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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不管机遇怎样,成功的人都有共同的特点——他们勤奋且坚韧不拔,目的性强,善于学习,从不抱怨规则的不公平,而是善于从不公平的规则中找到有利于自己的漏洞。他们对于成功的渴望,好像饿狼对于肉食的觊觎,他们随时肌肉绷紧永不懈怠,时机一旦成熟,一口就把肉吞下去。
黄陂区是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
武汉怎么有好几个区,都自称是武汉之根啊?难道都可以同时是武汉之根?
黄陂建制始于北周大象元年(公元579年),有1435年建区(县)史。1983年由孝感地区划归武汉市,<font COLOR="#FF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黄陂府河岸边盘龙湖畔的商代早期城市遗址——盘龙城遗址,是我国长江中游地区首次发现的商代早期城市遗址,是迄今我国发现的同时期保存最好的城址之一,也是20世纪中国100项考古重大发现之一,将武汉城邑文明上溯到3500多年前,被专家论证为"华夏文化南方之源,九省通衢武汉之根"。近年来,黄陂区按照湖北省、武汉市部署,强力推进盘龙城遗址保护与开发建设工作,盘龙城遗址公园被纳入全市"文化五城"建设项目。日,遗址公园三大工程之一的盘龙城遗址核心区本体展示工程成功启动,标志着盘龙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6年黄陂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 & 陂政办〔2016〕5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城市工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也是推进我区跨越发展的关键年。全区上下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全面落实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十三五”规划的主要任务,制订年度工作方案;对照201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制订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二、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区考评办将201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纳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调,强力推进。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和办公室副主任将根据时间进程和工作进展情况,对201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办;各责任单位对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协调解决。
四、跟踪督办,严肃问责。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要根据201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含10件实事)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促进落实。区考评办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进度滞后或导致目标任务无法完成的,将依照绩效目标考核办法扣除相应分值,区治庸办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责任分解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十三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一)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5%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协助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五)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协助单位:区人社局、区农委)
(六)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七)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全面达标。(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协助单位:区环保局)
二、“十三五”目标任务
(一)大力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打造经济升级版
突破性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经济升级主引擎
1.深度对接“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要,坚持以新型工业化为引领,大力发展航空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协助单位:区科技局、相关街乡)。
2.以创新驱动为核心,坚持“两化”深度融合,推进传统优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提升纺织服装、食品深加工、新型建材业、节能环保等传统支柱产业的智能化制造水平。(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
3.实施“大建筑、大企业、大市场”战略,实现建筑企业特级资质零的突破,增强建筑产业的带动力。(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做大做实发展平台,重点推进62平方公里的临空产业园核心区,前川新城(罗汉)工业园,滠口工业园、泛武湖工业园(台创园、三里—大潭工业园)等园区建设,全力打造特色工业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区经信局、临空产业示范园指挥部、相关街道工业园区指挥部)
5.力争工业投资五年累计突破2300亿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6.2020年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完善提升现代服务业,培育经济升级新支柱
7.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金融信息、服务外包等产业,形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金融办等相关部门)
8.加快汉口北建设发展,进一步优化市场、仓储、物流、电商产业园、外贸产业园等配套设施,推动商业模式、商业业态创新,实现内贸外贸、线上线下、商贸物流、批发零售四个“一体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物流局、汉口北管委会)
9.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引进跨境电商平台,积极拓展外贸业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协助单位:区经信局、汉口北管委会等相关街乡)
10.积极争取设立汉口北B型保税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物流局、汉口北管委会)
11.推进航空企业总部区建设,做强做大航空运输业,加快发展空港保税物流等航空物流业态。(责任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区临空办、区商务局、区物流局)
12.加快培育发展创意产业、会展经济、总部经济等2.5产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3.发展临港物流,支持长江航道开发,加快武汉新港武湖港区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局、武湖街)
14.依托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大力推进全域旅游、智慧旅游发展,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重点发展休闲度假、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文体旅游、生态养老、农家旅游以及旅游商品提档升级,打造全国休闲旅游示范区,力争到“十三五”末创旅游综合收入200亿元。(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协助单位:区经信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文化局、区民政局、区科技局、区卫计委、相关街乡)
15.完善金融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推动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银监办、人行黄陂支行)
16.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支持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旅游局)
17.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力争培育发展上市(挂牌)公司20家。(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旅游局)
18.力争新增社会融资量累计达5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城投公司、区盘龙城建投资公司)
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培育经济升级增长点
19.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各街乡;协助单位:区农委、区城管委)
20.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和油菜种植面积,确保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21.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突出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效益农业。(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22.坚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培育设施蔬菜和苗木花卉、畜牧业、水产品、蜂产业、茶叶等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23.力争到2020年标准化基地面积达到40万亩,优势特色产业面积占农业生产面积的70%。(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24.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以台创园为核心,加快东部现代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努力将黄陂建成中部乃至全国的农产品加工及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区农委、武湖街;协助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及相关街乡)
