中选择两大类股票,一类是公司价值被市场低估的股票,另一类是收益稳定、分红派息率高的股票。债券投资以国债为主,采取稳健的混合管理的投资策略,大部份(80%以上)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投资策略,以确保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小部分的债券投资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
&&&&选股标准
&&&&选择公司价值被市场低估的股票采用包含下列4个指标:P/E(市盈率:市价比每股收益)、P/B(市净率:市价比每股净资产)、P/S(市价比每股销售收入)、P/C(市价比每股现金流)的定量准则和包含公司素质、财务状况的定性评价指标体系。
&&&&选择收益稳定、分红派息率高的股票采用包含下列2个指标:&D/P(派现价格比),D/E(股息支付率)的定量准则和包含公司素质、财务状况的定性评价指标体系。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的成份股加权指数的收益率加上25%的中信国债指数的收益率。
&&&&成份股加权指数为上证18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按其各自成份股流通市值加权平均值。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风险水平中等偏下、收益水平适中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收益目标设为α值大于零,风险目标为β值的目标区间为[0.75,1.1]。
&&&&风险管理工具
&&&&本基金对中长期风险和短期风险采取不同的管理工具和策略,中长期风险测量的工具采用LPMs(lower&partial&moments)指标;短期风险管理工具主要采用VaR、极值理论、波动性测量、流动性测量、灵敏度测量等工具。
&&&&一、绪言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明的资料管理运作并交易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根据本基金契约编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更新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契约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取得依基金契约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申购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契约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契约:&&&&&&&&指《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发起人:&&&&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
&&&&基金管理人:&&&&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及销售代理机构
&&&&直销机构:&&&&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代理机构:&&&&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和/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的自然人或其代理人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取得和持有依据本基金契约发行的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申购:&&&&&&&&&&&&&指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契约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本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帐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帐户
&&&&存续期:&&&&   指基金成立并存续的不定期期限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T日:&&&&&&&&&&&&&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
&&&&三、基金设立
&&&&(一)基金设立的依据
&&&&本基金由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它有关规定发起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1号文批准。
&&&&(二)基金成立日期
&&&&本基金于日成立。
&&&&(三)基金存续期间及基金类型
&&&&1、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2、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四、管理与组织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22楼
&&&&法定代表人:吴张
&&&&电&&&&&&话:(020)
&&&&传&&&&&&真:(020)
&&&&联&&系&&人:李毅坚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忻如国
&&&&(三)基金发起人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22楼
&&&&法定代表人:吴张
&&&&电&&&&&&话:(020)
&&&&传&&&&&&真:(020)
&&&&联&&系&&人:李毅坚
&&&&(四)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22楼
&&&&法定代表人:吴张
&&&&电&&&&&&话:(020)
&&&&传&&&&&&真:(020)
&&&&联&&系&&人:彭娅
&&&&2、代理销售机构
&&&&名&&&&&&称: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传&&&&&&真:(010)
&&&&名&&&&&&称:交通银行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王玮
&&&&名&&&&&&称:深圳发展银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兆民
&&&&电&&&&&&话:8
&&&&传&&&&&&真:
&&&&联&&系&&人:李谨豪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奈学刚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962588
&&&&传&&&&&&真:(021)
&&&&联&&系&&人:刘君
&&&&名&&&&&&称: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权唐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5
&&&&传&&&&&&真:(020)
&&&&联&&系&&人:肖中梅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郭京华
&&&&名&&&&&&称: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胡关金
&&&&电&&&&&&话:(65
&&&&传&&&&&&真:(02
&&&&联&&系&&人:谭斌华
&&&&名&&&&&&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61
&&&&传&&&&&&真:(87
&&&&联&&系&&人:刘树祥
&&&&名&&&&&&称: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
&&&&电&&&&&&话:(020)517
&&&&传&&&&&&真:(020)
&&&&联&&系&&人:黎维
&&&&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张
&&&&电&&&&&&话:(020)4
&&&&传&&&&&&真:(020)
&&&&联&&系&&人:胡岸
&&&&名&&&&&&称: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25层
&&&&法定代表人:张引
&&&&电&&&&&&话:(023)786240
&&&&传&&&&&&真:(023)
&&&&联&&系&&人:李昆
&&&&名&&&&&&称: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信兴广场地王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徐卫国
&&&&电&&&&&&话:(52、
&&&&联&&系&&人:张秋冰
&&&&名&&&&&&称: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座34-35楼
&&&&法定代表人:陆景奎
&&&&电&&&&&&话:(020)
&&&&传&&&&&&真:(020)
&&&&联&&系&&人:王仕平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22楼
&&&&法定代表人:吴张
&&&&电&&&&&&话:(020)
&&&&传&&&&&&真:(020)
&&&&联&&系&&人:吴洪涛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贝朗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3号首都大酒店写字楼5层
&&&&法定代表人:王宁
&&&&电&&&&&&话:(010)
&&&&传&&&&&&真:(010)
&&&&经&办&律师:于洁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
&&&&传&&&&&&真:(010)
&&&&经办注册会计师:葛明、金馨
