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原单位北京社保断交一个月,后来自己干个体断交8、年现在本人生重病,年龄35岁,如何参加医保

  社会保险参保须知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明确规定,符合征缴范围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费基、费率,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下同)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工伤保险费征缴范围:各类企业,未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生育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又称社会保险费费基,它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缴费额的多少,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高低,缴费基数高社会保险待遇就高,反之就低。
(一)缴费基数申报
1、新增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为新参加工作(包括职工流动到新单位)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的,以其起薪之月的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2、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每年4至6月参保单位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表式及报盘格式,申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收入。社保机构审核并按上下限标准核定后,作为本年7月至次年6月的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逾期未申报的,从7月1日开始社保经办机构按上月缴费基数的110%递增。
(二)缴费基数核定
按照每年省统一公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基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
日至日期间,市区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按2009年、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910元)确定。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为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1497元)。
三、缴费费率
1、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苏政发[2010]85号和徐政发[2002]23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费率为20.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
2、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徐政发[2011]12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费率为9%、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
3、失业保险
根据苏劳[1998]69号苏财社[1998]60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费率为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1%。
4、工伤保险
徐政办发【号文件规定:根据参保单位行业风险等级确定,单位缴费费率在0.5%--2.2%之间。
5、生育保险
徐政发[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费率为0.6%。
四、缴费金额
1、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20.5%,职工个人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的8%,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按28.5%比例结算。
2、基本医疗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9%,职工个人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的2%,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按11%比例结算。
大病医疗救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按照徐政办发[号文件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必须同时参加大病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单位和个人各缴纳5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元,全年12元,由个人缴纳。以上两项共计112元,其中:个人缴纳部分62元,每年一月份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除。
3、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2%,职工个人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的1%,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按3%比例结算。
4、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纳。根据参保单位的行业风险等级,区分不同费率。我市目前确定的费率为0.5%-2.2%之间。单位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0.5%-2.2%。
5、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纳。单位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总数的0.6%。
五、缴费方式
参保单位应于每月6日至27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人员增减变动情况,社保经办机构次月1日至5日依据上月底单位人员变动情况核定当月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参保单位每月6至25日向地税部门申请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缴纳的,从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六、个人账户
1、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
2、医疗保险
划账户比例
假设工资基数为2000元
划账户金额
35岁及以下
46岁及以上
退休(70岁以下)
70岁及以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
七、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业务经办流程
(一)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向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一)企业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劳动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
(二)机关事业
(1)机关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人员编制手册或批准入编文件等资料。&
2、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填写《徐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每月6&27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单位同时申报办理职工参保手续。
(二)变更登记
参保单位如发生单位名称、法人、地址、单位类型、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隶属关系、开户行及帐号等信息变更,及撤销、解散、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自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复印件。
(2)批准合并或分立的双方的协议书。&&&&&&&
(3)单位地址变动、迁移证明等。
(4)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者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更
用人单位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变更登记&&原证收回,核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2)用人单位分立、合并
用人单位填写《参保单位分立、分流申请表》或《参保单位合并申请表》,新单位同时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保机构审核&&原证收回,核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注销登记
当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情形时,应在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
2、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缴清社会保险费本金及滞纳金,妥善安置好单位职工(包括退休人员)&&社保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1、初次参保
(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有效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如劳动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聘用干部表、录用干部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手册或干部调动介绍信等。
②新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底一寸照片四张。
(2)办理程序
单位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续保)登记表》、《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新增参保手续&&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保证历卡。
(3)其他特殊人员新增
①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即伤残军人
携带伤残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
②突出贡献人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单位填写《徐州市有突出贡献人员医疗补贴申请表》(表一)和《徐州市享受劳模待遇人员汇总表》(表二),带齐相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其中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的审批,需要到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门进行审核,经市总工会盖章确认。
③离休干部遗属
单位携带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离休干部证书,离休遗属证书,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离休遗属无业证明,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
2、个体参保转移至单位参保
(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有效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如劳动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聘用干部表、录用干部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手册或干部调动介绍信等;
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③《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办理程序
单位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体转入单位参保手续。
3、市区统筹范围内单位间保险关系转移
(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转入单位有效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如劳动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聘用干部表、录用干部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手册或干部调动介绍信等;
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③《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办理程序
单位填写《徐州市市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4、参保人员停保
(1)解除劳动关系
①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文件。
②办理程序
单位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停保手续
(2)退休待批
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于资料不全等原因退休审批手续尚未办结,参保单位为避免下月再次产生应缴费用,可以申请办理停止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四项保险(医疗保险不允许停止缴纳)。由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办理停保手续。
(3)死亡待批
参保人员死亡后,因当月医疗保险费不到帐、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办理退保手续时,由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办理停保手续。
5、参保人员退保
参保人员死亡或出国定居应办理退保。
①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死亡:死亡证明。
出国定居:出国定居证明、公安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②办理程序
单位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退保手续
(五)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参保人员如果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或原登记有误,需要及时变更修改。
①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派出所变更证明、单位证明等;
退休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社区或单位出具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更改证明》、派出所变更证明等。
②办理程序
填写《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关键信息业务需复核
(六)退费
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后的缴费。
①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退休退费:养老保险处审核通过的退休审批表;
死亡退费:死亡证明。
②办理程序
单位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退费&&业务复核。
参保咨询电话: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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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你知道在扬州断交社保后果有多严重吗?断交该怎么办赶紧get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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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在扬州断交社保后果有多严重吗?断交该怎么办赶紧get起来!
