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伤10级退休后待遇有补贴吗

第A16版:帮办烟台
退休职工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单位只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报讯(YMG记者 孙致霞通讯员 林秀伟 周少君)近日,市民王某致电“老于帮办”反映,他在某物业服务公司上班,上班期间,有一天下班途中因车祸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2013年他退休后向该物业服务公司提起申诉,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项工伤待遇,共计8万余元,可最后单位只支付了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4398元。“为何我退休了,工伤待遇单位只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据王某反映,他今年60岁,2009年2月经人介绍到该物业服务公司做物业保洁工作。双方于2012年1月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该公司为王某缴纳了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  日,王某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九级。日,王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该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办理了退休手续。  此后,王某与该公司因落实工伤待遇问题发生争议。王某坚称,单位因未缴纳其当期的社会保险费,所以应当全额承担自己的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项工伤待遇,共计81256元。而该公司则辩称,公司当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有错,但王某已于2013年6月退休,按照规定,公司不应支付其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王某因追索无果,遂依法提起申诉。  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立案后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该服务公司未为王某缴纳受伤当期的社会保险费,故王某的工伤待遇应由该服务公司承担支付。同时,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据此,该服务公司应依法支付王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4398元,因王某已办理了退休手续,故王某按规定不应再要求该服务公司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后,经劳动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法律规定并居中调解,王某与该服务公司达成了和解。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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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退休补助
工伤退休补助标准是什么?工伤六级伤残可否提前退休,九级伤残如何处理?退休聘用人员可享工伤待遇吗,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上班路上的事故属于工伤吗,退休人员的伤亡是工伤吗?
1 一、退休聘用人员可享工伤待遇吗 首先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我国所有的地区都有特殊劳动关系的概念。为了保护现实中常出现的主体资格上有瑕疵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目前我国上海、苏州等地建立了特殊劳动关系这一概念。 所谓特殊劳动关系是指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其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但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或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 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使用下列人员之一的即形成特殊劳动关系: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企业内部退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专业劳务公司输出人员;退休人员;未经批准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符合前条规定的其他人员。 为了保护特殊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权益,该通知中规定,形成特殊劳动关系的使用部分劳动基准,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特殊劳动关系,应当参照执行以下劳动标准:1.工作时间规定;2.劳动保护规定;3.最低工资规定2 一、工伤六级伤残可否提前退休 仅仅是工伤六级伤残是不能的,需要四级以上就退出劳动岗位了! 但如果单位不能安排工作也可以推出,领工伤津贴! 相关规定: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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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资。 每个案件都会有所不同,需要就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判断。 不超过一年,参照 医疗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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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文章【温馨提示】单位自行发放给退休的因工伤致残的员工一笔伤残补贴,其个人所得税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优惠?
问:单位自行发放给退休的因工伤致残的员工一笔伤残补贴,其个人所得税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优惠?
答: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管理有关规定的公告》(苏地税规〔2015〕7号)的规定,二、本公告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减征对象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列举的个人。具体包括:(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享受税收优惠的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四、减征幅度(一) 孤老和烈属的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下列比例计算。级数1,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5000(含)元的,减征比例100%;级数2,全年应纳所得税额超过5000元至20000(含)元的部分,减征比例50%;级数3,全年应纳所得税额超过2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0。(二)残疾人的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根据残疾程度分别确定。残疾程度为中度以上,即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的残疾人,一级至六级(含六级)的转业、复员、退伍的革命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与孤老、烈属相同;残疾程度为轻度,即残疾等级为四级(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的残疾人,七级至八级的转业、复员、退伍革命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孤老、烈属的50%计算。因此,退休的因工伤致残的员工收到单位发放的伤残补贴,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该员工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可以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优惠。
(来源:江苏地税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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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后一个月就退休了,请问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吗?
我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后一个月就退休了,请问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吗?
安徽 - 合肥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可以享受的,一次新伤残就业补助金无法享受了。
找法网认证律师
1条律师回答
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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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详询当地社保局。
你好咨询社保部门。。。。。。。
真不知道啊
如果之前没有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在退休时可以领取
依据鉴定确定
工伤4级男性要60周岁退休
《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这规定,请咨询一下当地人事部门,看各地是否自行规定
你好,需要进行鉴定完毕才可以确定是否构成伤残。
你好,建议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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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工伤即将退休老人现已离职 还能获得工伤理赔款吗?
摘要:去年夏天,李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休息了6个月。某区劳动局作出了工伤认定书,认定李某发生的交通事故为工伤事故......经查明,用人单位给李某缴纳了社会保险,双方劳动关系于去年12月已解除......
(http://insurance.cngold.org/)1月11日: 李某今年60岁,1月中旬即将办理退休手续。去年夏天,李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休息了6个月。某区劳动局作出了书,认定李某发生的交通事故为工伤事故。后经某市委员会做出了结论,级别为10级。经查明,用人单位给李某缴纳了,双方劳动关系于去年12月已解除。问李某能否获得工伤理赔款?具体的工伤理赔款是多少?该如何获得赔偿?
一、李某必须在办理退休手续之前,办理完毕工伤理赔手续和走法律途径要求单位支付社会机构不理赔的款。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的,不享受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李某必须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手续,并在协商未果的前提下,及时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二、李某由于年龄已接近,因此,李某的工伤待遇赔偿款中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打折支付,其余款项不变
根据相关规定,已经依法参加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李某的工伤待遇具体如下: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社会保险机构的理赔结果为准。假设李某参保基数为最低参保基数,则为241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6元。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2元。三、由于李某60周岁,因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打折为20%,则为.2=1612元。四、停工留薪期工资:86元。
三、职工领取工伤理赔款的手续具体如下:
首先,由企业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领取的手续。企业经办人到社会保险机构窗口领取工伤待遇理赔表格(该表格一式三份),在填写领取款项后盖章后,由企业交付办理,也可以由职工领取盖章后的理赔表办理。除交付理赔表外,再另交付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表、劳动关系解除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局待遇窗口,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社会保险机构受理后,在指定时间内,会将工伤理赔款打入公司账户,再由公司将上述款项交付给职工。
再次,社会保险机构不能理赔的部分,由职工和企业另行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职工需要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及时地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社会保险机构不能理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
四、交通事故和工伤案件竞合案件中,职工有权要求双重赔偿,包括双重赔偿误工费。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除了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残疾辅助器具费外,职工可以既向侵权行为人提出机动车责任纠纷赔偿的诉请,也可以向用工单位提出工伤待遇赔偿的诉请。因此,即使,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已经领取了误工费,仍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受伤休息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本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若干问题的通知: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已经依法参加基本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 5 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 20% ;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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