&&&&五、基金管理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住&&&&&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22楼
&&&&法定代表人:&&&&吴张
&&&&成立时间:&&&&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吴张先生,董事长,195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珠江分行国际结算处处长、香港越秀财务有限公司和香港越秀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林金腾先生,董事,总经理,1958年出生,金融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会计师、基金部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总部总经理,中华商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
&&&&李晓东先生,董事,1968年出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航空油料西南公司副处长、深圳承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希望集团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跃进先生,董事,1958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执业药师。历任广州何济公制药厂厂长、香港保联拓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现任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栗建伟先生,董事,1966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供销处干部、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划投资部科长、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美的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
&&&&高宝明先生,独立董事,1958年出生,工商管理学士。历任新鸿基银行助理主任、东洋信托银行信贷主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项目信贷经理、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BNP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魏明海先生,独立董事,1964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助教、中山大学会计系系主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小锋先生,独立董事,1955年出生,经济学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新华社香港分社分析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处级干部,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苏祖耀先生,独立董事,1963年出生,法学博士、高级律师。曾任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6年至今为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律师。
&&&&朱剑彪先生,监事,1973年出生,在读金融学博士。历任广东商学院投资金融系教师、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基金总部经理。
&&&&冯科先生,总经理助理,1971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观研究所所长,广州开发区国投发展研究室主任,广东汕头证券报价交易中心市场部经理,南方证券交易中心资金主管。
&&&&2、本基金基金经理
&&&&谢国满先生,基金经理,1963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发展研究中心副总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林金腾先生,金融学硕士,董事、总经理。
&&&&冯科先生,经济学博士,总经理助理。
&&&&谢国满先生,经济学博士,基金经理。
&&&&欧庆铃先生,数学博士,研究发展部副总监。
&&&&汪旻杰先生,管理学硕士,投资管理部副总监。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契约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帐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基金契约、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本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违规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契约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为公司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安全有效地管理和运作本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和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灾难恢复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完善内控机制遵循以下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广大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个职员。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程序、复核制度、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统一采购和工程招标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拟订,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风险控制制度由总则、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届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控制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等业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业务空间隔离制度、作业规则、岗位职责、反馈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守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包括研究业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基金交易管理制度等。
&&&&制订研究业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持研究工作的独立、客观。研究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根据基金契约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投资对象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制订投资决策业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基金的投资符合基金契约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投资决策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投资决策支持制度,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投资管理业绩评价制度等。
&&&&制订基金交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基金投资交易的安全、有效、公平。基金交易管理制度包括基金交易的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监测、预警、反馈机制;投资指令审核制度;投资指令公平分配制度;交易记录保管制度;交易绩效评价制度等。
&&&&4、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员,负责监察稽核工作,督察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员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
&&&&督察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员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审查监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配备了充足的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工作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业务规章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各部门作业流程的遵守合规性和有效性的检查、监督、评价及建议等。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素
