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册公司核名,核名后,让填写资料 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怎么填呢

2018年注册公司资料、流程、时间
2018年新的一年开始,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合肥邦君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小编整理最新合肥注册公司资料、流程、时间、希望对年2018年创业有所帮助,习大大说过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各位加油,邦君财税加油!
合肥注册公司流程及后期税务事宜具体如下:
公司核名—办理《营业执照》—公司刻章—开立银行基本账户—税务备案登记—发票购买及开票—记账、纳税申报
一:公司核名
流程: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
注册核名公司五点所需:
1:提供四个公司名字 (为了防止重名,备选名称多想几个,不要太通俗)
2:股东身份证件 (股东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信息)
3:注册资金确认
4:经营范围确认
5:经营地址确认 (房产证上面的具体坐落地址一致)
二:办理《营业执照》
1、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进入企业登记网上服务大厅,登录后查看核名是否通过,通过后按照系统要求提交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
2、网上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到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办理《营业执照》的纸质资料(注册资本3000万元及以上的包河区、瑶海区、蜀山区、庐阳区、政务区、高新区公司在合肥市政务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理);5-7个工作日拿证;
时间:5-7个工作日(各区时间有差异)
1、《核名通知书》原件(先登录核名系统打印《核名审核通知单》,再到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核名通知书》);
2、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股东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原件;
4、《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原件;
5、《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6、《住宅房作为企业住所登记承诺书》(2个以上相关邻居业主签字;办公用房不用提供);
7、《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每个区对应相应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公司刻章
流程:到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区的公安分局申请刻章备案(刻章厂可以代理备案),备案通过后到所在区指定的刻章厂刻章;
时间:1个工作日
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开立银行基本账户
流程:选择一家离公司近点或者你比较喜欢的银行,开立公司基本账户,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时间:10个工作日(每个银行时间不一致,一般10-15个工作日)
资料:《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均为防伪芯片章)
五:税务备案登记
流程:到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区的国、地税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开业税务备案登记,签订银行《三方协议》;
时间:1-2个工作日
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地址:各分区国、地税税务分局地址请查看本站注册指南!
六:发票购买及开票
1、购买——到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区的国税局申请购买发票及开票软件(金税盘);
2、开票——准备好电脑及针式打印机,联系开票软件公司上门或者电脑远程安装开票软件;安装好即可开票;
时间:1个工作日
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发票专用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七:记账、纳税申报
1、记账——每月底之前根据记账凭证填制会计凭证、建账、登账、出具财务报表;
2、报税——每月1-15日内登录税务局报税系统进行纳税报税;
时间:当月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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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名—办理《营业执照》—公司刻章—银行开户—税务备案登记—发票购买及开票
代理记账具体服务内容
1、税务备案登记
2、发票购买及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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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流程
&1、核名:您需提供3~5个以上的备选名称,经营范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和出资比例,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进行核名。
  2、由邦源工商代理编写注册登记材料:需提交注册资料,股东签字。(核名通知书、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法人私章)
  3、公司住址办公地址:由房东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是住宅性质的房屋改为办公用,则房东到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盖章证明。
  4、工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工商注册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章程
  (2)股东会议纪要
  (3)办公场所租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或商品房购销合同(如经营场所无产权证,则由归属居委会出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填写公司设立申请书
  (5)领取企业登记申请承诺书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7)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股东身份证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
  7)财务人员身份证和会计证复印件
  8)公司章程
  9)公司股东会议纪要,验资报告复印件
  7、银行开基本户:
  1)营业执照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的原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授权委托书
  5)公司印鉴章和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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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所得到的文件列表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doc
文档介绍: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doc附件 1(住所用途为住宅时需填写此表)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注册号住所(经营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 1 、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 经营场所) 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4、申请人已知悉《物权法》关于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需取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守公序良俗,如存在污染、扰民情形,将无条件消除不良影响或主动搬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注: 1. 申请人在使用自有或租赁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 申请人:企业设立登记时的申请人为企业出资人,变更登记的申请人为企业; 个体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均为个体经营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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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企业经营场所登记备案管理有关情况的函
