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家的汽油罐大罐给我家的房子炸烂了。还给人炸伤了。 说好了私了。拖了2年了。还能起诉吗

1      
一个平铺直叙的故事是干瘪而又苍白的,像一只被婴孩吮干的乳房,没有美感,没有诱惑力,甚至俗不可耐。    
我之所以打这个比喻,是有一只这样的乳房,在被我狂列的亲吻中萌发了讲述的欲念,用一种司空见惯的语言。很遗憾,我是一个平铺直叙的男人,和我的故事一样。一直以来,因我羞于承认这点便被我竭力的掩饰着。宁肯遭遇指责和谩骂,却从不妥协。    
“呸,和一个嗷嗷待哺的娃娃争夺他母亲的竭了乳汁的奶子,算人吗?还搞文创呢?把书全念到狗身上了!”近些日子,我常常挨骂,骂我的人躲进我的骨头缝里,用杀猪的刀子雕刻我的神经,他们是一群阴晦的老太太,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和猖獗的老鼠一起出动,将满把攥在手心的钢针捅进绣着我的名字的布娃娃上,一边捅一边还刻薄的嘟哝着:“叫你丫的无耻!叫你丫的烂货!叫你丫的下贱!”    
有这样一个充满诅咒的夜里,我正在和一个女人上床。无奈的是,这个女人有她的老公,而我也有自己的老婆,同一座城市,我们有着各自不同的家。我和她的幽会,被我和她在电话里偷偷摸摸的蓄谋了两天,才终于决定要在这座城市里找家宾馆开个房间,以完成我们的苟且的事。    
“1414——”宾馆的老板娘撕下一张票单,然后递给我,再由我的手传给了身边的女人,不可否认,她比我的老婆要漂亮出许多,尽管她已做了一个一岁婴孩的妈妈,但这种长相,却不是随意一个女人都能够轻松的挂在脸庞上的。她看了看票单,未加修饰,从嘴角撇出一点笑容来:“要死要死(1414),嗯,不错的房间号!”    
关于死亡,我本想缄口不提,但在这里,却不能纵容一种把行欢与死亡相提并论的观念。我冲女人笑了笑,凑近她的耳朵:“是要活,快活的活!”我们之间向来存在着争议,某些,或更多一些:情爱与性爱的过渡,道德思想与行为意志的矛盾冲突,等等。你不能说这些问题不算问题!    
上楼,上楼,上楼,上楼,四层楼上,穿过一段相当长的灰暗的走廊,猩红的地毯一直延伸到了1414客房的床底下。这是一张双人床,经过它的装典,整个房间温馨的像个新家,一个属于我和她的家,在这座诺大的城市里,眼下唯一的。    
接下来呢?脱衣,关灯,上床,睡觉…有些东西,一旦被程序化了,便失去了人情味,和那些暧昧的缺乏感情的两性接触一样,难以让人苟同,反倒生厌了。因此,从关上这间房门,我一直抱着她,不出声,任凭幽会的短暂时光,任凭它们一分一秒争先恐后的流逝。    
当一个女人哭泣的时候,整个世界都会浸泡在一种潮湿的元素中。曾否有过哪位诗人在自己的华章中这样说过?若没有,我今天想在这里按上一句。    
“再抱我紧点,好吗?抱紧我!”她的确哭了,我身边的女人,她使我把嘴唇贴近她的眼角,静静的听泪。    
听泪和听雨,是两个时代的两种心情,这让我想起一个名叫小兰的少女来。她曾留给我许多深刻的记忆,譬如初恋,譬如初吻…但这一切都过去了,甚至已经过去了多年。没有人相信,多年前我和小兰的恋爱故事,曾怎样的轰轰烈烈?又怎样从轰轰烈烈的开始走向惨惨淡淡的收场?我们之间是清白的!贞操?这在多年的一个保守的字眼,被那个时代扭曲甚至蹂躏了的字眼,曾怎样摧残着我和小兰的纯洁的爱情?它最终还是被掩埋在思想的废墟下,录载着一个时代的苦难和悲哀,屈服与抗挣。    
时至今日,偎在我怀里的这个漂亮女人,从她的身上,我终究嗅觉不到一丝性的气息,是思想仍旧被禁锢在那个狗日的年代?还是为人夫为人妇的道义在作祟?我们渴望彼此,疯狂的渴望,以至于后来在我亲吻她那失去了美感、失去了诱惑力、甚至有些俗不可耐的乳房的时候,竟也使她从嘴巴和鼻腔里发出一种高潮女人的呻吟声,她在呻吟一首悲呛的情歌。然后颤抖着,被我抱上床;颤抖着,被我放在身子下面;颤抖着,被我剥开了肉体上的最后一层衣物。
楼主发言:29次 发图:0张 | 更多
    2    某段时期,我喜欢和女人们上床,喜欢她们白花花的身子像蛹一样在我的大脑里蠕动、游离,最后爬满整个思想,吞噬抑或熔化我的生命的全部。但现在,就在1414客房的双人床上,本该做着喜欢做的事情,却虾米似的萎缩成一团的我,将脑袋伏进那个漂亮女人的修长的脖颈里,悲拗的抽搐着,最后叫出了声:“小兰,我的可怜的小兰,你还是杀了我吧?”    那女人没作太大的反应,只用一副锋利的牙齿找准我的耳朵,把耳朵咬得渗血。    我对性的认识相当畸形,起因于我的那个混蛋的爹,在我六岁的时候,就在家乡的晾麦场上,被我目睹了一个哑巴女人是怎样在他光着屁股的身体下面挣扎的。他们瘦骨嶙峋,又汗流浃背,像一对雨水中交媾的蚂蚱,在蓬乱的稻草堆里翻腾着。午后的蝉鸣是一首灼热的催情曲,干燥、潮湿、粗野、尖锐。那个绝望中的哑巴女人,和一只被捆绑在门板上的即将接受屠宰的老母猪一样嗷叫着,声音嘶哑,眼眶里还席卷着一片沙漠。她的身体发育的十分不正常,以致于我爹那双贪婪的大手,在她的胸上竟然找不见一处可以发泄的部位。我爹急恼了,就去撕她的嘴巴、揪她的耳朵、拽她的头发,这种行为或有可能刺激给我爹听觉触觉上的极度亢奋,它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危险。村里人和我便是被这种惨虐的暴力所制造出的噪音给喊来的。    我牵着一只猴子跑在人群的前面,它疾恶如仇,快捷的捧起半截青砖,对准我爹的屁股砸下去,他老人家一屁股的明疮暗疤马上便掩埋在一堆砖沫里,疼得他龇牙咧嘴冲我直骂娘:“兔崽子,你他妈的不想让老子活了?还不快把这小畜生给我踢走?滚远点!”    我说:“爹,你在干啥?”    “干你妈拉个逼,给老子滚!”    “你把哑姑弄哭了,你甭欺负她中不中?”    爹抓起一只破鞋扪过来,打在我的下巴上,打得满嘴灰。    “滚!”    村里人远远的瞅着,谁也不上前,没人吭声,也没人敢笑,只远远的站成一片,像片树林子。    除了猴子吭吭叽叽上蹿下跳个不停外。    我后退两步,用袖子抿了一下嘴巴,接着说:“爹,咱家宝儿饿得直哭,我也饿,你快回家吧?”    “出去给我偷,给我抢,也得把你弟的肚子填饱了。饿坏了宝儿,老子剁碎你喂猴吃!”    我往后又退了两步,一个男人却闯到我的前面来,手里攥着一把镰刀,他是哑姑的哥,也是哑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他愤怒的像一团火焰,恨不能将我爹下面那玩意烧成灰烬。    “单有福我操你八辈祖宗!狗娘养的你!一个耍猴的也来欺负我家哑妹!”     我爹名叫单有福,是个卖艺耍猴的,也是一个大流氓。于是他每到一个地方,除了耍猴,就是耍流氓。这之前他干过无数件坏事,却从未遭过报应。哑姑她哥凶狠的说:“你的报应到了。”我爹的后腰上便被镰刀尖戳出个大窟窿,泊泊的冒血,喷在哑姑的肚皮上。    我爹从哑姑的身上爬起来,下面那玩意蔫软的像条泥鳅,毛茸茸的蛋蛋上还淌着血。他像一个讨死鬼一样迎着哑姑她哥走过去,我身后的人群里有人喊了一声:“楞子杀人了——”    村里人都喊哑姑她哥楞子,楞子是个光身汉,也是一个老实人。他在家里和田里,除了打光棍,就是打坷拉。他一生干过不少好事,但谁也不承他的情。我爹一脸的惨白:“来,杀了老子啊!日你妹子咋了?你妈死的早,不然一块日!”我爹骂完这句话,便一头宰进稻草里。    楞子傻眼了。    他当时傻眼的表情现在想起来很像一个人,我妹夫!    妹夫两天前还进城找过我,他傻着眼,一副哭腔对我说:“哥,秋莲昨黑儿离家出走了。她是不是不要我了?”    秋莲就是当年我爹强奸哑姑生下的孩子。    “熊样!哭啥?跑了老婆找我要?王春翔,你还是不是个爷们?”    “哥,这次你得帮我,俺家崽哭着问我要娘啊!俺们爷俩不能没有秋莲,真要失去她,我也不想活了。”    人为什么要死?若因为失去一个女人就要去死,那我岂不是要死去很多次。我的小兰被我失去了,该死!但我不还是活的好好的。    我把妹夫支应走后,就开始无比的想念起我的心爱的小兰来。   