&&&&内部控制制度具备控制环境、控制的性质与范围、实施、检查和报告等五个要素:
&&&&1、控制环境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种保证其具备内部会计控制和风险管理控制的制度,并建立起由高级管理层监督的控制且已明确规定控制的责任。
&&&&公司从影响控制环境的因素,例如公司组织结构、各项控制制度及其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牵制力、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态度等方面加强控制意识,并致力于从公司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氛围。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内部会计控制包括对帐簿、记录的规定和职责分类的控制,以保护基金资产。风险管理控制包括限额交易、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的控制。
&&&&3、实施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详细、合理的书面化内部控制指引。内部控制指引提出了内部风险控制的目标、原则、基本要求和实施程序。
&&&&4、检查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科学的控制检验程序,根据市场环境、金融工具、技术应用、法律法规等因素的变化及发展情况,不断测试和调整风险控制制度,以确保风险控制制度持续运作并充分有效的制度。
&&&&5、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控制报告制度,即督察员和监察稽核部及时将风险控制制度的实质性缺陷或失控向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的制度。本基金管理人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报告程序的有效性和保密性,保证以及时可靠的方式取得准确详细的信息。
&&&&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指导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形成风险管理报告书与建议书,上报公司管理层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重点管理的原则,对投资管理部、研究发展部、财务部门、基金会计等重要的业务部门和人员进行重点监督与防范。
&&&&(三)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风险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七、基金托管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1421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日期: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部门总经理:唐棣华
&&&&托管部门联系人:忻如国
&&&&电话:(010)
&&&&传真:(010)
&&&&发展概况:
&&&&中国银行成立于1912年,历史悠久,经营稳健,是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也是中国商业银行中机构网络国际化程度最高、国际金融业务最具优势的银行,截至2003年末,中国银行网络机构覆盖全球2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境内机构共计11,609个,境外机构共计549个。
&&&&中国银行的主营业务是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包括了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和金融机构业务。公司业务在基于银行的核心信贷产品之上,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创新的金融服务。零售业务主要针对银行的个人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基于长城卡之上的全套服务。而金融机构业务则是为全球其他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诸如国际汇兑、资金清算、同业拆借和托管等全面服务。
&&&&迎合国际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中国银行在巩固其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基础上又将经营领域扩大到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中银国际作为中国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全资附属机构已经成为中国在海外最为成功的投资银行,拥有最长的历史、最多的管理资产、最广阔的分销渠道及最富有经验的专业人才。中国银行还在不断努力发展成为可提供全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化大银行。
&&&&2003年,中国政府大力推进金融系统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进入实质阶段。中国政府选定中国银行作为股份制改革的试点银行之一,年内完成了对中国银行的注资。中国银行将原所有者权益余额转作准备金,用于消化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这为中国银行股份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财务基础。
&&&&近年来,中国银行的声誉、地位稳中有升。中国银行连续14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企业;&2003年分别被《银行家》和《资产》杂志评为“2003年度中国最佳银行”和“中国最佳国内银行”;被美国《环球金融》杂志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远东经济评论》选择中国银行为“中国地区产品服务十强企业”。
&&&&财务概况:
&&&&2003年,在《银行家》按核心资本的排名中,中国银行列全球第15位,居中国银行业首位,是中国资本最为雄厚的商业银行。以资产规模计,中国银行资产总额达38,422亿元人民币,是中国第二大商业银行。
&&&&2003年,中国银行集团实现计提准备前营业利润472亿元;如剔除冲减以前年度应收未收利息86亿元、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划转历史遗留的投资项目产生的损失27亿元、减持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净收益73亿元,中国银行集团2003年实现营业利润512亿元,较上年增长7.8%。
&&&&(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到2004年7月中旬,中国银行已托管景宏、同盛、同智、兴安等4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易方达平稳增长、嘉实成长收益、银华优势企业、天同180指数、金鹰成份股优选、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含嘉实稳健、嘉实增长、嘉实债券)、华夏回报基金、景顺长城景系列基金(含景顺长城动力平衡基金、景顺长城恒丰债券基金、景顺长城优选股票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泰信天天收益、海富通收益增长、嘉实服务增值、招商先锋、大成蓝筹稳健基金、湘财荷银精选基金等1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肖钢先生,现任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肖钢先生1981年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等职。1996年10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并先后兼任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广东省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1998年10月开始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2003年3月,就任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肖钢先生先后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肖钢先生曾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八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李早航先生,中国银行常务董事、副行长,大学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息科技部、国际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副行长;现任中国银行总行副行长,并先后兼任加拿大中国银行董事长、中银集团投资公司董事长、中银集团保险公司董事长。
&&&&唐棣华女士,中国银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银行总行信托咨询公司总经理、分党组书记、董事长;1997
&&&&年赴巴西圣保罗市负责筹建中国银行圣保罗代表处,并就任代表处首席代表;2001&年6&月至今任中国银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四)基金托管部门的设置及员工情况