25.力争到2020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20个、农民合作社700个,农产品加工产值320亿元,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覆盖率达7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经信局、区供销联社;协助单位:各街乡)
26.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27.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委、区经信局)
28.按照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思路,配套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农委、各街乡)
(二)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打造城市升级版
完善提升城镇功能,打造品质新城
29.做好顶层设计,优化区域城镇发展结构,构建“一城(前川新城)一带(南部城市带)一圈(以中心镇、特色镇为基础的生态旅游圈)”的城镇体系。(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协助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大力推进交通网络建设,逐步形成“五纵、八横、五射、三环”的骨架公路网,加快建设铁、水、公、空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和园林局等部门及相关街乡)
31.优化前川新城路网体系,畅通内环、建成二环、推进三环,形成等级结构清晰、道路功能明确的城区路网结构。(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
32.建设通街乡二级公路升一级公路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3.支持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建设,打通天河机场至木兰生态旅游区的西部经济走廊和北部旅游景点之间的内循环通道。(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旅游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4.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完成轨道交通21号线黄陂段建设,新建轨道交通前川线。(责任单位:区轨道办;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5.优化普通公路、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交通转换体系,大力推进公交场站和公交枢纽建设,建立包含跨区干线、城区支线、微循环线、城乡线、旅游线一体化的公交线网体系。(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6.完善通村湾公路管护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37.构建复合型排水体系,加快海绵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乡)
38.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39.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配电网建设改造计划,构建覆盖全区的环状电力骨干网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供电公司;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40.完善天然气、绿化、环卫、消防、光纤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林业和园林局、区消防大队、区经信局;协助单位:区电信局、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相关街乡)
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打造美丽新城
41.以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区为契机,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科学编制村镇、新型农村社区和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农业+旅游、乡村+景区等都市型美丽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国土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旅游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42.抓好老区建设,提高老区自我发展、全面发展的能力。(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提升城乡管理水平,打造智慧新城
43.加强城乡综合管理,不断优化城乡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乡新形象。(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农委、各街乡)
44.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形成智慧执法、智慧环卫等智慧城管系统,提高城市管理效能。(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45.加强景观亮化建设和户外广告管理,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各街乡)
46.力争到“十三五”末环卫作业全部市场化,垃圾无害化。(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三)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创新之区
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47.要通过对市场的精准分析,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协助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48.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理顺部门职责。(责任单位:区编办;协助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49.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加快事前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50.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51、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52.发展和规范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建立和完善投融资经营平台。(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旅游局、区科技局等相关部门)
53.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采取PPP方式,投资经营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协助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
54.深化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社会领域改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卫计委等单位)
55.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的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和产权融资工作。(责任单位:区农委、区金融办;协助单位:各街乡)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拓展发展新空间
56.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做到敢开放、真开放、全开放,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57.全面加快区域间战略协同合作,积极对接并参与武汉城市圈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网络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
58.全力推进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建设,着力打造武汉临空产业核心区,不断提升黄陂对外开放功能。(责任单位:区临空办;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59.打造国际门户航空枢纽,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3500万人次。(责任单位:区临空办、区商务局、天河街)
60.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对外开放的第一抓手,招大、引强、择优,力争在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上取得新突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后劲
61.坚持创新驱动,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着力推进大数据工程创新,发展分享经济,不断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智慧黄陂建设。(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62.完善创业创新服务形式和平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63.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64.加快科技园区和创新生态园区建设,新增15家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65.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培育高科技企业,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家。(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66.实施领军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局)