    3    小兰生在一个小山村里,当年我去她们村子的时候,她才十五岁。    那年我二十九岁整。    村里的成年人怕我,村里的孩子们也怕我。成年人怕我本人,孩子们怕我带来的四十六个木箱子。因为我是一个劳改释放犯,而我的木箱子里盛得全是会蛰人的蜂。    刑满出狱后,我以养蜂为生计。    有花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小兰的家乡有花,春天的时候漫山遍野的开。红橙黄绿,青蓝白紫,开得一朵朵一簇簇一片片,远远近近,方圆百里内花香四溢。    我就住在村子附近,依傍着山脚搭起一顶藏青色的帆布帐篷,盛放蜜蜂的四十六个木箱子,绕着帐篷整整摆了三圈,形成一道严密的蜂墙,这样便不会被人与牲畜趁我不在的时候,偷了帐篷里的衣物和粮食。不远处是一片树林子,林子里鸟类繁多,认识的和叫不出名字的鸟们常常飞上帐篷,在我的头顶开会似的叫着,叽叽喳喳。这里除了青草和野花,到处都是鹅卵石。鹅卵石铺展开去的地方有条小河,夜里能听到河水流淌的声音。    我的养蜂技术是服刑期间跟号子里的一个老江湖学的,他开始不肯教我,后来看我人实诚,又仗义,就趁着夜黑旁人睡下的时候,迫我规规矩矩的给他磕上三个响头,便收了我这个徒弟。    师父人姓曹,和历史三国的曹操一样足智多谋,但他叫曹山,之前统领过一支诈骗团伙,他们作案的主要手段是“碰瓷”。    碰瓷?    闻说有个老太太,怀里抱着一只瓷瓶,过马路的时候,不小心被人碰了一下,人没摔倒,瓷瓶却掉在地上,啪嚓一声,碎了。老太太哭起来,说瓷瓶昂贵,这一摔不打紧,小康日子摔没了。谁料碰她的人是个大款,随手画了一张支票递给她,支票上数字惊人,别说一个瓷瓶,买上一堆都绰绰有余。此事嘴巴出耳朵进,一传十十传百,老实人传给奸诈人,好人传给坏人。一夜间,或说一瞬间,市面上到处都有抱着瓷瓶过马路的人。开始是一些孱弱的老头子和老太太,后来出现了一些稚气的小男生和小女孩,最后干脆成了年轻人的市场。交通警察不可怕,可怕是的这些抱瓷瓶的主儿。他们不光在马路上,还有商场里,车站边…只要是人流聚集的地方,都有他们的身影,他们无处不在。你不碰他他碰你,人人抱瓷瓶,路路啪嚓声,把城管那些扫大街的同志们累得提不起扫帚来。    有人提了一连串革命性的问题;为什么非要抱瓷瓶呢?抱个电视机不行吗?或者拿块手表?或者…?    等“碰瓷”这套手艺演变到我师父曹山这里,已经是花样百出、无奇不有了。    他可以一头钻进车轱辘里,然后声称自己被车撞坏了。要求去医院做全身的检查。医生给他一个盛尿的瓶子,他跑厕所里冲着瓶子撒泡尿,又咬破指头滴滴血。尿样出来让院方和“肇事”的司机大吃一惊,这还了得?尿里带血,内伤不轻啊!赔偿,猛赔,赔死都不亏!    听得我直咂嘴,师父却说:“这算球!人血掺进尿里面,狗血还能混进孕妇的口服液里呢?”    我睁大一双惊诧的眼睛:“快讲快讲!”    他说:“不学养蜂技术了?”    我回他:“听完故事再学。”    “憋着一泡尿呢。”他嘿嘿了两声,成就感十足的去了墙角处,冲着马桶呼呼噜噜的飙起来。    师父是个聪明人,也是一个老混蛋。在他的眼中,人分为两种:一种人惹不起,另一种人是冤大头。他每天带领着那帮小哥们在人多的地方游走,躲着那些惹不起的人,四处寻找冤大头。    混进孕妇口服液的狗血能作出啥花样的文章呢?师父给我卖了个关子,让我把怎样进的号子先讲给他听。    我问师父:“信我会杀人吧?”    “信!这年头,狗都学会用舌头自慰了,还有啥事不会发生?”    我的鼻梁骨突然一阵剧烈的抽酸,眼睛有点泛潮,双手也开始无所适从了,便掬起它干洗了一下脸,继续问师父。    “那你是信我杀过人了?”    师父犹豫着,用一对列那狐狸的眸子看看我,似是经过一番斟酌后的样子,顿了顿才回答我。    “说你小子偷过谁家女人,倒还教我相信。但要说你杀过人,我就纳闷了。一个蛮机灵的小伙子,怎可能犯傻呢?”    “咋会不可能?被人逼到死路上就有可能。”    “为啥事?”    “赌博。欠人钱财。人家拿着刀子来讨债。”    “结果拿刀子的人死了?”    “嗯。就是这样,有点离谱。”    “叫我说这算正当防卫,给个什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就可以了,判你几年?”    “十一年。漫长的十一年啊,一个人的青春能有几个十一年?”    “今年多大?”    “二十一,等出去后也都三十多岁的人了。”    “好好接受改造吧,兴许还能减上年二半载的。”    “二零四,二零九,干什么呢?快睡觉!”管教在门外喊了一声。    二零四是师父,二零九是我。    师父很快睡着了,他打着鼾,睡得很香,好象这里就是他家的睡房。我闭上眼,一场噩梦开始了。
    4    一只洁白的猫长着四个耳朵,一个企图变成女人的男人割了下身,世事无奇不有,我杀个人倒也算不得什么。但我还是感到很委屈,好像一肚子的苦,好像还不能诉。我的脑子就去拼命的想这些问题,想想长着四个耳朵的猫和长着两个耳朵的猫有什么不同?想想做女人与做男人有多大差别?结果让我十分沮丧,两种猫的不同之处,前者无非比后者多了两个耳朵,且多出的两个耳朵似乎除了听声音外再没其他的用处,不能像生殖器一样用它和异类交媾,不能像嘴巴像屁眼一样用来吃饭或者拉屎。做女人与做男人更不用说,都是在做人,你不能说这个人没了下面就是猪狗就是妖怪就是外星人。一种是生命的进化,一种是艺术的行为,他们并不新奇,道理我懂,然而一旦被像一只皮球一样投进铁窗里,却不得不使我换种方式呼吸,或者改变以往的睡觉姿势,借此来保证我对失去自由后的心态上的平衡。种种方法反复的尝试过,我却仍然失眠,不愿回想的旧事仍然一幕接一幕的来,像过电影一样的鲜活,历历在目。    它使人心酸,致人疼痛。    我看见堂屋的地上躺着一个人,这个人我认识,他是邻村的一个痞子,吃喝嫖赌出了名的。他似乎和村里的很多人结过怨,有盼他早死的,有祝他生个孩子没屁眼的,也有日他先人的…每个人的嘴巴上都长着一副刀片,一年四季从早到晚的刮他,到今天,他应是体无完肤千疮百孔了才对,但我只看到他的腹部被穿上一刀,血即将流干的样子,从刀口处向外翻着泡泡,像一朵凛冽的大红花,愤怒的冒着血气。他死了,就死在我家的堂屋里,给了所有痛恨他的人一个圆满的答复,似乎是很慷慨的死去了。    我看见弟弟的手里拎着一把血淋淋的刀,他背靠着墙,很瘫软的样子。我觉着纳闷:人不是我杀的吗?刀怎么会在他的手里?便去问他:“宝儿,你这是怎么了?”    我把宝儿吓了一跳,然后见他浑身打着哆嗦,唯唯诺诺的跟我说话:“哥,他是不是死了?快,你快看看,掐他的鼻子,煽他的脸,快把他弄醒了,我不想杀人,我不是故意的,是他拿刀逼着我还钱,逼着要我命啊,我夺了他的刀,就被他撞到刀尖上了。哥,他要真的死了怎么办?我是不是就完蛋了,蹲大牢,挨枪子?哥,是不是这样?我不要,我真的好怕…哥,我的哥啊,以后宝儿再也不赌钱了,你快救救我。哥…”    我刚想要说点什么?我爹回来了,这个老不死的,他被妹妹从一个破窑洞里拽了回来,浑身散发着酒臭,半睁着一双兔子眼,一步三跌的晃到我的眼前,捣出一根指头说:“去,打酒去,是哥们的话,就给你兄弟整瓶烧刀子来!”我爹喝醉的时候常常这样,说出的话颠三倒四,不伦不类的像个傻逼,脸上还挂着一种可怜兮兮的醉笑,让人既憎恶,又怜悯。    我木纳的站在我爹面前,不理他,过了会儿,他觉着没趣了,便晃着脑袋四下找寻和他说话的人,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宝儿佝偻的身影便钻进了他的瞳孔里。    “娃子,你拎刀干啥?杀鸡还是宰鹅?孝敬你爹下酒肴呢!”    他怎么不去死?楞子当年的一镰头怎没将他送去见了阎罗?反倒让他娶上哑姑当老婆?还给他生了一个漂漂亮亮的大闺女?我觉得楞子是个窝囊废,这种人就该被我爹欺负,这种人的妹子就该被我爹作贱!人的宿名,注定要他倒上一辈子的霉!    我看见我爹摔了跟头,是被地上的尸体拌倒的,但没摔死他,只沾了一身灰土和血渍便又爬起来,他眯着眼睛骂了一声:妈拉个逼!我不知道他是在骂我死去的娘,还是骂地上的死人,要么就是骂妹妹,或者骂我。总之,这话决骂不到弟弟的身上,因为那是他的宝儿,是全家人的宝儿!    但是今天,宝儿杀人了,这是谁也不能回避的事实。    我爹睥了一眼拌他的东西,怔了,他拼命的揉着眼睛,好像眼前这惺忪的景况只是一副挂在眉头上的画,揉碎了就不必再看见似的。他努力了很久去揉,当然这一切是徒劳的,除了揉醒昏醉的脑壳外。    我爹醒了,他把那根无耻的指头重新捣向我:“是你!肯定是你杀的人!为啥要陷害我的宝儿,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他和一个小丑一样跑到宝儿的身边,从他的手里夺过杀人的刀,辗转回来,抓起我的手把刀塞给我,他说:“拿住你的杀人凶器,去给老子自首,不然,就甭想再踏进这个家门!哪留你就滚哪去!”    这是我在单家呆的最后一天,这天的空气中滞留着一层层的令人疯狂的颗粒。我要呼吸,不然我会窒息而死。    我抓起我爹的领口,把刀举过他的头顶,冲他咆哮着:“爹,你是我爹吗?你怎么会是我爹?上辈子干啥缺德事了摊住你这么一个爹!爹啊爹,我严重的告诉你:从今往后,我没有你这个混帐爹!今天我也没有杀过人,既然想把地上的死人讹到我头上,我就一并劈了你,去地下向我死去的娘忏悔吧!”    我爹的脸色惨白,那神情被受到了巨大惊吓,两只手像章鱼似的在空中挥舞着,但没有气力。我松开手,任他瘫成一堆泥。有人从后面卸下我手里的刀,顺势把我反扣在地,狗啃屎一样被束缚的再也动弹不得,我听到手腕上“咔嚓”一声响,那是一副手铐,冰凉而又棱硬。    我只能看到地上的尸体,他竟然睁着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他的周围摆着各种各样的鞋,有村长的布鞋、有警察的皮鞋、有秋莲的凉鞋、还有宝儿的球鞋…
  问一人兄好!
  这里也有啊。提上去。
  不错!