&&&&中国银行总行设基金托管部,基金托管部下设客户服务处、研究发展处、托管业务处、资产托管处、稽察监督处、综合管理处等6个职能处。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设立托管业务处。总行基金托管部现有员工60人,其中硕士学历以上人员20人,约占员工总数的33.33%,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工作和学习经历的14人。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内部控制的核心是业务风险的防范和管理。中国银行建立了统一的、全方位的全球风险管理体系,从风险的识别、度量、监测到风险控制,实现对国内外机构包括基金托管在内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操作性风险等的及时、有效监控和全面管理。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是在中国银行系统的内部控制中主要体现于基金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其目标具体体现为:
&&&&1)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经营运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确保基金托管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3)确保风险和不确定性管理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托管资产的安全,实现基金托管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银行总行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总行风险管理部、法律与合规部、稽核部是主管中国银行风险与内部控制的职能部门,对包括基金托管业务在内的各项业务进行内控管理并执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在内部控制机制方面,内部控制管理和检查评价职能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职能;业务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及时报告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内部控制制度渗透到中国银行各个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以保证各种银行风险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识别、衡量和控制。为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中国银行坚持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地评估,并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市场状况不断完善。同时,中国银行不断整合和规范信息系统,以便为良好的内部控制提供全面、可靠的数据和信息支持。在基金托管部门内部,坚持遵循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来设置。针对基金托管业务特点,在基金托管部内设置了独立的合规监督人员、信息事务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事务岗位和稽察监督机构。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和从业人员核准资格管理。中国银行基金托管部自1998&年开办基金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并逐步完善了《中国银行基金托管部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中国银行基金托管部托管业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中国银行基金托管部保密守则》等等各项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在敏感部门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和隔离墙,安装了录音监听系统,以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有效核对和监控制度、应急制度和稽查制度,保证托管基金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基金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建立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基金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4、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六)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基金管理人报酬和基金托管人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支付方法、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规行为,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对基金管理人发出的违法违规投资指令,不予执行,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核对确认并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如基金管理人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时,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法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
&&&&2)获取基金托管费;
&&&&3)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契约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5)在更换基金管理人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6)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契约;
&&&&2)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资产;
&&&&3)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4)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人托管基金资产;
&&&&5)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7)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8)设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契约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2)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契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3)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符合基金契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4)在基金定期报告内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契约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5)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基金持有人名册等15年以上;
&&&&16)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7)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支付基金持有人的收益和赎回款项;
&&&&18)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0)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回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及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与赎回等基金业务的工作日,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销售代理人约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最迟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将首先赎回其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规定的申购赎回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收到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当天(T日)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并在收到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2个工作日之后(包括该日)向基金代销网点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的基金契约有关规定处理。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时支付赎回款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契约约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上述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支付赎回款项。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帐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人民币;