很多小伙伴会因为辞职、创业或者中途又去上学,导致社保中断没有继续缴纳。那么问题来了,在扬州断交社保有补救的措施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你看到了这条微信在扬州,社保为断交怎么办?在扬州很多政策实施都跟社保挂钩!一旦中断了社保,你很有可能很多事情都办不了!只有你在退休时累计缴满15年养老保险才可以享受待遇。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规定足额缴费;三是缴费15年以上。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怎么办?日前,延迟退休成为大家关心的话题。其中,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须缴满15年社保,才能办理退休手续。个别市民担心的话题为:“最不划算的是,缴了却不够年限。”&&&退休时不满15年缴费年限怎么办?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日起,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日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参保后须连续缴费至本人法定退休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按规定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之和)须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一次性缴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本人按规定一次性缴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之后断缴养老保险咋办?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失业市民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也可以不缴费,等有新的就业单位时,已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和在新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说有工作单位的人必须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缴纳养老保险,中断以后也可按政策规定自愿补缴,重新就业时不补缴也能在新单位按规定缴费。当然,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核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也要相应扣减未参保缴费年限。&&&&如何在新单位补缴?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扬州市直用人单位办理补缴时,单位需提供:补缴期间在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补缴期间在本单位领取工资收入的财务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补缴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换城市了怎么缴养老保险?“我是2004年在扬州工作了一年,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现在想把2004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至现在的工作地点南京。请问需要怎么做?”市民张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个让他头疼的问题。&&&&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政策有所区别。&&&&参保人员流动到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流动到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转移保险时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保卡前往转出地(扬州)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凭证交至转入地(南京)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若男满50周岁或女满40周岁流动到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保险关系,同时在新的参保地建立临时社保的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个人新农保如何转入企业社保?&不少村民进城工作,既有农保也有企保。他们咋办?&&&&“原先参加农保,已缴完2015年度,现在新工作单位要为我缴企业社保。请问,农保能并入社保吗?如何办理?需哪些材料?并入后享受的待遇是之前医保加后来的社保之和吗?社保的年限15年包含农保已缴的年限吗?”市民老胡遇到了这样的难题。&&&&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根据我省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应先按有关规定确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再向待遇领取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制度衔接。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但本人愿意延缴满15年的,应先按有关规定确定延缴地,延缴满15年后再向延缴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延缴地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符合上述两项条件并申请办理制度衔接的,先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延缴地),再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咋办?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有了解决办法,那么,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咋办?市民老范的问题是,“我2015年4月-2015年8月的养老保险重复缴费了,扬州的单位缴了,我在仪征社保局又补缴了,请问这5个月的重复缴费可以退吗?或者是延续到下一年?”&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蓄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如何查询个人社保信息?扬州社保网上查询扬州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http://www.jsyz.si.gov.cn/index(输入社保帐号(不足10位前面加0)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扬州社保电话查询扬州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内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扬州社保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扬州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46号咨询电话:0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江苏扬州市淮海路108号3-5楼邮编:225000电话:9、 、 01社保咨询电话?市区社保:12333 &住房公积金:12329 扬州住房公积金: 扬州社保:978685(养老保险科)02住房公积金可以用在哪些方面?可以用来购买扬州大市范围内的房子、贷款、相应账户购房一次性提取、偿还购房贷款、租房、本人和直系亲属患癌症等重大疾病。03社保断缴有什么影响?社保中断最直接的影响是:断保期间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能报销,个人账户的钱也不能用了。另外公积金贷款、落户、子女上学等方面都有要求社保正常缴纳时间。04关于医保门诊报销?医保帐户余额用完后,个人用现金支付在600~3500元限额内可以报销60%。05关于医保住院报销?住院报销有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内的要自己支付,起付标准以外的费用才能报销。市区住院:在起付线(乡镇300元,区级600元,市级8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按90%比例结付,超过4万按95%比例结付。同一年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06扬州养老和医疗保险累计年限是多少?达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满15年,医疗保险费用累计缴纳女满25年、男满30年。累计的意思就是,中断接着续交,交够年限就可以,达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终身享受了。07养老和医疗保险,到了退休年龄还不够最低缴费年限怎么办?