  5    小兰从不信我杀过人,我问过她,像问师父曹山那样的问她,信我杀过人吗?她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我感到十分惊讶,为什么会不信呢?整整坐了八年牢的一个杀人犯,竟然有人不相信他杀过人?小兰用两只小手捧起我的脸,抚摩着在我脸上被岁月雕刻出的每一道皱纹。她眨眨眼,切着牙齿对我说,一定是有坏人诬陷你!一定是!对吗?    那是一个夕阳西去、炊烟袅袅的傍晚,我伏在小兰的怀里,一直哭到月亮爬上山,嗷嗷的痛哭,像狼叫一样。小兰就一直守着我。    小兰更多时间要呆在家里,守着她那病入膏肓的娘。    她娘得的是噎食病,吃不下半粒米去,山里的郎中便取了孙思邈的《千金方》,为她开出一副四味药来:千年脑壳龙戏水,姑嫂二人手捻米,吃了乌鸡双黄蛋,落叶酸枣连核咽。但小兰她娘不吃,愣是要等死!    小兰她娘临死前讲了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给她听,故事是从一帮烧杀抢夺的土匪开始讲起的。    这帮土匪不知打哪儿蹦出来,像一阵龙卷风,刮到一个地方,便席卷一个地方的财物。人人跨着大马,个个背着长刀,凶神恶煞的样子。一天,他们来到一个小村庄里,挨家挨户的收罗粮食和值钱的东西,轮到其中一家,是一对爷孙俩,爷爷年过七旬,孙女刚满九岁,一老一少的家中贫穷如洗。土匪们看实在抢掠不到什么,便放了一把火,将爷爷活活烧死在屋里,孙女则装进口袋,拴到马背上随同他们呼啸而去。    这个可怜的女孩后来被土匪卖给一个姓赵的财主做丫鬟,并且有了一个丫鬟的名字。老爷说,小小年纪,喉咙挺脆灵的,以后就管你叫小翠吧!    年仅九岁的小翠能做些什么呢?财主家有个少爷,十七岁,儿时被军阀的火铳射瞎了眼睛,整天呆在一间大房子里,和一群扑棱来扑棱去的鸽子相伴着。小翠过来后,管家让她专职陪着少爷,伺候少爷。    少爷的耳朵就是他的眼睛。因此少爷喜欢用耳朵听声音,每天早上,他会疾疾的起床,摸索着将大房子的窗户全部打开,听鸽子们扑棱棱的从头顶飞过,咕咕的叫着向远处飞去。    少爷喜欢听小翠说话,说她说起话来声音像鸟叫,一种很好听的鸟叫。于是,少爷无论做什么事情,总要带着小翠一起去。小翠,就成了少爷的第二双眼睛。少爷告诉小翠,他的名字叫赵不凡。并叮嘱小翠,老爷和管家不在的时候,可以叫他不凡哥哥。    那个年月流行一种婚俗,叫童养媳。封建社会的“劣根性”之所在,在当时的确也为穷人和有缺陷的富人们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老爷之所以将小翠从土匪的手里买过来,也是处心积虑着瞎眼儿子的未来婚事,这是一个赵家能不能续上后的问题,在当时,买个媳妇从小养着,穷人们大抵如此,而富家望族,借鉴一下也不为罕。    老爷盘算了整整三年,三年后,就开始着手小翠和少爷的圆房事宜了,因为这个时候的少爷已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后生,成家立业迫在眉睫。他交代管家对不解世事的小翠说:老爷说了,以后你就不用再干丫鬟的活了,老爷的意思是让你做少爷的小妾,明白吗?就是以后天天陪着少爷玩,少爷的吃喝拉撒穿你都不用管了。    听起来有种野鸡变凤凰的味道。小翠是个乖巧的女孩,她说:小妾是干什么的?天天只玩,再不用干活吗?    管家点点头,堆出一脸不坏好意的笑容:并且再没有人敢来欺负你。    管家刚说完,小翠就应允了,嘴里念叨着:小翠做小妾,好玩!    赵家娶小翠那天,安排的人手放了十二响火铳,把少爷吓得捂紧耳朵,并且叫着眼睛疼。老爷啪啪左右开弓,给办事的管家掴了两耳光。之后便把小翠和少爷关在一间四面披红的房间里,说是“洞房了”。    小翠问她的不凡哥哥,什么是“洞房了”?    不凡哥哥不说话,涨红着脸,开始去脱小翠的衣服。    小翠笑了,“洞房了”原来就是“抢家家”啊!不凡哥哥没应声,一直脱到小翠身上剩下唯一的一件红肚兜,小翠见他手还不打算停下来,就哭了。    小翠哭了整整一夜,没有一个人听见她的哭声,包括阴间的爷爷。    赵家少爷的耳朵就是他的眼睛。他喜欢用耳朵听声音,就好比用眼睛看到了一切一样。他用耳朵看光了小翠的身子和童贞,在小翠悲戚的哭声中,他也听到了有生以来最为动听的鸟叫。    第二天,小翠便做了一个十二岁的小女人。
  6    小兰的娘在讲故事的时候呼吸特别缓慢,偶尔也会突然的急促起来,以至于小兰几次都想抓紧她的手,生怕在哪一分钟哪一时刻被她撒手去了一样。但故事还没有完,她的失血的嘴唇也就一直在断断续续的嗡动着,间或着一些痛苦的咳嗽和哮喘,沙哑且苍衰的搏击着弥留之际的脉动。    你能想象吗?小兰在听她娘讲故事的时候,哭成了怎样的一个泪人?就好像小翠的命运正在她的身上践行一样,或者小兰担心的只是一种结果,与故事毫不相干的结果。而小兰的娘,她的身体状况的确糟糕极了,把一个故事讲的跟遗嘱一样,还有什么比这更另人害怕,比失去母爱更让人担心的事情呢?    小兰后来给我重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显然对故事的原型作了善意的整改和处理,这种作为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竟使我无法理解一个垂危的母亲,为何要用最后的气力去给女儿讲述一个毫无意义的故事?她仅仅是要当一次会讲故事的母亲?还是要把小翠的故事作为自己留给这个世上的最后的语言?等我完全弄明白的时候,小兰已经被我失去了。    我唯一能够表达的情感,就是对这个故事的完整性作一次通彻的描述,把小兰善意隐藏的东西剖析出来,借以祭奠所有从苦难的生活中解脱出去的女子。为她们唱一出悲凉的情歌,送行这所有的痴情梦。    那么,还是接着听我带小兰母亲和小兰的口来讲述小翠的故事吧!    小翠在财主家当了四年的小妾,四年后,她和一个相貌堂堂的长工私奔了。    这个长工名叫周闰生,是个能吃能喝能干活的主儿,老爷嫌鄙他,因他似乎与赵家有着什么姑表堂亲的半脉血缘,便让他将寄人篱下的苦头全吃尽了。周闰生想的开,除了干完活要吃饭,吃完饭要拉屎,其他时间的嘴巴和屁眼总是紧闭着,无论受到再大的委屈,也把情绪像嗝像屁一样牢牢的憋在肚子里。直到有一天,他从稻田里捉了两只野鸽子,殷勤的送给堂弟赵不凡的时候,无意间被他撞上了正在抽水烟袋的小翠,他听着小翠咕噜咕噜的抽烟声,嗓眼儿里的扁桃子滚动了两下,然后干噎着,嗫嚅着,竟然开口说话了。    他说:“小翠,你抽烟的声音真好听,和你说话时一样的脆灵。”    小翠闭着眼睛,只顾抽她的烟袋。    周闰生又说:“小翠,连你也瞧不起我吗?”    “瞧不起怎样?瞧得起又怎样?”小翠下了土炕,从炕头捏起一副毛帚,扫了一下屁股上的毡茸。    周闰生拎出两只鸽子,捧在小翠的眼前:“快看,刚刚捉来的,生灵着呢!”    “放了吧,啥花样的鸽子,在赵不凡那儿叫出的都是一个声音。咕咕咕,听得我耳腻。”    “照你的意儿,我这就拿外面放了生去。” 周闰生噌噌噌的跑到门外,一甩手将两只鸽子全撒了。    “你真听话!”小翠在里屋笑出了声。    “嘿嘿…”    之后的日子,周闰生总要找着机会跑来看小翠,他喜欢听小翠说话的声音,但她不认为那是一种好听的鸟叫,他说小翠的声音里散发着一种让人难以释怀的女人味,他像一条狗一样用鼻子嗅着小翠说过的每一句话。直到把小翠的心给嗅软化了嗅感动了嗅成自己的了,他才对小翠说,咱们私奔吧。    开始小翠并不答应和周闰生私奔,她之所以不答应是因为赵不凡待她不薄,甚至很是关心她,庇护她。    老爷想给不凡续个正房,这个小少爷却找出种种的籍口推了回去。晚上睡在被窝里才对小翠说,他怕接回来的婆娘欺负小翠。他爱小翠,他只要小翠一个女人。    但是谁都明白,赵家接续正房是迟早的事情,因为小翠不会生育。    老爷为少爷迎娶少奶奶那天,没敢放一响火铳,只让管家放了十二只鸽子。十二只鸽子犯贱,在空中旋了几圈,全又落回到赵家的大龙门头上。    少奶奶是个外乡人,过来的时候本是坐着一顶花轿,但半路上就把几个骄夫累趴到地上再也爬不起来,没办法老爷临时找来两头小毛驴,轮流着将她接过了门。这一天很是热闹,远远近近穷得掉渣儿瘦得皮包骨头的人们都跑来看新鲜,因为赵家接的少奶奶,是一个比怀孕的母猪还要肥胖的女人。远远看去,她侧着身子骑在一头小毛驴上,像骑着一只家养的狗,那狗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在松软的黄土中,四只小腿抽风似的颤抖着。    少奶奶刚过门不到一年,便给赵家生下一个胖娃娃来,老爷为孩子起了一个响亮的乳名,富贵娃。    这个时候的小翠在赵家连一根烧锅的柴火也不如了,她才终于决定,和周闰生私奔,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问楼上朋友们好!    :)
  7    周闰生是一个怎样的人?是好是坏?在这里我们姑且将他看作一个好人,让他带着小翠远走高飞吧!到一个谁也找不见他们的地方去,安家落户,男耕女织,给小翠悲惨的人生画上一个句号,让一切从头开始。    但是,周闰生将小翠带到一个谁也找不见的小山村后,似乎并不甘心将小翠的故事发展的这般平庸。他总要隔三差五的像只老鼠一样溜回到赵家大院的附近,瞭望一些由他和小翠私奔之后给赵家门面上新添的光彩,这会使他在某种结果下满意的露出一副小人物的嘴脸来。当听说瞎眼的堂弟赵不凡正在为小翠的离去而绝食绝水闹得死去活来的时候,他那夸张的笑容,竟然恨不能从嘴角扯到脑门后去,甚至连满嘴的牙齿都毫不掩饰的一颗颗歪歪扭扭的裸露着。他把打探到的消息带给了小翠,他对小翠说:“你的那个瞎眼男人因为咱俩私奔的事儿正在出洋相哩!等着吧,这个猝命鬼过不了几天,就会被黑白无常索了魂魄去的。”小翠听了很是惊讶,她用一双怯生的眼睛去盯着周闰生看,最后极度忧郁的从瞳眶中滚出一珠泪水来。    是的,在这里我可以告诉你周闰生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了。他满心仇恨,对赵家的所有人,乃至寄生于赵家橱灶里的每一只尖嘴老鼠和繁殖在赵家茅坑中的每一条长尾巴蛆,他的这种阴郁的心态早在少年时期就已经萌芽,周家之所以从一个富门望户落泊到倾家荡产,源自周闰生的父亲和赵老爷的一次交易。当然,这是一个阴谋,是一个被赵老爷绞尽脑汁设计出的天衣无缝的陷阱,最后将周老的生命连同他的家产一块葬送了进去。当时,周闰生正值少年,他跪在父亲的坟头上,咬牙切齿的从嘴里迸出八个字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十年后,他果真做了赵家的一个猪狗不如甘为牛马的长工。     你可想而知,我们故事里的主人公小翠,被充当了复仇计划中的一个牺牲品的小翠,她在周闰生的世界里,能过上一天的好日子吗?    不能?    对!    白天,小翠除了干活,就是挨打。到了晚上,拖着她那劳累伤残的身子,被扒光了衣裳借以发泄的肉体,由周闰生一次又一次的冲击下像根木头一样漂浮在枣木床上,小翠咬着牙齿不做声,枣木床便咯吱咯吱的替她呻吟着,一声紧接于一声,声声入耳,按摩着周闰生鼓室里的三块听小骨,使他收获到复仇的快感,无以伦比的哆嗦着一堆堆的腱肉。    如果老天有眼,他的眼睛一定是长在裤裆里的。我说这句话的时候,考虑过自己将会在未来的某一天遭到天谴,但是,即使遭到了天谴我的生命仍然不够可悲,可悲的是在周闰生的蹂躏下,小翠竟然怀孕了。    小翠先后有过四个孩子,前面两个尚未出娘胎便化作了周闰生拳打脚踢下的两滩血水。而后面的两个孩子之所以能够平安的生产下来,竟要归功于村里的那些长嘴婆娘们,因为她们在嚼舌根的时候,把周闰生嚼成了一个命中注定要断子绝孙的男人,周闰生不服气,便在小翠随后生产孩子的时候,将对赵家的仇恨暂且的收敛了一些。遗憾的是,后面生产下来的两个全是女孩,长嘴婆娘们照旧嚼他断子绝孙,把周闰生嚼得在人前抬不起头,最后遭罪的还是小翠。    小翠生产第二个夭折的孩子时,赶上了 “打倒地富反坏右”的年代,听说这个岁月的夜间有雪花从城市到农村,从公社到小队漫天遍地的飞舞,最后飘落在一面面的高墙上,变成了一张张的大字报。于是便有肩佩红袖章的人,他们成群接队,疾恶如仇,把大字报上指名道姓的各类“分子”们戴上高帽子,挎上烂破鞋,先批斗,后游行,最后打倒在地。打死活该,这叫现世报。    周闰生对小翠说:“我带你回去见一面赵不凡吧,这小子当年为你绝食,竟没绝死他,让他活到今天,真真便宜他了。”小翠便洗了一把脸,穿上一件干净的衣服,挺着一个大肚子和周闰生上路了。    赵家大院被整改成一所高小的学堂,进进出出穿梭着衣服上打满补丁的孩子,他们背着“的确良”缝制的书包,每个书包里都装着一只鼓囊囊的花袜子,里面塞些铅笔小刀和橡皮之类的文具,这是一个以花袜子充当文具盒的年代,孩子们的脸上荡漾着笑容,他们走进赵家的大院,在少爷养鸽子的大房子里朗声诵读着李绅的《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那些鸽子被赶上了天空,老爷、少爷和少奶奶则被赶下了牛棚。    蚂蚁在地上爬,苍蝇在眼前飞,周闰生随意的跺上一脚,便踩死了一纵队向前进的蚂蚁,他紧跟着拍出一巴掌,又击落了正在飞行的三只苍蝇。蚂蚁和苍蝇的路线向着牛棚,周闰生也去牛棚。    牛棚里拴着一个呆滞的胖女人,和一个栽进粪堆里的老头子,他死了,是被牛粪熏死的。传说牛粪散发出的一种气味能使蔬菜快速的生长,但也可以导致一个呼吸短促的老人快速的死亡。这一传闻终于被周闰生亲眼目睹了,这令他十分满意,便去抓了一把浓稠的粪便,抿在胖女人的脸上和嘴里,然后他像一个街头的泼妇一样尖叫了两声:“打倒地主老财!打倒王八和王八蛋!”一旁傻站着的耕牛被他吓得连放了一串响屁,扑嗒扑嗒拉出一堆新鲜的粪便来。    小翠在街上,她看到了赵家少爷戴着一顶纸糊的高帽子,因为眼瞎的缘故,他被一群人满大街满小巷的推赶着。一阵风吹来,那帽子竟被刮到了临街的屋脊上,被瓦松挡在上面,不动了。有人上前劈里啪啦的掴上赵不凡一顿耳朵,掴得满嘴吐血。他便用胳膊护着脸,趴在了地上,将屁股高高的翘着。又有人上前踹他的屁股,直到将他踹得屁滚尿流稀巴烂,这群愤怒的人才一个又一个的散了开去,寻找新的批斗对象去了。    小翠跑近他的跟前,赵不凡便爬到了小翠的脚面上。    小翠喊了一声不凡哥哥,赵不凡突然把耳朵竖直了,并将整个鲜血淋漓的脑袋举起来,嘴里咕哝着:“鸟叫,有好听的鸟叫!”    小翠又喊了一声不凡哥哥,赵不凡头一歪,便死去了。他仰着面,嘴角处还绽放着一朵天真的笑容。
    靠,不会是真的吧?老雾现在正写着一个《米兰花香》,呵呵,不过没有你写的好啊  
  雾兄好,好象网易还有一个朋友在写《兰花草》。。。    有机会拜读一下《米兰花香》!