&&&&2、直销中心每个帐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在更新过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5、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6、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七)本基金的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按照申购规模和持有期限递减的后端收费模式,即投资者在申购时不支付手续费,而在赎回时收取,并随着持有期间的长短而变动。基金份额持有年限越长,规模越大,后收申购费率越低,直至为零。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按照赎回总额的0.5%收取,赎回费总额的75%用于注册登记费及相关手续费,25%归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调整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内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在更新过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八)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后端收申购费和赎回金额的计算
&&&&后端收申购费的计算基数将按申购时的面值计算。
&&&&赎回费的计算基数为赎回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赎回时后端收申购费、赎回费和赎回金额计算公式为:
&&&&后端收申购费=赎回份额×申购时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申购费率
&&&&赎回费=赎回份额×赎回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后端收申购费-&赎回费
&&&&投资者赎回按照“先申购部分先赎回”的原则,根据每笔赎回所对应的申购,分笔计算应收的后端收申购费并在赎回金额中扣除。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管理人认为市场缺乏合适的投资机会,继续接受申购可能对已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损害;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其他申购;
&&&&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应当按单个账户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3、发生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
&&&&4、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予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的,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份额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基金管理人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赎回价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依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九、基金的投资
&&&&(一)基金类别
&&&&本基金为混合基金。
&&&&(二)投资目标
&&&&通过资产配置和对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增值和获取适当、稳定的现金收益。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投资于上证180指数成份股和深证100指数成份股,本基金的其他股票投资还包括新股申购、股票增发申购和有可能入选成份股的股票等。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债券,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以国债投资为主。
&&&&(四)投资策略
&&&&1、决策依据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依据包括:
&&&&1)宏观经济形势及前景、有关政策趋向;
&&&&2)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3)上市公司基本面及发展前景;
&&&&4)证券市场走势及预期;
&&&&5)股票、债券等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2、决策程序
&&&&1)本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门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及证券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深入分析研究,和对各类别资产收益率和风险水平的合理预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投资建议,投资建议包括总体资产配置建议、类别资产配置建议、个股/&券种投资建议等;
&&&&2)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对本基金投资相关因素的全局考虑,确定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制定总体资产配置计划;
&&&&3)本基金投资管理部门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基金的总体资产配置计划,考虑研究部门的相关建议,拟定投资计划,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
&&&&4)本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投资计划,考虑研究部门的相关建议,制定具体投资方案。
&&&&3、组合原则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比例规定: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5)运用本基金资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该次的股票发售总量;
&&&&6)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占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不超过80%,其中投资于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投资总额的70%;
&&&&7)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占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不低于20%;
&&&&8)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本基金契约所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4、本基金股票投资原则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从上证180指数成份股和深证100指数成份股中选择两大类股票,一类是公司价值被市场低估的股票,另一类是收益稳定、分红派息率高的股票。两大类股票在股票投资的分配比例范围为50%±20%,根据两大类股票前期、当期和预计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夏普比率)确定其在股票投资中的具体比例。成份股以外的股票投资主要是参与有较高投资价值的新股申购、股票增发申购和有可能入选成份股的股票及根据市场情况的短期股票投资。
&&&&5、本基金债券投资原则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国债为主,采取稳健的混合管理的投资策略,大部份(80%以上)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投资策略,以确保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小部分的债券投资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即根据对到期收益率、市场利率等因素的预期,选择具有升值潜力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可进行国债回购和逆回购,以提高基金资产的利用效率。
&&&&(五)选股标准
&&&&本基金主要在成份股中选择公司价值被市场低估的股票及收益稳定、分红派息率高的股票构造股票投资组合。
&&&&选择公司价值被市场低估的股票采用包含下列4个指标:P/E(市盈率:市价比每股收益)、P/B(市净率:市价比每股净资产)、P/S(市价比每股销售收入)、P/C(市价比每股现金流)的定量准则和包含公司素质、财务状况的定性评价指标体系。
&&&&选择收益稳定、分红派息率高的股票采用包含下列2个指标:&D/P(派现价格比),D/E(股息支付率)的定量准则和包含公司素质、财务状况的定性评价指标体系。