有3种选择:A、养老保险,扬州地居民可申请继续按月缴纳,直至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外地人若差额不超过五年的,也可以可申请继续按月缴纳,直到达到规定缴费年限,若差额超过5年,无法在扬州享受终身。B、医疗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部分55周岁),可以申请对不足年限进行一次性补齐未缴够年限的金额。C、退保领取个人帐户。08扬州社保如何办理异地转移?社保转移只会转医疗、养老保险年限,到原参保地提出申请,拿到社保缴纳证明,到新参保地提出申请转移接续,其他的事就是社保单位会帮你搞定。09离职后公积金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可提取可转移,带好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就可以办理一次性全额提取。转移则需要拿新就业参保地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去原社保单位办转出,然后再到新参保地办转入。10扬州在哪些区域之间工作地变化不用办转移?江都区社保正式与扬州并轨。历经两个多月的成功运行,群众期盼多年的社会保险“同城同步同标”的目标得以实现,让包括邗江区、江都区在内的200多万市区人口拥有统一的社会保险待遇计发标准,统一的社保政策制度、征缴标准、经办服务等。11生育险需要缴纳多久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时,正常缴费并且已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如果不满10个月,待继续正常连续缴费直至满10个月后,按规定进行结付。市区:生育当月和前一个月缴费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2社会保障·市民卡遗失怎么办?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挂失人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简称:《领卡证明》,见附件一)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13社会保障·市民卡有哪些功能?具有社会保障、金融服务和电子钱包三大功能。可用于就医购药、办理社保事务;具有扬州银行卡的全部功能;充值后可以在公交、出租、轨交、加油站等刷卡消费。14在扬州换区工作,要不要换市民卡?社会保障·市民卡由市政府统一发行,每位参保人员只发一张社保卡,参保人员在扬州市区范围内流动参保无须换卡,直接持已申领的市民卡按规定享受新参保地社保待遇。因此,你在市区范围内换工作时,不用再换卡。15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非自己主动辞职;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这三项都要符合。16工伤保险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你如果在工作的时候或者上下班的时候出了什么事,这个险就用得上了。工伤有个时效问题,如果你出了工伤,那你必须马上报告单位,最好也不要超过一个月,否则会很麻烦很麻烦。17是不是所有的病都能医保报销?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矫正、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以上这些医疗费用,医保是不管的。18没有工作能交生育险吗?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很难享受到生育保险。因为生育险必须由单位统一缴费。也就是说,全职太太就无法有生育险。19男的交生育险老婆生孩子的时候有补贴吗?如果自己没有交社保,老公交了,也可以走老公那边的去报销,流程一样的,就是报销额度没有女方的多。20能自己单独交社保么?A、扬州市区本地居民可以到当地社区,居民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交个人保险养老和医疗两项,有不同档可以选择。B、另一个可以找个靠谱的劳务公司完全自费但同时还要多给劳务缴纳手续费,网上有不少帮着交社保的中介公司(谨慎),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即可。21生育保险能报销什么费用?生育险报销只是报销生孩子的费用,和其他一些营养补贴、生育津贴之类,产检的费用是不包括在里面的。22异地就医医保报销?转外住院就医仅限于上海、南京、北京具有专科权威的三级以上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基本步骤包括:办理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办理报销,超过起付标准(在职职工800元、退休人员600元)的部分才可以报销。23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目前我市的“五险”缴费费率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24住房公积金可以用在哪些地方买房?员工在全国范围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购房”)时,可按规定申请动用公积金的相应账户。25公积金贷款年限是?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自(翻)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申请人的借款年限可在法定退休年龄上延长5年。26购房动用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有?动用方式包括购房一次性提取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A、购房发票一年有效期内可以办理购房一次性提取;B、偿还贷款本息:购买扬州市范围内普通住房,一律采用还贷委托提取方式(是指委托中心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购房贷款后,根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购买扬州市范围外普通住房,一律采用一年两次提取方式。27回老家工作社保要不要续上?当然要,重要的就是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缴纳年限累计。28在外地突发急诊如何办理报销手续?在外地因突发急、危、重病就近急诊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A、相关证卡: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及网上支付银行账号(目前仅限工商银行、江苏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B、费用单据:医疗费用发票原件、门急诊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C、其他材料:急诊相关病史资料,其中在职职工在外地就诊的,还应提供单位证明;外伤医疗费用,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9哪些情况看病可以先行垫付后再报销的?A、经批准居外医疗或转外住院参保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B、因突发急危重病就近在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C、已办妥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的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家庭病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D、符合扬州市医疗保险规定,需报销结付的其他费用。30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如何计算?参保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款额度可按缴费基数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两种方式计算后自行选择,具体可登录中心网站(http://gjjzx.yangzhou.gov.cn/)-网站右边的计算器-贷款月还金额计算进行计算,输入购房金额、面积等信息后试算贷款额度及年限。& & & & & & & & & & & & &实际贷款额度为可贷款额度与最高贷款额度相比,取低。3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2)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不低于房价的20%(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4)目前不在使用公积金相应账户偿还购房贷款(5)所有共有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债务(6)本次贷款前已留足或补足本人及配偶养老应计存款额(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8)满足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32参加医保的学生和少年儿童如何报销?普通门诊:每一结算年度在1000元限额内统一按50%的比例报销。住院:超过起付标准的费用才能报销,学生和少年儿童的起付标准统一为500元。33社保断交医保卡中的金额会不会清零?医保卡中的资金不会清零,只会冻结,重新缴费后,次月就可以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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