  8     小翠的故事应该结束了,当讲到赵不凡好不可怜的像只过街老鼠似的被镇压在路面上的时候,我认为这个故事就已经告一段落了。我之所以将赵不凡的街头遭遇写作是一种被镇压下的结果,一是考虑到小翠对这件事的反应,或者“镇压”两个字更容易使她所接受,含蓄、内敛、且将事实公布于众!二是突然联想到由古自今历来与镇压有关的典故,它是一种暴力的象征,其结果往往需要有人去作出牺牲,或大或小,譬如成千上万的黎民百姓,譬如一个赵不凡。我试想过以小翠脸颊上流淌着的两行清泪来作为结束这个故事的创意,因为从小翠的神态表情上不难发现,曾在某年某月,她与赵不凡之间应是有感情的存在,或者建立在一种苦难之上,或者并不被少女时期的小翠所发现罢了。当这段爱情故事像块小石头一样由小兰母亲的手中掷进女儿心湖的时候,会荡起怎样一番不平静的涟漪呢?而这又能作为小兰离开我的理由吗?我觉得不可能,因我不是周闰生,他对小翠的爱充满虚假,他所谓的爱就是一个弥天的大谎言。而我和小兰,没有任何的隔阂与代沟,我们曾那样深爱着彼此。但就在小兰听完母亲讲的这个故事之后,她竟放弃了对我的爱,似乎这样做便可以使她的母亲含笑于九泉之下,似乎是这样的,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然而,就在我准备对小翠的故事打出剧终字幕的时候,一个孩子却闯进了故事里,他奔跪在死去的赵不凡的身边,用一种绝望的童腔叫呐着,声嘶力竭的样子:“爹——爹啊——你怎么了?你快起来,我爷死在牛棚里了,你们为什么都不要我了?”他哭的很感人,甚至比挺着大肚子连弯腰能力都已丧失的小翠,甚至要比她所流出的眼泪都更具有感染力和同化力。那么,我便不可以再去做一个麻木不仁的导演,且让这个故事顺其自然的发展下去吧!     9    赵不凡死了,有个孩子跑来为他哭丧,那这个孩子肯定就是富贵娃。    富贵娃一身白皙的皮肤,个头不高,身子敦圆,他跪覆在地上,就像一个悲伤的大冬瓜。他需要同情和怜悯,于是他的哭声便很响亮,有一个人被他召唤来了,那人朝着他爹的躯体上啐了一口痰,然后一把抓着他的后腰带,将他高高的揪了起来,嘴里念叨着:“王八生下王八蛋,王八蛋生下的崽儿叫什么呢?王八羔子?富贵娃啊富贵娃,你爷那老小子当年给你起乳名的时候,可没让你今天像条可怜虫一样在大街上丢人现眼呐!”     一旁的小翠狮吼了一声:“周闰生,你还是不是人?”    人?什么是人?一撇一捺就是人了?周闰生不是人,赵老爷不是人,不凡少爷不是人,即便是人现在也只能是个死人,还有小翠自己,她过得是人的日子吗?如果是人就必须要过非人的日子,那么做个畜生又有何不可?    周闰生松开了半空中的手,任富贵娃重重的摔在他爹的躯体上,然后冲着小翠讪笑着:“嘿嘿,我姓周的是个畜生,不知道吗?你这个多事的婆娘,刚刚见过自家男人,就敢提着嗓门跟我说话了,是不是?老子这就送你去阴曹地府,陪着你的瞎眼男人去吧,省得他迷了方向,找不到投胎的路!”    周闰生不轻不重的说完这番话,便把一只脚踹到了小翠的大肚子上,将她踹倒在地!血,到处都是血,不光小翠的双腿间和屁股下,整个天空一片血染的红光。    待到这片红光慢慢的散了开去,有一头骡子,拖着一辆板车,在崎岖不平的官道上向着山中驰去。它的脖颈里挂着一个铜制的铃铛,一路上发出很悦耳的声音:“叮叮当…呤呤当…”    小翠没有死,就躺在这辆骡车上,但她肚子里的第二个孩子掉了。周闰生不只带了小翠一个人回来,还带回了富贵娃。这个孩子似乎很怕他,躲在车里一动也不动,连哭都不敢发出声来。至于孩子的娘,那个牛棚中被像牲口一样牢牢拴着的胖女人,之后的遭遇便不得而知了。    富贵娃来到周家不到两年光景,就在周闰生的毒打和恐吓下,变成了一个大傻子。    小兰有个哥哥,也是一个大傻子,不过名字不叫富贵娃,她哥叫莫磊,村里人全喊他石蛋。    我第一次邂遇小兰,就是因为石蛋的缘故,或者我与小兰,冥冥中注定着一场蜜蜂引路的缘分。那时候,我刚来小兰她们村子一个多月,这里的大人和孩子都在刻意的疏远我,他们怕我,竟然会怕一个蜂佬?似乎和我说上一句话,就是一次毛骨悚然的经历。若有人提到蜂佬两个字,会让他们的神经突然的绷直了。或者那些有着淘气孩子的家长们,在于孩子的教诲中,他们会将我和野狼、黑瞎子、老猫之类的怪物联系到一起去,他们会对孩子们说:“再不听话,就送你喂了蜂佬吃…哭吧,一会儿打算把你扔出窗子,小心被蜂佬叼了去…还敢捣蛋,喏,蜂佬来了…”套用了这些样板语言,在教养孩子的时候往往会很管用。当然,这只是我的假想。    有一天,我的一只小蜜蜂,左飞飞,右飞飞,在返回蜂场的时候,被石蛋发现了。他可能将这只蜜蜂误以为是一只金黄色的大苍蝇,便很是兴奋的尾随上来,左追追,右追追。快到蜂场的时候,他对蜜蜂作出了抓捕的举动,要么是他在兴奋的时候,手舞足蹈的幅度太大,以致于被蜜蜂狠狠的蛰上一下,手指间顿时冒出一个大伤包来。    那天我在帐篷里看书,是一本《新·旧约》。我本人并不信奉上帝,但在出狱的时候,被号子里的一个基督信徒热情的塞进了我的提包。他说,主已经给了你全部的自由,出去吧,记得要好好的做人!上帝曾为你关上了一扇罪恶之窗,现又为你打开了一扇信仰之门。记住我的话,这是主耶和华说的。我嘴里没吭声,心里骂了一句:狗屁!主把你关进了监狱,就是让你来这里散福的吗?     石蛋被蜜蜂蛰伤之后,哇哇的大哭起来,我出去的时候,他先是蹦蹦跳跳的甩着指头,然后看有人来了,便躺在地上打起了滚。    有一个少女从树林里跑了出来,怀里抱着一把铁锹,远远的喊着:“蜂佬,再敢靠近我哥,就和你拼了。”    这个少女就是小兰,她的声音很动听,也很凶恶!
  10     天空很蓝,有几朵云挂在上面,云是彩色的。因为彩色的缘故,中间翱翔着一只鹰,它伸展开的翅膀一动不动,像一只黑色的风筝,轻逸,潇洒,静静的划过眼帘,不留下一丝痕迹。     我仰着面,矗在一个地方,无奈的摊开两只手臂,被小兰撑着一把铁锹,和我对峙着。她的眼睛大而明亮,掩盖在淡淡的刘海下面,并时而扑朔着眼睫,久看使人入迷,于是我便仰面看天。多少时候,我常常忆起这双眼睛,这双曾生动鲜活的给我注入了太多能量的眼睛,她使我对破旧的生命有了更崭新的企及,使我一度从某种阴影下能够自由的舒展开颓废的心绪,我便说:“小兰,你的眼睛真好看。”小兰揪着我的一对大耳朵说:“你的嘴巴也好甜。”这又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翻遍记忆,最后从一个漆黑的角落里将她撷起。这是一个夜晚,山风习习,草虫唧唧。在这个晚上,小兰赞过我的嘴巴甜,我便用甜甜的嘴巴吻了她,这是我和小兰的第一次接吻,羞红了她的脸颊,也羞红了月亮。我在红月亮下背诵《雅歌》,背诵给我的小兰听。     我的佳偶 你甚美丽 你甚美丽   你的眼在帕子内好象鸽子眼   你的头发如同山羊群卧在基列山旁     小兰有着一头长长的秀发,散开的时候瀑布般泻过腰际,但她喜欢把满头的长发束起来,用一条白纱巾束成马尾状,走起路来,那马尾里就好象钻了精灵,在她的身后顽皮的跳来蹦去。     你的牙齿如新剪毛的一群母羊   洗净上来 个个都有双生   没有一只丧掉子的     小兰的牙齿不像新剪毛的母羊,一颗颗洁白而又光亮,像海滩边被细沙浅浅掩埋的贝壳。记得服刑期间,秋莲探视我的时候,曾给我撇下这么一串被用红线穿连起来的贝壳,说是戴在脖子里撞晦运。远离大海生在农村的妹妹从哪捡来这么一串?她没有说,但我心里清楚。有个水手之前给我写过一封信,附着一张照片,是一个挺帅气的小伙子,除了脸庞被海风吹得略显的暗红。信中说,他是在看杂耍的时候认识的秋莲,当时妹妹正耍着一套花枪,我家的猴子绕着人群敲锣,我爹在收钱。妹妹不但人长的漂亮,还练就了一身绝技,空翻身、折腰、顶碗、走大绳、耍花枪、舞剑弄刀…而这个水手从小就喜欢听一些侠客的故事,比如大刀王五、燕子李三…妹妹在他的心中,无疑就成了一位现世的侠女,他很努力的去追求妹妹,并且获得了妹妹的芳心。他之所以给我写信,是希望通过信笺的方式取得我的认可,因他在我爹那里已经碰上一鼻子的灰土,而毕竟我又是秋莲的哥哥。他说,虽然当哥哥的在监狱中坐牢,但很令他敬重,因他从妹妹那里听过我的遭遇,或说是我的故事。他的信写的很长,使我不难从信中读出他的真诚。于是我便回信给这个水手,祝福他和妹妹能有一个美满的未来。至于那串贝壳,因它毕竟精美,最后被我戴在了小兰的脖颈里,使它和小兰的牙齿一起闪亮着。     你的唇好象一条朱红线   你的嘴也秀美   你的两太阳在帕子内如同一块石榴     小兰被我吻她的时候,紧紧的闭合着双唇,对我作出这样的举动很是害怕,她几乎要从我的面庞中逃开,但又瘫软的失去了逃脱的力量,最后任由我的舌头撬开嘴唇和牙齿,任由充满爱欲的两条舌头卷贴在一起,这之前小兰和我都不会接吻,于是她的脸颊很烫,使我能够快乐的感受到她的羞涩。     你的颈项好像大卫建造收藏军器的高台   其上悬挂一千盾牌   都是勇士的藤牌     小兰的修长的脖颈处有一条疤痕,是一条刀疤,在腭下,若不侧头仰看很难发现。当然这不是手持藤牌的勇士们所留下的痕迹,她从没告诉过我这条疤痕的来由,后来听一个山上的猎人说,这条刀疤是小兰的父亲留给她的,她的父亲曾用一把菜刀迫胁着小兰去答应一件事情,几乎要了她的命。     你的两乳好象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对小鹿   就是母鹿双生的     小兰的双乳用一条红绸紧紧的纡裹着,整整围了三圈,这是山中的一种风俗,当这里的少女们嫁人之后,红绸便要换成白绸,借以表示一种身份的转换。小兰曾在我的眼前,解除了这条红绸,使一对小鹿从百合花中蹦跳出来,这对母鹿双生的孩子,在我的眼前显得格外的活泼与天真。小兰便说:来吧,要我吧,我的身子是你的!     我的佳偶 你全然美丽   毫无瑕疵     我伸出一对粗糙的手掌,向着小兰的双乳,绕着她的身子,一圈,两圈,三圈,为她又裹上了这条红绸。是的,我的心爱的小兰,你全然美丽,毫无瑕疵!    
