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宝保本型信托理财们会成为第二个失信的信托吗

维护中点击继续浏览近日,一家号称“信托系余额宝”的网站上打出了“100元买信托”的广告语,信托计划被拆分为100元/份起投,最少认购1份,预期年收益率高达8%到12%,投资期限12-36个月。  投资者以近乎团购的方式,只需100元钱,就可以购买原本门槛高达100万元的信托产品,这是行业创新还是违规呢?  突破信托100万元“硬门槛”  我国在引入信托制度时,主要是运用信托制度发挥其财产管理和融资职能,因此在我国,信托主要以金融信托为主,集中表现为资金信托业务。根据2009年银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如果是自然人,则需要提供相关财产证明,例如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超过100万元,或是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20万元,或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该办法首次引入合格投资者的概念。对合格投资者的规定提高了委托人资金规模限制的门槛,为受托人识别投资者提供了更全面的依据,同时信托产品风险承担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无法承诺保本及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根据合格投资者制度应避免引入风险识别判断能力和损失承受能力较弱的普通投资者。而对于“信托系余额宝”来说,实际投资人往往是普通投资者,并不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有100万元才能投资信托产品,这是最基本的理念,不允许以"凑份子"的形式购买信托产品。”不过这家网站的负责人则认为:“我们有一个普惠金融的理念,是把大家的钱聚集起来,达到百万级门槛后,再以单一身份去申购信托产品,让普通民众享受到信托产品的高收益。”  “凑份子”违反独立性原则  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体现了信托制度的精髓,该原则明确要求信托财产独立于信托当事人各方的固有财产,仅遵循信托目的独立运作。按照该原则,信托公司的管理权与受益人的受益权分离,以求最大化消解信托财产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对于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来说,其“集合”究竟是指多份信托合同的集合还是指信托资金的集合一直未有定论,但其本质上应是对信托资金的集合运用,即在信托公司与委托人设立资金信托关系的信托文件中约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对每一个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是集合运用的前提,而集合运用又必然要求将全部集合信托计划资金放在一个账户里。  如果信托公司将多个委托人的信托资金放在一个账户里,就无法保证每一个委托人资金独立。从这一点看,“凑份子”式的团购信托的操作模式违背了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与信托制度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代持人”若破产影响投资人利益  根据信托制度的基本原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受益权相分离,使得信托利益可免于受益人之债权人的追索,这就形成了有效的信托制度的债务风险隔离机制和破产风险隔离机制。也就是说在信托法律关系中,不能以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三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债务为由对信托财产采取法律强制执行措施,同时三方中任何一方的破产都不影响信托关系的存续,不得将信托财产列为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这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信托制度的风险隔离设计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信托关系的建立必须是三方,即委托人是为第三方利益而设立的信托,而非为其自身。