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气人了!!!急!!!怎么办!房东个人出租租了的房子要卖!

太气人了!!!急!!!怎么办!房东租了的房子要卖! _ 顺德汽车网
太气人了!!!急!!!怎么办!房东租了的房子要卖!
真着急,你在58同城找个人看看也行,或者看看冰箱是哪个牌子的,直接打售后客服~这条路不好走,你还非得走,找生气
如果你遇到的是要追究你责任的房东,那就换个一般的二手的能看的就行了。真不行买个二手的也可以啊。将就能看不就得了。如果是好点的房东的话会不追究你责任。房东一般是不会选择去负责这个问题的既然你用了,那坏了,帮着修修是理所应当的,回收个80到100
呵呵,朋友,说出来出出气就算了吧,如果我们再把墙给弄脏了,我们不就和他(她)一样了吗?是你的善良之心救了他(她)的一面墙! 祝你好心情,快乐到永远!
老话怎么说的呢 一不做东 二不做保 三不做媒人最好 当然这是明哲保身的话 但是也说明当媒人很多事啦 呵呵 既然只是想帮人 他们好了你也会有满足感了 别的就别多想了
既然你用了,那坏了,帮着修修是理所应当的。真不行买个二手的也可以埃将就能看不就得了。房东一般是不会选择去负责这个问题的。如果是好点的房东的话会不追究你责任。如果你遇到的是要追究你责任的房东,那就换个一般的二手的能看的就行了,回...
问题是你哥不介意,你就别管了
梁咏琪和梁朝伟
试问那个地方没有广场舞,我们家楼下天天都是这样,如果 不来我都觉得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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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http://www.0765car.cn/view-.html我把房卖了!租房住?这才是中国楼市的真相
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VIP天天财经1、北京租房负担全球第一英国《时报》调查显示北京房租负担在全球居第1位,上海居第5位。北京平均房租约为每月5000元人民币,是北京居民平均工资的1.2倍以上。普通工人根本负担不起标准的住房,因为租金已经超出了他们的工资。北京也已经成为了全球租房负担最重的城市,没有之一。2、我为什么要把房卖了!租房住?去年底,我就把自住的房子卖了(北四环 2000年的老楼),本想着在更好的地段(北京建国门长安街沿线,二环边,2007年的某楼盘,70年产权住宅房)换一套大一点的, 这样调整位置,主要还是为了防范的暴跌风险。一旦楼市出现下跌,唯一抗风险的利器,只有地段。但后来,让我改变了想法,这个楼盘总价并不高,属于那种400多万就能买100多平米的,而且对外租金很高,基本上400万的房子,月租金能上万。租售比能达到3%左右,按说这个价格跟四环外的同类型的房子已经没什么太大区别(四环外的租售比只有2%。换句话说我如果新买了这套房,把他租出去,再在四环外租房住,每个月我是赚钱的)。这就引出一个巨大的问题,为什么?我的判断原因有几个方面。第一,这种好地段的房子,和一般地段的房子,价格差不多,说明了如今市场是一个普涨局面,涨的已经不分地段了,只要是房子都会涨,只要有人卖,什么高价都敢买。第二,这栋楼的建筑质量还是很好的,但卖不上价的一个原因就是出货量很大,经常30-40套房在出售,可选空间很大。绝大多数都是不满2也不唯一,这说明了当初买这房子的投机客正在离场。而且持有房产的时间大多都不长,是资金出现问题,还是他们嗅到了什么东西,暂时不得而知。另外,楼里还有很多是抵押房,和公司持有的房产,这更印证了我的判断,这种地段的房产,当时一定是被用来炒作的。而我不愿意当接盘侠。其实,如果我选择换房,并不用额外多拿出钱来,只需要把卖房的钱扔进去,在把公积金拿出来还贷款就可以了。所以不但没有压力,反而每月都能有房租差可以收入好几千,所以这只是个选择问题,并没有任何买得起还是买不起的问题。不买房了,我可以把资金投入到其他的投资品种当中去(比如股票和债权,货币基金也好)一年的收益跑过租金,一点问题都没有。甚至如果做得稳一点,一年10%的收益率也不是什么太大问题。那么按照这个比例算下来,完全可以7年翻一倍,而楼市还能再翻倍吗?恐怕很难了吧?(如今的房价收入比已经接近40,一对夫妻不吃不喝40年才能买的起房子,要再涨一倍,恐怕就要80年才能买的起了,到时候恐怕爹都不够坑了吧!)(去年底的房价收入比,今年北京估计已经接近40倍,深圳已经接近50倍)再来说说,我为什么租房?一开始我也觉得租房很不好,感觉很漂泊,但后来细算算帐发现,租房完全是赚钱的。因为现在租售比普遍都在2%左右,换句话说你把买房的钱存在吃定期,一年的利息足以支付房租了。而如果你去买房,每月贷款的利息大约在5%左右,相当于支出2倍的房租。再说的细一点,你买一套房,每月付出的钱,可以租一套2-3倍面积的同样的房子。所以这个帐算下来,很显然租房是十分划算的。但是租房有两个痛点,第一是周期短,房东可能会赶你走,第二是不断涨租。