  一直跟着看
  11     所罗门的歌,是歌中的雅歌,也是爱情的摇篮曲。我一字一句的背诵它们,小兰便睡着了。她听着我的声音,枕着我的膝盖,睡得香甜。有夜间的露水挂满她的发稍,一粒粒晶莹剔透,光润无暇,如是小兰那微妙香洁的梦。我的睡美人啊,在梦中,可否有我的出现?我俯下头,去吻小兰的额。然后,便有一个声音遥遥的从村落里传来:莫兰--莫兰--你--在--哪?     是石蛋。天晚了,他在寻找妹妹。     小兰全身怔动了一下,从梦中醒来,她拢起两只小手勾着我的脖颈,小声说:“抱我起来,哥在喊我回家呢!”     小兰的身子很轻,像片羽毛。我时常抱着她,在河畔跑来跑去,听她欢快的笑着。她的笑声四面飘摇,最后撞击在远远近近的山壁上,绕着山谷萦了几圈全又返回来: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咯… …     “听啊!山的女儿在唱歌。”我说。小兰便止住了笑,果真唱起一首歌来。     嗦罗罗--罗罗噻--噻罗罗--罗罗呦—     哥哥的一寸眉峰   妹妹的一繖鸾翔   哥哥的一樽柔情   妹妹的一湾清酿     哥哥哟--   莫教鲜花空开放   妹妹呀--   莫教明月空明亮… …     这是一首男女对唱的情歌,从小兰的唇中涌出,好像一丝清泉,珠玉飞溅,叮淙有声;又好像一缕轻烟,缭绕曳荡,婉转可听。     小兰说:“你要学会它,和给我听。”小兰说完这句话,马上便后悔了。她拥紧我,将我像个可怜的孩子似的,贴在她的瘦小的身子上,连连的道着不是。的确,小兰让我唱歌,如一把利刺正中我的痛处。因为我有一副沙哑的嗓子,不是天生的,它和我爹有关。换句话说,我的嗓子是被我爹用三碗辣椒水灌瞎的。     我爹之所以灌瞎我的嗓子,是因为我的记忆力非常之好,听起来有点玄乎。在当时,流行着一种“鼓锣哼”的民间文艺,勉强算是戏艺的范畴吧!伴戏的乐器很简单,就一副架子,上端一只小平鼓,侧挂一口破铜锣。表演者左手持鼓槌,右手捏锣棒,自伴自唱。说是唱,实则是哼,任何一出戏,均用嗓子哼出来,并且哼的越沙哑,便越是被人叫好。“鼓锣哼”也有哼词,全是一些逗人开笑的段子。而这些段子,无论长短,若被我听过一遍,定能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的全记下来。唯一不足之处,我的童腔过于响亮,被我哼出的戏词,会和哨子一样刺耳。我爹脑筋一歪,立马拧出一个赚钱的坏心眼来。他把我捆在床上,用筷子撬开我的嘴,生生的灌下三碗辣椒水,灌得我连惨叫的声音都发不出来,流出的眼泪也全是辣的。半年后,我便成了当地年纪最小的一个“鼓锣哼”表演者。     这段往事我曾讲给小兰听过,当然,她的失言无非想与我合唱一首情歌罢了。我自然不会去怪罪她,哪怕心底的创伤再痛再疼。我对小兰说:“你唱歌,我用‘鼓锣哼’来和你一段吧?”     小兰先是摇摇头,后又点点头,我知道,她心里难受,是为我。     我挎了一下小兰的鼻子,佯出一张笑脸来:“呵呵,给你哼一出《货郎翻箱》吧?来听听我这个小货郎是怎样赞美莫兰小姐的!”     “莫兰小姐?我?”小兰瞪大一双水汪汪的眼睛。     “是啊!不准说话了,因为没有乐器,哼出的段子肯定失色不少,你要认真听哦!”     小兰托着下巴,竖起耳朵,不再吭声了。     “话说,莫兰小姐在闺楼里打扮一番,下了梯阶站在门口喊道:小货郎,把你的挑子往这边担担,姑娘我要买上几件喽!小货郎一听是个姑娘的声音,只见他上一眼下一眼高一眼低一眼上上下下高高低低看了人家姑娘三八二十四眼半!有的同志说了:三八二十四是老对头帐啊!你整出个三八二十四眼半?这半眼是咋说起的?来问不知,详悉交代:就在小货郎看罢姑娘三八二十四眼之后,继续要看那四八三十二眼的时候,猛然间飞过来一只蠓虫,日咛咛咛钻进了小货郎的眼里去,小货郎啪得把眼挤了一下,这一挤眼,就算半眼。你快看那姑娘,人家长得好,漂亮的很。你看她那头、她那脸、她那鼻子、她那眼,樱桃小口一点点,杨柳腰赛过天仙,不洗手,擀面片,不饿也能喝上十来碗。人家恁漂亮的姑娘要买几件小货郎的小商品,小货郎自然美滋滋的应了一声好哇,便担着挑子三步并两步的跑上前去,他刚迈出几步,扑通一下就摔了个癞狗啃屎满地找大牙,你道是惨还是不惨… …”     我的词还没哼完,小兰便乐开了花,她笑啊笑啊,笑着笑着眼眶中竟然啜出了一些泪水,最后呜呜的哭起来。    
  问候!烟火和碎片握手。。。
  12     一个太阳照亮了整片大地,一支火把仅仅照亮着一条小路。     太阳只有一个,火把可以点燃无数;太阳从不在夜间升起,照亮夜路的依然是一支支燃烧的火把。     以上文字我有意突兀火把,因我的眼底正映跃着一支火把的光焰,在贯通蜂场与村落之间的一条小路上。持火把者是石蛋。他的喊声越来越近:莫兰--莫兰—     小兰锤了一下我的胸膛:“快,哥找出了村子,想多陪你一会儿,看来都不行了。”     我抱起小兰,朝前走了几步,然后放下她。我不想说话,舍不得打破这份宁静。     小兰拉着我的一只胳膊,摇了摇,又甩了甩,戏谑的说:“我的良人哪,你甚可爱!我们以青草为床榻,以香柏树为房屋的栋梁,以松树为椽子…嘿嘿。”     顽皮的小兰,她在逗我开心呐,她感应到了我对她的眷恋。     小兰继续道:“我的良人,你在男子中,如同苹果树在树林中。我欢欢喜喜地坐在你的荫下,尝你果子的滋味,觉得甘甜。你带我入筵宴所,以爱为旗在我以上。求他们给我葡萄干增补我力,给我苹果畅快我心,因我思爱成病。你的左手在我头下,你的右手将我抱住。还有我的石蛋哥啊,我指着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嘱咐他:不要惊动,不要打扰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和我暂时的分开…嘿嘿。”     我笑着去挎小兰的鼻子,又捏了捏她的下巴。     “背诵的对吗?嘿嘿。”     “嗯,快回吧!天黑,要照顾着哥,他走路跌撞。”     “好嘞!”     小兰扭身去了,她的背影略显得佝偻,像一株风蚀的小草,随着那支火把的光芒,渐渐的,被湮没在苍茫的夜色中去。    13    小兰有个小她五岁的妹妹,在我来到她们村子后的第三年,业已十三岁了。妹妹名叫花儿,听小兰说起过名字的来由,当年她的父亲极想要个儿子,便在孩子未出世的时候提早起了名字,莫儿。后来看是女儿身,叫起来又实在拗口,于是便将“莫儿”中间串了一个“花”字,全名莫花儿。    小兰和我幽会的第二天,一大早,花儿便跑来蜂场,冲着帐篷凶恶的叫着:“蜂佬,出来!听见没有?赶快给我出来!”声音很熟悉,和初时的小兰一样,怀里抱着一把铁锹,那架势分明是要和我决出个雌雄高下,使我不得不连滚带爬的来到女孩的眼前,听她说明事端的究竟。    “昨晚我姐是不是和你在一起?”    “怎么了?”    “还敢问我怎么了?因为我姐和你在一起的缘故,她回去后,把我娘给活活的气死了。”    “怎么会?”    “你?”花儿恨紫了脸,她没动铁锹,嘴里只呼哨了两声,便有一只黑狗从她的身后蹿出,迅猛的,两排锋利的狗牙噙住我的左大腿,将我拖倒在地。    有句俗语是这样说的:自己的灾气,躲也躲不过;别人的福气,抢也抢不来。    黑狗毕竟是条牲畜,比不得人,下嘴也没有深浅。花儿看我躺在地上,双手抱着大腿,血从指缝间渗流出来,忙去吆喝她的狗,最后连人带狗一块儿吓溜了。我仰面躺着,早春的太阳很温和,光线也和煦,不过云很少,并且飘得太高太远…     三年前,小兰曾抱着同样的一把铁锹,敌对过我。那天的空中翱翔着一只鹰,它飞得很潇洒,很轻逸。我向往做一只鹰,在高处展翅,在云中穿梭,逃离小兰的眼睛,我怕她的敌视,那种眸光甚至能够穿透一个男人的灵魂,她捆绑着我的身体,如一只被粘贴在冒烟的冰块上的蚂蚁,在极度的寒冷下绝望的挣扎着。    对峙…    宁静…    石蛋本在我与小兰之间打着滚,闹腾着。但看到这情形,竟一个人从地上爬起来,捂着肚子笑了。他可能觉得妹妹很勇敢,或者觉得我比他更傻,总之,他被笑得完全忘却了指头上的蛰毒。    小兰扔下铁锹,冲着石蛋说:“哥,蜂佬咬你么?”    “咬?”我觉着纳闷。    只见石蛋举起一颗硕大的脑袋,在空中觅了两圈,最后将域光锁定在一株香花槐上。    香花槐是花科的一种富贵树,开花晚,花期短,一年盛开两季,一株可同时绽放四五百朵红花,并且花姿艳丽,香气四溢。有圣人曾云:春夏山林赏美景,香花盛开别样红。    我和小兰顺着石蛋的视线望去,只见眼前的这株香花槐,它正值花期,大大小小结满了苞蕾,有盛开的,也有萎败的,总之非常壮观。在香花槐的周围,招惹来了成群接队的蜜蜂,你追我赶我飞它撵,摩肩而去接踵又来,这群勤劳的长着透明翅膀的小东西,它们正乐此不疲的忙碌着。    石蛋说:“喏,就是它们!其中有一只刚刚咬了我。可疼呢?”    “疼?被蜂佬咬到你会更疼!”小兰吓唬他。    我转身回来,有种被人掴了嘴巴子的感觉,火辣辣的疼,但还不知疼在哪儿?也许是脸上?或者是肚子?又似乎疼在心里?     “蜂佬,站住!”    “说吧?还怎么着?”    “我哥手上的蛰毒要紧吗?”     “在外面等着,我拿点药给他敷上。”    等我再出帐篷的时候,石蛋已经跑了,沿着河道,去追一只黑色的蜻蜓。    “是啥药?”小兰问我,她的语气已缓和了许多。    “蜂凝膏。”    “管用吗?”    “管。”    “要钱吗?”    “不用,拿去吧,以后别跟我拼命就成。”    小兰笑了,其实小兰笑着的时候最漂亮,像一棵芬芳的香花槐。     