但在我国信托业务中绝大多数是两方信托关系,委托人与受益人通常是同一主体,这就使得信托业务与券商委托理财业务毫无二致,使得信托制度本身的破产隔离机制优势因实际信托关系的限制而无法发挥。  我国信托法第15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在团购信托投资模式中,运营网站的投资公司表示信托受益权最终由实际投资者享有,但由于信托合同签订双方为该投资公司与信托公司,实际投资者与该投资公司之间仅存在一份代理合同,实际投资者只持有信托合同的电子复印件,这种方式名为代理,本质上却是代持,是拆分受益权的行为。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这家投资公司发生破产,信托终止,其信托收益权应作为清算财产应用于清偿债务,那么实际投资者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在民间,信托“凑份子”的情况并不罕见,这证明普通民众对认购信托的需求非常强烈,但民间“凑份子”买信托的手续和协议很不正规,投资者面临巨大的风险。团购信托应是基于普惠金融理念而进行的创新,但其实际操作过程中确有一些不合法不合规之处。信托投资基金一定程度上即体现了普惠,其基金管理人选择较好成长性的信托产品为拟投项目,风险可控,投资门槛低至20万元,“信托系余额宝”可加以借鉴,在法律框架内设计产品。
(责任编辑:李爱雪)
原标题:“信托余额宝”创新还是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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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点子牛信托失信了!建设银行总行,再次被数十位投资者围堵,近十亿信托违约!为啥呢?2012年建设银行山西分行,向客户推荐“高收益无风险”理财产品——吉林信托,目前6期产品全部违约。因为,融资方山西联盛巨额债务,无法按期偿还,联盛实际控制人已经被警方带走。为何违约呢?估计与煤炭相关,一落千丈,许多煤老板一贫如洗,无法履约,计划不如变化!麻烦来了,当时是不是信任呢?是的。信托投资、银行推荐、高高收益、趋之若鹜。信托,可以违约吗?可以的。奥巴马对两房的承诺成了空中楼阁,今天,他违反不选边的承诺,出尔反尔支持日本安倍。何况是一信托!余额宝这类宝宝呢?是货币基金。货币基金投资啥呢?部分基金公司会投资信托产品,高收益9%——15%。例如,汇聚金一号货币基金就是投资信托。货币基金投资何处,不是大家说算,你也没有问的权力。余额宝从未曾诺不亏损,他的公告说明,我们一定不管字大小,一字不漏的读完。天弘基金对风险提示说得极其明确:“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是的,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不是存款是投资,不保本更不保收益!并且未雨绸缪从法律角度也做出了明确说明:余额宝操盘手王登峰很直接:“首先,从法律关系上来讲,银行存款是债券与债务的关系;而货币基金和客户的关系是委托与代理的关系;客户把资产委托给基金公司代为管理,亏损或盈利都由客户承担!”这一点极其关键,是你委托余额宝、天弘基金给你理财,不是人家求着你,给你理财。人家告诉我们的极其明确:“不要把余额宝当成银行存款”保本吗?不保本!亏损了,钱取不出来了,打官司,这就是铁证。你当成存款,那是你的事,与余额宝没关系。亏损了,也不要给余额宝要钱,你要不着,早给你说了,“亏损或盈利都有客户承担!”还有更要命的霸王条款:“禁止赎回”,危机来了,你的钱不能取走,为啥?规定!王登峰说的很直接:“若发生大额赎回时,银行刚性兑付。客户取款必须能够兑现,存款准备金能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而货币基金可启用10%限制赎回条款!”银行有准备金,余额宝则没有,他咋办呢?10%限制赎回。这里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每个客户10%的资金不能取走;另一种,就是最后10%的客户一分钱也不能取走。5000亿的盘子,500亿禁止赎回,风险是客户承担,谁赎到最后,谁输,击鼓传花的游戏!大家一定要看看郎咸平先生的忠告,因为他精通中外,名扬大江南北:郎咸平教授昨天说得好:“我们只要打着市场化的招牌,就可以无恶不作!!”“我对我们人行,所推出的更加浮动的政策,我是举双手双脚反对的!”郎咸平先生还说过:“我是吃资本主义奶水长大的资本主义经济学家,我怎么不知道资本的贪婪呢。市场是不存在的!!市场是需要政府精心培育的。”“我所有的发言,都是有深厚的学术根基来做背景的!”郎咸平反对无序自由竞争,他一针见血的指出:“今天社会太强调自由竞争和民营化,许多企业都笼罩在过度低水平的重复无序竞争之下。目前是竞争太激烈了,这是最大的问题。