那么我们其实完全可以克服的。比如我,选择北京东四环租一套130平米的房子(没有家具家电),租金只有6000元。为什么这么便宜,因为我按年付,而且跟房东讲,我长租十年,给你刷墙给你配家电家具,房东很高兴。我自己住着也很舒服,毕竟东西都是自己的。这样算下来,一共也就支出10万块钱左右。如果我要反悔,年付的房租不要了,家电家具也不要了。如果他要反悔,则赔偿我的房租和家电家具支出。双方就这么谈妥了。所以我觉得10年的租约还是有保证的,即使真的走到毁约那天,损失也并不大。而且一套装修和家具的周期也就是7-8年,所以10年之后家具家电基本也就都该换了。至于涨房租,你可以跟房租商量不涨价。如果要真的涨,其实也不要紧。按照每年涨租5%计算,到第10个年头的时候大概房租是现在的1.55倍,算下来也就9300块钱而已。现在你觉得挺多,但其实完全可以接受。因为你的购房款总数也同样以每年5%的速度在增加,假如是400万的购房款,10年后已经变成了600万。而600万即使按照定期存款利息2%计算,至少有12000元。利息付房租完全是没有问题的。至于10年以后怎么办,可以找地方再租十年,越是高档住宅,租金越贵的住宅,房东越爱长租。反而是那些低端的或者合租房,这么谈长租很难。其实算算账就明白了,房地产已经没有任何内生价值,你买房只是希望有个傻子从你手上以更高的价格接走而已。这已经是彻彻底底的博傻阶段。既然是博傻,8赔1平1赚,就变成了必然,那么到底谁会赚呢?反正我已经把房子卖了,不再买了,这赚钱的里面,肯定有我一个了。3、 买房值or租房值?史上最大难题终于清楚了其实买房是一个长远的问题,如果你还不太能体会到买房跟租房的区别,不妨想想30年后,不同的选择会带给你怎样的生活。我们以投资者手上有共同的收入资金来大致核算。买房:30年后拥有房产以一套面积为70平方米、总价290万元的房子为例。假定手上有90万元现金,如果直接向开发商买房的话,购房者需首付87.6万元,并办理商业性贷款 202.4万,分30年还清。如果使用组合贷,每月月供为1.01万元,30年利息总额为 365.31万元。那么该购房者每个月至少需要可以自由支配的1万元。换言之,30年后,购房者花了365.31万元拥有了一套住宅。租房:30年后可拥资金371.5万如果用同样的资金来租同一套房的话,为了便于计算,将租房人手上的90万元用作储蓄,并将每月1万元闲钱拆开,假设月租金为5000元,剩下的5000元仍然用作储蓄。其中,90万元用于10次3年期的定期存款,每三年的利息约为10万,那30年的利息约为100万。此外,每月5000元按银行零存整取存款,一年的大概利息是500元,30年下来,实际上存款利息约为1.5万元左右。那么,存款总额约为181.5万元。归结起来,租房者花费实际支出为每月房租5000元,30年后租金总额为180万元,总存款约为190+181.5=371.5万元。换言之,租房者在30年后的资产约为:371.5万元。比较:房价大涨买房才划算在这个例子当中,买房与租房的区别在于:当投入同样的资金,30年后买房者拥有了一套总花费365.31万元的住房,而租房者则手握371.5万元现金。30年后,总花费365.31万元买来的住房市值多少,我们目前暂未可知。但我们可以简单看出,在房价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下,买房是个较好的选择;否则,租房更合算。4、有人算了一笔账,得出惊人结论:我们根本就不需要买房!!房价这么高,在一线城市购房甚至要举三代之力。不知你是否想过其实厨房、浴室、卫生间这些都可以不要,为什么这么说?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算算这笔账!厨房为什么可以不要?因为是房价太高了!好多房子,已经8万多一平米了而且还在继续涨正常人,每人每天吃30块钱一个厨房十平米,那就是80万可以吃26700天差不多就是73年还要啥厨房啊?出去洗澡就算一次20块钱如果一个卫生间五平米,家里主卫加客卫就是十平米,80万你可以去公共浴室洗26700天差不多就是73年还要啥两个卫生间啊?还要啥卫生间啊?而且健身会馆都可以洗澡的去小区附近的健身会馆办年卡一年才几千块,就算4000元一年80万可以去健身馆200年又可以健身又可以洗澡有些还提供沐浴露洗发乳冬天有空调,更衣室有暖气夏天有游泳池,游泳洗澡一条龙还要啥卫生间啊?现在网上团购一些四星级的酒店都有250一晚的如果买套房子100平,就是800万够你住32000天差不多就是88年你想住哪个区就住哪个区想住几楼就几楼想住什么风格住什么风格还没有物业费还不用考虑停车车位问题还不用装修拎包入住还不用考虑中介费,算什么税还不用交水电费宽带费还不用你自己打扫卫生叠被子……还买啥房啊?知道有人会说你这么算,不合理你没算房子保值升值,住酒店钱就花光了你没算学区房,住酒店我孩子上哪读书去?我说,你花四百万买的房子没贷款?如果按照最新政策首付两成就是160万剩下640万需要贷款以基准利率贷30年用最新的房贷计算器算了一下结果是利息就要582万100平800万的房子按照中介费1.5%计算中介费就要12万按照契税1.5%计算契税也要12万利息+契税+中介费,600万妥妥的 600万,孩子都可以读24年贵族学校了还买啥学区房啊?