  14     女人的笑容如果凝结,不同于冰,不易于融化。用热情燃烧她,极有可能化作灰烬,化作成千上万的形同蝴蝶的粉蛾,你能想象吗?我的顽皮的小兰,篡改圣经的小兰,已被受到了惩戒,上帝收回了她在这个世上“笑”的权利。从那个温热的卿卿我我的夜晚,随着一个火把的光焰,小兰从我的怀抱中走开了,同时带走了所有的欢声和笑语,使我又回到三年前初到山村时的生活状态中去,一个人,冷冷清清。我唯一获悉的,便是小兰的妹妹花儿带给我的一个不幸消息,小兰的病重的母亲去世了,由于我与小兰交往的缘故,一份偏执的爱情折杀了一个母亲的寿命。花儿因此记恨给我的创痛,在事后了一个多月,伤口已开始渐渐的愈合。但心底的创痛,被思念像疯狗一样连啃带拖的撕剥中,已是鲜血淋漓,倍受凄惨。我的小兰却终究没来过问一句或体贴一声,这使我不得不去怀疑之前与小兰的爱情故事有否发生?或者只是一场梦被我如痴如醉的做到了今天,然后才懵懵懂懂的,伤心的醒了。     梦醒后,陪伴我的,只有四十六箱的小蜜蜂。     我感到异常的孤独,白天看书,看《飘》、看《白痴》、看《罗生门》、看《悲剧三种》、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但却不敢看《新·旧约》,怕被 《雅歌》刺穿耳膜,怕失去了听取小蜜蜂嗡嗡鸣叫的功能。倒是夜晚的月光依旧婆娑,河水依旧琤淙,我知道,我所需要的不是一种浪漫的氛围,而是一个真实的爱人。有爱人的地方,即便刀山火海狼巢鬼穴,我和我的爱人守护在一起, 就是最大的浪漫。我们在刀山上对歌;在火海中跳舞;在狼巢里接吻;在鬼穴下同眠…但在缺乏爱人的一种氛围里,被月光的勾勒下,于河水的映照中,我似乎成了一具惨淡的抽象的雕塑,没有表情,没有声音,甚至连生命亦如指间流逝的粒粒沙子,如光束中飘飞的细微尘埃,从我的躯壳中将灵魂丝丝缕缕的抽干,全都毫不眷恋的远我而去。这便是爱情的磨难,这就是小兰在我肉体与思想中创造的神话,这应是《雅歌》故事的起源。     我的佳偶在女子中   好像百合花在荆棘内     乃是关锁的园   禁闭的井 封闭的泉源     你园中所种的结了石榴   有佳美的果子   并凤仙花与哪哒树     有哪哒和番红花   菖蒲和桂树   并各样乳香木 没药 沉香   与一切上等的果品     你是园中的泉 活水的井   从黎巴嫩流下来的溪水     上帝创造了人,人创造了爱情,爱情创造了思念,思念创造了折磨。归根究底,今天我所受到的折磨应去怪罪上帝,而不是小兰,尽管有人说过上帝是用来恭维的。     那些经常喜欢以上帝的名义说话的人啊,我有一个弱智的问题想要请教他们:是上帝创造了人?还是人构想出的上帝?告诉我…     当然,前后两者的目的浅而易见。上帝造人无非是要做万物的主,而人造上帝应是出于一种种棵大树好乘凉的考虑吧!因此,我不信奉上帝,尽管《雅歌》很唯美。倘若“信奉”是人活着必要的一种精神需求,那么,我只会去信奉小兰,她是我思想上的主,心中的树,小兰就是我的上帝!    
  老兄 节日快乐!
  15     上帝不说话,我找说话的人去,他住在山上的一片丛林后面,是一个老猎人。     老猎人虎狼熊豹啥都敢捕,听他说,年轻的时候还干掉过一个日本鬼子,因此,老猎人不怕我,尽管我是一个劳改释放犯,尽管我有四十六箱的会蛰人的小蜜蜂。     我沿着崎岖的峡道迤俪前进了半个时辰,最后穿过一片郁郁葱葱的灌木林,便看到了百米以外的一间杉木构筑的房屋,接下来,我要小心翼翼的向它靠近了,因为在这周围,处处步满着猎具,上有罗网,下有陷阱,草丛中有夹卡,树藤边有拌绳...老猎人就住在层层机关围护着的小木屋中。     近前了,小木屋的门鼻上拴着一把铁锁,老猎人不在,应是进山了。我感到很遗憾,因为错过了一次和他一起捕猎的机会。我坐在一截儿树桩上,通常我都会坐在这里等他回来。     我喜欢相处老猎人,因为他很会讲故事,而每次来寻他,均会讲一个新奇的故事给我听。事实上,在这之前我仅仅来过三次,也就是说,我只听老猎人给我讲过三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老猎人讲了自己是怎样把那个日本鬼子给干掉的。     当年,小日本以三光政策侵犯中国的时候,年轻的猎人,他的家乡也在日本兵扫荡的范围之中。有一个鬼子,端着一把钢枪刺刀,闯进了他家的小院。小院的墙上靠着一排苞谷杆,猎人的老婆和三岁的儿子就躲在这堆柴火的后面,他身子利索,则爬上了房梁。小鬼子四下瞄了一圈,没找到人,便翻箱倒柜的搜罗出一些值钱的物品来,临走的时候,被他发现了门楣上挂着的一个手编笼子,里面圈养着一只野兔,这是猎人从外面捕回来的,权作给儿子玩耍的一个小东西罢了。小鬼子扬起手将兔笼捧了下来,吧咂着口水,嘴里还叽哩唔啦的咕哝着,一副沾沾喜的样子。笼子里的野兔被他吓得吱吱乱叫,猎人的儿子听到小兔子的叫声,便挣脱了母亲的手,从苞谷杆后面钻了出来,哭着朝鬼子要还自己的小兔。那鬼子兵一看跑出个孩子来,马上朝着柴火中连放了几枪,猎人的老婆便随着一排苞谷杆子倒了出来,在地上匍匐着,向着她的儿子爬了几步,很快就死去了。不解事的孩子这才晓得害怕,跑回来拽着妈妈血泊中的五根手指,哭喊着。他刚哭喊两声,整个身子就被一把刺刀从后心挑了起来,在半空中像个受难的小天使,细短的一对胳臂翅翼般朔动了几下,就僵硬了,除了后心的刺口向外喷溅着血雨,淋透了鬼子以及他的整根钢枪。这个狗日的,只见他用力一甩刺刀,于是可怜的孩子,他的瘦小的尸体被像投手雷一样抛出了院墙的外面去。小鬼子腾出一只手掌来,他用袖口捋了一把狰狞的脸庞,挟着满身的血腥,准备出门了,刚跨出门槛,又被一泡尿给憋了回来。小鬼子在茅房里的石墩上站定,解开了裤门上的纽扣,狗日的竟然还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撒尿。得意的鬼子刚尿了一半,就被人揣中屁股一头栽进茅缸里,是愤怒的猎人。他趴上前,死死的摁住鬼子的头盔,将他溺死在屎尿中。     之后,老猎人便逃进山里,孤单单的过上了打猎的生活。       16       捕蛇者说。作者,柳宗元。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     老猎人讲的第二个故事也关于捕蛇,不过有点妖魔鬼怪的味儿,怎样来评价呢?一句老掉牙的开场白,拖出的一段新异的传说。我曾拿它讲给小兰听过,本不怕蛇的女孩之所以怕蛇缘由与此。有一天,在离蜂场不远的河边,我正教着小兰怎样去赤手捕捉泥洞里的螃蟹,她突然说:“快看!一条小花蛇缠住了一只大青蛙,真可恶!”小兰刚说完,便从水里摸出一块鹅卵石来,勇敢的砸在河堤上,小花蛇滋溜一展身,吓跑了。只见脱了束缚的大青蛙,在草丛中连跳了三下,也没了踪影。那个时候的女孩尚还不知怕蛇,毕竟山里的蛇太多,见多则不惧。但在听罢故事的一天下午,我送女孩回家的路上,有条青鳞红斑的大蛇被骡车的轱辘辗碎了头部,横死在我与小兰的眼前,她竟被吓得尖叫一声,连忙躲在我的身后,最后由我背上她,跨过死蛇的拦障,才使小兰吁出一口长气来。一个捕蛇的故事,使得女孩谈蛇色变、见蛇心惊,真的有那么可怕吗?还是先听听老猎人讲的这个故事吧!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长白山上的一片原始森林中,蜗居着一条大蟒蛇。千百年来,集天地之灵气,取日月之精华,纳山河之祥瑞,拢林洲之丰盈,竟然修炼出一些道行来。它摇身一变,男人、女人、大人、小孩,随其心念,欲变即成。     长白山下,来了一家猎户,父子俩,专以捕蛇卖胆为生。二人的捕蛇手段,乃祖上传授,仅仅几把草刃而已,器械简单,方法怪异,将草刃按蛇蟒的行迹埋下,其柄牢固于土中,刃朝上,由浮土碎叶掩之。若蛇蟒游过,开膛破腹,必死无疑。     这对父子傍山住下不到三年,便将大山周围的蛇族捕杀的所剩无几,剩余的,也全爬进深山中去。蟒蛇精得知此事后,怒不可遏。于是将自己变化成一个老太婆,走出长白山,叩开了猎户家的大门。     来者表面祥善,捕蛇的父子当然要毕恭敬止的摆茶施座,然后这才探悉客人为何干而来。老太婆说:“我家住在山后,那里常见一条巨蟒,祸害当地牲畜,因听说父子二人的捕蛇技艺精妙高超、无以伦比,便绕山越岭前来请身劳驾。”听老太婆这样一说,便明了蟒蛇精的心机,看来它是要和二位捕蛇者斗法呢!而捕蛇者最来兴致的事情莫过于有蛇可捕,当然兴高采烈的应允下此事,和老太婆说好三日后便动身前去。     长白山的后面,老太婆忙罗一天一夜,凿起了一座简陋的小石屋,留下的时间,便养精蓄锐,专等送上门来的捕蛇者,它要为死去的同族报仇呢!     三天后,捕蛇者果然来了,老太婆邀父子俩居于小石屋中。夜晚,老太婆询问二人捕蛇之法,子说:“我们带来了草刃…”父接着说:“共三把,明天一大早将三把草刃分开安置在巨蟒必经的峡沟中,按蛇身游动的趋向下刀。”子又说:“等着吧,那巨蟒必死于刀下!”听得老太婆恨不得嚼碎牙齿往肚子里咽。     待到第二天早晨,老太婆殷勤的为父子二人烧出一锅米粥来,对他们说:“喝吧,填饱肚子好上路。要多加保重,小心被巨蟒取了性命!”父子二人迟疑了一下,老太婆怕露出破绽,忙自顾的从地锅中盛出一碗米粥,咕咕噜噜的喝起来。捕蛇者便不再多想什么,每人喝了一碗粥,之后上路了。剩老太婆一人在石屋中狺狺说道:“哼,两碗米粥权做清洗你们二人的肠胃,干净了身子,等着我去生吞吧!”     莫约过了半个时辰,想必捕蛇者已下好了草刃,老太婆便现出原形来,沿着山畔的峡沟,向父子二人挑战去了。     蟒蛇精在峡沟中游得异常缓慢,它在寻找草刃,凭着法力,借着神眸。当它发现第一把草刃的时候,远远的,捕蛇的父子俩就潜伏在山冈上,他们同时也窥见了巨蟒,这条数尺长的大怪物着实把二人吓了一跳,更令他们魂飞魄散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巨蟒拖着笨重的身子,竟然轻易的绕过了第一把掩藏的草刃,随后是第二把,第三把,均被它一一给错身躲开了。这还了得?父子二人此时哪还能沉得住气,跳起身来拔腿就跑。     蟒蛇精一看捕蛇者撒腿要逃,自己业已躲过了三把草刃,便力张着血喷大口,直冲着父子二人飞身游去。