&&&&(六)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的成份股加权指数的收益率加上25%的中信国债指数的收益率。
&&&&成份股加权指数为上证18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按其各自成份股流通市值加权平均值。
&&&&(七)投资限制
&&&&本基金投资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契约规定的投资限制,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及本基金契约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限制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契约规定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代表基金对所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但不得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在基金契约授权范围内,基金管理人有权代表基金签订与基金有关的合同、协议,并处理与基金有关的法律纠纷。
&&&&基金管理人不得通过关联交易为其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十、基金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1、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2、买卖证券价差;
&&&&3、存款利息;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本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收入。
&&&&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二)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三)&&&&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当年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基金净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本基金成立至基金会计年度结束不足三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完成;
&&&&3、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投资亏损,或者基金当年虽有收益但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现金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
&&&&7、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帐或其他注册登记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若基金管理人收取该项费用,具体提取标准和方法应予以公告;
&&&&8、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9、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净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基准日、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告。
&&&&(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则可从分红现金中提取一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用于支付注册登记作业手续费或按照国家规定的银行资金汇划费用。
&&&&2、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资金汇划费用或注册登记作业手续费,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十一、风险揭示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
&&&&1、市场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证券市场价格受各种因素影响而波动,从而对本基金的证券投资带来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以下: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政府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影响,从而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国民经济运行则具有周期性的特点。随着宏观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本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和股票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
&&&&3)利率风险
&&&&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和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给基金的投资带来风险。
&&&&5)购买力风险
&&&&基金的收益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使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下降。
&&&&2、信用风险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3、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技术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分析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影响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4、流动性风险
&&&&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5、基金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
&&&&1)成份股存在和替换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证18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的成份股,若上证18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将来不再存在或被其他指数替代,则基金投资的成份股失去参考意义,因而存在重新选择股票重点投资范围的风险,此外成份指数成份股的替换,也将有可能对基金的投资对象的选择带来不利影响。
&&&&2)成份股整体市场表现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成份股,一般而言,成份股具有较好的代表性,但成份股仅是全部股票的一部份,若成份股的整体市场表现或收益不如其他股票,将影响本基金的收益。
&&&&3)资产配置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对证券市场趋势的判断和对资产类别收益风险特征的理解,动态地优化调整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由于证券市场的高度复杂性,若管理人对市场趋势的判断和对资产类别收益风险特征的理解有偏差,或者调整的方法不合理,都可能影响基金的收益。
&&&&4)风格配置风险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投资于价值被市场低估和收益稳定、分红派息率持续较高的两大类股票,管理人基于对这两大类股票风险收益特征的判断和估算(采用夏普比例),进行风格配置。若对两大类股票风险收益特征的判断和估算出现错误,将导致错误或不合理的股票配置,或者配置时机和配置比例不当,从而影响基金的收益。
&&&&5)股票选择的风险
&&&&本基金依据定量模型和定性评价来选择价值被市场低估和收益稳定、分红派息率持续较高的股票进行投资,虽然基金管理人保证尽最大的努力保持选股准则的科学性、合理性,但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变化,股票投资盈利模式也会发生变化,若选股模型和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出现偏差或没有及时调整,会影响股票选择的合理性、准确性,从而会影响本基金的收益水平。
&&&&6、操作或技术风险
&&&&指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7、法律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契约有关规定的风险。
&&&&8、其他风险
&&&&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托管行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二)声明
&&&&1、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投资于本基金,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代销机构代理销售,但是,基金并不是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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