有人说,你这是疯了确实,我有点离经叛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没疯是房价疯了!你觉得呢?【声明】本文来源于微信自媒体账号,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腾讯无关。我们尊重自媒体知识产权,如有版权问题可联系腾讯(Email:parryzhang#tencent.com,请将#替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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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室友去年租过一年三居一室的套房,租期一年。在这一年中,房东凌女士一直都是一个气质优雅、温婉贤淑的好房东形象。可是最后几个月,房东流露出要卖房子以及带一些人过来看房,并且说如果我们要续租的话房租将涨两百元,所以我和室友一商量决定租期一满就搬家。我们提前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通知房东,我们将会搬走,不再续租。房东当时反应是很生气,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这个房子住着随时有可能叫我们搬走,而且还每月上涨两百元房租。我们也不是找不到新房子租,干嘛要这么被折腾呢? 我们在旧房子还没有到期就提前一个礼拜找到了新房子,并搬到新房子住。这时打电话给凌女士,她借口在外地,不方便回来拖延我们不退还我们租房押金2000元。在后来她终于回新发江打电话叫我们过去处理这件事,她却找出诸多理由说什么厨房抽油烟机没有清洗、地板被踩出了几个洞为理由要我们赔偿。当时我室友被气得无语了,没有拿回押金,还把房屋钥匙全还给他们了!再后来我们几次打电话去给她要回房屋押金,她都借口在外地,等回来再通知我们。今天她居然说由于她装修房屋时地板是600元一平方装修的,现在木地板上面有几个洞让她的房子卖不出去,所以地板费要我们赔,意思就是2000块钱不会还给我们了,以后我们就不要去找她说这个事了。实在是太气人了,她那个房子不知道是八几年还是九几年的房子,装修了那么多年,地板早就老化了,我们也就最多在它上面踩出了加起来两个平方的鞋印,而且这鞋印也不是我们踩的,不知道是谁踩的,我们根本就没有这种鞋跟的鞋子。我们在租房的时候也从来没有计较过她的地板怎么怎么样,她的墙壁怎么怎么样?我们只是试了一下电器是不是能用而已!现在到了退还押金的时候居然出了这种事情,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王律师,对这种事情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法律武器去应对比较好?不为争这2000块钱,就为争这口气!欺人太甚了。。。。
律师回答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9771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9 人建议 你带齐资料与律师面谈 22:02地区:浙江-杭州咨询电话:15306***帮助网友:936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协商不成收集相应证据诉讼解决。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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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间,房东想卖房,租客是否可以拒绝房东带人来看房?拒绝是否合法?
合同没有说房东是否能带人来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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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租房期间,房屋在你的占有和使用中,房东只享有所有权,他的权利限制在租房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约定允许他来参观的权利,那他就是无权的。所以,房东如果想带人看房,可以先征询你的同意,但是不能直接带人去。补充:这样确实会对房东造成一些困扰,所以这个问题有一点很关键,就是当房东和租户之间的权利保障存在冲突时,究竟应该倾向于保护哪个法益?我不太同意看房是租赁合同的附随义务,...