只听见滋滋滋一溜哨响,蟒蛇精的腹下竟然多出了第四把草刃来,并且已划开了它的半截身子。它感觉着浑身一阵疼痛,忙奋力向前挣脱开去,又是“嚓”的一声,从头到尾,它的整个身子便被草刃给开膛破腹了。两个捕蛇者辗转回来,他们惊呆了。因为被草刃开破了的腹腔部位,在巨蟒的身子下面,洒落着一地的米粥。至此,二人才恍然顿悟,原来老太婆是一条蟒蛇精啊!多亏了父者的精明,在夜间的谈话中藏匿了第四把草刃,若不是,父子俩此时还不做了那巨蟒的腹中之物?也怪蟒蛇精心高气傲,没将捕蛇者放在眼中,一心想与二人斗法,好让他们死个心服口服,结果反丧了性命。     老猎人的捕蛇故事讲完了,不知别人听后有何反应?总之,我听后的反应是目瞪口呆,而小兰听后的反应是心惊胆战,你呢?       17       如果有个孩子,名字叫“狼噙”,你听说后会不会很惊讶?他的父母怎么给他起了这样一个名字?就好比有户人家的看门狗,名字叫“贼”一样的奇怪。然而,叫贼有叫贼的妙处。假设有这么一天,这户人家招贼了,主人发现后,只用大喊一声:“贼——!”这样一来,把贼震慑在当场的同时,亦可以唤来名字叫贼的看门狗,是不是巨酷?每个人都有好奇心,那么你呢?想知道“狼噙”名字的来由吗?如果想知道的话,别急,慢慢的听我讲述给你,因为这就是老猎人给我讲到的第三个故事。     故事发生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季,大雪覆盖着视野,从近到远,由点至面,一片白茫茫。如此场景下,制造并主导故事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登场了。它是一匹狼,拖着一条冻僵的尾巴,在雪地里徘徊着。徘徊?狼不是人,没有人的风情雅致。因此,这匹狼极有可能是饿坏了,从山上到山下,从旷野到村落,它在寻觅食物,饥肠辘辘,甚至连报以一声长啸的力量都全权尽失。只偶尔的,或短促或沉闷的,冲着空荡荡的雪地干嘶两下,无奈而又绝望。     人在饥饿的时候,嗅觉通常会变的格外灵敏,狼也一样。最初,这匹饿急了的狼先是将鼻子伸入雪堆中,妄想借此勘探出雪层下面的食物。可过不了多长时间,当它的鼻梁上蘸满冰花的时候,冷气便像食物的味道一样凭借着它的嗅觉,吸入了肝肺和肠胃。可怜的狼,被饥饿和寒冷的折磨下,逆风仰起了长长的鼻子,终于嚎啕起来,悲惨状丝毫不亚于人:呜呜——呜呜——     大地沉默,天色愈来愈暗。     突然,北风中挟着一股烂熟的肉香,从一户人家的厨房里飘来,填充着冰天雪地的苍白。什么是暖色调?什么是人间烟火?这匹母狼马上抖擞出一身的精神,使灰色的狼毛从粘稠的雪水中重新一根根的竖直了。奔跑,前进,向着新生活。     厨房里,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怀里抱着未满月的弟弟,锅上一瓢水,灶下一把柴的忙碌着,她在清炖一只母鸡。她的母亲夜里病了,是发高烧,并且烧的很严重。她的父亲怕刚出生的孩子受到影响,便嘱托她一边照看母亲,一边照看弟弟。自己则顶风冒雪,请大夫去了。     厨房外面,饥饿的狼跳过篱笆墙,先是用鼻子拱了拱角落里刚刚褪掉的带血丝的鸡毛,然后把狼眼斜成一条线,趴着门缝窥进去。它张着嘴巴,舌头长长的伸在外面,锋利的牙齿上还淌着口水…     透过门缝,地锅里的火已经熄了。小女孩的左手端着一口青瓷碗,右手掀开锅盖,热气腾腾。她的弟弟被放置在柴草堆里,乖巧的像个布娃娃。整个房子里肉香流溢,密密麻麻的爬出门缝,钻进饿狼的鼻腔里,急得这匹畜生四条腿原地乱蹬,全身倚着门板蹭来蹭去。     小女孩盛出满满的一碗鸡肉来,重新筘住了锅盖。然后她从筷笼里捏出筷子,小心翼翼的,推开了厨房的门,给病榻上的母亲送去。     不一会儿,待小女孩返身回来,厨房里的情形把她吓傻了。水蒸气弥漫着整个房间,地锅上下到处是水。鸡汤里翻落着锅盖,地面上洒满了柴草,真真一片狼籍。小女孩冲进厨房,在柴草堆里扒找她的弟弟,扒来扒去,最后大哭起来,因为在她的手下,仅仅扒出了一套弟弟外裹用的小棉被来。     村里见多识广的老人们断定:孩子应该是被一匹狼给叼跑的。于是,全村子的人马上组织起来,扛枪携棍,沿着狼逃跑时候留下的足迹,一路追捕上去。     半个时辰后,他们追上了这匹狼,孩子竟然奇迹般的活着,他的一条腿被噙在狼的大嘴里,哭声微弱。噙他的狼侧卧在地,奄奄一息的样子,头颅已被滚水的鸡汤烧烂,皮毛上的血水结着冰棱。它的眼睛似乎也焌了水蒸气,一只眼球灰白,一只眼球血红。血红的眼球尚还可以渗透出一丝光芒来,但被赋予了感情的色彩,由饥饿、寒冷、疼痛、劳累、惊恐和哀求等等因素交织出的一种伤感,在瞳孔的逐渐扩散中,对求生的欲念也慢慢的变得模糊了。有个彪悍的男人冲上前去,将土枪对准这只血红的眼球,抠动了扳机:嘣——     狼死了。     什么是福大命大?     一个被凶残的狼牙噙过的,从饥饿的狼嘴里逃生了的孩子,他的父亲给他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狼噙。    
  问候心不可瞒,节日同好!    :)
  18     我是在天刚蒙蒙亮的早晨赶来老猎人住所的,那个时候东方的鱼肚白上漂着霞红,尚还有一些阴冷的山风沿着树梢从峡谷深处掠来。我用双手抱着膀子,但裤腿和鞋子最终没能逃脱草尖上的夜露,全给打湿了。转眼工夫,一缕阳光好似棉被一样,已从山顶铺展下来,柔和的,直到裹紧潮湿的我,渐渐的升温,乃至烘干,使我并不迫切的便获得了晨曦的温暖。于是,我将蜷缩的两条胳臂向着空中伸去,最后伸成了一个懒腰,并且清爽的“啊”出声来,借以释放一种早春的心情。有一只鸟被吓飞了,扑扑棱棱。     我去看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玩意。距我最近的地方,与树桩顶多五步之外,放置着一块椭圆形的石头,上面凿有一孔,略拳头一般大小,未透底,手伸进去,口窄内敞。周围的地上,洒了一些从石孔里凿出来的碎石屑。我正纳闷着,老猎人从小木屋后面走了出来。     “是蜂佬啊?来得好,我正需要人手帮忙,哈哈,你便来了。”老猎人的手掌里抓着三个苹果,边说话边扔给我一个。     “正需要人手?帮忙?是不是有野猪跌进阱窑子了?”     “嘿嘿,看见那个械铐没有?知不知道它是干啥用的?”     我看一眼刚刚发现的石头,见老猎人点了头,才回答他:“不知道!难不成用它还能捉到小鸟小雀什么的?那会还瞅见一只鸟栖在上面,但被我吓跑了。”     “捉鸟?你倒想得出来。走,今天跟我一起,把这械铐抬到山顶去,到时候看看咱用它究竟能捉到什么?哈哈。”     “嗯!嗯!嗯!”我连声应允。     山顶上,老猎人和我累倒在地,四仰八叉的喘着粗气,汗水顺着脖子,淌进土壤里。被抬上来的械铐已安置在一棵山藤的旁边,像钓鱼一样,还给它挂了饵,不过这饵是一个苹果,并且恰巧的,投进了械铐的凿孔中去。与钓鱼惟独不一样的地方,不用人去照看钓具,只远远的,或者全身走开,干脆撤离到另一处隐蔽的地方,等待“鱼儿”的上钩。     待老猎人的气息平缓了些,他问我:“听说你和莫寨的小兰相好上了?”     小兰住的村子有村名,叫莫寨。全村的人,或说全寨子的人都用同一个姓氏:莫。有人传说这里是莫邪后裔的居住地,但我不信,因为整个莫寨,别说铸剑的,连铁匠铺都没有一家。若与干将莫邪扯出点瓜葛来,似乎是个笑话,读者大可不必挂心。     “小兰是个好女孩。”这样回答老猎人,够不够婉转我不清楚,但终归承认了与小兰的关系。     “唉,好女娃,也是苦命的女娃啊!”     “嗯,她父亲死得早,现如今母亲也去了…”     “她父亲?那畜生?他不是死的早,是死的好哇!小兰脖颈上的一道刀疤,你注意过没有?就是被他用菜刀给划上的。”     老猎人的话令我十分诧异,便听他继续讲下去。     小兰的父亲是一个畜生,人见皆知。莫寨人骂畜生通常会用三个字:不要脸。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倘若一个人不再要脸了,他会做出怎样令人发指的事情呢?你可能无法想象,一个丧心病狂的父亲企图强暴自己的亲生女儿,于是便趁着老婆上地农忙的空,将女儿按倒在床上。这个悲哀的少女,就是小兰。她在父亲的身子下面,像只受惊的小兔一样尖叫着,然后便看到父亲从草席里掏出一把菜刀来,架到了她的脖子上,并威吓她就范。小兰试图挣动了一下,那刀刃马上毫不留情的渗入她的脖颈里,割破腭下的皮肤。     那么,在羞臊与惊怕之中的小兰,她该怎么办呢?谁来拯救她的童贞?除了泪水,除了忍受蹂躏,她已丧失了与父亲对抗的最后力量。破碎的衣服像秋天的树叶一样从她的身子上飘落,一片一片,伤痕累累。     而小兰,仅仅只有九岁。     19     禽兽飞走在天地之间,人只好钻进地缝中去。蚂蚁说:这是我的家,你的家在上面。人说:上面是地狱,下面是天堂。     小兰的脖颈里流着血,头被推下了床檐,悬空着。那血便顺着她的脸庞和耳朵淌下来,混了眼角的泪水,向着天堂垂直飞去。一个声音叫呐着:“不——不——”这声音有背景,飞来旋去的,是衣服的碎片。小兰本是睁着一对惊恐的大眼睛,但在她的眸中,父亲陡然变成了一只禽兽,这个事实令她无法面对,于是她便把眼睛闭合上了。一个单纯的少女,借此来对抗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的侵犯,她的矜持,她的尊严,在淫威下,显然是渺不可及微乎其微的。     畜生没有人性,衣冠禽兽穿着衣服;是畜生就不需要有人性,穿着衣服很不方便干没有人性的事情,于是,衣冠禽兽开始脱裤子。     有人推门进来,声息暴躁,步伐愤怒。不等任何人作出反应,“铿”得一声闷响便从衣冠禽兽的后脑勺上传来,那把架在小兰脖颈里的菜刀也随之滑翔而去,连同持刀的手臂和整个身体,一块跌落了床下。