以前计划经济时代国营企业是不具竞争力的,可是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从这个极端走到另外一个极端,走近无序的自由竞争。”郎咸平说:“当我提到这个议题的时候,我受到很多批评,人们常问,自由经济不是最好的吗?你怎么反对呢?”“自由经济竞争这个概念,我怀疑是美国为了摧毁社会主义而特意创造出来的。”郎先生还说过:“理财产品是庞氏骗局!金融海啸来了,银行危机来了...”郎先生今天说,市场化好、存贷利率自由化好、自由竞争好、余额宝们受益好,大家信任即可。郎先生2014年3月讲:“必须买房子,信托风险远大于房产。此前,包括中诚信托在内的部分信托已经发生信托到期违约现象。一旦选错了信托投资产品,本金及利息的损失是必然的!”今天,房子跌价了,郎先生又该咋解释呢?郎先生会重复说:“我是吃资本主义奶水长大的资本主义经济学家,我怎么不知道资本的贪婪呢。市场是不存在的!!市场是需要政府精心培育的。”郎先生很符合美国经济学家的特点:美国总统杜鲁门被经济专家忽悠的恼了,对他的智囊讲:“能不能给我找一个只有‘一只手’的经济学家?所有的经济学家都说:从一方面而言应该这样,从另一方面而言则应该那样...”郎先生有忧国忧民的一只手,许多真知灼见,令其赢得超高人气,但赢不来财富;他的另一只手,是不是为资本服务呢?学术家对自己的观点是没有法律责任的。邹恒甫是这样评价郎咸平的:“从2000年开始,张维迎、陈志武、郎咸平...这些人就都没再搞学术了。”邹在2012年炮轰郎咸平:“高价走穴捞钱,误国误民!”郎先生却说:“中国经济学界,唯一敬重的人是邹恒甫,他有一种超人的眼光和胸怀!”因此,郎咸平是有真假两个存在的。美国余额宝已经是过去式了,中国的余额宝们的终极命运也会如此,写此文,目的只有一个:不要把全部家当押到余额宝里面,不要把它当成银行存款。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收益与风险同在;专家的话也要兼而听之,俗话说得好:“天上掉馅饼,不是阴谋就是陷阱”。卖菜的都炒股了,股票就该卖了;大家开始炒房子,房价疲软了;理财宝宝又遍地了,大家都玩这个,投资实业的更少了,离崩盘也就不远矣。煤炭产业危机了、房地产也风声鹤唳了,这些产业背后的资金链上少不了银行、信托和基金。信托率先中标,下一个会是基金吗?袁世凯时期,鲁迅和大家一样越来越喜欢纸币,轻巧方便,不死沉死沉的;蔡锷云南起义,各个商家拒收纸币,鲁迅吃饭成了问题;他从黑市上6折多,换回银元,揣起来,沉甸甸的,仿佛是沉甸甸的生命,心里好踏实,生命般的踏实。有一个富豪很胖,想了各种方法减肥,都失败了。结果,一朋友建议他去炒股,数年后,全方位减肥成功了!中国自炒股、炒房之后,进入炒钱、炒利率时代了。今日再看人家李嘉诚,不听郎咸平之赶快买房论,反其道而行之,卖掉大陆物业是多么明智,暴风雨来了,第一个率先避雨成功。给刘强东提个建议,你京东8.8%要想PK掉余额宝5.3%,很简单,邀请郎咸平代言,24小时就全胜!信托余额宝也来了,为民理财收益超越余额宝,会成功吗?关键在忽悠、谁忽悠,仅此而已。国有银行黑,私营银行更黑,典当行及民间高利贷最黑。
一耳光扇死你这个五毛,什么叫货币基金?和你妈信托有毛关系。
基金就是基金,不小心总会有被挤兑的时候,那时国家才不管你会不会倒闭呢
报道:央行拟要求余额宝交存款准备金http://wallstreetcn.com/node/88759还争啥?高利率马上就会消失了。
事实证明,我51节前后,从余额宝上分三次提现17万,很顺畅,没麻烦。
激辩余额宝不知道这厮收了多少钱,上次为红十字会洗地让他脱身了,这次不知道他有没有这么幸运
如果没有猜错,这些金融衍生品打开始成立就是准备要破产的……
@chentao7805 2楼
11:49:57基金就是基金,不小心总会有被挤兑的时候,那时国家才不管你会不会倒闭呢-----------------------------看看天宏基金增利宝的资产配置把,协议存款占百分之九十二点几,还怕你挤兑?随时都可以从银行拿出来的钱还怕你挤兑?除非银行拿不出来钱,不然余额保怎么看都是够安全的。没到期的协议存款取出来,也就损失一点利息而已,本金又不会少。
那要看余额宝的后台,达到目的没有。如果已经达到目的了,那就违约。
@chentao7805
11:49:57基金就是基金,不小心总会有被挤兑的时候,那时国家才不管你会不会倒闭呢-----------------------------@figo8811 7楼
12:28:20看看天宏基金增利宝的资产配置把,协议存款占百分之九十二点几,还怕你挤兑?随时都可以从银行拿出来的钱还怕你挤兑?除非银行拿不出来钱,不然余额保怎么看都是够安全的。没到期的协议存款取出来,也就损失一点利息而已,本金又不会少。-----------------------------余额宝操盘手王登峰很直接:“首先,从法律关系上来讲,银行存款是债券与债务的关系;而货币基金和客户的关系是委托与代理的关系;客户把资产委托给基金公司代为管理,亏损或盈利都由客户承担!”王登峰说的很直接:“若发生大额赎回时,货币基金可启用10%限制赎回条款!”