67.建立各类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激励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四)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之区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68.深入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林业生态示范区创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推动黄陂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林业和园林局)
69.全方位推进生态建设,认真开展“绿满荆楚”、“碧水润城”和拥抱蓝天行动计划,让市民享受到更多的“底色绿”、“黄陂蓝”。(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70.实施城乡绿化建设工程,大幅度增加高品质绿量,高标准推进绿道建设,加快建设岱黄、黄武、新十、川龙、巨龙、黄土、机场二通道、四环线等绿化带,优化生态功能区,构筑绿色生态网络,不断提升绿地数量与质量。(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街乡)
71.积极开展生态街乡、生态村创建,打造美丽家园。(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区环保局、相关街乡)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
72.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为美丽黄陂建设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73.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区农委、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74.深入实施水、大气、噪声、烟粉尘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
75.严格落实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深入推进滠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国土规划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76.实施湿地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区财政局)
77.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切实加大企业和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坚决治理露天焚烧秸杆,全面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餐饮油烟、建筑工地、城市道路、交通干线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城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78.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79.建立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80.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81.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农委、区经信局)
8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城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83.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4.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各街乡)
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
85.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86.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提高闲置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坚决清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用地。(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87.以轨道交通沿线、骨干道路沿线、规划开发地区为重点,加大土地储备和控制力度,为长远发展预留空间。(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五)持续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建设幸福之区
建立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88.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89.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协助单位:区人社局、区农委)
90.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91.强化政策衔接,统筹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92.稳步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发展慈善福利事业。(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93.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残联)
94.加快构建和完善符合区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实现低收入住房困难常住居民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区房产服务中心)
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95.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结对扶贫、差异化扶贫、造血式扶贫、固本式扶贫等措施,因人而异,精准施策,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提高扶贫实效,确保到2018年底,全区88个贫困村、55278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出列。(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及各街乡)
96.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扶贫成果,实现脱贫群众不返贫。(责任单位:区农委)
加快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97.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步伐。(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区财政局)
98.调整教育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区编办、区人社局)
99.建设高素质的教育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与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区人社局)
100.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01.加快发展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02.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配置,大力推动高等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区人社局)
103.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区科协)
104.加快推进卫生发展方式转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强化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和乡村医生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105.制定并实施《健康黄陂2020发展规划》,探索健康中国的黄陂模式。(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106.普及推广体育健身项目,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107.提升人口管理与服务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108.大力引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打造具有名片效应的文化精品,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109.加快盘龙城遗址公园、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等文化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化局、盘龙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指挥部;协助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前川街等相关街乡)
110.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完善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111.深入挖掘黄陂历史文化精髓,传承盘龙文化、二程文化、木兰文化,弘扬信义文化、孝义文化。(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
112.扶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精心培育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113.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114.建立特色文化和民间艺术档案资料数据库。(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115.推进街(乡)志、村志编修工作,加快数字档案馆建设。(责任单位:区史志和档案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116.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117.坚持常态常新,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