重新睁开双眼的小兰,看到的是一根晃动的棒槌,持棒槌者,竟是她的大傻子哥哥,石蛋。     小兰的父亲死了,他死的时候,没有人哭,更没有人来为他哀悼。即便尸体,也是在山沟里随处寻了个坑壑,草草掩埋一下罢了。或者被夜间的某一匹饿狼扒吃掉骨头和肉,也再不会被人来管顾和问询了。     老猎人拍拍我的肩膀,说:“蜂佬,既然知道了小兰是个苦命的女娃,就该善待她。”     我一脸的肃穆,眼眶中饱含着焦灼的泪水,连连的点着头。之前于小兰一千句一万句的爱恋,都没有这一刻的一次点头来得格外诚恳。我的同病相怜的小兰啊,我要保护你,再不让你受到任何的伤害,快回到我的身边吧!     老猎人从地上爬起来,用脚踢了踢我的屁股,戏谑道:“大老爷们一个,甭挤你那两滴眼水水。快起来,跟我去瞅瞅械拷上整住东西没有?”     我用拇指和食指揩着眼角,冲老猎人勉强的笑了一下。     山藤下面,械拷旁边,有一只猴子,正用前爪掏取凿孔中的苹果。然而,孔径与苹果直径一般大小,惟独内部宽敞,爪子伸进去,恰巧可以攥住苹果。当攥了苹果的猴子想把前爪拔出来的时候,才发现整个手腕竟被石头给“咬”住了,而石头的重量又远远超乎猴子的体重,使它再也无法脱身,急得它连窜带跳团团转。     老猎人冲我嘿嘿一笑:“看到了吧?械拷能够捕捉到的就是猴!走,上前拴住它吧!”     “就这么简单?”我看得目瞪口呆。     “逮只猴还能要多复杂?”     我飞跑上前,老猎人在身后喊:“不急,不急,跑不了它。”     “苹果松出手,猴子不就跑了吗?”     “哈哈,你以为猴子跟你一样聪明吗?再说,即便它能想到这一点,也舍不得到手的苹果啊,猴子一向很贪心的。”     近前了,我快捷的将一根绳索打出一个套龙结来,挎进猴脖子里,老猎人一旁笑我:“看不出来,拴猴比我还内行呢?”     “从前我家养过这样一只猴子。”     “养猴儿?蜂佬从前不会是个耍猴的吧?现在那只猴呢?”     “嗯,它死了。”     “死了?”     “对,死了…”     20     我被抓进监狱的第二个年头,杀人的弟弟宝儿却光荣的参军了。我不恨宝儿,因他毕竟是我的弟弟,毕竟小我三岁,毕竟无知。我只恨我爹。     宝儿有一张漂亮的面孔,眉浓、眼大、鼻梁高、脸颊瘦长、下巴有棱角、嘴唇微翘,给人一种时常坏笑着的感觉。有一点更值得一提:他和我一样,天生一副好嗓子,只不过他的没被灌过辣椒水罢了。之前他跟我爹跑江湖,唱的歌与我哼的戏一样被人叫好。凭着先天后天的优势条件,宝儿在部队里迅速混成了红人,文娱活动由他来组织,上级慰问让他来唱歌。从“东方红”唱到“西边的太阳落山了”;从“哨所的喇叭花”唱到“家乡的月亮”;从“驼铃”响叮当唱到“白兰花”儿开;从“咱是一个兵”唱到“毛主席的书我最爱读”…唱啊唱啊,嗓子越唱越滋润,军歌越唱越嘹亮,一直唱到有一天,师长来到他所在的连队里阅兵时,冲着全连战士高喊了一声:“同志们好——”大家马上威武的回应:“首长好——”师长不紧不慢的走到宝儿的面前,拽拽他的武装带,揪揪他的领子口,然后喊出了第二声:“同志们辛苦了——”宝儿和全连战友们吼声震天:“为人民服务——”解散后,师长找宝儿谈心,问他今年几岁?成婚否?老家可有意中人?问来问去问到最后才明白,师长想给他介绍个对象。介绍谁呢?     师长有个女儿叫燕舞,文工团的。名副其实,不单人长得俏丽,跳起舞来团里拔尖。因此心高气傲,志向远大。从十八到二三,寻寻觅觅,无声无息。五年了,燕舞一直在寻找,她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莺歌?     宝儿就是莺歌,地球人都知道。燕舞二十三岁快过完的时候才知道。     建军节,军分区大会演,有个姐们冲着燕舞说:“知道今天咱给谁伴舞吗?”     “小马呗!”     “小马生病了,临时被人换了下来。”     “换了谁?”燕舞诧异。     “单金宝!”宝儿的全名。     “单金宝是谁?”     “大小姐,你是真不知道假不知道?”     燕舞摇头。     “天啊天啊天啊…”     “天什么天?快说是谁?”     “单金宝嘛…”这个姐们顿了顿,还真说不出是谁来了:“反正就是单金宝!”     “废话,他单金宝不是单金宝,还能是贾宝玉了不成?”燕舞言语中恨不得将宝儿鄙视成一只蚂蚁。     “嘿!你别说?人家还就是招惹了一群姐妹的欢喜。”     “哧。”     宝儿站在舞台上,阳光普照着他那张漂亮的面孔,台下掌声一片。掌声过后,真空肃静,没有一根针掉在地面上,只有无数颗心在噗噗的跳动。燕舞瞥瞥嘴,抖出一副不屑的表情说,不过如此。然后便和姐妹们一起步入舞台,摆好起舞的姿态,在宝儿的身后作翩翩状。     奏乐起,过门毕,宝儿开始唱歌。他的歌声如风如雨,贯彻全场;如笛如箫,萦绕众耳;如火如麻,烧了燕舞的心乱了燕舞的步,使她脑海里突发出许多疑问:莺歌燕舞醉人吗?比翼鸟是怎样双双飞的?     暗恋一个人不可耻,但痛苦。     燕舞不要痛苦,她的师长爸爸也决不允许宝贝女儿痛苦。于是师长下了连队,来点化宝儿,教他怎样做燕舞的莺歌。师长走后,宝儿被提升为代理排长。一个杀人犯走起运来,挡都挡不住。     莺歌燕舞的爱情故事,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21     一个普通的农家兵,能获得师长女儿的青睐是幸运的,是上辈子烧了高香,是祖坟上长着福草…我并没打算将自己搞得这般庸俗,但宝儿和我爹,因此也的确开心过一段日子,他们几乎忘了,今天宝儿的飞运横福,是我情愿坐牢换来的呀,没有鸣冤,也没有翻案。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是一种什么滋味?师父曹山说,动物园里的狮子和斑马就是这样过来的。     莺歌燕舞的爱情故事,我突然决定放弃为之细节上的讲述,或者算做一种情绪上的冲动吧!在这绿色恋情之上,除了海誓山盟,密密麻麻的摆放着我的屈辱和愤怒。你可以将我贬得一文不值,说我这是羡慕了,嫉妒了,说什么都行,总之我已决定跳过这段爱情,即便在这里能做出多少字节的精彩文章,即便他有着怎样摄人心魄的浪漫经典,跳过去,毋庸置喙!但是,每个故事都有尾声,正如宝儿和燕舞,有情人终成了什么?我还是会告知大家的,因为在这其中,牵扯到我家猴子是怎么死的。     我爹耍猴确实精彩,这一点不可否认,他每天都在琢磨着新花样,训练猴子在完成动作要领的基础上,以千奇百怪的神态结构来博得围观者的阵阵喝彩。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我家猴子一个跟头刚好一米,不多不少。我爹冲着人群阴阳怪气的叫道:“三米有多远?谁晓得?”猴子马上抬起前爪,像个举手的小学生一样眼巴巴的望着人群,那神情似乎是在乞求众人都别和它抢答。我爹便迎空甩出一声教鞭:“嗯,猴娃同学很积极,那么,你来告诉大家,三米究竟有多远呢?”只见这个小畜生,从我爹的手中夺过教鞭去,就地画了一条土线。接着它以土线为界,呼呼呼连翻三个跟头,最后矗在三个跟头之外,夹着尾巴不动了。还没等我爹找尺子丈量,围观的人群早已掌声一片,喝彩连连。孙悟空有七十二般变化,我家猴子有七十二张鬼脸,龇牙、咧嘴、吐舌、拧鼻、挤眉、弄眼…那表情好象云彩,在它的猴脸上千变万化的飘浮着。孙悟空有三根救命毫毛,我家猴子有三样逃命法宝,其一:装死,就地挺尸,任凭你百般折腾,它都会一动不动。其二:逞凶,张着大嘴,身形作黄飞鸿状,冲你凌空出一根细短的猴腿来。其三乃三十六计之上上策,半秒内溜之大吉,逃之夭夭。     有一天,我爹突发奇想,灵机一动,便找来一根钢丝,他用手工钳子捏出一个圆圈来,然后命令猴子从圈内蹿跳过去,猴子照做了。接着他将钢圈上缠满洋布,命令猴子再蹿跳一次,猴子又照做了。随后他使洋布里蘸了汽油,命令猴子蹿跳第三次,猴子很听话,不厌其烦的照做下去。最后我爹从兜里掏出一盒火柴来,哧得一声,擦着一根火柴棒,投向蘸过汽油的洋布,于是钢圈迅速变成了火圈。当他再次命令猴子蹿跳过去的时候,这个小畜生已被吓得两腿直打颤,连小便也失禁了。我爹瞅准猴屁股“啪、啪、啪”连抽三下鞭子,疼得猴子忘了害怕,一纵身便蹿过火圈,动作十分优美。嘿嘿,我爹笑了,他得意的唤回猴子,伸出手指捻灭了猴身上燃烧着的一缵黄毛。     之后,我家猴子钻火圈,和我用瞎嗓子鼓锣哼一样,开始为我爹大把大把的赚钱。这个时候,莺歌燕舞的恋爱关系业已进展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宝儿欣喜若狂,专程从部队赶回家中,给我爹报喜。同时,他向我爹传达了一个师长提出的相当苛刻的成婚条件,倒插门。宝儿必须要以一个上门女婿的身份入赘到燕舞的家族中去。本以为我爹会一口回绝,因他一向疼爱宝儿,视宝儿如己命,起码也会痛哭流涕一场。谁料他竟爽快的答应下来,并使唤秋莲出门买酒,买上等好酒,要和宝儿痛痛快快的庆祝一番呢!     秋莲前脚刚走,家里来了一个客人,是同村的一个杂货贩子。开着一辆十五匹马力的拖拉机,后车斗里驮着两听汽油,说是刚从外地回来,贩卖了一车本地大白菜,顺道给王狗子家的摩托捎回两听汽油来。谁料汽油太劣,加入油缸后,摩托打不起火,这贩子当时愣被气得想找头猪捶捶。有人给他提了个醒儿,说:劣质汽油还能用。贩子问:咋用?那人讪笑着:卖给单有福啊,他那猴子会钻火圈,单用啤酒瓶子装汽油,一天也要用上五六瓶呢!毕竟点个火圈,只要能着就行,这汽油再怎么劣质,不会连着都不着吧?杂货贩子听后一拍大腿,马上兴冲冲的开着拖拉机赶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汽油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