可以拒绝,租房期间,房屋在你的占有和使用中,房东只享有所有权,他的权利限制在租房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约定允许他来参观的权利,那他就是无权的。所以,房东如果想带人看房,可以先征询你的同意,但是不能直接带人去。补充:这样确实会对房东造成一些困扰,所以这个问题有一点很关键,就是当房东和租户之间的权利保障存在冲突时,究竟应该倾向于保护哪个法益?我不太同意看房是租赁合同的附随义务,而是应该坚持它是一项权利,因为看房并不是简单的举手之劳,而是对自身私密空间的无保留开放,这超过了附随的界限。在当前的中国城市,因为房价等社会原因,租户越来越多,他们不享有所有权,但是同样需要自身空间私密而不受侵犯,就像法律人熟知的法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无私产者无人格,有恒产者有恒心,而房屋空间就是私产的最基本保障,是现代公民社会的基础,要赋予其稳定的属性,而不是每个租户都要担心自己须承担「让别人进入房门的义务」。如果不经过充分的协商沟通,就因为行使所有权就可以获得进入房屋的权利,那么与强拆异曲同工,强拆的房屋只是因为国家获得了土地所有权,于是就可以无底线地侵犯居住空间。坚持保护租户的法益,将「同意进入」视为权利而不是义务,并不代表房东的权利不会得到保障,在租赁合同中提前可以写明,也可以临时协商,同样也可以诉讼。当保护私人空间成为共识,离现代法治社会就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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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写明让不让看、如果让的话具体操作(有无补偿、时间等)。否则承租方有权拒绝(这是出租房收取租金的代价之一)
不能全部拒绝,因为租赁跟买卖无关,不过,看房不能影响租赁户的正常生活,同时,非必要的看房,租赁户可以拒绝(比如面积,户型,那是写在房产证上的,没有必要通过现场看来确定)。另外有一点很重要,就是租赁户有权要求房东对自己配合看房的行为,给出一定的合理补偿,虽然这点看上去有点斤斤计较,但我认为,这是最好的方式,大家不欠谁的,比如看一次时间是半小时,房东付给租赁户五十元,这样,房东也不会因为没有成本而频繁...
不能全部拒绝,因为租赁跟买卖无关,不过,看房不能影响租赁户的正常生活,同时,非必要的看房,租赁户可以拒绝(比如面积,户型,那是写在房产证上的,没有必要通过现场看来确定)。另外有一点很重要,就是租赁户有权要求房东对自己配合看房的行为,给出一定的合理补偿,虽然这点看上去有点斤斤计较,但我认为,这是最好的方式,大家不欠谁的,比如看一次时间是半小时,房东付给租赁户五十元,这样,房东也不会因为没有成本而频繁的骚扰租赁户,租赁户也不会因为经常无端的被打扰正常生活而反感。如果我是房东,需要带人去看租出去的房子,我会主动跟租赁户提出这个条件。
买卖不破租赁
这个问题真蛋疼啊!看就看呗,达成协议以后,协商好就行了!好聚好散!相信房东也不会不通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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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房东卖房子,就遇到这个事情。房东跟我们说要卖房子,房东是个80多岁的老人,二儿子做生意资金出了问题急需现金,加上他平时对我们也很好,我们同意了。考虑到一屋子都是女孩子,3室两厅,女孩子租住。房东说周末只有他带中介还有看房者来才让我们开门。中介为了赚钱可不这么想,有一天晚上10点多了,中介给我打电话(我稍微开朗点,这些事我来交涉多点),发短信,说要带人上楼。我一开始就拒绝了,理由是太晚了。中介...