大家还在看“取消余额宝”_事件库_观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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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取消余额宝”的声音甚嚣尘上。其理由大概如下:一是它抬高了整个中国实体经济、也就是最终的贷款客户的成本,而这一成本最终会转嫁到每个人身上;二是余额宝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典型的“金融寄生虫”,没有经过经营风险便获得暴利;三是像日本同样是高储蓄国家,但却不允许“余额宝”的出现。
余额宝存在的必然条件
余额宝真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其生存的主要生命力,在于银行对待客户的以强欺弱,亦即存款报酬很低,贷款代价很大,银行赚得钵满盆溢。
面对余额宝们,自省远比指责更重要
与其说是余额宝在侵袭传统银行业务的领地,不如说是公众“用脚投票”作出自己的选择 如果这样的“搅局者”真的能倒逼传统银行改革创新乃至利率的市场化,这对中国的金融体系和广大民众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大好事。
银行的“旧时代”与余额宝的“新思维”
央视评论员钮文新最近接连发文,炮轰余额宝,指责它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典型的‘金融寄生虫’,应该予以取缔”。银行一开始对余额宝并不以为意,后来随着存款不断流失到余额宝及其他类似互联网金融产品时,却开始暗暗心惊,如坐针毡。
“搅局”的余额宝们 给传统银行上了一课
无论是交水电煤气费,还是转账还信用卡账单,抑或是颇为丰厚的资金账单,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异军突起,带给人们的不仅是实实在在的收益,还有对传统银行业务实实在在的冲击。
“余额宝们”推高了谁的成本
相比银行一直以来利用低息储蓄来做这一市场,“余额宝”只是分走了银行业超过万亿利润当中的沧海一粟。相比银行一直以来利用低息储蓄来做这一市场,“宝宝们”只是分走了银行业超过万亿利润当中的沧海一粟。
余额宝不是吸血鬼 应被肯定更应被监管
近几个月来,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风起云涌。央行刘士余副行长2月20日表态,对于互联网金融面对着法律定位不清、第三方托管不明以及经营机构内控不足的三大风险。
给余额宝扣帽子还真没合适的
央视证券资讯频道执行总编辑兼首席新闻评论员钮文新日前发表博文称,余额宝是吸血鬼,冲击国家经济安全,并呼吁取缔余额宝。另一个疑问是,当下之所以鼓励设立民营银行,放手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宝宝”们发展,还具有打破金融垄断格局的战略考量。
“取消余额宝”的论调不靠谱
进而言之,如果互联网金融产品能够倒逼银行改革业务模式,那对于中国实体经济而言,才是一个真正的促进。我认为,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存在,可以促进传统金融体系、模式的改革,甚至有可能对利率市场化起到促进作用。
“金融寄生虫”余额宝们需要取缔吗
简单取缔余额宝们,根本不会有任何效果,除了百姓不能享受略高于银行的收益之外,买不起房的照样买不起房,找不到工作的照样找不到工作,想要加薪也注定只是一种奢想。
互联网金融动了传统银行的奶酪?
早在余额宝、百发等互联网金融产品横空出世时,一贯财大气粗的银行大佬们并不瞧得起这些“小儿科”。在当前金融改革大势中,传统银行更应从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吸取经验,不断贴近市场,优化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及风险监控,脚踏实地服务于广大客户和经济转型升级。豆丁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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