118.贯彻落实武汉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1+10”文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区创建办;协助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街乡)
119.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120.实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这个“最大的民生”。(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1.健全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信访稳定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安监局、区信访局、区综治办)
122.开展“七五普法”,推进“法治黄陂”建设。(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123.打造“智慧警务”,建立健全打击犯罪新机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平安黄陂”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
124.强化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质量建设,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责任单位:区人武部)
125.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传播正能量。(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
三、2016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5%。(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2%。(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协助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五)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协助单位:区人社局、区农委)
(六)全面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四、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力以赴抓转型促升级,以更强的产业提升发展层级
大力发展新型工业
1.加快园区建设,重点完善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产城融合,不断提高园区品质和工业承载力。(责任单位:区经信局、临空产业示范园指挥部、相关街道工业园区指挥部)
2.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实施项目动态管理,形成策划储备一批、前期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
3.加大协调服务力度,促进汉能薄膜、华中金圣达、程力汽车等项目开工建设,推进通用航空、比亚迪、翰宇药业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确保海大机电、新科玻璃、湖北南铁等项目全面投产。(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协助单位:区商务局、临空产业示范园指挥部和相关街乡)
4.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加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全程护理,为企业提供温馨服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5.加快工业投融资平台建设,充分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6.力争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870亿元,增长16%,规上工业增加值246亿元,增长15%。(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7.工业投资365亿元,增长12%。(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8.“小进规”新增35户。(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做实做强临空经济核心区
9.抢抓天河机场三期建成启用、大临空经济区建设和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新区等机遇,推进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向高端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责任单位:区临空办、天河街)
10.全力支持航空公司扩大机队,开辟新航线。(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临空办)
11.深化与市航空港集团、市城投集团等战略合作,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投资格局。(责任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区商务局)
12.强力推进海航、菜鸟、越海、圆通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临空办;协助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3.完善临空经济核心区管理体制,建立项目招商准入制度和“一站式”服务体系,发展集现代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于一体的,多层次、多组团的临空经济发展新格局,努力将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建设成为产城融合示范新城。(责任单位:区临空办)
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
14.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5.积极争取将武汉临空经济区核心区、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作为“武汉内陆自贸区”先行先试区域。(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临空办、汉口北管委会)
16.进一步完善汉口北发展规划,加大道路、电力、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和仓储配套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汉口北管委会、区供电公司、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等部门)
17.强力推进铁路物流中心二期和汉口北综合物流园建设。(责任单位:汉口北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
18.推动现代物流创新,打造中部铁水公空多式联运示范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9.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
20.积极推进汉口北与阿里巴巴深度合作,拓展“1688武汉产业带”平台。(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协助单位:汉口北管委会)
21.积极支持“卓尔购、卓服汇、卓金服”运营平台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协助单位:汉口北管委会)
22.推进城乡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23.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协助单位:区财政局)
24.深化政银企、政银保合作,积极开展“助保贷”、“税易贷”和“保证保险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并扩大规模。(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银监办、人行黄陂支行、区内有关保险机构)
25.深入推进全省县域金融工程试点工作,稳步开展村级惠农金融服务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银监办、人行黄陂支行、区内有关金融机构、各街乡)
26.积极引导、全力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银监办、人行黄陂支行)
27.加强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主动防控金融风险。(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银监办、人行黄陂支行)
28.着力壮大建筑房地产业。(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加大对建筑企业的扶持服务力度,实施结构调整、市场拓展、人才开发三大战略,支持东方建筑集团等企业提升资质,提高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力争全年完成建安产值430亿元。(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1.着力规范房地产市场,在提升硬件和品质的同时,把社区工作触角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志愿者协会等有机交融,形成合力,共同打造人民群众向往的文明美好的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区房产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各街乡)
进一步做大做强生态旅游业
32.创新旅游管理和运行机制,助推旅游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33.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旅游经济带建设。(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4.推进木兰山风景区体制改革,实行市场化运作,发挥龙头景区作用。(责任单位:木兰山风景区管理处;协助单位:区旅游局、区人社局、区编办)