省农工党陈育斌、许浩同志:
  &&& 《应加强商事登记改革后企业经营场所登记备案管理》(政协社情民意信息第283期)收阅后,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职能处室马上研究办理。你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商事登记后企业经营场所登记备案管理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启发和促进作用。现将我省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监管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关于企业经营场所登记备案问题主要涉及厦门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12月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规定了商事主体除了法定的住所外,还可以有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属备案事项。同时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备案办法》(厦府办〔2013〕255号)规定,办理住所登记或者经营场所备案的,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和承诺书。因此,开展企业经营场所备案是厦门市在商事登记改革中的创新做法。
  你们反映厦门市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的两个问题:一是关于有相当比例的企业未进行备案的问题。按照厦门商事登记有关规定,并非每家商事主体都必须备案经营场所,企业有需要经营场所的才要备案。有些企业基于商事制度改革准入条件的放宽,也可先行办理住所登记、取得主体资格,暂不备案经营场所,实践中也存在部分企业有经营场所而未及时备案的情况,发现该种情况主要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相关规定作出处理,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相应罚款。二是关于将地址分割备案、利用住宅备案等问题。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近年来中央及各级政府文件(如《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等)多有关于支持各地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的相关内容。根据厦门市商事登记有关规定,商事登记机关不审查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申请人对其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于经营场所的面积大小、合同租赁期限长短目前没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为了鼓励创业创新,现行商事制度改革中关于地址的规定是允许一个地址登记或备案若干公司的。关于住宅登记问题,主要是考虑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城市办公用房资源少,租金高,对中小微企业来讲,负担不小,而且在乡镇或农村,也没有现成办公用房可供租赁。因此,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并没有严格禁止住宅作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的规定。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属于工商局(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企业注册登记后,企业基本情况(含住所或经营场所)都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工商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无论是年报抽查,还是经营行为的抽查,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是每次抽查中的必查项目。通过随机抽查或投诉举报等方式,发现企业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的,将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他部门发现企业有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等情形,抄送工商部门的,工商部门亦依据工商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2013年12月,厦门市政府针对企业经营场所备案出台了《厦门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备案及监管若干规定》(厦府办〔2013〕257号),规范了商事主体经营场所备案和监督管理,厘清商事登记机关、许可监管部门对经营场所监管职责,明确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确保商事主体经营场所备案真实、有效。
  另外,你们对所提到的简易注销问题,我局于2017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及《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下发了《福建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在全省推广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对于已登记但未开展营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以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企业注销。截止到2017年10月24日,全省共有9597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
  下一步,我省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宽进严管”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完善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商事主体经营、信用、监管等信息,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协调监管,形成监管的强大合力,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你们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版权所有 闽ICP备号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358号 邮编350003
建议使用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桂工商办发[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操作规范》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操作规范》的通知 桂工商办发[号
各市、县(区)工商局,自治区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钦州保税港区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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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操作规范》的通知
桂工商办发[号&&&&&&&&&&&&&&&&&&&&&&&
各市、县(区)工商局,自治区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钦州保税港区工商分局、机场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行为,现将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操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在工作中如遇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自治区工商局企业处。