前阵子房东卖房子,就遇到这个事情。房东跟我们说要卖房子,房东是个80多岁的老人,二儿子做生意资金出了问题急需现金,加上他平时对我们也很好,我们同意了。考虑到一屋子都是女孩子,3室两厅,女孩子租住。房东说周末只有他带中介还有看房者来才让我们开门。中介为了赚钱可不这么想,有一天晚上10点多了,中介给我打电话(我稍微开朗点,这些事我来交涉多点),发短信,说要带人上楼。我一开始就拒绝了,理由是太晚了。中介没休停,一直打电话发短信,后来我急了就把手机关了。晚上11点多的时候,有人敲我们的房门,我打开门,真的是中介,工作人员加看房的,大概4-5个人,黑压压站在过道里,同屋的女孩子弱弱地站在一边(后来我才知道,有人回家晚,中介带着人在门口堵,有人进门他们就冲进来了)。我就生气了,我说这么晚了,这么大个房子屋子里只有2-3个女孩子,你们带这么多人来什么意思?而且你们打电话的时候已经拒绝过了,为什么还要这样冲进来,而且还这么多人,你们有没有考虑过我们怕不怕,会不会出事?后来看房子的人当场道歉就走了,中介脸挂不住也也走了。我给房东打了个电话说这件事,房东说,在合约到之前再也不让人来看房子了。租的房子要卖了,看房这个事,凡事都有商量,可以让步的时候让步,如果让自己感觉到不舒服或者收到骚扰,可以跟人沟通。
互相体谅,1.跟房东约定带人参观的时间;2.无法达成沟通至少自己房门需要上锁,贵重物品尽量不要留在公共区域;3.找房子,尽快搬走。产权即将变更的房子住起来不会太有安全感吧~
买卖不破租赁
如果有约定的话,按约定,没有的话,可以。另外,遵从
买卖不破租赁。房东房子卖了,你相当于换个房东继续租。
我也遇到过同样的问题,那个时候房东就给我们20多天的时间,让我们找房子去。。。。。
第1-10条,共1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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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房后得知房子被租20年 原房东称让她报警
原房东:我有三个律师!让她报警好了,公安又不受理!卓家房产:我们想退中介费 孙女士怎么也不肯收租客刘先生:我要抗战到底坚持20年!数百读者来电表达同一呼声:这是对浙江精神的损害!■《明年年初就要结婚 花198万买套婚房 拿到房产证第二天傻眼了 房子已经被租掉 而且是20年!》报道追踪买房人孙女士:付全款,从委托人手中买下此房。原打算作为女儿婚房,如今一筹莫展。原房东:把房子抵押给委托人,贷款192万元,但同时又把房子租给刘先生,租金一年2万元,租期20年。委托人:自称当时不知道房子已被原房东出租20年。租客刘先生:说原房东欠他50万元,自己也是受害人。孙女士通过房屋中介,给即将结婚的女儿买了套婚房。等她全额支付了198万元购房款,办理房产证之后,却发现:房子里还有一位租客刘先生,他跟原房东王先生签了20年房屋租赁合同。维权半月无果后,走投无路的孙女士向快报求助。从8月22日开始,快报连续报道了这件事(本报8月22、23、24日连续报道)。现在已经5天过去了,孙女士的维权之路依旧坎坷艰难。这两天,孙女士给快报打了很多电话,每次没说几句就嚎啕大哭。她说,前天,中介公司再次约她见面。她身体不好,在床上躺了一天,让女婿去见中介。中介公司要退还三四万元的中介费,女婿不肯收。“我们怕中介公司退了钱之后就不管我们了,我们真的怕……”当晚,孙女士给记者打电话时这么解释。她哭着说:“我真的是很苦很苦,但又不敢对我女儿讲,我女儿心里也苦啊,所以我只好找你诉诉苦。我心脏不是很好,出了这个事,我天天跟自己说,要吃饭,要睡觉,要坚强,一定不能倒下,一定不能倒下,要倒下等这件事情解决了再倒。怎么办呢,我女婿是外地人,在这里没人可以帮他,这件事只有靠我,我倒下了,我女儿女婿怎么办?我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我不能垮,我脑子要清楚。“这几天的报纸我都看了,真是谢谢你们。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我们不会把自己家里的事到处拿出来讲的……”昨天晚上,记者给孙女士打电话,她似乎到了崩溃的边缘:“我们怎么办?我们怎么办啊?难道要叫我们去死吗?没有公道啊,真的没有公道,我没有路可走了……”昨天对于她来说,是这二十多天维权来,一个格外煎熬的日子。她一天没吃饭。上午,她拿着材料去派出所报案。民警告诉她,这属于民事纠纷,应当上法院,刑事上立不了案。(此前,她多次向110、经侦报案,都没有受理)下午,她还去找了律师。律师答应研究下材料。孙女士泣不成声:“我女婿当时签的时候什么也不懂,中介叫他签字就签字……现在,你说该怎么办?得借钱打官司去申冤,就怕也申不了……我眼巴巴看着那些坏人骗走我的钱。我真的很绝望很绝望。”昨天,卓家房产营运总监楼丽也跟记者诉说了他们的委屈。“孙女士的心情我们完全理解,我们也很着急,我们一定义无反顾配合她维权。这些天,对我们来说,同样煎熬。这件事情对我们的影响很大,我们的苦也没地方诉说。我们只能说,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我们一定改正。“可我们现在真的很难,不知道该怎么办。要退中介费给她,她不要。其实,就算退给了她钱,我们也一定会积极配合她的,可我们怎么劝她都不肯收。“我们联系原房东,天天给他打电话,可这几天他都躲我们,不接电话了,有点耍赖皮。”