35.力促三台寺景区、花海乐园、红界山茶文化旅游度假区开园迎宾,加快木兰天池二期、木兰草原二期、云雾山二期和王河水乡、银杏山庄、木兰小镇、木兰竹海、木兰花谷、四季花海、木兰花乡、乡域传奇等项目建设,支持姚家山、木兰胜天、古门、大余湾、玫瑰花园等景区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协助单位:王家河街、木兰乡、蔡榨街、长岭街、六指街、姚集街、李集街等相关街乡)
36.全力做好亿利木兰湖度假区、吉利汽车主题公园、盘龙城文博园、好莱坞影视乐园等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协助单位:木兰乡、王家河街、前川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等相关街乡)
37.扎实开展乡村休闲游,大力发展赏花经济,推动高星级“农家乐”、国家及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和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工作,助力旅游精准扶贫。(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8.精心举办木兰文化旅游节,不断提高黄陂知名度、美誉度。(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稳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39.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力度,抓好设施蔬菜基地提档升级,做大做强蔬菜、畜禽、水产、林果、草莓等特色产业,提升农业综合效益。(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40.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开展土地流转,探索解决农田抛荒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农委、区供销联社;协助单位:各街乡)
41.支持木兰天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联社做实做强。(责任单位:区农委、区供销联社)
42.新增家庭农场30家、农民合作社30家。(责任单位:区农委、区供销联社;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43.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责任单位:区农委)
44.加快台创园建设发展,以武湖农产品加工园区为平台,强力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武湖街、区农委)
45.引进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力促思维特、英纽林等项目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区农委、武湖街)
46.力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幅达1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委)
47.搭建农业物联网平台,加快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建设。(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各街乡)
48.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责任单位:区农委)
49.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农机服务作业总量6260万标亩。(责任单位:区农委)
50.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港渠清淤、城排工程、供水管网改造和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农委、相关街乡)
51.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区农委)
52.突出特色、因地制宜,打造亮点、示范带动,深入推进3个美丽宜居乡镇、6个宜居村庄和16个美丽示范乡村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全省先进、全国一流的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区农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街乡)
(二)坚持不懈美城市靓乡村,以更快的速度推进新型城镇化
大力提升城镇功能和品质
53.做好城乡顶层设计,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管线等一批涉及民生的专项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54.积极推进前川新城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前川街、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
55.加快滠水公园二期、城区人行天桥、汽车4S店综合服务区等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前川街、区水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56.积极稳妥推进旧城改造,不断提升城市功能。(责任单位:前川街;协助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规划局)
57.统筹推进南部城市组群建设,加快推进刘店片区综合改造升级,打造南部城市群核心节点。(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刘店综合改造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武湖街、滠口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58.启动盘龙城“九湖连通”工程,完成汉口北大道及延长线综合改造和滨湖大道全线贯通。(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区交通运输局)
59.切实加大硬件和软件投入,大力提升盘龙城和南部区域城管水准。(责任单位:区城管委、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及南部街道)
60.加快航空企业总部区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61.启动北湖规划编制研究。(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水务局)
62.支持街乡城镇道路、广场、给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和园林局等部门及街乡)
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63.启动武汉四环线黄陂段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青山长江大桥黄陂段、汉孝高速黄陂段、川龙大道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64.完成刘店立交综合改造、临空产业园三期主干道、石蔡旅游路、木兰大道前川转盘至长岭段、横天公路升级改造等工程。(责任单位:刘店综合改造指挥部、区交通运输局)
65.打通前川城区内环线,新开工建设中环线,积极推进岱黄公路程家墩互通、前川新城工业园主干道及延长线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前川街)
66.推进天河至祁家湾改扩建、横王公路新建、前王公路升级改造、前川至天河机场快速通道、蔡榨红岗山至夏家寺水库旅游公路、姚姚线、木兰湖环湖路东段、祁泡线、木兰乡至姚集公路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67.启动木兰湖环湖路至红安倒水河路连接线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木兰乡)
68.积极推进解放大道下延线建设,全面贯通新十线、新黄武公路。(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
69.加快220千伏机场变建设进度,确保110千伏高车变、110千伏甘棠变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供电公司;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70.新增老旧住宅小区“燃气入户”1万户。(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相关街乡)
71.实现光纤宽带“村村通”。(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协助单位:区电信局、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相关街乡)
全面加强城乡综合管理
72.巩固提升“城管革命”成果,深化城管体制改革,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和城管执法全覆盖工作机制,提高环卫作业精细化、机械化、市场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各街乡)
73.全面推进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分步落实驻街执法队伍阵地建设,强力推进“道路净化、平面绿化、立面美化、城市亮化”四大工程。(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各街乡)
74.开展违法建设、超限超载、工地、渣土、道路清洗保洁、城镇管线、油烟污染、广告招牌、占道及车辆停放等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
75.强化房屋安全管理,逐步消除D级危房。(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6.全面推进“城管革命”进农村行动,完成第二批213个行政村“清洁村湾”达标任务。(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三)毫不动摇优生态促发展,以更实的举措提升人居环境
加快绿色生态黄陂建设
77.巩固绿色示范乡村建设成果,继续开展生态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生态工业园区“四级联创”,完成120个生态示范村创建任务。(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78.新建绿色示范乡村228个。(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79.全面完成绿满黄陂行动计划任务。(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80.着力推进绿化工程,新建绿道10公里,山体复绿263亩,完成人工造林2万亩、四旁植树150万株。(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81.推进“两茶一花”为主导的林业产业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