  联系人:诸葛萍,郑伟,联系电话: 5531251。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操作规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经营环境,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一、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规范表述
  (一)住所和经营场所原则上表述为:市、县(区)、街道(路、乡、镇)、小区(村)、门牌、房号(无门牌号的注明参照物名称);
  (二)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工业园区、开发区等无路名或无行政区划(乡镇、村组等)区域的,企业登记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具体、明确、便于查找的原则核定企业住所。
  (三)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核定原则上按照上述规范予以表述,企业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及场所使用证明也应按照上述规范明确具体。如有场所权属证件上登记的地址表述与现在使用的地址表述出现不相符的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房产管理部门、地名办、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出具均可)。
  二、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提交材料规范
  (一)申请人申请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住所和经营场所已取得权属证明的,按下列不同情况,提交合法使用:
  1.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
  2.租(借)用他人房产的,提交租赁(借用)协议及出租(借)人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属于转租的,还需提交房屋产权人同意转租(借)的书面证明。
  (二)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提交房屋购买合同、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屋竣工验收、规划建设许可等其中一种证明文件。
  房屋购买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是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房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是指经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办法》所称的规划建设许可证明文件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无法提交上述证明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合法占有单位或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可以作为登记的合法材料。合法占有单位和管理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铁路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
  (四)申请人申请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住所和经营场所设在有形市场、商场、宾馆、酒店内的,可以将有形市场开办方、商场、宾馆、酒店的营业执照作为登记的合法使用证明材料。
  (五)租赁军队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六)使用船舶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七)办法第四条所称的&合法使用证明&其内容应当包含场所的具体地址、权属或者合法占有主体,并注明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原因。
  (八)办法第四条所称的&书面承诺&内容包括: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房屋、危险建筑房屋、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的房屋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其他建筑。
  (九)申请人提交住所合法使用证明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一照多址&登记规范
  (一)&一照多址&是同一县级工商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指企业可以在营业执照上同时记载企业的住所及其多个经营场所。
  (二)&一照多址&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一照多址&的企业应为无需前置审批的企业,如企业增设经营场所从事法定前置许经营项目的,应当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2、申请&一照多址&的企业住所及其经营场所需在同一县(区)域范围内,且登记机关为同一登记机关;
  (三)企业设立登记时,可一并申请办理&一照多址&,增设经营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经营场所登记申请表》;
  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书面承诺。
  (四)企业成立后,申请办理&一照多址&的,按住所变更登记操作,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印章《经营场所登记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合法使用书面承诺。
  (五)关于&一照多址&的核准登记。营业执照须记载多个经营场所信息,应在营业执照住所后加注&经营场所:(一)**、(二)**&,经营场所按序号排列。
  目前因系统尚未完善,营业执照打印&住所和经营场所&位置只能扩展到原来的三倍字节(三行字的宽度),如多个经营场所无法打印的,延后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待系统修改完善后,再行办理,请窗口工作人员耐心跟企业做好解释工作。
  (六)企业应在经营场所悬挂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四、&住改商&的登记规范。
  &住改商&除了按《办法》规定和本文第二点的规范提交场所使用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住所或经营场所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二是不得违反小区管理规约;三是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产生声光污染和油烟污染以及影响小区生活环境、治安管理的生产经营活动。
  2、住所或经营场所合法使用书面承诺。
  五、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登记规范。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可以参照实行&一址多照&,经营场所应当与经营范围相适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56 号)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有一处&,个体工商户暂不参照实行&一照多址&。根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48号)第八条规定:&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合伙企业暂不参照实行&一照多址&。
  六、商务秘书登记规范
  (一)商务秘书企业设立登记
  1、名称登记。商务秘书企业名称中关于行业的表述应包含&商务秘书&字样,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其他商务服务业&(代码729)中的&办公服务&(代码7294)。
  2、经营范围登记。经营范围(或经营特点)的表述应包含:提供企业住所托管服务。
  3、商务秘书企业变更住所或注销登记,应当一并提交其住所托管的企业的变更或注销登记申请。
  七、住所托管的企业登记规范
  (一)住所托管的企业申请登记时,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提交设立登记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商务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住所托管的企业与商务秘书企业签署的托管协议。
  (二)住所托管的企业的核准登记。登记机关在核准托管企业住所时,应当在其营业执照住所后标注&商务秘书企业(企业名称)托管&字样。
  1、企业经营场所登记申请表
  2、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3、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范本)
  4、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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