昨天,记者给原房东打电话,开始他没接,后来又把电话打过来了。亮明身份后,他说:“哎,小姐,你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骚扰我?中介骚扰我,我开始跟他讲道理,后来他还骚扰我,我就把他拉黑名单了。“我叫她去报警,她又不敢去报警,而且公安又不受理。我有3个律师,一切事情都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公安、法院要是说我诈骗,我没话说,都配合,要我去坐牢就去坐牢。“问我和租客的租赁合同是不是真的?这个事情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公安、法院要我说我会说的。我很忙的&#8212;&#8212;我星期天都在上班,你不要再骚扰我。”那套引起纠纷的房子,如今电还停着。租客刘先生说,他不会搬走,必须抗战到底。问他坚持多久?20年!他说。数百个读者来电关注这件事的进展这几天,快报的这一系列报道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有的表达了对原房东的强烈愤慨,也有的对中介没有负起责任表达了谴责,及对租客刘先生的种种疑问,还有就是对孙女士一家深深的同情。但几乎每个关心这件事的读者都提到,这件事如果不妥善解决,将造成的严重后果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及诚信的就此缺失。吴先生:这是对浙江精神的损害!昨天14:57,吴先生来电:这两天你们报道的购房纠纷事件,我觉得写得很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值得表扬。我希望快报进一步跟踪报道。在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省委领导同志提出: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积极倡导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我认为这起购房纠纷,有违“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共同价值观,是对浙江精神的损害。也期待有关部门认真对待这件事,务必妥善解决问题,挽回群众损失。吴先生是位老干部。在接受采访时,他一再说:“我是一名老党员,我非常关注事件进展。我认为相关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职能,该介入调查就得介入调查。处理好这起购房纠纷,是对共同价值观的捍卫和保护。价值重大,意义深远。”前天8:36,田先生来电:我们杭州这么好的环境,怎么可以允许有这么不讲诚信的人!前天8:45,秦女士来电:买房都没了安全感!真是让人伤心,出了这样的事情,不好好处理,以后诈骗的人会越来越多的。作为中介公司也要负起责任!人家孙女士那么信任你们,你们就这么把人家的钱划出去了,房子却还在空中飞。这算什么事啊?!办公室都在聊这件事为孙女士打抱不平昨天18:43,叶先生来电:我想为买房的孙女士说两句话,190多万都是她辛苦半辈子攒下的,我也是工薪阶层,感同身受。我们全办公室都在聊这个事情,为孙女士打抱不平。我们都认为里面有欺诈行为,就算原房东破产也应该要报警。前天10:36,朱先生来电:我看了孙女士买房子的报道,很难过……孙女士就是弱势群体,这种房东不诚信,人家花了一辈子的钱买了套房子,结果遇到这么个人。我们也是要买二手房的,你们的报道写得很好,让我们以后能够变得更加谨慎。中介公司必须负责昨天9:38,张先生来电:我是湖州长兴百姓房屋中介公司的老总,我看了孙女士花了190多万买房子的报道,作为行内人,我有话说。请务必转告孙女士,一定要报警!张先生从事房产中介14年,公司在湖州业界的口碑很不错。张先生说:“产生这起购房纠纷,房屋中介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张先生认为,房屋中介公司的过失有两处:一、委托人或债权人卖房,中介必须核实房产处置、买卖权公证书,验明房产三证是否真实。必须了解该房源是否已被查封、抵押。必须查清房源有无被出租。“如果房源已出租,中介公司当然不能接受这笔买卖委托业务。”二、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严格写明交房日期,第一次付款时间,尾款付清时间,以及推迟交房的违约金、滞纳金。“为了保护买房者利益,正规中介公司应该暂时保管一部分房款作保证。如果交房过程中出现问题,就在这笔钱里扣滞纳金。”张先生说,“这家中介一下子把全款都打给卖房方,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建议孙女士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与卖房方签订的委托协议,看这张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只要花力气查,肯定会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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