大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82.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开展水、大气、噪声、烟粉尘污染等专项整治,全力保护绿水青山。(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城管委、区水务局、区农委、区经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
83.加快集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等配套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环保局、各街乡)
84.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跨境河流流域治理。(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环保局、相关街乡)
85.加强重点养殖企业排污监控,全面整治畜禽养殖业的环保问题。(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86.加强湖泊保护管理,落实湖泊保护责任制。(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相关街乡)
87.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依法强力处置违采行为,修复滠水河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水务局)
88.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机动车、餐饮油烟、秸秆焚烧、扬尘等污染治理,切实改善空气质量。(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
89.推进建筑节能和新技术、新建材的普及应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0.严格执行项目环评审批“一票否决”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
91.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再生资源市场管理,新增2000户农民用上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四)锲而不舍抓改革增活力,以更大的气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92.完成区直属事业单位整合重组等政府机构改革。(责任单位:区编办;协助单位:相关部门)
93.完善街乡治理体制,继续推进武湖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区编办;协助单位:武湖街)
94.推行街乡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并轨及工资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95.统一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协助单位:区编办、区房产服务中心、区林业和园林局)
96.推进供销社、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发改委、区编办)
97.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成立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协助单位:区编办、区人社局)
98.实施公车改革方案。(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协助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街乡和单位)
99.实施“行政审批3.0”改革,探索设立区综合行政审批机构,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法制办、区编办)
100.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促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优化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font COLOR="#FF.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推行PPP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全面参与公共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102.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农委、区国土规划局、区房产服务中心)
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03.推进汉口北电商产业园、数码城、大学生创业基地、创客咖啡等项目建设,带动汉口北其他市场和园区形成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创新乐园、创业家园。(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区经信局)
强化创新驱动
104.大力实施“科技兴区”、“人才强区”战略,全面推进创新黄陂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105.发挥企业在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常态化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吸收更多企业参与制定创新规划和政策。(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106.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引进扶持力度,组织实施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构建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107.加大科技园区和创新园区的建设力度,加速科技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建设,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108.深入开展“质量兴区、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加快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09.实施品牌战略,加强注册商标、省市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企业库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10.深入推进“木兰英才计划”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设立人才风险投资基金,释放人才红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五)千方百计惠民生促和谐,以更大的力度增进人民福祉
扎实推进精准扶贫
111.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用心扶、用情扶、用技扶、用业扶、用力扶,通过发展生产扶持一批,技能培训转移一批,智力扶贫阻断一批,大病重症救助一批,低保五保兜底一批,确保7200名贫困人口脱贫,24个重点贫困村摘帽。(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各街乡)
112.做好大别山试验区项目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积极推进老区建设发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责任单位:区农委)
大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113.以创业促进就业,新增就业岗位6500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2万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14.社保扩面征缴1.5万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15.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16.完成822户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7.落实新的救助政策,开展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推进农村低保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18.发展养老福利事业,新增养老床位200张以上,完成区老年活动中心提档升级发展养老福利事业。(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老干局)
119.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责任单位:区房产服务中心)
加快优质教育发展
120.推进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农村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完成9所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责任单位:教育局)
121.对22所农村边远学校和薄弱学校进行改造,启动南部地区6所学校改扩建工程,完成9所义务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22.引进华师一附中等优质教育资源,启动区一中、区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23.大力实施“校园安防达标工程”、“数字化校园”工程。(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24.积极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着力提升卫生计生服务水平
125.全面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健康管理工作,创建国家健康促进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126.强化区级专科医院建设,建成区精神卫生医院,启动区皮防医院、血防医院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127.加快完善盘龙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市一医院在盘龙城地区新建三甲医院。(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128.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积极推进文体事业发展
129.加快推进盘龙城遗址公园、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修复程乡坊,建成“二程书院”。(责任单位:区文化局、盘龙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指挥部;协助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前川街等相关街乡)
130.鼓励文艺精品创作,积极推进花木兰新版动画创作项目,参与支持注入黄陂元素的电视连续剧《南泥湾》的创作活动,排演大型现代楚剧《黎元洪传奇》。(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131.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132.开展健身器材投放管理、国民体质测试工作。(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133.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办好群众文化艺术节、木兰登山节、全民健身运动会等节会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创新社会综合治理
134.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打造信息化、立体化防控体系,不断提升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域性网格化管理平台应用,不断改进社区治理方式。(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135.启动“七五”普法,全面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136.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协助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街乡)
137.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街乡)
138.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保障合理合法诉求。(责任单位:区信访局)
139.加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40.加强社区、村组织建设,提高社区和村干部待遇。(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乡)
141.认真做好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协助单位:各街乡、区直相关部门)
142.加快推进区殡仪馆搬迁工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协助单位:前川街)
143.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六)持之以恒优服务增效能,以更务实的作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
144.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提高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乡和各有关单位)
145.完善并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人事管理办法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规划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146.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乡和各有关单位)
坚持科学施政
147.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促进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人社局、)
148.进一步简政放权,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率,努力形成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
坚持廉洁从政
149.践行“三严三实”,深入持久反对“四风”,严控“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改进文风会风,树立新风正气。(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乡和各有关单位)
150.严格履行政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乡和各有关单位)
151.加大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反腐倡廉成效取信于民。(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坚持为民勤政
152.困难面前,敢闯敢试,绝不退缩;矛盾面前,敢抓敢管,绝不回避;责任面前,敢作敢为,绝不推诿。(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乡和各有关单位)
153.要强化服务意识,始终把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作为最大责任,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困难。(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乡和各有关单位)
154.要强化责任意识,在事关全区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上,敢于担当,一抓到底。(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乡和各有关单位)
155.要强化执行力意识,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庸懒散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治庸办、区审计局)
156.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夙夜在公,履职尽责,决不辜负全区人民的期望和重托。(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乡和各有关单位)
四、2016年十件实事
(一)提高电力保障水平
1.改造农村441个变电台区、21条10千伏线路。(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供电公司;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二)关爱特殊困难群体
2.对贫困一户双(多)残低保家庭按每名残疾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居家护理补贴。(责任单位:区残联;协助单位:各街乡)
3.对全区低保残疾人、盲人、下肢残疾人实行免费乘坐区内公交。(责任单位:区残联;协助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4.加强对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的护理与服务。(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三)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5.对前川城区供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改造。(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前川街)
6.对前川城区15个老旧社区居住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前川街;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在全区推广“美好社区”志愿者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协助单位:区民政局、各街乡)
(四)扎实推进“平安黄陂”视频监控建设
8.对技术落后的84个治安探头、103个交通卡口探头进行数字化改造,续租、维护1000个已建探头,新建800个高清探头,完善前端设备、监控后台、存储交换等配套设备。(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五)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9.新建通湾公路200
公里,大修农村公路200公里,完成县乡道及农村公路安保工程150公里,改造危桥52座。(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0.在前川地区新建3个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1000个。(责任单位:前川街;协助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国土规划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更换100台纯电动车,建设100个充电桩。(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2.更新出租车200台,新增纯电动出租车100台。(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3.新开通2条公交线路,优化10条公交线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4.完成全区智能综合交通信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六)改善教育教学条件
15.为中小学添置课桌椅10000套、住宿生用床5000张,按B级安全食堂标准改造10所中小学食堂。(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七)持续改善群众公共医疗卫生水平
16.继续实施街乡卫生院、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工程,整体搬迁王家河街、蔡店街、罗汉街卫生院,改扩建区妇幼保健院、罗汉街卫生院研子分院、六指街卫生院甘棠分院,改善群众就医环境。(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协助单位:王家河街、蔡店街、罗汉街、前川街、六指街)
(八)加快农村旱厕改造
17.完成农村旱厕改造1000座。(责任单位:区农委)
(九)加强农产品安全网络建设
18.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对全区所有生猪屠宰场实施视频监控,对重点农产品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现街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自动上传。(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十)进一步关爱老年人
19.区政府出资为全区7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各街乡)
联系电话/微信,记下、保存,服务武汉,服务黄陂,面向全国。事情多,电话没接到时,不一定回,可短信、微信留言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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